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國際關係 · 緒論
和平安排
第一次世界大戰持續了四年零三個多月——從1914年7月28日奧匈帝國向塞爾維亞宣戰,到1918年11月11日協約國接受了德國的要求而簽訂停戰協定。停戰之後,協約國需要五年多的時間去完成全面的和平安排。1919年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同德國簽訂了凡爾賽條約(6月28日),同奧地利簽訂了聖日耳曼條約(9月10日),同保加利亞簽訂了納伊條約(11月27日),1920年同匈牙利簽訂了特里亞農條約(6月2日)。但是直到1923年7月23日,才在洛桑與土耳其簽訂了最後的和平條約;隨著該條約於1924年8月6日生效,和平最終得以在全世界正式重建。與此同時,1921-1922年冬天,與太平洋有利害關係的各國在華盛頓召開會議並締結了一系列條約,旨在將維持遠東的現狀建立在堅固的基礎之上。或許可以說,所有這些條約,以及由它們派生出來的許多較小的條約和協定,構成了戰後的和平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年代裡,幾乎每一件國際性的重大的政治事件,都是這些安排的直接或間接的產物;因此,我們的研究就有必要從簡潔概述這一和平安排的最重要的內容開始。
對歐洲的安排
具有某些特殊性質的凡爾賽條約,決定了其後的大部分歷史。
首先,借用一句由於德國的宣傳而家喻戶曉的話來說,那就是凡爾賽條約是一個「強制的和平」。它是由勝利者強加給被征服者的,而不是在他們之間經過平等的談判而達成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幾乎每一個使戰爭得以結束的條約都是一個強制的和平;因為戰敗國很難自願接受其戰敗的結果。5但是凡爾賽條約中的強制成分,比任何近代以來的和平條約中的強制成分都更為明顯。在凡爾賽的德國代表團被允許就戰勝國交給他們的條約草案提出一組書面意見。這些意見中的某些部分得到了考慮;然後戰勝國就把修改了的條約正文交給德國代表團,並威脅說,如果在五天之內不能簽訂條約,戰爭將重新開始。除了在兩個正式場合,即遞交條約草案和簽訂條約的場合之外,沒有一個德國代表團的成員與協約國的代表面對面地進行過談判。即使在上述兩個場合,也沒有遵守正常的社交禮節。在簽字儀式上,兩位德國的簽字者未被允許與協約國的代表一起坐在桌旁,相反,戰勝國以對待戰犯的方式將他們押送到被告席,再將他們押解出去。這些不必要的羞辱只能用這場戰爭遺留的強烈的痛苦之感仍未消失來解釋,然而無論是在德國還是在其他地區都產生了深遠的心理影響。這些羞辱在德國人的意識中強化了「強制的和平」的觀念,並有助於建立這種信念,這種信念在德國已經相當廣泛,在其他國家的主流媒體中也已被心照不宣地加以接受,即在這種形勢下從德國勒索而來的這個簽字畫押,在道義上對德國沒有約束力。
其次,凡爾賽條約與以往的任何和平條約都不相同,它聲稱建立在戰爭過程中宣布的大量普遍原則的基礎之上,這些原則中最有名的就是威爾遜總統的「十四點」,它在停戰協定簽署之前便為德國所正式接受並作為和平安排的基礎。多虧了威爾遜堅持這些原則,該條約才得以建立在真正的理想主義的基礎之上。它規定建立國際聯盟,其主要宗旨是確保維持和平;它建立國際勞工組織以規定勞工的狀況;還建立了對德國放棄的殖民地的政府委任統治制度。1919年以後,這些機構和制度便成為新的國際秩序的正常的和基本的組成部分了。然而,條約的制定者們企圖把理想主義和戰勝國的苛求混雜在一起所帶來的其他後果則是不太妙的。對於批評家們來說,把該條約的某些部分和「十四點」的正文加以比較從而懷疑它們,這並不困難。或許人們容易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否德國割讓給波蘭的那些領土僅僅包括「由無可爭辯的波蘭人口居住的」地區,是否對德國所有海外領土的剝奪是「對所有殖民地要求的一種自由的、不存偏見的和絕對公平的調整」;而且由於協約國曾經宣布以民族自決作為解決領土問題的指導原則,那麼,禁止德—奧合併就是站不住腳的。上述這些在原則和實際運作之間的矛盾與其他差異很容易給一些人以口實,他們想要論證凡爾賽條約是一個被玷污了的文件,而且想要論證協約國已經破壞了停戰協定的簽訂所依據的那些條件。
凡爾賽條約強加給德國的奴役性狀況,最終幾乎毫無例外地被協定、或隨著時間的流逝、或由於德國方面的毀約而得以廢除。它們當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懲罰,賠償,非軍事區,裁軍)將在以後 的各章中加以討論。這裡只需概述關於歐洲的領土規定。在西部,德國把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在歐本和馬爾梅迪割讓兩塊極小的領土給比利時,並放棄了它過去與盧森堡的關稅同盟。薩爾煤礦區由國際聯盟的一個委員會管理15年,期滿時其命運將由全民公決來決定。礦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法國作為對戰爭期間法國的煤礦區遭到破壞的補償。在南部,德國割讓了一窄條領土給新建的國家捷克斯洛伐克,並禁止與奧地利合併,除非得到國聯行政院的一致同意。在北部,過去的大公爵領地什勒斯維希的一部分(普魯士於1864年奪自丹麥),由全民公決來決定其歸屬。公民投票在1920年2月和3月舉行,其結果涇渭分明,令人滿意。在其北部地區,75%的票數同意歸屬丹麥,在其南部地區則以一種甚至是更大的多數擁護歸屬德國。
在東部,德國割讓給主要協約國和參戰各國的是默麥爾的港口及其鄰近地區,這一地區最後轉讓給了立陶宛。德國將波茲南省和西普魯士省的大部分地區割讓給波蘭,並帶有一條大約40英里寬的海濱地區——即所謂的「走廊」,它把東普魯士和德國的其他領土分隔開來。但澤 [1] 是一個德國人居住的城市,但又一直是波蘭的港口(它在「十四點」中已被許諾成為「一個自由的」和安全的出海口),成為一個與波蘭有條約關係的自由市,進入波蘭的關稅體系,並由波蘭指導其對外關係。另外,要在西普魯士的馬里沃德地區,東普魯士的阿倫施泰因地區,以及整個上西里西亞地區進行全民公決。馬里恩維爾德地區和阿倫施泰因地區的公民投票於1920年7月舉行,其結果是同意歸屬德國的占壓倒優勢,在每個地區都只有幾個村莊表明大多數人同意歸屬波蘭,於是這些村莊就被轉讓給了波蘭。在上西里西亞的公民投票被推遲到下一年,而且在雙方都激起了強烈的情感並爆發了嚴重的暴力衝突。上西里西亞與其他全民公決的地區不同,它蘊藏著豐富的煤、鐵資源並包括一個巨大的人口稠密的工業區。投票的結果證明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大約60%的投票者贊成歸屬德國,約40%同意歸屬波蘭。但是除了某些明確劃定的農村地區之外,計算出來的結果是拼湊起來的數字,這使做出決定極為困難。以英國和義大利的特派員為一方,以法國的特派員為另一方,提出了相去甚遠的看法。協約國最高委員會對這些看法未能取得一致意見,於是便依靠一個令人不愉快的指示而把整個問題提交給了國聯行政院。行政院在經過另一次危險的僵局之後,在法國特派員提出的界線和英國—義大利特派員提出的界線之間做出了一個近似公平的折中辦法。由於英—意的界線是一條精心計算的儘可能接近實際投票結果的界線,相反法國的界線則明顯地偏向波蘭的要求,因此根據嚴格公平的原則,行政院的決定也並非無懈可擊。德國以憤怒的情緒接受了這個決定,但是在國聯的早期年代中,這一決定增加了德國的輿論對國聯抱有的成見。凡爾賽條約的領土條款使德國在歐洲失去了2.5萬多平方英里的土地和大約700萬人口。
我們可以對歐洲的其他和平條約給以更簡潔的說明。
1918年11月奧匈帝國君主政體的崩潰留給德意志、奧地利一個孤立的和不均衡的殘餘地區。它的700萬居民中有200多萬集中在維也納。波希米亞,摩拉維亞和原奧地利西里西亞已經脫離奧地利而組成了捷克斯洛伐克的核心部分。斯洛維尼亞已聯合塞爾維亞和克羅埃西亞一起組成了南斯拉夫國家。義大利占領了的里亞斯特及其鄰近地區。聖日耳曼條約所做的就是把這些既成事實記錄在案。它只有兩項明顯與民族自決原則相牴觸的條款,一是重複凡爾賽條約的禁止奧地利與德國合併的禁令,另一個是把清一色講德語的南蒂羅爾割讓給了義大利,其目的是使義大利擁有布倫納山口這一戰略邊界。但是奧地利的經濟狀況已經慘到(數月以來維也納幾乎完全處於飢餓之中)幾乎對這個和平條約的政治侮辱麻木不仁的地步了。由於擔心與德國合併的運動會呈現出不可控制的規模,協約國並未打算認真實行該條約的非領土條款;而奧地利的賠款委員會則把自己變成了一個救濟組織。
古老的匈牙利王國(它的1700萬居民中至少有一半是匈牙利人)也已經按其種族分成了各個部分。特里亞農條約對斯洛伐克轉讓給捷克斯洛伐克,克羅埃西亞轉讓給南斯拉夫,以及特蘭西瓦尼亞轉讓給羅馬尼亞予以確認。就其主要方面來說,這些決定是公正的。但是,匈牙利的邊界比德國的東部邊界甚至更為明顯地證明了條約制定者們的某種渴望,即渴望在任何地方都儘可能地把他們的原則濫用得有利於協約國而不利於敵國。這種靈活性所積累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而且匈牙利的媒體已經充分利用了那些少數的不公正行為。
保加利亞的損失幾乎與匈牙利的損失一樣嚴重。而且這些損失中的大部分並非始於1919年的和平安排,而是始於1913年結束第二次巴爾幹戰爭的和平協定。在1912年的第一次巴爾幹戰爭中,保加利亞與塞爾維亞、希臘、羅馬尼亞聯合起來,將土耳其驅逐出了巴爾幹,並把它趕回到離君士坦丁堡大約50英里一線。但是勝利者為瓜分戰利品而發生爭吵。在第二次巴爾幹戰爭中,保加利亞同時受到它過去的三個盟國和土耳其的進攻,並在最後的條約中被迫割讓領土給所有這四個國家。1919年的納伊條約重新確認了保加利亞的損失。它把保加利亞同塞爾維亞和希臘的邊界做了進一步不利於保加利亞的修改,並原封不動地保留了1913年的明顯不公平的與羅馬尼亞的邊界。導致所有保加利亞人強烈不滿情緒的就是失去了馬其頓地區,這是因它參加第一次巴爾幹戰爭而許諾給它的報酬;我們在這裡涉及的領土問題在性質上不同於此前我們討論過的任何領土問題。在德國與波蘭之間,或者在匈牙利人和羅馬尼亞人之間確定合理而公平的邊界或許是困難的,但至少不用懷疑考慮到了所涉及的人口的種族性質。但是在馬其頓是否遵從這個首要之點是極有爭議的。馬其頓人是斯拉夫民族的一支,但是他們的民族意識已經相當淡漠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而且他們的方言已經逐漸地融入了塞爾維亞語或保加利亞語。總有一天他們能夠毫無差別地變成真正的塞爾維亞人或保加利亞人。為1919年所確認的1913年的解決辦法,把馬其頓的大部分給了塞爾維亞,其餘的大部分給了希臘。但是馬其頓人是不發達的民族,他們崇尚強盜行為。他們當中的忠誠於保加利亞的人逃到保加利亞並在那裡成立了一個馬其頓革命組織,並周期性地在南斯拉夫或希臘領土上發動襲擊,採取恐怖手段對付邊界兩邊的居民,因此使戰後保加利亞和其鄰國的關係嚴重惡化達10年以上。在這段歷史時期,與歐洲的其他任何地方相比,在馬其頓的生命和財產或許更沒有保證。
在納伊條約的其他條款中唯一需要提及的,是協約國同意「確保保加利亞到愛琴海的經濟出海口」這一條。保加利亞人認為這意味著給保加利亞一條像波蘭一樣的領土走廊。而協約國提出的建議是在希臘的一個港口為保加利亞建立一個自由區。但是保加利亞人寧願沒有麵包也不要半個麵包;結果便不曾做任何事情使這一有爭議的條約付諸實施。
最後需要提到的是那些新建的國家——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其他增加了大量領土的國家——南斯拉夫,羅馬尼亞和希臘,它們被要求與主要協約國和參戰各國簽訂條約,在這些條約里它們保證給予居住在其領土之上的「種族上的,宗教上的和語言上的少數民族」以政治權利,宗教信仰自由,受教育的權利,以及在法庭上和在同當局打交道時使用他們自己的語言的權利。同樣的條款也包括在與奧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亞和土耳其的和平條約之中。而德國則並未被要求同意對任何少數民族承擔義務。具有足夠諷刺意義的是,這幾乎是凡爾賽的和平締造者們唯一承認德國與其他大國擁有平等地位的方面。
近東和非洲
1923年7月與土耳其簽訂的洛桑條約,是和平條約中唯一持續了13年之久並被它的所有簽字國承認是有效的和切實可行的條約,而且即使在1936年,它也是在自願同意的情況下並只在一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從歷史上看,洛桑條約的這種有別於其他和平條約的優點是由於以下幾個因素:它在衝突結束近五年以後才得以簽訂,這時強烈的憤怒情緒已經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減弱;它不是強加的,而是在各方之間經過長時間的討價還價的談判之後達成的;它的簽字地點也不是某個協約國的首都,而是一個中立國的領土。在這裡不妨概述一下導致這種令人滿意的結果的那一系列長期而複雜的事件。
在1919年5月和平會議期間,在列強緊張地全神貫注於德國問題的同時,也一直在插空討論土耳其的前途,希臘首相文尼澤洛斯說服協約國允許希臘軍隊占領位於小亞細亞的士麥那 [2] 。土耳其人以最不能寬恕和最蔑視他們的敵人的心情,強烈憤恨在達成停戰協定很久以後還對他們的領土的這種入侵。從這種憤恨情緒中誕生了一場大規模的民族起義,並造就了一位有才華和有實力的領導人穆斯塔法·凱末爾。在一年的時間裡,凱末爾主義者便橫掃整個國家,只剩下一支協約國的守備部隊還保衛著仍在伊斯坦堡的土耳其傀儡政府。協約國無視警告,於1920年8月在色佛爾與伊斯坦堡政府簽訂了一個和平條約。它建立在凡爾賽條約的模式之上,尤其是規定士麥那仍由希臘占領五年,此後它的命運將由公民投票來決定。
然而,希臘國內發生的一系列事件打碎了強制實施色佛爾條約的任何一點的可能性。1920年10月,希臘國王亞歷山大被其寵物——一隻猴子咬傷而死亡。在隨後舉行的大選中,文尼澤洛斯被剝奪了權力;而曾在戰爭期間因其親德傾向而被驅逐的前國王康斯坦丁則回來重登王位。這種做法失去了協約國的同情心——這種同情主要是由於文尼澤洛斯的個人魅力。第二年,首先是法國人,然後是義大利人,同已經在安卡拉建立的凱末爾主義者的政府簽訂了秘密協定。在英國勞合·喬治的希臘政策遭到了嚴厲的批評;而且儘管希臘軍隊已經不顧一切地從士麥那挺進到小亞細亞腹地,但是形勢已經很清楚,那就是它不能再指望得到協約國的有效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潰退是不可避免的。希臘人慢慢向後撤退;並在1922年9月,在經過了幾場特別殘酷的戰鬥之後,凱末爾把最後一支希臘軍隊趕出了亞洲的土地。在勝利的鼓舞下,現在凱末爾主義者把注意力轉向伊斯坦堡。法國和義大利的政府倉促撤退了他們的守備部隊,形勢相當危急。一時間,英國和土耳其之間重新開始敵對行動似乎不可避免。但是穆斯塔法·凱末爾及時停止了行動。雙方簽署了停戰協定,這就為在洛桑召開和平會議鋪平了道路,第二年夏天和平條約得以在洛桑簽訂。
像奧匈帝國一樣,在1918年停戰協定簽訂時,奧斯曼帝國已處於解體狀態,它的巨大的阿拉伯領土已經處在英國和法國軍隊的占領之下。然而幸運的是,凱末爾主義者的運動從一開始就排除了奧斯曼帝國的這塊古老的伊斯蘭教的發祥地,並宣布了民族自決的現代世俗原則。新的土耳其國家明確宣布放棄對包括大多數阿拉伯人的領土的一切要求;因此使締造和平並未出現不可克服的困難。土耳其的歐洲邊界以犧牲希臘為代價而向前推進到阿德里安堡;也沒再聽說士麥那有什麼公民投票。色佛爾條約中涉及的懲罰、賠償和裁軍等條款也被取消了。但是土耳其政府有點令人不可思議地接受了在土耳其的領土上建立兩個非軍事區的要求,一個在色雷斯,另一個在海峽地區。在安卡拉召開的國民大會相當滿意它所獲得的東西,宣布土耳其是一個以凱末爾為其總統的共和國,並開始了強有力的世俗化進程,1924年春天,土耳其廢除了奧斯曼哈里發——伊斯蘭的宗教領袖的職務,他曾在四個半世紀中一直在伊斯坦堡擁有他的教權。
前奧斯曼帝國的阿拉伯各行省的命運可以用來作為對委任統治制度的介紹。國聯盟約規定,由戰敗國割讓的那些領土「其居民尚不克自立於今世特別困難狀況之中」的那些地區,應該被置於「各先進國」的保佐之下,而這些先進國家「即以受任統治之資格為聯盟施行此項保佐」。實際上,受託國在多大程度上能宣稱他們代表國聯行動,是令人懷疑的。這些討論中的領土是由德國和土耳其割讓給協約國和主要參戰各國的,它們負責選擇委託管理國。國聯批准了委任管理條款,並接受來自受託國的有關在它們保護之下的那些領土狀況的年度報告。但國聯的作用僅僅限於溫和的批評。因為國聯並未轉讓這種託管權,但是顯然它也不能取消委任管理。對被委任統治的領土的主權歸屬於哪的問題,是一個解決不了的法律難題。
國聯盟約規定三種委任統治(通常稱為A、B、C三類委任統治),根據對委任統治所實施的居民的發展階段來加以劃分。
前土耳其的諸省份處於「A」類委任統治之下,規定委任管理的任務是「提供行政指導和幫助……直到它們能夠自立的時候為止」;並明確規定「當地居民的願望必須是選擇委任管理時的主要考慮」。不能說這最後的條件被充分地滿足了。阿拉伯的領土在戰爭期間就已經被英法之間的秘密協定而預先安排了;而且儘管在戰後對實行該協定存在著大量爭論,但是爭論的關鍵並非在於當地居民的願望。敘利亞的委任統治被分配給法國,伊拉克和巴勒斯坦及外約旦 [3] 的委任統治被分配給英國,而英國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是以英國政府於1917年做出的要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猶太人的家園」的保證為條件的。奧斯曼帝國的其他阿拉伯省份則獲得了它們的獨立。位於紅海沿岸的長條阿拉伯邊界——它因其包括聖地麥加和麥地那而被所有穆斯林看成是一塊重要的土地——成立了獨立的漢志王國 [4] 。土耳其在其他阿拉伯地區的主權只不過是名義上的;對於那些由定居人口居住的地區來說,實行統治的是一些自治的蘇丹、酋長和阿訇。
「B」類委任統治被運用於德國在非洲的大部分領地,其居民被認為不能勝任任何形式的行政管理自治,但是委任統治國不僅有義務禁止奴隸貿易和武器交易,不得招募當地人從事「除警衛目的或保衛領土以外的」活動(這是一個有點含糊的規定),並且有義務給予國聯其他成員國以貿易和商業上的平等權利。在東非,整個前德國的殖民地坦葛尼喀被委託給英國,除了兩個西部的毗連比屬剛果的省份被委託給比利時,南部的基永加港完全讓給葡萄牙之外。西非的喀麥隆和多哥均在英、法的委任統治之下分而治之。
「C」類委任統治設立於德屬西南非洲,其委任統治權屬於南非聯邦,而德國在太平洋上的島嶼屬地被委託給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日本。「C」類委任統治地區「在受託國的法律之下進行管理」,而且「B」類和「C」類委任統治的實際區別在於:受託管理後者的國家沒有義務給其他國家以託管領土上的貿易和商業方面的平等權利。
美國與遠東
在對待戰後做出的安排方面,美國人民的態度搖擺於極其理想主義和極其謹慎之間,在某種意義上這似乎是這個時期美國人對待外交事務的特點。美國首先通過總統說明它堅持將國聯盟約寫進凡爾賽條約之中;然後它又通過國會以該盟約所強加給它的義務為理由而拒絕了凡爾賽條約。美國這種不合作態度的最終影響是巨大而深遠的。但是它並沒有對歐洲的安排產生直接影響。美國與德國、奧地利和匈牙利分別簽訂了主要是形式上的條約(它並未與保加利亞和土耳其交戰);於是和平得以恢復而又未使美國捲入不受歡迎的歐洲的義務之中。
在遠東,美國卻不能保持同樣的平靜而超然的態度。戰爭的結束使日本成為太平洋上占有優勢的國家,在戰爭中,日本自己的軍事力量的使用不過是名義上的。根據凡爾賽條約,日本從德國獲得了中國山東省的膠州「租借地」,這個決定使中國拒絕在該條約上簽字。它還同時得到了對北太平洋上的前德國島嶼屬地的委任統治權。由於沙皇俄國的消失,日本成了接近中國邊界線的唯一大國;而且由於俄國和德國的海軍同時遭到了毀滅,這就使日本不僅成為遠東最強大的海軍國家,而且成為世界第三海軍強國。日本對中國的威脅和它爭取獲得太平洋上的海軍霸權的企圖引起美國有識之士的極度不安;於是1921年下半年美國政府邀請其他大國(英帝國、日本、法國和義大利),再加上其他三個在太平洋上有領土利益的國家(中國、荷蘭和葡萄牙)以及比利時(它要求包括其中完全是出於感情上的考慮),一起「參加一個關於限制軍備的會議,而與此有關的太平洋及遠東問題也將得到討論」。該會議於1921年11月在華盛頓召開了。
華盛頓會議的結果簽訂了三個條約。第一個條約被稱為《四國條約》,在美國、英帝國、法國和日本之間簽訂,它們同意相互尊重它們在太平洋上的島嶼屬地的權利,並同意一旦它們之間對這些權利產生任何爭論、或因任何其他國家的侵略行為而使這些權利受到任何威脅之時,四國共同進行磋商。這個簡單的文件的重要性是雙重的。自美國拒絕國聯盟約之後,該條約第一次把美國拉進了一個與其他大國就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磋商的有限體系,並且它為現在已經是多餘的英日同盟的終結提供了一個相當體面的藉口,英日同盟在美國、自治領以及英國的大部分公眾輿論中已變得極不受歡迎了。第二個條約即《五國協定》,該協定為海軍的裁軍規定了一個廣泛的限度,其基本要點是:在主力艦方面確立英帝國和美國之間的海軍對等,並規定日本的主力艦力量為英國和美國的60%。法國和義大利的定額為35%。對輕巡洋艦、驅逐艦、潛水艇和其他輔助艦隻則沒有規定限制。簽字國進一步同意在太平洋上的指定區域維持防禦工事和海軍基地方面的現狀。第三個條約是《九國公約》。出席會議的所有國家保證尊重中國的獨立與完整,並「不得因中國狀況,乘機營謀特別權利,而減少友邦人民之權利」。在這些條約之外,還有另一個文件也在華盛頓簽訂;儘管它並不是會議正式議程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沒有來自英國和美國代表團的巨大壓力,肯定不能達成協議。在這個由日本和中國單獨簽訂的協定中,日本同意將凡爾賽條約中由德國讓與它的膠州領土歸還給中國。
華盛頓會議作為一個傑出的成功而受到歡呼,不是沒有道理的。它看起來恢復了太平洋上的戰前力量平衡。迫於堅定的英—美聯合陣線以及世界輿論的道義壓力,日本被迫接受了這樣的結果,這即使不是一個公開的失敗,無論如何也是對它的野心的嚴重抑制。日本被說服放棄了它在中國大陸的唯一戰利品。它未敢要求與英帝國和美國的海軍對等;而且它要求達到英國和美國海軍噸位的70%的比例被削減到60%。日本對中國的完整和對太平洋上英—美海軍優勢的威脅都被排除了。但是,就華盛頓諸條約所確立的形勢是建立在日本並不願意放棄它在亞洲大陸的急進政策這一點來說,這種形勢是不安全的。日本早晚將意識到它的力量,將憎恨在華盛頓解決方案中給它帶來的威信損失。是盎格魯—撒克遜人還是日本人在遠東擁有優勢影響這一根本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但是感謝華盛頓會議,它把這種未定的形勢保持了幾乎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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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格但斯克。——譯者
[2] 今伊茲密爾。——譯者
[3] 其領土構成了今日之約旦的大部分。——譯者
[4] 今沙烏地阿拉伯。——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