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 · 第22章 野蠻人

眼下是十二月。我前面說過,這是我來島上的第二十三個年頭了,這是南半球的至日季節(因為我沒法管它叫冬季),正巧是我的收穫季節,需要我外出,在地里花許多工夫。有一天,我一大早出門,甚至天還沒有亮透,我驚奇地看到海岸上有一片火光,離開我約莫有兩英里光景,在島的盡頭附近,我以前在那兒發現過幾個野人。但是,叫我苦惱的是,火光不是在島的另一邊,而是在我這一邊。 說真的,一看到這景象,我嚇壞了,馬上在我的樹叢里站住腳,不敢走出去了,生怕受到突然襲擊。然而,我的心再也安定不下來,擔心那些野人在島上閒逛的時候,早晚會看到我還沒有收割的和已經收割了的莊稼,或者任何我製造的和改進過的東西,他們馬上會得出結論,這地方有人,於是他們就會不把我找出來決不罷休。在這生死關頭,我馬上迴轉城堡,隨手抽掉梯子,儘可能地使一切不露出人工的痕跡,完全像自然的那樣。 接著,我在裡面準備,擺出一副抵抗的架勢。我把我所有的炮——我是這麼叫它們的,實際上,是火槍——裝上彈藥,架在我的新防禦工事上,也給我所有的手槍裝上彈藥,下定決心,保衛自己,直戰鬥到最後一口氣,同時也不忘記把自己交託給上帝保護,熱切地向上帝祈禱,求他把我從野蠻人的手中拯救出來。我這樣忙乎了兩個鐘頭,開始心急火燎地巴不得知道外面的消息,因為我沒有探子可派。 我又坐了一會兒,沉思著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辦。我再也忍受不了對外面的情況一無所知,所以我把梯子靠在小山邊上我前面說過的那個平坦的地方,上去以後,隨手把梯子抽掉,然後再架起梯子,登上了小山的頂上,我掏出特地帶著的望遠鏡,趴在地上,開始尋找那個地方。不久,我就看到至少有九個赤身**的野人圍坐在他們生的一個小火堆前,不是在取暖,因為天氣熱得要命,他們壓根兒不需要烤火取暖,而是,我猜想,用來烤他們帶來的野蠻的食物人肉的;到底是活人,還是死人,我就不知道了。 他們駕了兩艘獨木舟,船已經拖在岸上。當時是退潮的時候,在我看來,他們要等到潮水再來的時候才能走。看到這個景象,尤其看到他們來到我的島的這一邊,而且還離我這麼近,真是難以想像我的心情有多麼慌張。但是,我注意到他們一定是要趁落潮的時候才能來,我的心情就比較平靜了,這使我相信,只要他們不是事先就來到岸上,我可以在所有漲潮的時間裡,安全地外出。觀察到這個情況後,我外出去收割,心裡更踏實了。 事實果真像我所預料的那樣,因為潮水一向西流去,我看到他們都上了船,劃著槳(或者像我們所說的,搖著槳)走了。我竟然看到,在他們離開前的一個多鐘頭里,他們還跳過舞。 一看到他們乘船離去,我馬上在肩膀上扛上兩桿槍,腰帶上插著兩把手槍,把我那把沒有鞘的大砍刀掛在身邊,盡我可能,以最快的速度向我第一次發現野人出現的那座小山跑去。我至少跑了兩個鐘頭才跑到那兒,因為我帶著這些武器沒法跑得很快。一到那兒,我看到還有三艘獨木舟的野人來過岸上;往遠處看,我看到他們都在海上,乘著船向大陸駛去。 我看到的是一片可怕的景象,尤其是我走到岸邊的時候,我可以看到他們的叫人毛骨悚然的行為留下的種種恐怖的痕跡,這就是說,鮮血、骨頭和人的斷肢殘骸,那些人都是被這伙渾蛋在尋歡作樂中吃掉的。一看到這個場面,我滿腔怒火,現在我開始計劃下一次在這兒看到他們的時候,把他們斬盡殺絕,不管他們是誰,也不管他們有多少人。 在整個這段時間裡,我一直在想著要殺人。我本來是可以把我的絕大部分時間花在更好的工作上的,眼下卻只得花在設想下一次我看到他們的時候,怎樣讓他們落入圈套,然後向他們下手,尤其是設想在他們像上一次那樣分成兩股的時候,我該怎麼辦。我壓根兒沒有考慮過,我殺了一股,姑且說十幾個人吧,我在第二天,或者下個禮拜,或者下個月,仍然還要殺另一股,再殺另一股,要沒完沒了地殺下去,殺到最後,豈不是同這些食人者一模一樣,也成為一個殺人犯,也許會比他們殺人殺得多很多的殺人犯哩。 不管怎樣,我提心弔膽地挨過了一年零三個月才又看到了野人;我又發現他們了,下面我將說到。他們也許真的來過一兩回,但是他們也許沒有逗留,要不,至少我沒有發現。但是,在五月里,我儘可能地把日子估算得正確,在我來島第二十四個年頭,我同他們有一次奇特的遭遇。具體情況到時候再說吧。 在這十五六個月里,我心神不定,受盡煎熬。我睡不安穩,總是做噩夢,時常在夜晚從夢中嚇醒。白天,一腦門的煩惱壓得我抬不起頭來;夜晚,我時常做殺野人的夢,還在夢中振振有詞地舉出種種殺他們的理由。不過,暫且把這一切擱一擱,且說五月中旬,是十六日這一天,我想,我那可憐的十字架日曆也會作證,因為我仍然在那木柱上一天天做記號哩。我說,那天是五月十六日,那天整個白天狂風大作,暴雨滂沱,雷電交加,接下來,夜晚的天氣也同樣惡劣。我說不上那到底是什麼時候,但是當時我在讀《聖經》,一邊很認真地想著我眼下的處境,忽然聽到了我想是海上傳來的一下炮聲,真是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