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汀志 · ○至到

胡太初 《臨汀志》
臨汀為郡,治長汀。上接劍、邵,下抵漳、梅、潮,旁聯贛。封域之內,絕長補短,方九百餘里。其距外邑,則寧化、蓮城為近,清流次之,上杭、武平為遠。其趨鄰郡,皆遵陸;若水路,則長汀溪達上杭,直至潮州入于海,寧化溪下清流,投南經沙縣、南劍州直至福〔1〕入于海。郡境東西四百一十里,南北五百里。東至南劍州七百里,內三百五十里覆船岡入南劍州界。【西至贛州四百一十里,內六十里新路嶺入贛州界。南至梅州四百三十五里,內三百一十里沙干村入梅州界。北至贛州三百七十里,內一百九十里張坑入贛州界。東南至漳州六百三十五里,內二百七十里大池入贛〔2〕州界。西南至潮州六百六十五里,內三百九十里標錢山入潮州界。東北至邵武軍六百三十里,內三百八十五里孟家坪入邵武界。西北至贛州四百四十五里。內六十里黃竹嶺入贛州界。】 長汀東西一百四十五里,南北二百三十五里。東至寧化縣界八十里,以杉木堠為界,自界首至寧化縣九十里;西至贛州瑞金縣界六十里,以新路嶺為界,自界首至瑞金縣二十里;南至上杭縣界一百五十五里,以桑溪嶺為界,自界首至上杭縣三十里;北至贛州瑞金縣界六十里,以黃竹嶺為界,自界首至瑞金縣二十里。東南至蓮城縣界一百六十里,以野狐嶺為界,自界首至蓮城縣一十里;西南至武平縣界一十五里〔3〕,以黃公嶺為界,自界首至武平縣一百五里;東北至寧化縣界八十五里,以黃土嶺為界,自界首至寧化縣七十里;西北至贛州瑞金縣界六十里,以石腦嶺為界,自界首至瑞金縣二十五里。 水路,鄞江溪〔4〕自縣十里而南會於麻潭,又十五里會於南溪,又二十五里會於大潭直至上杭縣。 寧化東西一百里,南北二百里。東至清流縣界二十五里,以百步嶺為界,自界首至清流縣二十里;西至贛州石城縣界七十五里,以張坑為界,自界首至石城縣二十里;南至長汀縣界九十里,以杉木堠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八十里;北至邵武軍建寧縣界一百一十里,以孟家坪為界,自界首至建寧縣七十里;東南至清流縣界六十里,以大船嶺為界,自界首至清流縣六十里;西南至長汀縣界七十里,以黃土嶺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八十五里;東北至邵武軍泰寧縣界一百二十里,以龍坑坳為界,自界首至泰寧縣一百八十里;西北至建昌軍南豐縣界一百二十里,以車橋嶺為界,自界首至南豐縣二百三十里。 水路,縣溪其源有六,會於東渡,過清流及沙縣而東。 清流東西一百七十里,南北二百里〔5〕。東至南劍州沙縣界一百一十里,以龍安為界,自界首至沙縣二百里;西至寧化縣界二十里,以草鞋嶺為界〔6〕,自界首至寧化縣三十里;南至寧化縣界一十五里,以百步嶺為界〔7〕,自界首至寧化縣九十五里;北至寧化縣界二十里,以金船嶺為界〔8〕,自界首至寧化縣四十里;東南至蓮城縣界一百里,以上琴坪為界,自界首至蓮城縣三十五里;西南至寧化縣界二十里,以槍旗隔為界,自界首至寧化縣二十五里;東北至南劍州將樂縣界一百三十里,以覆船岡為界,自界首至將樂縣—百一十里;西北至寧化縣界三十里,以大船嶺為界,自界首至寧化縣三十里。 水路,縣溪水自寧化至縣,下夢溪,過九龍灘,入沙縣浮流口,通南劍州、福州。九龍灘險甚,向時鹽運溯沿皆止於此。 蓮城東西一百一十五里,南北一百三十里。東至南劍州沙縣界一百里,以浮流口為界,自界首至沙縣二百里;西至長汀縣界一十里,以岩頭野狐嶺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六十里;南至上杭縣界一百里,以崆嶺為界,自界首至上杭縣六十里;北至長汀縣界六十里,以焦坑渡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一十里;東南至南劍州沙縣界一百五里,以浮流口為界,自界首至沙縣二百里;西南至長汀縣界〔9〕,以河源板嶺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里;東北至清流縣界三十五里,以上琴坪為界,自界首至清流縣一百里;西北至長汀縣界六十里,以四保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一十里。 上杭東西一百八十里,南北一百九十里。東至漳州龍巖縣界一百里,以大池為界,自界首至龍巖縣五十里;西至武平縣二十五里,以石田為界,自界首至武平縣六十里;南至潮州海陽縣界二百里,以標錢〔10〕為界,自界首至海陽縣二百二十五里;北至長汀縣界三十五里,以黃陽坳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五十五里;東南至漳州龍巖縣界一百九十里,以緣嶺為界,自界首至龍巖縣五十里;西南至梅州程鄉縣界一百六十里,以松源為界,自界首至程鄉縣一百五十里;東北至長汀縣界八十里,以谷奢嶺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一十里;西北至武平縣界八十里,以檀嶺為界,自界首至武平縣一百一十里。 水路,長汀溪入縣境與六鄉之水會,直至潮州。自汀至潮,凡五百灘,至魚磯逾嶺,乃運潮鹽往來路。 武平東西一百九十五里,南北二百四十里。東至上杭縣界五十里,以竹鑒保黃埔為界,自界首至上杭縣界三十五里;西至贛州安遠縣界一百四十五里,以大中山為界,自界首至安遠縣九十五里;南至梅州程鄉縣界九十里,以南安岩為界,自界首至程鄉縣一百三十五里;北至長汀縣界一百五十里,以黃公嶺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二十里;東南至潮州海陽縣界一百五十里,以盧嶺為界,自界首至海陽縣二百五十里;西南至梅州程鄉縣界一百里,以千口為界,自界首至程鄉縣一百二十五里;東北至長汀縣界一百五十里,以黃公嶺為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五里;西北至贛州會昌縣界一百里,以南瀑口北嶺為界,自界首至會昌縣一百一十里。 水路,水出梅州界,其間淺險處多。 校註: 〔1〕疑漏一「州」字。 〔2〕「贛」應作「漳」。 〔3〕「一十五里」應作「一百五里」。 〔4〕即汀水,長汀溪。 〔5〕南北距與下述南至、北至里程相差一百六十五里。按乾隆《汀州府志》載:「南至連城縣界一百一十五里,以柯坊魏張坑為界;北至寧化縣界三十里,以草鞋嶺為界」。 〔6〕乾隆《汀州府志》作「百步嶺」。 〔7〕乾隆《汀州府志》作「南至連城縣界柯坊魏張坑」。 〔8〕乾隆《汀州府志》作「草鞋嶺」。 〔9〕此處漏里程數。《元一統志》載:「西南到長汀一百八十里」,則此處應補「八十里」三字。 〔10〕依汀州至到,應為「錢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