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之死 · 消失的小說
他說這全然就像一場夢。這樣一個人是個作家。這麼說吧,他一個月接一個月,或者說,一年復一年地在寫一本書,但沒寫下一個字。我指的是,他在腦中寫這部小說。將要寫成的這本書自動寫成,隨後又毀掉了。
書中的各個人物在他的幻想中登場又謝幕。
但有些事我忘了說。我與一個頗有些名氣的英國小說家談起過曾發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
他是在我倆某天在倫敦散步時告訴我的。我們在一起待了好幾個小時。我記得是在泰晤士河畔散步時,作家和我說起了他那本消失的小說。
他在傍晚時來我住的酒店找我。他說起了我寫的故事。「有時,你差點兒就要寫出點兒東西來了。」他說。
我們一致認為,沒有人能真正——寫出點兒東西。
如果有人曾寫出過東西,如果他曾經真得把球打過壘板,你們懂吧,如果他真的正中過靶心。
那麼後人再做什麼還有什麼意義呢?
我來告訴你們,有一些老作家曾離這種狀態非常近。
濟慈?莎士比亞。還有喬治·博羅和笛福。
我們花了半個小時羅列名字。
我們一起出門吃了晚餐,隨後又一起散了步。他是一個小個子男人,皮膚黝黑,神態緊張,一縷縷參差不齊的頭髮從帽子下面向外伸出。
我聊起了他的處女作。
但先簡單說說他的過去吧。他出生在英國某個農村的貧苦農民家庭。他和所有作家一樣。從一開始就想要寫東西。
他沒有受過教育,二十歲結了婚。
她一定是個非常受人尊敬的善良姑娘。如果我記得沒錯,她是一個英國教會牧師的女兒。
她恰恰是那種他最不會娶過門的女子。但一個人應該愛誰——或者娶誰,誰又說得准?她的地位比他高。她曾上過女子學校,受教育程度很高。
我非常確定她認為他是個無知的男人。
「她認為我也是個溫柔的人,真扯淡。」他提起這件事時如是說,「我才不不溫柔。我討厭一個人身上的溫柔氣質。」
我們曾一度關係密切,一起走在倫敦的夜色里,時不時走進酒吧喝一杯。
我記得我倆每人都要了一瓶酒,那是因為擔心酒吧會在我們談完之前打烊。
至於我針對自己和冒險經歷說了些什麼,我不記得了。
關鍵在於,他想把他的女人變成某種異教徒,而她身上並沒有這種可能。
他們養有兩個孩子。
隨後,他突然把話題轉到了寫作上——也就是說,真正的寫作問題。
你是知道這種人的。一動筆就全心投入寫。他在那座英國小鎮上有活兒要干。我覺得他是一個職員。
因為他在寫作,這樣一來,他當然就耽誤了工作,怠慢了妻兒。
他曾夜晚在田野里轉悠。他的妻子訓斥他。當然,她整個兒崩潰了——差不多是這樣的。昔日的情人,現在時不時地因工作而對她不管不顧,沒有女人能完全容忍這一點。
我當然是在說藝術家。他們或許是一等一的情人。他們或許也只能做情人。
並且,他們一定會毫不留情地把親近的個人情感拋在一邊。
你可以想像那樣的一家人。那個人告訴我說,在他們當時住的那個家的樓上,有一間小臥室。那時,他還住在那個英國小鎮上。
那人當時一下班就上樓。他一到樓上就鎖上門。他通常一寫就忘了吃飯,有時甚至連話都不和妻子說。
他一遍遍地寫,寫完就將稿子丟棄。
隨後他丟了工作。「真該死。」他說起這件事時,如此說道。
當然,他不在乎。工作算什麼?
妻兒又算什麼?世上總會有這麼幾個無情的男人。
很快,家裡就真的揭不開鍋了。
而他還在門後的臥室里不斷寫著。房子很小,孩子們在鬧。「這些個小屁孩。」說起孩子時,他如是說。當然,他不是有意的。我知道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他的妻子曾上樓坐在門外的樓梯上,而他則在門後寫作。她大聲喊叫,懷中的孩子哭了起來。
「真是個能忍的人,哈?」這個英國作家在提起這件事時,這樣和我說。「也是個好人,」他說。「讓她去死吧。」他也這樣說道。
你看,他曾動筆寫過她。她就是他寫的第一部小說的主題。假以時日,它會被證明是他最好的一部小說。
如此溫柔的理解——理解她的難處、她的局限性,卻又親自用如此隨意、如此殘忍的方式對待她。
好吧,如果我們身邊有人相伴,那麼這個人總該會有些價值的,對吧?
他倆在一起時,真的是無時無刻不在爭吵。
隨後有一晚上,他打了她。他忘了把窩在裡面寫作的房間的門鎖緊。她破門而入。當時,他正在寫有關她的某些事,寫他對她真實境遇的理解。任何作家都會理解他的處境之難。他氣急之下朝她沖了過去,對她動了手,將她打倒在地。
隨後,好吧,她離開了他。還能怎麼辦呢?但是,他寫完了那本書。那是一本真正的好書。
但他那本消失的小說。他說他在妻子離開他,他開始獨自一人生活之後,來到了倫敦。他覺得或許可以動筆寫另一本小說。
你明白他曾獲得過讚譽,受到過推崇。
而第二部小說就像處女作一樣創作艱難。也許是因為他已經耗盡了力氣。
當然,他也感到羞愧。他為曾那樣對待妻子而羞愧。他想動筆寫另一部小說,這樣他就不用整天在那兒想了。他告訴我說,在接下來的一兩年時間裡,他在紙上寫的一切都顯得呆板無味。沒有鮮活的內容。
一個月接一個月寫那樣的東西。他從人群中退隱。好吧,他的孩子們呢?他給妻子寄了錢,也去看過她一次。
他說她和她父親的親戚住在一起,隨後他去了她父親家,找到了她。他們一起去田野里散了步。「我們別談了,」他說,「她哭了起來,並叫我瘋子。隨後我瞪了她一眼,就像我曾經打她時那樣,而她轉過身,跑回了父親家,隨後我離開了。」
要想寫一部出色的小說,得寫更多的小說。他說他腦中有各種各樣的人物和情景。他曾好幾個小時坐在桌子前寫作,隨後上街散步,就像我和他那晚一樣。
他諸事不順。
他對自己自有一套說辭。他說腦中構思的第二部小說就像還未出生的小孩。他為傷害了妻子和孩子而備受良心的折磨。他說他很愛他們,但又不想再見到他們。
有時他覺得他恨他們。一天晚上,他說,在他像之前那樣備受折磨、並從人群中退隱這麼久之後,他開始動筆寫第二部小說了。就這樣動筆了。
他一整個早上都坐在租來的房間裡。房子在倫敦的貧民區。他曾一早就起床,不吃早飯就開始寫作。他那天早上寫的一切依舊平淡無奇。
大約到了下午三點鐘,他依照習慣出門散步,還帶了很多稿紙。
「我覺得我可以隨時動筆。」他說。
他在海德公園散步。他說那是晴朗明媚的一天,人們在結伴走。他坐在一張長椅上。
自昨晚起,他還沒有吃過東西。他在長椅上耍了個花招。日後,我聽說巴黎的一些年輕詩人也玩過這種東西,玩得還挺認真。
那個英國人嘗試的花招叫「自動寫作」。
他把筆放在紙上,讓鉛筆把流淌出來的詞寫出來。
當然,鉛筆寫出的是一堆離奇古怪的詞。他寫得得心應手。
他坐在長椅上,看著人們從那兒經過。
他累了,就像曾長期愛著某個無法在一起女人的男人一樣累了。
不妨說,困難還是有的。他或她已經結婚。他們相顧,眼神中涌動著誓言,但註定無法兌現。
等待無止息。大多數人的生命都在等待。
隨後突然之間,他說,他開始寫起了他的小說。主題當然是男人和女人——情人。這樣一個男人還能寫出別的什麼主題呢?他告訴我說,他一定是想了很多有關他妻子的事兒,並想起了他對她的殘忍。他不停地寫。黃昏已過,夜幕降臨。幸好還有月光。他說那是他最投入的一次寫作,或者說是他夢寐以求的狀態。一個又一個小時過去了。他坐在那條長椅上,像個瘋子一樣寫著。
他一口氣寫完了一部小說。隨後回家來到了房間。
他說他這一輩子從未對自己這樣滿意、這樣開心過。
「我覺得我已對得起妻子、孩子、所有人、所有事了。」他說道。如果他們不知道這一點,或許永遠就不會知道了——那又會有什麼不同呢?
他說他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到了小說里。
他把小說帶回家,放在桌子上。
達成所願,這感覺有多麼美好——終於寫出點兒什麼了。
隨後他走出了房間,找了一家通宵營業的地方吃點兒東西。
吃完東西後,他在鎮子裡閒逛。逛了多久,他不記得了。
隨後他回家、睡覺。那時已經是白天了。第二天他睡了一整天。
他說他醒來後,本想看看他寫的這部小說。「我真的知道,它從未寫出,」他說,「當然,桌子上只有空空如也的一疊白紙。」
「不管怎麼說,」他說,「我是知道的。我再也寫不出如此美妙的小說了。」
他說著,笑了起來。
我覺得這個世上不會有多少人能夠準確知道他在笑什麼。
但為何要這麼武斷呢?沒準會有十幾個人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