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鑰匙 · 中國歷史上的民族鬥爭與融合
研究中國歷史,差不多到處要碰到民族問題。從中國有歷史記載以來,出現過的民族就很多。華夏族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還有許多名目,這裡統稱之為非華夏族。春秋時期有所謂蠻、夷、戎、狄,這是華夏族人按地區對非華夏族的稱呼,實際上它們內部還有很多分別。那時候,這些民族並不像秦漢以後住在邊荒,而是住在中原地區,在黃河流域內,與華夏族雜居。東周天子的都城洛陽,附近就有陸渾之戎、伊雒之戎。衛國城牆上可以望見戎州。在春秋時期,華夏族與非華夏族鬥爭激烈,到戰國時期,這些民族大體上都與華夏族融合了,形成為一個華夏族。其餘各族,很多不再見於記載。這不是說它們消失了,而是它們融化成比原來更大的民族了。秦修長城,與匈奴分開。匈奴在長城外,稱為引弓之民,華夏族在長城內,稱為冠帶之民。自西漢時起,塞外遊牧民族在匈奴單于統治下成立一個統一的大匈奴國(暫時的、不鞏固的、軍事行政的聯合),長城內農業民族在漢朝統治下成立統一的以漢族為主體的大漢國。漢武帝同匈奴作戰,此後許多塞外民族遷移到內地或邊境上,使匈奴、氐、羌、鮮卑、烏桓等族和漢族發生接觸。在西南地區有所謂西南夷。當時漢族在四川、雲南、貴州、湖南、浙江、福建、兩廣等地勢力不大,漢朝建立初郡,在非漢族地區逐漸伸展政治力量。西晉覆亡後,居住國境內所謂五胡的落後民族相繼起來建立政權,統治中原地區的漢族,民族間的鬥爭熱鬧得像開水沸騰。到南北朝末年,隋統一黃河流域,這才完成了各民族的大融合。所有以前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民族,到隋朝時差不多都被融化了。長期居於統治地位的鮮卑族,也融化到漢族裡面了。
在民族融合的過程中,一般來說,統治漢族的少數民族,融化的速度較快,而被統治的少數民族,融化的速度較慢。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漢族經濟、文化水平較高,為了統治漢族,不得不把自己提高,但又不可能超過漢族,只能同漢族一樣,等到政權崩壞,失去憑藉,那就很自然地只好與漢族合為一體。被漢族統治的少數民族卻不然,它保持原來落後的經濟和文化,起著抵抗新事物的作用,它不必像統治漢族的民族那樣必須提高自己的水平,因此,融化的速度就慢些。這一類民族形式上似乎保持落後文化,藉以保存自己,實際是甘心作池塘里的死水,不能流入江河,最後仍免不了乾涸。馬克思說:「野蠻的征服者總是被那些他們所征服的民族的較高文明所征服」 。由於漢族的文明比附近各少數民族都高,人口也多,尤其是漢族地區土地肥沃,物產豐饒,強烈地吸引落後民族用各種形式遷移進來。有的用武力硬打,有的要求內附,不論用的是什麼形式,與原來的漢族總有一番鬥爭,這種鬥爭可能是極殘酷的,但結果總是融成一體。從歷史上看,漢族好像是一座融化各民族的大熔爐,春秋戰國時期是一次大融化,十六國南北朝也是一次,唐朝又是一次,遼、金、元、清四朝融化的規模大小不等,多少都增加了漢族的數量。漢族之所以成為一個巨大的民族,是由於幾千年來不斷吸收附近各民族的緣故。這正是馬克思指出的「永恆的歷史規律」 。的確,經濟水平、文化水平高的民族能夠吸收其他民族,這個道理很明白,無待解釋。將來到了共產主義社會,國家的界限沒有了,民族的界限也將逐漸消失,各民族到底怎樣融合,現在還不知道。不過,經濟水平文化水平高的民族的吸收力總要比較落後的民族強一些,這一點是大致可以肯定的。
歷史上有名的唐朝,皇室姓李,自稱是隴西李氏,並說自己是老子李耳的子孫。因為攀高親,把道教也捧起來,規定道教地位比佛教高一等。有一次唐太宗讓道教和佛教辯論,一個著名和尚名叫法琳的,對唐太宗說,你姓的那個李,不是隴西李而是拓拔達闍的那個李,達闍就是漢語的李字。你是鮮卑的達闍。拓拔建立北魏,在北魏以前稱代,你這個達闍就是代的貴族,是陰山的名門。你否認自己是鮮卑人,硬說是隴西李氏,這是不對的。唐太宗聽了大怒,連眼睛都直起來了,但也無法駁倒法琳,只好說,「你們佛經上講,念觀音菩薩,刀落在頭上,頭可以不掉下來。我現在給你七天去念觀音菩薩,到時候我來試試你的頭掉不掉下來。」這個和尚在獄中苦想救頭的方法,知道念觀音菩薩是騙人的勾當,卻騙不了殺頭的刀。他忽而想出一條妙計。到了第七天,唐太宗派人去問他。他說,我沒有念觀音菩薩,我只念的皇帝陛下,因為陛下太好了,就是觀音菩薩,念了陛下的尊號,頭就可以不掉下來。佛教徒既然低頭認輸,唐太宗也就免他一死。法琳說唐朝皇帝姓鮮卑的李,可能有些根據,而且與唐皇室通婚的也是鮮卑貴族。如唐太宗的母親竇太后是鮮卑人,唐太宗的皇后長孫氏也是鮮卑貴族,唐初文武大臣很多是鮮卑人。其實,唐朝皇帝是不是漢族,用不著管他,既然他們的文化與漢族一樣,表現出來的共同心理狀態也是一樣,再去分別誰是漢人,誰是鮮卑人,這有什麼意義呢!
唐朝的疆域在唐玄宗開元時期,曾經擴大到遠遠的西方,它在中亞細亞一帶設立了很多羈糜州。來自羈糜州的,都算是唐朝人。他們可以自由出入內地,做各種職業,不受限制。隋朝末年,黃河流域人口大量減少,唐朝有意招收塞外各族人遷居內地,讓他們住在河北大平原上,一面種田,一面當兵。他們到內地後,就慢慢同漢族融化,唐玄宗開元四年,并州長史王睃上書請將突厥降人遷往內地,說他們「二十年外,漸變舊俗,皆成勁兵,雖一時暫勞,然永久安靖。」所謂漸變舊俗,就是要牧人變成農民,主要是使他們為唐朝當兵。唐玄宗開元末年到天寶年間,統治階級腐敗到極點,終於爆發安史之亂。安祿山是個雜胡,史思明是個胡人,他們使用的兵士和將官,大部分也是胡人。當時漢人承平已久,忘了武事,尤其是騎術不精,難當胡馬的衝鋒。後來,唐朝用重酬招來回紇兵,才把安史的胡騎打垮。杜甫《北征》詩里描寫回紇騎兵的勇猛說,「其俗善馳突。送兵五千人,驅馬一萬匹。此輩少為貴,四方服勇決。所用皆鷹騰,破敵過箭疾」。騎兵在軍事上如此重要,所以安史以後的割據者(所謂藩鎮),絕大多數是胡人,他們使胡人當騎兵,讓漢人當步兵,軍事優勢常在胡人方面。河北平原上三個藩鎮,唐朝無法消滅它們,原因就在於有一批胡人擁護這些割據者。遊牧人不習慣於農業生活,願意叛亂殺掠,這是不足為奇的事。可奇的卻在保護唐朝廷的很多也是非漢族人,如有名的大將軍李光弼就是契丹人。唐朝很多姓李的文武官員都不是漢人,唐朝賜他們姓李,就變成了漢人,為朝廷出力反抗胡人的叛亂。從中唐到五代,許多來自突厥、回紇、西域的人,經過對抗或歸附,終究與漢族融合成一體。五代時,突厥的一個部落沙陀人,憑武力建立了三個小朝代,一個是李存勖的後唐,一個是石敬瑭的後晉,一個是劉知遠的後漢,沙陀人統治漢族以後,按照規律,它本身也就被融化了。
從唐到五代,是漢族的又一次大吸收,主要是吸收突厥人。經濟、文化水平比較低的民族融合到經濟、文化水平比較高的民族裡面,這是好事情。它是有進步的性質,歷史學工作者用不著避諱這一點。
事情既然是這樣,漢族無疑是很多民族的化合體。它的祖先多得很,不僅傳說中的黃帝族是它的祖先,而且所有融合進來的任何一個民族的祖先都是它的祖先。在這些祖先里,有一部分是當時的統治者,大部分則是被統治者,是人民群眾。每一個民族都愛用自己著名的首領當作自己的祖先,這,我覺得有點奇怪。難道只有首領有子孫,別人就沒有子孫麼?我懷疑我們姓范的都是范仲淹的子孫,從家譜上看我也出自范仲淹。北宋時姓范的很不少,為什麼別人都沒有後代,只有范仲淹子孫獨多呢?顯然,這是因為他的名氣大,有文正公的美諡,大家都願意尊奉他,這樣一來,就逐漸都變成他的子孫了。例如最近有人寫文章,說南宋末年投海抗元的忠臣陸秀夫,據陸氏家譜,是陸游的曾孫。但又有人找到了另外的證據,證明陸秀夫是江蘇鹽城縣人,與浙江山陰縣的陸家並無關係。這些例子說明,只把名人或領袖人物認作自己的祖先,好像別人都沒有後代似的,這種想法是與事實不符合的。我這樣說的意思是:凡是現在兄弟民族的祖先或者是已經融化似乎失蹤的古代民族,都是漢族的伯叔祖先或者是祖先的一部分。在當時,作為敵對的民族或國家,經常殘酷地進行過鬥爭,今天看來,卻是兄弟鬩牆,家裡打架。我們不能否認它們當時是敵對民族或敵國,但也不能強調不同的民族或國家而有所偏袒。
現在講少數民族問題時,往往對一些民族的大人物不敢輕易評價。譬如對成吉思汗說些不好聽的話,蒙古族的同志就有點不高興,說對他們的祖先不敬。至於對匈奴、鮮卑等,你怎麼說都可以,不會有人出來抗議。其實,成吉思汗固然留有蒙古族,匈奴、鮮卑也留有一部分的漢族。漢族有很多祖先,對誰偏袒好呢?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停止過民族鬥爭,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不是你打進來,就是我打出去。因此,講古代史時,民族問題是普遍性的問題,到處都要碰到。我們史學工作者,應該對這個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現在,我把我的看法提出來。列寧說,「國家是階級統治的機關,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關」 。單從這一點來看,國家似乎是純粹消極的東西,被壓迫階級除了仇視國家,不論在什麼時候和什麼情況下,無條件地把它打倒,再沒有其他的道理可講。但是,我們還必須知道,國家還有恩格斯所講的另一種職能,保護社會的共同利益,免遭內部和外部的侵犯 。國家有這樣的一種積極意義,當它還能起這種作用的時候,有什麼理由要打倒它或不給以同情呢?只有當國家完全失去抵禦外來侵犯的作用,僅僅是一部剝削機器的時候,這樣國家,才應該由民眾起來予以消滅。民眾自己不起來,強大的鄰國進來消滅它,那是很自然的。金和南宋都是高級的封建社會,可是政治極端腐朽,社會繼續發展的可能全被阻塞。蒙古雖還只是低級封建社會,但它正是在發展中,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是一個方興未艾的力量。它所碰到的是高級的但腐朽已極、精力耗盡的行屍走肉。凡是腐朽著的東西,碰到發展著的東西,必然被消滅。馬克思主義的史學工作者,難道可以同情行屍走肉的被消滅麼!
尤其是統治漢族地區的國家,不論統治者是漢人或女真人,它們被蒙古侵犯以至於覆滅,絲毫不能引起我們的同情。因為統治漢族地區的國家,在人力物力上,有足夠力量抵禦任何外來的侵犯。舉一個例子。唐玄宗時,突厥毗伽可汗想到唐邊境抄掠,謀臣暾欲谷說,「不可。突厥人徒稀少,不及唐家百分之一,所以能與為敵者,正以逐水草,居處無常,射獵為業,人皆習武,強則進兵抄掠,弱則竄伏山林,唐兵雖多,無所施用,若築城而居,變更舊俗,一朝失利,必為所滅」 。以下,每個雄據北方的遊牧民族,比起漢族來,都不過百分之一,漢族國家處以百敵一的優勢,結果是束手無策,坐以待斃,試問這樣的國家是否還有存在的價值?歷史上腐朽國家如北宋、南宋末年,都不過是單純的剝削機器,抵禦外患的作用絲毫也不存在了。雖然這些國家的統治階級是漢人,但漢族史學工作者不值得替他們呼喊,說是受了侵略,並且譴責侵略者。我們應該嚴厲譴責那架剝削機器,贊成有人出來打倒它,女真滅北宋,蒙古滅金和宋,都是合乎規律的事情。上面說過,這些事情,今天看來,不過是兄弟鬩牆,家裡打架,一個小兄弟用武力打倒老朽殘虐的大哥,替大哥管理家務,管得好壞,應作別論,打倒老朽,代管家務,本身總是一件好事。四分五裂的中國,蒙古把金、南宋、西夏、大理、西域都統一起來,這件好事蒙古人做了,試問當時哪一個國家能做這件好事?列寧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不能認為凡是合併『別國』領土就是兼併,因為一般說來,社會主義者是同情剷除國界和建立更大的國家的;不能認為凡是破壞Statusquo(現狀)就是兼併」 。
剝削階級統治下的民族或國家,各民族和各國家間,完全依靠力量的對抗,大小強弱之間,根本不存在和平共處平等聯合這一類的概念。蒙古的力量大,就要向外擴張,這是很自然的,成吉思汗時,蒙古處在原始社會剛結束,封建制度剛開始的階段。那時候戰爭還被看作勞動的形式之一,打仗可以俘獲敵人當奴隸,又可擄掠財物,對蒙古人說來,戰爭是很有興趣的事情,譴責他們侵略或擴張,他們是無動於衷的。狼吃羊,羊被狼吃,這是動物界的規律,也是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規律。在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裡,人並沒有脫離動物界,動物界的某些生活規律,同樣適用於人類社會。只有當人們從動物的生存條件轉到真正的生存條件的時候,也就是在社會主義勝利的國家裡,情形就完全不同。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國家,既不侵略別人,也不允許別人侵略,這才不會有武力擴張。
就古代剝削階級的擴張來說,也不能一概否定它的後果。以蒙古為例,元朝雖然存在的時間不長,但建立起這麼大的一個國家,為中國和歐洲經濟文化的交流開展了從來未有的局面。《馬可波羅遊記》將中國的情況介紹到了歐洲,歐洲人想到中國來,到處尋找航路,後來發現了美洲,這是一個偉大的地理髮現。美洲發現以後,大大促進了歐洲資本主義的發展。蒙古武力擴張的結果,打通了歐亞兩洲的交通,促進了歐洲資本主義的發展,不能單看它的軍事破壞。
承認蒙古擴張有它的積極意義,是不是代表北宋末年漢族反女真的岳飛,南宋末年反蒙古的文天祥,都不能算是民族英雄呢?當然要算。因為當時統治階級腐爛了,有這些特殊人物,出來號召保護共同利益,抵禦外來侵犯,不論成功或失敗,他們本身有異於其他腐爛的統治階級中人,他們還知道擔當起抵禦外來侵犯的責任。這樣的人,為什麼不算是民族英雄呢?
還有一種說法,就是鴉片戰爭時期,中國停滯在封建社會階段上,侵略者的英國則是方興的資本主義社會,按照腐朽著的東西必然被發展著的東西所消滅的原則,林則徐抗英是違反社會發展規律,不應該肯定他的功績,也不應該稱為民族英雄。這樣想的人,我看,賜諡為機械公,可謂十分允當。在封建社會時期,征服者的經濟文化,如果低於被征服者,征服者必須把自己提高到被征服者的水平,否則就不可能統治下去。反之,征服者的經濟文化,如果高於被征服者,征服者必須影響被征服者,使逐漸提高,以便自己行使統治權。總的看來,雙方在經濟文化上趨勢是拉平,歸根是有益的。資本主義的征服者,往往只顧剝削殖民地,破壞多而建設少。馬克思在《不列顛在印度統治的未來結果》一文里說得很清楚,他說,「不列顛人是第一批發展程度高於印度的征服者,因此印度的文明就影響不了他們。他們打破了本地的公社,摧毀了本地的工業,夷平了本地社會中偉大和突出的一切,從而消滅了印度的文明。英國人在印度統治的歷史,除了破壞以外恐怕也就沒有別的什麼內容了,他們的建設性的工作在這大堆大堆的廢墟里使人很難看得出來。」 把本地社會中偉大和突出的一切全部夷平,這就是資本主義征服者的統治法。當然,建設性的工作畢竟還是有一些的,不過,目的並不是為了提高印度的文明,而是要印度人永遠擺脫不了殖民地奴隸的地位。清朝政府反抗英國的侵略,正符合國家保護共同利益以免外來侵犯的原則。林則徐為首的一批統治者,為抗英出了力,為後來中國人民反帝運動開了端,中國淪為半殖民地,還不曾變成完全殖民地,就是靠中國人民聯合統治階級的進步派,不屈不撓地進行頑強的抵抗,尤其是義和團的頑強反抗,迫使帝國主義知難而退,暫時收起瓜分中國的野心。如果照機械公那種想法,資本主義社會的英國來了,封建社會的中國就該束手認輸,坐而待斃,一切抵抗都是違反社會發展規律的。那麼,中國除了亡國,還有什麼道路可走呢?
話說到這裡,應該做一個結束。六億多人口的漢民族是世界上最大的民族,所有中國人民,不論屬於何族,都必須十分珍視這個民族的遺產。因為勞動群眾是人類社會一切發展階段上的基本生產力,有了豐富的勞動力,一切事情就好辦了。缺乏勞動力的兄弟民族也將得到漢族的無私幫助,共同發展生產力。漢族之所以成為如此巨大的共同體,原因是二千多年前,已經初步形成為民族 ,並且建立起統一的國家。國家的統一,有利於民族的繼續和鞏固,民族的繼續發展和鞏固,又有利於國家的統一。因此,秦漢以後,中國基本上是統一的國家,割據分裂只是暫時的現象。割據分裂又多半是由落後民族與漢族雜居所引起的。一個地區存在著遊牧與農業兩種不同的生產方式,遊牧人輕視農業人口的文弱,又受漢族統治者的壓迫,必然要乘機發生叛亂,歷史上戰爭和大屠殺多數是民族鬥爭,由此引起割據分裂,造成一段黑暗時期。在這個黑暗時期里,殘酷鬥爭是一方面,但還有民族融合的一面,鬥爭與融合同時並進,鬥爭完了的時候也就是融合完成了,漢族因增添了新鮮血液而進一步發展。從遠古傳說中的黃炎之戰和黃帝與九黎蚩尤之戰,一直到滿洲入主中國,幾乎無例外地說明民族鬥爭是民族融合的必經過程,歸根還是民族融合(元朝統治時間不長,只有一部分蒙古人融合入漢族)。依據這樣的看法,中國封建時代幾次大的民族衝突,漢族都遭到嚴重的損失,如果單就損失來看,難免發生民族間的憎恨;如果作為民族融合的必經過程來看,衝突者雙方歸根都有利益。那麼,損失是暫時的,利益卻是永久的。對來侵略者不必過分憎恨,可憎恨的應是不能自強、喪失抵禦外侮能力的漢族統治階級。
(原載 1980 年《歷史研究》第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