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 · 第四章 國家支出
第五十四節 支出預算
介於吝嗇與浪費之間的節約的原理(參閱第十六節五)。這一概念是相對的。總的說來,在任何情況下應儘可能由私人企業承包。申請、投標。其不可能的場合。
經常的國家支出、臨時的國家支出。地方州議會對不同的支出採取不同的議決方式。準備金。
一、 一般的國家支出
(a) 宮廷費 。起初由領地收入擔負皇室的一切費用以及國家的一切開支。不久由於帝國的首都逐漸固定在一個地方,由領地供應的自然經濟性質的消費逐漸消滅。在絕對君主政治階段,領地金庫與租稅金庫的區別已不存在——君主對二者都是不受限制的。在各主要城市附近的小型官邸作為單純的離宮保留下來。
立憲國家中的皇室經費 制度——或者在憲法中作永久性的規定(在國有地中劃出國王的財產),或者對每一代君主作出終生的規定,或者列入每次預算。最後一種辦法,不僅有損國王的尊嚴,而且違反一切良好家計的根本條件。皇室的經費有這樣一種特點,如果它由君主的根據地承擔,它的可靠性與獨立性就大。總之,國君對人民說來是處於不可侵犯的地位,並且必須對慈善事業、藝術保護等採取不那麼受限制的行動。路易十四、腓特烈大帝的宮廷國家。英國皇室費的歷史。歐洲各主要國家宮廷費在總預算中所占的百分比。在奧地利以及一般由富裕貴族升任國君的國家中,有威嚴的皇室費用較少。
皇族費 是與嫡子權有關聯的。過去一般是賜與門第。皇族費金額的規定或根據血統的親疏,或根據人數的多少。在第一種情況下必須規定個人收入的最低限度,在第二種情況下則必須規定總金額的最高限度。皇族的妃子的補助金。皇女的出嫁資金。
〔參考文獻〕赫夫勒:《英國皇室費的歷史》,1834年。比申編:《漢斯·馮·施萬尼興的生平》,3卷。凱斯勒的各種旅行記。馬羅蒂:《宮廷大臣》,1842年。
(b) 國家一般支出 。在受到限制的君主政治下,州議會 的支出——它所任命的官員的俸祿、印刷費、議會會場維持費等、議員的補助及旅費。為什麼保守黨總是反對支付議員補助費,而進步黨則表示贊成呢?共和國的最高統治機關,完全不給或只給少數薪俸,這是貴族政治的特徵。
最高中央官廳的支出——內閣、大臣、顧問官。一般還要加上國家的文庫、官房等。
二、特殊的國家支出
(甲)各部經費 。國家對外防務費用用於外交交涉和戰爭目的。外交使節、大使、全權大使、大使館、參事、領事。一般外交官的薪俸特別高。外交使節的派遣費用也很大。對薩伊認為這種消費無用的見解的反駁。各主要國家外交預算的統計。
軍費 。威武的軍備是確保和平的最好手段。募兵、采邑軍、僱傭兵、徵兵。現代的陸軍軍費,在兵員人數以及軍隊費用方面都有巨額增加。軍事預算的相對大小依存於國家的地位、位置以及與外國接觸地點的多少。百分比統計表。兵餉、補助、食糧、糧秣、被服、兵營、衛戍醫院、兵器、要塞、馬匹補充。陸軍學校。退役。演習。地方軍備及近衛軍備費用。奧地利的軍備區域、俄羅斯的軍事殖民、瑞典、普魯士、法國、英國的制度。動員及參軍數。近代的戰費。
海軍 ——戰鬥艦、巡洋艦、小型運輸艦、蒸汽船等的建造及維持費。海軍工廠。海戰。殖民地統治的保衛。
司法費 和警察費 ,目的在於確保國內治安。前者包括司法部的各種費用(一般也包括本來意義的法制局的費用)。各級法院、拘留所、監獄等的費用。簡化訴訟手續和增加仲裁機關所導致的節約。的確,最近的刑罰制度,特別在最初的設備方面,需要花費莫大的費用,但它產生的效果也極大,它可以充分利用監牢犯人的勞動。使司法從警察中獨立出來,需要很多費用。官僚制度與屬僚制度比較,總的說來花費不大。憲兵及強迫勞動工廠的各種費用。
物質福利是各種國民經濟保護措施 的目的。要有這方面的專門的中央機關。這方面的支出有獎勵金、各地的種馬站等,以及所有陸路、水路的建設費用。衛生設備。
精神文化福利是國民教育 和教會制度 各種措施的目的。小學校的費用大部分是由公共團體的資金支付。各國校長薪金的最低限度、教室的桌子及其他。教師的講課。高等補習小學。高等學校及其預科。專門學校。德國主要大學的預算。學士會。編纂書刊。對教會費用,應區分原來屬於捐贈性質的財產的舊制度與由國家資金支付的新制度。
關於上述各種支出的財政制度 。
(乙) 地方經費 。由州議會議決通過州預算。各州愈是由於地位和利害關係而分裂,州議會的議決就愈有必要。在低級文化階段,州預算十分重要。現在由於中央集權化的程度過高,它在許多方面又在倒退。總的說來,州預算使財政更加混亂,但它在本質上卻帶來每項具體開支的節約,並使負擔和利益獲得真正調劑。地方經費分委託的與自由的兩種:前者是由國家規定它的目的與範圍,只將各項具體支出委託各州經營,由國庫給以補貼;後者是國家只規定它的最低限額和最高限額。法國、比利時及巴伐利亞的方法。
〔參考文獻〕《巴伐利亞眾議院議事錄》,1828年,第1、5、12、14卷。
三、 薪俸與年金
私權國家中官吏的地位 與現代社會性質的國家中官吏的地位 的區別。私權國家的官吏包括組合團體等等當中的許多官員,而且儘管他們是國家的官吏,仍帶有主要是領地官員的性質。
官員制度的歷史可以分為三個時期。(1)采邑的官吏。他們的薪俸完全用土地支付。他們兼有文武兩方面的權力,通常是世襲的,雖然不掌握地方大權,但卻參加帝國議會。(2)屬於諸侯的官員。起初是附有解職條件的,後來他們逐漸演變成為包辦式的官吏。他們的薪傣一半用土地支付。他們兼有行政管理權和法律保護權。起初是為生活而就職,後來發了財官職就像階級身份一樣世襲了。因此,他們可以對上級進行一種合法的抵抗,當地方州議會的權力衰退的時候,這種職權成了保護自由的重要手段。(3)國家官吏。他們的薪俸完全用貨幣支付。有極細的分工,實行極嚴格的官僚階級政治。通過自由競爭對一切貴族開放。
實物薪給 (官舍)、手續費薪給及貨幣薪給。各國薪給的高低。對過少的薪給以及過多的津貼,都需加警惕。例如俄羅斯和英國。
現在只有通過判決和法律才能罷免法官,而對其他官員的罷免,除最高級官員和最下級官員外,常常最多只根據顧問官的意見。任命下級官員的新舊制度。
在非因過失而被解除職務的情況下,那些繼續依靠年金 維持生活的官吏,他們的「生活水平」分為多種。按身份地位支給和按工作職務支給。避免任意決定問題,根據工作年限規定年金的比率。比利時及法國的私人設立的年金積存組合。
對寡婦的年金和對孤兒的年金,應看做官吏薪金的一部分。大多被看做一種恩賜。現在對官吏的寡婦撫恤金庫,以法律形式作出了規定。除官吏自己募捐外,國家的補助是必要的。三個月的撫恤金、三個月的年金等。
〔參考文獻〕雷貝格:《論德國國家行政》,1807年。格納:《從法律和國民經濟的觀點考察國家勤務》,1808年。黑夫特爾:《論德意志國家法及帝王法》,第1卷。格布哈德:《寡婦及孤兒的年金基金》,3卷,1832年。
第五十五節 〔附〕財政組織、會計制度、金庫制度
一、財政官廳的組織
這應完全按照勞動分工和協作原則來處理,因而在低級文化階段和小國,不應在這方面花費很多人力。
官廳分為地方的、管轄區的、州的和中央的幾級。前二者多半處理實際事務;後二者多半擔任決策工作。因此,在後者官僚性質占主要地位,前者則僚屬性質占主要地位。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那些純粹技術性的事務也有用官僚態度來處理的。
在州的機關中有財政局。在中央最高機關中,國家財政的各個部門交由財政部內的局、課管理,也可以保持原來的一般管理辦法。前者是有效率的、迅速的,但後者卻是基本的。國庫管理、公債的管理、會計檢查院、主計局等一般都保持各自的獨立性。應該避免最高機關極端分散。任何時候都應力求司法官、技術官及財務官之間的適當平衡。
官廳的各項預算與總預算的編制,當然應當自下而上地進行。這與財政法規及各業務部門的信用有關。不要使業務部門不適當地特殊化。
〔參考文獻〕雅可布:《國家財政學》第3卷。勞:《財政學原理》第4卷,馬爾庫斯:《財政學》第2卷,第1、166頁。
二、 財政會計制度
財產目錄及收支對照表。貨幣計算及實物計算。國家會計的良好形式在於:簡單而易於理解的順序、敘述的統一性、表現的精確以至優美清楚的字體等。一覽無餘,效用很大。號碼欄、科目欄、數字欄。數字欄又分預算借貸、計算借貸、餘額等細目。
會計年度的開始。日記賬及總賬——前者按日期順序,後者是按體系整理的。總賬制度應採用義大利式的複式簿記。決算是總賬的摘要。與每一個人的支付關係要記入輔助賬。計算憑證。轉賬餘額應如何轉入下期?臨時的收入、支出。
會計檢查應按計算和法律兩種觀點進行——警告、監督、處分。會計檢查院應從財政部中獨立出來。國家的主要會計由國家主計局負責。
三、 金庫制度
它與主要國庫並立。各省常常設有有關軍事和公債管理的中央金庫。其下設有州金庫及管轄區金庫,後者往往又按收入部門的類別再行細分。對州金庫的支付憑證。
大金庫除要有固定的出納部門外,還要有管日記賬的管賬人員和總賬的檢查人員。官吏繳納的保證金。會計資金的預撥。臨時支出要有特別憑證。定期的和臨時的金庫檢查。
《參考文獻》埃申邁爾:《國家會計制度的系統的編制指南》,2卷,1807年。費德爾:《國家會計制度及金庫制度手冊》,1820年。克萊因丁斯特:《論國家會計制度》,1823年。格拉夫:《普魯士州的預算、金庫及會計制度》,1813年。奈格鮑爾:《法國財政管理下的金庫及會計制度》(1826年,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