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祭法第二十三
【題解】
鄭玄《禮記目錄》云:「名曰『祭法』者,以其記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祭祀群神之數。」
鄭玄認為本篇因記載有虞氏至周朝制定祭祀天地群神的法度,故以「祭法」為題;任銘善《禮記目錄後案》認為是以篇首之字命名。兩說皆可成立。
本篇首節談四代禘、郊、祖、宗四祭之法,末節論聖王制祀之原則,與《國語·魯語》「展禽論祭爰居非政之宜」之辭大同小異,學者多主張應是《祭法》錄自《魯語》,只是文字略異。此外,其他內容較為駁雜,不過皆與祭祀有關:或記祭祀百神之場所;或記天地萬物生死之名及五代改變祭祀對象之祭;或記天子至庶人設廟祭祖之法度;或記天子以至庶人立社(土地神)的制度;或記天子以至庶人所祭小神之名稱與數量,章太炎《大夫五祀三祀辨》據「司命」、「泰厲」之小神名推論此乃采楚俗而成;或記天子以至庶人下祭未成年子孫之制。
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①,祖顓頊而宗堯②。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③,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④,祖契而宗湯⑤。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注釋】
①禘:祭名。郊:祭名。郊某,指祭天時以某先祖配祭。嚳(kù):傳說的上古「五帝」之一。有關「五帝」,見《禮運》「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節注④。本節寫在古帝先王之前的禘、郊、祖、宗都是祭名。
②顓頊(zhuān xū):也是傳說中的「五帝」之一。見《月令》「孟冬之月」節注①。
③鯀(gǔn):顓頊的玄孫,夏禹的父親。曾治水失敗而被堯流放。
④冥:契的六世孫,湯的八世祖,擔任水官。
⑤契(xiè):帝嚳之子,商的祖先。曾為堯的司徒,助禹治水有功而被封在商。湯:商朝的開國君主。
【譯文】
上古時祭祀的方法是:有虞氏以禘祭祭祀黃帝,在南郊祭天時以帝嚳配祭,以祖祭祭祀顓頊而以宗祭祭祀堯。夏後氏也以禘祭祭祀黃帝,在南郊祭天時以鯀配祭,以祖祭祭祀顓頊而以宗祭祭祀禹。殷人以禘祭祭祀帝嚳,在南郊祭天時以冥配祭,以祖祭祭祀契而以宗祭祭祀湯。周人以禘祭祭祀帝嚳,在南郊祭天時以后稷配祭,以祖祭祭祀文王而以宗祭祭祀武王。
燔柴於泰壇①,祭天也。瘞埋於泰折②,祭地也。用騂犢③。埋少牢於泰昭④,祭時也。相近於坎、壇⑤,祭寒暑也。王宮⑥,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⑦,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⑧,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之,亡其地則不祭。
【注釋】
①燔柴:祭儀名。見《郊特牲》「天子適四方」節注①。泰壇:為祭天而設的壇,大而圓,在都城南郊。壇,堆土而成的高台。
②瘞(yì)埋於泰折:古時祭地,將繒帛犧牲埋於祭祀的地方,使祭祀的心意下通於地祇。瘞埋,是祭儀之一。瘞,埋。泰折,為祭地而設的土台,大而方,在都城北郊。
③騂(xīng)犢:赤色的小牛。
④埋少牢:也是祭儀之一。少牢,以羊、豕為犧牲。泰昭:祭四時的壇名。
⑤相近:鄭注認為是「禳祈」二字的聲誤,「禳」即禳卻災患之祭,「祈」是祈求福報之祭,寒於坎,暑於壇。
⑥王宮:與下列「夜明」、「幽宗」、「雩(yú)宗」,都是祭壇之名。
⑦四坎、壇:祭四方東、南、西、北各有一坎一壇,孔疏:「壇以祭山林、丘陵,坎以祭川谷、泉澤。」
⑧見(xiàn):同「現」。
【譯文】
在泰壇上堆積木柴焚燒玉帛、犧牲,使氣味上達天神,這是祭天。在泰折壇上掘坑掩埋繒帛、犧牲,以下通地祇,這是祭地。兩種祭祀都用赤色的小牛。在泰昭上掘坑掩埋羊、豕,這是祭四時。在坎穴、祭壇上進行禳除災患和祈福的儀式,這是祭寒暑。王宮壇,是祭日神;夜明壇,是祭月神;幽宗壇,是祭星辰之神;雩宗壇,是祭水旱之神;在四方各設一坎一壇,是祭四方之神。山林、川谷、丘陵能夠生成雲氣,呼風喚雨,出現怪物的,都是神。統治天下的人,得祭祀天地之間的各種神祇。諸侯只能在其領地祭祀那些神祇,如果失去分封的領地就不能再祭祀那些神祇了。
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變也①。七代之所更立者②,禘、郊、宗、祖,其餘不變也。
【注釋】
①五代:據鄭注,指黃帝、堯、舜、禹、湯。
②七代:五代及其前之顓頊、帝嚳。
【譯文】
大體上,生於天地之間的都叫作「命」,萬物死亡都叫作「折」,人死了叫作「鬼」,這些名稱是五代以來不曾改變的。七代以來所更動確立的,只有禘祭、郊祭、宗祭、祖祭四種祭祀的對象,其餘的都相沿沒有改變。
天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①,設廟、祧、壇、而祭之②,乃為親疏多少之數。是故王立七廟、一壇、一③: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④,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⑤,享嘗乃止⑥。去祧為壇⑦,去壇為⑧。壇、,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曰鬼。諸侯立五廟、一壇、一: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去祖為壇,去壇為。壇、,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為鬼。大夫立三廟、二壇: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享嘗乃止。顯考、祖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適士二廟、一壇⑨:曰考廟,曰王考廟,享嘗乃止。顯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官師一廟⑩:曰考廟。王考無廟而祭之。去王考為鬼。庶士、庶人無廟⑪,死曰鬼。
【注釋】
①置都立邑:封給卿大夫采地及賞賜有功之士土地。
②廟:宗廟。祧(tiāo):遠祖廟。壇、(shàn):鄭註:「封土曰『壇』,除地曰『』。」壇,指祭壇。,指經掃除整潔可供祭祀的地面。
③七廟:指下列「考廟」至「祖考廟」五廟,加上二祧廟,共七廟。
④考廟:父廟。王考廟:祖父廟。皇考廟:曾祖父廟。顯考廟:高祖父廟。祖考廟:始祖廟。
⑤二祧:孫希旦說,應指高祖之父、高祖之祖之廟。
⑥享嘗:享祀與嘗祀。春季為享,秋季為嘗,此處泛指四時祭祀。
⑦去祧為壇:指從祧廟往上數一代的祖先,就設壇祭祀。
⑧去壇為:承上注,再往上數一代的祖先,就設祭祀。
⑨適(dí)士:鄭註:「上士也。」
⑩官師:鄭註:「中士、下士。」
⑪庶士:鄭註:「府史之屬。」指低級官員。
【譯文】
天下有天子統治,天子分封土地建立諸侯國,又為卿大夫及有功之士建置都邑,設立廟、祧、壇、四種祭祀制度,依地位尊卑確定所祭先祖的親疏關係以及廟數與祭祀的多少。所以天子設有七廟、一壇、一:一是考廟,二是王考廟,三是皇考廟,四是顯考廟,五是祖考廟,這五廟都按月祭祀;另外兩廟是遠祖廟,遠祖廟就是祧廟,祧廟有二,按四時祭祀即可。祧廟往上數一代的祖先就設壇祭祀,從設壇所祭的祖先再往上數一代就設祭祀。設壇、祭祀的祖先,如果有所祈禱才祭祀,沒有祈禱就不必祭祀。設祭祀的祖先再往上稱為「鬼」。諸侯設有五廟、一壇、一:一是考廟,二是王考廟,三是皇考廟,這三廟都按月祭祀;另外兩廟——顯考廟、祖考廟,按四時祭祀即可。祖考廟往上數一代的祖先設壇祭祀,從設壇所祭的祖先再往上數一代就設祭祀。設壇、祭祀的祖先,如果有所祈禱才祭祀,沒有祈禱就不必祭祀。設祭祀的祖先再往上稱為「鬼」。大夫設有三廟、二壇:一是考廟,二是王考廟,三是皇考廟,按四時祭祀即可。顯考、祖考沒有廟,如果有所祈禱才設壇祭祀。顯考、祖考以上的祖先稱為鬼。上士設有二廟、一壇:一是考廟,二是王考廟,按四時祭祀即可。顯考沒有廟,如果有所祈禱,才設壇祭祀。顯考以上的祖先稱為鬼。中士、下士設有一廟:考廟。王考沒有廟,可在考廟祭祀他。王考以上的祖先稱為鬼。庶士、庶人沒有廟,死後稱為鬼。
王為群姓立社①,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②,曰「置社」。
【注釋】
①群姓:百官以下至人民。社:土地神。此處指祭祀土地神的地方。
②成群立社:大夫以下不可獨自立社,大夫與民群居,滿一百家以上可共立一社。
【譯文】
天子為百官眾民立社,稱為「大社」;天子也為自己立社,稱為「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稱為「國社」;諸侯也為自己立社,稱為「侯社」。大夫以下包括士、庶人,聚居滿百家就可以立社,稱為「置社」。
王為群姓立七祀①:曰司命②,曰中霤③,曰國門④,曰國行⑤,曰泰厲⑥,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⑦;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⑧,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注釋】
①七祀:鄭註:「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即祭祀下列七種在人間司察小過並發出警告的小神。
②司命:鄭註:「主督察三命。」據孔疏引《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慶,有遭命以謫暴,有隨命以督行。受命謂年壽也,遭命謂行善而遇凶也,隨命謂隨其善惡而報之。」
③中霤(liù):掌管堂室居處的小神。
④國門:掌管城門的小神。
⑤國行(háng):掌管道路交通的小神。
⑥泰厲:古代沒有後嗣的帝王,死後之鬼無所歸依,喜歡作祟,因此必須祭祀。
⑦公厲:特指諸侯之鬼。由於諸侯稱公,所以稱「公厲」。
⑧族厲:特指大夫之鬼。由於大夫眾多,死後之鬼也多,所以稱「族厲」。族,眾。
【譯文】
天子為百官眾民設立祭祀七種神的典禮:一是司命神,二是中霤神,三是國門神,四是國行神,五是泰厲,六是戶神,七是灶神;天子也為自己設立祭祀七種神的典禮。諸侯為國民設立祭祀五種神的典禮:一是司命神,二是中霤神,三是國門神,四是國行神,五是公厲神;諸侯也為自己設立祭祀五種神的典禮。大夫設立祭祀三種神的典禮:一是族厲神,二是門神,三是行神。上士設立祭祀兩種神的典禮:一是門神,二是行神。庶士、庶人設立祭祀一種神的典禮:或是祭戶神,或是祭灶神。
王下祭殤五①: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②。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適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注釋】
①殤:未成年而死者。見《檀弓上》「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節。
②適(dí):同「嫡」。下同。
【譯文】
天子下祭其五代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孫:有嫡子、嫡孫、嫡曾孫、嫡玄孫、嫡來孫。諸侯下祭其三代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孫:嫡子、嫡孫、嫡曾孫;大夫下祭其兩代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孫:嫡子、嫡孫;上士與庶人,只祭到其夭亡的嫡子而已。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①,能捍大患則祀之。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②,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③,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④,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眾事而野死,鯀障洪水而殛死⑤,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⑥,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注釋】
①菑(zāi):同「災」。
②厲山氏:傳說中的古帝王炎帝,起於厲山,故名「厲山氏」,或「烈山氏」。
③棄:周先祖后稷的名字。
④共工氏:傳說中的古帝王,據孔疏,共工氏生活在太昊(伏羲氏)之後,炎帝之前。
⑤鯀障洪水而殛(jí)死:傳說鯀因治水不成,被流放到羽山而死。孔疏:「鯀塞水而無功,而被堯殛死於羽山,亦是有微功於人,故得祀之。」殛,流放。或說為誅殺。
⑥司徒:掌管教化的官員。孔疏:「司徒掌五教,故民之五教得成。」
【譯文】
聖王的祭祀制度規定,能實行法制於人們的就祭祀他,因勤勞國事而死的就祭祀他,因建立功勞平定國家的就祭祀他,能抵禦重大災害的就祭祀他,能抗禦特大禍患的就祭祀他。所以厲山氏統治天下時,他的兒子名農,能播種百穀。到夏朝衰微時,周族的棄繼承了農,因此就把棄與農作為穀物之神——稷神來祭祀。共工氏稱霸九州時,他的兒子名后土,能平治九州,因此就把后土作為土地之神——社神來祭祀。帝嚳能觀測天空星辰運行次序而公布於天下,堯能賞賜公平、依法行刑,並最終禪讓於舜,舜因勤於眾人之事而死於蒼梧之野,鯀圍堵洪水不成,遭到流放而死,禹能修正父親鯀的辦法而治服洪水,黃帝為百物確定了名稱並教給人們,與人們共享天下財利,顓頊能修訂黃帝之法,契擔任司徒之官而成功地對人們施行了教化,冥擔任水官勤勞而死,湯用寬容之道治理人們而除去夏桀的暴政,文王以文韜治國,武王以武功為人們剪除商紂為虐之災。以上這些都是對人們有功勞的人,所以要祭祀他們。至於日、月、星辰,是人們所瞻仰的,山林、川谷、丘陵,是人們獲取財用的地方,這些與上述祭祀類別不同,所以不包括在此類祭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