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 第三十二.立逃約

戚繼光 《練兵實紀》
練兵實紀-第三十二.立逃約 第三十二.立逃約 凡募兵必取保結,若遇逃走,同隊之人各連坐。一半送監,一半保拿,革去月糧;一年不獲,原保人發哨;三年,本伍軍從重捆打,發落收伍,准支半糧,獲日乃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