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情的終結 · 第三部

格雷厄姆 《戀情的終結》
1 ……我們了結之後,除了你【40】以外就再沒有剩下任何東西了。對我們兩人來說,情形都是如此。本來我可以用一生的時間去愛,一次只花掉一點,在此處和彼處,在這個男人或者那個男人身上省著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頓車站附近那家旅館裡頭一次幽會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花完了我們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兒,教導我們大肆揮霍,就像你教導富人們所做的那樣,以便有朝一日,我們會除了對你的這份愛以外別無所有。但是你對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時,你卻給了我安寧。也給他這個吧,把我的安寧給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兩天前,我有一種如此強烈的安寧、平靜和愛情的感覺。生活又要變得快樂起來了,可是昨天夜裡我做夢,夢見自己在爬一段很長的樓梯,去見樓上的莫里斯。那時候,我依然是快樂的,因為爬到樓梯頂上後我們會做愛。我大聲告訴他我來了,但回答我的卻不是莫里斯,而是一個陌生人的聲音。那聲音像大霧天裡向迷航船隻發警報的霧號一樣低沉地、嗡嗡地響著,讓我感到害怕。我以為他把房間租給了別人,自己已經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我重新走下樓梯時,大水漫過了我的腰際,門廳里瀰漫著濃霧。隨後我醒了。我再也不覺得安寧,我真想像以往一樣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塊兒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塊兒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墮落的、凡人的愛。親愛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現在就要。把它拿開一會兒,下次再給我吧。 讀完這段以後,我便從頭開始往下讀。日記她並未每天都記,我也無意每則都讀。她同亨利一塊兒去的劇院、餐館和宴會——所有那些我一無所知的生活依然有著讓我難受的力量。 2 1944年6月12日 有時候,我對努力讓他相信我愛他並且永遠會愛他這件事感到十分厭倦。他像一個出庭律師那樣抓住我說的話不放,並且加以曲解。我知道他很害怕,害怕一旦我們的愛情終結,他就將被無邊無際的沙漠所包圍,但他卻無法意識到我的感受也完全一樣。他大聲嚷著說出來的話,我默默無語地說給自己聽,並且在這裡寫下來。人在沙漠裡能夠建造起什麼呢?有時候,我們一天裡多次做愛,過後我會自問:性慾是否就不會有終了的一天呢?我知道他也在問自己這個問題,在害怕沙漠開始的那一刻。如果彼此失去了對方,那麼我們在沙漠裡都會做些什麼呢?那以後人怎麼活下去? 他嫉妒我的過去、現在和將來。他的愛情就像是中世紀女子用的貞操帶:只有同我在一塊,只有在我身體裡時,他才會感到安全。只要我能讓他感到安全,我們就能平靜、快樂,而不是粗野、無節制地去愛,沙漠就會退隱到看不見的地方,或許一輩子都會如此。 如果一個人能信天主,那麼天主會充滿這個沙漠嗎? 我一直想被別人喜歡或者愛慕,如果一個男人突然對我發火,如果我失去了一個朋友,我都會有一種強烈的不安全感。我甚至不想失去丈夫。無論何時,無論何地,我什麼都想要。我害怕沙漠。在教堂里,他們說:天主愛你,天主就是一切。相信這種說法的人不需要被人愛慕,她們不需要同男人睡覺,她們感到很安全。可是我無法憑空虛構一種信仰。 莫里斯今天一天對我都很溫存。他經常告訴我說,他從未這樣深深地愛過另外一個女人。他以為經常說這句話,就能讓我相信它。然而我之所以相信它,只是因為我也完全一樣地愛著他。如果不再愛他了,我就會停止相信他的愛。如果我愛天主,那麼我就會相信他對我的愛。僅僅需要愛是不夠的,我們首先得愛才行,可是我不知道怎樣去愛。但我需要愛,我太需要它了。 他整天都很溫存。只有一次,在我提到一個男人的名字時,我看到他的目光移開了。他以為我還在同別的男人睡覺。即使情況確實如此,事情就果真會那麼嚴重嗎?如果他偶爾有個女人的話,我會抱怨嗎?如果在沙漠裡我們兩人無法相伴的話,我是不會堅持不讓他稍稍有個伴的。有時候我想:真要到了情緣已盡的時候,恐怕跟他要杯水喝他都不會給;他會把我逼到徹底孤立無援的境地,讓我孑然一身,身邊無物也無人——活像一個隱士。但隱士從來不會孤獨,或者據說不會。我的頭腦里亂極了。我們都在對彼此做些什麼呢?因為我知道,自己在對他做的事兒與他在對我做的事兒完全是一樣的。有時候我們是如此快樂,有生以來我們從未有過如此多的快樂。我們仿佛是在一塊兒雕刻著同一座雕像,一塊兒從彼此的痛苦之中雕刻出這座像的形體,然而雕像的基本構思是什麼我卻一無所知。 1944年6月17日 昨天我同他一塊兒回家,我們做了通常做的事情。我沒有勇氣把它寫下來,但是我想這麼做,因為此刻,在我寫這些的時候,時間已是明天,我害怕昨天將盡的時刻。只要我不停地寫,昨天就是今天,我們就會依然還在一起。 昨天等他的時候,公共草坪上有人演講:演講者中有獨立工黨的人,有共產黨的人,有只是講講笑話的,還有一個抨擊基督教的人,他屬於一個叫作「倫敦市南部理性至上學會」或者差不多名字的組織。那人半邊臉上有黑斑,不然的話應該會很漂亮。聽他演講的人很少,也沒有什麼人打斷他的話向他提問。他在抨擊某個已經死去的東西,我想他幹嗎要去費這個事。我待在那裡聽他講了幾分鐘,他在力圖證明說:上帝存在的理由站不住腳。我除了不想自己一個人孤零零地待著這種膽怯的需要外,並不太清楚什麼上帝存在的理由。 突然間,我感到一陣恐懼,擔心亨利或許會改變主意,只給我發一封電報,說他要待在家裡。我從來也不清楚自己最怕的是什麼——是怕自己失望,還是怕莫里斯失望。不管是誰失望,結果對我們兩人來說都一樣:我們會找碴兒吵架。我對自己生氣,而他則對我生氣。我回了趟家,但並沒有什麼電報來,結果我再趕回去見他時便遲到了十分鐘。於是我就開始生氣,以便同他的生氣保持一致。過後他又會意想不到地對我溫存起來。 在此之前,我們從未有過這麼長的一個白天,而且還有隨之而來的整整一個夜晚可以待在一起。我們買了生菜和麵包卷,還有配給的黃油——我們不太想吃東西,天氣很暖和。此時此刻,天氣也很暖和。人們會說:多麼可愛的夏天啊。我正乘火車到鄉下去同亨利會合,一切都永遠地結束了。我感到恐懼:這就是沙漠啊,周圍很多里很多里的地面上什麼人和東西都沒有。如果身在倫敦的話,我可能很快就會丟掉性命,但是如果身在倫敦的話,我就會走到電話機面前,撥打我所記得的唯一的號碼。我自己的號碼經常忘記:我想弗洛伊德會說,我就是想忘記它,因為它也是亨利的號碼。不過我愛亨利:我想要他快樂。只是今天我很恨他,因為他的確很快樂,但我不快樂,莫里斯也不快樂,而他卻完全不會知道這一切。他會說我看上去很疲倦,會以為是我來了倒霉的例假——他已經不再費事去計算那些天數了。 今晚拉響了空襲警報——當然,我是說昨晚,但那又有什麼要緊?沙漠裡是沒有時間的。然而只要想,我是可以走出沙漠的。我可以明天就趕火車回家,給他打電話。亨利或許還在鄉下,我們可以在一起過夜。誓言——對我從不認識的人,對我並不真正信仰的人所發的誓言——並不那麼重要。沒人會知道我違背了誓言,除了我和他。而他並不存在,對吧?他不可能存在。你不可能一邊有一個仁慈的天主,一邊卻感到如此絕望。 如果回去的話,我們該上哪兒去呢?昨天空襲警報拉響以前,還有在那之前的一年時間裡,我們都是待在哪兒的?那時候,我們害怕戀情的終結,對於一無所有後的日子該怎麼過這點感到困惑。現在我不再需要困惑——因為再也沒有什麼可擔心的了。這就是終結。可是,親愛的主啊,我該拿這種愛欲怎麼辦呢? 我為什麼要寫「親愛的主」呢?他並不親愛——對於我來說他並非如此。如果他存在的話,那麼發那個誓言的念頭就是他塞進我腦袋裡的,為此我恨他。我恨。每過幾分鐘,窗外就會掠過一座灰色的石砌教堂和一個小酒館——沙漠裡到處都是教堂和酒館,還有許許多多的店鋪、騎自行車的男人、草地、奶牛和工廠的煙囪。你透過沙子看到他們,就像透過魚缸里的水看到裡面的魚一樣。亨利也在魚缸里待著,他抬起嘴來等待著接吻。 我們沒有理會空襲警報,它不重要。我們不怕那樣子死去。但是後來空襲不停地持續下去,看來這不是平常的空襲——報紙還未得到報道實情的許可,但是每個人都知道。它就是我們一直在擔心的那個新玩意兒。莫里斯下樓去看地下室里有沒有人——他擔心我出事,我也擔心他出事。我預感到會發生什麼事情。 他走了還沒到兩分鐘,街上就發生了爆炸。他的屋子不在臨街的那一側,所以除了房門被氣浪沖開,牆上掉下些灰泥以外,別的倒並沒有什麼。但是我知道炸彈落地時他正在房子朝街的那一面。我走下樓梯:樓梯上散落著垃圾和折斷的欄杆,凌亂不堪,門廳里也是一片狼藉。開始時我沒有看到莫里斯,後來我看到門下面伸出來他的一隻手臂。我摸了摸他的手:我可以發誓說那是一個死人的手。兩人相愛時,他們的親吻里缺不缺少溫情這一點都是掩蓋不住的。我摸他的手時,如果上面還有哪怕一點點活氣的話,我會辨認不出來嗎?我知道,如果我握住他的手,把它往我這邊拉的話,它就會離開他的身體,自己從門下面滑出來。當然現在我知道:自己當時之所以那麼想,只是因為情緒太激動,有點歇斯底里。我受騙了。他並沒有死。一個人該對他在歇斯底里情況下所許諾的東西,或者所違背的諾言負責嗎?此刻,在寫下所有這一切的時候,我就正處於一種歇斯底里的狀態之中。然而四周卻連一個哪怕能讓我與之說一聲自己不快樂的人都沒有,因為他們會問我為什麼,於是問題就會開始,而我便會精神崩潰。我絕不能精神崩潰,因為我必須保護亨利。噢,讓亨利見鬼去吧,讓亨利見鬼去吧。我想要一個能接受真實的我,而不是需要我保護的人。如果我是個婊子和騙子,那麼難道就不會有愛婊子和騙子的人嗎? 我在地板上跪下。我這麼做真是瘋了:這樣的事是我小時候都不用做的——父母親從來不相信禱告,就像我現在也不相信一樣。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莫里斯死了,消亡了。靈魂這樣的東西是沒有的。此刻,就連我給他的那些半是半不是的快樂也像鮮血一樣從他身上流盡了。他再也不會有機會快樂了。對誰我都可以這麼想:另外一個人會比我更有能力愛他,使他更加快樂,可是現在莫里斯不會再有這樣的機會了。我跪在那兒,把頭抵在床上,希望自己能夠相信天主。親愛的主,我說——為什麼是親愛的,為什麼是親愛的呢?——讓我信你吧。我無法信你,讓我信你吧。我說:我是個婊子、騙子,我恨自己。我什麼也無法自己做到。讓我信你吧。我雙目緊閉,用兩手的指甲使勁掐自己的掌心,一直掐到除了疼痛外自己再也沒有別的感覺為止。我說:我會信你,讓他活著吧,我會信你。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有自己的快樂吧。你這樣做我就信你。但是這樣禱告是不夠的,這樣信天主也太輕鬆了。於是我說:我愛他,如果你能讓他活過來,我什麼都願意做。我非常緩慢地說:我會永遠放棄他,只要能讓他僥倖活下來就行。我的指甲掐了又掐,已經能夠感覺到掌心的皮膚掐破了。我說:人們可以在彼此不相見的情況下去愛,不是嗎?他們看不到你,但是一輩子都愛你。這時候他從門口進來了,他活著。當時我想,沒有他的痛苦開始了,但願他重新躺到門下安安穩穩地死了才好。 1944年7月9日 同亨利趕八點三十分的火車。頭等車廂里空無一人。亨利讀著王室專門調查委員會的公報。在帕丁頓車站坐出租車,把亨利送到部里。要他保證晚上回家。出租車司機弄錯了路,把我送到了公共草坪的南面,汽車從14號門前開過。門已經修好,臨街的窗戶用木板封了起來。死亡的體驗真是可怕,你無論如何也會想再活過來。到了北面以後,發現有許多沒有給我轉投到鄉下的舊信件,因為我告訴過他們「什麼都不要轉投」。另外還有舊的圖書目錄、舊賬單和一封上面寫有「急!請轉投」字樣的信。我想把信拆開,看看自己是否還活著,但最後卻把它同圖書目錄一塊兒撕碎了。 3 1944年7月10日 我想,如果碰巧在公共草坪上遇見莫里斯的話,自己就不算食言了。所以早餐後我就出了門,午餐以後和傍晚時分我又再次出去,四處轉悠,但就是見不著他。六點以後我就不能再待在外面了,因為亨利請了客人來吃晚飯。同六月份時一樣,演講者們又到這裡來了。那個臉上有黑斑的男人還在抨擊基督教,但是沒人注意他的演講。我心裡想:他要是能說服我不必為自己並不信的某個人踐約就好了。我走過去聽他講了一會兒,但始終是邊聽邊東張西望,生怕莫里斯露面了而自己卻沒看見。那人談起福音書產生的時間,還提到最早的福音書如何到了基督誕生一百年之後才出現。我從未想到福音書成書的年代有那麼早,不過我看不出傳說里的東西何年何月問世這一點到底有多重要。那人接著又告訴我們說:在福音書里,基督從未自稱自己是神。可是到底有沒有基督這個人?跟我等莫里斯左等右等等不來的痛苦比起來,福音書又算什麼大事呢?一位頭髮花白的女人正在向人們散發演講人的小名片,上面印著理察·斯邁思的名字以及他在雪松路住宅的地址。演講人邀請人們(任何人都可以)去同他進行私下交談。一些人拒絕接受名片,徑直走開了,就好像那位婦人是在募捐似的。另外一些人則隨手把名片扔在草坪上(我看見婦人從地上拾起來一些,我想她是為了不浪費吧)。這情景讓人非常難過。演講人臉上那些可怕的黑斑,他所作的無人感興趣的演講以及那些被人扔在地上的名片——這一切就像是一個人主動向別人示好,卻遭到了拒絕一樣。我把遞給我的那張名片裝進口袋,並且希望演講人能看到自己的舉動。 威廉·馬洛克爵士過來吃晚飯。他曾是勞埃德·喬治【41】的國民保險制度顧問之一,年紀很大,地位顯要。亨利如今自然已不再同養老金打什麼交道,但他對於這個話題依然抱有興趣,並且喜歡回憶那段日子。當初我和莫里斯第一次共進晚餐,然後一切就那麼開始了。那會兒,亨利乾的不正是同失去丈夫的婦女的養老金有關的活兒嗎?這當兒,亨利與馬洛克開始了一場其中充滿了統計數字的漫長爭論。爭論的主題是:假如遺孀養老金再增加一先令的話,能不能達到十年前的水平。他倆在生活費用數額的問題上各持己見。這場爭論並無多少實際意義,因為兩人都承認:無論爭論的結果如何,國家都不可能有財力來提高養老金標準。我曾經不得不與亨利在家庭安全保障部的上司聊過一回,可是除了V-1飛彈外,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別的話好同他說。突然間,我產生了一種渴望,想告訴每一個人說:我走下樓梯時,就發現莫里斯被埋起來了。我想說:當時我自然是赤身裸體的,因為沒來得及穿衣服。如果我這麼說的話,威廉·馬洛克爵士會不會轉過頭來?或者亨利會不會聽到我的話?他有除了正在與別人交談的話題以外什麼也聽不見的好本領,而當時他正與人交談的話題是一九四三年的生活費用指數。我想告訴他說:那會兒我正一絲不掛,因為莫里斯和我整個晚上都在做愛。 我看了看亨利的上司,他是一個名叫鄧斯坦的人,長著一隻斷了鼻樑骨的鼻子,一張扁臉活像是制陶工人不小心做砸了而無法出口的作品。我想他這個人只會笑,而不會生氣或者表現出冷漠——他會把那種事看作是人之常情的。我有一種感覺,覺得自己只要對他稍有表示,他便會作出響應。我自問道:為何不這樣做呢?為何我就不該逃離這片沙漠呢?就是半小時也行啊。除了莫里斯以外,我並沒對什麼不認識的人做過承諾。我只對莫里斯的事做過承諾。我不能就這麼孤零零地同亨利過完下半輩子,沒有人愛慕我,沒有人為我激動,就這麼一邊聽著亨利同別人說話,一邊像切達【42】洞穴里那頂圓頂呢帽一樣在滴滴嗒嗒的交談聲中慢慢變成化石。 1944年7月15日 與鄧斯坦在法式美食園吃了午飯。他說…… 1944年7月21日 鄧斯坦來家中等候亨利,同他喝了幾杯茶。事情正在不斷地進行…… 1944年7月22日 和鄧一起吃過晚飯,隨後他又來到家中喝了一杯。可是這沒有用,沒有用。 1944年7月23日至30日 鄧打來電話。告訴他我外出了。我同亨利開始旅行,去英格蘭南部考察民防,同各地的民防隊長和市鎮工程師們商討問題,爆炸問題、深層掩體問題,都是些死人裝活人的問題。一晚又一晚,亨利和我並肩躺在床上,活像墳墓上的兩個幽靈。在比格威爾海濱一座新加固好的防空洞裡,當地的民防隊長吻了我。當時亨利與市長、工程師們走在前面,進了第二個洞室。我叫住了民防隊長,摸了摸他的臂膀,問了他一個關於鋼製上下床的傻問題:為什麼這裡沒有供夫婦們使用的雙人床?我是想要他親吻我。他扳過我的身子,把我抵在一張床架上開始吻我。我後背抵住床架的那塊地方感到一陣刺痛。隨後,我便笑著回吻了他,這使他大感驚訝。可所有這些都沒有用,難道這樣做再也不會奏效了嗎?這時候,市長和亨利轉了回來。市長說:「必要時,我們這裡可容納兩百號人。」晚上,當亨利還在出席官方宴會時,我要接線員幫我接莫里斯的電話。我躺在床上等著電話接通。我對天主說:我信守承諾已有六周了,我不能信你,也不能愛你,但我信守了自己的承諾。如果不能恢復生氣的話,我就會變成一個蕩婦,僅僅是一個蕩婦。我會存心故意地毀掉自己。每過一年,我都會對此道變得更加習以為常。你是否寧願看到我那樣,也不願意我違背諾言呢?到那時候,我會像那些陪酒女郎一樣,被三個男人圍著,浪笑不已,並且不帶感情地撫摸他們。此時此刻,我的身心已在崩潰。 我把聽筒夾在肩膀上,聽到接線員說:「我們正在接通你的號碼。」於是我對天主說:如果他接了電話,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電話機擺在床邊什麼位置。有一次睡夢中,我一拳揮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這時候聽筒里傳來了一位姑娘的聲音:「餵?」我差點把電話掛上。我願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願意他這麼快就找到了幸福嗎?我有點傷心,後來總算恢復了理智,聽憑理智勸解道:為什麼他就不該這樣呢?你離開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嗎?於是我對那位姑娘說:「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講話嗎?」但是一切都已變得毫無意義,可能莫里斯現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違背諾言了:也許他已經找到了一個人,她願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吃飯,同他一塊兒外出,每晚陪他睡覺,同他甜甜蜜蜜地過日子,再也難以分開了,而且還為他接電話。這時候,我聽到電話那頭那個姑娘的聲音在說:「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經走了好幾個星期。我是借住在這套房子裡的。」 我掛上了電話,開始我感到很高興,過後又難過起來。我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們失去了聯繫。我們在同一片沙漠裡,在尋找的也許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見,總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要是我們在一起的話,沙漠就不再會是沙漠了。我對天主說:「那麼事情就是這樣了。我開始信你,而如果我開始信你的話,我就會恨你。我有違背自己諾言的自由意志,對吧?但是我沒有通過違背諾言來獲得好處的能力。你讓我打了電話,然後又在我面前關上了門。你讓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實。你讓我跟鄧私奔,但又不讓我享受它。你讓我把愛情趕了出去,然後又說欲望我也不能有。現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麼呢,天主?我從這裡出發該上哪兒去呢?」 做學生的時候,我曾聽人說過一個國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員【43】,就是派人去謀殺貝克特的那一個——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敵人燒毀時發誓說(因為天主對他做了這些):「因為你奪走了我最愛的小城——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所以我要從你那兒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後我還能記得這句禱告。七百年前,一位國王在馬背上發下了這句誓言,而此刻,在濱海的比格威爾市一家飯店——王室比格威爾飯店——的客房裡,我也在做著同樣的禱告。主啊,我會從你那裡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我從來也沒有背會主禱文【44】,可是我卻記得這句話——這是一句禱詞嗎?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 你最愛的是什麼呢?如果信你的話,我想自己會相信不朽的靈魂,可那是你愛的東西嗎?你真的能在我們的皮囊里看到靈魂嗎?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愛他所看不見的東西。他看我的時候,能看到什麼我自己看不見的東西嗎?如果他能愛它的話,這件東西必定是可愛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麼可愛之處,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們欣賞我,但那只不過是你在學校里學會的一點把戲而已——眉來眼去,說話時帶點特別的腔調,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腦袋什麼的。他們如果覺得你欣賞他們,也就會因為你的好眼力而欣賞你。而當他們欣賞你時,你便會一時虛妄地以為自己身上真有什麼可贊可賞之處。我一輩子都竭力生活在這種幻覺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劑,能讓我忘掉自己是個婊子和騙子。那麼在婊子和騙子身上你該會愛上些什麼呢?你在哪兒能找到他們所說的那種不朽的靈魂?你在我身上——不是這個人,也不是那個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麼地方能看到這種可愛的東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說我認識的亨利——身上能找到這種東西。他脾氣溫和,為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發現這種東西,他覺得自己會恨會愛,但其實始終抱有一顆愛人之心,即便對自己的敵人也是如此。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這個婊子和騙子身上,你哪裡能找到什麼可愛之處呢? 告訴我這個,天主,這樣我就可以動手把它永遠地從你身邊奪走。 那個國王是怎樣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還記得。關於他,我只記得他讓修士們在聖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記不起來了。但聽起來這並不像是確切的答案。鞭打這件事情一定發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里挑個男人,把他帶到沙灘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間躺下,這樣不就等於是在從你身邊奪走你最愛的東西嗎?可是這樣做沒有用,它再也不會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從中獲得任何樂趣的話,我這樣做便不會讓你有任何的難過。與其如此,我還不如像沙漠裡那些人所做的那樣,用針刺自己。沙漠。我想做點自己喜歡而又能讓你難受的事情。不然的話,豈不是太苦自己了。這麼說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還沒信你呢,我還沒信你呢。 4 1944年9月12日 在彼得·瓊斯店裡吃午飯,給亨利的書房買了盞新檯燈。一餐被其他女人包圍、拘謹的午飯。到處見不到男人,活像是在隊伍里當兵。幾乎有一種安寧的感覺。過後去皮卡迪利大街上一家新開的專放新聞片的影院,看了諾曼底的廢墟和一位美國政治家的到訪。七點亨利回來以前無事可做。獨自喝了兩杯酒。不該這樣。我是不是也得把酒給戒了呢?但是如果什麼都去掉的話,我該怎麼活著呢?我是個愛莫里斯,但同別的男人鬼混,還喜歡自己喝酒的人。要是你把所有使你之所以成為你自己的東西都丟掉的話,那事情會變成什麼樣子呢?亨利進來了。我看得出他有點開心的事:他顯然想讓我來問他是什麼事,但我就是不問。所以他最後不得不自己告訴我:「他們推薦我為『大英帝國官佐勳章』的獲勛候選人。」 「那是什麼東西?」我問道。 我對這個勛銜的無知讓他感到失望。他解釋說:過一兩年,等他當上大臣時,下一個級別的勛銜將是「大英帝國司令勳章」。「再往後,」他說,「等我退休時,他們很可能會給我一個『大英帝國爵級司令勳章』。」 「這弄得人很糊塗,」我說,「你不能只盯著一個嗎?」 「你難道不想當邁爾斯爵士夫人【46】嗎?」亨利反問道。我生氣地想: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想當的就是本德里克斯太太,但是我已經永遠打消了這份希望。邁爾斯爵士夫人——沒情人,不喝酒,只同威廉·馬洛克爵士談論養老金的邁爾斯爵士夫人。到了那份上,我自己又該在哪兒呢? 昨天夜裡,亨利睡著的時候,我看著他。只要我是法律上認為是有過錯的那一方,我便會帶著一腔柔情望著他,就好像他是個需要我保護的孩子。而當我是他們稱之為無辜的那一方時,我便會被他弄得一直要發瘋。他有個秘書,有時會打電話到家裡來找他。她會說:「噢,邁爾斯太太,H.M.【47】在嗎?」所有當秘書的都會使用這種僅僅表示友善而非親密,卻讓人受不了的簡稱。H.M.,我邊看著他睡覺邊想,H.M.,英王陛下與英王陛下的配偶。有時候,他在睡夢中會笑,是公務員們特有的那種謙遜、短促的微笑,就好像是在說:不錯,很有意思,不過現在我們最好接著幹活了,是吧? 有一次我問他:「你同秘書有過那種事嗎?」 「哪種事?」 「風流事。」 「沒有,當然沒有。你怎麼會想到這個?」 「不知道,我只是納悶。」 「我從沒愛過別的女人。」說完他便讀起晚報來。我不禁想:難道自己的丈夫就這麼缺少魅力,以至於從沒有哪個女人想要他嗎?當然啦,我除外。在某種程度上,我自己一定曾經想要他過,但我忘了原因。那時候我太年輕,不知道自己在選擇什麼。這真不公平。我愛莫里斯時,也愛亨利,而現在,當我是他們所說的好女人時,我卻誰也不愛了,而且最不愛的是你。 5 1945年5月8日 晚上步行去聖詹姆斯公園,看他們慶祝歐戰勝利日【48】。王室騎兵衛隊和王宮之間的水面被泛光燈照亮,水邊很安靜。沒有人叫喊或者歌唱,也沒有人喝醉酒。人們手拉手,一對對地坐在草坪上。我想他們很快樂,因為和平來了,再也不會有炸彈了。我對亨利說:「我不喜歡和平。」 「我在想:不知上面會把我從家庭安全保障部調到什麼地方去呢。」 「情報部?」我竭力表現出很感興趣的樣子。 「不,不,我不會接受,那裡儘是些臨時當差的公務員。你覺得內政部怎麼樣?」 「哪兒都行,亨利,只要你滿意。」我說。隨後國王一家出來站到了陽台上,群眾十分得體地唱起歌來。國王一家並非是希特勒、史達林、丘吉爾、羅斯福那樣的領袖人物:他們只是一個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的家庭。我希望有莫里斯在自己身邊。我想重新開始。我也想成為一個家庭的成員。 「很感人,是吧,」亨利說,「唔,現在我們大家夜裡都能安安靜靜地睡覺了。」聽他的口氣,就好像我們夜裡除了安安靜靜睡覺以外還做過別的什麼事兒似的。 1945年9月10日 我得有點理智。兩天前,我清理舊皮包里的東西(因為亨利突然送了只新皮包給我,當作「和平的禮物」)時,發現了一張名片,上面印著:「理察·斯邁思,雪松路16號,每日下午四時到六時進行私人諮詢。歡迎任何人前來。」我想:自己已經被折騰得夠久了,現在得去吃點別的藥了。如果他能夠說服我相信:什麼事也沒發生,我的誓言不算數,我就寫信給莫里斯,問他想不想再繼續下去。或許我甚至會離開亨利。我不知道。但是首先我得有點理智才是。我再也不能歇斯底里了。我要通情達理。於是我去按了雪松路上的門鈴。 此刻我正盡力回憶當時的情景。斯邁思小姐沏了茶。喝完茶後她便離開了,留下我同她哥哥單獨待在一起。他問我我的問題是什麼。我坐在一張印花布面沙發上,他則坐在一把硬邦邦的椅子上,腿上抱著一隻貓。他撫摸著貓。他的手很漂亮,但我不喜歡它們。我對他臉上的黑斑差不多還更喜歡些,但是他設法調整自己坐的角度,讓我只能看到他完好的那側臉頰。 我說:「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為什麼這麼肯定沒有天主?」 他看著自己那雙正在撫摸著貓的手。我替他遺憾,因為他能引以為豪的只有自己的雙手。要是他的臉上沒黑斑的話,或許他就根本不會有這份自豪了。 「你聽過我在公共草坪上發表的演講吧?」 「聽過。」我說。 「在那兒我只能用非常簡單的方式來討論問題,以便激勵人們自己開動腦筋去思考。你自己開始思考了嗎?」 「我想是這樣。」 「你信什麼教長大的?」 「什麼教也沒信。」 「這麼說你不是基督徒?」 「我也許受過洗禮——這只是風俗習慣,不是嗎?」 「如果你並無什麼信仰的話,那為何還要我的幫助呢?」 到底為什麼呢?我不能告訴他莫里斯被壓在門下的事情,還有我發過的誓言,現在還不能。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因為自出生到現在,我發過多少誓言,又違背過多少誓言,怎見得這個誓言就能堅守不變?這情形有點像是你的朋友送你一隻難看的花瓶,你等著保姆哪天不小心把它砸了。時間過了一年又一年,保姆把你寶貝的東西砸了一件又一件,可那隻難看的花瓶卻依舊安然無恙地立在那裡。我到這會兒還沒認真面對他的問題,所以他不得不又重新問了一遍。 我說:「我不能肯定自己不信神,不過我並不想信。」 「說給我聽聽。」他說。因為急於要給別人幫助,他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自己那雙漂亮的手,並且把他難看的那半邊臉轉向了我。正因為這樣,我發現自己開始說話了——說到了那天晚上,那顆落下的炸彈,還有我那愚蠢的誓言。 「你真的相信,」他說,「或許就是……」 「是這樣。」 「想一想全世界成千上萬此刻正在禱告的人吧,他們的禱告都沒有得到回應。」 「巴勒斯坦有成千上萬的人奄奄一息,當時拉撒路【49】……」 「我們——我是說你和我——並不相信這個故事,對吧?」他用一種同我串通一氣似的口吻說道。 「當然不相信,不過有成千上萬的人是信的。他們一定認為這樣做很有道理……」 「人若是動了感情,就並不要求一件事情有道理。情人之間就說不上什麼道理,對不對?」 「你是不是能把愛情也說成是不存在的?」我問。 「噢,是的,」他說,「對某些人來說,它和貪婪一樣,是一種占有欲;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它則是一種想要丟掉責任感的投降欲,一種想受到別人欣賞的願望。有時候,它只是那種想說說話、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來丟給一個不會嫌煩的人的願望,想再找到一個父親或者母親的欲望。當然在所有這些之下,還有生物學上的動因。」 我想,這說得都對,但在這些之外,難道就沒有一點別的什麼東西嗎?我一直在自己身上,也在莫里斯身上發掘這種東西,只是我的鐵鍬還未鏟到下面的石頭。「那麼對神的愛呢?」我問他。 「也完全一樣。人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了神,所以自然會愛他。你知道集市上那些把人照得變形的哈哈鏡。人還造了一面美化自己的鏡子,在裡面看到自己可愛、有力量、正直,而且聰明。這是他心目中的自己,他在這面鏡子裡比在哈哈鏡里更容易認出自己。哈哈鏡只是逗他哈哈大笑而已,而這面鏡子裡的自己卻是多麼招他愛啊。」 他談到哈哈鏡和美化鏡時,我記不得我們都說了些什麼,因為我想到了他自青春期以來曾經有過多少次這樣的經歷:他照著鏡子,竭力想用注意頭部姿態的簡單方法來使裡面的形象顯得漂亮而不變形。我感到納悶:他為什麼不留一大把鬍子,把臉上的黑斑遮起來呢?是因為黑斑上長不出鬍子來,還是因為他憎恨欺騙?我有一種模糊的感覺,覺得他是一個真正熱愛真理的人,但這麼一來又說到「愛」上去了。他對於真理的愛可以分解成多種欲望,這一點實在是再明顯不過的事情了。補償生理缺陷的欲望,獲得力量的欲望,由於自己那張魔鬼附著的可憐面孔從來不會激起別人身體上的欲望,因而變得益發強烈的想得到別人欣賞的願望。我非常想去摸一摸他的面孔,用同創傷本身一樣恆久的愛的話語去撫慰它。這與我看到莫里斯被壓在門下時的情形有點相似。我想祈禱:想儘可能作出某種奉獻,只要能夠幫助他的創傷癒合就行,但現在我的身上再也沒有剩下什麼可供奉獻的東西了。 「我親愛的,」他說,「還是不要把神扯進來吧。這只是你的情人還是你的丈夫的問題。不要把事物同它的幻影混為一談。」 「但如果沒有愛這種東西的話,我又怎麼才能斷定呢?」 「你必須斷定歸根到底最能讓人幸福的東西是什麼?」 「你相信幸福嗎?」 「我不相信任何絕對的東西。」 我想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幸福就是這個:想到自己能夠給人以安慰、勸告和幫助,想到自己能有點用處。這種想法驅使他每個星期都到公共草坪上去,同那些從來沒有問題問他、躲開他、把他的名片扔到草皮上的人談話。要隔多久才會有什麼人真的像我今天這樣跑來找他呢?我問他:「有很多人來找你嗎?」 「沒有。」他說。他對於真理的愛勝過對於自己自尊的愛。「你是第一個——很長一段時間裡的第一個。」 「同你談話很愉快,」我說,「你讓我的頭腦清楚了不少。」滿足他的幻想——這是別人能夠給予他的唯一安慰了。 他靦腆地說:「你如果能抽出時間來的話,我們可以真正從頭開始,追本溯源。我指的是哲學上的爭論和歷史上的證據。」 我想自己的回答一定有點模稜兩可,因為他又繼續說道:「這實在很重要。我們絕不能輕視自己的敵人。他們是有理由為自己辯護的。」 「他們有理由?」 「並非很站得住腳的理由,只是表面看有點道理而已。是貌似有理,其實不然。」 他帶著焦慮的神情看著我。我想他是在擔心,我是否也會是那些走開的人當中的一個。他緊張地、似乎有點多此一舉地問我:「一周一小時,這會給你很大的幫助。」我想:我現在不是有這麼多時間嗎?我可以看書或者看電影,但看書時書上的字句看不進去,看電影時電影上的畫面也記不住。我自己和我自己的苦楚鼓點般地在我耳邊響個不停,塞滿了我的整個視野。而今天下午卻有這麼一小會兒時間,我把這些都給忘了。「行,」我說,「我來。謝謝你抽時間給我。」我這麼說著,把自己能抱有的一切希望一股腦兒都放到了他身上,並向他許諾要像祛病一樣幫我祛除掉的神禱告:「讓我能對他有用吧。」 1945年10月2日 今天天氣很熱,天上淅淅瀝瀝地下著雨。於是我走到帕克街拐角上那座昏暗的教堂里坐了一會兒。亨利在家,我不想看到他。我儘量記著吃早飯時對他體貼一點,中午他回來吃午飯時對他體貼一點,吃晚飯時也對他體貼一點。有時候我會忘記這麼做,而他就會反過來體貼我。兩個一輩子相互體貼的人。我走進教堂,坐下來環顧四周,發現這是一座羅馬天主教堂,裡面放滿了石膏像和拙劣的藝術品,寫實風格的藝術品。我恨那些石膏像、那個十字架,恨所有那些強調人的軀體的東西。我正在竭力逃脫軀體以及軀體所需要的一切。我想我可以相信某種與我們自身沒有關係的神明,某種混沌的、沒有固定形狀的、宇宙性的東西。我已經向這種東西發下了某種誓言,而它也給了我某種回報——那就是把我從混沌之中拉扯成形,變成同在椅子和牆壁之間飄蕩著的濃密水汽一樣具體的活人。有一天,我也將會變成這團水汽的一部分——我將會永遠地逃離自己。於是我來到帕克街這座昏暗的教堂里,看到了四周聖壇上立著的所有那些軀體——那些帶著洋洋自得的面容的討厭的石膏像。我記得他們相信軀體(我想永遠摧毀的軀體)的復活。我已經做了這麼多加害於這具軀體的事情,怎麼可能再會有永久保存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念頭呢?忽然間,我想起了理察說過的一句話——他說人類發明了教條,為的是滿足自己的欲望。我想他的話真是大錯而特錯。如果我要發明教條的話,那麼這個教條將會是這樣:軀體絕不再生,它得同去年的蛆蟲一塊兒爛掉。人的思想是多麼容易在一個極端與另一個極端之間搖擺不定啊,這點真是奇怪。真理是否就在擺的擺動範圍內的某一個點上,在它永遠不會滯留的某一個點上?不是待在像沒有受到風吹的旗幟最後耷拉下來構成的那樣一條單調乏味的垂線的中點上,而是待在離一個極端近些、離另一個極端遠些的某個方位基點上?只要有什麼奇蹟能讓擺在六十度角處停下來,人們便會相信:真理就在那兒。沒錯,今天擺就擺動了起來,我想到了莫里斯的軀體,而不是自己的軀體。我想到了生活在他臉上刻下的某些紋路,這些紋路就像他筆下的字體一樣具有個人色彩。我想到了他肩膀上的一塊新傷疤。要不是因為那次他試圖保護另一個人的身體不被一堵倒下的牆砸傷的話,那塊傷疤本來是不會有的。他沒告訴我那三天他為何待在醫院裡,是亨利告訴我的。那塊傷疤就像他的嫉妒一樣,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我因此想到:我想讓這具軀體成為水汽嗎?(對自己的軀體我是想這樣,但是對他的軀體呢?)我知道自己想要那塊傷疤永遠存在,但是我所化成的那團水汽能夠愛那塊傷疤嗎?於是我開始想要自己所憎恨的軀體了,不過這只是為了讓它能夠去愛那塊傷疤。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心靈去愛,但是我們能夠僅僅用自己的心靈去愛嗎?愛始終在延展著自己,所以我們甚至可以用自己那沒有知覺的指甲去愛:我們甚至還能用自己的衣服去愛,於是就連衣袖都可以去感覺另一隻衣袖。 我想:理察是對的,我們之所以發明出軀體復活的教條,是因為我們確實需要自己的軀體。於是,我馬上便承認他說得對:軀體復活是一個我們為了安慰自己而相互傳誦的童話,我一點也不再討厭那些石膏像了。它們就像漢斯·安徒生童話書里那些拙劣的彩色圖畫,就像一些寫得很糟糕的詩歌,但是需要有人,需要有那些沒有驕傲到把自己的愚蠢掩藏起來,而不是暴露出來的人去寫它們。我向教堂深處走去,一座座地打量著那些石膏像:在其中最蹩腳的一座像——我不知道上麵塑的是誰——的前面,有一個中年男子正在祈禱。他把自己的圓頂禮帽放在身邊,禮帽里有幾根用紙裹著的芹菜。 祭壇上當然也有一具軀體——它是如此面熟(比莫里斯的軀體還要面熟),以至於以往我從未想到過它是一具軀體,有著一具軀體會有的所有部位,就連藏在圍腰布下面的部位它都有。我記得和亨利一同去過一座西班牙教堂,教堂里有一座雕像。用深紅色顏料做成的鮮血從像上人物的兩眼和雙手上流淌下來。那座雕像讓我感到噁心。亨利想讓我欣賞那些十二世紀時建造的柱子,但是我感到噁心,只想走到外面去。我想:這些人喜歡殘酷。而水汽就不會用鮮血和號叫來讓你心驚肉跳。 走到外面的廣場上以後,我對亨利說:「我受不了那些用顏料畫出來的傷口。」亨利說得很有道理——他總是很有道理。他說:「當然啦,這是一種非常物質主義的信仰,有很多巫術的成分……」 「巫術是物質主義的嗎?」我問道。 「是的。像水螈的眼睛啦,青蛙的腳趾啦,一生下來就被掐死的嬰兒的手指啦,等等,沒有什麼比這些更物質的了。做彌撒時,他們仍然相信聖餐變體的說法【50】。」 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想巫術早在宗教改革時期就多多少少已經開始衰亡了(窮人中間自然又另當別論)。亨利糾正了我的想法(他是多麼經常地幫我理清那些混亂的思想)。「物質主義並不只是窮人們才會有的一種處世態度,」他說,「有些頭腦一流的人也是物質主義者,比如像帕斯卡【51】和紐曼【52】。他們在某些方面非常精巧細膩,但在其他方面則是赤裸裸的迷信。有一天也許我們會明白個中緣由的,那大概是他們腺體功能有缺損的緣故吧。」 所以今天看著那個物質的十字架上物質的軀體時,我心裡就在想:世人怎麼可能把一團水汽釘在那上面呢?水汽當然不會感到疼痛和快樂。想像它能夠響應我的禱告——這只不過是我的迷信而已。親愛的主啊,我曾經這麼說過。我本來該說,親愛的水汽啊。我說過自己恨你,但是人能恨一團水汽嗎?我可以恨十字架上的那具塑像以及它要我感激的態度——「我為你而受此刑」,而水汽……可是理察信仰的東西甚至比水汽還要少。他恨虛構的故事,他同虛構故事作鬥爭,他挺認真地對待虛構故事。我則無法去恨漢塞爾和格雷特爾【53】,我無法像理察恨天堂的傳說那樣去恨漢塞爾和格雷特爾的糖屋子。小時候,我會恨《白雪公主》童話里那個惡毒的王后,可是理察並不恨他自己童話里的魔鬼。魔鬼不存在,天主也不存在,可是理察所有的恨都衝著好童話,而並不針對壞童話,這是為什麼?我抬頭望著那具太過熟悉的軀體,它展開雙臂,經受著人們想像中的痛苦,它像一個睡著的人那樣垂著腦袋。我想:有時候我恨莫里斯,但如果我不也愛他的話,我還會恨他嗎?噢,天主啊,如果我真的能恨你的話,那又意味著什麼呢? 我自忖道:說到底,我是一個物質主義者嗎?我是不是有某種類型的腺體功能缺損,以至於對於一些真正重要的、不是迷信的東西與事業——像濟貧事業委員會啦,生活費用指數啦,讓勞工階級每天能攝入更多的熱量啦什麼的——是如此地缺乏興趣?我相信那個身邊放著圓頂禮帽的男人、構成那具十字架的金屬以及我這雙不能用來禱告的手都獨立地存在著——是否因為相信這些,我就是一個物質主義者呢?假設天主確實存在,假設他就是同那具軀體一樣的軀體,那麼相信他的軀體同我的軀體一樣存在又有什麼不對呢?如果他沒有軀體的話,誰能夠愛他或者恨他呢?我不能愛一團是莫里斯的水汽。這麼說很粗俗,很野蠻,很物質主義,這我知道;但我為何就不能粗俗、野蠻、物質主義呢?我滿腔怒火地走出了教堂。為了藐視亨利和一切超然物外的、有道理的東西,我做了一件在西班牙教堂里看到人們做過的事情:我用手指蘸了一下所謂的「聖水」,然後在自己的前額上畫了個十字。 6 1946年1月10日 今晚我沒法耐著性子待在家裡,所以便冒雨出了門。我記得那回我用手指掐自己掌心的事情。當時我並不知道自己在這麼做,但是我掐的時候你卻在痛苦地扭動。我說「讓他活著吧」,但這麼說的時候我並不相信你。我的不信沒有影響你。你像接受祭品一樣,用自己的愛接受了我的祈禱。今天晚上,雨水淋透了我的大衣和裡面的衣服,凍得我直打哆嗦。我第一次覺得有了近乎於愛你的感覺。我冒雨在你的窗下漫步,我想整夜都待在你的窗下,只是為了表示我到底還是可以學會愛的;我不再怕沙漠了,因為你在那兒。我回到家時,莫里斯正和亨利待在一起。你把他還回來,這已經是第二次了:第一次的時候,我曾經恨你這樣做,而你卻像接受我的不信一樣,用自己的愛接受了我的恨,並把這種恨保存下來,供我日後觀賞,以便屆時我們都能夠開懷大笑——就像有時候我笑莫里斯那樣,邊笑邊說道:「你還記得那時候我們有多傻嗎?……」 7 1946年1月18日 兩年來第一次和莫里斯在一塊兒吃午飯——我打了電話請他見我。我坐的公共汽車在斯托克韋爾塞了車,結果我遲到了十分鐘。有一會兒,我又有了往日裡總會有的那種害怕的感覺,害怕會出點什麼事情,把這一天給弄糟,害怕他會對我發火。不過現在我已經沒有了自己先發火的欲望。發火的習性似乎同我身上許多其他的東西一樣,已經死去了。我想見到他,問問他亨利的事情。亨利近來表現反常。他同莫里斯一塊兒外出去酒館喝酒,這事很奇怪。他平常只在家中或者自己加入的俱樂部里喝酒。我想他或許和莫里斯談過。如果他是在為我而擔心,那可真怪了。自打我們結婚以來,再也沒有什麼比現在更不用擔心的時候了。不過我同莫里斯待在一起時,同他待在一起的理由似乎就是要同他待在一起,除此之外再沒什麼別的理由。而對於同亨利待在一起的理由我卻始終也沒能搞清楚。他不時地試圖讓我感到難受,並且他成功了,因為他是在讓自己難受,而我看著他讓自己難受就會真的受不了。 我和莫里斯吃午飯,是不是破壞了自己當時發下的那個誓言呢?一年前我會這麼想,但現在不會。那時候我很刻板,因為我害怕,因為我不知道問題在哪兒,因為我對愛情沒有信心。我們在魯爾斯吃了午飯。只要同他在一起,我就感到高興。只有一小會兒我不高興。在那個陰溝蓋上道別時,我覺得他想再吻我。我渴望他的吻,但當時我突然咳嗽起來,結果時機就過去了。我知道,他走開時心裡一定在想著種種不真實的東西,並因為這些東西而感到難受,而我則因為他感到難受了,自己也很難受。 我想背著人哭一場,於是便去了國家美術館,但那天是一周里向學生開放的日子——人太多,所以我又回到了仕女巷,走進那座光線總是太暗,讓你看不清鄰座的教堂。我在裡面坐下來。教堂里除了我和一個走進來在後面一排長椅上默默禱告的小個子男人外空空蕩蕩。我記得頭一回進這種教堂時,自己曾經多麼地討厭它。我沒有禱告。我已經因為禱告太多次而吃夠苦頭了。我像對父親——如果我能記得自己有過父親的話——說話那樣對天主說道:親愛的主啊,我累了。 1946年2月3日 今天看到了莫里斯,但他沒看見我。他正在去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的路上,我跟在他身後。我已經在雪松路上花了一小時——冗長乏味的一小時——試圖聽懂可憐的理察所說的那些道理,但從中得到的卻是一種信仰顛倒的感覺。難道有誰能對一個傳說如此當真,並為它而如此爭論不休嗎?當我真的聽懂什麼的時候,那東西總是某個我所不知道的事實,而在我看來,那個事實又幾乎總是無助於證明他有道理,比如說像表明基督確有其人的證據之類。我疲憊而又絕望地從他那裡走出來。我上他那兒去,為的是想請他幫我擺脫一種迷信,但每次我去時,他的狂熱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我在幫助他,但他並沒在幫助我。或許也可能他是在幫助我?有一個小時的光景,我幾乎沒去想莫里斯,可是後來他突然出現了,正在街盡頭的地方過馬路。 我一路尾隨著他,不讓他離開視線。我們一起去過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這麼多次,我知道他會去哪個吧檯,要點什麼。我在想:我是不是該跟在他身後進去,自己要一份東西,看著他轉過身來,然後等待著一切重新開始呢?那樣一來,早晨就會充滿希望,因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給他打電話;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訴我說他要晚點回家的話。而且現在我可能會離開亨利。我會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沒有錢能帶給莫里斯,而他寫書所掙的錢除了養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幫助,光是打打字,我們一年也該能攢下個五十鎊來。我不怕窮。有時候量入為出比胡亂開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館門口,看著他走進了酒吧。我對天主說:如果他轉身看到我,我就進去,但他並沒有轉過身子。我開始往家走,但腦子裡無法做到不去想他。我倆之間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兩年時間。我不知道一天裡某個具體的時刻他都在做些什麼,可現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為我像以往一樣知道他在什麼地方。他會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後回到那間熟悉的屋子裡去寫作。他每天的習慣一如既往,我愛它們,就像一個人愛一件舊衣服一樣。我覺得自己被他的這些習慣保護著。我從來也不想要新奇怪異的東西。 我想:我會讓他多麼快樂呵,而且我是多麼容易地就能做到這一點。我重新開始渴望看到他快樂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約好了中午下班後一起吃午飯,他又打電話回來,說晚上要到七點鐘才能到家。我會等到六點半,然後我就給莫里斯打電話。我會說:我今天晚上和從今以後的每一天晚上都會去你那兒。對沒有你的生活,我已經厭倦了。我要收拾東西,把它們裝到那隻藍色的大衣箱和那隻棕色的小提箱裡。我要帶上足夠度一個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個文雅的人,到一個月末了時,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會辦妥,當下的怨恨會過去,家裡需要的其他東西我可以慢慢來拿。怨恨不會很多:我們兩人並非好像還是一對情侶似的,婚姻早已變成了友誼。稍稍過上一段時間後,友誼會像從前一樣繼續下去。 我頓時有了一種解脫和快樂的感覺。我再也不去擔心你了,穿過公共草坪時我這麼對天主說,不管你是存在還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會再給莫里斯第二次機會,也不管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憑空想像。也許這是我為他要求的第二次機會。我要讓他快樂,這是我的第二個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 我上樓到自己的房間裡去給亨利寫信。「心愛的亨利……」我寫道,但這聽上去很虛偽。「最親愛的」則是一句謊言,所以得用一個像是稱呼熟人用的稱呼:「親愛的亨利……」於是我這樣寫道:「親愛的亨利,恐怕這對你來說會是一個不小的打擊,但在過去的五年里,我一直愛著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們有兩年時間沒有見面,也沒有通信,但是沒有用。沒有他我無法快樂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自己沒有怎麼盡到一個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後,我也完全沒有能做一個情人,所以我周圍的每個人過得都不好。我一度以為自己可以讓這份戀情就這麼維繫著,相信它會慢慢地、以大家都滿意的方式結束,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並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時更愛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過幼稚,但是現在我意識到:一個人遲早要作出選擇,不然就會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見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劃掉了「天主保佑你」這一句,讓它看不出來。這句話聽上去有點自以為是的味道,說到底,亨利並不信天主。接下來我想寫上「愛你的」,但這個詞兒聽起來不太合適,儘管我知道它是真實的。我的確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愛著亨利。 我把信裝進信封,在上面寫上「純粹私函」的字樣。我想這樣可以提醒亨利,讓他別當著別人的面拆開信——因為他可能會領朋友到家裡來,而我不想讓他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我拖出箱子,開始裝東西,爾後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兒去了?信我馬上就找到了,但轉念又想:萬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門廳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麼辦?於是我又拿著信下樓,把它放在門廳里。我的行裝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禮服需要疊起來,亨利還要再過半小時才會到家。 我剛把信放到門廳桌上下午送到的郵件的最上面,就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我趕忙把信又抓了起來,我不知道自己為何這樣做。隨後亨利進來了。他看上去滿臉病容,一副心煩意亂的樣子。他說了句「哦,你在這裡?」,便徑直從我身邊走過,進了自己的書房。我愣了一會兒,隨後便跟著他也進了書房。我想,現在得把信交給他了:這需要更大的勇氣。推開書房門以後,我看到他連取暖爐都沒開,正坐在爐邊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麼啦,亨利?」我問他。他說:「沒什麼,只是頭痛得厲害而已。」 我替他點著了取暖爐,說:「我去給你拿點溫格寧來。」 「不用了,」他說,「已經好點了。」 「你今天怎麼樣?」 「噢,同以往差不多,有點累。」 「同誰在一塊兒吃的午飯?」 「同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我問。 「怎麼就不能是本德里克斯?他在他的俱樂部里請我吃的午飯。是頓糟糕的飯。」 我走到他身後,用一隻手搭在他的額頭上。在永遠離開他以前做出這樣的舉動很奇怪。我們剛結婚時,他曾經對我做出過這樣的舉動。當時,因為什麼事都不太對頭,我患上了嚴重的神經性頭痛。有一會兒我竟然忘了:當時自己只會裝著被這種辦法治好了的樣子。他抬起手,用力地把我的手按在他的額頭上。「我愛你,」他說,「你知道嗎?」 「我知道。」我說。我本來可以恨他說這句話的——它就像是一個要求。你如果真的愛我,我想,你就會表現得像任何一個受到傷害的丈夫一樣。你會發怒,而你的怒火就會讓我自由了。 「我不能沒有你。」他說。噢,你可以沒有我的,我想表示異議。你會不太方便,但你可以沒有我。有一次你換訂了一份報紙,你自己很快就習慣了它。這只是一個按常規辦事的丈夫按常規說出的話而已,它完全沒有任何意義。之後我抬起頭來看了一下鏡子裡面他的臉,發現他還在哭。 「亨利,」我問道,「出什麼事了?」 「沒什麼事,我告訴過你了。」 「我不相信你的話。辦公室里出什麼事了嗎?」 他用我不太熟悉的氣呼呼的口氣說:「那兒能出什麼事?」 「本德里克斯有什麼地方讓你心煩了嗎?」 「當然沒有,他怎麼會呢?」 我想把他的手拿開,但他堅持把手放在那兒。我害怕他下面會說的話,害怕他會加諸我良心的難以承受的重負。莫里斯此刻已經到家了——要不是亨利進來的話,再過五分鐘我就應該能和他在一起了。我該會看到快樂,而不是苦惱。你如果沒有見過苦惱的話,是不會相信它的。你可以從遠處給任何一個人帶去痛苦。亨利說:「我親愛的,我不是個好丈夫。」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說。 「我對你來說枯燥無味。我的朋友們也枯燥無味。我們倆已經不再——你知道——在一起做什麼事情了。」 我說:「不管誰同誰結婚,這種事情最後都會停止的。我們是好朋友。」這是我脫身的辦法。他一同意我的話,我就會把信給他,告訴他我要做的事情,我就會走出家門。可他並未領會我的暗示,結果我就還留在這裡。門再次對莫里斯關上了。只是這回不能怪天主,門是我自己關上的。亨利說:「我怎麼也沒法把你想像成朋友,人沒有朋友總還是能過得下去的。」他從鏡子裡看著我,「別離開我,薩拉。再堅持幾年,我會盡力……」他說了「盡力」兩個字,卻想不出來要盡力做什麼。唉,我要是前幾年就離開他的話,對我們兩人都會更好些。可是現在他在這裡,我沒法再打擊他,而且他會一直待在這裡,因為我已經看到了他痛苦時的樣子。 我說:「我不會離開你,我發誓。」又是一個要信守的誓言,可是誓言剛發完,我就再也無法忍受和他待在一起了。他贏了,而莫里斯輸了,我因為他的得勝而恨他。要是莫里斯勝了我會不會恨他呢?我上樓去,把信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小到誰也沒法再把它們拼起來。我把箱子踢到床下,因為我太累了,無法此刻就把裡面的東西取出來。我開始記下這件事情。莫里斯的痛苦融入了他的寫作之中:你可以透過他寫下的句子聽到他神經的顫動。好吧,如果痛苦能夠造就作家,那麼我就正在學會做一個作家,莫里斯也是如此。我希望能同你說說,只說一次。我不能同亨利說,不能同任何人說。親愛的主啊,讓我說說吧。 昨天,我買了一個上面有殉難耶穌像的苦像十字架,十字架很便宜,也很難看,因為買它的時候我不得不很匆忙。要人家拿苦像十字架給我時,我的臉漲得通紅,生怕有人會看到我在店裡。他們應該像賣保險套的商店那樣,在門上裝上不透明玻璃才對。等回到自己房間鎖上門後,我就可以把苦像十字架從首飾盒底取出來。但願我知道一句不是「我怎麼,我怎麼」的禱告詞。幫幫我吧,讓我快樂一點,讓我早點死吧。我,我,我。 讓我想想理察臉上那些可怕的黑斑吧。讓我看看亨利那張正在流淚的面孔吧。讓我原諒自己吧。親愛的主啊,我試著去愛,卻把事情弄得這麼一團糟。如果我愛你的話,我就會知道怎麼去愛他們。我相信那個傳說。我相信你曾經誕生過。我相信你為我們死去。我相信你是天主。教會我愛吧。我不在乎自己的痛苦,讓我受不了的是他們的痛苦。讓我的痛苦一直不斷地繼續下去,但是讓他們的痛苦停止吧。親愛的主啊,要是你能從自己的十字架上下來一會兒,讓我爬到上面去就好了。如果我能像你一樣地受難,那麼我也就能像你一樣地痊癒了。 1946年2月4日 亨利一天沒去上班,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請我吃了午飯,然後我們去了國家美術館。我們早早地吃了晚飯,然後去看戲。他就像是個到學校來接孩子的家長,而其實呢,他自己就是那個孩子。 1946年2月5日 亨利正在計劃我們春天去國外度假的事兒。他拿不定主意,是該去法國盧瓦河沿岸看城堡呢,還是去德國,做一個有關盟軍飛機轟炸下德國人精神面貌的調查報告。我一點也不希望春天的到來。我又開始了:我希望,我不希望。如果我能愛你的話,那麼我也就能愛亨利。天主是人創造的。他是眼睛散光的亨利,臉上有黑斑的理察,而不僅僅是莫里斯。要是我能愛麻風病人身上的潰瘍的話,還不能愛亨利叫人厭倦的無趣嗎?問題在於:如果真有麻風病人在這裡的話,我想我會像躲開亨利一樣地躲開他的。我總是想要讓人興奮的東西。我想自己還沒有準備好去經受你的指尖所經受的痛苦,我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時同地圖和《米其林導遊手冊》打交道的日子。親愛的主啊,我不爭氣。我還是那個婊子和騙子,讓我滾蛋吧。 1946年2月6日 今天我和理察之間出現了糟糕的一幕。他在給我講基督教各教會之間的矛盾,我儘量在聽,但聽得不太用心。他察覺到了,便突然對我說:「你上這兒來是幹什麼的?」我沒管住自己的舌頭,脫口而出道:「來看你。」 「我想你是來學習的。」他說。我告訴他,我說來看他就是這個意思。 我知道他不相信我的話,我覺得他的自尊心會受傷,他會生氣,然而他卻一點也沒生氣。他從自己坐著的那把蒙著印花布套的椅子上站起來,走到我身邊,在蒙著印花布套的沙發上我看不見他臉頰的那一側挨著我坐下。他說:「每個星期看到你,這對我來說很重要。」於是我知道,他要向我求愛了。他摟著我的腰問道:「你喜歡我嗎?」 「是的,理察,當然喜歡,」我說,「不然我就不會在這兒了。」 「你願意同我結婚嗎?」他問。他的自尊心使得他問此話的口氣跟問我要不要再喝一杯茶的口氣差不了多少。 「亨利可能會反對。」我答道,想對他的問題一笑置之。 「什麼都不能讓你離開亨利嗎?」我生氣地想:如果為了莫里斯我都沒有離開他的話,那麼天知道為何為了你我就該離開他呢? 「我已經結婚了。」 「這對你我都毫不重要。」 「噢,這很重要。」我說。反正遲早我都要告訴他這一點,「我信天主,還有所有其他的東西。你們教會了我這樣做,你和莫里斯。」 「我不明白。」 「你老是說,是神父們教會了你不信神,那麼事情反過來也行得通。」 他看著自己那雙漂亮的手——這些是他還有的東西。他緩緩地說:「我不在乎你信什麼。你儘管去信那一整套愚蠢的把戲好了,我不管。我愛你,薩拉。」 「對不起。」我說。 「我對你的愛勝過對所有那些東西的恨。如果你為我生了孩子,我會放手讓你去腐蝕他們的。」 「你不該這麼說。」 「我不是個有錢的人。放棄自己的信仰:這是我能夠提供的唯一賄賂了。」 「我愛的是別人,理察。」 「如果你覺得自己受著那個愚蠢的誓言約束的話,那麼你就不可能對他有太多的愛情。」 我沒精打采地說:「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去打破那個誓言,但是沒有用。」 「你認為我是個傻瓜嗎?」 「我為什麼要這樣認為?」 「傻到會指望你會去愛一個長著這種東西的人?」他邊說邊把自己糟糕的那側臉頰轉向了我。「你信天主,」他說,「這個很容易。你長得美,你沒什麼可抱怨的,但是我為何要去愛一個給他孩子這種東西的天主呢?」 「親愛的理察,」我說,「這並非什麼太不好的……」我閉上雙眼,把嘴唇貼在他那側臉頰上。有一會兒我感到噁心,因為我害怕殘缺畸形的東西。他靜靜地坐著,讓我親吻他。我想自己正在親吻痛苦,而痛苦屬於你,正如快樂從不屬於你一樣。我愛痛苦中的你。我幾乎能在他的皮膚上嘗到金屬和鹽的味道。我想:你是多麼的好啊,你本可以用快樂殺死我們,但你卻讓我們在痛苦中與你同在。 我感覺到他突然把臉挪開了,於是睜開了眼睛。他說:「再見。」 「再見,理察。」 「別再來了,」他說,「我不能忍受你的憐憫。」 「這並不是憐憫。」 「我讓自己丟人現眼了。」 我走了。繼續待下去沒有任何益處。我無法讓他知道:我羨慕他,羨慕他那樣臉上帶著痛苦的標記,每天能在鏡中看到你,而不是我們稱作「美」的這個人間俗物。 1946年2月10日 我不必給你寫信或者對你說話,這就是不久前我開始給你寫信,又自覺慚愧,最後把信撕了的原因,因為任何事情在我想到以前,你便已全然知曉,而我還要給你寫信,這看起來太愚蠢可笑。我在愛你以前是不是同樣地愛莫里斯?抑或我一直愛的其實是你?我在撫摸他的時候,是否就是在撫摸你?如果我沒有先撫摸他——用我撫摸亨利,或者任何其他人時都沒有用過的方式撫摸他——的話,我會撫摸你嗎?莫里斯愛我,他也用撫摸任何別的女人時從未用過的方式撫摸我。但他愛的是我,還是你呢?因為他恨我身上那些你所恨的東西。他自己不知道,但他一直是站在你那邊的。你想要我們分開,但他也想要這樣。他用自己的怒火和嫉妒促成了這種結果,他也用自己的愛促成了這種結果,因為他給了我那麼多的愛,而我也給了他那麼多的愛,以至於戀情結束之後,我們很快就除你之外一無所有了。我們兩人都是這樣。本來我可以用一生的時間來愛,一次只花掉一點,在此處和彼處,在這個男人或者那個男人身上省著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頓車站附近那家旅館裡頭一次幽會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花完了我們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兒,教導我們大肆揮霍,就像你教導富人們所做的那樣,以便有朝一日,我們會除了對你的這份愛之外別無所有。但是你對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時,你卻給了我安寧。也給他這個吧,把我的安寧給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兩天前,我有一種如此強烈的安寧、平靜和愛情的感覺。生活又要變得快樂起來了,可是昨天夜裡我做夢,夢見自己在爬一段很長的樓梯,去見樓上的莫里斯。那時候,我依然是快樂的,因為爬到樓梯頂上後我們會做愛。我大聲告訴他我來了,但回答我的卻不是莫里斯,而是一個陌生人的聲音。那聲音像大霧天裡向迷航船隻發警報的霧號一樣低沉地、嗡嗡地響著,讓我感到害怕。我以為他把房間租給了別人,自己已經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我重新走下樓梯時,大水漫過了我的腰際,門廳里迷漫著濃霧。隨後我醒了。我再也不覺得安寧,我真想像以往一樣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塊兒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塊兒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墮落的、凡人的愛。親愛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現在就要。把它拿開一會兒,下次再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