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半農偵探小說集 · 假髮

去年春季,我從清江營里辭職回來,有一個朋友請我到上海某新劇社充當編輯,更請我的兄弟教授西樂。當時我以為研究新劇,倒是通俗教育的事業、改良社會的捷徑,便一口應允了。 哪知我走了進去,卻大大不對頭寸(實際情況)。那社裡頭除了幾個辦事人之外,九流三教,無所不有,實在是個極蕪雜的社會。初與他們相處,彼此便覺得性情不投。長久下來,卻習慣成了自然。雖然不與他們同化,卻也沒有什麼稀罕了。 春去秋來,時光迅速。不知不覺,我已在那社裡混了一年。這一年中間,我卻長得許多見識,將那下流社會的心理習慣,以及他們的交際,統通詳細研求,做了我日記的材料。這都不在話下。 單說某天的下午,我坐在房間裡寫信,我兄弟卻走進來與我閒話。 這房間很是寬大,前面半間,鋪兩張床,一張是我睡的,一張是社員唐某睡的。靠窗放一個桌子,就是我讀書寫字的座位。後面半間,儲藏了許多社中公用的衣裝,共有十多箱,估算起來,也很值幾千塊錢。這些行頭,都是唐某經管的,所以他住在這裡看守。 我因為這房間比別處安靜,也就在裡面下榻。因為這屋子,平時沒有雜人進來,雖有許多衣裝放在裡面,卻始終沒有遺失一樣東西,所以大家就不免大意。有時房門未鎖,人已走出去了,竟有連衣箱都不鎖的時候。 我們談了一會,見沒有什麼要緊話說,我仍舊寫信,我兄弟便走到後房去了。 忽然聽他喊道:「呵喲,這假髮哪裡去了?」說著便捧了一個極精緻的盒子,走了出來。 我認得這紙盒,是裝假髮的,四面都貼了美人跳舞的圖畫,委實好看。社員見了它,都是愛不釋手,進這房子的人,都要拿在手裡把玩。這假髮,是花了五十元的重價,托人到法國買來的,製作十分精巧,不論男女,戴在頭上,那一絲絲的金黃頭髮,竟與真的一般,所以是演劇化裝的緊要東西。 當時我兄弟揭開紙盒的蓋,對我道:「誰借去的?怎麼這紙盒空了?」 我聽了這話,隨口說道:「你去問問吧,大概總有人借的。」說了,他就拿了空紙盒出去向大家問,我還是定心地寫信。 不多一刻,社員統通來了,排頭數去,足有二三十個,都說:「假髮丟了!」七張八嘴,議論了一會,把房裡的東西,樣樣翻到,就差沒有拆屋,那假髮卻無影無蹤。鬧了一陣,一個個垂頭喪氣走出去了。 只見他們在外面交頭接耳,唧唧噥噥,想來是說假髮的事。我也沒心去同他們在一塊兒搗亂,還是寫我的信。 沒有多時信已寫完,聽得壁上的自鳴鐘「噹噹」打了兩下,我覺得有些疲倦,就和衣睡在床上。 剛是迷迷濛的時候,我兄弟走進房來,推醒我道:「哥,你還在這兒安睡麼?」 我道:「橫豎沒有事,不睡做甚?」 弟道:「現在全社的人,都說那頭套是我們兄弟偷的。你想這個賊名擔當得起麼?」 我道:「豈有此理?別要去管他們!」 弟道:「不行!他們說得證據確鑿。名譽要緊,你別糊塗了!總得要想法查究才好!」 我道:「說的什麼證據?」 弟道:「他們眾口同聲,說有七條證據。就是: 一、這間屋子,雜人是不得進的,聽差也不常來的。所以偷假髮的人,一定是社員。 二、這間屋子,是你住的,別人來偷,你豈有不知之理?這一定是你自已偷的! 三、天天晚上,社員都聚在客堂里說笑話、講故事,你總不去聽的。偏偏昨天晚上,你也來聽了。可疑! 四、我兩個禮拜沒有出門了,偏偏今天早晨出去修表。大家都說那時是我把假髮帶出去的時候。 五、假髮的紙盒,好久沒有人去動了。偏偏我今天去開看,而又發現了這粧竊案。大家都說我是有意開看,要藉此掩飾。 六、當這事發現的時候,大家都十分驚異。你卻定心寫信,如無其事,也不來幫同搜查。可疑! 七、你我近來正處窘鄉,全社都知道的。我們的家,又不在上海,並且偷家去也是沒用,所以一定是賣與別個劇社的。而這個假髮,未必一時賣得了,必定預先約明了,才能賣去。可巧你向來不出門的,前天晚上,你卻又同了朋友出去看戲。因此大家都說那時是你出去招徠主顧的時候。」 弟又道:「你我二人在社裡的信用,本來很好。因有這七條理論,大家也就有點疑惑,都說弟兄勾通做賊!雖然不敢直說,卻是句句暗射我們。如果不剖白清楚,從此聲名掃地。如今世界,要想做直不疑,可就大迂了。」 我道:「好好,你出去,我自有主意。」 我兄弟去後,接著唐君進來說道:「昨天晚上,我整理衣裝,假髮還好好的在紙盒裡,怎麼今天沒有了?現在社長要我賠。我哪有這許多錢?」說著,氣憤憤地似乎要與我為難,又未便似的,說道:「你想想法兒看。」 我道:「且不要鬧,我自有破案的法子。請吧!不要攪我的心思!」說著,就把他推出門去。 他卻一語不發,顯出很不自在的樣子去了。 我想了一刻,胸中已有些成竹,就叫我兄弟來,問道:「你身間還有錢麼?我可一文都沒有了。」 弟道:「只有一元了。夠使用麼?」 我道:「不夠不夠,一定要想法子。如今也顧不了東西了。」說著,就在手上脫下一個戒指,又道:「你的表呢?把這兩樣東西去當吧!」 兄弟似乎有些難色,我說:「趕快去,事不宜遲!我自有用處。」 我兄弟沒法,只得去當。 我又叮囑道:「自已去,不要叫聽差去,並且要當得秘密,不可被第三個人知道。」 我兄弟就照法去辦,不一刻,當了十五元來。 我道:「好了!」便自已取了八元,把七元給兄弟,附著耳朵說了一會,去了。 我整頓好了衣服,就鎖了房門,下樓。經過客堂,客堂里正有十多個社員坐著,嚌嚌嘈嘈,還是議論假髮的事,看見了我走過,都一個個停了口不說,把二十多隻眼睛,不住地向我身上瞧,各人的面孔,都十分尷尬。 我同他們點頭,他們也勉強把頭動了一動,好像那頭有三五十斤重的樣子。平時同我說慣笑話的人,如今也板著臉。推他們的心理,簡直沒一個不把我當作賊,只是一個「賊」字,不便說出口罷了。 我出得大門,對面來了三四個社員,一路慢拖拖地閒逛,我就問道:「你們哪兒來?」 一個姓童的道:「城隍廟『得意樓』喝茶來。」 這姓童的,是做音樂師,北京人,性質十分和氣,身體極胖,大家都叫他「彌陀佛」。也有人叫他「壁虱」,也有人叫他「啤酒瓶」,這都是象形上的笑話。因為這姓童的喜歡喝茶喝酒,而又肯破鈔,所以一般口饞的社員,每當沒事的時候,便要拉他出去逛逛,慫恿他上酒樓喝酒,吃下三元五元。對不起,多是童老先生付賬。這也是社中常事,不必細表。 且說今天假髮案發現之前五六分鐘,有一個姓方的社員,又約這位童先生到城裡去吃茶。童先生允許了他,方某又去約了兩三個人同去。等到假髮案發現,他們多已準備出門,所以當時大家搜查胡鬧,他們不過到房間裡來瞧了一瞧,就匆匆地出去。 方某更是要緊,童某要耽擱一下,幫同搜查,方某道:「去去,不干我們事!」於是拉著童某就走。 現在童某、方某等吃了茶回來,我見方某頭上,戴了一頂新呢帽,我便問道:「新買的麼?」 方道:「是的。」 我道:「什麼價錢?」 方道:「一元二角。」 我又問童道:「你們同去買的麼?」 童道:「否,我們在茶樓上喝茶,他一個人去買的。」 我又把姓方的帽子取下一看,見得委實是頂新帽子,後來把帽子裡的襯皮翻轉一看,上面寫著「陳記」兩個字,我就把帽子還了方某,點一點頭,他們進社去了。 我如今出了社門,便是我偵探的時期。而在我入手偵探之前,不得不先把我的理想和偵探的手續,仔細推想一番。不然,非但要耽誤時刻,恐怕空費了心機,還是於事無濟。當時我推想道: 一、一定是社員偷的。 二、據唐君說,昨天晚上,他還看見那假髮在紙盒內。則行竊的時間,必在昨晚唐君檢查之後,或在今日上午。 三、昨天晚上,唐君坐在房間裡,並沒有出房門。今早八時至九時,我扣上了房門,出去散步。房門沒有上鎖,房裡沒有留人。那一定是行竊時間。 四、贓物現在一定不在社中,不然賊太笨了。 五、運贓出門的時候,必在上午八時之後,下午假髮案發現之前。 六、假髮雖是一個寶貴東西,而普通人並不要收買的,典鋪里也不要的。然而賊既要偷它,必定有人要收買。這收買的人,一定也是個新劇界裡的人。 七、現在贓物,究竟在哪兒,這是最緊要的問題。 八、如何使得人贓並獲,這是唯一的目的。 九、別種案件,只要獲到贓物就了。這卻不然,一定要人贓並獲。破案的時候,又必須在社內眾目昭彰之地,使得竊賊無所抵賴。那才能恢復我兄弟兩人的名譽。這是最難著手之點。 如今我第一要探的,就是贓物的地點。然而茫茫上海,從何處落墨呢?依第六條的理想,收買假髮的人,定是新劇界裡的人。而上海的新劇家,也不知道多少,勢不能一個一個去探問。就使去探問,也未必能得頭緒。想到這兒,覺得這件事,竟是很難下手。 後來一想,事到如今,也顧不得勞苦了,不論有效無效,姑且到各新劇社去探聽一番,就叫了一部黃包車,對車夫道:「到某處,快走!多給你錢。」 車夫聽了這話,自然飛也似的走去。於是到寶昌路的某社、泥城橋的某社、大馬路的某團、天津路的某會……東奔西走,足足問了七八家,差不多把上海的新劇社通通問到,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我懊喪得了不得,就對車夫道:「拉我到四馬路『蕙芳樓』吃茶。」 因為「蕙芳樓」是一般新劇家的茶會,或者可以探聽一點消息。然而這也是人當失敗之際,自譬自慰的話。其實亂七八糟的茶館裡,哪能探聽得出什麼? 哪知天下的事情,竟有不期然而然的。我在「蕙芳樓」泡茶坐下之後,只聽得隔座有甲乙兩人,高談闊論,說些儘是新劇界的事情。 我仔細聽去,原來這兩人多是從紹興演劇回來的,大約是都賺了幾個錢,所以十分得意。 後來我聽得甲道:「今天晚上,我那東西,一定可以買成了!」 這句話到我耳朵里,不由得心頭小鹿兒撞了幾下。 那人接著說道:「要是買得成功,將來我在化妝上面,不是可以分外生色麼?」 乙道:「是你昨天的那假髮麼?」 甲道:「可不是麼!」 乙道:「那假髮果然好,就是價值太貴些。」 甲笑道:「起旦角的,化妝最要緊。據我看來,一百二十元買一個法國假髮,並不算貴。在你起丑兒的看起來,自然嫌貴了。」 乙道:「你看見那假髮沒有?」 甲道:「今晚十一點鐘,在我家裡看貨。」 乙道:「誰來向你兜賣的?」 甲道:「那人我並不認識,說是姓金,是個又粗又黑、水牛似的大塊頭。嘴上已有了幾根時式偉人須,那樣子如同不倒翁一般,見他的人,沒有一個不吃吃笑的。昨天早晨他來,說是有個朋友,新從法國帶回一個假髮,要賣一百二十元。我說只要貨好,一百二十元也肯花的。當時我就向他要貨看,他說看貨的時期卻說不定,大約總在三天之內。今天十二點鐘,他又到我家裡來,約我今天晚上十一點鐘看貨。」 乙道:「那麼今晚十一點鐘,我也要到你家來見識見識。」 甲道:「很好!」 以下又說些閒話,我也無心去聽它。 哈哈!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然而且慢!我聽了這番說話,雖然好像黑夜裡得到一線光明,而據全案看來,還是茫茫大海,沒有一個指南針。因為我仔細一想,全社社員里,沒有姓金的,也沒有這樣又粗又黑、有須的大塊頭。如果要在偌大的上海找這大塊頭,恐怕找了十年,也找不出來。 如果要去會同了那兩個吃茶的朋友偵探,或是同甲說明了,在他家裡等,等到十一點鐘,大塊頭來了,我就半腰裡衝出來拍他的贓。這雖是個巧取法兒,然而我同他們一面不相識,未必肯幫忙。並且那大塊頭的假髮,也未必就是社員里所偷掉的假髮。如果冒昧地做去,不是更要鬧笑話麼?就使是了,又安見得他們不是勾通作竊呢?就使不勾通,而他們又肯助我,種種色色,都如願以償,也決不能在社裡眾目昭彰之地破案。如果我在外面破了案,把那假髮攜回去,社員仍要說我是偷了又還出來,我的名譽,仍是不能恢復。我想到這兒,覺得方才所聽得的話,仍是一場空歡喜。 話雖這樣說,然而我卻可以下一個斷語道: 除非那大塊頭與這案沒有關係,如果有關係的,必有社員與他同謀! 這樣一想,就要研究同社的人,有沒有姓金的朋友,於是就取出我帶的小冊子檢看,依著次序,一頁頁地看下去。 看到一半,忽覺得眼睛一亮,只見得上面寫著幾行小字道: 方某,住城內城隍廟。其父開一牙骨鋪,店號某某。方有至友金某,住大馬路某茶樓後小房子內。又會樂里第五家有雉妓(下等妓女)名阿鳳者,為方與金所共昵。金性呆戇而薄有資,恆為方及鳳所愚弄。方有所求,金奉命惟謹。故方與鳳,恆以走狗目金,而金不自知。同事朱子祥說。 我看了這一段,心上又多了幾條理想: 一、金某與方某是同謀。 二、方某早存了竊假髮的心,又恐怕一時不能賣去,所以預先叫金某招徠主顧。 三、行竊的時間,一定是今早八點、九點之間。 四、方某既竊得假髮到手,就即刻寫信通知金某。 五、方某今天十二點鐘以前,並沒有出社,並且他也決不願出門,以啟群疑。所以他通知金某的方法,一定是寫信。 六、當假髮案發現的時候,方某急急要同了童某出去吃茶。這就是贓物出門的時候。 七、方某今天買一頂新帽子,大有可疑。因為既是新的,為何反面有「陳記」二字?既是三四個人同去吃茶,為何要一個人去買,不同了同伴去買?這帽子明明是借來的,不過是借了買帽的名頭,脫卸身間的贓物,藉此掩人耳目。 八、贓物既在城隍廟吃茶的時候脫卻,那贓物現在必在城隍廟附近一帶。據理推來,恐怕還在他家裡。 有了這八條理想,我就該定我偵探的方針: 一、當在十一點鐘以前破案,不可使贓物賣脫。如果一落到別人手裡,便無從查究。 二、要到各方面去探聽精確,證明我的理想,不可草率從事。 三、要用種種手段,使得人贓通通回到社裡,當眾破案。 我吃了一下茶,動了一番天君,取出懷中時計一看,已是四點一刻,急忙付了茶錢,走出「蕙芳樓」,坐上原來的黃包車,對車夫道:「大馬路某茶樓!」 不一刻,已到了茶樓門口,便下車上樓。輾轉尋到後面,看見那小房子是「鐵將軍把門」。 可巧旁面來了一個約莫五十多歲的老婦人,我便問道:「金某在家麼?」 那老婦人好像理會的,可是呆呆地站著,不言不語。 我又問道:「金某在家麼?」 連問了三聲,她還是不作聲,停了一停,掉頭去了。 我想這老婦人也太奇怪了,忽然後面有種尖利的聲音「哈哈」大笑道:「那人同聾子說話,有趣有趣!」 我急急回頭一看,只見得一個十一二歲女小孩,倚門站著,我便道:「小姑娘,請問金某在家麼?」 她道:「金某麼?不是老五麼?三五天沒有到家了。」 我道:「哪裡去的?」 她道:「不知道。」說著,便一溜煙地向後走去。 我正要問她金某的形狀,已是來不及了,走了出來向車夫道:「胡家宅會樂里!」 車夫剛拉了三五步,我忙喝道:「否否,大馬路廣生洋行!」 車夫就拉到廣生洋行,我走進去,買了兩瓶「雙妹牌」的香水,又買了兩塊香皂,跳上車子說道:「何瑞豐洋貨店。」 車夫拉到何瑞豐,我又買了一打時式格子花絲巾,取出表來一看,已是五點缺十分,心中一想,如果遲一刻,野雞要上茶會了,便對車夫道:「快快快!快到會樂里。」說著,一口氣趕到會樂里。 這時已有許多野雞立在門口拉客。我心中好不著急,便帶了香水、肥皂、手巾,急急找那第五家。 走進門去,看見一個煙容滿面、野雞似的女人,站在窗口,年紀約有二十一二歲,我便問道:「這裡有阿鳳沒有?哪一個是阿鳳?」 那女人笑了一笑,操著上海白道:「儂啥人?唔末就是阿鳳,阿鳳末就是唔!」 我也就操著下流社會的口吻道:「原來儂就是阿鳳姐,失敬失敬!」 阿鳳道:「格位大少尊姓?」 我道:「姓賈,賈寶玉就是家兄的令弟。」 阿鳳道:「哇唷!原來是賈大少!裡面請坐!」 走進房間坐下,阿鳳拿枝水菸袋來請我吃煙,我就胡亂吃了兩口,便道:「我來有一件事的,因令相知方某,現在已到蘇州去了,特地來招呼一聲。」 阿鳳搶著說道:「啥格?……阿是方阿三呀?……瞎三話四……哩今朝夜裡還要來咧……」 我道:「不騙你。他真已上蘇州去了。今天一點鐘動身的。」 阿鳳道:「為啥勿先來招呼唔?」 我道:「他因為事情緊急,要趕緊上火車,來不及招呼你,所以特地托我來的。」 阿鳳道:「哩上蘇州有啥事體?」 我道:「這可不知道,他單說有要緊事情。」 阿鳳道:「啥時候回來?」 我道:「他臨走時候說的,少則一禮拜,多則半個月。」 阿鳳道:「殺千刀!插爛污!哩又放子唔格生哉……哩還說明朝搭唔同去買戒指……阿要熱昏。」 我道:「阿鳳姊,不忙!他說橫豎那事做成了,現在貨色已在家裡了,還怕飛得了麼?只要等蘇州回來,把貨色賣掉,便是一百二十元。那時不要說一個戒指,就是兩個三個,只要你阿鳳姐,向他賣刁,還怕不得到手麼?橫豎老三沒有第二個心愛的人。」 阿鳳道:「什麼事?我不知道,什麼貨色不貨色,什麼一百二十元?」 我道:「阿鳳姐,你也不用假痴假呆了。我們都是局內人,盡可心照不宜,聰明人不必細說。如果老三沒有我,他這事也做不成功。」 阿鳳道:「哇哇!原來是那事!不是約今晚十一點鐘看貨的麼?」 我道:「可不是麼?如今只好等一禮拜以後了。」 阿鳳道:「前途恐怕要有變!」 我道:「不要緊,不要緊。有了貨還怕銷不了麼?」說著,把我手裡的東西,放在阿鳳面前,說道:「這是手巾一打、香水兩瓶、香皂兩塊,是老三托我買了送給你的。說是請你安著心,等他回來。又請你不要把那事告訴別人。」 阿鳳看了那些東西,自然心花朵朵開,便道:「我自有數目。我又不是三歲的孩,怎麼會把那事告訴別人呢?」 我在阿鳳口裡,探到了許多秘密,自然喜不自勝,便告別出來。哪知還沒有走出門口,對面突然來了一個人,同我打個照面。 諸君,你道是誰?原來就是那又粗又黑、水牛似的大塊頭,那樣子真同不倒翁一般。 我見了他,不禁「撲哧」地笑出來,心中一想,這正是我要找的人,萬不可失此機會,便上前問道:「老兄是金五先生麼?」 大塊頭道:「是!請教尊姓?」 我還沒有回答,後面阿鳳喚道:「來,賈大少、金大少,進來坐了說!」 於是我就一面向里走,一面順水行舟地說道:「敝姓賈。」 金某道:「請教台甫!」 我道:「草字寶珍。請教台甫是……剛才老三對我說過,我一時忘了。」 金就在袋裡摸出一張卡片給我,其實我早曉得他的名字,所以問他台甫的緣故,正要騙他這張片子,留作後用。不料竟被我騙出,這也是天幸! 金又接著問我道:「你認識老三麼?是不是方老三?」 我道:「是的,他叫我找你。我找了半天,沒有找到。」 金道:「什麼事?」 我道:「他上蘇州去了。」 金忙問道:「什麼時候去的?」 我道:「一點鐘去的。」 金道:「真的麼?」 我道:「怎麼不真?」 金頓足道:「豈有此理!笑話!這是他自已的事,我不過替他奔走奔走,又不要使他一個用錢,他為何這樣愚弄我?笑話!」說著,口上的幾根黃毛,蹺得筆直。 阿鳳掩了口,在旁面冷笑。 我道:「金君,這事你不用著急,橫豎他一禮拜就要回來的。」 金大怒道:「一禮拜麼?哪能等到一禮拜?我十一點鐘接到他的信說,是晚上十點鐘到這兒來,十一點鐘去看貨。我得了那信,飯也來不及吃,急急替他去招呼買主。這樣待朋友也不算不盡心了。他如今又蘇州去了,我怎麼好對人呢?咳!好好一個主顧……這是他自已失掉的。將來就便他對我磕頭,我也不管了。」一面說,一面拿桌子拍了幾下。 我道:「他到蘇州去,也是為了急事,你總得要原諒他。現在他已動身了,你急也沒用。如今我還有些要事,失陪了!再會吧!」 看官,我聽了阿鳳和金某的話,我就知道我的見地不差。方某行竊的證據,已是十分確鑿,所以偵探的事業已終。現在就要計劃破案問題了。 我就對車夫道:「西門。」 不一刻,西門已到了。原來我那新劇社,就在西門外鑫順里。 既到了西門,我就取出一元鈔票給車夫,說道:「去吧!」 車夫得到了一元,自然歡天喜地地去了。 我一看情形,現在萬不能進社,進了社反要誤事。然而我自出門以後,不知社裡的情形是怎樣,又不得不去探一探,於是就硬著頭皮走去。 可巧走到鑫順里弄口,看見我兄弟一個人,在弄里踱來踱去,我便喚道:「來來來!」就拉他到隱僻的地方,問道:「我叫你做的事情,你照辦沒有?」 他就指著身上的新馬褂和新鞋道:「已如法炮製了。」 我道:「好好!」又問道:「社員的態度怎樣?」 他道:「那是不用說,分外起疑了。現在他們個個人唾罵我,我忍耐不住,又不能同他們辯論,只得獨自走出來。」 我又問道:「方某在社麼?」 他道:「在社。他罵我最厲害、最起勁!」 我道:「好極了!社長在社麼?」 他道:「在社。」 我道:「你私下去請社長,請他到『中華茶樓』來,我在那兒等他。要秘密,不要被人家知道!」說著,他去請社長,我便到「中華茶樓」。 原來這「中華茶樓」,是個小茶館,位置在西門的城門口,凡是進城出城的人,都要在這茶樓下經過,居高臨下,一目了然,真是偵探的絕妙好地點。 我上了茶樓,不一刻,社長來了。我就把探到的情形,同他略略說了一遍,他也十分驚異。 我又道:「如今要你助我做事,使他破案的時候,無從抵賴,能不能?」 社長道:「豈有不能之理?」 我便從衣袋裡摸出金某的卡片,用鉛筆寫上兩行字,道: 原約今晚十一點鐘看貨,茲因前途急欲一睹,懇於八點以前帶貨到大馬路「五龍明泉樓」茶敘,先到先等。 至要至要!送西門外鑫順里,某社,方先生,自會樂里發。 可巧茶樓上有一個小堂倌,我招他來道:「如今先給你一角小洋,你可把這名片送到某社,說是會樂里送來的,又要個回片,回來再給你一角小洋。」 那小堂倌得了一角錢,自然喜得口也合不攏,拿了片子,三步改作兩步走地去了。不上五分鐘,拿來一個回片,上面用鉛筆寫著: 遵命照辦,復金兄。 我便再給那小堂倌一角小洋,一面把回片上的字,用橡皮擦掉,又向社長道:「如今我們要用心看守著,不要讓他滑過。」說著,就在樓窗上向下看去。 約莫過了五分鐘光景,遠遠地看見方某來了,轉彎進西門而去,我便對社長道:「快快跟了他走,看他怎樣。」於是急急付了茶錢,走下茶樓,跟進西門。 他走快,我們也走快;他走慢,我們也走慢。保守著二三十步的距離,不太逼近,也不太落遠。只因時已六點半鐘,天光已黑,雖有電燈,卻總有些模糊。所以我們兩人四隻眼,爍也不爍地盯好了他,他卻沒有留心我們。 進城以後,他轉了幾個彎,到城隍廟,又走進一家牙骨店。我一想,這莫非是他的家麼? 不一刻,又看見他笑嘻嘻地走出來。我就對社長道:「此刻他一定到大馬路『五龍明泉樓』去。你可先跟他去,我即刻就來。」說著,眼看得方某向老北門走去,社長也就依著方向跟去。 諸位知道我現要做什麼事呢?原來我想此事總得精細謹慎,不能放鬆一點,所以雖已在阿鳳和金某口裡,探了許多信息,心上總還有些不安,不得不再到他家裡去探聽一番,於是就走近那牙骨店門口,一看店號,果然同小冊子上寫的一樣,便向柜上道:「老闆在鋪麼?」 就有一個四五十歲的乾瘦如柴的老頭兒出來說道:「就是我。」 我道:「你家三兄,托我來拿件東西。」 老頭兒道:「什麼東西?好像剛才他回來過的……」 我道:「他回來過的麼?莫非他自已回來拿去了?」說著,我就把那回片給老頭兒,道:「三兄給我一張片子,叫我來拿個假髮。」 老頭兒把那片子看了一看就道:「什麼假髮?我不知道,要問小姐(指方之妻)。」 於是旁邊有個婦人插嘴道:「假髮麼?不是像頭髮一樣的東西麼?」 我道:「是的。」 婦人道:「有的,今天下午兩點鐘,他拿回來的,剛才又自已回來拿去了……」 我道:「好,他自已拿去了,我倒白走一遭。晦氣!再會吧!」 我又叫了一輛東洋車,趕到「五龍明泉樓」門口,只見社長站在路旁,我問道:「方某在樓上麼?」 他道:「在樓上。」 我又問道:「有人伴了他沒有?」 他道:「沒有。一個人上去的。」 我道:「很好!如今贓物定在他身間,只要騙他到社,就可破案了。」 我們正是說得得意,不提防對面來了那討厭的金大塊頭,搖而擺之,要走上茶樓去。 我一想不對,如果方、金會了面,不是前功盡棄麼?便上前攔阻道:「金先生,你上樓找誰?」 金道:「看一個朋友。」 我道:「什麼樣的人?」 金道:「一個穿西裝的小白臉兒。」 我道:「不是手裡有一根趕狗棒的麼?」 金道:「是呀……」 我道:「剛才出去,向東去的,向黃浦灘一面去的。別要上樓了,趕快去追,還追得到的咧!」 看官,原來這金某是個蠢牛,他聽了我的話,就拚命地向東追去,並且一去不來了。 我同社長在茶樓下等了兩個多鍾,時候已是不早,我道:「好動手了。」於是就走上茶樓,看那方某正是獨自坐著,很沒興趣。 社長上前道:「你在這兒等誰?」 方道:「候個朋友。他說八點鐘來的,到現在九點半鐘,還不見他來。」 社長道:「想來今天不來了。你可不用再等了,我們吃宵夜去。」 原來這方某頂喜歡吃,現在雖有贓物在身,卻因為全社的目光,都注射在我們弟兄兩人,沒有一人疑心他,所以他反自已放著心,大著膽,一點沒有恐慌的樣子。如今社長又請他吃宵夜,自然也老實不客氣了。 等到宵夜吃完了,我道:「現在已十點多鐘了,我們僱車回去吧。」於是就叫了三輛黃包車,回到西門社裡。 一走進社門,各社員都把那古怪的眼光向我瞧,我也不管。 等坐定之後,社長道:「各社員都來,我有話說。」 等人到齊了,社長道:「今天偷去的假髮,不知道究是誰偷的,可是如果不查個水落石出,你們諸位的名譽,都不免有一點缺點。如今只有一個法兒,把諸位的身間,都檢查一下。」 有幾個社員道:「東西早已出門了,哪裡檢查得到?」 社長道:「不管不管,檢査了再說。」 這時候,方某的面色,已變作一塊青一塊白,而社長和我的眼光,又盯好了他,他無從躲避,也無從把身間的贓物脫卸。 等到一檢查之後,大家拍手道:「賊!賊!賊!方某……」 到了明天,方某就在西區的警察局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