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 · 第五章 論推理與學術

霍布斯 《利維坦》
當一個人進行推理時,他所做的不過是在心中將各部相加求得一個總和,或是在心中將一個數目減去另一個數目求得一個餘數。這種過程如果是用語詞進行的,他便是在心中把各部分的名詞序列連成一個整體的名詞或從整體及一個部分的名詞求得另一個部分的名詞。人們在數字等方面雖然除開加減以外還用乘、除等其他運算法,但這些運算法實際上是同一回事。因為乘法就是把相等的東西加在一起,而除法則是將一個東西能減多少回就減多少回。這些運算法並不限於數字方面,而是所有可以相加減的事物全都適用,因為正像算術家在數字方面講加減一樣,幾何學家在線、形(立體與平面)、角、比例、倍數、速度、力與力量等等方面也講加減,邏輯學家在語詞系列、兩個名詞相加成為一個斷言、兩個斷言相加成為一個三段論法、許多三段論法形成一個證明以及從一個三段論證的總結或結論中減去一個命題以求出另一個命題等等方面,也同樣講加減運算。政治學著作家把契約加起來以便找出人們的義務,法律學家則把法律和事實加起來以便找出私人行為中的是和非。總而言之,不論在什麼事物里,用得著加減的地方就用得著推理,用不著加減法的地方就與推論完全無緣。 根據以上所說的一切,我們就可以界說或確定推理這一詞在列為心理官能之一時其意義是什麼。因為在這種意義下,推理就是一種計算,也就是將公認為標示或表明思想的普通名詞所構成的序列相加減;我所謂的標示是我們自己進行計算時的說法,而所謂表明則是向別人說明或證明我們的計算時的說法。 在算術方面,沒有經過鍛煉的人必然會出錯,其計算靠不住,即使是教授們也會常常出現這種情形。任何其他推理問題也正是這樣,最精明、最仔細和最老練的人都可能讓自己受騙,作出虛假的結論。然而推理本身卻始終是正確的推理,如同算術始終是一門確定不移、顛撲不破的藝學一樣。但任何一個人或一定數目的人的推理都不能構成確定不移的標準,正如一種計算並不因為有許多人一致贊同就是算得正確一樣。因此,在計算中如果發生爭論時,有關雙方就必須自動把一個仲裁人或裁定人的推理當成正確的推理。這人的裁決雙方都要遵從,否則他們就必然會爭論不休而動手打起來,或者是由於沒有天生的正確推理而成為懸案。所有各種辯論情形也都是這樣。有時一些人認為自己比所有其他人都聰明,喧嚷著要用正確的推理來進行裁定;但他們所追求的卻只是不能根據別人的推理來決定事情,而只能根據他們自己的推理來決定;這在人類社會上,就像打橋牌時定了王牌之後,每一回都把他們手裡最長的那一副牌來當王牌一樣,令人不能容忍。他們所做的,只是當自己的每一種激情在他們身上取得支配地位時就拿來當成正確的推理,從而在他們自己的爭論之中由於自稱正確而暴露出他們缺乏正確的理性。 推理的用處和目的,不是去找出一個或少數幾個跟名詞的原始定義和確定含義相去很遠的結論的總和與真理,而是從這些定義和確定含義開始,由一個結論推到另一個結論。因為最後的結論,在其自身據以推論出來的一切斷言和否定不確定時,不可能是確定的。正像一個家長算賬一樣,如果他只是結算所有開支賬單上的總數,而不管每一張賬單的算賬人是怎樣算出總數來的,也不管付錢買來的東西是什麼;他這樣做,等於一攬子地把賬目整個接受下來,完全相信每一個算賬人的技術和誠實是不會給他帶來任何好處的。在所有其他事物的推理中也是這樣。一個人如果信賴作者,把結論接受下來,而不從每一次計算的原始賬目中去取得(這些原始賬目就是由定義確定下來的名詞含義);這樣他便也像那位家長一樣,白費了氣力而不會知道任何東西,只能盲信他人而已。 在個別的事物中,推理是可以不用語詞進行的。比如我們見到某一事物後,推論它前面所出現的事物是什麼,或後面將隨著出現什麼事物時,情形便是這樣。一個人像這樣進行推理時,如果他認為可能出現於後的並沒有隨著出現,而他認為可能出現於前的也沒有在前面出現,便叫做發生了錯誤,這種錯誤甚至連最謹慎的人也在所難免。但如果我們用一般意義的語詞推理而得出一個虛假的一般推論,人們雖然也通稱之為錯誤,實際上卻是荒謬或無意義的語言。因為錯誤只是在假定過去或未來的事物時所發生的迷誤。這種事物雖然在過去不存在或在未來沒有出現,但卻找不出不可能的地方。然而當我們作出一個一般的斷言時,那就除非它是真確的,否則其可能性便是無法想像的。那些除了聲音外什麼也想像不出的語詞便是所謂的謬論、無意義或無稽之詞。因此,如果有人向我大談其「圓四角形」、「乾酪具有麵包的偶性」、「非實質的實體」、「自由臣民」、「自由意志」或不受反對阻撓的自由以外的任何自由時,我都不會說他是發生了錯誤,而說他的言辭毫無意義,也就是荒謬。 在前面第二章中我已經講過,人類有一種優於其他動物的能力,這就是當他想像任何事物時,往往會探詢其結果,以及可以用它得出什麼效果。現在我要補充這一優越性的下一階段,也就是通過語詞將自己所發現的結果變成被稱為定理或準則的一般法則。換句話說,他不但能在數字方面推理或計算,而且還能在所有其他可以相加減的事物方面進行推理或計算。 但這種特點卻又由於另一種特點而變得遜色,那便是荒謬言辭。這種特點任何其他動物都沒有,只有人類才有;而人們之中這種言辭最多的則是教哲學的人。西塞羅在某個地方談到他們時所說的話再真確也沒有了,他說:天下事沒有一件是荒謬到在哲學家的書籍里找不出來的。道理很明顯,因為他們進行推理時,沒有一個是從所用的名詞的定義或解釋開始的。這種方法只有在幾何學中才運用了,其結論也因此而成為無可爭辯的。 1.造成荒謬結論的第一種原因,我認為是不講究方法。在這種情形下,他們的推理不是從定義開始,也就是說,不是從他們的語詞的既定意義開始的,就好像他們可以不知道數詞一、二、三的值而能算賬一樣。 所有的物體都可以由於我在前一章中所提到的各種不同的考慮而列入計算。這些考慮既有種種不同的名稱,於是在用這些混亂而又聯繫不恰當的名詞來構成論斷時便產生了種種不同的荒謬言辭。這樣便出現了第二種原因: 2.荒謬斷言的第二個原因,我認為是將物體的名詞賦予了偶性,或是將偶性的名詞賦予了物體。有人說「信仰被灌入或吹入時便是這樣」,其實除開物體以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被灌入或被吹入任何另一種東西。還有人說:「廣延就是物體」、「幻影就是精靈」等等也都是這樣。 3.我認為第三種原因是把我們身外物體的偶性的名詞賦予我們本身的偶性。有人說:「顏色存在於物體之中」、「聲音存在於空氣之中」等等便是這樣。 4.第四種原因是將物體的名詞賦予名詞或語言。有人說「有些事物是普遍的」、「一個生物是一個種屬或一個普遍的東西」等等便是這樣。 5.第五種原因是把偶性的名詞賦予名詞或語言。有人說:「一種事物的性質就是它的定義」,「一個人的命令就是他的意志」等等便是這樣。 6.第六種原因是用隱喻、比喻或其他修辭學上的譬喻而不用正式的語詞。比方在日常談話中我們雖然可以合法地說:這條路走到,或通到這裡、那裡;格言說這個、說那個等等;其實路本身根本不可能走,格言本身也不可能說。但在進行計算或探尋真理時,這種說法是不能容許的。 7.第七種原因是無意義的名詞,這些都是用死背的方式從經院學派學來的,例如兩位共體 [7] 、體位轉化 [8] 、體位同化 [9] 、永恆的現在以及其他經院哲學家的類似流行語都是。 能避免這一切的人,除非是計算太長,否則是不容易陷入任何荒謬之中的;在計算太長時,他可能把前面的東西忘了。因為根據天性說來,所有的人都能同樣地推理。而在他們具有良好的原則時,便能很好地推理。試問誰又會笨到一個程度,以致在幾何裡面弄出錯誤來以後,有人給他看出錯誤時,還要堅持錯誤呢? 根據這一切,顯然可以看出,理性不像感覺和記憶那樣是與生俱來的,也不像慎慮那樣單純是從經驗中得來的,而是通過辛勤努力得來的。其步驟首先是恰當地用名詞,其次是從基本元素——名詞起,到把一個名詞和另一個名詞連接起來組成斷言為止這一過程中,使用一種良好而又有條不紊的方法;然後再形成三段論證,即一個斷言與另一個斷言的聯合,直到我們獲得有關問題所屬名詞的全部結論為止。這就是人們所謂的學識。感覺和記憶只是關於事實的知識,這是木已成舟不可改變的東西。學識則是關於結果以及一個事實與另一個事實之間的依存關係的知識。通過學識,我們就可以根據目前所能做的事情,推知在自己願意的時候,怎樣做其他的事情,或者怎樣在其他的時候做類似的事情;因為當我們看到某一事物是怎樣發生的、由於什麼原因以及在什麼方式之下產生的以後,當類似的原因處於我們能力範圍以內時,我們就知道怎樣使它產生類似的結果。 因此,兒童在不會運用語言以前,是不能推理的,然而卻被稱為理性動物,因為他們將來顯然會能夠運用推理。大部分成年人雖然也稍微會一些推理,如在一定程度內進行計數,但在日常生活中卻沒有多大用處,在這方面,根據經驗、記憶的敏捷以及對若干種目的的傾向等方面的不同,他們在管理自己的事情上,有的好些,有的壞些。尤其還要看運氣的好壞以及相互間發生的錯誤而定。至於談到學識方面,或者他們某些行為的準則方面,他們則與之相差太遠,以致根本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幾何學他們認為是鬼畫桃符;至於其他學識,有人是既未發蒙、也未稍事精進,不知道這些學問是怎麼產生和得來的;他們在這一點上就像小孩一樣,對於人是怎樣生出來的完全莫名其妙,於是婦嫗們便讓他們相信,他們的兄弟姊妹不是生出來的,而是園子裡撿來的。 然而沒有學識的人,憑藉他們的自然慎慮,情況還是比較好,也比較高尚的;更糟的是有些人由於自己推理錯誤,或由於信賴進行錯誤推理的人,而墮入了虛假和荒謬的一般法則。因為不懂得原因和法則雖然也使人誤入歧途,但其程度與那些信賴虛假的法則,把相反的原因當作自己熱心追求的東西的人相比起來,則遠遠不是那麼嚴重。 總結起來說:人類的心靈之光就是清晰的語詞,但首先要用嚴格的定義去檢驗,清除它的含混意義;推理就是步伐,學識的增長就是道路,而人類的利益則是目標。反之,隱喻、無意義和含糊不清的語詞則像是鬼火,根據這種語詞推理就等於在無數的謬論中迷走,其結局是爭鬥、叛亂或屈辱。 積累許多經驗就是慎慮,同樣的道理,積累許多學識就是學問。一般對於兩者雖然都只用智慧這一個字來表示,但拉丁人對於慎慮和學問卻始終是加區別的,他們把前者歸於經驗,把後者歸於學識。為了使他們的區別更加清楚起見,我們不妨假定一個人天生十分善用武器,並且用法也十分熟練;另一人則除開熟練之外,還學得一門學識,知道在一切可能的姿勢中,從哪裡進攻敵手或被敵手進攻,從哪裡防禦。前者的能力對於後者而言,就相當於慎慮對學問的關係。兩者都有用處,但後者是萬無一失的。而只相信書本的權威、閉著眼睛跟著瞎子跑的人就像是信賴擊劍師的虛假法則的人一樣,他冒冒失失地沖向敵人,要不是被敵人殺死,就是名譽掃地。 學識的證據有些是肯定而不致有誤的,有些則不肯定。如果一個人自稱對任何一種事物具有學識而又能傳授這種學識,也就是能清晰地對其他人說明其中的真諦,那便是肯定的。如果只有某些特殊事情和他自稱具有的學識相符,而且他所說的必然要出現的情形,在許多時候也證明是這樣的話,那便是不肯定的。所有慎慮的證據都是不肯定的。因為要通過經驗觀察,並記憶所有對事情成敗有影響的條件是不可能的。但在沒有萬無一失的學識可循的任何事務中,一個人如果放棄天生的判斷力不用,而只把權威作家例外重重的普泛詞句當作指南,那便是愚蠢的證明,一般都被嘲笑為迂腐。即便那些在共和國的議會中喜歡炫耀政治與歷史學識的人中,除了極少數人外在私事上都是足夠慎慮的,他們在有關切身利害的家事中,也很少人會像那樣炫學。但在公事方面,他們考慮得更多的卻是自己才智的聲譽,而不是他人事務的成敗。 * * * [注] 意指基督的神位與人位共體;亦指被假定為真實存在的觀念存在。——譯註 [注] 意指聖餐中麵包與酒轉化為基督的血與肉,亦指實體轉化,但哲學上一般認為實體無所謂轉化。——譯註 [注] 意指聖餐中基督的血與肉實際存在於麵包和酒里,與上說不同,亦指實體同化。哲學上一般也認為實體無所謂同化。——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