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 十六、候氣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小針解篇》《四時氣篇》《終始篇》)
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
;無問其數者,必以氣至為度也。即如待貴人,不知日暮之謂。)
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
(氣至勿復針,恐其真氣脫也。候氣詳義,有按在前十四。)
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
(皮肉筋骨,病各有處,用針各有所宜也。)
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刺以氣為要,以效為信,得其要則效,故如風之吹雲。邪氣去則正氣見,故明手若見蒼天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
(詳義具見下文。)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氣至而去之。
(右主推之,所以入針也;左持而御之,所以護持也。邪氣去而谷氣至,然後可以出針。)
《小針解》曰: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上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小大緩急滑澀,以言所病也。
(察形色於外,可以知其散復。察脈於內,可以知其動靜。)
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針而出入也。氣至而去之者,言補瀉氣調而去之也。
(補不足,瀉有餘,必得其平,是氣調也,方可去針。)
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也。
(終始,本經篇名,見下文。一者持心也,釋前文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者,皆主持於心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此一句,詳經絡類十四。)
所以察其目者,五臟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生異也。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蓋色明於外者,由氣盛於內,故其聲音亦必章大,與平生異矣。)
《四時氣篇》曰:睹其色、察其目、以知其散復者,視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
(神完則氣復,神失則氣散,故察其目色,即可知病之存亡也。)
一其形、聽其動靜者,持氣口人迎,以視其脈堅且盛且滑者病日進,脈軟者病將下,
(脈堅而且盛且滑者,邪氣之熾也,故病日進。脈軟而和者,元氣之來也,故病將下。下,退也。)
諸經實者病三日已。
(凡邪氣未解者,最忌脈弱無力,如《平人氣象論》曰:病在中脈虛。《玉機真藏論》曰:病在外脈不實堅者,皆難治。《邪客篇》曰:虛而細者久以持。皆不實之謂也。若病在諸經而脈實有力者,邪將外達也,故可三日而已矣。)
氣口候陰,人迎候陽也。
(氣口在手,太陰肺脈也,氣口獨為五臟主,故以候陰。人迎在頭,陽明胃脈也,胃為六腑之大源,故以候陽。人迎氣口詳議,見藏象類十一。)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
(《靈樞·終始篇》)
。)
補陰瀉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
(此陰陽以表里言。凡正氣在中,所當補也,故曰補陰。邪自外入,所當瀉也,故曰瀉陽。陽邪去而真陰復,故音氣益彰、耳目聰明也。)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故,病未去也。
(凡氣至之效,瀉者欲其虛也,既瀉之後,雖其脈大如舊,但得和軟不堅,即其效也。若脈堅如舊者,雖欲文 其故,而病實未除也。)
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
(補者欲其實,實則脈必堅,既補之後,而脈之大小不堅如舊者,不可言快,病未除也。二節雲大者,乃概指脈體進退而言也,非洪大之謂。)
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
(補則實者,其脈必堅。瀉則虛者,其脈必不堅。若或有痛,雖未隨針即愈,亦必以漸而去矣。)
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
(十二經脈各有左右上下,其受病之處亦有先後,必治其病所從生,而後可得終始之義。終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謂。)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
(移,移易也。傾,相傷也。或陰或陽,無所改易,不相移也。虛者自虛,實者自實,不相傾也。此則無所從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經而取之。)
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邪辟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 ,須針而去。
(三刺義如下文。邪辟妄合等六句,詳言病變也。凡此者皆須用針,治以三刺之法,則諸病可去也。)
故一刺則陽邪出,
(初刺之,在於淺近,故可出陽分之邪。)
再刺則陰邪出,
(再刺之,在於深遠,故可出陰分之邪。)
三刺則谷氣至,谷氣至而止。所謂谷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谷氣至也。
(三刺之,在候谷氣。谷氣者,元氣也。止,出針也。蓋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必邪氣去而後谷氣至。故已補而實則虛者堅,已瀉而虛則堅者軟,是以知谷氣之至也。)
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
故曰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矣。
(谷氣至者,知邪氣之去也。雖陰陽經氣未見即調,而病則已愈,故上文曰補則實,瀉則虛,病必衰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