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什麼 · 第二章 社會與個人
先有社會還是先有個人的問題如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樣的問題。無論你是把它當作一個邏輯問題還是當作一個歷史問題,從哪一方面你都不能做出一個完美的陳述,一個陳述必定會被一個相反的、同樣也是片面的結論所修正。社會與個人是水乳相融的;它們之間互為需要、互為補充,並不對立。用多恩①的著名言論來說,「沒人是一座自全的孤島,人人都是大陸的一份子、整體的一部分」。1這是真理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我們可以以典型的個人主義者穆勒②的格言為例:「把人召集在一起並不能變成另一種物質」。2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這種說法的錯誤之處就在於,它假定人在被「召集」之前就已存在,或者是有某種物質的。當我們出生的時候,這個世界就開始對我們產生影響,並把我們從純粹的生物單位轉變為社會單位。歷史每個階段或者史前時期的人來到一個社會,從其早年時代就被那個社會所鑄造。他所說的語言並不是一種個人的天賦,而是他從其生活群體中的獲得物。語言和環境都有助於決定他的思想特徵;他的最早的觀念來自於別人。脫離了社會的個人既不會說話,也不會思想,這句話說得好極了。魯濱遜·克魯索神話經久不衰的魅力就在於它企圖想像出一個獨立於社會的個人。這種嘗試失敗了。魯濱遜不是一位抽象的個體,而是來自約克鎮③的英國人;他隨身攜帶著《聖經》,並向他的種族所敬奉的上帝祈禱。這個神話很快地又賦予了他的忠實僕人星期五;④於是一個新社會的構建便開始了。另一個相關的神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Devils)中的基里洛夫(Kirillov),他以自殺來表明自己的絕對自由。自殺是任何個人都可以任意採取的惟一的絕對自由行為;任何其他行為都會以各種方式涉及他作為社會中的一個成員的資格。3
人類學家通常認為,原始人和文明人相比個人化的特性更少,更徹底地為其社會所鑄造。這種說法是有些道理的。在這種意義上,比較簡單的社會更加劃一,這些簡單的社會和那些較複雜的、高級的社會相比所要求的、所提供的機會也不是更加複雜的個人技巧和職業。就此意義而言,不斷增長的個人化是現代先進社會的必然產物,並且這種個人化充斥著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但是要在個人化的這種過程與不斷增長的社會力量與凝聚之間設立對立面,這是極端的錯誤。社會的發展與個人的發展是齊頭並進互為條件的。實際上,在我們所理解的複雜社會或高級社會中,個人之間的相互依賴關係已呈現出高級的、複雜的形式。假定現代民族社會塑造其社會各個成員思想與性格的力量,在這些成員當中產生一定程度的一致性與劃一性的力量,都不如原始部落社會,這是危險的假定。那種基於生物學差異之上的民族特性的陳舊概念長久以來就已被拋棄;但是由於不同民族背景下的社會、教育而造成的民族性格差異卻難以否認。「人性」這一難以琢磨的實體,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從一個世紀到另一個世紀,經歷了起伏跌宕的變化,我們不得不把這當作是由占優勢地位的社會狀況與社會習俗所鑄造的一種歷史現象。比方說,美國人、俄國人和印度人之間就存在許多差異。但是一些差異,或許是最重要的一些差異是以對個體之間的社會關係採取不同的態度這一形式出現的,或者換句話說就是以不同的態度對待構成社會的方法,因此,從宏觀上研究美國人、俄國人和印度人之間的差異往往也證明是研究美國人、俄國人、印度人不同個體之間差異的最好方法。像原始人一樣,文明人也是由社會鑄造的,其效果就像個人影響了社會一樣。你不能只要雞蛋而不要母雞,同樣,你也不能只要母雞而不要雞蛋。
如果不是這些真理已被正在源自西方世界那引人注目的、與眾不同的歷史時期所遮蔽而不為我們所見的話,那麼思考這些顯而易見的真理將是毫無必要的。對個人主義的崇拜是最深入人心的現代歷史神話之一。根據布克哈特《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中眾人皆知的敘述——該書第二部分的副標題就是「個人的發展」——個人崇拜開始於文藝復興,直到那時,人一直「認為自己僅僅是種族、民族、集團、家族或團體中的一員」,到了文藝復興時代,人最終「成為一個精神的精靈,並認為自己就是這類精靈」。隨後,這種崇拜與資本主義的興起相關聯,與新教教義相關聯,與工業革命的開端相聯繫,與自由放任的學說相聯繫。法國革命所宣稱的人權和市民權是個人的權利。個人主義是19世紀偉大的功利主義哲學之基礎。莫利⑤的論文《論妥協》,這份具有維多利亞時代自由主義特色的文獻把個人主義和功利主義稱之為「人類幸福和安寧的宗教」。「命運多舛的個人主義」是人類進步中的基調。這或許是對一個特殊歷史時代的意識形態所作的十分完美而又有效的分析。但是我想清楚表達的是,伴隨近代世界興起而成長的個人化現象是不斷進步的文明的正常進程。一場社會革命會使一群新社會群體擁有權力之柄。社會革命總是通過個人而起作用,革命也為個人的發展提供新的發展機會;因為在資本主義早期階段,生產單位和分配單位主要掌握在單個人手中,新社會秩序的意識形態也特彆強調個人在新社會秩序中的能動作用。不過,這整個過程都是一種社會過程,它代表著歷史發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不能根據個人反抗社會或個人解脫於社會約束來解釋這一全部過程。
許多跡象表明,甚至在這一發展的重鎮、這一意識形態的中心地帶——西方世界,這一歷史時期已經走到了盡頭:我在這裡不必堅持人們所說的大眾民主的興起,或者也不必堅持占優勢地位的個人經濟生產形式和經濟組織形式正逐漸由占優勢地位的集體經濟生產形式和經濟組織形式所代替。不過,由這一漫長的、豐富的時代所孕育的這種意識形態在西歐乃至整個英語世界仍舊是一種主導力量。當我們以抽象的術語談論自由與公平之間的張力時,或者談論個人自由與社會正義之間的張力時,我們易於忘記的是:鬥爭並不發生在抽象的術語之間。個人本身和社會本身之間並不存在鬥爭,但是社會中的個人群體之間卻存在鬥爭,每一個群體都竭力促成對自身群體有利的社會政策,都竭力挫敗對自身群體不利的社會政策。個人主義不再意味著一場偉大的社會運動,而是意味著個人和社會之間的人為的對立,當今,這樣的個人主義已成為有利益關係群體的口號了,而且由於個人主義本身就有爭議的特徵,所以這已成為我們理解這個世界上事物情況的障礙了。對以個人崇拜來反對那種以個人為手段、以社會或國家為主旨的顛倒是非的說法,我是不會說什麼的。但是,如果我們脫離社會來嘗試運用抽象的個人概念,我們就不能真正地理解過去,也不能真正地理解現在。
講了這麼多瑣碎枝節之後,終於使我回到主題了。通常的歷史觀認為歷史就是個人撰寫的有關個人的一些事情。這種觀點的確為19世紀自由主義歷史學家所接受,並加以鼓勵,這一觀點在本質上也並沒有什麼錯誤。不過,現在看起來似乎過於簡單,考慮得也不充分,因此,我們更需要深思熟慮。歷史學家所擁有的知識並不是其個人獨有的私人財產:是人,或許是世世代代的、許多不同國家的人共同參與了這一知識的積累過程。歷史學家所研究的人物行為不是真空中的與世隔絕的個體行為:他們的行為是過去社會背景下的行為,是過去社會推動下的行為。在上一次演講中,我把歷史描述為現在的歷史學家與過去事實之間相互作用的一種進程、一種對話。我現在想要探究的是等式兩邊的個人因素和社會因素所占的相對比重。歷史學家在多大程度上是單獨的個人,又在多大程度上是其所生活的社會、時代的產物?在多大程度上歷史事實的事實是關於個人的事實,又是在多大程度上是關於社會事實的事實?
歷史學家畢竟是單個的人。像其他單個的人一樣,歷史學家也是一種社會現象,他不僅是其所屬社會的產物,而且也是那個社會的自覺的或不自覺的代言人;他就是以這種身份來接觸過去歷史的事實。我們有時把歷史進程喻為「在遊行的隊伍」。假如這個比喻並沒有慫恿歷史學家把自己想像為一隻老鷹,獨立峭壁,眺望歷史,或者把自己想像為一位達官顯要,高居檢閱台,縱覽歷史,這就是相當確切的了。歷史學家僅僅是在隊伍的其他部分蹣跚行走的另一位不起眼的人物而已。當隊伍蜿蜒前進時,時而向右轉,時而向左轉,有時又快速後退,隊伍各個部分的相對位置在不斷發生變化,因此或許這樣說是非常合理的,比如我們現在比一個世紀之前我們的曾祖父更理解中世紀,比但丁時代更加理解愷撒時代。伴隨這支隊伍以及這支隊伍中的歷史學家前進時,不斷地出現新景物、新視野。歷史學家是歷史的組成部分。歷史學家在隊伍中的位置就決定了他看待過去所採取的視角。
當歷史學家所研究的時代離其生活時代非常遙遠時,這種真實性也是顯而易見的。當我研究古代史時,關於這一學科的經典之作——或許仍舊是——格羅特的《希臘史》和蒙森的《羅馬史》。格羅特是一位在19世紀40年代進行寫作的開明的、激進的銀行家,他以一幅理想化了的雅典民主政治畫面具體表現了正在興起的、政治上進步的英國中產階級的願望,在這幅畫面中,伯里克利以邊沁式功利主義改革家形象出現,由於格羅特那一時帶有情感的筆端使雅典獲得了帝國的稱號。有人說格羅特忽略了雅典的奴隸制問題反映了他所屬的那個階層也沒有能夠正視新的英國工廠中的工人階級問題,看來這並非是空穴來風。蒙森是德國自由主義者,1848—1849年間德國革命的混亂與屈辱熄滅了他的理想。19世紀50年代——蒙森寫作的這十年期間正好是權力政治(Realpolitik)這一名稱、概念誕生的年代——蒙森內心滲透著一種強烈的願望:需要一位強人來收拾德國人民未能實現其政治願望而留下的殘局;假如我們不能認識到蒙森筆下愷撒這一著名的理想化人物肖像是蒙森渴望的那種強人拯救德國於危亡的產物,假如我們不能認識到法學家、政治家西塞羅,這位缺乏藝術感的喋喋不休者、狡猾的拖延者是1848年法蘭克福的保羅教堂那些辯論中直接走出的人物,我們就永遠也不能認識到蒙森筆下歷史的真正價值所在。假如有人要說格羅特的《希臘史》肯定會告訴生活在今天的我們,這其中許多關於公元前5世紀雅典民主政治的事情,同樣也有許多關於19世紀40年代英國激進主義哲學思想的東西,或者說有人想知道德國自由主義者在1848年革命中的遭遇,就應該把蒙森的《羅馬史》當作他的一本教科書,這類說法一點也不是自相矛盾的。這類說法也並不降低這兩部史學名著的地位。我不能容忍的是伯瑞在其就職演說中所定下的基調:他聲稱蒙森的偉大不在於他的《羅馬史》,而在於銘文集成和關於羅馬憲法的著作。這就等於把歷史降低到編輯史料的水平了。只有當歷史學家對於過去的看法由對當下問題的洞察力得到生動的說明時,才能寫出恰如其分的偉大歷史。時常令人感到驚奇的是,為什麼蒙森沒有把歷史寫到羅馬共和國衰亡以後的時代里去。他既沒有時間、沒有機會,也沒有知識進行這方面的寫作。此外,當蒙森撰寫他的歷史時,在德國還沒有出現那樣的強人。在蒙森創作生涯高峰時期,一旦那樣的強人攫取了權力,從而將發生什麼樣的事,只能由大家去想像了。沒有什麼事情可以激發蒙森的靈感,使他把這個問題反映到羅馬風雲中去;因此,他羅馬帝國的歷史沒有著筆。
要想在現代歷史學家身上列舉大量的這類事例輕而易舉。在上次演講中,我對特里威廉博士《安妮女王統治下的英格蘭》一書極力推崇,認為該書是生活在輝格傳統的作者所寫的關於這一傳統的一座豐碑。現在讓我們研究一下我們許多人心目中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英國最偉大的歷史學家之一的劉易斯·納米爾爵士,⑥他富有影響,成就顯赫。納米爾是一位純粹的保守主義者,不是那種典型意義上的英國保守主義者——但只要揭開外表就顯現出其本質是自由主義者的保守主義者——而是一百多年來我們在英國歷史學中間沒有看到過的那種保守主義者。自19世紀中葉到1914年期間,對於英國歷史學家而言,讓他們設想出歷史的變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除非這種變化是朝好的一面變化。到了20世紀20年代,我們進入這樣一個時期,變化開始與對未來的憂慮聯繫在一起,變化也可以想像為朝壞的方面的變化——這是保守主義思想復興的時期。像阿克頓的自由主義一樣,納米爾的保守主義由於紮根於歐洲大陸背景而獲得了力量與深度。4和費歇爾⑦或湯因比不同的是,納米爾的根並不是扎在19世紀自由主義之中,他也沒有為此而感到懷舊式的遺憾。第一次世界大戰與和平失敗已經揭示了自由主義的破產,所帶來的反應將只能是這兩種形式中的一種——社會主義或保守主義。納米爾是以保守面孔出現的歷史學家。他在兩個精心選擇過的領域從事研究,所選的兩者都很重要。在英國史研究方面,他回溯了上一時期,那時統治階級在一個秩序井然的、基本靜止的社會裡能夠理性地追求權力、地位。有人指責納米爾,他把思想從歷史中抽出了。5或許這並不是一個非常恰當的說法,但人們可以從中看出批評者想盡力表達的主旨。喬治三世⑧登基時代的政治還沒有受到盲目崇拜各種理想這一潮流的影響,還沒有受到對進步觀念充滿激情信仰的影響,這類影響伴隨著法國大革命而突然問世,而且引導了自由主義勝利的世紀。沒有理想、沒有革命、沒有自由主義:納米爾寧願為我們描述還沒有受到這些危險影響時代之輝煌景象——儘管不受威脅的日子並不長久了。
並且,納米爾所選擇的第二個研究主題也有同樣重要的意義。納米爾繞過那些偉大的近代革命:英國革命、法國革命和俄國革命——關於這些革命,他沒有寫過任何實質性的東西——而是決定賦予我們一個有關1848年歐洲革命的敏銳研究——這是一場失敗的革命,這場革命挫敗了全歐洲對自由主義不斷增長的希望,它生動地說明了各種理想在面臨武裝力量時之空泛,也生動地說明了民主黨人遭遇軍人時之柔弱。理想浸入政治這一嚴肅的事業是無益的,也是危險的:納米爾稱這屈辱的失敗為「知識分子的革命」以不斷重申這種教訓。我們的結論也僅僅是一種推測而已;因為,儘管納米爾沒有寫過系統的東西來論述歷史哲學,但他在幾年前發表的一篇文章里以其固有的簡潔、犀利的文風闡明了自己的看法。他寫道:「因此,一個人越少以政治學說和政治信條來阻礙其心靈之自由思考,就越有利於他思考。」在提到有人指責他從歷史中抽掉了思想之後,他並沒有反駁,而是繼續寫道:
「一些政治哲學家抱怨『令人厭倦的寂靜』,抱怨目前國內缺乏對一般政治問題的爭論;人們在尋求解決實際問題的切實可行的辦法,兩黨人士則把綱領和理想置於九霄雲外。但對我來說,這種態度似乎預示著更偉大的民族成熟性,而我則僅僅希望這種情形可以長久持續下去而不受政治哲學作用的干擾。」6
我目前不想就這一觀點進行辯論:我打算保留在以後的演講中去談。我在這裡的目的僅僅想說明兩個重要的事實:第一,假如你沒有首先掌握歷史學家本人從事歷史研究的立場,你就不能完全理解或鑑賞歷史學家的著作;第二,歷史學家的立場,其本身是根植於一個社會與歷史背景之中的。正如馬克思曾經所說的,不要忘記的是,教育者本人也必須接受教育;以現在的行話來說便是:洗腦筋的人,自己的腦筋也被洗過了。歷史學家在開始撰寫歷史之前就是歷史的產物。
我剛剛談到的歷史學家——格羅特、蒙森、特里威廉和納米爾——可以說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單一的社會模式、政治模式鑄造出來的人物;這些人物早期的著作和晚期的著作在觀點上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但是一些生活在激烈變化時期的歷史學家在其著作中所反映的並不是一種社會和一種社會秩序,而是一系列連續的不同社會秩序。就我所知,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偉大的德國歷史學家邁納克,⑨他的生命和創作時間都特別長,涵蓋了其祖國命運中的一系列革命性的、災難性的變化。實際上,我們在這裡遇到了三個不同的邁納克,每一個邁納克都是不同歷史時期的代言人,每一個邁納克都是通過其三部主要著作中的一部來表達觀點的。邁納克的《大同世界與民族國家》(Weltbürgertum und National-staat)出版於1907年,信心十足地看到了德國民族主義理想在俾斯麥⑩統治時期的實現——像自馬志尼以來19世紀許多思想家一樣——把普遍主義(universalism)的最高形式等同於民族主義:這就是繼俾斯麥時代之後令人目眩的威廉⑪時代之產物。邁納克的《國家至上之觀念》出版於1925年,⑫所表達的是魏瑪共和國那種三心二意以及困惑的境地:政治世界已成為國家至上(raison d'état)與道德規範之間未決勝負的競技場所,道德原則是政治的外表,不可能把這種原則作為最後的手段來蹂躪國家的生命與安全。最後,邁納克的《歷史主義的起源》(Die Entstehung des Historismus)發表於1936年,這時邁納克由於納粹暴政而丟失了學術榮譽,發出絕望的呼聲,擯棄了那種似乎承認凡是存在的就是正確的歷史主義,也不安地搖擺於歷史相對論與超理性絕對論之間。最終,當邁納克垂垂老矣的時候,又看見他的祖國遭受了比1918年更大的軍事失敗而屈服時,在1946年出版的《德國的浩劫》(Die Deutsche Katastrophe)中又絕望地陷入先前的信仰:歷史是受冷酷的、無情的偶然性來擺布的。7心理學家和傳記作家在這裡會對作為個體的邁納克的發展感興趣,然而使歷史學家感興趣的卻是邁納克把三個——或者四個——連續的、對比明顯的現代時期真實地反映到過去的歷史之中。
或者讓我們舉身邊一個更加熟悉的例子。在20世紀30年代那打破舊習的時代,當自由黨剛剛作為英國政治領域有影響的力量被扼殺的時候,巴特菲爾德教授寫了一本名叫《歷史的輝格解釋》(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的書,這本書獲得了極大的、也是應該得到的成功。從許多方面來看,這都是一本非凡的著作——儘管書中用了大約一百三十多頁的篇幅來譴責輝格派解釋,該書並不是因為這點而非凡,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在沒有藉助索引的幫助下,除找到福克斯⑬外,沒有發現一個輝格黨人的名字,而福克斯又不是歷史學家,或者除了找到阿克頓之外,沒有發現一位歷史學家,而阿克頓又不是輝格黨人。8但是該書所缺乏的細節與精確為其熠熠生輝的責罵而彌補。讀者會肯定地感覺到輝格解釋是一種壞東西;對輝格解釋責難的藉口之一便是:「以當下的眼光研究過去。」巴特菲爾德教授在這點上是直接明了、極為嚴厲的:
比方說,以關注當下的眼光來研究過去是歷史中一切罪惡和詭辯的源泉……這就是我們說的「非歷史」(unhistorical)一詞的本質所在。9
十二年過去了,打破舊習的潮流也不再盛行了。巴特菲爾德教授的祖國在進行一場戰爭,這就是人們時常說的,在一位偉大領袖領導下的、為捍衛憲法自由而進行的戰爭,這些自由都具體地體現在輝格傳統之中,這位偉大人物時常「比方說,以關注當下的眼光」來祈求過去。在1944年出版的《英國人及其歷史》(The Englishman and his History)的一本小書中,巴特菲爾德教授不僅談及歷史的輝格解釋就是「英國人」的解釋,而且熱情地談及「英國人與英國人歷史之間的聯合」,以及「現在與過去之間的結合」。10提醒大家注意到這些觀點上的反覆,並不是一種不友好的批評。我的目的也不是以第二個巴特菲爾德來反駁第一個巴特菲爾德,也不是讓清醒的巴特菲爾德對質酒醉的巴特菲爾德。我清醒地認識到,假如有人不嫌麻煩,細讀我戰前、戰中和戰後所寫的東西,他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指責我自相矛盾、前後不一,至少像我在別人那裡找到的東西同樣引人注目。實際上,我肯定不會羨慕這樣一種歷史學家,在經歷了過去五十年所發生的驚天動地的事件之後,仍能夠直率地宣稱他的觀點沒有些許激進的修正。我的目的僅僅是想表明歷史學家的著作是多麼密切地反映他所研究的這個社會。不僅事件在不斷變化,歷史學家本人也在不斷變化。當你拿起一本歷史著作的時候,只看扉頁上作者的名字是不夠的,還要看出版的日期或寫作的日期——有時這更能說明問題。假如哲學家告訴我們的,我們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是正確的話,由於同樣的原因,這或許也是正確的,同一位歷史學家不能夠寫出兩本完全一樣的歷史著作。
如果我們暫時把目光從作為個體的歷史學家身上轉移到所謂的歷史寫作中的廣泛傾向,那麼,歷史學家在多大程度上是其所生活的產物就變得更加清晰了。19世紀的英國歷史學家很少沒有不把歷史的進程當作是進步原則的範例:他們表達的社會意識形態是進步相當快的情況下的一種意識形態。只要歷史似乎還在按照我們的方式前進,對於英國歷史學家而言,歷史還是充滿意義的;既然歷史已經誤入歧途,再相信歷史有意義就成為異端邪說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湯因比極力嘗試以循環理論來代替線性歷史觀——這是沒落社會特有的思維方式。11自湯因比失敗以來,大多數英國歷史學家自願認輸,宣稱歷史之中根本沒有普遍的模式。費歇爾(Fisher)這樣一句平凡的評論,幾乎與上個世紀蘭克的箴言享有同樣的盛譽。12假如有人告訴我,在過去三十年間,由於英國歷史學家深刻的個人反思、在各自的閣樓里夜以繼日地研究歷史,他們的內心都經歷了這種變化,我認為沒有必要與這種事實進行爭辯。但我還將繼續把所有這一切個人反思和夜以繼日的研究當作是一種社會現象,當作是自1914年以來我們社會特性和外觀起了根本變化的產物與表現。依據這個社會特性所寫出的歷史,或沒有寫出的歷史,便是這個社會特性的標誌,沒有比這個更有意義的標誌了。荷蘭歷史學家蓋爾⑭在那本引人入勝的專論中——該書英譯後的標題是《拿破崙:贊成者與反對者》(Napoleon: For and Against)——表明了19世紀法國歷史學家對拿破崙的一系列判斷是怎樣反映了這個世紀中法國政治生活和政治思想處於不斷變化、不斷衝突的模式之中。就像其他人類的思想一樣,歷史學家的思想是由時間環境、空間環境塑造的。完全認識到這一真理的阿克頓從歷史本身來尋求逃避環境的方法:
歷史(阿克頓寫道)應當是我們的救星,它不僅使我們免於其他時代的不當影響,而且使我們免於自己時代的不當影響,免於環境的決定性影響,免於我們進行研究時外在環境所帶來的壓力。13
這聽起來或許是對歷史作用的較樂觀的一種評估。但是我將冒昧地相信,最能意識到自身環境的歷史學家也是比較超越這個環境的歷史學家,和自信地宣稱本人是個體現象而非社會現象的歷史學家相比,那些更能體會到自己的社會、觀點與其他時代、其他國家的社會、觀點不同的歷史學家,就更能理解這些差異的基本特性。人能超越社會環境和歷史環境的能力似乎是由他認識自己陷入這種環境程度的敏感性而決定的。
我在第一講中說過,在研究歷史之前,要研究歷史學家。現在我還要補充說:在研究歷史學家之前,要研究歷史學家的歷史環境與社會環境。歷史學家是個體,同時也是歷史的產物、社會的產物;研究歷史的人必須學會從這一雙重的角度來看待歷史學家。
現在,讓我們撇開歷史學家,根據相同的問題考慮這一綜合體的另一面——歷史事實。歷史學家所進行的研究,這一客觀事實究竟是個人的行為還是社會力量的作用?我在這裡又步入到人們常用的方法。幾年前,當以賽亞·伯林發表那篇才華橫溢、廣受歡迎的名為《歷史必然性》(Historical Inevitability)的文章的時候——關於這篇文章的主旨,我還會在以後演講中提到——題首有一句選自艾略特先生(Mr. T. S. Eliot)著作的格言:「巨大的、非個人的力量」;伯林在通篇文章中嘲笑那些相信歷史決定因素是「巨大的、非個人的力量」而非個人力量的人。我願把這稱為約翰式的壞國王歷史理論⑮——這種理論認為歷史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個人的行為與性格——其譜系源遠流長。這種主張個人天才是歷史決定性力量的願望,是歷史意識處於初始階段的特性。古代希臘人喜歡把過去的成就歸到名祖式的英雄人物身上,假定這些成就是他們的功勞,他們把他們的史詩歸功於叫荷馬的游吟詩人,他們把他們的法律和憲政歸功於一位叫萊庫古⑯或梭倫的人。同樣的傾向再現於文藝復興時期,那時作為傳記作家、道德論說家的普盧塔克(Plutarch),其風行程度和影響力要比古代時期作為歷史學家的普盧塔克大得多。特別是在我們英國,比方說,在我們呱呱待哺的時候,就全學會了這種理論;今天我們也許應該認識到這種理論有點幼稚,或至少有點孩子氣。當社會比較簡單,並且這個社會的公共事務由一小幫著名人物來治理的時候,這種理論會有一些講得通的地方。很顯然,這種理論並不適合我們現時代更為複雜的社會;19世紀所產生的社會學這一新學科就是應對這種複雜性不斷增長的產物。然而,舊有傳統難以根除。在20世紀初期,「歷史是偉人的傳記」仍舊是一句受人景仰的格言。只是十年以前,一位著名的美國歷史學家⑰指責他的同事,或許並不是太頂真,說他們把歷史人物當作「社會力量和經濟力量的傀儡」,這是對「歷史人物的集體屠殺」。14現在的一種傾向是以沉溺於這種理論為不齒;但是,經過一番收羅之後,我在韋奇伍德⑱女士的一本書的導論里發現了一段當代關於這個理論的傑出評論:
就我而言,作為個體的人類行為(她寫道)比作為群體或階級的人類行為更加吸引我。人們可以以這樣或那樣的偏見來撰寫歷史;這不會更多地誤導讀者,也不會更少地誤導讀者……該書……要嘗試理解的是這些人是怎樣感覺的,而且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為什麼要那樣行動。15
這是一種簡潔的陳述;並且因為韋奇伍德女士是一位深受歡迎的作家,我敢說有許多人會有她這樣的想法。比如,羅斯(Dr. Rowse)博士告訴我們,伊麗莎白時代制度的瓦解是因為詹姆斯一世(James I)不理解這個制度,17世紀英國革命是由於斯圖亞特王朝前兩位國王的愚蠢而造成的「偶然」事件。16甚至詹姆士·尼爾爵士(Sir James Neale),一位比羅斯更加嚴謹的歷史學家,有時似乎更加渴望表達他對伊麗莎白女王的仰慕,這種仰慕要比他解釋都鐸王朝⑲代表著什麼大得多;以賽亞·伯林爵士在我剛剛引用的文章里,對一些歷史學家不把成吉思汗、希特勒斥責為壞人的跡象表示極大的憂慮。17當我們越接近現時代的時候,這種約翰式的壞國王(Bad King John)和貝絲式的好女王(Good Queen Bess)⑳的理論就越盛行。把共產主義稱之為「卡爾·馬克思腦力勞動之產物」(我是從新近的股票經紀人的函件中摘錄了這句妙語的)是比分析共產主義的起源與特性容易得多;把布爾什維克革命歸咎於尼古拉二世(Nicholas II)的愚蠢或歸咎於德國的金本位制是比研究這場革命的深層社會原因容易得多;把這個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視為威廉二世(Wilheim II)和希特勒個人邪惡行徑的結果要比分析國際關係體系中一些深層的衰落跡象容易得多。
也就是說,韋奇伍德女士的陳述把兩個陳述綜合在一起了。首先,作為個體的人的行為不同於作為群體成員和階級成員的行為,歷史學家可以合法地選擇詳細論述這種行為或那種行為;其次,對作為個體人行為的研究要結合研究這些個體人行為的有意動機。
在我已經說了上述這些話之後,我不想在第一點上勞神了。把人當作個體的觀點並不比把人當作群體一員的觀點會或多或少地誤導人們;而是截然把這兩者分開的企圖會誤導人們。依定義來看,個人是社會中的一員,或者也許不僅僅是一個社會中的一員——也可以稱之為群體、階級、部落、民族中的一員,只要你願意,隨便怎樣稱呼都行。早期生物學家滿足於把鳥、禽、魚加以分類,裝入籠里、盛在盆里、陳列櫥里,而不用心研究活的生物與其生活環境之間的關係。今日的社會科學或許還沒有完全從那種原始的階段中擺脫出來。一些人已經把作為研究個人科學的心理學與作為研究社會科學的社會學分開來了;「心理主義」(psychologism)這一名稱已經表明這樣一種觀點,所有社會問題歸根結底都要分析個人的行為。但是不能研究個體之社會環境的心理學家將不會取得非常突出的成就。18在把人當作個體來處理的傳記和把人當作整體一部分來處理的歷史之間作一區別,而且提出好的傳記形成壞的歷史,這樣做很誘惑人。阿克頓曾經寫道:「就人們的歷史觀而言,沒有什麼比因個別人物所激發的興趣而帶來更多的錯誤和不公了。」19不過,這一區別也是不真實的。楊㉑在其所著《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格蘭》(Victorian England)一書的扉頁上寫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諺語:「僕人們談論事,貴族們談論人」,20我倒並不想以這句諺語來做掩護。有些傳記對歷史有著重大的貢獻:就我的研究領域而言,艾薩克·多伊徹的史達林傳記、托洛茨基傳記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還有一些別的像歷史小說之類則屬於文學。特雷弗—羅伯(Trevor-Roper)教授寫道,「對於利頓·斯特雷奇㉒來講,歷史上的問題從來都是,也僅僅是個人行為問題和個人怪僻問題……歷史上的問題,有關政治的問題和社會的問題,他從沒有用心去回答過,甚至也沒有問過」。21沒有人非寫歷史,或非讀歷史不可;能夠以過去為題材來創作的傑出著作也並不都是歷史著作。但是,我認為傳統賦予我們——就像我在這些演講中打算做的——的職責是保存「歷史」這個詞語,其目的就是探究往昔社會中人之發展歷程。
第二點,也就是歷史與探詢個人為什麼「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為什麼要那樣行動」相關聯,這乍看起來似乎是極其古怪的問題;我懷疑韋奇伍德女士像其他一些明智的人一樣並沒有像她鼓吹的一樣去做。假如她這樣做了,她會寫出一些奇怪的歷史。當今,每個人都知道人並不總是,或許甚至並不習慣地,依據他們完全意識到的目的來行事,或者依據他們願意承認的動機來行事;每個人也都知道,那些規避無意識的動機和未加承認的動機的人,肯定是有意閉上一隻眼,只關注自己工作的人。然而,根據一些人的看法,這正是歷史學家應該做的事情。這就是問題之所在。只要你說約翰王的壞,是因為他貪婪、愚蠢或玩弄暴政的野心所構成的,就等於你在根據個人的品行來說明一個人的行為,這是一種非常幼稚的歷史理解水平。不過,你一旦說約翰王是各種反對封建貴族權力興起之既得利益共同體的不自覺的工具,那麼,你不僅就約翰王劣根性提出了一個更加複雜、更加練達的看法,而且你似乎也表明,歷史事件不是個人的有意行為決定的,而是由一些外在的、全能的力量在指導著個人的下意識而決定的。當然,這也是一種廢話。就我而言,我不相信神聖天意(Divine Providence)、世界精神(World Spirit)、天定命運(Manifest Destiny)、至高無上的歷史,也不相信有時被認為是引導事件進程的任何其他抽象概念;我無條件地服膺於馬克思的評論:
歷史屬於無為,它既不擁有巨大的財富,也不進行戰爭。是人,擁有財富、進行戰爭的真正活人無所不為。22
我必須就這個問題發表兩點看法,這跟任何抽象的歷史觀毫無關係,是純粹依據經驗觀察為基礎的。
第一,歷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數目的問題。卡萊爾㉓是要為「歷史是偉人的傳記」這一不合宜的說法負責的。但是我們也應聽聽他在其最雄辯的、最偉大的歷史著作中的說法:
食不果腹,衣不蔽體,視為當然的壓迫沉重地壓在2500萬顆心靈上:這是法國革命的推動力,並不是那些哲學鼓動家、富有商人、鄉村顯貴受傷的虛榮心、遭到反對的哲學引起了法國革命;而這也將是一切國家裡全部此類革命的動力。23
或者,就像列寧說的,「政治要從群眾做起,而不是從幾千人那裡做起,只有從千百萬的群眾做起,才會有莊嚴的政治發生」。24卡萊爾和列寧所說的千百萬正是千百萬人:關於這些數字,不存在非個人的力量的事情。對這一問題的討論有時會混淆無名氏(anonymity)與非人格性(impersonality)。並不是因為我們不知道這些人的名字,人民就不是人民了,或者個人就不是個人了。艾略特先生所說的「巨大的、非個人的力量」,正是那位更大膽、更直率的保守黨人克拉倫登㉔所說的「沒有姓名的、骯髒的人民」25的那些個人。正是這些成千上萬無名無姓的個人,或多或少不自覺地形成一種合力,並構成了社會的力量。在通常情況下,歷史學家可以不注意單個農民的不滿,可以不注意單個村莊的不滿。但是成百萬農民的不滿、成千村莊的不滿就不是哪一位歷史學家可以忽略的因素了。妨礙瓊斯(Jones)不能結婚的原因吸引不了歷史學家,假如也是同樣的原因妨礙了成千的瓊斯同輩其他人不能結婚,還導致了結婚率的顯著下降:如果情況是這樣的話,這些原因就很有重大歷史意義了。我們也不要為運動是由少數人發起的這種陳詞濫調而心煩意亂。所有富有成效的運動都是有少數領導和大量追隨者參與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大量的追隨者對於運動的成功不重要。歷史中的數目是有重要作用的。
我的第二個觀察甚至得到更好的證實。許多不同思想流派的作家都一致注意到,個別人的行動常常達到的效果,並不是由採取行動的這些人甚至也不是任何其他個人所打算達到或渴望到達的。基督徒認為,個人是上帝意志中不自覺的執行者,如果有意為自己而行動時常是自私的目的。曼德維爾㉕的「私人的惡德——公眾的利益」是這種發現早期的、深思熟慮的、似是而非的表達。亞當·斯密的「無形的手」(hidden hand)和黑格爾的「理性的狡黠」(cunning of reason)都促使個人為它工作,滿足它的目的,儘管個人認為他們自己在實現他們本人的願望,大家很熟悉這點,不必加以引用了。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寫道:「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㉖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中與亞當·斯密有著共鳴之處,「人在有意識地為自己活著,但是,人在無意之中又是達到人類歷史性的、有普遍意義目的的工具」。26到這裡,我們應該以巴特菲爾德教授來結束這種已經夠長的引文了:「歷史事件本質之中存在一些事情,它可以意想不到地改變歷史的進程,使它走向人們不曾打算過的那個方向。」27自1914年以來,我們已經經歷了兩次大規模的世界戰爭——而此前的一百多年間只有一些小規模的局部地方戰爭。如果說與19世紀的後75年相比,20世紀上半期有更多人要戰爭、不要和平,這是對這一現象似是而非的解釋。任何人都願意或渴望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這是難以令人置信的。毫無疑問的是,各個個人的行為導致了這一結果,儘管每一個人都在有意地追求著一些完全不同的目的。個人意圖和行為結果之間存在差異,而診斷這種差異並非總是要等待日後的歷史學家去追溯。1917年3月,洛奇㉗是這樣描述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的:「他並不想進行戰爭,但是我認為各種事件可以左右他。」28有人挑戰全部這些證據,說歷史可以在「依據人有意的解釋」29的基礎上撰寫,或者在行動者本人對自己動機解釋的基礎上撰寫的,或者在為什麼「依據他們自己的意志,要那樣行動」的基礎上撰寫。實際上,歷史事實就是關於個人的事實,不過,不是關於孤立狀態下的個人行為,不是關於一些真實的或想像的動機,個人依據這樣的動機想像自己曾經採取的行動。歷史事實是關於社會之中個人之間彼此關係的事實,是關於個人活動結果所產生的那些社會力量的事實,這些結果跟那些個人自己所打算的結果時常不一致,有時恰恰相反。
柯林武德歷史觀嚴重錯誤之一是——我在上次演講討論過——假定要求歷史學家去研究行動背後的思想,也就是要研究個人行動者的思想。這是個錯誤設想。要歷史學家去研究是行動背後的實質所在;個人行動者的有意思想或有意動機或許根本與這個實質毫無關係。
我在這裡也應說說歷史上的叛亂者或持不同政見者的作用。要樹立一個深受歡迎的、反抗社會的個人形象就是再次提出社會與個人之間對立的錯誤觀念。沒有什麼社會是完全同類的。每一個社會都是社會衝突的場所,那些起身反抗現存權威的人和那些維護現存權威的人一樣,都是社會的產物與反映。理察二世(Richard II)和葉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the Great)代表著14世紀英格蘭和18世紀俄國的強大社會力量:瓦特·泰勒(Wat Tyler)、普加喬夫(Pugachev)這樣的偉大農奴起義首領也同樣如此。君主與反叛者同樣都是他們所生活時代、國家特定條件下的產物。把瓦特·泰勒、普加喬夫描述為反抗社會的個人是一種誤導人們的簡單化做法。如果他們只是那樣的人的話,歷史學家根本就不會理睬他們。他們在歷史上的作用要歸功於他們那些大量的追隨者,作為社會現象,這是非常有意義的,否則便毫無意義而言。讓我們舉一個更加成熟水平上的傑出的反叛者和個人主義者的例子。很少有人比尼采更加猛烈地、更加激進地反抗他們那個時代、那個國家了。然而,尼采是歐洲社會的直接產物,更是德國社會的特殊產物——不可能是在中國或秘魯產生的一種社會現象。和尼采這代人相比變得更加明顯的是,尼採去世後的一代人,尼采個人所表達出的這股歐洲的特別是德國的社會力量是多麼強大;尼采便成為對後人比對同時代人更有重要意義的人物了。
歷史上反叛人物的作用和偉人的作用有一些類似之處。歷史的偉人理論——一個特別的例子就是好女王貝絲派的觀點——雖然,近年來已不再盛行了,但時而還暴露出其不良的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出版的一套通俗歷史課本的編輯邀請該套叢書的作者「用編寫偉人傳記的方法來開創一個意義重大的歷史主題」;儘管泰勒㉘先生在其嚴肅的作品中沒有從事這類魯莽的計劃,但他在一篇文章里告訴我們,「近代歐洲史可以根據三位巨頭來寫:拿破崙、俾斯麥和列寧」。30偉人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究竟是什麼?偉人是個人,一個特別傑出的個人,也是一個特別重要的社會現象。吉本寫道,「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真理,時世造英雄,克倫威爾或雷斯㉙這樣的天才人物在今天或許會默默無聞而終其一生」。31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分析了這種相反的現象:「法國的階級鬥爭創造了一些環境和條件,這使得一個粗俗平庸的人物神氣活現地扮演了英雄的角色。」假如出生在18世紀——一個荒謬的假設——因此他也就不成其為俾斯麥了——他將不會統一德國,也許根本就不是一位偉大的人物。但是,我認為人們也不必像托爾斯泰一樣,把偉人貶損為僅僅是「為事件貼上名稱的標籤」而已。當然,對偉人的崇拜有時有一些不祥的含義。尼采的超人是令人厭惡的人物。我不必重提希特勒這一事例,或重提蘇聯治下「個人崇拜」所帶來的可怕後果。但是,我降低偉人重要性的目的並不是贊成這樣的觀點:「偉人幾乎都是壞人。」我希望打消的一種觀點是:把偉人置於歷史之外,認為這些偉人是依據他們的偉大使自身影響著歷史,就像「玩具盒裡玩偶,奇蹟般地從不為人所知的地方跳了出來,打斷歷史發展的真實序列」。32即使在今天,我還不知道我們有誰可以超越黑格爾的經典描述:
時代的偉人是能把這個時代意志表達出來的人,告訴這個時代什麼是這個時代的意志,並實現這個意志。他所做的一切是這個時代的核心與本質;他把這個時代現實化了。33
利維斯博士㉚所說的偉大作家「就他們所促進的人類意識,是意義重大的」,34涵括了類似的意思。偉人不是現存力量的代表,就是以向現存權威挑戰,並協同創造那股力量的代表。更高程度的創造性或許應該賦予克倫威爾或列寧之類協助鑄造歷史從而也使自己偉大的偉人,而不應該賦予拿破崙或俾斯麥這樣的人,他們是依靠現存的力量而獲得偉大的人。我們也不應該忘記這些偉人:他們的言行遠遠地超越了他那個時代,只是後人才認識他們的偉大。就我而言,重要的似乎是要認識到偉人是一個傑出的個人,他既是歷史進程的產物,也是歷史進程的推動者,他既是社會力量的代表,也是社會力量的創造者,這些社會力量改變了世界的面貌,也改變了人類的思想。
就歷史一詞兩個方面的意義而言——一方面意味著歷史學家所進行的研究行為,另一方面意味著歷史學家所研究的歷史事實——都是一種社會進程,個人在這個進程中是作為社會人而從事研究的;社會與個人之間那種想像的對立,只不過是以不相干的東西轉移我們的注意力來擾亂我們的思想而已。歷史學家與歷史事實之間相互作用的進程——我曾經將之稱為現在與過去之間的對話——不是一場抽象的、孤立的個人之間的對話,而是今日社會與昨日社會之間的對話。用布克哈特的話來說,歷史是「在另一個時代發現的一個時代的值得記錄的東西」。35我們只有根據現在,才能理解過去;我們也只有藉助於過去,才能理解現在。使人能夠理解過去的社會,使人能夠增加把握當今社會的力量,便是歷史的雙重功能。
* * *
1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 No. xvii.
2J. S. Mill, A System of Logic, vii, 1.
3涂爾幹(Durkheim)在其著名的自殺研究著作中杜撰anomie這一詞語,以表示與社會隔絕的個人狀態——這是一種特別容易引起情緒波動和自殺的狀態;但是,涂爾幹也表明自殺絕不是與社會狀況無關的。
4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惟一的另一位相當保守的英國作家艾略特(Mr. T. S. Eliot[1888—1965,出生於美國的英國批評家、作家,獲1948年諾貝爾文學獎。——譯者]),或許是值得加以評論的,他也分享了非英國背景所帶來的益處;1914年之前在大不列顛長大的人是沒有誰可以能完全不受自由主義傳統所帶來的約束性影響的。
5這種批評源自1953年8月28日《泰晤士文學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一篇未署名文章《納米爾的歷史觀》(The Namier View of History),論述如下:「有人指責達爾文把精神從宇宙抽出;劉易斯爵士便是政治史中的達爾文——從許多意義上來看都是如此。」
6L. Namier, Personalities and Powers (1955), pp. 5, 7.
7我這裡要感謝斯塔克博士(Dr. W. Stark)在《國家至上之觀念》(Die Idee der Staatsräson)英譯本導論中對邁納克思想發展所作的精闢分析,該譯本於1957年以《馬基雅維利主義》(Machiavellism)為名出版;斯塔克博士或許對邁納克第三個時期的超理想因素過於誇大。
8H.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1931);在該書第67頁上,作者坦率承認「不具體的論證」是「一種健全的懷疑」。
9H.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1931), pp. 11, 31—32.
10H. Butterfield, The Englishman and his History (1944), pp. 2, 4—5.
11馬可·奧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斯多噶派哲學家,羅馬皇帝,161—180在位。——譯者])在羅馬帝國衰落的時候這樣反思來安慰自己:「現今一切事情是怎樣正在發生的,過去已經發生了,將來還要發生」(To Himself, x, 27);湯因比從Spengler之Decline of the West中汲取了這種思想是眾所周知的。
12Preface, dated December 4, 1934, to A History of Europe.
13Acton, Lectures on Modern History (1906), p. 33.
14American Historian Review, Ivi, No. 1 (January 1951), p. 270.
15C. V. Wedgwood, The King's Peace (1955), p. 17.
16A. L. Rowse, The England of Elizabeth (1950), pp. 261—262, 382. 應該公平地指出,羅斯早年的一篇論文譴責「那些歷史學家認為,1870年之後,法國的波旁黨人沒有能夠重建君主政治,只是由於亨利五世(Henry V)喜愛一面小白旗所致」,見The End of an Epoch (1949), p. 275;羅斯博士或許在英國史方面也保持這種個性化的解釋。
17I. Berlin, Historical Inevitability (1954), p. 42.
18近代心理學家仍舊犯這樣的錯誤:「作為職業群體的心理學家並沒有把個人當作是一整套相互作用的社會體系中的一個單位,而是把個人當作一個具體的人,並把這個人想像為正在進行社會體系的建構。因而,心理學家沒有充分考慮抽象的範疇這一特殊的意義。」參閱Professor Talcott Parsons in the introduction to Max Weber, The 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1947], p. 27;也可參閱對Freud的評論,後文第133頁。
19Home and Foreign Review, January 1863, p. 219.
20Herbert Spencer在其所著The Study of Sociology(第2章)中以極其嚴肅的風格詳細論述了這一觀念:「假如你想大概估算一下一個人的智力,你使用的最好方法便是觀察其言談中一般與個別之間的比率——即簡單的事實在多大程度上由從無數的關於人與事的經驗中概括出的事實所代替。當你以這種方法觀察了許多人之後,你會發現,絕大多數人看待人類事務時所採取的觀點不外乎是傳記的觀點。」
21H. R. Trevor-Roper, Historical Essays (1957), p. 281.
22Marx-Engels: Gesamtausgabe, I, iii, 625.
23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III, iii, ch. 1.
24Lenin, Selected Works, vii, 295.
25Clarendon, A Brief View & Survey of the Dangerous & Pernicious Errors to Church & State in Mr. Hobbes' Book entitled Leviathan (1676), p. 320.
26L. Tolstoy, War and Peace, ix, ch. 1.
27H. Butterfield, The Englishman and His History (1944), p. 103.
28引語見B. W. Tuchman, The Zimmermann Telegram (N. Y., 1958), p. 180.
29該語引自I. Berlin, Historical Inevitability (1954),第7頁,伯林在這裡似乎贊允以這種方法撰寫歷史。
30A. J. P. Taylor, From Napoleon to Stalin (1950), p. 74.
31Gibbon,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ch. lxx.
32V . G. Childe, History (1947), p. 43.
33Philosophy of Rights (English transl., 1942), p. 295.
34F. R. Leavis, The Great Tradition (1948), p. 2.
35J. Burckhardt, Judgments on History and on Historians (1959), p. 158.
注釋
① 多恩(John Donne, 1572—1631),英國玄學詩派詩人,以情詩、宗教十四行詩和布道見稱,內容多為與生、死及愛情等有關的永恆的題材。死後出版第一部詩集,長期受人爭議,直到20世紀才被公認為大師。——譯者
② 穆勒(J. S. Mill, 1806—1873),英國哲學家、經濟學家。——譯者
③ 約克(York),英格蘭北部一自治市,位於烏斯河(Ouse)河畔、利茲東北偏東,起初為凱爾特人的據點,後為羅馬人、盎格魯人、丹麥人和諾曼人占領,中世紀該城是繁榮的羊毛市場和教育中心,其大主教地位僅次於坎特伯雷大主教。——譯者
④ 忠實僕人星期五(Man Friday),《魯濱遜漂流記》中一個忠於魯濱遜的僕人的名字。——譯者
⑤ 指的是約翰·莫利(John Morley, 1838—1923),英國自由主義政治家、傳記作家,曾任愛爾蘭大使館秘書(1886、1892—1895)和印度大使館秘書(1905—1910),著有《伏爾泰》(1872)、《奧利弗·克倫威爾》(1900)。《論妥協》(On Compromise)出版於1874年。——譯者
⑥ 納米爾(Sir Lewis Namier, 1888—1960),英國歷史學家。——譯者
⑦ 費歇爾(H. A. L. Fisher, 1865—1940),英國政治家、歷史學家。著有《中世紀帝國》(The Medieval Empire, 1898)、《英格蘭政治史》(The Political History of England, 1906)、《輝格歷史學家》(The Whig Historians, 1928)以及3卷本《歐洲史》(A History of Europe, 1935)等。——譯者
⑧ 喬治三世(George III, 1738—1820),大不列顛和愛爾蘭國王(1760—1820),他的統治政策導致北美殖民地的不滿,引發了1776年革命的爆發。——譯者
⑨ 邁納克(Friedrich Meinecke, 1862—1954),德國知識分子,1914年任伯林大學教授,並於1893—1935年間指導《歷史雜誌》(Historische Zeitschrift)。1948年任伯林自由大學校長。納粹統治期間,他的人文主義觀點遭到迫害,被迫離開教學活動。一生致力於政治史、知識史的綜合寫作。著有《大同世界與民族國家》(Cosmopolitanism and the National State, 1907)、《馬基雅維利主義》(Machiavellism, 1924)、《歷史主義》(Historicism, 1936)、《德國的浩劫》(The German Catastrophe, 1946)等。——譯者
⑩ 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 1815—1898),德國政治家,德意志帝國第一任首相。——譯者
⑪ 這裡的威廉(Wihelmine)指的是威廉二世(William II, 1859—1941),1888—1918年間為德國皇帝和普魯士國王。他是個野心勃勃的人物,掌權後迫使俾斯麥下台,大力擴張殖民地,建設強大的海軍,爭奪世界霸權,推行所謂的「世界政策」。——譯者
⑫ 《國家至上之觀念》(Die Idee der Staatsräson),該書全稱為Die Idee der Staatsräson in der neueren Geschichte,出版日期應是1924年,英譯本出版於1957年,叫《馬基雅維利主義》(Machiavellism)。——譯者
⑬ 福克斯(Fox),指的是Charles James Fox(1749—1806),輝格黨政治家、演說家,反對向北美殖民地徵稅,提倡議會改革、廢除奴隸制。——譯者
⑭ 蓋爾(Pieter Geyl, 1887—1966),享有國際聲譽的荷蘭歷史學家,倫敦大學荷蘭研究第一任教授(1919—1936)。對歷史學家任務的本質有著自己一套看法,反對湯因比和Jan Marius Romein(1893—1962)的觀點。著有《荷蘭人民史》(History of the Dutch People, 1930—1937)、《分裂的荷蘭》(The Netherlands Divided, 1936)、《拿破崙:贊成者與反對者》(Napoleon: For and Against, 1949)以及《歷史中的遭遇》(Encounters in History, 1962)等。——譯者
⑮ 約翰式的壞國王(Bad King John),參考莎士比亞劇本。——譯者
⑯ 萊庫古(Lycurgus),傳說中的斯巴達立法者。——譯者
⑰ 指的是美國著名歷史學家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 1887—1976),所指文章是莫里森的《歷史學家信仰》(Faith of a Historian,刊《美國歷史評論》)。他以研究美國史、航海史而著稱。因哥倫布的傳記Admiral of the Ocean Sea(1942)及John Paul Jones(1959)而獲普利茲獎。著有The European Discovery of America(1971)、The Growth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930,與Henry Steele Commager合作)、History of U. S. Naval Operations in World War II(1947—1962,15卷)等。——譯者
⑱ 韋奇伍德(Miss Wedgwood),指英國歷史學家Dame Cicely Veronica Wedgwood(1910—1997),擅長英國、歐洲早期近代史研究。從1955年出版的The King's Peace開始,她的英國內戰史的系列研究,隨後出版了The King's War(1958)、The Trial of Charles I(1964;在美國出版時名為A Coffin for King Charles)。另著有Thomas Wentworth: A Revaluation(1961)、Velvet Studies(1946)、Truth and Opinion (1960)、Poetry and Politics(1960)、The World of Rubens(1967)、Milton and His World(1970)和The Political Career of Peter Paul Rubens(1975)等。——譯者
⑲ 都鐸王朝(1485—1603)諸王包括亨利七世及其後代亨利八世、愛德華六世、瑪麗一世和伊麗莎白一世。——譯者
⑳ 對伊麗莎白一世的愛稱。Bess為Elizabeth的暱稱。——譯者
㉑ 楊(G. M. Young),即George Malcolm Young(1882—1959),英國歷史學家,擅長歷史小品評論。著有Life of Gibbon,1932、Early Victorian England(1934,2卷)、Charles I and Cromwell(1935)、Victorian England(1936)、Daylight and Champaign (1937)、Today and Yesterday(1948)、Stanley Baldwin(1952)等。——譯者
㉒ 利頓·斯特雷奇(Lytton Strachey, 1890—1932),英國傳記作家、批評家。——譯者
㉓ 卡萊爾(Thomas Carlyle, 1795—1881),蘇格蘭歷史學家、社會批評家。著有French Revolution(1837)、Chartism(1839)、On Heroes, Hero Worship, and the Heroic in History(1840)、Past and Present(1843)、The History of Friedrich II of Prussia (1858—1865)等。——譯者
㉔ 克拉倫登(Clarendon),指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家克拉倫登(Edward Hyde Clarendon, 1609—1674),被錯判叛國罪並流放(1667),在法國期間寫出其重要的歷史著作《英國內戰和叛亂史》。著名的克拉倫登出版社(Clarendon Press),就是在克拉倫登著作基金的基礎上建立的。——譯者
㉕ 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 1670—1733),荷蘭裔英國醫生、哲學家和諷刺作家,主要著作《蜜蜂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 1714),記述了為利己主義所驅動而做出的所有活動。該書又稱「Private Vices—Public Benefits」。——譯者
㉖ 譯文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頁。後半句話是「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譯者
㉗ 洛奇(Lodge),指Henry Cabot Lodge(1850—1924),美國政治家,強烈批判威爾遜的政策。曾擔任參議院多數黨領袖(1918—1924)和對外關係委員會主任(1918—1924)。由於他的反對,美國未能參加國際聯盟。作者在這裡使用「Lodge of Woodrow Wilson」一語,表示兩者之間難以言狀的關係。——譯者
㉘ 泰勒(Mr. A. J. P. Taylor),指Alan John Percivale Taylor(1906—1990),歷史學家、新聞記者,特別擅長外交史、中歐史、兩次世界大戰的研究。影響最大的著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1961)。另著有The Struggle for Mastery in Europe, 1848—1918(1954)、Bismarck, the Man and the Statesman(1955)、The Russian Revolution of 1917(1958)、English History 1914—1945(1965)等。——譯者
㉙ 雷斯(Retz, 1614—1679),樞機主教,法國政治家、高級教士、作家,是投石黨運動的活躍分子。——譯者
㉚ 利維斯(Dr. Leavis),指Frank Raymond Leavis(1895—1978),英國文學批評家、編輯。——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