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訓纂 · 禮記訓纂卷二十六
經解弟二十六 鄭目錄云:『名曰經解者,以其記六藝政教之得失也。此於別錄屬通論。』正義:『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經體教不同,故名曰經解。六經其教雖異,以禮為本,故記者錄入於禮。」』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註:『觀其風俗,則知其所以教。』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註:『屬,猶合也。春秋多記諸侯朝聘會同,有相接之辭,罪辯之事。』正義:『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溫柔敦厚是詩教也。書錄帝王言誥,舉其大綱,是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遠也。樂以和通為體,無所不用,是廣博;簡易良善,使人從化,是易良。易之於人,正則獲吉,邪則獲凶,不為淫濫,是絜靜;窮理盡性,言入秋毫,是精微。禮以恭遜節儉齊莊敬慎為本,人能恭敬節儉,是禮之教也。屬,合也。比,近也。春秋聚合會同之辭,是屬辭;比次襃貶之事,是比事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 註:『失,謂不能節其教者也。詩敦厚近愚,書知遠近誣,易精微,愛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於傷害。春秋習戰爭之事,近亂。』趙氏良 曰:『安上全下,莫善於禮,而虞其煩者,蓋世俗迂拘之禮,非先王中正之禮也。禮減而進,亦勝而離,繁文縟節,而內外不孚於一,則玉帛非所以言禮;卑己尊人,而彼此不得其安,則足恭非所以為禮:故曰禮之失煩。』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者也;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也;絜靜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者也;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者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也。 註:『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易,以豉反。屬,音燭。
天子者與天地參,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並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其在朝廷,則道仁聖禮義之序;燕處,則聽雅頌之音;行步,則有環佩之聲;升車,則有鸞和之音。 說文:『鑾,人君乘車四馬鑣八鑾,鈴象鸞鳥聲,和則敬也。』續漢書輿服志注引許慎曰:『八鸞鎗鎗,則一馬二鸞也。』又曰:『輶車鸞鑣,知非衡也。』左傳正義云:『案考工記「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則衡之所容唯兩服馬耳。詩辭每言八鸞,當謂馬有二鸞,鸞若在衡,衡唯兩馬,安得置八鸞乎!以此知鸞必在鑣。』居處有禮,進退有度,百官得其宜,萬事得其序。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此之謂也。 註:『道,猶言也。環佩,佩環佩玉也。所以為行節也。玉藻曰:「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環取其無窮止,玉則比德焉。孔子佩象環五寸。人君之環,其制未聞也。鸞,和,皆鈴也。所以為車行節也。韓詩內傳曰:「鸞在衡,和在軾,前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居處,朝廷與燕也。進退,行步與升車也。』正義:『天覆地載,生養萬物,天子亦能覆載生養,與天地相參齊等,故云與天地參。』○忒,吐得反。
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上下相親謂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謂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義與信,和與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無其器,則不成。 註:『器,謂所操以作事者也。義信和仁,皆存乎禮。』正義:『民不求其欲而得之者,謂明君在上,賙贍於下,民不須營求,所欲之物,自然得之。天不言而四時行,故謂之信也。義,宜也。天地無害,於物有宜,故為義。害,謂水旱疫癘之屬。器,謂人所操持以作事物者。言欲作霸王,必須義信和仁,是霸王之器也。』○說,音悅。
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姦詐; 註:『衡,稱也。縣,謂錘也。陳,設,謂彈畫也。誠,猶審也。或作「成」。』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敬讓之道也,故以奉宗廟則敬,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以處鄉里則長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 註:『隆禮,謂盛行禮也。方,猶道也。』正義:『陳,謂陳列。規,所以正圜。矩,所以正方。』○圜,音圓。縣,音玄。
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婚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防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 釋詁:『壞,毀也。』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註:『春見曰朝。小聘曰問。其篇今亡。婚姻,謂嫁娶也。壻曰婚,妻曰姻。自,亦由也。』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鬭之獄繁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眾矣;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 註:『苦,謂不至不答之屬。』正義:『倍畔,謂據倍天子也。侵陵,謂侵陵鄰國也。』王氏念孫曰:『喪祭非所以事生,生當為「先」。漢書禮樂志曰:「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倍死忘先者眾。」論衡薄葬篇曰:「喪祭禮廢則臣子恩泊,臣子恩泊則倍死忘先。」皆用經解文。』○辟,匹亦反。覲,其靳反。
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繆以千里。』此之謂也。 註:『隆,謂尊盛之也。始,謂其微時也。』正義:『禮之防人,在於未形著之前。若初時不防,則後致千里之繆也。』○差,初住反。氂,本又作『釐』,李其反。繆,音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