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書要錄 · 樂書要錄卷第六

武則天 《樂書要錄》
紀律呂,乾坤唱和義,謹權量,審飛候。 紀律呂 大戴禮曰:聖人慎守日月之數,以審星辰之行,以序四時之順逆,謂之歷。截十二管,以察八音之上下清濁,謂之律。律歷遞相理,其間不容髮。 律曆志曰:律有十二,陽六為律,以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大簇,三曰姑洗,四曰蕤賓,五曰夷則,六曰無射。陰六為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南呂,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鍾,六曰中呂。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 應劭曰:大夏,西戎之國也,崑崙之陰,取竹之解谷。孟康曰:解,脫也。谷,竹溝也,取竹之脫無溝節者也。一說曰:崑崙之北谷名也。生其竅厚均者。應劭曰:生者,理之也。竅,孔也。孟康曰:竹孔與肉厚薄等也。 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制十二篇,以聽鳳皇之鳴。其雄嗚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聖化之代,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定。 三禮義宗曰:十二律者,謂陽管有六,陰管有六,凡有十二,配之十二辰,故有十二律。子為黃鐘,丑為太呂,寅為太簇,卯為夾鍾,辰為姑洗,己為中呂,午為?賓,未為林鐘,申為夷則,西為南呂,戍為無射,亥為應鐘。陽六為律,黃鐘、太簇、姑洗、?賓、夷則、無射,此六者,陽月之管謂之律。律者,法也,言陽氣施生,各有其法。一義云:律者,帥也,所以帥導陽氣,使之通達。陰六為呂,太呂、應鐘、南呂、林鐘、中呂、夾鍾,此六者,陰月之管謂之呂。呂者,助也,所以助陰成功也。一義云:呂者,侶也,所以□律導氣,與之為侶也。 黃鐘< 律曆志曰:黃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鍾者,種也。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宮,五聲莫大焉。地之中數六,六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黃,五色莫盛焉。故陽氣施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以黃色名元氣。律者,著宮聲也。宮以九唱六。黃鐘陽九,林鐘陰六,言陽唱陰和也。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始於子,在十一月。月令曰:仲冬之月,其音羽,律中黃鐘。 鄭玄曰:黃鐘者,律之始也。律長九寸,仲冬之氣至,則黃鐘之律應。周語曰:景王問律於伶州鳩,對曰:度律鈞鍾,百官軌。儀紀之以三,天地、人也。古者紀聲合樂,以舞天神、地祇、人鬼,故能人神以和。平之以六,六律也,成於十二。十二律呂也,天之道也。天之大數不過十二,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黃鐘。 十一月曰黃鐘。乾初九。六者,天地之中。天有六氣,降生五榖,天有六甲,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畢矣。而六為中,故六律六呂而成天道。黃鐘初九,六律之首,故以六律五色為黃鐘之名。重元正始之生也。黃鐘,陽之變也。管長九寸,以九為法,得林鐘初六,六呂之首,陰之變也。管長六寸,林鐘六月律,坤之始也。故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是以初九為黃鐘。黃,中之色。鍾之言聚,陽氣鍾聚於下也,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宣,徧也。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九德,九功之德,水火、金、木、土谷正德、利用厚生也。十一月陽伏於下,物始萌於五聲為宮,今含處中,所以徧養六氣九德之本。 三禮義宗曰:黃者,土之色也,陽氣在於地中,故以黃為稱。鍾者,動也,聚也。言陽氣潛動於黃泉,聚養萬物,萌牙將出,故曰黃鐘。 大呂 律曆志曰:呂,旅也,言陰大旅助黃鐘宣氣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月令曰:季冬之月,其音羽,律中大呂。 鄭玄曰:大呂者,?賓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季冬之氣至,則大呂之律應。周語曰:大呂助宣物也。 十二月曰大呂,坤六四也。管長八寸八分,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大呂助陽宣散物也。天氣始於黃鐘,萌而赤,地受之大呂,牙而白,成黃鐘之功也。 三禮義宗曰:大呂者,呂,助也。十二月之時,陽方生長,陰氣助之,生育之功,其道寬大,故曰大呂。 大簇 律曆志曰:簇,湊也,言陽氣大湊地而達物也。位於寅,在正月。月令曰:孟春之月,其音角,律中大簇。 鄭玄曰:律,候氣之管。中,猶應也。孟春之氣至,則大簇之律應。大簇者,林鐘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八寸,凡律空淫三分,圍九分。周語曰:大簇所金湊,贊陽出滯也。 正月曰大簇,乾九二也。管長八寸大簇,言陽氣大簇達於上。贊,佐也。大簇正聲為商,故為金湊,所以佐陽發出滯伏也。明堂月令:正月蟄蟲始震。 三禮義宗曰:簇者,臻湊之義。正月之時,萬物之生,隨於陽氣湊地而出,故曰大簇。 夾鍾 律曆志曰:夾鍾,言陰狹助大簇宣四方之氣而出種物也。位於卯,在二月。月令曰:仲春之月,其音角,律中夾鍾。 鄭玄曰:夾鍾者,夷則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仲春之氣至,則夾鍾之律應。周語曰:夾鍾出四隙之細也。 二月曰夾鍾,坤六五也。律長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隙,間也。夾鍾助陽。鍾,聚也,細也。四隙,四時之間氣微細者也。春為陽中,萬物始生,四時之微氣,皆始於春而出之,三時奉而成之,故夾鍾出四時之微氣。 三禮義宗曰:夾者,佐也。二月之中,物未盡出,陰佐陽氣聚物而出也。亦云夾者,使也,言萬物為孚甲所俠,至時分解,鍾聚而出也。一名圜鍾。圜者,周幣之義。此時陰氣助陽生長,理無不周。 姑洗 律曆志曰:洗,潔也。陽氣洗物,辜潔之也。或曰:辜,必也,必使之潔也。位於辰在三月。月令曰:季春之月,其音角,律中姑洗。 鄭玄曰:姑洗者,角呂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七寸九分之一。季春之氣至,則姑洗之律應。周語曰: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賓也。 三月曰姑洗,乾九三也。管長七寸,九分寸之一,姑洗也。洗,濯也。考,合也。言陽氣養生,洗濯枯穢,攺柯易葉也。於正聲為角,是月一日,物修潔,故用之宗廟,合致神人,用之饗宴,可以納賓也。 三禮義宗曰:姑洗者,洗濯之義也。姑,枯也。三月之時,物生新潔,洗除其枯,攺柯易葉。亦云:姑者,古也,洗者,鮮也,言萬物去古而就鮮也,故曰姑洗。 中呂 律曆志曰:中呂,言微陰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氣齊物也。音齊,潔也。位於己在四月。月令曰:孟夏之月,其音征,律中中呂。 鄭玄曰:夏之氣至,則中呂之律應。中呂者,無射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周語曰:中呂,宣中氣也。 四月曰中呂,坤上六也。管長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陽氣起於中,至四月宣散於外,純乾用事,閉藏於內,所以助陽成功也,故曰正月,正陽之月也。 三禮義宗曰:中呂者,四月之時,陽氣盛長,陰助功征,故謂之中呂。亦中呂者,助陽宣中氣。或云:呂者,距難之義。言陰氣欲出,陽氣難之,以其時未至,故於中距難之,故曰中呂。 ?賓 律曆志曰:?,繼也。賓,導也。言陽始導陰氣,使繼養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月令曰:仲夏之月,其音征,律中?賓。 鄭玄曰:?賓者,應鐘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仲夏之氣至,則?賓之律應。周語曰:?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 五月曰?賓,乾九四也。管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蕤,萎,柔貌也。言陰氣為主,萎?於下,陽氣盛長於上,有似於賓主,故可用之宗廟賓客,以安靖神人,行酬酢也。酬,勸也。酢,報也。 三禮義宗曰:?賓者,葳?垂下之義。賓者,敬也。五月之中,陽氣下降,陰氣始起,共相賓敬也,故曰?賓。 林鐘 律曆志曰:林,君也。言陰氣受任,助?賓君主種物,使長大楙盛也。位於未,在六月。月令曰:季夏之月,其音征,律中林鐘。 鄭玄曰:林鐘者,黃鐘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六寸。季夏之氣至,則林鐘之律應。周語曰:林鐘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 六月曰林鐘,坤初六也。管長六寸。林,眾盛也。鍾,聚也。於正聲為征。展,審也。俾,使也。肅,速也。純,大也。恪,敬也。言時務和審,百事無有偽詐,使莫不任其職事,速其功,大敬其職。 三禮義宗曰:林者,茂也,盛也。六月之中,物皆茂盛,聚積於野,故謂之林鐘。亦云林,眾也,言萬物成就,種類眾盛也。一名函者,容之義也。未為土,土能函容萬物,故以為名也。 夷則 律曆志曰:則,法也。言陽氣正法度,而使陰氣夷當傷之物也。位於申,在七月。月令曰:孟秋之月,其音商,律中夷則。 鄭玄曰:孟秋之氣至,則夷則之律應。夷則者,大呂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周語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人無貳也。 七月曰夷則,乾九五也。管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夷,平也。則,法也。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故可以詠歌九功之則,成人之志,使無疑貳也。 三禮義宗曰:夷,平也。則,法也。七月之時,萬物將成,平均結實,此有法則也。亦云皆可法則,故曰夷則。亦云夷者,傷夷之義。言時萬物被形法而傷其性,故以為名。 南呂 律曆志曰: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月令曰:仲秋之月,其音商,律中南呂。 鄭玄曰:南呂者,大簇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仲秋之氣至,則南呂之律應。周語曰:南呂,贊陽秀物也。 八月曰南呂,坤六二也。管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不榮而不實曰秀。南,任也,陰任陽事,助成物也。贊,佐也。 三禮義宗曰:南者,任也。八月之中,物皆含秀,有懷任之象。陰任陽功,助成之義,故曰南呂。 無射 律曆志曰:射,厭也。言陽氣窮物,而使陰氣畢剝落之,終而復始,無厭巳也。位於戍,在九月。月令曰:季秋之月,其音商,律中無射。 鄭玄曰:無射者,夾鍾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季秋之氣至,則無射之律應。周語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人軌儀也。 九月曰無射,乾上九也。管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宣,徧也。軌,進也。儀,法也。九月陽氣上升,陽氣收藏,萬物,無射見者,故可以徧布前哲之令德,示道法也。 三禮義宗曰:射,厭也,厭惡之義。九月之中,物皆成實。無可厭惡,故謂之無射。亦云:射,終也。言萬物將隨陰而復陽,後更隨陽而起,無終極也,故以為名。 應鐘 律曆志曰:應鐘,言陰氣應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種也。閡,藏塞也。陰雜陽氣,藏塞,為萬物作種也。晉灼曰:外閉曰閡。或曰:音亥,位於亥,在十月。月令曰:孟冬月,其音羽,律中應鐘。 鄭玄曰:孟冬之氣至,則應鐘之律應。應鐘者,姑洗之所生也。三分去一,律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周語曰:應鐘均利器用,俾應復也。 十月曰應鐘,坤六三也。管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言陰應陽用事,萬物鍾聚也。百嘉具備,時務均利百官器用,程度庶品,使皆應其禮,復其常也。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安程度,毋或作為淫巧,以盪上心,必功致為上也。 三禮義宗曰:應鐘者,十月之時,歲功皆成,陰氣之用,應陽氣之功,收而聚積之,故曰應鐘。 乾坤唱和義 唱和圖。 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故黃鐘之宮,以九唱六,律呂唱和,乾坤之道也。乾坤六子,錯為六十四卦,繼天順地,序氣成物之數也。律曆志曰:黃鐘之初九,律之首,陽之變也;林鐘之初六,呂之首,陰之變也。皆參天兩地之法也。三三而九,二三而六,參兩之義。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呂生子。如淳曰:黃鐘生林鐘,林鐘生大簇。三禮義宗曰:陰陽相生之體為六合,同位者象夫婦,異位者象母子。謂黃鐘初九下生林鐘之初六,為律娶妻,同是初位,故謂之夫婦。一陰一陽相配合之道。林鐘初六上生大簇之九二,為呂生子。林鐘與大簇異位,林鐘是呂,陰也,大簇是律,陽也,故言呂生子也。以下准此。大簇九二下生南呂之六二,律娶妻也。同位夫婦也。南呂六二上生姑洗之九三,呂生子也。異位母子,姑洗九三下生應鐘之六三,律娶妻也。應鐘六三,上生?賓之九四,呂生子也。?賓之九四,上生大呂之六四,律娶妻也。大呂六四下生夷則之九五,呂生子也。夷則九五,上生夾鍾之六五,律娶妻也。夾鍾六五下生無射之上九,呂生子也。無射上九上生中呂之上六,律娶妻也。中呂上六復生黃鐘之初九,又為呂生,子極而子變也。 謹權量 漢書律曆志曰:夫推歷生律,制器規圜矩方,權量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致遠,莫不用焉。度長短者不失毫釐,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累。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衍於萬,其法在筭術,宣於天下。小學是則,職在大史,羲和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揆物,知長短也。本起於黃鐘之長,以子谷秬黍中者。子,北方,北方黑,謂黑黍。度之,九十黍得黃鐘之長。 黃鐘九寸,一黍廣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而五度審矣。量者,籥合、升、斗、斛也,所以容物,知多少也。本起於黃鐘之籥,用度數,審其容。以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籥,兩之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 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籥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權與物鈞。而生衡,衡運生規,規圜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准,准正則平衡而鈞權矣,是為五則也。位於北方,太陰為冬,為智、為水,水曰潤下,智者謀,謀而深,故為權。北方之義也。大小有準,輕重有數,各應其象,五權量矣。 審飛候 漢律室圖。 司馬彪續漢書志曰: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亹必周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一,各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莩灰抑其內端。案歷而候之,氣至者灰去,其為氣所動者,其灰散,人衣風所動者,其灰聚。 信都芳樂書注圖法: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亹必周密,布緹縵室中。緹謂赤色黃也,染白練為之。三重室者,外室南戶,次室北戶,中室南戶,室皆上圓下方,各閉使密,勿得來風。外室之內,以布幔之,復以緹幔之。次室、中室亦然,通壁三重,楊子謂之九閉。如此作者,令微風不起,纖塵不形,清靜閒居,外無聲振,用水平地,是名律室也。 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葭莩灰抑其內端。用木為案,床,象圓斗,澤淺,從律而小厚也。底中為孔,白霧輕重,燒為灰,未之似起,虛布羅上,不得堅實,抑當律孔內端,勿令外出,皆從律呂方位。四面置案,人伺居中,亦可同為一案,各作圜斗,以生羅幔之,人伺在外。凡置此案,平縣若水繩也。 案歷而候之,氣至者灰去,律氣去者,吹其灰去離管首。劉向鴻範曰:以灰實律,氣至。通芳謂實者當律端也。其為氣所動者,其灰散。氣據口氣,非謂律氣。律氣應者,灰去管孔近而不遠,為口氣所動者,其灰四散;或偏離而遠,人衣風所動者,其灰聚。 若衣風拂於室中,兩邊各生旋風,律管之灰,為旋風所動,是以聚也。故伺律者,於中氣前後五日之內,明燈室,視氣應否,安神調性,舉動以儀,不可不謹也。殿中候用玉律十二,唯二至乃候,謂前殿之中作律室,用律伺氣。言候二至律者,所以和陰陽氣應,聞於天子,余律設備,有司觀之。 蘇夔樂志:候氣者,舊說密室中依辰埋管,雲齊管端,以輕薄沙縠覆之,加以葭莩灰候之。黃鐘管則十一月甲子朔,只夜半冬至,而氣吹灰,他管准之。鄭小同所傳者,以灰實管內,以沙縠覆之。司馬彪候法:為室三重,戶閉必周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高,從其方,加律以葭莩灰,內其內端。氣至灰則和。若氣動者,其灰則散;若人衣風所動者,其灰則聚。尚書中候云:用玉律,唯二至乃候。靈台用竹律十六,候四,各如其歷。若非氣應,是動觸及為風所動者,其灰則聚而不散;若是氣應,則灰飛上薄縠。隱義云:陽氣應而不和,或氣過征而不能。若應者,灰則厚薄偏頗,亦不均也。此□諸家法,而欲其最者,以二至乃候者為勝。何以知之?二至極書夜長短,是陰陽盛氣之時,以其時管候,乃得天飛。若非二至,其陰陽氣甚微,或陰陽交,多少等,何可征灰也。置灰法,依舊說,氣沙縠上內端者,取氣之同。然其沙縠體疏薄,從令灰至,恐不能留。若氣能吹灰,至,沙縠上之灰,必為飛散,是以故取。二至氣灰同舊說,其餘諸義,亦非無一塗,並恐競為異端耳。 禮記月令疏解:孟春之月,律中大簇。注云:律,候氣之管也,以銅為之。中猶應也。孟春氣至,則大簇之律應。應謂吹灰也。正義曰:應謂吹灰者,蔡邕云: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布緹?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案,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灰實其端,其月氣至,則灰飛而管通也。知蔡所云,則是為十二月律,布室內十二辰,若其月氣至,則其辰之管灰飛而管空也。然則十二律各當其辰耶?埋地下,入地處庳,出地處高,黃鐘之管埋於子位,上頭向南,以外諸管,推之可悉。又律書曰:以河內葭莩為灰,宜陽金門山竹為管。熊氏云:案禮秘吹灰者,謂作十二管於室中四時位上埋之,取蘆莩燒之,作灰,而實之律管中,以羅縠覆之,氣至則吹灰動縠矣。小動為氣和,大動為君弱臣強;專縠為君嚴猛之應雲。 論曰:夫元氣始於無形,律呂生於元氣,實陰陽之所系,乃清濁之攸分。上生下生,隨月均而唱和,損一加一,逐灰位以循環。所以鎔鑄八音,陶甄九奏。是故凝寒之谷,可以致溫輝,精陽之年,可以來陰氣。六樂之本,事極於斯,非至聖者不能達其源,非至明者不能詳其奧。昔在黃帝,道昭玄樞,故令伶倫葉聲,仙鳳遂開。鐘律之始,方興歷數之萌,嘉量自此而生,飛候由其取則。通微入妙,可不尚歟!故敘其相生,以為此篇云爾。 樂書要錄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