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汀志 · ○建置沿革

胡太初 《臨汀志》
《禹貢》「揚州之域,星紀牛女分之間」,《周官 職方氏》「七閩之地」,春秋時,勾踐滅吳,兼閩而有之,是為閩越,無諸、搖皆其後也。秦滅諸侯,置閩中郡。漢高帝五年,立無諸為閩越王,王閩中。孝惠三年,以搖功多無諸,更封搖東海王,都東甌。《通典》云:「今永嘉地」。【武帝元封元年,取閩粵,詔徙東越人《通典》云:「即閩州地。」江淮間而墟其地。後漢永和三年,分建安置晉安郡〔1〕,領縣八,其一為新羅,而汀基於此。唐志云:「汀州治新羅。」宋、齊因之,陳以建安郡改置閩州,又改豐州,隋平陳,改泉州,皆隸焉。唐開元二十四年〔2〕始開福、撫二州山洞置汀州,取長汀溪名之。舊圖經云:「水際平沙曰汀。」又云:「南、丁位也。以水合丁,於文為汀。」天寶元年,改臨汀郡。乾元元年,復為汀州,領縣四。長汀、寧化、龍巖、沙縣〔3〕。初治新羅,《唐會要》云:「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改新羅縣為龍巖縣。」則今之龍巖,蓋州之故治也。去州四百里。後遷長汀村,在今上杭縣北十五里,名曰舊州。去州二百五十里。又遷東坊口,去今州治五里,亦名舊州。大曆四年,刺史陳劍奏遷白石,即今治是也。唐志云:「治新羅,大曆四年,遷白石。」皆長汀縣地。《唐會要》云:「大曆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移汀州於長汀縣白石鄉。」未詳孰是。〔4〕十二年,割龍巖縣隸漳州。唐末盜興,江淮王緒南入汀、漳,王潮與其弟審知執緒,唐因以潮為福建觀察使,建、汀舉籍聽命。後稱閩,歷朱梁、後唐,皆屬焉。晉開運元年,朱文進殺王氏子弟,以許文縝〔5〕來守。未幾,王延政之勢復張,解後〔6〕,有以虛聲至者,文縝懼不克守,以州降延政。李璟兵攻破建州,並而有之。保大四年,割沙縣置劍州〔7〕,迄晉、漢、周皆屬南唐。宋朝開寶七年,南唐亡,悉入圖籍,仍舊隸福建路,領縣二。長汀、寧化。淳化五年,並〔8〕上杭、武平二場並為縣,割長汀縣地隸之。元符元年,析長汀、寧化地縣清流。紹興三年,又析長汀地縣蓮城。今為縣六:長汀,倚郭;寧化,在州東北一百七十五里;上杭,在州南二百四十里;武平,在城西南二百七十里;清流,在州東北二百一十七里;蓮城,在城南一百七十里。】 長汀望縣。倚郭。隨二州三遷〔9〕。一在今上杭縣北十五里,一在東坊口,一在白石鄉。大曆四年,治今所。歷五代迄宋朝初,無所更易。淳化五年,升上杭、武平二場並為縣,分南以西地隸之。元符元年,又與寧化共析地以縣清流。紹興三年,又割古田鄉六里以縣蓮城。今州領縣六,其四皆長汀地,惟清流地長汀、寧化各半之。 寧化望縣。在州東北一百七十五里。舊為黃連鎮〔10〕。以其地有黃連洞,故名。唐開元十三年,因居民羅令紀之請,置黃連縣〔11〕,實介福、撫二州之間,開山置州,因屬焉。天寶元年,改名寧化。宋朝元符元年,割縣北六團里與長汀東北同置清流縣。治在今縣東黃連鎮,後唐同光二年,徙今所〔12〕。 清流中縣。在州東北二百一十里。本長汀、寧化縣地。舊有清流驛〔13〕,在寧化縣東麻倉團,溪流迴環清泚。宋朝元符元年,提刑王公祖道行郡憩驛,愛其山川,且謂長汀、寧化壤地廣袤,官民暌隔,無以戢奸宣惠,奏請分置一縣,遂割寧化六團里、長汀二團里置縣驛旁,因以名焉。 上杭中縣。在州南二百四十里。唐開元間置州,凡再遷,皆於今縣為近:新羅,今龍巖縣〔14〕,在縣東百五十里;長汀村,今號舊州,在縣北十五里;最後徙白石,相距三百餘里。始於胡雷下保置上杭場〔15〕,南唐保大十二年徙秇音■〈亻丸〉梓保在今太平鄉〔16〕。宋朝淳化五年,升為上杭縣〔17〕,割長汀南境隸焉。至道二年,徙鱉沙。咸平二年,徙語口〔18〕。天聖中,鍾寮場坑治〔19〕興盛,商旅幅湊,徙縣治之。乾道三年,縣令鄭稷因民有請,申州及諸司,獲旨徙郭坊,即今治是也。 武平中縣。在州西南二百一十里。唐置州之後,析西南為兩鎮,曰南安,曰武平,相距百二十里,隸長汀。為〔20〕閩交泰四年,省南安並為武平場。宋朝淳化五年〔21〕,升為武平縣。舊經云:「以其地坦夷而人多好武,故名。」仍割長汀西南境隸焉。 蓮城〔22〕下縣。在州南一百七十里。本長汀縣地。紹興三年,梅州司士曹事虞觀進狀稱:「比嘗攝尉長汀,竊見其境闊遠,有地名南北團,去縣三百餘里,弱者難於赴訴,強者恣其剽掠,居民商旅,皆元聊賴,乞於其地分一縣,准,敕置縣。因其素號蓮城村以名之。郡守鄭公強度地之宜,割長汀村〔23〕古田鄉六團里隸焉。 校註: 〔1〕查《後漢書》無分建安置晉安郡的記載。據《三國志 吳書》載:「永安三年,秋。以會稽南部為建安郡。」《晉書 地理》載:「及晉平吳,分建安立晉安郡。」又:「晉安郡,太康三年置。統縣八:原豐、新羅……」此處雲後漢永和三年分建安置晉安領新羅,不知何據。 〔2〕《通典》記開元二十六年置汀州。《元和郡縣誌》記開元二十一年奏置。《唐書 方鎮》記開元二十二年置,而《唐書 地理》又記開元二十四年置。《輿地紀勝 汀州》載王象之案語云:「自開元二十一年建議,至二十四年成郡,二十六年又分他郡之地以益之。」三者所書略有不同。 〔3〕《通典》載:領長汀、寧化。《元和郡縣誌》載:領長汀、寧化、沙縣。但又載龍巖先置在雜羅口,名雜羅縣,屬汀州。天寶元年,改為龍巖縣。大曆十二年,皇甫政奏改隸漳州。《舊唐書》載:領長汀、龍巖、寧化。《新唐書》載:領長汀、寧化、沙。並注云:沙縣於大曆十二年來屬,與《元和郡縣誌》所載沙縣於開元二十三年割屬汀州不同。按四書所載領縣不同,有沙縣則無龍巖,有龍巖則無沙縣。依《元和郡縣誌》,則汀州開郡時,應領四縣。 〔4〕《臨汀匯考》以為新羅乃龍巖州治,應不屬長汀,與《新唐書》所記有異。但《讀史方輿紀要》、《乾隆府廳州縣圖志》及一九八二年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均以為新羅故城在長汀境內。 〔5〕《資治通鑑》「縝」作「稹」。 〔6〕疑有脫漏。《資治通鑑》載:開運元年三月,福州朱文進殺王氏宗族少長五十餘人,汀州刺史許文稹舉郡降之。十月,建州王延政遣將領兵屯尤溪、古田、長溪,泉州散員指揮留從效叛朱文進,殺所置泉州刺史黃紹頗,命陳洪進獻紹頗頭顱往建州。至尤溪,朱文進戍兵數千攔道,陳洪進假傳福州已殺朱文進,泉州正兼程往迎王延政,並出示紹頗頭顱,於是福州兵潰散,漳州朱文進守將程謨聞知,殺文進所置刺史程文緯,汀州刺史許文稹奉表請降於王延政。 〔7〕《資治通鑑》胡三省注引薛居正《五代史》云:「李景保大三年,以延平為劍州,析建州之劍浦、汀州之沙縣隸焉。」 〔8〕應作「升」。下文長汀沿革中作「升上杭、武平二場並為縣」。 〔9〕汀州州治初在新羅,一遷長汀村,長汀縣治為州治附郭;二遷東坊口,縣治隨州遷於東坊口附近百步潭外;三遷白石鄉,縣治隨州遷州治郭下。所謂隨二州,即指隨長汀村東坊口二州治。 〔10〕《元和郡縣誌》云:「本沙縣地。」《太平寰宇記》云:「武德初為黃連。」 〔11〕《元和郡縣誌》以為開元二十二年開山洞置縣。 〔12〕乾隆《汀州府志》云:「遷黃連鎮西之行筿窩,即今治。」 〔13〕《輿地紀勝 清流》記《圖經》云:「本晉清流驛。」《元一統志》云:「本寧化縣地,以溪流清泚,因取清流名之。」 〔14〕見注〔4〕。 〔15〕乾隆《汀州府志》載:「大曆四年,刺史陳劍析龍巖胡雷下堡置上杭場。」 〔16〕《永樂大典 汀》引《元一統志》云:「按唐《地理志》:『開元初,立市於龍巖縣之太平場。』後遷市於興化鄉,即今漳州龍巖縣餘地。」 〔17〕《永樂大典 汀》引《元一統志》云:「宋淳化三年,因民便始創縣於鱉沙之語口市。」所載建縣年代及縣治所在均不同。 〔18〕《輿地紀勝 汀州》注引《鄞川志》云:自至道三年至咸平二年,凡二徙。 〔19〕「治」疑作「冶」。 〔20〕「為」即「偽」,指王審知所建閩國。 〔21〕《永樂大典 汀》引《元一統志》云:按圖經宋淳化三年,因唐大曆三年割龍巖縣隸漳州,南唐保大六年割沙縣隸南劍州,其土廣難治,遂析二縣之太平、銅鼓山、興化等鄉,立武平縣。 〔22〕《乾隆府廳州縣圖志 連城縣》載:「晉新羅縣地,唐置蓮城堡於此,宋紹興三年析置蓮城縣。元至正六年始改曰連城。」又民國五年修《連城縣誌》云:「連城本長汀地,宋元符時置蓮城堡,省、府志同,惟舊府志以為唐時,未知何據。」又云:「元至元十五年改蓮城為連城縣。」注云:「據府志。」乾隆《汀州府志》載:「紹興六年置蓮城縣。」 〔23〕「村」,據乾隆《汀州府志》應改為「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