論美國的民主 · 第二章 英裔美國人的來源及其對他們未來的重大影響
知道民族的來源,有利於理解其社會情況和法律——美洲是唯一可以查清一個偉大民族的源流的地區——當初移居英屬美洲的一切人在哪些方面彼此相似——他們在哪些方面彼此不同——對於當初定居在新大陸海岸的一切歐洲人的評論——向弗吉尼亞殖民——向新英格蘭殖民——新英格蘭首批居民在祖國時的性格——他們到達新英格蘭——他們的首批法律——社會契約——借用摩西立法的刑法典——宗教熱情——共和精神——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的嚴密一致一個人生到世上來,他的童年是在歡樂和玩耍中默默無聞地度過的;接著,他逐漸長大,開始進入成年;最後,世界的大門才敞開讓他進來,使他同成年人往來。到這時候,他才第一次被人注意研究,被人仔細觀察他在成年才冒出的惡習和德行的萌芽。
如果我沒弄錯的話,我認為這個看法是個極大的錯誤。
應當追溯他的過去,應當考察他在母親懷抱中的嬰兒時期,應當觀察外界投在他還不明亮的心智鏡子上的初影,應當考慮他最初目擊的事物,應當聽一聽喚醒他啟動沉睡的思維能力的最初話語,最後,還應當看一看顯示他頑強性的最初奮鬥。只有這樣,才能理解支配他一生的偏見、習慣和激情的來源。可以說,人的一切始於他躺在搖籃的襁褓之時。
一個民族,也與此有些類似。每個民族都留有他們起源的痕跡。他們興起時期所處的有助於他們發展的環境,影響著他們以後的一切。
如果我們能夠查清社會成員的來歷,考察他們歷史的最初遺存,我毫不懷疑我們會從中發現他們的偏見、習慣、主要情感和最終構成所謂民族性的一切的主要原因。這使我們可以找到對早先約定成俗而今似與流行風尚牴觸的慣例的解釋,找到對好象與公認的原則對立的法律的解釋,找到對社會上到處可見的一些不相連貫的見解的解釋。這些見解就象昔日勉強吊在舊建築物穹窿下的破鏈子,由於什麼也禁不住而斷成數段,連不在一起了。由此也可以解釋,一些民族何以被一種似乎不可知的力量推向他們本身也未曾料到的結局。但是,至今對事物一直缺乏這種研究。直到民族衰老的時候,人們才用分析的眼光去研究這個民族;而當民族終於想到回顧它的搖籃時期的時候,時間已把搖籃時期蒙上一層烏雲,而無知和傲慢又用一些離奇傳說把它包圍起來,使人見不到它的真面目。
美國是唯一可以使人看清它的社會的自然而順利成長的國家。在這裡,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州的起源對各州的未來的影響。
當歐洲的各族人民在新大陸登岸時,他們的民族性的特點已經完全定型,其中每個民族各有不同的相貌;而且由於他們的文明程度已經達到使他們可以研究自己的地步,結果給我們留下了有關他們的觀點和法律的真實記錄。我們對於15世紀人的了解,幾乎與我們對同時代人的了解同樣清楚。因此,美國使早先時代的無知和愚昧為我們製造的假象大白於天下。
美國社會的建成時間距今不久,這使我們可以詳細了解它的各項因素,只是達到能夠判斷這些因素的發展結果還為時尚早,但我們這一代人好象命定要比前人能對人世滄桑看得更清。上帝給了我們一束我們的祖先不曾具有的火綼e,用它照亮我們的智慧,使我們得以找出我們的祖先由於愚昧而沒有看到的決定各族人民命運的基本原因。
在仔細研究美國的歷史之後,再深入考察它的政治和社會情況,便可以確信:在美國,任何一種見解,任何一種習慣,任何一項法律,而且我敢說任何一個事件,都不難從這個國家的起源當中找到解釋。因此,本書的讀者將在本章看到以後所要敘述的一切的萌芽,找到可以幾乎啟開全書的鑰匙。
在不同時期遷居於現今美國境內的移民,彼此之間在許多方面都有不同;他們各有自己的目的,並各以不同的原則治理自己。
但是,這些人之間卻有某些共同的特點,他們發現大家都有類似的遭遇。
語言的紐帶,也許是能夠把人們聯合起來的最有力的和最持久的紐帶。當時,全體移民都說同一種語言,都是同一民族的兒女。他們出生在一個許多世紀以來一直鼓動教派鬥爭的國家。在這個國家,各個教派不得不輪番把自己置於法律的保護之下,它們的教徒在這種激烈的宗派鬥爭中接受了政治教育,他們比當時的大部分歐洲人更熟悉權利觀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則。在移民初期,自由制度的茁壯萌芽即地方自治,已經深深地紮根於英國人的習慣之中,而人民主權原則的學說也隨著地方自治被帶進都鐸王朝的核心。
當時,使基督教世界動盪不安的宗教紛爭正在進行。英國也近於狂熱地參加了這一新的角逐。英國居民的性格本來是審慎持重的,而現在卻變得嚴厲和喜好爭論。人們在這一智力競賽中大大增加了知識,頭腦受到了深刻的訓練。在爭論宗教問題期間,他們的民情變得更加好了。英國民族的這一切一般特點,也多少反映在前往大西洋彼岸尋求新的未來的英國兒女的身上。
另外,我們以後還有機會回來敘述的一個特點,不僅適用於英國人,而且也適用於法國人、西班牙人和接連前往新大陸定居的一切歐洲人。歐洲人新建的一切殖民地,如果說不是發展了完全民主的萌芽,至少可以說是保存了這個萌芽。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有二:可以說移民在離開祖國的時候,一般都沒有你比我優越或我比你優越的想法,認為幸福的人和有權有勢的人都不會去流亡,貧窮和災難是平等的最好保障;但是,也有一些富人和大領主因為政治或宗教紛爭而被趕到美洲,在那裡制定了一些貴賤有別的法律,而人們不久就發現美洲的土壤與領主貴族制度格格不入。人們認為,為了開發這塊不易開發的土地,只有依靠土地所有者本人的不斷努力和經常關心。雖然有了土地,但土地的出產並未多得使地主和農民可以同時致富。因此,土地自然被分成許多小塊,由所有者自己耕種。但是,貴族制度的基礎正是土地,貴族只有依靠土地才能生存,而這裡既沒有貴族賴以存在的特權,又沒有貴族賴以繼續存在的身分制度。土地一旦依靠繼承制度相傳,就會出現貴族。一個民族可能有許多富人又有大量窮人,但這種富貴如非來自土地,只能說這個民族內部有貧富不均,而且嚴格說來,它沒有貴族階級。
因此,英國的所有殖民地,在建立的初期,彼此之間便很象一個大家族。從它們堅持的原則來看,它們好象都命定要去發展自由,但不是它們祖國的貴族階級的自由,而是世界歷史上從未提供過完整樣板的平民的(Bourgeoise)和民主的自由。
但在這樣的清一色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必須加以說明的細微差別。
可以把英裔美國人這個大家族分為兩大支:一支在南,一支在北,至今仍是各自發展,沒有完全混合在一起。
弗吉尼亞接納了第一個英國殖民地。移民於1607年到達這裡。這個時期,歐洲還一心迷戀於認為開採金銀可使國家致富的思想。這是一個致命的錯誤思想,它曾給醉心於它的歐洲各國造成甚於戰爭和全部壞法律加在一起所帶來的貧困;而在美國,它則奪去了多於這兩者加在一起所致死的人命。一些尋找黃金的人,都被送往弗吉尼亞。這些人既無才幹,又乏品德;他們的暴躁而喜歡鬧事的性格,給初建的殖民地製造了混亂,並導致了殖民地的發展忽緩忽快。隨後,才有工農業者到來。他們雖然比較講究道德和性情溫和,但在任何方面並不怎麼高於英國的下等階級。既沒有高尚的觀點,又沒有深思熟慮的設想,去指導建立新的制度。殖民地剛剛建立起來以後,又引進了蓄奴制,而這正是後來對整個南方的性格、法律和未來發生巨大影響的主要事件。
正如我們以後將要說明的,蓄奴制是對勞動的玷辱;它給社會造成了好逸惡勞的惡習,而隨著這種惡習而來的,則是無知、高傲、浮誇和奢侈。它使人的思想頹靡和行動懶散。蓄奴制的影響,再加上英國人的性格,可以解釋南方的民情和社會情況的由來。
都是來自同一個英國,但在北方卻出現了完全不同的情景。請允許我對此略作詳細的說明。
正是在北方的幾個英國殖民地,即在人們通稱為新英格蘭的諸州,產生了成為今天的美國社會學說的基礎的幾個主要思想。
新英格蘭的這些主要思想,首先傳到相鄰的各州,接著又擴散到比較遠的各州,最後可以說席捲了整個聯邦。現在,它們的影響已經超出國界,遍及到美洲世界。新英格蘭的文明,象高地燃起的大火,除烤暖了周圍地區之外,還用它的光輝照亮了遙遠的天邊。
新英格蘭的建立,呈現出一片新的景象。這裡發生的一切,都是獨特無雙的。
幾乎所有殖民地的最初居民,不是沒有受過教育、沒有家業、因為貧困和行為不軌而被趕出自己故鄉的人,就是一些貪婪的投機家和包工的把頭。有些殖民地的居民還不能自稱有這樣的出身。比如,聖多明各就是由海盜們建立的。而在我們這個時代,英國的刑事法庭不是也在為澳大利亞提供人口嗎!
在新英格蘭海岸落戶的移民,在祖國時都是一些無拘無束的人。他們在美洲的土地上聯合起來以後,立即使社會呈現出一種獨特的景象。在這個社會裡,既沒有大領主,又沒有屬民;而且可說,既沒有窮人,又沒有富人。按百分比來說,他們的文明程度高的人,多於我們今天歐洲的任何國家。他們所有的人,也許沒有一個例外,都受過相當良好的教育,而且有很多人還因才學出眾而聞名於歐洲。其餘的殖民地,都是由未攜家眷的冒險家們建立的;而定居於新英格蘭的移民,則帶著良好的秩序和道德因素,同妻子兒女一起來到荒涼的土地。但是,特別使他們與其餘所有移民不同的,是他們具有創業的目的。他們並非迫不得已離開故土,而是自願放棄了值得留念的社會地位和尚可溫飽的生計的。他們之遠渡重洋來到新大陸,決非為了改善境遇或發財;他們之離開舒適的家園,是出於滿足純正的求知需要;他們甘願嘗盡流亡生活的種種苦難,去使一種理想獲致勝利。
這些移民或他們自己喜歡稱謂的朝聖者,屬於英國的一個因教義嚴格而得名清教的教派。清教的教義不僅是一種宗教學說,而且還在許多方面摻有極為絕對的民主和共和理論。因此,它給自己樹立了一些極其危險的敵人。清教徒在祖國受到政府的迫害,感到自己所在社會的日常生活有損於自己教義的嚴格性,所以去尋找世界上人跡罕至的不毛之地,以便在那裡照舊按原來的方式生活和自由崇拜上帝。
摘幾段引文,將比我們的贅述更能說清這些虔誠的冒險家的精神。
研究新英格蘭早期歷史的納撒尼爾莫爾頓開宗明義說:「我一直認為,把我們祖輩在建立這塊殖民地時蒙受上帝如此多方面、如此仁慈的關懷,用文字記錄下來,使後代永遠記住上帝的仁慈,乃是我們的神聖職責。凡是我們見到的,凡是我們從祖輩那裡聽到的,都應當叫我們的子女知道,以使我們的後代懂得讚頌上帝,使上帝的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和上帝的選民雅各的子孫永遠記住上帝的奇妙作為(《詩篇》第105篇第5、6節)。要使他們知道上帝如何把葡萄帶到荒野,如何栽上葡萄而把異教徒攆走,如何整備出種葡萄的用地,而把秧苗的根深深植入土內,以及後來又如何讓葡萄爬蔓而布滿大地(《詩篇》第80篇第13、15節)。不僅如此,還要他們知道上帝如何引導他的子民走向他的聖所,而定居在他遺賜的山間(《出埃及記》第15章第13節)。這些事實一定要使他們知道,以使上帝得到他應得的榮譽,讓上帝的榮光也能被及作為工具為他服務的聖徒們的可敬名字。」
讀完這段開場白,不能不在心中留下一種宗教的莊嚴印象,好象從中看到一種古風和聞到一種《聖經》的馨香。
鼓舞著這位作者的信念,加強了他的語言的分量。現在,在讀者的眼裡,如同在作者的眼裡一樣,這些人已經不是漂洋過海去撞大運的一小撮冒險家,而是被上帝親自撒在一片預定的大地上的偉大民族的種子。
作者接著又以這樣的方式描述了最初幾批移民的去國離鄉情景:「於是,他們離開了自己休養生息的這座城市(德爾夫特—哈勒夫特),但他們是心安理得的,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此生是朝聖者和異鄉人。他們不留戀世間的東西,而是眼望上蒼,認為那裡才是他們親愛的故鄉,上帝已在那裡為他們準備了神聖的城市。他們終於到達停著船隻的港口。一大群不能與他們同行的親友,也情不自禁地陪他們來到這裡。大家一夜沒有睡覺,在傾吐友情、誠懇交心和表達基督徒的真正慈愛的談話中度過一夜。第二天,他們上船了,可是親友們還想在船上陪伴他們一會。就在這個時候,大家深深地嘆息,雙眼淚如雨下,長時間地擁抱,虔誠地祈禱,使陌生人都為之感動。開船的信號發出來了,他們都跪了下來,他們的牧師眼淚汪汪,仰望天空,祈求上帝賜福。最後,他們相互道別,而這次離別對他們大多數人來說將是永別。」
這批移民約有150人,其中還有一些婦女和兒童。他們的目的是在赫德森河岸建設一個殖民地。但是,他們在大西洋中漂泊了很長時間之後,卻被迫在新英格蘭的不毛海岸,即在今天建立起普利茅斯鎮的地方登陸。朝聖者們上岸時登上的那塊巨石,今天依然可見。
我方才提到的這位歷史家說:「但在我們大篇長敘之前,我們要略述一下這群苦命人上岸後的情景,讚美讚美上帝拯救他們的恩德。「他們現已渡過寬闊的大西洋,到達他們此行的目的地。但既無親友來迎接他們,又無房屋來供他們棲身。當時正值隆冬,而知道我們這裡的氣候的人都熟悉冬天是凜冽的,這裡常有狂風來襲。在這樣的季節,到熟悉的地方去旅行都有困難,更不用說在一無所知的海岸上安家了。他們的周圍滿目淒涼,一片荒蕪,到處都有野獸和野人。他們不知道這些野人有多麼兇狠和有多少人數。大地已經封凍,上面布有樹林和灌木叢。到處都是未開化的野蠻景象。他們回頭望去,只是把他們與文明世界隔開的那片一望無際的大西洋。為了能夠得到一點慰藉和希望,他們只能仰首求天。」〔後一段是對莫爾頓原文的釋義〕不要認為清教徒的虔誠僅僅是說在嘴上,也不要以為他們不諳世事的道理。正如我在上面說過的,清教的教義既是宗教學說,又是政治理論。因此,移民們在剛剛登上納撒尼爾·莫爾頓描述的不毛海岸,第一件關心的事情就是建立自己的社會。他們立即通過一項公約,內稱:「我們,下面的簽名人,為了使上帝增光,發揚基督教的信仰和我們祖國的榮譽,特著手在這片新開拓的海岸建立第一個殖民地。我們謹在上帝的面前,對著在場的這些婦女,通過彼此莊嚴表示的同意,現約定將我們全體組成政治社會,以管理我們自己和致力於實現我們的目的。我們將根據這項契約頒布法律、法令和命令,並視需要而任命我們應當服從的行政官員。」〔參看《新英格蘭回憶錄》第37頁及以下幾頁〕此事發生於1620年。從此以後,移民工作一直沒有停止。在查理一世在位期間,震盪不列顛帝國的宗教和政治激情,每年都把一批批各派教徒趕到美洲海岸去。在英國,清教徒的主力一直是中產階級,而大部分移民也正是來自這個階級。新英格蘭的人口迅速增加,而當等級制度仍在祖國將居民強行分為不同階級的時候,殖民地卻出現了社會的各部分日益均質化的新景象。這種在古代不敢夢想的民主,已從古老的封建社會之中強大無比地和全副武裝地沖了出來。
英國政府不難看到,這樣的大批移民可以帶走騷亂的種子和新生的革命分子,所以它很滿意。它全力促進這種移民,而對那些來到美洲的土地上尋找避難所以逃脫本國的嚴刑峻法的人的命運,則覺得不必關心。可以說,新英格蘭是交給人們去實現他們的夢想的地區,而這個地區也將讓革新者去放手實驗。
英國的殖民地是使英國繁榮的主要原因之一,它們一向比其他國家的殖民地享有更多的內政自由和更大的政治獨立。但是,這項自由原則在任何地方都不如在新英格蘭各州實施得完整。
當時,一般人認為,新大陸各處的土地,由哪個歐洲國家首先發現,就屬於哪個國家。
到16世紀末,幾乎北美的全部海岸地帶,就這樣變成了英國的領土。不列顛政府在這些新領地上採用的統治方式,因地而有不同的特點。有時,國王將新大陸的一部分委託給他任命的一名總督,在他的直接命令下代他治理這塊地方。歐洲的其餘國家,也都採取了這樣的殖民制度。有時,國王將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權授給一個人或一個公司。這時,管理民事和政治的一切權力都集中於一個人或幾個人之手,這個人或這些人在王權的監督和控制下出售土地和管理居民。最後,第三種制度,是授予一定數量的移民以在母國的保護下自行組織政治社會和在下違反母國法律的條件下自治的權利。
對自由如此有利的這第三種方式,只曾在新英格蘭實行。
1628年,一份具有這種性質的特許狀,由查理一世授給前往馬薩諸塞建立殖民地的移民。
但是,對於新英格蘭的各殖民地來說,一般只是在它們的存在已為既成事實之後很久,才對它們賜給特許狀的。普利茅斯、普羅維登斯、紐黑文、康乃狄克州和羅得島州,均是在沒有得到母國的援助和幾乎沒有讓母國知道的情況下建立起來的。新移來的居民雖然並不否認宗主國的無上權威,但他們並沒有去宗主國尋找權力的根源,而是自己建立政權;只是三、四十年之後,在查理二世在位時期,這些殖民地的存在才根據皇家的特許狀而合法化了。
因此,在瀏覽英格蘭的早期歷史和立法文獻時,很難見到把移民同其母國聯繫起來的紐帶。我們看到這些移民每時每刻都在獨立自主地行使主權。他們自己任命行政官員,自行締結和約和宣戰,自己制定公安條例,自己立法,好象他們只臣服從上帝。
再沒有比這個時期的立法更獨特和更富於教益的了。今天美國在世界面前暴露出來的主要社會問題的謎底,正可以從這個時期的立法中找到。
在這個時期制定的法律中,一個最有特色的法令集,是規模不大的小州康乃狄克在1650年頒布的法典。
康乃狄克的立法者們,先從制定刑法開始。在制定刑法時,他們想出一個奇怪的主意,從《聖經》里找來一些條文。
這部刑法的開頭說:「凡信仰上帝以外的神的,處以死刑。」
接著,有十條到十二條是逐字從《申命記》、《出埃及記》和《利未記》抄來的同類性質的條文。
瀆神、行妖、通姦和強姦者,均處死刑。兒子虐待父母,也處這種嚴刑。就這樣,一個粗野和半開化的民族的立法,竟被用於一個人智已經開化和習俗十分歧素的社會。結果,從未見過死刑這樣多定於法律之內和用於微不足道的罪行。
立法者在制定這樣的刑法時,經常將注意力放在維持社會的道德規範和良好習俗方面,所以他們總是重視良心問題,簡直沒有一件惡行不被列入懲治的範圍。讀者可能已經感到,這些法律對於通姦和強姦的處分是過於嚴厲了。兩個未婚男女之間的私通,也要受到嚴懲。這時,法官有權對罪犯處以下述三種懲罰之一:罰款、鞭笞和強令結婚。如果紐黑文昔日法庭的記錄可信的話,則這類判決並不稀少。我們見到一個判決於1660年5月1日的案件,它對一個年輕女子兼處罰款和申斥,因為她被控出言不遜和讓人吻了一下。1650年法典載有很多預防性懲罰措施。這個法典對怠惰和酗酒都規定了嚴厲的懲罰。小酒館主賣酒給每個用客,不得超過一定的數量;而一句謊言,只要它有害,就會受到罰款或鞭笞的處分。在其他方面,立法者完全忘記了自己在歐洲要求的信教自由的偉大原則,以罰款來強迫人們參加宗教活動,直至對反對者科以重刑,而且往往對願意按照一種與他們不同的儀式去禮拜上帝的基督徒處以死刑。最後,立法者的熱情有時還使他們管其他們不該管的事情。比如,在這同一部法典里,就有禁止吸菸的條款。也不應忘記,這些奇怪的或者專橫的法律,並不是什麼人強加於居民的,而是由全體當事人自由投票表決的,而且居民的習俗比法律還要嚴格和富於清教派的色彩。1649年,在波士頓竟成立一個以勸阻人們蓄留長髮的浮華行為為目的的莊嚴協會。
這樣的偏頗,無疑有辱於人類的理性。它們在證明我們天性的低劣,說明我們的天性不能牢牢地掌握真理和正義,而往往只是選擇了真理和正義的反面。
這樣的刑法深深地打上了狹隘的宗派精神的烙印,以及因受迫害而更加激烈並在當時尚激盪於人們心中的各種宗教激情的烙印。但除這種刑法之外,尚有一組與它有某種聯繫的政治方面的法律。這組法律雖訂於二百年前,但似乎比我們現代的自由精神還先進得多。
作為現代憲法的基礎的一些普遍原則,即那些為17世紀的大部分歐洲人難於理解和在當時的大不列顛尚未獲得全勝的原則,已在新英格蘭的法律上得到全部承認,並被訂於法律的條款之內。這些原則是:人民參與公務,自由投票決定賦稅,為行政官員規定責任,個人自由,陪審團參加審判。所有這些,都未經討論而在事實上確定下來。
這些基本原則已被新英格蘭採用和大加發展,而歐洲的任何一個國家至今還未敢去嘗試。
在康乃狄克,選民團一開始就是由全體公民組成的,而且這種作法的意義立刻就被人們所理解。當時,這些初期居民的財產幾乎完全平等,而他們的知識水平也相差無幾。
在這個時期,康乃狄克的全體行政官員,包括州的總督在內,都是選舉產生的。
年滿16歲的公民,都有義務拿起武器。他們組成本州的國民軍,自己委任軍官,隨時準備開赴前線守土。
在康乃狄克以及其餘所有新英格蘭的法律中,我們可以看到這種地方自主的產生和發展,而這種自主今天仍是美國自由的原則和生命。
在歐洲的大多數國家,政治生活都始於社會的上層,然後逐漸地而且是不完整地擴及社會的其餘不同部分。
在美國,可以說完全相反,那裡是鄉鎮成立於縣之前,縣又成立於州之前,而州又成立於聯邦之前。
在新英格蘭,鄉鎮的政府在1650年就已完全和最終建成。根據鄉鎮自主的原則,人們將自己組織起來,為自己的利益、情感、義務和權利而努力奮鬥。在鄉鎮內部,享受真正的、積極的、完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各殖民地仍然承認宗主國的最高權力,君主政體仍被寫在各州的法律上,但共和政體已在鄉鎮完全確立起來。
鄉鎮各自任命自己的各種行政官員,規定自己的稅則,分配和徵收自己的稅款。新英格蘭的鄉鎮沒有採用代議制的法律。在新英格蘭的鄉鎮,凡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事務,也象在古雅典一樣,均在公眾場所召開公民大會討論決定。
仔細研究美國共和政體的這段早期的法律之後,我們對立法者的這種管理才能和先進理論表示驚訝。
顯而易見,他們具有的社會應對其成員負責的思想,就比當時歐洲的立法者的這種思想崇高和完整得多,他們為社會規定的義務,在其他國家至今還被忽視。在新英格蘭各州,自建州之初,就以立法保證窮人能夠過活;採取嚴格的措施養護道路,並指定官員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鄉鎮有各種公事記錄簿,以記載公民大會審議的結果,登記公民的出生、死亡和婚姻;設置文書負責管理這些記錄簿;設置官員負責經管無人繼承的財產,檢查被繼承的地產的邊界;還設有若干以維持鄉鎮的公共秩序為主要職責的官員。
法律里訂有許許多多細則,預為照料和滿足社會的大量需要。在這一方面,今天的法國猶會覺得自愧不如。
但是,從根本上說,能夠顯示美國文明的最突出特點的,還是有關國民教育的法令。
有一項法令說:「鑒於人類之敵撒旦以人的無知為其最有力的武器,鑒於應當讓我們祖先的智力稟賦不再被埋沒,鑒於兒童教育是本州的主要關心事項之一,茲依靠上帝的幫助」,接著列出一些條款,其中規定在鄉鎮設立學校,責成居民出資辦學,對不出資者給予巨額罰款。在人口多的縣份,以同樣方式設立高一級的學校。城市的行政當局應當督促家長送子女入學,並有權對違抗者處以罰款;如果繼續違抗,社會便承擔起家長的責任,強制收容和教育兒童,並剝奪其父親的天賦的、但被他用於不良目的的權利。讀者從這項法令的序言無疑會看到:在美國,啟發民智的正是宗教,而將人導向自由的則是遵守神的戒命。
對1650年的美國社會匆匆一瞥之後,再來觀察歐洲的社會,特別是歐洲大陸的社會,使人感到大為吃驚的是:17世紀初,在歐洲大陸,君主專制政體卻在中世紀的寡頭政治自由和封建主義自由的廢墟上到處取得勝利。大概,在大放異采和文藝繁榮的這部分歐洲,權利的觀念從來沒有象這一時期被人完全忽視,人民從來沒有象這一時期更少參加政治生活,真正自由的思想從來沒有象這一時期更少占據人的頭腦。然而,就在這一時期,歐洲人還沒有想到的或被他們輕視的這些原則,已在新大陸的荒野中公布出來,並已成為一個偉大民族的未來信條。人類理性的一些最大膽設想,竟在一個不被人重視、連任何政治家無疑都不屑於側身其中的社會裡付諸實現了;而人的具有獨創精神的想像力,也就在這裡想出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立法制度。在這個還沒出過將軍、也沒有出過哲學家和作家的默默無聞的社會裡,卻有一個人能夠當著一群自由人的面站立起來,在大家的喝采聲中,對自由做出了如下的絕妙定義:「我們不能安於我們因獨立而應當得到的一切。實際上,有兩種自由。有一種是墮落的自由,動物和人均可享用它,它的本質就是為所欲為。這種自由是一切權威的敵人,它忍受不了一切規章制度。實行這種自由,我們就要自行墮落。這種自由也是真理與和平的敵人,上帝也認為應當起來反對它!但是,還有一種公民或道德的自由,它的力量在於聯合,而政權本身的使命則在於保護這種自由。凡是公正的和善良的,這種自由都無所畏懼地予以支持。這是神聖的自由,我們應當冒著一切危險去保護它,如有必要,應當為它獻出自己的生命。」我所講的,已經足以說明英裔美國人文明的真正特點。這種文明是兩種完全不同成分結合的產物(這個來源應當經常記在心中),而這兩種成分在別處總是互相排斥的,但在美國卻幾乎彼此融合起來,而且結合得非常之好。我們說的這兩種成分,是指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
新英格蘭的建設者們既是自己教派的熱心擁護者,又是大膽的革新者。儘管他們的某些宗教見解失於偏頗,但他們卻不懷任何政治偏見。
因此,出現了兩種各不相同但又互不敵對的趨勢。無論是在民情方面,還是在法律方面,這兩種趨勢到處可見。
人們出於宗教觀念而拋棄了自己的朋友、家庭和國家。我們盡可完全相信,他們為了追求這種精神上的享受,確實付出了相當高昂的代價。但是,我們又可以看到,他們幾乎又以同樣的狂熱去尋求物質財富和精神享樂,認為天堂在彼世,而幸福和自由卻在此生。
在他們看來,政治原則、法律和各種人為設施,好象都是可以創造的,而且可以按照他們的意志加以改變和組合。
在他們面前,社會內部產生的束縛社會前進的障礙低頭了,許多世紀以來控制世界的舊思想吃不開了,一條幾乎沒有止境的大道和一片一望無際的原野展現出來。人類的理性在這平原野上馳騁,從四面八方向他們湧來,但在它到達政治世界的極限時便自動停下,顫抖起來,不敢發揮其驚人的威力,甚至開始懷疑自己,放棄改革的要求,控制自己不去揭開聖殿的帷幔,畢恭畢敬地跪倒在它未加爭辯就接受了的真理的面前。
因此,在精神世界,一切都是按部就班,有條不紊,預先得知和預先決定的;而在政治世界,一切都是經常變動,互有爭執,顯得不安定的。在前一個世界,是消極然而又是自願的服從;而在後一個世界,則是輕視經驗和蔑視一切權威的獨立。
這兩種看來互不相容的趨勢,卻不彼此加害,而是攜手前進,表示願意互相支持。
宗教認為公民自由是人的權利的高尚行使,而政治世界則是創世主為人智開闢的活動園地。宗教在它本身的領域內是自由和強大的,滿足於為它準備的地位,並在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壓服人心來進行統治的時候,它的帝國才能建設得最好。
自由認為宗教是自己的戰友和勝利夥伴,是自己嬰兒時期的搖籃和後來的各項權利的神賜依據。自由視宗教為民情的保衛者,而民情則是法律的保障和使自由持久的保證。
英裔美國人的法律和習慣的某些特點的產生原因在最完備的民主政體中保留的某些貴族懲治制度殘餘——何以會有這些殘餘——應當仔細區分哪些東西是來自清教派的和哪些東西是來自英國人的到世上來,他的童請讀者不要從上述的一切得出過於一般化和過於絕對化的結論。初期移民的社會條件、宗教和民情,對他們新國家的命運無疑發生了巨大的影響。但是,新社會的建立並非起因於這些東西,因為社會的起點只存在於社會本身。任何人都不能同過去完全脫離關係,不管他們是有心還是無意,都會在自己固有的觀念和習慣中混有來自教育和祖國傳統的觀念和習慣。
因此,要想了解和評價今天的英裔美國人,就必須仔細區分來源於清教派的東西和來源於英國人的東西。
在美國,人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法律和習慣與周圍的事物並不適應。一些法律好象是根據一種與美國的立法主旨完全相反的精神制定出來的,一些民情又仿佛與社會情況的總體格格不入。假如這些英國殖民地是在遙遠的古代建立的,假如它們的起源已隨歲月的流逝而不可考,那麼問題就無法解決了。
我只引一個例子來闡述我的想法。
美國的民事和刑事訴訟程序,對被告人的處置只規定兩種辦法:收監和保釋。訴訟開始時首先要求被告人交付保證金,如被告人拒不交納,則將他收監關押。然後,再審理被控告的事實或罪狀的輕重。
顯而易見,這樣的立法是敵視窮人,而只對富人有利。
窮人並非總是有錢可交保證金,即使在民事案件中也是如此。假如他不得不在獄中等候公道,那他的被迫關押很快就會給他帶來不幸。
相反,富人在民事案件中總是可以逃脫監禁。更有甚者,他們雖然犯了罪,卻可輕易逃避應受的懲罰,因為交了保證金以後,他們可以躲藏起來。因此可以說,法律上規定的懲罰,對於富人來說只不過是罰款而已。還有什麼立法能比這種立法更具貴族立法的特點呢?
然而在美國,立法的正是窮人,而他們在這方面通常總是考慮社會的最大利益。
只有在英國能夠找到對於這種現象的解釋,因為我所說的這些法律本來是英國的法律。儘管這些法律與美國立法的主旨和美國人的基本思想相牴觸,但是美國人還是把它們照搬過來。
在一個民族最不容易改變的事物當中,僅次於習慣的,就要數民法了。只有搞法律的人熟悉民法,也就是說,只有那些學過法律、能夠找出理由把法律解釋成好法或壞法、從維護法律當中可以直接獲利的人,才熟悉民法。民族的大部分成員不解其中的奧妙,只能從個別的案例中看到這些法律的作用,很難識別它們的傾向性,而是不加思索地予以服從。
這只是一個例子,我還可以舉出其他許多例子。
美國社會呈現的畫面(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覆有一層民主的外罩,透過這層外罩隨時可以看到貴族制度的遺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