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情的終結 · 第一部
1
故事沒有開端,也沒有結尾:作者從自己經歷中選擇那個可以讓其回顧以往或者放眼未來的時刻時,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職業作家,在被人們認真注意到的時候,會因他們的寫作技巧而受到讚美。我用「作者選擇」這樣的說法時,口氣里所帶的,便是這類作家會有的那種並非很確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實上是我自己選擇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個漆黑的雨夜裡,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邁爾斯頂著一片滂沱大雨斜穿而過呢,還是這些景象選擇了我?依照我這一行當的慣常做法,我從這裡開始寫會很方便,也很正確。可如果當時我信某位天主的話,我也會相信有那麼一隻手在拽著我的胳膊肘,示意我說:「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沒看見你。」
不然的話,我怎麼竟會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這個字眼來說人不算太過分的話,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薩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過後不久,亨利也開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時時恨過自己的太太以及另外那個人一樣(所幸的是,那時候我們都不相信另外那個人的存在)。所以說,這本書所記述的與其說是愛,倒遠不如說是恨。不過,如果我碰巧說了亨利和薩拉什麼好話的話,讀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這樣做是在抵制偏見,因為我喜歡寫出接近於真實的東西,甚於發泄自己接近於仇恨的情感,這是我的職業自尊心之所在。
看到亨利在這樣一個夜晚跑到外面來可真是奇怪:他喜歡自己擁有的那份安逸,而且——或者說是我這麼想——他畢竟有薩拉。對於我來說,安逸就像是在錯誤的地點或者錯誤的時間裡勾起的錯誤的回憶:人在孤獨的時候寧願不要安逸。甚至在我那間起居兩用的公寓,我也嫌安逸太多了。公寓位於公共草坪的南邊——錯誤的那一邊——裡面還有別人丟下的舊家具。我想到雨里去散散步,在鄰近的小酒館裡喝上一杯。狹窄擁擠的門廳里掛滿了陌生人的衣帽——住在三樓的那個人正在招待客人,結果我錯拿了別人的雨傘。我帶上身後那扇鑲著彩色玻璃的門,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階,台階在一九四四年時被炸壞了,以後就從來沒修過。我有理由記住那個場面,記住那扇結實、難看、維多利亞時代風格的彩色玻璃門,是如何經受住炸彈爆炸的震盪的,就像我們的祖父們當時如果健在的話也會的那樣。
我剛準備穿過公共草坪,就發覺自己拿錯了雨傘,因為傘上裂著一條縫,雨水流進了我的防雨布衣領。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亨利。本來要躲開他很容易,他沒帶傘,借著路燈,我能看到他的眼睛被雨水糊住了。黑魆魆的、沒有葉子的樹像破水管似的聳立在那裡,擋不了雨。雨水從亨利頭上戴的那頂硬邦邦的淺黑色帽子上滾落下來,匯成一股股細流,順著他的黑色公務員大衣往下淌。我就是同他擦身而過,他也不會看見我,何況我還可以往路邊走兩步,保證讓他看不到我。但是我卻開口說:「亨利,簡直認不出你來了。」我看到他聽到我的聲音後眼睛一亮,就像碰到了老朋友似的。
「本德里克斯。」他親熱地招呼道。天下的人都會說他才有恨人的理由,而不是我。
「亨利,下這麼大的雨,你在這幹嗎?」有些人身上有著你自己不具備的美德,這樣的人總讓你忍不住要去戲弄戲弄。他含糊其詞地回答道:「哦,我想透透氣。」一陣突如其來的風雨差點把他的帽子卷到北邊去,幸好他及時把它抓住了。
「薩拉好嗎?」我之所以這麼問,只是因為如果不問的話就會顯得有點不對勁,其實我巴不得聽到她病了、怏怏不樂、奄奄一息的消息才開心呢。我想像過,在那些日子裡,她所經受的任何痛苦都可以減輕我的一份痛苦;她要是死了,我就解脫了,我就不會再去想像那些處在我這樣不光彩境地里的人一定會去想像的事情了。要是薩拉死了,我想自己甚至會喜歡亨利這個可憐的傻瓜蛋的。
他說:「噢,她晚上出去了。」他的話又惹動了我心裡的鬼胎,讓我想起往日裡別人問到薩拉時,亨利一定也是這樣回答的,而那時只有我一個人知道薩拉身在何方。「去喝一杯?」我問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真的同我走到了一塊兒。在此之前,我們還從沒在他家以外的地方喝過酒。
「我們好久沒見到你了,本德里克斯。」由於某種原因,別人一般只知道我的姓氏——儘管朋友們也會用我那喜愛文學的父母親給我起的那個文縐縐的名字「莫里斯」來稱呼我,我或許還是壓根兒就沒在受洗儀式上被命過名【2】。
「是有好久了。」
「呃,准有——一年多了吧。」
「自從一九四四年六月起。」我說。
「有那麼久了——嘖。嘖。」真是個傻瓜,我心裡想,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年半,他竟然連一點蹊蹺都沒看出來。我們雙「方」之間只隔著一片不到五百碼【3】寬的平坦草坪。難道他就從來沒想到過問薩拉一句:「本德里克斯近來情況怎麼樣?要不要請他過來坐坐?」而薩拉的回答也從來沒讓他覺得……古怪、閃爍其詞、值得懷疑嗎?我像一塊滾進池塘里的石頭一樣從他們的視野里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想石頭落水後水面泛起的漣漪也許讓薩拉心煩意亂了一星期,或者一個月,可是亨利的兩眼就像緊緊蒙著馬眼罩似的,什麼也看不見。我曾經特別恨他那雙眼睛,甚至在我因為它們而獲得好處的時候也恨,因為我知道別人也同樣可以因為它們而獲得好處。
「她在看電影嗎?」我問。
「呃,不,她現在幾乎不去看電影了。」
「過去她可是去的。」
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仍舊裝點著聖誕節氣氛的紙彩帶和紙鈴鐺,這是商業化的慶祝活動後留下的淡紫色和橙黃色的殘骸。年輕的老闆娘胸脯抵著吧檯,臉上一副對顧客不屑的神情。
「挺漂亮。」亨利有口無心地說了一句。他手足無措、怯生生地四處張望,想找個掛帽子的地方。在我印象中,他曾去過的最接近於酒館的場所,就是離諾森伯蘭林蔭大道不遠的那家牛排館,他與部里的同事們一起在那裡吃過午飯。
「你來點什麼?」
「我不介意來杯威士忌。」
「我也不介意,不過在這兒你只能將就著喝點朗姆酒了。」
我倆坐在桌邊,手指盤弄著酒杯:我跟亨利向來沒什麼話好說。我無法確定,如果不是因為一九三九年要動手寫一部以一位高級公務員為主角的故事,自己是否還會費心勞神地去同亨利或者薩拉混熟。亨利·詹姆斯【4】曾在與沃爾特·貝贊特【5】的一次討論中說過:一位有足夠才智的年輕女人要寫一部有關王室衛隊的小說的話,只須從衛隊某個軍營的食堂窗前走過,向裡面張望一下就行了。不過我覺得,在該書寫作過程中的某個階段,這個女人會發現有必要同衛隊的一位士兵上床,哪怕這麼做僅僅是為了核實一下細節。我倒沒真的同亨利上床,不過我做了僅次於此的好事情。第一次帶薩拉出去吃飯的晚上,我就產生了一個無情的念頭:我要把一位公務員太太腦子裡的東西掏出來。她不知道我的用意。我確信:她以為我真的是對她的家庭生活感興趣。或許,正是這一點使她對我產生了最初的好感。亨利什麼時候吃早飯?我問她。他是乘地鐵、公共汽車還是坐出租車去上班?他晚上把工作帶回家來做嗎?他有帶王室徽章的公文包嗎?在我的意興推動之下,我同薩拉之間的友誼開出了花朵;看到竟然有人會把亨利當回事兒,她高興極了。亨利很重要,不過他的重要程度實在同大象相差不了多少,這種重要性來自於他所在部門的規模。有些類型的重要性天生倒霉,註定了要在不重要的冷宮裡待著。亨利是養老金部門一名重要的助理大臣——該部門後來成了家庭安全保障部。家庭安全保障——在那之後的歲月里,在那些痛恨同伴、想找把傢伙的時候……我曾對這個名稱嘲笑不已。終於有那麼一次,我故意告訴薩拉說,我之所以對亨利感興趣,只是為了給自己書中的人物找原型,而且這個人物還是一個滑稽可笑的角色。從那以後,薩拉就開始不喜歡我的小說了。她對亨利忠心耿耿(這一點我從來也無法否認)。在我被魔鬼奪去理智、連對與世無爭的亨利都心懷怨恨的那些時刻里,我曾經借著寫這部小說來發泄自己的憤怒,杜撰出了一些粗陋不堪的情節……有一次,薩拉同我度過了整整一個夜晚(我一直盼望著這樣的時刻,就像作家盼望著自己的書寫到最後一個字一樣),我不經意間說錯的話毀了整個晚上,破壞了接連幾個鐘頭里有時如同一段完整愛情的氣氛。大約兩點鐘時,我氣呼呼地睡著了。三點時分,我醒過來,將手搭在薩拉的手臂上,把她給弄醒了。我想自己原來是想讓一切都恢復正常,但是當我的受害者把她睡眼惺忪、美麗又充滿信任的臉轉向我時,我又不那麼想了。她已經忘記了爭吵,可是我將她的健忘都視為自己重拾舊怨的新理由。人類真是彆扭啊,然而他們卻說我們是天主創造的。在我看來,一位不像全等式那樣簡單樸素、不像空氣那樣澄澈透明的天主是難以想像的。我對薩拉說:「我一直躺在這裡想第五章的內容。亨利在出席重要會議以前,是不是要嚼嚼咖啡豆來去掉嘴裡的味道呢?」薩拉搖搖頭,開始無聲地哭泣起來,我當然佯裝不明白她為什麼要哭;問這個問題並沒什麼別的意思,我一直在為自己的人物苦惱,這不是對亨利的攻擊,就連最體面的人物有時候也會嚼嚼咖啡豆……我如此這般地說了一番。她哭了一會兒便又睡著了。她睡得很踏實,而我把她能夠入睡都看成是對自己的額外冒犯。
亨利不停地喝著朗姆酒,目光在淡紫色與橙黃色的彩帶之間痛苦地游移著。我問他:「聖誕節過得好嗎?」
「很好,很好。」他答道。
「在家裡過的?」亨利抬起頭來看看我,就好像我說「家裡」這兩個字時的聲調聽上去很奇怪似的。
「家裡?是啊,當然是在家裡。」
「薩拉好嗎?」
「好。」
「再來杯朗姆酒?」
「這次該我來買了。」
亨利去買酒時,我上了趟洗手間。洗手間的牆壁上亂畫著一些字句:「操你媽的店老闆,還有你那大奶子的婆娘。」「祝所有的婊子和拉皮條的主們梅毒愉快,淋病快樂。」我趕緊走出洗手間,回到令人愉快的紙飄帶和叮噹作響的碰杯聲中間。有時,我在那些追求安逸的人們身上太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這時候,我就會有一種去相信那些聖徒和英雄美德的強烈願望。
我把剛才看到的那兩句話複述給亨利聽,想讓他震驚一下,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句:「嫉妒是件糟糕的事情。」
「你是說大奶子婆娘這句?」
「兩句都是。人自己日子過得不好,就會嫉妒別人的幸福。」他在家庭安全保障部里竟然學會了這番道理,這讓我實在沒想到。此時,在我的遣詞用字當中,我那憤憤不平的情緒又從筆端流露出來。這種情緒是多麼枯燥和沒勁啊。如果有能耐的話,我會用愛來寫作。可是如果能用愛來寫作的話,我就會是另外一個人:我也就根本不會失去愛了。然而此刻,隔著眼前這張上面鋪著瓷磚、閃閃發亮的酒桌,我心裡驀地感覺到了點什麼,它並非是像愛那樣極端的東西,或許只不過是一種同病相憐、惺惺相惜的感情。我問亨利道:「你過得不好嗎?」
「本德里克斯,我很擔心。」
「跟我說說。」
我猜想是朗姆酒讓他開了口,要不就是他對我知曉他許多事情這點略有所聞的緣故?薩拉對他忠心耿耿,但我們兩人的關係發展到了那份上,我難免會從她那裡聽到一些有關亨利的事情……我知道他肚臍左邊有顆痣,因為有一回,我身上的一個胎記讓薩拉想起了它。我知道他近視,卻不願意在生人面前戴眼鏡(我也仍然算得上是個生人,所以從來沒見過他戴眼鏡)。我知道他喜歡在十點鐘時喝茶。我甚至知道他的睡眠習慣。他是否意識到:我已知道他這麼多事情,再多知道一件並不會改變我倆之間的關係?總之他說:「我擔心薩拉,本德里克斯。」
酒吧間的門開了,迎著燈光,我看見外面大雨傾盆。一個咋咋呼呼的矮個兒男人衝進門來,嘴裡嚷嚷道:「各位好啊?」可是沒人搭理他。
「她是不是病了?我想你說過……」
「不,不是病了。我不這麼想。」他神色悽然地環顧了一下四周——這裡不是他習慣的「環境」。我注意到他兩眼充血,也許他不能好好戴眼鏡——周圍老有那麼多的生人,也有可能是他淌過眼淚的緣故。他說:「本德里克斯,我不能在這兒談。」聽他的口氣,就好像他曾經有過在什麼地方談話的習慣似的。「跟我到家裡去吧。」
「薩拉會回來嗎?」
「我想不會。」
我付了酒錢,這是亨利心神不寧的又一個表現,因為他對別人的好客之舉從來就不太容易消受;大家一起打車時,他總是那個別人還在東摸西找時就已把車錢攥在手心裡的人。公共草坪的林蔭道上雨水仍在遍地流淌,不過亨利的家離得並不遠。他從安妮女王朝代風格的氣窗下摸出碰簧鎖的鑰匙,打開房門,走進去喊道:「薩拉,薩拉。」我盼望著有人答應,但又害怕聽到應聲,不過最終並沒有人答應。亨利說:「她還沒回來,到書房裡來吧。」
以前我從沒去過他的書房:我一直是薩拉的朋友,碰到亨利時也是在薩拉的地方,在她那間雜亂的起居室里。那裡面沒有什麼東西是彼此相配的,也沒有什麼東西屬於某個特定的時代,或者經過專門的布置;那裡的一切似乎都屬於我見到薩拉的那一周,因為主人沒讓任何一件標誌著舊時喜好或情感的東西留存下來。那裡的一切都是被人用過的,就像此刻在亨利的書房裡,我感到很少有什麼東西被人用過一樣。我懷疑那套吉本【6】的集子到底有沒有被打開過,而司各特【7】的那套文集之所以放在那兒,可能也只是因為那是他父親的東西,就像那座《擲鐵餅者》【8】雕像的青銅複製品一樣。然而,在這間沒怎麼用過的房間裡,亨利的心情卻變得好了一點,這只是因為這裡是他的房間——是歸他所有的東西。我滿懷嫉恨地想:一個人要是穩穩噹噹地擁有一件東西,那就從來不需要去用它。
「來杯威士忌?」亨利問。我想起了他的眼睛,心下尋思:他是不是喝得比過去多了。從他手下慷慨倒出來的確確實實是兩份雙倍量的威士忌。
「什麼事讓你煩心,亨利?」那本關於高級公務員的小說我早已丟開不寫了,我也沒再繼續去尋找什麼原型。
「是薩拉。」他說。
如果兩年前亨利就像現在這樣說出這幾個字來的話,我會感到驚恐嗎?不,我想我會喜出望外的。人對於東瞞西騙的生活總是沒法不感到厭倦。我會欣然接受公開的決鬥,哪怕只為了這樣一個原因,即:在決鬥中,由於亨利那方戰術上的某種失誤,我有那麼一丁點兒機會勝出——無論多麼渺茫。在此前和此後的生活里,我都從未有過那麼強烈的想成為贏家的願望,就連想寫出一本好書的願望也從未那樣強烈過。
他抬起頭來,眼眶紅紅地看著我說:「本德里克斯,我很害怕。」我不能再以那種居高臨下、神氣活現的態度對待他了。他也成了倒霉鬼學校畢業生當中的一員:他在我上過的同一所學校里通過了考試。我平生頭一回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同類。我記得他的寫字檯上有幾張鑲在牛津式相框裡的發黃的舊照片,其中有一張照片上是他父親。我曾經邊端詳那張照片邊想:那上面的人看上去是多麼既像亨利(照片是在與亨利差不多大的年齡,即四十五六歲的光景時照的),又不像亨利啊。不像的地方並不是人中上留的一撇小鬍子——而是他臉上那種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所特有的世事駕輕就熟、方向路線清楚的自信神情。突然間,我又感覺到了剛才有過的那種惺惺相惜、同類相伴的友情。我喜歡亨利甚於喜歡他那曾在財政部供職的父親。我倆同樣都是局外人。
「你害怕什麼,亨利?」
他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一屁股坐進安樂椅里,語氣憤然地說:「本德里克斯,我一直在想:一個男人所能做的最壞的、最最糟糕的事情……」那些日子裡,我肯定整天都坐立不安:為人清白所帶來的安詳對我來說是多麼陌生,又是多麼單調無味啊。
「你可以相信我的,這點你知道,亨利。」我邊說心裡邊想:儘管我信寫得很少,但薩拉還是有可能保留著我的一封信。這是作家們冒的一種職業風險。女人會誇大她們情人的重要性,她們從來也不會預想到有朝一日,一封言辭失檢的情書會被打上「有趣」的標記,以五先令【9】一封的標價出現在手跡售品的目錄上,那時的情景將會讓人多麼沮喪。
「那你瞧瞧這個吧。」亨利說。
他伸手遞給我一封信——信上的字不是我的筆跡。「打開來看吧,念念。」亨利說。信是亨利的一個朋友寫來的,上面寫道:「我的建議是,你想幫助的那個人應該去找維戈街159號一個名叫薩維奇的人。我發現他能幹、謹慎;他的手下也不像通常幹這個行當的傢伙們那樣惹人討厭。」
「我不明白,亨利。」
「我給這人寫了封信,說我的一個熟人因為私人偵探事務所的事情來徵求我的意見。真是糟糕透了,本德里克斯。他一定早就看穿了我的幌子。」
「你真的是要……?」
「我還沒去做什麼,但信就擱在寫字檯上,讓我想起來……這事看起來夠荒唐的,是吧?她一天進來十幾趟,可我竟然就這麼死心塌地相信她不會看信。我甚至都沒把它收到抽屜里。不過,其實我還是難以相信……這會兒她出去散步了。『散步』,本德里克斯。」大雨不但淋透了他的衣服,而且穿透了他的心理防線。他一邊說一邊把袖口湊到煤氣暖爐上。
「我很遺憾。」
「你過去一直是她的一個不一般的朋友,本德里克斯。人家不是說嗎,丈夫其實是最不知道妻子真正樣子的人……今天晚上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你時,我就想:把事情告訴你,如果你笑話我,那我大概就可以把信燒了。」
他伸著那隻淋濕的胳膊坐在那兒,兩眼躲著不看我。我從來沒有什麼時候比這會兒更不想笑的了,但是如果真能笑得出來的話,我是會開懷大笑的。
我說:「這不是人們會笑話的那檔子事情,即使這樣想是有點叫人不可思議……」
他用頗帶企盼的口氣問我:「是有點不可思議。你覺得我真是個傻瓜,對吧?」
片刻之前,我會很願意大笑一場;然而此時,在我只能硬著頭皮說假話的時候,往日有過的所有嫉妒之情又都湧上了心頭。難道夫妻之間真是這麼血肉一體,沒法分割,以至於如果恨妻子的話,就非得連帶著丈夫一起恨嗎?亨利的問題使我想起他是多麼好騙,好騙到這樣的地步,以至於在我看來,他幾乎是在縱容妻子的不忠,就像把零鈔丟在飯店客房裡的人是在縱容偷竊一樣。他為人處事的秉性一度成全了我的愛情,但我之所以恨他,卻正是因為他的這種秉性。
他的上衣衣袖在煤氣暖爐上冒著熱氣。他依然躲避著我的目光,重複說道:「當然,我看得出來,你覺得我是個傻瓜。」
這時候,我心裡的魔鬼開始發言了:「噢,不,我不覺得你是個傻瓜,亨利。」
「你的意思是說,你真的認為有可能……?」
「當然有可能,薩拉也是人嘛。」
他生氣地說:「我一直以為你是她的朋友呢。」聽他的口氣,就好像那封信是出自我的手筆似的。
「當然是,」我說,「不過你對她的了解要遠勝於我。」
「在某些方面。」他愁容滿面地說。我知道,他心裡想到的那些「方面」正是我對薩拉了解最為清楚的地方。
「亨利,你問我是不是覺得你是個傻瓜。我只是說:這種想法本身並沒有什麼傻的地方。我並不是說薩拉不好。」
「我明白,本德里克斯,對不起。我最近睡眠不好,夜裡會醒,不知道該拿這封倒霉的信怎麼辦。」
「燒了它。」
「但願我能這麼做。」他手裡仍然拿著信;有那麼一瞬間,我真的以為他要把信點著了。
「要不就去見見薩維奇先生。」我說。
「但我不能在他面前假裝不是薩拉的丈夫。你想想,本德里克斯,坐在一張辦公桌面前,坐在一把所有吃醋的丈夫都坐過的椅子上,講述同樣一件事情……你覺得會不會有一間等候室,從那兒走過時大家都能看到彼此的面孔?」怪了,我暗自尋思,你差不多得把亨利看成是個有想像力的人了。我覺得自己的優越感受到了威脅,於是心裡重又生出了戲弄他的欲望。我說:「幹嗎不讓我去呢,亨利?」
「你?」一時間,我心裡有點吃不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說得過頭了,會不會連亨利都開始產生懷疑了。
「對。」我在玩火。我心想:讓亨利知道一點往事又有什麼關係呢?這對他會有好處,或許還能教會他把太太管好一點。「我可以裝扮成一個吃醋的情人,」我接著往下講,「吃醋的情人要比吃醋的丈夫多一份可敬,少一份可笑。他們身後有文學傳統撐腰,遭到背叛的情人都是悲劇性人物,而非喜劇角色。想想特洛伊羅斯【10】吧。我見薩維奇先生的時候,是不會丟掉自己的amourpropre【11】的。」亨利的衣袖已經烘乾,但他還把它舉在火上,袖子的布這會兒烘得有點焦了。他說:「你真願意為我做這件事嗎,本德里克斯?」他眼含淚水,就像從未料到或者從不覺得自己配有這種至高無上的友誼似的。
「當然願意。你的袖子著火了,亨利。」
他看了看袖子,神情就像那是別人的衣袖似的。
「但這很荒唐,」他說,「我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麼。先是跟你說這件事,然後又要你做——這個。我不能通過朋友來刺探自己太太的情報,而且還讓朋友裝扮成自己太太的情人。」
「呃,是不合適,」我說,「但是婚外戀、偷人家東西或者從敵人的炮火下面逃跑也都不合適。不合適的事情大家每天都在做,亨利,這是現代生活的一部分。我自己就做過其中的大部分。」
他說:「你是個好人,本德里克斯。我需要的只是能有個人好好聊聊——清理一下腦筋。」這回他真的把信送到了煤氣取暖爐上。等他把燒完的最後一片紙屑放進菸灰缸里後,我說:「那人的名字叫薩維奇,地址是維戈街,門牌不是159號,就是169號。」
「忘掉這事吧,」亨利說,「忘掉我跟你說的話。這樣做沒什麼意義。我這幾天頭痛得厲害,得去看看醫生。」
「門口有聲音,」我說,「是薩拉回來了。」
「噢,」他說,「那應該是保姆,她去看電影來著。」
「不,是薩拉的腳步聲。」
他走到門口,打開門,臉上自動堆起一群表示親切和疼愛的線條。每逢薩拉在場,他都會作出這種機械的反應。我對他這點一直很生氣,因為它毫無意義——我們不可能總是歡迎女人待在自己身邊,即便是戀愛時也不可能;而且我相信薩拉告訴我他倆從未相愛過的話是真的。我相信:在自己所經歷的那些憤恨和猜忌的時刻里,真誠歡迎的成分反倒還要多些。至少對我來說,她是她自己,是個獨立的人——而不是像一小塊瓷器似的,是房子的一部分,得小心輕放才成。
「薩拉,」亨利喊道,「薩——拉——」他說「薩拉」這兩個字時拖長了音調,聲音裡帶著讓人無法忍受的虛情假意。
薩拉在樓梯口停住了腳步,把臉轉向我們。我怎麼才能讓一個不認識她的人看到她這會兒的模樣呢?為了描寫一個人物(哪怕是自己筆下那些虛構的人物),除了通過描寫他們的動作,我就從來沒能用過別的什麼辦法。我一直覺得,在小說里,應該允許讀者用他們自己選擇的方式去想像一個人物:我不想為他提供現成的圖解。然而此刻,我自己慣常採用的技巧卻背叛了我,因為我不想讓薩拉的形象同任何別的女人的形象混在一起,我想讓讀者看到她那寬闊的前額、輪廓清楚的嘴唇和腦殼的形狀,但我所能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卻只是一個披著滴水雨衣的模糊身影。她轉過身來說:「噢,亨利?」然後則是「你?」以往她一直是用「你」來稱呼我的,打電話時老是說:「是你嗎?你能嗎?你會嗎?你呢?」弄得每次總有那麼幾分鐘時間,我會像個傻瓜似的在想:世界上只有一個「你」,那就是我。
「見到你很高興,」我說——其實這會兒正是那些恨上心頭的時刻當中的一個,「出去散步了?」
「是的。」
「今晚天氣很糟糕,」我說話的語氣裡帶著譴責,而亨利則貌似焦急地加了一句:「你身上都濕透了,薩拉。有一天你會得要命的重感冒的。」
有時候,一句帶有世俗智慧的陳詞濫調會像暗示厄運難逃的音符一樣從談話里冒出。不過,即使我知道、亨利本人也知道他自己說的是實話,我還是懷疑:如果薩拉真的因為我們的神經質、猜疑與忌恨而病倒的話,亨利和我兩人當中究竟有誰會真心著急。
2
說不清楚時間又過去了多少天。從前心裡有過的那種煩惱與不安重又降臨。處於這種陰鬱愁悶心境中的人說不清楚日子長短,就像盲人注意不到光線的變化一樣。我是在邂逅亨利以後的第七天還是第二十一天決定自己的行動計劃的?在事隔三年的現在,我對當時的情景只存有一些模糊的記憶。記得當時自己夜不成寐,沿著公共草坪的邊沿轉悠,站在池塘邊上或者那座十八世紀時建造的教堂門廊下面,遠遠張望著他們的房子,抱著那萬分之一的希望,企盼著房門打開,薩拉從那幾級沒被炸壞的、已被人踩得溜光滑亮的台階上走下來。但企盼中的時刻從未到來。多雨的日子已經結束,晚來天氣晴朗帶霜,但那座房子就像一隻本來有玩偶進出預告天氣好壞,而如今已經弄壞了的晴雨盒一樣,裡面既沒有男人出來,也沒有女人出來。我再也沒看到亨利在黃昏後從草坪上走過。或許他對自己告訴我的事情感到羞愧,因為他是個安分守己的人。我寫下「安分守己」這個詞時是頗帶幾分嘲笑意味的,不過如果審視一下自己內心的話,我就會發現自己對安分守己的人有的只是欽佩和信任。他們就像人們從公路上過往的汽車裡看到的茅頂石牆的村落一樣,看上去如此平靜,讓人油然想到祥和與安寧。
我記得在好多個昏天黑地的日子乃至星期里,自己老是夢見薩拉,醒來後有時痛苦,有時高興。一個人如果整天都想著一個女人,那就並不一定非要等到晚上才能夢見她。當時我正試圖寫一本書,但就是寫不成形。我每天寫五百個字,可是人物怎麼也活不起來。寫作當中有如此之多的東西取決於日常生活中那些表面的事物。作者可能在忙著買東西,申請所得稅退稅,或者同人進行偶然的交談,但在他的大腦里,無意識流卻在不受攪擾地繼續流動,解決著種種問題,計劃著將要做的事情。等到他沒精打采、有氣無力地坐在書桌邊時,詞語就會從天而降,突然來到筆下。本來卡了殼、沒法再寫下去的場景又會開始往下發展。在他睡覺、購物或者同朋友閒聊的時候,工作已經完成了。但是,這種仇恨和猜疑的情緒,這種破壞的激情,卻比寫作中的書籍本身更加深沉——無意識會轉而聽命於它們,於是終於有那麼一天早晨,醒來後我便知道(就好像夜裡已經籌劃好了似的):今天自己要去拜訪薩維奇先生了。
委託服務業是一類多麼稀奇古怪的行業啊!人們委託律師,委託醫生,如果是天主教徒的話,我想還會委託神父。現在我又在這張單子上加上了私人偵探。亨利認為,去私人偵探事務所會招來別的委託人注意,這個想法真是大錯特錯。這家偵探事務所里有兩間等候室,我被單獨帶進了其中一間。這地方同你在維戈街上看到的很不一樣,這點頗為奇特——辦案人的外間辦公室有股類似發霉的味道,等候室里則放著一些更像是牙醫診所候診室外會出現的時髦雜誌——其中有《時尚芭莎》《生活》以及若干法國時裝雜誌。帶我進去的人態度有點過於殷勤,穿著也有點過於考究。他為我拉過一把椅子,將它放到壁爐邊上,又十分小心地關上了房門。我感覺自己就好像是個病人,而且我猜想自己真的是病了,病得嚴重到要讓醫生用時下聞名的休克療法來給自己治療嫉妒症的程度了。
薩維奇先生身上引起我注意的東西首先是他的領帶:我估計它代表著某個公學的男校友會;其次是他那張淡淡地刷了幾筆妝粉的臉颳得有多麼乾淨;隨後,是他的前額,灰白色髮際線開始後退、閃閃發亮的前額,一盞體現著理解、同情和急於助人一臂之力願望的指路明燈。我留意到在同我握手的時候,他很奇怪地擰了一下我的手指。我想他一定是個共濟會【12】會員。如果當時我能同樣回擰一下他的手指,繳費時說不定還能得到特別優惠呢。
「本德里克斯先生嗎?」他說,「請坐。我覺得這把椅子是最舒服的。」他替我撣了撣椅墊,小心周到地站在我身邊,直到我成功地屈身坐進椅子為止。隨後,他拖過來一把直背椅子,放在我身邊,好似要為我號脈。「現在你用自己的話把一切都告訴我。」他說。我想像不出除了用自己的話以外,我還能用別的什麼話。我覺得窘迫不安,心裡不是個滋味:我來這兒並不是為了得到同情,而是出錢(如果出得起的話)來換取某種實際的幫助。
我開口道:「我想知道你們替人盯梢的服務收費是多少?」
薩維奇先生輕輕撫弄了一下自己的那條帶條紋的領帶,說:「現在別為這個操心,本德里克斯先生。我為這回首次諮詢收費三幾尼【13】,不過如果你不想再往下進行了,那麼我分文不取,什麼也不收。最好的廣告,你知道,」他像插入體溫表給人量體溫那樣順溜地把「陳詞濫調」插了進來,「就是滿意的顧客。」
我想,在一般場合下,我們所有人的行為都差不多,講的話也一樣。我說「這個案子很簡單」,同時十分惱怒地意識到:在我開口講述以前,薩維奇先生其實已經什麼都知道了。在我不得不說出的情況里,沒有一樣東西是薩維奇先生會感到奇怪的;在他能從我的口述中挖到的材料里,沒有一件不是當年已被挖出來過幾十遍的。就連大夫有時也會被某個病人的病情弄得束手無策,而薩維奇先生卻是個只治一種病的專家,這種病的每個病徵他都熟悉。
他用一副溫文爾雅得讓人難過的腔調對我說:「不著急,慢慢說,本德里克斯先生。」
我像他的所有其他病人一樣變得局促不安起來。
「往下實在沒什麼好說的了。」我解釋道。
「啊,往下是我的工作了,」薩維奇先生說,「你需要做的只是給我情緒和氣氛。我想我們是在討論本德里克斯太太?」
「並非如此。」
「可人家是這麼叫她,對吧?」
「不,這一點你全搞錯了。她是我一個朋友的太太。」
「是你的朋友派你來的?」
「不是。」
「或許你同那位女士很——親密?」
「不,一九四四年以後我只見過她一次。」
「這我恐怕就弄不太明白了。你說過的,這件案子是要派人去盯梢的。」
直到這會兒,我才意識到他讓我多麼惱火。「一個人是愛是恨,」我沖他發作起來,「難道都不能那麼長久嗎?別搞錯了,我只是你那些嫉妒的委託人當中的一個,我並沒有說自己同別人有什麼不一樣,只不過是我的案情里有段時間差罷了。」
薩維奇先生把一隻手放在我的衣袖上,仿佛我是個焦躁不安的孩子。「嫉妒並沒什麼不光彩,本德里克斯先生。我是一直把嫉妒當作真愛的標誌來讚揚的。那麼我們此刻說到的這位女士,你有理由認為她現在——同別人很親密嗎?」
「她丈夫認為她在欺騙他。她有私下裡的約會。她為自己去什麼地方的事撒謊。她有——秘密。」
「啊,秘密,是的。」
「當然啦,這裡面或許並沒有什麼。」
「根據我長期的經驗,本德里克斯先生,這裡面幾乎毫無例外都會有點什麼。」薩維奇先生似乎覺得已打消了我的疑慮,足以讓我安心往下治療了。他回到自己的寫字檯邊上,開始準備動筆記錄了。姓名、地址、丈夫的職業。記到一半時,他停下筆來問道:「邁爾斯先生知道這次會見嗎?」
「不知道。」
「我們的人肯定不會受到邁爾斯先生的注意吧?」
「當然不會。」
「這給本案增加了一個額外的困難。」
「或許過後我會把你們的結果報告拿給他看。我不知道。」
「你能為我提供一點她家裡人的情況嗎?有沒有保姆什麼的?」
「有的。」
「她的年齡?」
「不太清楚,有三十八歲吧?」
「你不知道她有沒有追求者嗎?」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她奶奶叫什麼名字。」
薩維奇先生耐心地對我笑了笑:有一會兒,我想他正打算要離開寫字檯,再過來拍拍我,讓我坐在那兒別起來。「看得出,本德里克斯先生,你沒有搞調查的經驗。保姆很有關係,她可以告訴我們女主人在生活習慣方面的許多事情——如果她願意的話。你如果知道,哪怕最簡單的調查都會牽扯到那麼多東西的話,一定會感到驚奇。」那天上午他確實證明了這一點:他那小小的潦草字跡鋪滿了許多頁紙。其間有一次他中斷了別的問題問我:「如果事情緊急,迫不得已的話,你不反對我的人上你家來找你吧?」我對他說沒關係,但馬上就覺得好像是在把什麼傳染病放進自己的房間。「如果能避免的話,最好……」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我理解。」我倒也真的相信他能理解。我滿可以告訴他說:有他的人在,就好像家具上有了灰塵。他們的出現會像煤灰一樣弄髒我的書籍。他聽了這話後也不會感到意外或是惱怒的。我有在紙面潔淨、上面有單行格線的大頁書寫紙上寫東西的癖好:一個污漬、一塊茶斑都會把一頁紙弄得沒法再用。我腦子裡閃過一個怪念頭:為了防止萬一會有令人不愉快的客人造訪,我得把紙鎖起來。我說:「他如果預先能通知我一下,那會好些……」
「那是自然,不過這並不總是能辦到。你的地址,本德里克斯先生,還有電話號碼?」
「電話不是私人專用的,我的女房東有個分機。」
「我手下所有的人都會把事情考慮得很周到。你想每周要一次結果報告呢,還是寧願只要結案報告?」
「每周一次。案子或許永遠也結不了,調查也可能一無所獲。」
「難道你經常去看病,卻沒被檢查出有任何病症?你知道,本德里克斯先生,一個男人覺得需要我們的服務,這個事實幾乎總是意味著會有一些值得報告的情況存在。」
我想,同薩維奇先生打交道算是幸運的。有人推薦他,說他不像通常幹這行的人那麼讓人討厭,但我卻覺得他那種自信的神氣頗為可憎。仔細想一想,調查無辜的人,這並非什麼可敬的行當——戀愛的人不幾乎總是無辜的嗎?他們沒有犯罪,他們心裡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並沒做什麼不對的事情。「除了我,根本沒別的人受傷」,這句老話隨時隨地掛在他們嘴邊,而愛情自然會原諒一切——他們這麼相信,而我自己在戀愛的日子裡也曾這麼相信。
說到收費時,薩維奇先生公道得讓人意外:每天三幾尼,外加日常用度——「當然,這要經過批准。」關於日常用度,他向我解釋說:「你知道的,幾杯咖啡而已,有時候我們的人得請人喝上一杯。」我稍稍開了個玩笑,說喝威士忌我可不批准,但薩維奇先生並沒領會我的幽默。「我知道有那麼一個案例,」他對我說,「辦案人在適當的時候請人喝了杯雙份的威士忌,結果省掉了一個月的調查工夫——那是我的委託人花錢買到過的最便宜的威士忌。」他解釋說,有的委託人要求每天報賬。我告訴他,每周給我報一次賬就行。
整個事情辦得很快:在我從他的事務所出來走到維戈大街上之前,他幾乎已經讓我相信:這種會晤是所有人或遲或早都要經歷的。
3
「還有什麼你可以告訴我的相關情況嗎?」我記得薩維奇先生這麼問過——偵探們一定和小說家一樣,覺得在找出正確的線索以前,搜集各種瑣細的材料十分重要。但是找出正確的線索——讓真正的對象顯露出來——這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情啊。外部世界的巨大壓力好似peineforteetdure【14】一樣壓在我們身上。既然現在我開始寫自己的故事,那麼我所面對的就仍然是同樣一個問題,只是它變得更加嚴重了一些而已——因為既然我不必杜撰,那麼擺在我面前的事實就遠比擺在偵探們面前的事實要多。每天的報紙、每天的飯食、軋軋作響開往巴特西【15】的汽車、從泰晤士河飛過來尋找麵包的鷗鳥,一九三九年初夏的陽光在公園裡閃耀,孩子們在那裡駕駛帆船,那是戰前年代裡那幾個明媚的、註定要遭災的夏天當中的一個。我怎麼才能從這些沉悶的場景中再現自己的人物呢?我不知道:如果自己想得夠久的話,是否就能在亨利安排的聚會上看出誰是薩拉未來的情人。我們是在那次聚會上初次相識的。由於當時西班牙正在打仗,我們喝的是劣質的南非雪利酒。我想自己之所以會注意到薩拉,是因為她很快樂:那幾年裡,在即將到來的風暴的威壓下,快樂的感覺已經奄奄一息很久了。人們會在喝醉酒的人身上、在孩子們身上發覺快樂,但很少會再在別的什麼地方看到它。我立刻就喜歡上了薩拉,因為她說了一句曾經讀過我的書的話,後來就沒再提起這個話題——我馬上覺得自己是在被當作一個人,而不是一個作家來看待。我並沒有任何要愛上她的念頭。首先,她很美麗,而美麗的女人,尤其是美麗同時又很聰明的女人,會在我心裡激起一種深深的自卑感。我不知道心理學家們是否用過「科菲圖阿情結【16】」這個名詞,反正我一直覺得,在沒有某種心理或生理優越感的情況下,自己很難產生性慾。頭次見到她的那回,我所注意到的一切,就是她的美麗、她的快樂,以及她用雙手觸碰別人、似乎很愛他們的樣子。除了開始時她說過的那句話以外,我只記得她對我說過的一句話:「你不喜歡的人好像很多。」她之所以那麼說,也許是因為我一直在伶牙俐齒但不太客氣地議論自己同行的緣故,我記不清了。
那是個怎樣的夏天啊。我不打算去追憶準確的月份,因為要讓思緒回到那裡,我得忍受萬般痛苦才行。但我記得在喝下太多的劣質雪利酒之後,我和亨利離開悶熱的、擠滿了人的屋子,走到了公共草坪上。草坪那頭,太陽正在落下,草坪上籠罩著一層落日灑下的慘澹餘暉。遠處的房屋都是維多利亞時代版畫中描繪的那一種:小巧、精緻、寧靜,只有很遠處的地方有一個孩子在哭。那座十八世紀的教堂像個玩具似的豎立在一塊孤零零的草地上——在連綿不斷的乾爽日子裡,那隻玩具夜裡可以放在外面。那是個你會向不認識的人吐露心扉的時刻。
亨利說:「我們大家可以多麼地快樂啊。」
「可不是嗎。」
他離開了自己圈子裡的那伙人,眼裡噙著淚水,站在公共草坪上——我十分喜歡當時他那個樣子。我說:「你們的房子很可愛。」
「是我太太找到的。」
我一個星期以前才剛認識他。那是在另外一次聚會上——那段日子裡他在養老金部工作,我因為收集素材的緣故硬同他拉上了關係。兩天以後請柬來了。後來我知道,請柬是薩拉要他寄的。「你們結婚很久了嗎?」我問他。
「十年了。」
「我覺得你太太很迷人。」
「她是我的好幫手。」他說。可憐的亨利。可我為什麼要說「可憐的亨利」呢?握有儒雅、謙恭和信心這一手決勝牌的,難道最終不正是他嗎?
「我得回去了,」他說,「我不能把什麼事都推給她,本德里克斯。」他按住我的胳膊,就好像我們已經認識了一年似的。這個動作他是不是從薩拉那裡學來的呢?結了婚的人會彼此變得相像。我們並肩往回走,在推開過道的門時,我從放在角落的鏡子裡看到兩個人像是剛剛接過吻似的分開了——其中一人就是薩拉。我瞧了瞧亨利。
我想他要麼是沒看見,要麼是不在乎,要麼就是有點別的什麼。他一定是個不幸福的人。
那個場面薩維奇先生會覺得有關係嗎?後來我知道,親吻薩拉的並不是她的情人,而是亨利在養老金部的一個同事。那個同事的妻子一周前同一個有本事的水手跑了。那天薩拉還是頭一次碰到他。就我已被斷然排除在外的那種場景而言,他似乎不太可能還身在其中。愛情耗儘自己用不了那麼長時間。
我本不想提起這些往事,因為寫到一九三九年的時候,我感覺到舊日裡所有的憤憤不平又都回來了。恨似乎與愛一樣,都作用於我們體內同樣的腺體:就連它們產生的行動都是一樣的。如果沒有人教會我們應該如何解釋耶穌受難的故事,那麼單從猶大和彼得的行動來看,我們能說得清愛基督的究竟是嫉妒的猶大還是怯懦的彼得嗎?
4
從薩維奇先生的事務所回到家後,女房東告我說邁爾斯太太來過電話。我聽後一陣欣喜,就像以往聽到前門關上,過道里傳來她的腳步聲時一樣。我有一種急切的希望,希望幾天前她看到我以後,心裡會喚起某種我可以加以利用的東西——這當然不會是愛情,但會是一種情感、一段回憶。此時我仿佛覺得,只要能再占有她一次——不管怎樣匆忙、馬虎、不盡興——我就會重新平靜下來:我會把她從心裡洗刷出去,隨後我就離開她,而不是她離開我。
在十八個月的沉默之後,又撥起「麥考萊7753」這個號碼,此事有點怪;更叫人覺得奇怪的是,由於無法肯定最後一位數字是什麼,我不得不在通訊錄上查找這個號碼。我坐在那兒邊聽電話鈴響邊想:不知亨利是否已從部里回來,要是他接電話的話,我該說些什麼。隨後我意識到:說真話再也沒有什麼不對的了,謊言已經拋棄了我。我覺得很孤獨,就好像謊言一直是我唯一的朋友似的。
耳畔響起一位訓練有素的女傭重複電話號碼的聲音。我問:「邁爾斯太太在家嗎?」
「邁爾斯太太?」
「你不是麥考萊7753嗎?」
「我是的。」
「我找邁爾斯太太。」
「你打錯電話了。」對方把電話掛了。我從沒想到:小事情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
我在電話號碼簿上查找邁爾斯,上面還是那個老號碼:號碼簿已經過期一年多了。我正欲打電話問查號台時,電話鈴又響了。打電話來的正是薩拉本人。她有點局促不安地問道:「是你嗎?」她從來沒用名字稱呼過我,由於沒對我用以往用過的那些親熱稱呼,此刻她的聲音聽上去有點不自在。我說:「我是本德里克斯。」
「我是薩拉,你沒聽到我給你留的口信嗎?」
「噢,我正要給你打電話,只是我得把一篇文章給寫完。順便說一下,我想我這兒現在沒你的電話號碼。我估計電話號碼簿里有吧?」
「不,還沒有呢。我們換了號碼,是麥考萊6204。我想問你件事。」
「嗯,什麼事?」
「沒什麼了不得的大事。我想同你吃午飯,就這事兒。」
「當然可以,我很樂意。什麼時間?」
「明天行嗎?」
「不,明天不行。你瞧,我就是得把這篇文章……」
「星期三呢?」
「星期四行不行?」
「好吧。」她說。我幾乎可以想像到「好吧」這兩個字里所包含的失望——我們的自尊心就是這樣欺騙我們的。
「那麼一點鐘我在皇家咖啡館裡等你。」
「你真是太好了。」她說。從她的聲音里,我聽得出她說的是真心話。「星期四見。」
我手握聽筒坐在那兒,像審視一個人們不想認識的傻瓜和醜八怪似的審視著仇恨。我又撥通了她的號碼,而且一定是趕在她離開電話機前截住了她。我對她說:「薩拉,明天可以。我剛才忘了點事兒。老時間、老地點見。」我坐在那裡,手指搭在沉默下來的電話機上,心有所期,暗暗想道:我記得呢,這就是希望的感覺。
5
我把報紙平攤在餐桌上,反覆閱讀著同一版,因為我不想看著門口。門外不斷有人進來,但我不想成為那些腦袋一會兒抬起一會兒低下、顯示出是在傻乎乎地等待著什麼的人當中的一個。我們大家到底有些什麼好期待的,竟然能夠聽憑自己的心裡充滿失望?晚報上登載著尋常的謀殺案新聞,以及關於議會爭論糖果配給數量的報道。她已經遲到五分鐘了。倒霉的是,她進來的當兒正好看見我在看錶。我聽見她的聲音說:「真抱歉,我坐公共汽車來的,路上很堵。」
我說:「坐地鐵要快一點。」
「我知道,不過我並不想快。」
她經常這樣實話實說,讓我下不來台。在我們相愛的日子裡,我老是試圖讓她說得比實話多出一點——說我們的戀情永遠不會結束,說有一天我們會結婚。我不會信她的,但我會喜歡從她嘴裡聽到這些話,這也許只是為了能夠得到一份自己可以做主的滿足吧。不過她卻從不肯玩這種孩子們過家家的遊戲,而是在說過了讓我下不來台的話之後,突然讓人預料不到地說出一句如此可愛和大度的話,使得我的矜持態度頓時土崩瓦解……我記得有一回,正當我為她平靜地表示「有一天,我們的關係會結束」感到難過時,就聽到她說:「以前我從沒像愛你一樣地愛過一個男人,以後也再不會了。」聽到這句話以後,我又感到難以置信的幸福。唉,我想,她自己不知道,其實她也一樣在玩著過家家的遊戲。
她挨著我坐下,要服務員給她來一杯拉格啤酒。「我已經在魯爾斯訂了座。」我說。
「我們不能就在這裡嗎?」
「那是我們以前常去的地方。」
「是的。」
我們兩人的神態看上去可能有點緊張,因為我發現我們引起了坐在不遠處沙發上的一個矮個子男人的注意。我試圖用兩眼逼視他,好讓他不敢再看我。那人留著長長的唇須,長著一對淡黃褐色的眼睛。他趕緊把目光移開了。他的胳膊肘碰到了啤酒杯,啤酒杯打著轉兒滾到了地上,這讓他極為狼狽。這時我的心裡感到有點歉疚,因為那男人可能是以前在照片上看見過我:他甚至可能是我那些為數不多的讀者當中的一個。他身邊坐著一個小男孩,當著兒子的面讓父親出醜太殘酷了。服務員趕了過來。在他父親無甚必要地拚命道歉時,男孩子的面孔漲得通紅。
我對薩拉說:「當然,你得在自己喜歡的地方吃午飯。」
「你瞧,後來我就再也沒上那兒去過。」
「唔,你從沒把它當作自己的餐館,對嗎?」
「你常上那兒去嗎?」
「我去那兒很方便,一星期兩三次吧。」
她一下子站起身來,說:「那我們走吧。」但說完以後便突然大咳起來。對於她那瘦小的身軀來說,這陣咳嗽顯得過於劇烈:她的額頭上滲出了汗珠。
「咳得很厲害啊。」
「噢,沒關係,真對不起。」
「打車嗎?」
「我還是寧願走路。」
沿著仕女巷左邊的馬路往北走,會看到一個前面馬路上鋪著陰溝蓋的門道。我們默默無語地走過門道。第一次同她一起吃飯時,我問她亨利的生活習慣,而她對我的興趣產生了好感。飯後去地鐵站的路上,我在那個門道上笨手笨腳地吻了她。我不知道自己為何那麼做,或許只因為當時腦海里浮現出鏡子裡看到的那一幕的緣故吧,因為我並沒打算要同她做愛——就連再去看望她的打算都沒有。她太美了,在我心裡激不起可以親近的念頭。
落座後,一個早就認識的服務員過來向我打招呼:「您好久不來了,先生。」我聽後真希望自己剛才沒對薩拉說那句假話。
「噢,」我說,「我現在在樓上吃午飯了。」
「您,太太,也是好久……」
「差不多有兩年了。」薩拉用那種有時候讓我感到惱恨的精確性回答道。
「不過我還記得,您喜歡叫一份大杯的拉格啤酒。」
「你記性真好,阿爾弗雷德。」看到薩拉還記得自己的名字,服務員開心地笑了。薩拉總有同服務員們搞好關係的訣竅。
端上來的飯菜打斷了我們乏味的閒聊。一直到吃完飯以後,她才透露出一點來意。「我想要你同我一塊兒吃午飯,」她說,「我想問問你亨利的事情。」
「亨利?」我重複道,儘量克制著,不讓聲音里流露出失望的語氣。
「我為他感到擔憂。那天晚上你覺得他怎麼樣?是不是有點反常?」
「我沒注意到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啊。」我說。
「我想問問你——哦,我知道你很忙——你能不能有時候來看看他。我想他很孤獨。」
「同你在一起?」
「你知道,他從來沒有真正注意過我,多少年來都是這樣。」
「或許他已經開始注意到你什麼時候不在了。」
「我並不常出去,」她說,「現在。」一陣咳嗽襲來,來得正是時候,使她可以不用再說下去。儘管迴避事實並不是她的習慣,但咳嗽過去後,她已經想出了新話題。「你在寫新書嗎?」她問道,口氣就像是在與不認識的人——人們在雞尾酒會上碰到的那種不認識的人——說話一樣。就連第一次見面我們一起喝著南非雪利酒的時候,她也沒問過這樣的話。
「當然。」
「你的上一本書我不太喜歡。」
「那段日子裡寫東西就是一種掙扎——心思平靜下來……」其實我還不如說「心思紛亂起來」。
「有時候,我害怕你又會鑽到過去的想法裡面出不來——我指我討厭的那種想法。有的男人會這樣。」
「寫一本書得花上我一年時間,如果為了報復而寫書,那可是太辛苦了。」
「如果你知道自己要去報復的東西有多麼微不足道的話……」
「當然了,我是在開玩笑。我們在一起有過好時光。我們是成年人了,知道它總有一天會結束。你瞧,現在我們可以像朋友一樣地見面,在一起談論亨利了。」
我付了賬,和她一同走出餐館。沿街向前二十碼,就是那個前面鋪著陰溝蓋的門道。我在人行道上停住腳步,說:「我想你是去斯特蘭大街吧?」
「不,去萊斯特廣場。」
「我去斯特蘭大街。」
她站在門道那兒,街上空蕩蕩的。「我就在這裡同你說再見吧,見到你真高興。」
「好吧。」
「有空隨時給我打電話。」
我走近她身邊——我能感覺到腳下的陰溝蓋。「薩拉。」我說。她一下子掉開了頭,仿佛在觀望有沒有人過來,是不是有時間似的……可是待轉過頭來後,她又爆發出一陣劇烈的咳嗽。她弓著腰站在門道上,咳了一陣又一陣,連眼睛都咳紅了。她身上穿著皮大衣,看上去就像是一隻被人堵住了去路的小動物。
「對不起。」
「得去看一下了。」我像自己被剝奪了什麼東西似的恨恨地說。
「只不過是咳嗽罷了。」她伸出一隻手說,「再見——莫里斯。」這名字聽上去活像是句侮辱。我說了聲「再見」,沒握她的手便頭也不回地匆匆走開了,裝出一副忙得不得了、巴不得趕快離開的樣子。當聽到身後又響起咳嗽聲時,我真希望能有本事哼出首喜氣洋洋、帶點冒險味道的小曲來,只可惜自己身上沒有音樂細胞。
6
人年輕的時候會養成工作的習慣,並且自信這些習慣會保持一輩子,並經得起任何災難的打擊。二十幾年來,我始終堅持每星期寫作五天,每天平均寫大約五百個字。我可以在一年裡寫出一部長篇小說,這裡面還留出了用來修改和校對的時間。我總是十分有條不紊地工作;一旦完成了定額,哪怕剛剛寫到某個場景的一半,我也會停下筆來。上午工作時,我會時不時數一數已經寫好的字數,並且在稿紙上每兩百個字做一個分隔記號。任何一家印刷廠都用不著根據排好的版面來仔細推算我作品的字數,因為我送交的打字稿首頁上已經標好了字數——83,764字。年輕的時候,就連談戀愛也改變不了我的工作日程。戀愛得在午飯後開始,晚上上床——只要是睡在自己的床上——無論多麼晚,我也要把上午寫的東西讀一遍,睡覺時還想著它。就連戰爭都沒影響到我。因為一條腿跛了,我沒被徵召入伍,而是參加了民防隊。我從不要求值一般沒什麼事情的早班,這讓同隊隊員們十分高興,結果我得了個工作熱心的虛名。其實我真正熱心的只是我的書桌、我的稿紙以及那些按照定額井井有條地從我筆下緩緩流出的文字。要推翻我加諸自己的戒律,得靠薩拉才行。從戰爭開始第一天裡的空襲,到一九四四年的V-1型飛彈【17】襲擊,這段時間裡的轟炸始終保持著晚上才來的習慣,這讓我感到很方便。不過我往往只能在上午見到薩拉,因為下午的時候她總不大躲得開自己那些朋友,她們採購完了東西,總想在傍晚的空襲警報拉響前找個伴兒聊聊天。有時候,她會在兩次排隊買東西之間的當兒過來,於是我們便在買蔬菜和買肉的間歇里做愛。
不過,即便是在那樣的情況下,收束心思重新開始工作也並不太難做到。人只要快樂,就經受得了任何紀律的約束:破壞工作習慣的是不快樂。待我意識到我們是多麼頻繁地爭吵,我又是多麼頻繁地帶著神經質的怒氣找她碴兒的時候,我便開始明白,我們的愛情註定要完了:愛情已經變成了一樁有開始也有結束的風流韻事。我說得出它開始的那個時刻,後來,終於有那麼一天,我知道自己也說得出那最後的時刻。她離開屋子以後,我無法安下心來工作:我會把我們對彼此說過的話在心裡重溫一遍,我會煽起自己心裡的怒火或者悔恨。那段時間裡,我始終很清楚的一點就是:自己正在加緊步伐把對方拖垮。自己正在一點、一點地把我唯一珍愛的東西推出自己的生活。只要能自欺欺人地相信愛情會維持下去,我就感到很快樂——我甚至認為我這個人很好相處,所以愛情才得以維繫下來。不過如果愛情註定要毀滅的話,我倒很想讓它快快毀滅,就好像我們的愛情是一隻落入陷阱、身上流血快要死去的小動物一樣:我得閉上眼睛,扭斷它的脖子才行。
那一整段時間裡我都無法工作。正如前面提到過的那樣,小說家寫作過程中有那麼多的工作都是在無意識里進行的:在無意識的深處,當第一個字還未落紙時,最後一個字便已經寫完了。故事的細節就在我們的記憶里,我們不必去杜撰。戰爭並沒有攪亂那些深海洞穴里的東西,但是現在對我來說,有一件事情卻比戰爭更重要,也比我的小說更重要——那就是愛情的終結。它就像一個故事一樣,正在見出分曉。我說的話讓她傷心落淚,那些似乎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涌到我嘴邊的尖刻話語,是在那些水下洞穴里給磨尖的。我的小說在掉隊,而我的愛情卻像倏然而逝的靈感一樣迅速走向終結。
她不喜歡我寫的前一本書,這倒並不令我感到奇怪。那本書的寫作自始至終都違反我的本意,同時也未得到外來力量的幫助。之所以要寫它,只不過是因為人總得活下去,並無什麼別的原因。評論家說它是一部匠人之作:我身上殘存的那點曾經是激情的東西悉數都在其中了。我想也許寫下一部小說時,激情會重新再來;記憶里浮現出自己從未明確意識到的東西時,我們所感受到的那種激動會再次甦醒。然而和薩拉在魯爾斯共進午餐後的一個星期里,我卻什麼工作也做不了。瞧,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我,我,就仿佛這是我的故事,而不是薩拉、亨利,當然,還有那第三者的故事似的。我恨那個第三者,儘管我還不知道他是誰,甚至於都不相信他真的存在。
我試著早上寫作,但沒能成功;午飯時我酒喝得太多,結果下午也浪費了。天黑以後,我關了燈站在窗口。隔著幽暗平坦的公共草坪,能看見草坪北側那些亮著燈的窗戶。天很冷,只有緊挨著煤氣取暖爐才覺得暖和,但又有點烤得慌。南邊的路燈後面飄過來一些雪花,用它們粗大潮濕的手指觸碰著窗玻璃。我沒聽到有人按門鈴。女房東敲開門對我說:「有位帕基斯先生要見您。」她用「有位」這個詞表明了來客的社會地位。我從沒聽說過這個名字,但還是讓女房東帶他進來。
我依稀覺得以前在哪兒見到過這對溫和的、帶著歉意的眼睛,還有這撇樣式過時、因為外面天氣的緣故而帶著水汽的長長的小鬍子。我剛把檯燈打開,他便朝著燈光走過來,兩隻近視眼費力地張望著。我站在暗處,他看不清我。他問:「您是本德里克斯先生嗎?」
「是的。」
他說:「我的名字叫帕基斯。」口氣儼然像是那名字對我有什麼意義似的。說完他又補充了一句,「是薩維奇先生的人,先生。」
「哦,對對。坐吧,抽支煙。」
「噢,不了,先生,」他說,「上班時不抽——當然啦,除非是為了打掩護。」
「不過現在你不在上班吧?」
「從某種意義上說是這樣,先生。剛剛有人接替我半小時,使我能來向您匯報,先生。薩維奇先生說到過您喜歡的報告方式,每周一次——連同日常開支。」
「有東西要報告嗎?」我說不清楚自己的感覺是失望還是興奮。
「並非是一張一無所有的白紙,先生。」他頗為得意地答道,同時從衣袋裡掏出一大疊紙張和信封,在裡面尋找著他要的材料。
「請坐下來吧,你讓我感到不自在了。」
「遵命,先生。」坐下後,他可以稍稍就近地看到我,「我以前沒在什麼地方見到過您嗎,先生?」
我已經從信封里抽出了第一張紙:那是日常開支的賬單,上面一筆一畫寫得很整齊,像是小學生的筆跡。我說:「你的字寫得很清楚。」
「那是我兒子寫的。我正在訓練他幹這一行。」說完他又趕緊補充道,「我不為他記任何開支,先生,除非是在我讓他負責事兒的時候,就像這會兒。」
「他現在在負責,是嗎?」
「只是在我作匯報的時候。先生。」
「他多大了?」
「十二歲多了。」他說話的口氣就仿佛自己的孩子是一具鬧鐘,「小傢伙能派用場,除了偶爾給他買本連環漫畫啊什麼的,用不著什麼花費。沒人會注意他,男孩子天生喜歡在外面溜達。」
「這工作讓孩子來做似乎有點奇怪。」
「這個——先生,是這樣,他並不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如果需要闖人家臥室的話,我是不會帶他去的。」
我開始讀賬單:
1月18日晚報兩份2便士
地鐵返程票1先令8便士
咖啡,岡特斯店裡2先令
我讀的時候,他仔細地看著我。「喝咖啡的地方比我通常樂意去的地方價錢要貴,」他說,「不過為了不引起注意,這是我能要到的最便宜的東西了。」
1月19日地鐵車票2先令4便士
瓶裝啤酒3先令
雞尾酒2先令6便士
一品脫【18】裝苦啤酒1先令6便士
他再次打斷我說:「啤酒的賬有點抱歉,先生,因為我不小心打翻了一隻酒杯。但那是因為有事要報告,我有點著急。您知道,先生,有時候一連好幾個星期都很叫人失望,可這回第二天就……」
我當然記得他,還有他那局促不安的男孩。我看到一月十九日欄下(一月十八日欄下一眼就能看出只記了點無關緊要的事情)記著:「當事人乘公共汽車去皮卡迪利廣場。她似乎有點激動不安。她沿著艾爾街向北,走到家咖啡館,一位先生正在那兒等她。我和兒子……」
他依舊不肯讓我自己好好看完。「您會注意到,先生,這些內容是用不同的筆跡寫的。我從來不讓兒子寫報告,怕裡面萬一會涉及什麼男女關係方面的事情。」
「你很愛護他。」我說。
「我和兒子坐在靠近他們的一張沙發上。」我繼續往下讀,「當事人同那位先生顯然十分親密,相互間不拘禮節,很是親切。而且我想他們一度曾在桌子下面拉過手。這一點我不能肯定,但是當時當事人的左手看不見,而那位先生的右手也看不見。在一般情況下,這都表明有著那種性質的緊密接觸。在一陣短促而親密的交談之後,他們步行到了一家被顧客們稱為『魯爾斯』的僻靜餐館。他們選了沙發座而不是餐桌坐下,點了兩塊豬排。」
「豬排很重要嗎?」
「豬排可以成為辨認他們身份的標誌,先生,如果他們頻繁享用它的話。」
「那麼你沒有辨認出那個男人的身份囉。」
「您往下看就會知道的,先生。」
「在觀察他們點豬排的過程中,我在吧檯上喝了杯雞尾酒,不過沒辦法從哪位服務員或者吧檯後面的女士嘴裡打聽出那位先生的身份。雖然我提問時用的是含糊其詞、隨隨便便的口氣,但顯然還是引起了他們的好奇心,我覺得自己最好離開。不過我同輕歌劇劇院後門的門房拉上了關係,通過他可以監視那家餐館。」
我問:「你是怎麼拉上關係的?」
「在『貝德福啤酒沫』酒館的吧檯上,先生。當時,我看到兩位當事人正在忙著點豬排,不會有什麼事情的。過後我又陪那個門房回到劇場。劇場的門……」
「那地方我知道。」
「我已儘量把報告壓縮到只包括絕對必要的東西。」
「非常正確。」
報告下面寫道:「吃完午飯後,兩位當事人沿著仕女巷一道北行,在一家食品雜貨店門口分了手。我有一種印象,覺得他們正為某種強烈的感情所困擾。我想他們或許會就此永遠分手。就此項調查而言,這倒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如果我可以這麼說的話。」
他又一次急不可耐地打斷了我的閱讀。「您能原諒此處的個人色彩吧?」
「當然。」
「雖然是幹這一行的,先生,有時候我們還是會發現自己動感情,我喜歡那位女士——也就是當事人。」
「在跟蹤那位先生還是跟蹤當事人這點上我有些猶豫,不過最後還是斷定:給我的指示里是不會包括對前一種做法的許可的。所以我跟蹤了後者。她朝查令十字街方向走了一小段,外表看上去激動不安。隨後她拐進了國家肖像美術館,但在裡面只待了幾分鐘……」
「還有什麼重要情況嗎?」
「沒有了,先生。我想她其實只是要找個地方坐坐,因為她接著走進了一座教堂。」
「教堂?」
「一座天主教堂,先生,在仕女巷裡。您准能在那兒找到它。不過她不是去祈禱,先生,只是為了坐坐。」
「你連這個都知道?」
「我自然也跟著她走了進去。我跪在她身後幾排遠的地方,裝作在虔誠地禮拜。我可以向您保證,先生,她沒有祈禱。她不是天主教徒,對嗎,先生?」
「對。」
「她只是想在光線幽暗的地方坐一坐,先生,好讓心情平靜下來。」
「或許她是要見什麼人?」
「不,先生。她只待了三分鐘,也沒同任何人說話。您要是問我的話,我該說她想痛哭一場。」
「有可能。不過握手的事情你弄錯了,帕基斯先生。」
「握手的事情,先生?」
我挪動了一下位置,好讓燈光把我的臉照全。
「我倆的手連碰都沒碰一下。」
我的玩笑既然開成功了,便開始覺得很對不住他——我為自己驚嚇一個原本膽子就小的人、讓他更加惶恐不安的行為感到慚愧。他微微張開嘴望著我,樣子就像是剛剛意外地被人猛擊了一下,此刻正呆若木雞地等待著挨第二下似的。我說:「我想這種疏漏是常有的事,帕基斯先生。薩維奇先生本該介紹我們兩人相互認識一下的。」
「噢,不,先生,」他難過地說,「這該怪我。」說完他便低了頭坐著,兩眼直盯著自己放在膝蓋上的帽子。「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試圖安慰他,「從局外人的角度看,這事其實挺滑稽。」
「可我是身在其中啊,先生。」他捻動著帽子,用同屋外的草坪一樣沉悶單調的聲音繼續說道,「我在乎的倒不是薩維奇先生,在我們這個行當里,他算是個寬宏大量的人——我在乎的是我兒子,先生。他開始時可是覺得我很了不起的。」他十分難過,但還是強忍著,臉上擠出一絲帶有懊悔和驚慌的微笑,「您知道他們平常看些什麼書,先生,都是些尼克·卡特【19】之類的東西。」
「幹嗎要讓他知道這件事情呢?」
「對孩子你得說實話,先生,他肯定會問的。他會想知道我是怎麼跟蹤人的——眼下他學的就是這個:跟蹤。」
「你就告訴他說,你已經弄清了那個男人的身份——僅此而已,但你對他並不感興趣,這樣不行嗎?」
「謝謝您的建議,先生,不過這事您得全面地考慮。並不是說我對自己的孩子都不願意這麼做,只是萬一在調查過程中他碰上了您,那他會怎麼想呢?」
「未必會出現這種情況。」
「但這樣的事很有可能發生,先生。」
「那這次你為何不把他留在家裡呢?」
「那樣只會讓事情更糟,先生。他沒媽,眼下學校又在放假,而我的一貫做法是在假期里教育他——薩維奇先生完全同意我這麼做。不,這回我是出了洋相,我得正視這點。但願他不這麼認真就好了,先生。不過我出錯時他確實是會不好受的。有一天,普倫蒂斯先生——他是薩維奇先生的助手,是個很嚴厲的人——說:『你又出了個錯,帕基斯。』這話讓孩子聽到了,第一次讓他知道了我會出錯這件事。」他帶著十分堅決的神情(我們有什麼資格去估量別人的勇氣呢?)站起身來說,「我老跟您說自己的問題,耽誤您時間了,先生。」
「我很樂意聽,帕基斯先生。」我不帶嘲諷口氣地說,「別擔心,你的孩子一定會效仿你的。」
「他腦袋瓜像他媽,先生。」他悲哀地說,「我得趕緊走了。外面很冷,不過我離開前給他找了個擋風躲雨的好地方。可他熱情太高,我不相信他會老老實實待在那兒不讓雨淋著。您要是批准這些開支的話,能不能先在上面簽個字,先生?」
我隔窗望著他身披領子翻上去的雨衣,頭戴帽檐耷拉下來的帽子的背影。雪下大了,他走到第三盞路燈那兒時,身形已經變得像是一個露出裡面泥胎顏色的小雪人。我突然驚奇地意識到:有這麼十分鐘光景,我沒去想薩拉或者自己的嫉妒;我變得差不多像是一個人一樣,能夠去想另外一個人的苦惱了。
7
嫉妒只和欲望並存(或者說我一向認為嫉妒與欲望並存)。《舊約全書》的作者們喜用「嫉妒的神【20】」之類的字眼,或許這是他們用以表達自己對天主愛人這一點信念的一種拐彎抹角、不甚確切的方式。不過我猜想,人的欲望各種各樣。我現在的欲望近於恨甚乎近於愛。根據薩拉一度對我說過的話,我有理由相信:亨利早就不再對她有身體上的欲望了。但是我想在那段日子裡,他也同我一樣地心懷妒意。他的欲望只不過是要有人陪伴,但那時候他第一次感覺到了自己已被排除在薩拉信賴的對象之外。他憂心忡忡、沮喪失望——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或者將要發生什麼事情。他生活在一種可怕的不安全感之中。在這一點上,他的處境比我要糟。我有那種因為一無所有所以才擁有的安全感。我能夠擁有的並不比我已經失去的更多,而他依然還擁有她在餐桌上的存在、她的腳上下樓梯的聲音、她的開門和關門,還有她在他臉頰上的親吻——除了這些以外,我不相信他還擁有多少別的東西。然而,對於一個飢餓的人來說,這些東西就已經多得讓人消受不了了。使事情顯得更為糟糕的或許是:他曾經享有我本人從未有過的那種安全感。帕基斯先生穿過公共草坪回去的時候,甚至連薩拉同我一度是情人這點都不知道。在寫下「情人」這個字眼時,我的思緒不由自主、抑制不住地又回到了痛苦開始的那一刻。
在仕女巷那次笨手笨腳的接吻之後,過了整整一周我才再給薩拉打電話。那回吃飯時,她提到亨利不喜歡看電影,所以她也很少去。華納影院這會兒正上演一部根據我的小說改編的電影,所以部分是為了「炫耀」,部分是因為感到為禮貌起見,那次接吻總該有某種下文,部分也是因為自己對一個公務員的婚姻生活仍然抱有興趣,我請薩拉一塊兒去看那部電影。「我想用不著問亨利去不去了吧?」
「根本不用。」她說。
「過後他可以同我們一塊吃飯?」
「他帶回家來一大堆工作。自由黨的一個可憐蟲下星期要在議會裡提出一個有關失去丈夫的婦女們的問題。」所以那天晚上,可以說是那個自由黨人——我相信他是個威爾斯人,名叫劉易斯——為我們兩人鋪了床。
電影拍得不好,看到那些對我來說是如此真實的場面被歪七扭八地演繹成銀幕上的那些陳腐老套,我心裡時時感到不是滋味,真恨不得去同薩拉看的是些別的東西。開始時我對她說「你知道,這段不是我寫的」,但我不能老這麼說。她用手碰碰我表示諒解。從那會兒起,我們就一直像孩子和情人們那樣兩手無邪地交織在一起坐著。只有那麼幾分鐘的時間裡,影片突然出人預料地有了活氣。我忘記了銀幕上講的是我的故事,影片中的對話曾經是我說過的話,而且真的被出現在某家廉價餐館裡的一個小小場景打動了。在那場戲裡,情人點了牛排和洋蔥,他的女友吃洋蔥時猶豫了一下,因為她丈夫不喜歡洋蔥的味道。情人感到傷心和氣惱,因為他意識到了女友猶豫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想到了女友回到自己家中後那不可避免的擁抱。這場戲很成功:我想不藉助於任何表面的言辭或行動,而只通過一個平凡而簡單的細節來傳遞熱戀的感受,這個細節很奏效。有那麼幾秒鐘的時間裡,我感到很高興——這才叫寫作呢,世上任何其他的東西我都不感興趣。我想回家去把這幕場景再讀一遍;我想寫點新東西,我希望,我是多麼希望剛才沒請薩拉·邁爾斯出來吃飯啊。
後來我們重新回到魯爾斯餐館。人家給我們端來了牛排。她說:「電影裡確實有一個你寫到過的場景。」
「關於洋蔥那一幕嗎?」
「對。」
不遲也不早,就在此刻,一盤洋蔥端到了我們桌上。我問她(那天晚上我連想都沒想過要她):「亨利忌諱洋蔥嗎?」
「是的,他受不了。你喜歡洋蔥嗎?」
「喜歡。」
她幫我舀了點洋蔥,然後又給自己舀了一點。
因為一盤洋蔥而愛上一個人,這可能嗎?似乎不太可能,然而我可以發誓,我就是在那一刻墜入情網的。當然,那並不簡單地是因為洋蔥——而是因為突然產生的那種感覺:覺得她是一個作為個體而存在的女人,覺得她很坦率,這種坦率後來曾如此頻繁地讓我感到快樂和難過。我把手伸到檯布下邊,放在她膝蓋上。她也把手伸下來按住我的手。我說:「牛排不錯。」隨後便像聽一首詩似的聽到了她的應答:「這是我吃過的最好的牛排。」
沒有追求,也沒有引誘。我們把一半上好的牛排剩在了盤子裡,一瓶波爾圖乾紅葡萄酒也只喝了三分之二,便心裡懷著同樣的願望,離開了餐館,走到仕女巷裡。就在上次分手的地方,在那個前面有陰溝蓋的門道上,我們接了吻。我說:「我墜入情網了。」
「我也是。」
「我們不能回家。」
「不能。」
我們在查令十字車站旁攔住一輛出租車,我吩咐司機帶我們去阿巴克爾【21】林蔭道——那是出租車司機們自己給東河街起的名字,那條街上靠帕丁頓車站的一側一溜兒全是些起著時髦店名的旅館,像「里茨」「卡爾頓」什麼的。這些旅館的門總是開著,一天當中無論什麼時候你都可以在那裡租到一間房間,在裡面待上一兩個小時。一周前,我重新去那條街上看過。街的一半已經沒有了——旅館所在的那一側已被炸成了碎片。那晚我們做愛的地方只剩下了一片空氣,但它曾經是「布里斯托爾」旅館。大廳里養著一盆蕨類植物,一個蓄著青灰色頭髮的女主管把我們帶進旅館裡最好的房間:那是一間地道的愛德華國王時代風格的屋子,裡面有寬大的鍍金雙人床、紅色天鵝絨窗簾和大穿衣鏡(上阿巴克爾林蔭道來的人從不需要兩張單人床)。我對當時的一些瑣事記得很清楚:女主管問我們要不要在那裡過夜;短時逗留的房費是15先令;電錶只接受整先令的硬幣,而我倆誰也沒有整先令的硬幣。不過,除此以外的事情我就記不真切了——比如薩拉第一次看上去時的樣子,或者我們都做了些什麼,這些都記不清了,只記得我們兩人都很緊張,做愛做得很糟糕。但那沒有關係,我們已經開始了——這點才是重要的。那時候,在我們的前面有整整一個人生可以期盼。噢,對了,還有一件事情我始終記得,那就是在我們的房間(半小時後它成了「我們的房間」)的門口,當我再次吻她,並說自己很不樂意想到她要回到亨利身邊去的時候,她說:「別擔心,他在忙著那些失去丈夫的婦女們的事兒呢。」
「我甚至討厭想到他會吻你。」我說。
「他不會的,沒有什麼東西比洋蔥更讓他不喜歡的了。」
我送她回公共草坪那一頭的家。亨利書房的門下面露著燈光,我倆上了樓。在起居室里,我們難捨難分地相擁著。「他會上樓來的,」我說,「隨時都會。」
「我們能聽到他的動靜,」她說,同時又用讓人驚駭的冷靜態度補充了一句,「有節樓梯總會吱吱嘎嘎作響。」
我的外套還沒來得及脫掉。我們相互親吻著,而與此同時,樓梯上傳來了吱吱嘎嘎的響聲。我悲哀地注視著薩拉鎮定的面孔,這時候亨利進來了。她說:「我們正指望你上樓來給我們送點喝的呢。」
亨利說:「當然可以,你喝點什麼,本德里克斯?」我說:「不喝了,我有活兒要干。」
「我記得你說過夜裡從來不幹活的。」
「噢,這事不算,是篇書評。」
「書有趣嗎?」
「不太有趣。」
「我要是有你這種凡事拿得起、放得下的本事就好了。」
薩拉送我到門口,我們再次接了吻。那會兒我不喜歡的是亨利,而不是薩拉。當時的感覺仿佛是:所有過去的男人和所有未來的男人都把他們的影子投到了現在。「怎麼啦?」她問我。她總是能夠很快讀出一個吻後面的含義以及你腦袋裡的竊竊私語。
「沒什麼,」我說,「早上我給你打電話。」
「我給你打好些。」她對我說。謹慎,我心想,真是謹慎。她對如何處理這樣的關係是多麼在行啊,我又想起了總會吱吱嘎嘎作響的樓梯——她用的字眼是「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