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和政治學中的人類社會 · 自序
本書的前九章寫於1945至1946年,其餘部分寫於1953年,唯一的例外是下部的第二章,此章是我接受諾貝爾文學獎時在斯德哥爾摩的致辭。我本打算將有關倫理學的討論收入我論述「人類知識」的著作,但後來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我不太確定在何種意義上倫理學可以被視為「知識」。
本書的寫作目的有兩個:首先是闡釋一種非教條的倫理,其次是把這種倫理應用於形形色色的當代政治問題之中。本書的上部對於倫理的闡釋並沒有什麼驚人的獨到之處,這般闡釋是否有價值連我自己也不太有把握。只不過當我對政治學問題做出倫理學判斷的時候,批評家們不斷告訴我,既然我不相信倫理學判斷的客觀性,就沒有權利這麼做。我認為這種批評沒有道理,可是要證明它沒有道理三言兩語又講不透徹,必須展開論述。
本書的下部無意提出一種完整的政治學理論。我在以前的著作中已經論述過政治學理論的各個方面。在此,除了那些和倫理學密切相關的方面,我只論述於當前極為重要的具有現實意義的方面。我希望通過將我們的實際問題置於一個宏大的非個人的框架,或許能讓人們在看待這些問題時少一些激動,少一些狂熱,少一些憂慮和煩惱。如果只在當代語境裡看待它們,就很容易產生這些情緒。
本書自始至終關注的是人類的種種熱情及其對於人類命運的影響。我也希望藉此消除一種誤解,這種誤解不僅是針對我個人的作品的,也針對我大致認同的那些人的所有作品。批評者們習慣於對我做出某種譴責,從中可以看出他們對我的作品有著嚴重的成見,以至於不管我說什麼他們都充耳不聞。他們再三告訴我,說我高估了理性在人類事務中所起的作用。也就是說,批評我的人相信人類是無理性的,我卻認為人類並不缺乏理性,也不應該缺乏理性。在我看來,我的批評者從一開始就犯了一個錯誤,是他們而不是我不合理地高估了理性所能起到的作用,因為就在於他們完全沒有弄清楚「理性」這個詞究竟是什麼意思。
「理性」有極其清楚而準確的含義,即選擇對的手段來實現你希望實現的某個目的。它和你的目的是什麼毫不相干。不承認人類有理性的人是意識不到這一點的,總覺得倡導理性的人想讓理性既支配目的,也支配手段,但又無法在理性主義者的作品裡找到任何理由來支持這種觀點。有句名言說:「理性是並且只應當是熱情的奴隸。」此言並非出自盧梭、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薩特,而是出自大衛·休謨。對於這句話所表達的觀點,我像每個努力遵從理性的人一樣毫無保留地贊成。當批評者們告訴我——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我身上——我「幾乎完全低估了情緒在人類事務中所起的作用」時,我想知道,據他們揣測,我究竟是把何種動機視為對人類事務起支配作用的力量。欲望、情緒、激情中的任何一個(隨你選哪個)都可能引發人的行為,理性則不然,它只是調控因素。如果我想坐飛機去紐約,理性告訴我最好是搭乘一架飛往紐約而不是君士坦丁堡的飛機。我想,在那些覺得我過分理性的人看來,我應當在機場等得心急火燎,然後看到一架飛機就迫不及待地跳上去。等飛機降落在君士坦丁堡,我發現周圍都是土耳其人而不是美國人時,還應該盛怒之下破口大罵。我猜,如此行事才是正人君子的做派,並且還會被我的批評者們讚譽。
因為我說對於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而言,邪惡的熱情是唯一的障礙,一位批評者先是嚴厲地批評了我,進而得意洋洋地質問我:「但凡是人的情緒,必然是邪惡的,難道不是嗎?」這位批評者是在看了我的一本書(1)後得出了這樣的反對理由。在那本書里,我說世界需要基督式的愛,或者說同情心。這當然是一種情緒,我說這正是世界所需要的東西,而不是在指出理性是驅動世界的力量。我只能揣測,因為這種情緒既不殘忍,也沒有毀滅性,所以對於鼓吹無理性的人沒什麼吸引力。
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這樣的勃然大怒,以至於人們在閱讀我的作品時對於即便是最清晰的主張也視而不見,繼續肆意曲解我的話呢?促使人們仇恨理性的可能是基於如下幾種動機:比如,你內心的欲望可能是彼此排斥的,可你卻不想意識到這一點。又如,你可能希望花的比掙的多,同時還一直有償債能力,以至於朋友們一旦指出你這是在異想天開時,你就會對他們生出恨意。如果你是位老派的中小學校長,你可能一面覺得自己懷著濟世愛人之心,一面又想用藤條狠狠地抽打學堂里的男童,從中獲得莫大的快感。為了調和這兩種欲望,你不得不說服自己相信鞭笞有感化之效。如果精神病學家告訴你,鞭笞在一幫讓人火冒三丈的年輕罪人身上起不到這種效用,你就會勃然大怒,指責他缺乏感情,一味憑理智行事。著名的拉格比公學的阿諾德博士(2)曾怒斥那些鄙視鞭笞體罰的人,而他自己恰好是這一做法的絕佳例證。
鍾愛非理性還有個更為邪惡的動機。如果人們足夠非理性,你就能誘使他們以為是在滿足自己的利益,實際上卻是在滿足你的利益。這種情況在政治上非常普遍。大多數政治領袖之所以能夠地位顯赫,靠的正是讓老百姓相信,各種各樣的利他欲望是驅使他們採取行動的動力。這很好理解,而且這種念頭會在興奮感的影響下更容易被民眾欣然接受。銅管樂隊(3)、暴民演說、動用私刑和挑起戰爭是興奮感發展的幾個階段。據我猜測,倡導無理性的人認為,如果能一直讓民眾處於亢奮狀態,欺騙他們以牟利的機會就更大。也許正是因為我不喜歡這種過程,才導致人們對我的批評,說我過分理性。
不過,我也會把這些人推向一種兩難境地:既然理性的本質是根據目的適當地調整手段,那麼唯有那些認為人們應該選擇與自己公開承認的目的背道而馳的手段,並認為這樣做是件好事的人,才會反對理性。這意味著兩種可能:要麼在如何實現公開承認的目的這一點上,人們受騙了;要麼人們口是心非,公開承認的目的和內心真正的目的大相徑庭。希特勒的演說極具煽動性,以致大量德國民眾被引入歧途,這是第一種情況的例證。阿諾德校長一面享受拷打男童的快感,一面繼續把自己想像成仁愛為懷的人道主義者,這是第二種情況的例證。我覺得,這兩個反對理性的理由從道德上講都是站不住腳的。
一些人反對他們想像中的理性,是基於其他理由。他們認為,強烈的情緒是符合人們需要的,沒有人會在產生強烈情緒時保持理性。他們似乎還認為,任何感受到強烈情緒的人必定會喪失理智,做出蠢事,他們因為這表明當事人是滿腔熱情的而拍手叫好。然而,當自我欺騙產生的並不是他們樂見的後果時,他們的想法又不一樣了。例如,一位將軍因恨敵人入骨而變得歇斯底里,無法進行理性的運籌帷幄。這樣的事誰也不會接受。有人覺得熊熊的熱情會妨礙人們對方式方法做出正確的評估,實情卻並非如此。有些人身上燃燒著熱情,比如基督山伯爵,正是熱情引導他選擇了正確的手段。別對我說大人物的目標都是非理性的,除了不可能實現的目標之外,根本不存在什麼非理性的目標。傳統觀點中,不輕易動感情、善於冷靜處事的人往往遭人詬病,其實未必如此。美國內戰期間,林肯巧妙運用政治手腕,不受強烈情緒的左右,結果招致廢奴主義者的口誅筆伐。那些熱情高漲的追隨者希望林肯行事能更加鐵腕,可這並不會使奴隸獲得解放。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本質在於:狂熱不是什麼好事,處於狂熱中的人會因此魯莽行事,其結果往往事與願違。比如,他們在跑步穿過街道時被車撞死,因為沒法停下腳步注意車流。讚美這類行為的人不外乎兩種:要麼是想徹頭徹尾變得虛偽的人,要麼是某種自我欺騙的受害者,並且深陷其中難以自拔。我不以鄙視這兩種思想狀態為恥。如果人們因為我鄙視它們而指責我過於理性,那麼我願意認罪。可是,如果人們據此推測我不喜歡強烈的情緒,或者以為我認為除了情緒以外,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行動的起因,那麼我會斷然否認這種指控。我希望看到一個這樣的世界——在此,各種情緒都非常強烈,卻不具毀滅性;因為得到了公開承認,所以不會導致自欺欺人。這樣一個世界會包括愛、友誼以及對藝術和知識的追求。至於那些想要某種更加獸性、嗜血的東西的人,我無意滿足他們。
* * *
(1) 指羅素1952年的著作《科學對社會的影響》。——譯註
(2) 1795—1842,英國教育家、歷史學家。1828年至1841年任拉格比公學校長。——譯註
(3) 銅管樂隊產生於英國,19世紀工業革命時期,很多工人熱衷在業餘時間參加政治活動,企業家為了轉移他們的注意力,紛紛資助工人成立銅管樂隊。此處以銅管樂隊的組建作為人們對政治產生興趣的初始階段的標誌。戰爭則是發展到極端的標誌。——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