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殺機 · 第二章 往事如煙

弗萊明 《黎明殺機》
不知過了多久,我終於清醒過來,意識到自己緊緊蜷縮在地板上,面朝天花板,似乎在等待著雷電的再一次襲擊。我就這樣靜靜地躺了十多分鐘,聽著屋外風雨的咆哮聲,心裡五味雜陳,胡思亂想著。這次的雷擊會不會對我造成永久傷害?會不會燒壞了我的內臟,影響到我以後的生育?我的頭髮會不會因為受電擊而變白了?說不定現在我的頭髮全被燒掉了!我心裡邊想著,邊抬起手來摸摸頭髮。一摸上去,頭髮都在呢,只不過後腦勺撞了一個大包,估計是剛才倒地時碰的。不過為謹慎起見,我還是不放心地動了動,看看有沒有傷到別處。還好,骨頭沒折斷,其他地方也沒有受傷。突然,牆角的電冰箱發出了嗡嗡嗡的聲音,重新啟動,開始正常工作了。我回過神來,意識到世界末日並沒有來,一切都在正常運轉。電閃雷鳴終於都結束了。我有氣無力地站起來,來回張望著四周。一切都原封不動,絲毫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剛才我還以為自己就要這樣跟這世界告別了。服務台、放著平裝書和雜誌的書架、餐廳的長桌、彩虹色塑膠桌、坐起來不太舒服的金屬椅、裝有冰水的大冰櫃,以及擦得光亮的咖啡壺,一切都保持原樣,和暴風雨來之前一模一樣。唯一可以證明這房間受過風雨侵襲的地方,就是窗戶以及地板上的一攤積水。 剛剛經歷的一切如夢一般,「打擊」這兩個字又使暈暈乎乎的我恢復了意識。我不敢相信自己剛剛經歷了一場狂風暴雨、電閃雷鳴。表面上,我只有後腦殼被撞了個包,可事實上我實在是嚇壞了,像個孩子一般受到了巨大的驚嚇。剛才我竟然傻傻地想去按電源的開關!而且不去等閃電間隙去按開關,反而偏偏選擇閃電正好閃擊過來的一剎那,難怪會被擊昏,頭上還被撞個大包。看來這是老天爺對我這隻愚蠢、自大且膽小的可憐貓兒的懲罰。突然想起什麼似的,我急忙跑到房間裡去,隨手抓起放在櫃檯上的皮包,然後跑到食堂櫃檯後面,彎下腰,看著櫃檯下的鏡子,仔細檢查我的臉。我睜大眼睛看,仔細看著臉上的每一處,我看到了一雙清澈的藍眼睛默默凝視著我。然後我看到長長的睫毛,撲閃撲閃地在鏡中不停眨動。還看到了我棕色的眉毛,緊蹙著的眉頭帶著一抹疑慮。接著是飽滿的額頭。再往後看,謝天謝地,我看到了自己那頭深棕色的頭髮完好無損,仍然呈大波浪卷分在左右兩邊,只是被風吹得有點亂而已。於是,我把梳子拿出來梳了兩下,然後把它放回袋子,啪地扣上袋子的扣子。 我看看手錶,快七點了,打開收音機,看有沒有暴風雨的新聞。收音機里報道,有些地方的高壓線被吹斷了;哈得孫河的水位高漲,尤其是格倫斯福爾斯一帶的水位已經漲到危險的高度;第九公路薩拉托加·斯普林斯那一段的榆樹被大風颳倒,堵住了道路;而梅凱尼克維爾附近也發出了洪水警報。我邊收聽報道,邊動手剪了塊厚紙板,用透明膠把它補在那個窗戶破洞上。然後,我又用抹布把地上的積水擦乾。打掃完後,我穿過短短的廊道,走回自己的房間。這是靠近湖泊右邊的9號房間。我脫了衣服,沖了個澡,又洗了洗剛才倒地時弄髒的白色襯衫,然後把它掛起來晾曬。 此時此刻,我已經忘記了剛才的暴風雨帶給我的驚嚇和自己那些不經大腦考慮的愚蠢行為了。一想到以後單獨一人度過這寂寞的黑夜,我就有些低落;但又想到明天開始可以到處走走,心情又明朗歡快起來,有種想唱首歌的衝動。一時心血來潮,我馬上就去翻箱倒櫃,找出自己最喜歡的衣服。這是一件黑色的天鵝絨貼身連體褲,臀部下面裝飾有一條金黃色的拉鏈,非常緊身性感的一款衣服。還有我的用金絲編織成的毛衣,帶有鬆軟寬邊的圓翻領。整體搭配起來,性感之中不失雅致。穿上後,看著鏡中的窈窕淑女,我覺得如果把袖子挽起來會更別具風情。然後又蹬上一雙價值不菲的菲拉格慕金色涼鞋,穿戴好之後,我快步走到前廳。那裡還存有一瓶上好的波本威士忌,夠我好好喝上兩個星期了。拿了漂亮的刻花玻璃杯,放幾塊冰塊,倒入酒,搖勻。然後,又從前台拿了一張椅子放好,打開收音機,把聲音調大,點亮燈,一口氣把酒喝完,然後舒舒服服地蜷窩在椅子裡。 收音機廣播裡不時插播有關貓的商業廣告,比如貓喜歡吃什麼貓糧等。這種輕快的語調和外面狂風暴雨的持續轟鳴形成鮮明對比。外面的雨滴被大風颳到窗戶上,哐哐哐!好像霰彈打在窗戶上,要把這屋子推倒似的。不過房裡基本沒受什麼影響,沒有濕漉漉的雨水,閃爍著溫馨的燈光。收音機在播放四十分鐘的音樂節目,不久,傳出墨跡斑斑樂隊演唱的《夢中情人》這首歌。我的思緒一下子被拉回到那段在泰晤士河上的時光。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幾位朋友坐著小船沿著泰晤士河順流而下,來到遠處的溫莎城堡。當時德里克負責划船,我則負責看著手提電唱機。我們只隨身帶了十張唱片,每次播完墨跡斑斑樂隊的《夢中情人》這首歌,德里克總要說:「薇薇,再放一遍吧。」於是我屈身蹲下,調整唱機,重放一遍。 想到這裡,我的眼眶裡已充滿淚水,並不是因為想到德里克的緣故,而是懷念那段逝去的美好:少男少女甜蜜又痛苦的愛情、燦爛的陽光、初戀情歌、一起拍的照片、初戀的情書等等。那段酸中帶甜、甜中帶淚的少女時代,是這般令人懷念,卻又帶點兒傷感。時光無法倒流,逝去的往事已經隨風飄走。我忍不住流下了淚,索性沉浸在回憶中不可自拔。 我的名字叫薇薇安·米歇爾。我現在二十三歲,身高五點六英尺。我一直都對自己的身材引以為傲,覺得自己有一副完美無瑕的身材。但是在英國時,那些英國女孩都說我的屁股看起來太翹了,我的胸部也是,我要穿一個更緊身的內衣才行。我的眼睛是藍色的,有一頭自然卷的深棕色的秀髮。我希望有一天,能把頭髮留長,燙一頭像捲毛獅子狗一樣的髮型,讓自己看起來更成熟時髦。我喜歡自己的高顴骨,雖然英國的女孩們說,我看起來有點像外國人,但是我的鼻子過於小巧,相比之下,嘴巴顯得有點大,看起來非常豐滿性感。我不希望自己看起來太性感,因為這樣會招致別人的羨慕和嫉妒。我自認為是一個性情樂觀開朗,帶點憂鬱和羅曼蒂克的人,但是修道院的姐妹們以及脾氣暴躁的斯芮德戈爾德太太,常常認為我任性又倔強。她說:「薇薇安,女孩子還是要溫柔些,要像棵柳樹,不要像剛烈的橡樹和梣樹,那是男人才該有的氣概。」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遠的伊萊厄奴奈安海島以北的一個名叫聖花密利的小城。伊萊厄奴奈安海島位於聖勞倫斯河流的中間,接近魁北克海峽,狀似一條巨型的沉沒凹陷的船。我從小在河邊長大,所以對游泳、釣魚、露營等戶外運動來者不拒。我對父母的印象很模糊,不過印象中我好像更喜愛父親一些。八歲時,蒙特婁有朋友舉行結婚典禮,我父母應邀參加婚禮。那是個戰亂不斷的年代,在他們參加婚禮的路上,他們乘坐的飛機失事,不幸雙亡。經法院判決,我那不幸喪夫的嬸母佛羅倫斯·圖森特成為我的監護人。於是她就順理成章地搬到我家,撫養我長大。我們相處得非常愉快,但是由於我是天主教徒,嬸母是新教徒,我們有時會因為信仰問題而產生爭執。雖然嬸母一直想說服我成為新教徒,但是由於在魁北克,神父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最終還是信奉天主教了。在十五歲以前,我都在烏爾蘇拉修道院接受教育。修女們管教嚴格,要求對主虔誠,所以我學習了大量的宗教史以及各種晦澀難懂的神學教義。我實在不想變成護士或修女,希望學點其他有趣的課程。到了最後,我幾乎要悶死了,只得求救於嬸母讓我脫離苦海。她很高興地把我救出修道院,打算等我到了十六歲,就送我到英國上學。在當時的魁北克,嬸母的做法引起了軒然大波。烏爾蘇拉修道院是魁北克的天主教傳教中心,很久以前,英、法兩國在魁北克交戰,法國大敗,吃了敗仗的法國將軍蒙特卡姆的頭蓋骨,就被放在這座修道院中。近兩個世紀以來,無論白天還是晚上,每次做禮拜,都有不少於九名修女跪在聖壇前禱告。我的家庭也是屬於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有人敢破壞這傳統規矩,絕對會是一件醜聞。 在魁北克,我們這種家庭的孩子,通常自己組成一個社交圈——類似秘密團體,就跟日內瓦的加爾文派一樣組織嚴密,力量強大。在這個團體裡,所有人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稱作「法裔加拿大人」。在他們眼裡,較為低等的是那些加拿大人,尤其是能講新教徒的加拿大人。此外,還有「萊斯安格拉里斯」(指來自英國的移民的子孫)以及「萊斯美利堅」(指美國人)。其中,法裔加拿大人對自己能講法語,尤其是兩百年以前的移民者語言引以為傲,但現在的法國人聽不懂,因為裡面混合著法語化的英文——就像非洲白人的語言與荷蘭語之間的關係。這個魁北克派非常自以為是和排外,甚至看不起法國本土人,把法國人都當作外人來看待。說了這麼多,主要是想說明,作為米歇爾家的一份子,如果我背叛了這種傳統,就會像西西里島的黑手黨的成員發生背叛行為一樣被認為十惡不赦。因此,我非常明白,我不能隨便拋棄修道院和魁北克,否則自己將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不過我的嬸母很有智慧地幫我解決了這些問題,她禁止我以前的朋友再和我來往。這讓我一直懷著背叛朋友的負罪感,直到去英國後,我還是難以釋懷,變得小心謹慎,對人有點冷漠,被英國人說成帶著殖民主義的小家子氣。當就要讀專為年輕女孩兒們設立的精修學校時,我的恐懼和心理負擔更重了。 在英國,精修學校大部分都集中在桑寧代爾這個地方。斯芮德戈爾德太太建立的阿斯特之家,就位於這裡。阿斯特之家是一座大型的類似維多利亞時代的古老建築。樓上被分成了二十五個隔間,每間寢室可住兩個人,我和另一個外國人合住一間。我的室友是一名皮膚黝黑的黎巴嫩人,腋下長滿了濃密的黑色腋毛,她的父親是百萬富翁。她很喜歡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賽德,所以只要有班賽德的照片——一口閃亮的白牙、濃密的鬍鬚、炯炯發亮的眼睛、油亮的頭髮——我們就會馬上過去撕掉,然後扔到馬桶里用水衝掉。也許是因為家裡有錢,所以她喜歡頤指氣使,性格暴躁任性,還有嚴重的體臭,總以為錢可以解決所有事情。這樣一來,大家很同情我,反而對我很友善。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友善。由於我是加拿大人,常常有人笑話我的口音,覺得我缺乏餐桌禮儀,舉止粗魯。還有人覺得我反應不夠靈敏機智。總之都是對加拿大人的刻板印象。現在回想起來,那時的我過於敏感,性格又急躁,對一些霸凌行為,會毫不客氣地反擊回去。有一次,我毫不客氣地毆打那兩三個虐待我的人。結果,其他人跟她們合夥把我壓在床上,拳頭如雨點一樣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還有人提了桶水往我頭上澆下去。直到我開口求饒,保證以後乖乖聽話,她們才放過了我。剛開始我還是有點不服氣,不過後來逐漸安定下來,習慣了這種和平協定,開始柔順地學習大家要求的「淑女之道」。 平時學習非常繁忙,只有假期才可外出。我喜歡大自然,喜歡戶外運動。宿舍里,有個叫蘇珊·達夫的蘇格蘭女孩和我一樣,也喜愛戶外運動,於是我倆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她是獨生女,從小沒什麼玩伴,所以她父母很高興我成為她的朋友。每年夏季,我就到位於蘇格蘭的她家裡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的季節,我就和她一起到瑞士、奧地利、義大利等地一起滑雪。在精修學校求學的時候,我們形影不離,也同時畢業。畢業後,為了參加海德公園酒店舉行的舞會,我求嬸母代付五百英鎊的會費才順利和蘇珊參加了舞會。舞會很無聊,我和蘇珊只跳了幾支舞就沒什麼興致了。舞會中雖不乏年輕小伙子,但看起來粗俗無禮,一點男子氣概都沒有,根本比不上加拿大人(有可能這都是我的偏見和誤解,因為聽說其中有一個人竟然是那年的全國越野障礙賽馬的冠軍呢)。 就在那時,我認識了德里克。 當時我只有十七歲半。我和蘇珊兩人合租了位於倫敦老教堂街的一間三室公寓,距離國王大道不遠。6月底,我們還沒找到工作,於是決定邀幾個好友,開個舞會好好放鬆一下。正好對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趁暑假到國外旅行,臨走前托我們照看房子,作為感謝,我們可以使用這屋子,於是我們打算用這屋子作為舞場。由於我們倆總是跟人出去跳舞,當時囊空如洗,我只好又打電話給嬸母,請她寄一百英鎊來,加上蘇珊手裡還攢有的五十英鎊,這筆錢足夠我們風風光光地辦個舞會了。我們邀請了差不多三十個人,預估只有二十位確定會到。於是我們準備了十八瓶香檳酒,都是桃紅色的好酒,一罐十磅魚子醬和兩罐比較便宜的鵝肝醬。我們又在街上買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塗在黑麵包上,中間夾著西洋菜和熏制鮭魚,可口的三明治就這樣大功告成了。我們還用梅子、巧克力製作了類似聖誕大餐時的餐後甜點。等一切準備就緒後,我們把雪白髮亮的桌布鋪在桌上,敞開大門,屋內色彩繽紛,就像盛大的自助餐一樣。 舞會開得很成功,可以說前所未有地成功。我們邀請的三十位來賓全都來了,有些人甚至還自帶舞伴,這使舞場顯得有些擁擠了。有些人甚至坐到樓梯上了,還有一個男人居然把女孩抱在膝上,在廁所里談天說地。屋子裡一片喧譁,熱鬧非凡。也許我們的性格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稜角分明,難以相處。就連平日愛憎分明的難處的人,在柔和的燈光下,似乎都顯得很友善。就在這時,沒想到酒沒有了!所有的酒都喝光了。我頓時沒了主張,不知所措地站在桌邊。一個愛說笑打趣的人倒完了最後一滴酒後,搖晃著酒瓶,提高嗓門說道:「快拿水來,既然沒有酒,就趕快拿水過來。否則我以後再也不來英格蘭這種差勁的地方了!」眾目睽睽之下,我不知所措,語無倫次地說:「對不起,酒已經喝光,沒有了。」這時候一個靠在牆上的高大男人走過來替我解圍:「還有酒呢!你忘啦?在地下室的酒窖里。」說完,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把我拖出了門。「跟我來,」他語氣果斷地說,「這麼好的一個聚會,怎麼能讓它毀在酒上呢?我們到酒吧去買些酒回來吧。」 於是,我們倆來到酒吧,買了兩瓶杜松子酒和幾顆檸檬。我們爭著付錢,最後他付了酒錢,我付了檸檬錢。這時,我才發現他有點頭重腳輕,好像喝多了。果不其然,他說在來參加我們的舞會之前,已參加過一個舞會了。他是跟著蘇珊的朋友,一對叫諾曼的年輕夫婦來到我們這個舞會的。隨後,他自我介紹,說他叫德里克·馬拉貝。由於我一直掛念著回去送酒,所以實在沒什麼心情和他聊天。我們爬上樓梯,還沒進門,大家就歡呼起來,歡迎我們帶酒歸來。其實這時舞會的高潮已過,時間也差不多了,客人早已三三兩兩地散去,只剩下平常較要好的朋友和一些無處可去的人。沒過多久,人越來越少,諾曼夫婦也要告辭了,臨走時跟德里克說,門鑰匙放在墊子底下,別忘了拿。蘇珊讓我跟她一起去對面的小店吃點東西。我對那家小吃店的印象不怎麼樣,這時,德里克忽然跑到我身邊來,撩開我的髮絲,附在我耳邊嘀咕。他的聲音有些沙啞,問我是否願意和他單獨出去。我爽快地答應了,也許是因為他長得高大帥氣,也有可能是因為他替我解了那個圍,總之我也說不清具體是什麼原因。 夏天的夜晚有點悶熱,大家都離開了悶熱的屋子,出來透氣了。蘇珊和幾個朋友在馬路上遛來遛去。我和德里克走到國王大道,招了輛計程車坐進去。過了一條街後,他把我帶到一家專賣義大利麵的小吃店。我們隨便吃了些東西,他還叫了兩瓶酒,我喝了一小杯,剩下的他全喝光了。我們一邊吃一邊閒聊。他告訴我他家住在溫莎城附近,他今年剛滿十八歲,今年是高中生涯的最後一學期了,他還參加了校板球隊。這次之所以來倫敦,是因為他嬸母最近去世了,給他留了一筆錢,他要過來見律師辦理遺產繼承一事。他的父母也一同前來,白天都在一起,晚上父母去看板球賽了,看完球賽後返回溫莎,留他一人在諾曼夫婦那兒過夜。如果他也跟父母一起去看球賽的話,現在也許已經回到家上床呼呼大睡了。今晚連續參加了兩個舞會,他現在已經筋疲力盡,要我陪他到「400」夜總會那兒坐坐。 聽說要去「400」夜總會,我立即興奮起來。這可是一家在倫敦數一數二的高級夜總會,我從來沒有去過這麼高級的夜總會,以前去過的最好的夜總會,是在切爾西的一家地下室夜總會。興奮之餘,我也簡單介紹了下自己的情況,以及關於阿斯特之家的趣事,我們相談甚歡。他很成熟老練,付賬時也知道給多少小費,毫不吝嗇。雖然他高中還沒畢業,可是言談舉止卻像一個成熟男人。不過也是因為英國公立學校培養出來的學生都很成熟,舉止文雅。離開小店後,我們叫了輛計程車,上車後他握住我的手,但並沒有進一步逾矩。到了目的地後,我才發現他好像是這裡的常客,大家見到他都會點頭打招呼。夜總會裡燈光朦朧,充滿了浪漫氛圍。他叫了一小瓶杜松子酒,侍應生很快就送到桌上,只有半瓶,我懷疑應該是他上次來喝剩的。這時,樂隊奏起了輕柔舒緩的音樂,他抱著我步入舞池。他是個跳舞高手,我們配合得天衣無縫,跳得非常開心。這時,我終於有機會看清楚他了,他的太陽穴旁有一撮柔軟的深色頭髮,手指優雅修長,一雙始終帶笑的眼睛,閃閃發亮。我們一直玩到凌晨四點,喝得有點醉醺醺的才離開夜總會。他醉得都站不穩了,我趕快扶著他,坐上了計程車,在車裡我很自然地抱著他。突然,他俯下頭來吻我,我不由得迎了上去。有兩次,他的手落在了我的胸部,我下意識把它揮開。到第三次,我覺得自己似乎過於緊張了,沒有再抗拒。接著,他的手由上而下,試圖解開我的裙子。我掙扎著,推開了他的手,但他似乎毫不介意,又輕輕地把我的手放在他的那個關鍵部位,我嚇了一跳,猛然抽回自己的手,不過我已感覺到體內有一股暖流涌動,四肢有點癱軟。就在這時到我家了,車子停後,他下車把我抱到了門口。道別時,他說會寫信給我,然後又吻了我,把手放在我背後,緊緊地擁抱著我。終於我們還是依依不捨地分開了,直到他的車子消失在拐角處,我還依稀感覺得到他的手留在我腰上的餘溫。我悄悄地跑進屋裡,全身癱軟地倒在床上,茫然地望著梳妝檯上的鏡子。鏡中的我,雙眼迷離,兩頰緋紅,像在發燒似的。看來是飲了過量杜松子酒的緣故,但是我腦子裡卻反反覆覆迴響著一句話:「上帝啊,難道我墜入情網,愛上他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