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夜行記 · 迷失金融城
在我年齡和個頭都還很小的時候,有一天在倫敦金融城裡迷路了。某某(某某的魂靈啊,我忘記你的名字了,請原諒!)帶我去觀賞聖吉爾斯[1]教堂的外景,作為對我的隆重款待。我腦子裡滿是許多與那座宏偉的宗教建築有關的浪漫想法,並且堅信:各種乞丐在工作日都裝作瞎子、跛子、肢體殘缺者、聾啞人或有其他身體疾病患者,可每到周日就拋開偽裝,換上節日盛裝,到他們庇護人的殿堂來參加聖儀。我約略認為,班姆菲爾德·摩爾·卡魯[2]的現任繼承人會在這種場合擔當俗人委員一類的角色,坐在一個高高的掛著紅帘子的廂席里。
時值春季,我這些稚嫩的念頭隨著季節抽出了新枝,搞得我的父母和保護人都頭疼不已。於是,某某主動提出帶我去看看聖吉爾斯教堂的外景。(我如今猜測)他們認為,那樣很可能就會熄滅我的幻想之火,讓我的頭腦清醒過來。早飯之後,我倆出發了。我至今記得,某某那天的打扮很醒目:下穿質地良好、乳白色的條絨馬褲,打著高幫斜紋布綁腿;上穿綴著閃亮紐扣的綠色外套,戴著條藍色圍巾,露著一圈極大的襯衫領子。我現在認為,那時他肯定(跟我一樣)剛從肯特郡的蛇麻草地上走出來不久。但當時我將他奉為時尚之典範、禮儀之楷模——簡直就是現世的哈姆雷特,只不過沒有後者那棘手的家務事罷了。
我倆邊走邊聊,滿意地觀賞了聖吉爾斯教堂的外貌。尖塔上那面飄揚的旗子尤其讓人激動不已。現在推想,我們隨後就沿著河岸大道[3]走向了諾桑伯蘭府[4],去欣賞府門頂上那尊聞名遐邇的獅像。我記得很清楚,總之,就在我滿懷敬畏和讚羨地仰望那頭大名鼎鼎的動物時,某某不見了。
我迷路了!惶恐倏地攫取了我幼小的心靈。今日回想,那驟然驚懼仍歷歷如昨。我敢肯定,即便我那時發覺自己是在北極迷了路,而不是迷失在那條雄獅傲視之下的狹窄、擁擠、令人不安的街道上,心中驚悸也不過如此。然而,我邊哭邊沿街奔跑了幾個來回,就將乍現的恐懼拋在了腦後。隨後,我懷著一種淒涼的自尊感走進了一個庭院,在台階上坐下,開始考慮如何度過一生。
我相信,我幼小的腦子裡根本沒有想到要問路回家。或許那時的我還很喜歡迷路後那種淒涼的自尊感呢。但是,我如今切實地相信,當我為未來規劃宏大藍圖時,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那最簡短、最顯見的人生道路。我猜,我當時只有八到九歲大,還非常幼稚。
我兜里有一先令零四便士,小指上戴著一枚白鑞戒指,戒指上鑲著一小塊紅玻璃。這件首飾是我的愛戀對象在我生日那天送給我的。我倆發誓要結婚,但也預料到雙方家庭將會阻礙我們的結合。她(當時六歲)屬於衛斯理宗,我則虔信英國國教[5]。就在我生日那天,我的教父——他是個既懂得自己職責所在又能履行職責的人——送給了我半克朗[6],我花得還剩下這一先令零四便士。
有這些寶貝在身,我決定去碰碰運氣。我想,我一旦發了跡,就駕著六匹馬拉的大車回家去娶我的新娘子。想著這幅勝利的圖景,我又哭了幾聲。可很快我就擦乾眼淚,出了庭院,按計劃踏上了征途。我的計劃是:首先(作為某種儀式)前往市政大廳看看那對巨人像[7],從他們身上汲取力量,相信自己的冒險可能會一帆風順。如果這一招落空,就轉而到金融城裡轉轉看能否尋到威廷頓[8]式的發財機會。如果這一招也失利,就去參軍當鼓手。
於是,我開始一路打聽著去往市政廳。我當時莫名其妙地認為,「市政廳」就是「石造的」廳,或「有巨石的」廳。我非常精明地覺得,如果我打聽通往巨人像之路,會被人笑話,所以就不能提巨人像的事。我至今記得,只剩我孤身一人時,街道顯得多麼寬闊無邊!房屋顯得多麼高大!一切都多麼威嚴而神秘!到了聖殿關石門[9]前,我目不轉睛地盯著它看了半個小時,但還是沒看完就繼續前進了。我在書上讀到過,聖殿門頂上放著許多示眾的人頭。因此,這個石門雖然是件威嚴的建築傑作和實用典範,但似乎也是個兇惡的古老地方。我最終離開那裡之後,呀!一下就看到了聖鄧斯坦教堂上的巨人像[10]!那些親切的怪物敲鐘的情形,誰看到後還能走得開呢?在他們幾次敲響一刻鐘的當兒,我到那家玩具店看了看——在我寫下這篇文字的此刻,這家玩具店還在那兒,只是已面貌一新了——一個多小時之後,我從那個迷人的地方脫身,來到了高高聳立的聖保羅大教堂[11]前。我怎麼能錯過它那偉岸的穹頂呢?怎麼才能將目光從它的金色十字架上移開呢?去市政廳看巨人像的路途真是遙遠啊,而且行進速度很緩慢。
終於,我來到了他們面前,滿懷恐懼和崇敬地注視著他們。他們看上去比我預想的要和藹些,總體說來臉色比較燦爛,可是非常高大。我估計他們的底座大約有四十英尺[12]高,要是他們下來走在石板路上,會是兩個龐然大物。我思考著這些,對著兩個巨人出神(我估計,孩童們見到他們大抵都會如此的)。儘管知道這些雕像並非血肉之軀,我仍舊認為他們有生物特徵——例如,他們知道我在那兒,並在偷偷地注意我。我累極了,就鑽到馬高格下面的角落裡,躲過了他的視野,睡起了覺。
一個大覺之後,我突然驚醒了,感覺那兩個巨人好像在咆哮,卻轉而發現原來是金融城的喧鬧聲。周圍一切如故,與我睡前一模一樣:豆莖啦、仙女啦、公主啦、龍啦,統統都沒有,也沒見任何新的人生轉機。我餓了,就想去買些食物回這兒來吃掉,然後繼續按計劃尋找威廷頓式的發財機會。
我坦然自若地在麵包店買了一便士的麵包卷,可在好幾家美食店前探頭探腦地徘徊了一番,卻未能鼓足勇氣進門。最後,我在一家美食店的櫥窗里看到一堆熟香腸,旁邊的標籤上寫著:「日耳曼小鬼,一便士」。這下,我知道想買什麼了,就勇敢地走進去說:「請問你們能不能賣給我一個日耳曼小鬼?」他們賣給了我。我兜里揣著那根包著紙的香腸回到了市政廳。
兩個巨人仍然待在那兒,偷偷地假裝沒有注意我。於是,我就在另一個角落裡坐下來,眼前只有一條豎著耳朵的狗。是條黑狗,一隻眼上面有一撮白毛,腳爪上有一塊塊白色和褐色的雜毛。它想和我玩耍:它圍著我蹦來跳去、在我身上蹭鼻子、從我身旁竄過、搖頭晃腦地假裝倒著跑,顯得友善而滑稽,仿佛它根本不計較個人形象、只為逗我開心似的。那時,我看著這條狗,想到了威廷頓,感到機會就要來了。我不斷地說「嘿,小狗!」、「可憐的傢伙!」、「好狗狗!」,逗引著它。我滿意地認為,此後它就永遠成為我的狗了,並會幫我謀求發財之道。
這讓我感到了寬慰(迷路後我不時地會哭一鼻子),就將那個日耳曼小鬼香腸從口袋裡掏出來,準備吃午餐。我先咬下一小口扔給狗,它向那側一撲就吞吃掉了,就像吞藥片似的。我咬第二口的時候,它緊盯著我的臉,等著我再扔給它一塊;而我這時在考慮該給它起個什麼名字。我覺得,在此情此景之下,「美妙運氣」這個名字不錯,含義很豐富。如今回想,我那時正為想出了這麼個好名字而得意非凡,可「美妙運氣」卻開始極其兇狠地朝我狂吠起來。
我奇怪地想:它怎能這麼沒羞沒恥?可它才不管這一套呢,反而吼叫得更凶了。它嘴裡淌著口水,眼睛閃著紅光,鼻子濕漉漉的,腦袋使勁地歪向一邊,一邊沖我吠叫,一邊圍著我在石鋪地面上鬼鬼祟祟而充滿恐嚇地轉悠,最後突然嗖地一下咬住那個日耳曼小鬼,從我手裡扯出去,叼著它跑掉了。它再也沒有回來幫我謀求發財之道。我現在已經四十歲了,從那一刻至今,再也沒有見過我忠誠的「美妙運氣」。
我非常孤獨。與其說那是由於我失掉了好吃的日耳曼小鬼香腸(當時我還沒聽說過有加了大量胡椒粉的馬肉這種美食),不如說是因為「美妙運氣」那麼殘忍地令我失望。我曾相信,它除了不會說話,會做出一切友好的舉動;沒準它甚至也能學會說話呢。我又哭了一會兒,心想:如果我的愛戀對象跟我一塊兒迷路該多好,她能和我做伴兒呀。不過,我馬上就想到,她可不能參軍當鼓手,於是就擦乾眼淚,吃掉了麵包。從市政廳出來後,我遇到了一個賣牛奶的婦女,就從她那兒買了一便士的牛奶喝掉了。吃喝之後,我的精神頭又來了,就開始在金融城漫遊,尋找威廷頓式的發財之道。
如今我每次進金融城,都悲哀地感到自己真是個有文化的可憐人。可那時,我只是個迷路的孩子,在那裡遊逛的時候,想到大英商界和金融城市長,心中滿是崇敬。如今在那裡遊逛的時候,我會嘲笑那些莊重的禮服,並憤慨地認為,金融城市政府是當今世上最嚴重的惡作劇之一。孩提時的我哪裡會懂得今日金融城裡那總是遭遇失望的無數大眾?他們總是希望在那裡遇到個夥伴、得到些錢,卻總是希望落空。孩提時的我哪裡聽說過那個大好人、金融城裡的朋友?他要為那麼多的人做那麼多的事;他要讓這個人擔任國內的某個職務,讓那個人擔任國外的某個職務;他要搞定這個人的債權人,為那個人的兒子謀個生計,並確保另一個人拿到酬金;他要「投身於」這家偉大的股份制企業中去,要進入那家人壽保險公司的董事會;然而,他從來不做這些預報了的事情。孩提時的我哪裡會了解那個號稱是紳士、摩西宗阿拉伯人[13]和其他人的朋友的人?他通常出現在各種賽場上,主要居住在紅獅廣場一帶;他無法減少紙幣的總量,身邊卻恰巧放著一桶醒目的上等雪利酒、一隻梳妝盒和一幅提香[14]的《維納斯》,難道擁有這些物品的他樂意補足差額?孩提時的我哪裡會聽說那個人呢?在那個單純的時代,他向那些一臉嚴肅的禿頂人士吐露機密(這機密從未碰巧證明有絲毫的正確性),後者又神秘兮兮地在飯桌邊把這秘密透露給了屏息以待的聽眾。沒有。我是否已懂得他是個可怕的貪婪的傢伙、不值一提的騙子、一個純屬虛構的名人?沒有。我是否聽說過他與金融市場上的資金緊絀有關、與統一公債的沉悶狀況有關、與黃金出口有關、與眾人面前的攔路石——小麥的度量單位蒲式耳[15]——有關?沒有。我對下面這些名詞的意思可有絲毫概念?——假公濟私、操縱市場、偽造賬目、虛構紅利、美化事物等。絲毫都沒有。我難道沒有發現,哈德遜先生本人不正明擺著是頭瞪著眼的死金牛犢嗎?無從發現。在我眼裡,金融城就是一個巨大的商場,遍地都是寶石、貴金屬、大酒桶、大捆包,充滿了榮譽、慷慨、進口水果、進口香料。每位商人兼銀行家都是菲茨沃倫先生[16]和水手辛巴德[17]的複合體。每當風向適合航往巴巴里,而且船長也在家,史密斯、佩恩和史密斯[18]就會將家僕們(包括那名壞脾氣的廚師)召集起來,讓他們備好自己的船上用品。格林和哈利法克斯[19]二人曾在鑽石之谷中經歷了巨大困難。霸菱兄弟[20]見識過了大鵬鳥蛋[21],並隨沙漠商隊旅行過。羅思柴爾德[22]曾坐在巴格達的市場上售賣各式各樣的貨物;一位戴著面紗、騎著驢子的女士愛上了他,她來自蘇丹[23]的後宮。
我就這樣在城裡漫遊,就像一個夢境中的孩童。我盯著那些英國商人,堅定地相信一切都那麼神奇,心中溢滿激昂之情。我走近府第,又遠離府第——走進庭院和小廣場,又走出庭院和小廣場。我隔著縫隙窺視一下賬房外的走廊,然後跑掉。我那羞怯的腳步聲單調地迴蕩在南海公司總部的庭院裡。我接著逛到了奧斯丁修會中,好奇地想,過去那些修道士怎麼會喜歡這個地方呢?我就這樣一直在遊逛,不停地凝視著那些英國商人,不厭其煩地瀏覽著那些商號。為了說清各個地方,我編造了這些故事,並虔誠地相信它們,正如我虔誠地相信金融城本身。我至今尤為清楚地記得,當我發現自己來到了皇家交易所[24],看到那些坐在船隻海報下面衣著破爛的人時,我內心認定:他們是財迷精,將全部家產都投到了船上,去買金砂或類似的東西,此時正等著各自的船長回來告訴他們將要起航了。我觀察到,他們都在大聲嚼著脆餅乾。我覺得他們那麼做是為了預防暈船。
到處遊逛是件開心事,但卻仍舊沒有產生威廷頓式的結果。市長官邸里正在準備午餐,我隔著一個裝有窗柵的廚房窗子偷偷朝里望去,看到了那些戴著白帽子正在忙碌的男廚師。我的心開始咚咚跳起來,盼望著市長大人,或者市長夫人,或者他們的某個女兒、年輕的市長千金,會從樓上的某個房間朝外看,並命人把我帶進去。可是,什麼都沒發生。我這樣窺視了一段時間之後,一名廚師朝我喊道(窗子開著):「小子,走開!」我嚇了一跳,看到他長著黑黑的絡腮鬍子,我立刻就乖乖地走開了。
隨後,我來到了東印度大樓,問一個小孩那是什麼地方。他不作回答,只是做鬼臉,並拉扯我的頭髮,整番舉動毫不文雅、毫無禮貌。我對東印度大樓十分崇敬,這可能讓詹姆斯·霍格爵士[25]本人非常滿意。我毫不懷疑地認為,它是地球表面上最卓越、最高尚、最清廉,事實上最公正無私、在各方面都最驚人的機構。我那時已懂得誓言的內涵,差點發誓說東印度公司就是一整塊完美無瑕的貴橄欖石。
那些去印度的男孩子們,一到印度就開始抽起形如翻卷的拉鈴繩的菸斗來,而毫不感到難受。他們的結局就是腳上頭下地栽進某個雕花玻璃糖罐里。一路想著這些,我來到了那些赴印裝備店。在那裡,我讀到了奔赴印度的年輕人必備物品的各類清單。我看到「一對手槍」這一條時,想到:能夠踏上赴印征程是一樁多大的幸事!但這裡仍然看不到哪個英國商人有將我帶回他家的意思。只有一個煙囪清潔工例外——他打量著我,好像認為我很適合他那一行,可我趕緊跑開了。
一整天我都深受男孩子們的折磨。現在想來,儘管我當時並沒有冒犯他們,但他們不是追著我轉過街角,就是把我逼進門口的死角,非常野蠻地對待我。有個男孩子兜里裝著半截黑鉛筆,就在我白帽子的帽頂上寫上了他母親的名字和(他聲稱的)地址:「布勞斯夫人 沃平區菸草塞街木腿道」。那字跡我怎麼也擦不掉。
我記得,在遭受這般迫害之後,我在一個小小的教堂墓地里休息了一會兒。我考慮了整個事件,覺得如果我和我的愛戀對象能夠立刻被埋葬在那兒,就會讓我得到解脫。可是,在打了個盹、喝了點水、吃了個小麵包,特別是看了一幅畫之後,我又精神抖擻了。
如今想來,我那時肯定是遊蕩到了古德曼菲爾德劇院或者鄰近的什麼地方。那幅畫上畫的是某出戲裡的一幕場景,附近的某家劇院正在上演這齣戲。不過,那家劇院現在已經沒了。那幅畫使我想去那家劇院看看那出戲。威廷頓計劃顯然無法實現了,我於是決定:看完戲後,一路打聽找到軍營,敲開營房的大門,告訴他們我知道他們想招鼓手,而我就是去當鼓手的。我想那時肯定是曾聽人說過,而我自己也相信,每個軍營大門後面都有個兜里裝著1先令[26]的哨兵在日夜值守。我還相信,要是哪個男孩被人以任何方式成功勸誘而同意參軍,立即就會當上鼓手,除非他的父親交納400英鎊的賠償金。
我找到了那家劇院。它的外貌我記不清了,只記得劇院的正面用土黃色草草地塗著兩個顯示忠誠的詞首字母「G.R.」。我跟一大群人一起在樓座門外等著開門。那群人中大部分都是水手,他們和身邊的其他觀眾一樣,都來自社會底層。他們的言談不堪入耳,但我對其糟粕不甚了了,所以也沒有產生令我墮落的惡劣影響。我至今都在懷疑,與這類群體過從多久就能帶壞一個受過我這樣教育、像我這般純潔的孩子?
無論在樓座門外還是在劇院之中,每當我發覺有人注意我的樣貌,就假裝在尋找某個帶著我來卻跟我分開了的大人,並對那個想像中的人物點頭微笑。這個辦法很有效。我手裡攥著枚六便士的硬幣,準備交費。門開了,門閂吱嘎亂響,人群中的婦女一陣尖叫,我像一根稻草那樣,跟著人流前進。我那枚六便士硬幣被收費處那鴿巢似的洞口飛快地吞了進去。在我眼裡,那洞口就像個嘴巴。我爬上了觀眾較少的上層樓梯,(像所有別人那樣)一路狂奔,要占個好位置。我到達樓座後端時,那裡還沒幾個人。那些座位看上去高得可怕,活像是一組跳台,要將我頭朝下拋入樓下的正廳里去。在極度驚恐之中,我緊緊抓住了一個座位。然而,有位帶著個年輕女伴的和善麵包師向我伸出了手。於是我們三人一起翻過座位,來到了第一排的角落裡。麵包師很喜歡他的女伴,整晚看戲期間都不停地親吻她。
我剛剛坐好,突然有件事重重地壓在了我的心上,極其可怕地折磨著我的心靈。我得把它講清楚。那晚是一場義演——那位喜劇演員的義演。他又矮又胖,長著一張非常寬大的臉,戴著一頂(我那時覺得)有史以來最小最可笑的帽子。為了讓他的朋友們和觀眾滿意,這位喜劇演員宣布,他先騎著一頭驢子唱支幽默的歌曲,然後再把這頭非凡的驢子作為獎品,頒發給抽中大獎者。所有獲准入場的池座觀眾和樓座觀眾都有機會參加這次抽獎。我交那枚六便士硬幣的時候,得到了一個號碼——47號。如果這個號碼被抽中,我就會贏得那頭驢子,那到底該怎麼辦呢?!我一想到這兒,就冒出了恐懼的冷汗。
想著我可能出現的好運氣,我渾身戰慄。萬一47號被抽中,我將根本無法隱瞞該號碼屬於我這一事實,因為我讓麵包師看了這個號碼,更何況我的困窘也會立即表明被抽中的是我。然後,我想像著自己被叫上舞台,領取那頭驢子。我想像著,當全場的人看到大獎落到了我這樣一個小傢伙的頭上,會發出怎樣的一陣尖叫!我該怎麼把驢子牽出劇院呢?——他肯定不願意走。要是他大聲叫喚起來,我該怎麼辦?要是他尥蹶子亂踢,我會落個什麼下場?要是他馱著我倒退到舞台門裡去,賴著不出來呢?我感到,如果我贏得了這頭驢,那位喜劇演員一俟我走近就會把我放到驢背上去。然後,要是我把他帶出了劇院,該對他做什麼呢?我該怎麼餵養他?把他拴在哪兒?我一個人迷路已經夠糟的了,而帶著一頭驢迷路就是一場天大的災難,大到超出了我的想像。
第一段戲演完了,可我的腦海里憂懼盤旋,根本無法安心賞戲。海船上場了——海報上將它稱作一艘真正的戰艦——龐大的船體在巨浪滔天的大海上劇烈顛簸著。即便這麼恐怖的風暴場面也不能令我忘掉那頭驢。水手們拿著望遠鏡和喊話喇叭在船上東倒西歪地到處亂跑(他們在那艘戰艦上顯得非常高大),看上去真是一幅可怕的畫面。同樣可怕的是,舵手很可能已經無可避免地背叛了船員們,因為他一邊喊著「我們迷路了!快上救生艇!快上救生艇!雷電擊中了主桅!」,一邊在我眼皮子底下將主桅從插槽里拔出來,扔下船去。然而,在那頭驢子引發的恐懼面前,就連這些震撼人心的情節都顯得蒼白無色。後來,那個(極好的)好水手得到了好運,那個(極壞的)壞水手從一塊形狀奇特、貌似摺梯之類東西的岩石上跳入了海中。甚至在這時,我仍在淚眼婆娑中看到了那頭驢子的可怖身影。
終於,那一刻到來了。小提琴手們開始演奏那首幽默曲子,那頭令我無限畏懼的動物咔嗒咔嗒地出現在舞台上,背上馱著那位喜劇演員。我根據驢蹄發出的聲響推斷,他新釘了掌。他身披彩帶(我指的是驢子),堅持要將尾巴對著觀眾。喜劇演員就從他背上跳下,轉過身來,倒騎在驢背上,在雷鳴般的掌聲中連唱了那首歌曲三遍。在此期間,我一直害怕得焦躁不安。池座中有兩個面色蒼白、身上濺滿街中泥污的觀眾受邀起身,到舞台上去監督抽籤過程,其他觀眾對他們報以一陣鬨笑。這時,我本可乞求他們、懇求他們對我大發慈悲,不要抽到47號。
不過,我的痛苦很快就解脫了。一位坐在我身後的先生的號碼被抽中了,就下樓去領獎。他穿著法蘭絨短上衣,戴著條黃色圍巾,在風暴颳起之前就吃掉了兩條炸鰨魚和所有衣袋裡的堅果。這位先生似乎很熟悉那頭驢,在他出場之前就認識他,而且對他的一系列活動都興趣盎然。用一個好理解的詞兒來描述他吧——他幾乎是湊在我的耳邊,自言自語地「趕」著那頭驢。每當驢出了什麼差錯,他就說:「過雷(來),小驢寶貝兒。過雷(來)!」他試圖騎上驢背,可被摔在了地上,逗得觀眾們(包括我本人)開懷大笑。不過,等他再站起來,卻嫻熟地騎著驢子下台了,而且不久就十分平靜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盤桓已久的沉重憂懼渙然冰釋,我平靜了下來,踏踏實實地欣賞了其餘的表演。我記得,那出戲裡面有不少舞蹈場面,有帶著鐐銬跳的,有在玫瑰叢里跳的。有一場舞蹈中,舞者旁邊有一個美若天仙的小姑娘,跟她一比,我的愛戀對象黯然失色、平凡無奇。在最後的一場戲中,她又出現了,這次扮作一個男孩(戴盔穿甲),數次被劇中其他人物所保護。我如今在一定程度上認為,當時的劇情是:一個男爵想把她淹死,但數次被那位喜劇演員、一個鬼魂、一隻紐芬蘭犬和一口教堂大鐘阻止。此外,我如今只記得,我當時很納悶那個男爵打算去哪裡;還有,他在一陣火星兒中到了那兒。火星兒熄滅的同時,燈也全熄了。這讓我感到,整齣戲——船啦、驢啦、男男女女啦、美若天仙的小姑娘啦,一切一切——都是一個引爆了的奇妙煙花,爆炸過後,只余塵灰與黑暗。
我出了劇院來到大街上時,天色已經很晚。天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大雨傾盆。人群四散之後,我一個人孤單地走著,記憶中那個鬼魂和那個男爵的面目非常醜陋。我感到難以名狀的孤寂。此時,我的小床和那些親愛的、熟悉的面容才第一次浮現在眼前。白天裡,我從未想到過家人會多麼悲痛,從未想到過我的母親,從未想到過任何別的事情。我只是在自我調整,以適應所處的境遇,併到處尋找發財機會。
我意識到,如果一個男孩只會哭泣、只會到處亂跑,嘴裡嚷著「哎呀,我迷路了!」,那麼他根本不可能想去當兵。我放棄了一路打聽去兵營的念頭——或者說,那個念頭離我而去——開始到處亂跑,最後發現了一個在崗哨上值班的巡夜人。如今回想,我很驚詫,他當時竟然還醒著。我傾向於認為,他是身體太虛弱,無力喝醉酒了。
這位可敬的人士將我帶到了最近的哨所——說是他帶著我,實際是我帶著他。因為回想起我們二人那時在雨中穿行的情景,肯定形成了一幅畫面,恰如一幅幼兒牽著老人的小插圖。他嚇人地咳嗽著,每走近一面牆時,都要靠上去歇一會兒。我倆終於到達了哨所——一個寂靜慵懶的溫暖地方,四壁上掛著幾件大衣和撥浪鼓狀的物件。他們派一個患有麻痹病的人去尋找我的家人,我隨後就靠在爐火邊睡著了,好大的一覺!等我醒過來,映入眼帘的是我父親的臉。這就是我那次迷路的全部經過。我小時候,他們常常說我是個與眾不同的孩子。現在想來,他們說的沒錯。或許我還是個與眾不同的大人。
記憶中的某某啊,原諒我帶給了你憂慮吧!即便是現在,每當我站在那尊雄獅的下面,都會看到你倉皇地沿著大街奔來跑去,聽不進去別人的安慰。從那時至今,我曾多次迷路,而且遊逛得越來越遠。但願我那些次迷路帶給別人的煩惱,少於我這次迷路帶給你的煩惱!
(牛雲平 譯)
[1] 聖吉爾斯(Saint Giles,約650—約710)是希臘基督教隱士,據傳生於雅典,後在今法國南部隱居,被認為是窮人、殘疾人、精神病人、鐵匠、動物和森林等事物的保護者。——譯者注
[2] 班姆菲爾德-摩爾-卡魯(Bamfylde Moore Carew,1693—約1758),英國有名的流氓、浪子,擅長偽裝,自稱是乞丐之王。——譯者注
[3] 該道路英文為Strand,又譯斯特蘭德街,街上有許多著名的旅館和劇院。——譯者注
[4] 諾桑伯蘭府位於河岸大道上,是諾桑伯蘭公爵的府第,建於十七世紀早期,1874年拆除,在原址上修成了諾桑伯蘭大道。——譯者注
[5] 16世紀,英國王權在與羅馬教廷的鬥爭中實施了宗教改革,建立了本國的民族教會,一般譯為英國國教,又譯英格蘭聖公會。衛斯理宗原為英國國教中的一派,形成於十八世紀三四十年代,主張因信稱義,倡導嚴格遵照聖經過道德的宗教生活,因此又稱「循道宗」或「監理宗」。——譯者注
[6] 克朗為英國舊幣制單位硬幣,1克朗=5先令=60便士,半克朗=2先令6便士。——譯者注
[7] 倫敦市政廳門前的兩個木雕巨像。巨人名為高格(Gog)和馬高格(Magog),被認為是倫敦金融城的守護神。——譯者注
[8] 指英國民間故事《迪克·威廷頓和貓》中的主人公迪克·威廷頓。迪克是個孤兒,聽說倫敦金融城裡連街道都鋪滿了黃金,就去那裡謀求發財之道。他失望地發現,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又冷又餓地蜷縮在一位富商菲茨沃倫先生的府第前睡著了。仁慈的菲茨沃倫先生髮現了他,還雇他當了洗碗工。迪克因為住處經常有老鼠出沒,就掙錢買了一隻貓來驅鼠。一天,菲茨沃倫先生要遠航到某個港口去做黃金生意,就問他的家僕們是否願意送給他些什麼東西帶上船。迪克極不情願地把自己的貓送給了他。菲茨沃倫先生一直待迪克很好,但他家的廚師卻非常凶暴,迪克忍無可忍,決定逃跑。可他要逃離金融城的時候,卻聽到城裡聖瑪麗勒博教堂的鐘聲敲響了,似乎在說:「威廷頓你不要慌,三次當上大市長」。於是,迪克返了回去,發現菲茨沃倫先生的船已經返航了。北非巴巴里國王的王宮裡老鼠猖獗,迪克那隻擅長捕鼠的貓就被高價賣給了巴巴里國王,迪克從此成了有錢人。他開始與菲茨沃倫先生合夥做生意,後來又娶了菲茨沃倫先生的女兒愛麗絲,而且最終像鐘聲預言的那樣,三次成為金融城的市長。
這個民間故事的原型是理查·威廷頓(Richard Whittington,約1354—1423),—位中世紀英國商人、政治家。少年時,威廷頓作為幼子,因無權繼承父親財產,被送往金融城學做綢布生意,很快成長為一名成功巨商,並與英國王室來往密切。他數次被任命或選舉為金融城市長,並成為國會議員和倫敦地區司法長官。同時,威廷頓熱心公益,生前、身後都大筆捐助了醫療、衛生、監獄、圖書館、教堂等事業。——譯者注
[9] 聖殿關是倫敦金融城的西部邊界,向東在金融城內的路段是河灣街(Fleet Street,又音譯為弗利特街,也有人錯譯為艦隊街),向西是通往威斯敏斯特市的河岸大道。這裡的石門自1670年前後建成後,門頂上經常陳列著叛國者的首級示眾。——譯者注
[10] 這座教堂上有一組報時鐘表,表的上方有兩個手拿長棍的巨人雕像,據稱是高格和馬高格。每到整點和每隔一刻鐘,巨人像就會用木棍敲擊面前懸掛的兩口鐘,同時轉動頭部。——譯者注
[11] 聖保羅大教堂是英國國教倫敦教區的主教座堂,坐落於倫敦金融城中最高處的盧德門山上。現存巴洛克風格的建築始建於1675年,於1697年年底投入使用,以其壯觀的圓形屋頂而馳名於世,是倫敦最著名的標誌性建築之一。——譯者注
[12] 1英尺約合0.3048米;40英尺約合12.2米。——譯者注
[13] 摩西宗阿拉伯人(Mosaic Arabs)是英國政治家、小說家本雅明·迪斯累利(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發明的對猶太人的稱呼。迪斯累利出身於猶太家庭,但少時受洗成為英國國教徒,在維多利亞女王統治下曾於1868年和1874—1880年間兩度出任英國首相,大力推行對外侵略和殖民擴張政策,建立了強大的殖民帝國。他也是迄今唯一一個具有猶太血統的英國首相。他借其小說《恩底彌翁》(Endymion)中的人物希德尼婭之口,不無驕傲地稱猶太人為摩西宗阿拉伯人,宣揚種族主義思想。——譯者注
[14] 提香·韋切利奧(Tiziano Vecellio,1490—1576)是文藝復興時期最重要的威尼斯派畫家,其作品充滿生機和理想色彩,富於熱情,享有「西方油畫之父」的美譽,在西方藝術史上有著偉大而深遠的影響。——譯者注
[15] 蒲式耳是英國糧食度量單位,其度量工具在不同地區和不同時期都存在大小不一致的複雜情況。——譯者注
[16] 菲茨沃倫是《迪克·威廷頓和貓》故事中的人物,詳見前文「威廷頓」條注釋。——譯者注
[17] 水手辛巴德的故事講的是,在中世紀的巴斯拉地區,生活著一個叫辛巴德的虛構人物。他通過在東非和南亞沿海地區的7次航海發了大財。——譯者注
[18] 史密斯-佩恩-史密斯於19世紀合夥成立了一家英國私人合資銀號。該銀號為早期銀行業巨頭,資財無數,影響巨大。——譯者注
[19] 格林和哈利法克斯於18世紀合夥成立了一家英國私人合資銀號。該銀號為早期銀行業巨頭,財富豐厚,一度歲入90000英鎊。——譯者注
[20] 霸菱兄弟於1762年創建了倫敦第一家商業銀行,為銀行業中的名門。但1995年,這家有著233年悠久歷史的銀行因其雇員李森的巨額投機投資而破產。——譯者注
[21] 阿拉伯神話中,傳說有一種食肉的白色大鵬鳥,它下的蛋也碩大無朋。在《馬可•波羅遊記》、《天方夜譚》、《水手辛巴德》等東方故事中都提到了這種巨鳥。歐洲人過去曾認為這種鳥確實存在,後來則稱「大鵬鳥蛋」為虛幻之物。——譯者注
[22] 日耳曼-猶太血統的羅思柴爾德家族是著名歐洲銀行世家,於17世紀晚期進入銀行業和金融業,其財富在18世紀達到巔峰。據信,當時該家族擁有的私人財富為世界有史以來的第一位、近現代歷史上的第一位,至今無人超越。——譯者注
[23] 蘇丹是伊斯蘭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稱號。——譯者注
[24] 倫敦金融城的皇家交易所(Royal Exchange)位於康喜爾街(Cornhill Street)和針線街(Threadneedle Street)交會於銀行交叉點(Bank junction)的一段,平面圖呈梯形。交易所始建於1565年,後經兩次大火燒毀和兩次重建,現有建築於1844年第三次建成,使用至今。1939年,這裡完成了作為交易所的使命。如今的皇家交易所乃是一個奢侈品購物中心。——譯者注
[25] 詹姆斯·霍格爵士(Sir James Hogg,1790—1876)是英國律師、國會議員,曾兩度擔任東印度公司董事長。——譯者注
[26] 有許多年,英國軍隊的日餉都是1先令,所以成語「接受國王的1先令」意為同意參軍。18和19世紀,英國陸軍和皇家海軍在招募期間,都會付給新兵1先令作為定金。當時的徵兵員運用各種詭計,特別是通過請喝烈酒的方式,將1先令定金強塞給毫無戒心的人。由於工作條件艱苦而危險,皇家海軍還雇用了抓丁隊,通過偷襲、威脅、抓打等各種殘暴手段,在大街上強征各種年齡段的水手、平民入伍。抓來的壯丁統統被塞給1先令定金。拿了定金的人要當著太平紳士的面宣誓入伍,然後才能正式成為新兵。如果他在宣誓前不再想當兵,就得交納一定數額的「解除兵役賠償金」。到19世紀40年代,賠償金的金額已高達1英鎊(合20先令),絕大多數新兵都交不起。——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