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和政治學中的人類社會 · 1992年版導言
本書是羅素對其倫理學和政治學立場最終的完整論述。書中出現的材料本來要作為《人類的知識:其範圍和限度》(1948)的一部分,但這麼做除了讓那本書變得冗長外,還面臨一個難題,即羅素開始懷疑有價值的知識究竟是否存在。不過,羅素確實希望對一些批評者做出回應,他們批評羅素過分理性,在其哲學觀里沒有給人類的種種熱情留下任何餘地。在羅素的有生之年,這樣的批評者比比皆是,至今仍有很多人認為羅素看世界僅僅是依據數理方法。顯然,他們枉顧了以下事實:羅素在其一生的大部分時間,特別是晚年,通過著述和行動對於多項社會改革運動表達了極大的熱情,全世界有目共睹。有鑒於此,在一定意義上,本書的目標是重塑羅素的公眾形象。
羅素首次試圖闡明自己的倫理學立場時,是因為深受《倫理學原理》(1903)的影響,這本書的作者是他的朋友G.E.摩爾(1)。摩爾主張,好(good)是一種獨特的、無法被定義的特性,有些事物和狀態有這種特性,有些則沒有。這種特性的存在會被那些能夠憑直覺感知它的人捕捉到,由此,培養直覺就成了一個人應受教育中至關重要的部分。如今,眾所周知,摩爾的觀點逐漸在「布盧姆茨伯里派」(2)作家和知識分子圈裡占據了主導地位。在20世紀頭10年里,羅素幾乎把全部時間都投入到數理邏輯的研究中,而在倫理學問題上他追隨摩爾。1905年,他和包括摩爾在內的很多年輕人參加了一個項目,計劃發表一篇受摩爾哲學觀啟發的「宣言」。在分配寫作題目時,羅素同意撰寫倫理篇,摩爾同意撰寫真理篇。羅素如期寫出了《倫理學要素》,在集體寫作項目失敗後,這篇文章的部分內容發表在多家雜誌上。《哲學論文集》(1910)一書首次將其全文收錄。在一封寫給摩爾的信里,羅素承認這篇文章的內容並沒有任何獨創之處:「它不過是對您的成果進行濃縮和通俗化,卻沒怎麼承襲您的精密嚴謹。」羅素在布盧姆茨伯里派的某次會上宣讀了自己的文章,摩爾卻在現場對文中觀點表示了強烈的反對。
《哲學論文集》出版後,有人請喬治·桑塔亞那(3)撰寫書評。桑塔亞那尖銳地指責羅素為一種在他看來漏洞百出的倫理學立場辯護。桑塔亞那認為,好並不是一種客觀的特性——有些事物和狀態具備這種特性,卻不依賴於任何主體;要判斷何為好則必須有一個主體,因此好不可能是一種純粹客觀的特性。讀了桑塔亞那的書評後,羅素堅持認為好並非不可定義,而且好是和人類欲望密切相關的,可以依據這些欲望來界定好。至於客觀性,羅素相信,即便好具有客觀性,那也是政治意義而非倫理意義上的。
桑塔亞那的這篇批評發表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戰爭爆發後,羅素髮現自己對此是強烈反對的,他此刻面臨的現實問題是——如何證明自己對戰爭的感受是合理的,以及如何說服熱情尚未冷卻的那些人加入他的反戰活動。參與反戰宣傳讓羅素更加確信休謨的名言——「理性是並且只應當是熱情的奴隸」——千真萬確。於是,他形成了一個立場,並且終其一生都在為此辯護,這一點在本書中隨處可見。他在「序言」里聲明:「『理性』有極其清楚而準確的含義,即選擇對的手段來實現你希望實現的某個目的。它和你的目的是什麼毫不相干。」目的總是和一系列特定的狀況有關,如果我們看重這個目的,就會在理性的指引下動用一些手段來幫助自己去實現,當然前提是這目的無可指摘;反之,我們則會使之無法實現。而羅素相信,無論我們的目的是好是壞,都能反映出我們在進入那種狀況時懷著怎樣的情緒。如果我們的感受不一樣,那麼目的在我們眼中的價值也不一樣。也就是說,無論目的是好是壞,都與欲望有關。
如果我們所欲求的和厭惡的東西於我們而言都是心安理得的,那就不會存在什麼倫理衝突。但是,如果我們對此並不是心安理得的,就會不遺餘力地找出原因——通常是訴諸很可能會產生的結果——來證明我們的欲望具有某種特性,而我們的反對者的欲望沒有這種特性。我們希望這種特性會說服他們以不同的眼光看待環境,從而感受到不同的欲望,這反過來又會使他們認同我們的觀點,即目的具有怎樣的價值,應該視其所能實現的那個條件而定。1914年,在《哲學中的科學方法》一文里,羅素的觀點引發了極大爭議。他認為:「倫理學源於一門藝術,旨在告知他人與某人合作所必須做出的犧牲,因而通過「反思」在社會正義的作用下勸人自我犧牲。然而一切倫理學,無論多麼完善,仍然或多或少是主觀的。」因為只有在意見分歧時倫理學的主張才有用武之地,所以羅素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意見都是不一致的,這沒什麼好奇怪的。究其本質,倫理學和政治學關係密切,因為兩者都試圖發展集體的欲望,並讓這些集體欲望去影響那些尚未加入陣營的人。
從幼時起,羅素就對政治產生了興趣。他不到4歲即父母雙亡,祖母約翰·羅素勳爵夫人成了他的監護人,並盡其所能培養他將來從政。在家族責任感的巨大影響下,羅素三次競選國會議員:第一次是作為一個為婦女爭取選舉權的政黨的候選人;接下來,在20世紀20年代,他兩次作為切爾西區工黨的「獻祭羔羊候選人」(4)。然而,他天生不是做黨派政治家的料,他對政治的興趣直接轉向了政治學的基本原則。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開始關注如何在未來消弭戰爭,並思考通過何種政治途徑改造社會,從而使消弭戰爭變成現實。按照慣常的做法,他圍繞這個主題完成了一系列著作,第一部是《社會改造的原理》(1916)。在美國,出版商未經他許可擅自把書名改為《人們為什麼打仗?》。
該著作的核心觀點是:人性本善,不應對人性的發展設限太多。他認為,如果對人性的發展進行規範而不是阻礙,就會順理成章地形成各種創造性的衝動和欲望,這種發展是良性的,會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合作。而阻礙人性的發展則會造就各種毀滅性的衝動和欲望(比如復仇),最糟的情況就是引發戰爭。要想規範而不是阻礙人性的發展,就必須建立一種完全不同於現行教育體制的新制度。由此,教育理論成為羅素關注的重點,在接下來的20年里,他又寫了2本書和很多文章來論述這個問題。教育應當培養的是兒童的思考能力,儘管人類的稟賦天差地別,但在羅素看來,即便最遲鈍的學生也能學會在一定程度上運用自己的判斷力。按照這種方式教育出來的民眾,受政治宣傳欺騙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在一戰爆發以前的幾年裡,這種欺騙性宣傳比比皆是。
政治上,如果要賦予一個受過教育的公民限制政府的權利,那麼國家必須實行民主制度。按上述方式教育出來的民眾,大多能夠消除其自身以及他人剛剛萌生的具有毀滅性的衝動和欲望,並且會珍視和培養自己具有創造性的衝動與欲望,同時還會幫助他人這麼做。這些觀點貫穿於羅素全部的政治學著述中,雖然他偶爾也會涉獵其他政治理論,但終會落腳於這一點——捍衛自由民主,將此奉為最好的國家政治制度。個人的自由程度必須視社會秩序而定,這樣才能在自身具有創造性的衝動和欲望的指引下獲得發展,甚而有所作為。其他形式的國家制度是無法賦予個人足夠的自由的。過去幾十年里盛行的社會主義,在羅素看來,有個致命的缺陷,就是過分強調收入,想當然地假定平等的收入會導致全民的幸福。羅素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來支持這種理論。他極為強調個體差異,認為一種社會制度應當允許其中的每個個體發展自己與生俱來的才能。
1920年,羅素作為英國工黨代表團的非正式成員,獲得機會去訪問剛剛建立的蘇聯。此次考察之旅使他對國家社會主義的批評比之前更加猛烈和尖銳,在他看來,人類生活中很多他極為珍視的東西都被一種狹隘和抽象的教條扼殺了。這種殘暴的手段固然承諾人們能在未來過上更美好的生活,可是羅素不相信,一個人怎麼能虐待人民多年然後指望他們有朝一日痊癒,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和列寧面談一小時也沒有令羅素改變觀點,反而讓他更加厭惡這個制度。一回到英國,他就寫出了《布爾什維克的理論與實踐》(1920),很多左派覺得此書的出版不啻為公然背叛。1949年,羅素又一字不改地再版了這本書,此時,當年批評過他的很多左派自己也不再對蘇聯抱有幻想。
在本書中,羅素對其在《社會改造的原理》中首次提出的一些觀點進行了詳細闡述。欲望驅使人們尋求食物、飲料、性愛和住處,他把這些稱為原始欲望。當這些原始欲望的滿足遭到拒絕甚至威脅時,人可能做出任何反應。有4層欲望和這些原始欲望密切相關,並共同造就了幾乎所有的政治活動,它們是貪婪、虛榮、競爭和權欲。羅素指出,布爾什維克們在心理上沒有為後3個層級的欲望留下任何位置;而且他們通過忽略這3種欲望,為重新引入階級劃分的觀點鋪平了道路。因為權欲會在虛榮的煽動下逐漸造出一個中央集權的巨大官僚體系,而這個體系在現實中會造就一個統治階層和一個下層階層,後者被前者統治。
《權力論》出版於1938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其核心論點是「權欲是催生社會變化的主要動力,社會科學則旨在研究這些變化」。權欲之所以會引起那麼多麻煩,是因為它與榮譽一樣,都是一種無邊無際的欲望,人對這兩種欲望永不滿足。一個人擁有的越多,想要的就越多。此外,權力就像能量一樣有諸多形式,每一種都同樣重要,而且一種形式總有辦法轉換成另一種,比如財富可以變成軍事武裝。如果把形形色色的權力一個個分開來研究,必然會犯下大錯,所以必須把它們聯繫起來加以研究。而社會科學家的任務,就是去發現權力轉化過程中起支配作用的各種規律。羅素對權力的各種表現形式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了把它們聯繫在一起的種種探索性假設,然而要證明其中任何一個假設成立,社會科學家還任重道遠。
這篇導言中提到的觀點,本書幾乎都會提及。這至少表明,羅素在政治學研究中的觀點是一以貫之的,這一點眾所周知。他的第一本書《德國的社會民主》(1896)批判地審視了19世紀晚期德國的馬克思主義。書中,羅素這位倡導自由的民主主義者冷靜地評估了自己的批判對象,發現雖然有趣卻又有著諸多欠缺。而閱讀本書時,諸位會發現他論證自己觀點的方式與半個多世紀以來他的一貫做法並沒有什麼兩樣。
約翰·G·施萊特
多倫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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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73—1958,英國哲學家,與羅素、維特根斯坦同為分析哲學的奠基人。——譯註
(2) 活躍於20世紀前半期,是以英國倫敦的布盧姆茨伯里地區為活動中心的文人和藝術家團體,其成員中的名人包括弗吉尼亞·伍爾芙、約翰·梅納德·凱恩斯、愛德華·摩根·福斯特、雷頓·斯特拉奇等。——譯註
(3) 1863—1952,美國哲學家,作家。——譯註
(4) 指一位候選人明明沒有希望獲勝,還是被選出來參與角逐,即此人所屬的黨派將其作為「祭品」奉獻給更強的對手。——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