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史論集 · 世界史上一些論斷和概念的商榷
在世界史作品中,有時只是一般的作品,有時也包括專門的作品在內,往往有一些論斷或概念,輾轉傳抄,視為當然;但若一加具體地及細緻地鑽研,就可發現其中頗有問題:有的是事實認識的問題,有的是立場觀點的問題。無論問題是大或小,都或多或少地足以妨礙我們對於歷史的正確了解。筆者就近來自己在這方面學習中的幾點不甚成熟的體會,寫出下面幾條讀書筆記,請大家多予指教。
蠶桑業由中國傳入歐洲的問題
六世紀中期,拜占廷帝國由中國學會了養蠶的方法。在此以前,西方人所用的絲帛都運自中國,此後即能自養自製,西方對於中國的貿易就少了一大筆開支。就西方講,這是一件重大的事。但關於蠶桑傳入西方這一重大事實的具體經過,我們可說是幾乎完全不知。當時拜占廷方面關於此事的記載,有如傳奇,純出捏造。據說,兩個曾到過中國並注意到中國養蠶法的波斯的基督教傳教士,受了拜占廷皇帝的委託,再度回到中國,把蠶卵用竹筒由中國偷運出境;他們偷運,是因為中國一向對養蠶法保守秘密,不准外傳,以便在世界專利。這個故事,今日在所有歐洲文字的歷史書中仍然在互相傳抄,對中國實際是一種以怨報德的誣衊。中國向來對養蠶法沒有保守過秘密,日本以及所有遠東國家的蠶桑業,都是傳自中國,今日全世界的養蠶技術,也無不直接或間接導源於中國。至於拜占廷在六世紀中期如何由中國學得此術,在當時中國並未注意及此,中國任何方面不反對外人學習養蠶法,也無人主動地向外傳播養蠶法。此事在拜占廷恐怕也只有少數人知其內幕。這少數人編造這樣一個故事,一方面是故意神秘其說,以便抬高蠶桑的地位,一方面是賊人喊捉賊,是他們自己一個不可告人秘密的惡意反射,因為他們學得飼蠶術後,立即定為國家的秘密,禁止外傳,以便拜占廷政府可以壟斷。拜占廷統治集團中少數人編造的這樣一篇徹頭徹尾的胡謅,歐洲的歷史學者不假思索地傳抄了一千四百年,時至今日,我們中國的歷史學者對此應當予以無情地駁斥。
這種企圖壟斷他人發明的卑鄙伎倆,並沒有達到目的,養蠶法仍然是傳播出去,今日歐洲各國的蠶桑業都是經過拜占廷的不自願的媒介而成立發展的。
所謂土耳其人阻塞西歐人東方貿易的商路問題
西歐人的急於尋求由海洋上直達遠東的航路,是由於土耳其人征服近中東後對於原有東方貿易商路的故意阻塞——這是一般世界史書中的說法。實際這個說法完全是捏造,並且還不是憑空的捏造,而是反咬一口的顛倒事實的捏造:阻塞原有東方貿易路線的正是西歐人,而是土耳其人想要繼續維持舊商路反被西歐人所阻撓。
事實很簡單。只把前後的經過依照年代的順序敘述一遍,問題就全部清楚了。
以葡萄牙人為首的西歐人開始向非洲西岸探險,希望繞非洲而直達遠東,是十三世紀中期的事,那時土耳其人還根本沒有出現在歷史的舞台上,一般稱為「土耳其人」的那一支突厥人,是十三世紀末十四世紀初才成為一個被人注意而仍然微弱的勢力的。一直到葡萄牙人已到達印度的那一年(一四九八年),已經強大的土耳其的勢力尚未發展到西歐人東方貿易舊路的主要路線所在的地方即埃及。遠東商品運往西歐,亞洲大陸的路線雖也有一定的地位,但自橫亘亞歐非三大洲的大食帝國成立後,也就等於說自中古初期以後,經由印度洋及紅海而達埃及的海上交通線,就成為東西貿易的一個日愈重要的商路。中國的商品西運,海陸兩種交通線始終各有重要性。但西歐人所急於取得的遠東商品是印度和南洋的香料,這主要地是靠印度洋紅海的海路運到埃及。另外一個較為次要的半海半陸的交通線,是由印度洋進入波斯灣,再從波斯灣經由駝運而達敘利亞沿岸的各港口。香料到達埃及或敘利亞以前,商運操持在回教商人的手中;再往西運,就為義大利北部各城的商人所專利。葡萄牙人對於這項一本萬利的生意不能染指,所以他們很早就想尋求一條直達遠東的海路。一旦達到這個目標,他們第一件所注意的事就是割斷舊的商路,以便他們自己壟斷東西之間的貿易。
到達印度後的三年,一五〇一年,葡萄牙的一個艦隊就開到紅海口,破壞大食人的商業活動,割斷印度及南洋直達埃及的海上航線。一五〇七年葡人又占領了波斯灣入口處的沃穆茲島,堵死了香料西運舊路的次要路線,使香料不再有一粒能由回教各國的商人運往地中海。這個劇烈的商路鬥爭前後繼續了八年之久,到一五〇九年雙方在印度西北岸外的海上打了一個大海戰,大食人戰敗,從此葡萄牙人就壟斷了東西的貿易,割斷了舊日東西貿易的交通線。
又過了八年,一五一七年,土耳其人的勢力才達到埃及,他們並且立即想要重開舊的商路,但始終為葡萄牙人所阻。所以一般史書中所謂由於土耳其人阻塞舊商路而西歐人才開闢新航線的說法與事實正相反:實際是西歐人開闢了新航路後有計劃地堵塞了大食人的舊商路,而大食人及土耳其人一切重開舊路的努力,都因西歐人的阻撓而未能成功。
從中古一直到近代,西歐各國曾經不止一次地歪曲歷史,誣衊伊斯蘭國家,以上所論商路的問題,不過是其中流傳特廣蒙蔽世人特久的一個歪曲例證而已。這是西歐封建統治階級以及資產階級一貫相傳的所慣於採用的一種精神上的對外侵略武器。至於西歐各國的一般歷史學者,他們或者自願地為統治階級服務而有意地傳播這一類的歪論,或者由於疏忽而人云亦云地為統治階級的歪論所騙。我們今日學習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學者,都當嗅覺靈敏,揭露一切此類的謬論,徹底予以肅清。
關於「地理大發現」
「地理大發現」一詞,是歐美各國資產階級歷史學者的一個慣用名詞,後來在殖民地化或半殖民地化的大部世界也不假思索地予以援用,但今日對於這個名詞似乎有深入分析並考慮是否仍然繼續使用的必要。所謂「發現」,當然有對象,對象為土地及人民,即歐洲及地中海沿岸以外全部世界的土地人民。這些土及人原皆存在,只是歐洲人不知或不確知而已。所以「發現」一詞乃純歐洲立場的名詞,其中並且含有濃厚的侵略及輕蔑的意味,把歐洲以外的地方看為發現、開發、剝削的對象。我們如果讀十五世紀以下歐洲航海家的遊記,這種意識躍然紙上,絲毫沒有隱諱。
並且籠統地說「歐洲航海家」,還不夠正確,實際當說「西歐航海家」,因為地中海沿岸以外的東歐也包括在被「發現」之列,在遊記中也同樣地被稱為「野蠻人」的地方。至於中國,當然也是被「發現」的對象,過去西歐人雖知中國,但始終不夠明確,進入十六世紀,才真正「發現」了中國。
或者有人可以提出,西歐為新興的資本主義社會,在當時世界為最先進的社會,所以對落後的地區可以稱為「發現」。先進地區對於落後地區,是否可以用「發現」一類的詞句,本身就是深堪懷疑的問題。但此處並未發生這個問題。西歐最早的資本主義國家,是十七世紀中期革命以後的英國,西歐其他各國完全進入資本主義,是十八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以後的事,而所謂「地理大發現」,基本上是十五、十六兩世紀的事,當時的西歐也還是封建社會,並不比世界多數其他的地方顯著的先進,所以我們也不能用先進與否的觀點來決定「發現」一詞的是否正當。筆者個人認為,無論是何種社會,人民都是歷史的主人,所以在世界史上,即或是先進的地區對於落後的地區,也不當用「發現」一類的詞句。若用此類的詞句,那就等於在世界上的國家及人民間,定出賓主之分,有的居主位,是「發現者」,有的居賓位,是「被發現者」,在未「被發現」前,等於不存在。分析到最後,這仍是世界史中未加批判的「西洋史」意識殘餘。今日一般世界史作品中,恐怕這一類的殘餘還多得很,「地理大發現」不過是比較刺眼比較刺耳的一例而已。
建議今後在世界史中只用「新航路的發現」或「新航路的開闢」一類的詞句,而不用「地理大發現」。海洋上的航路原本無有或不發達,十五世紀以下開始草創或成熟,說「發現航路」,既合事實,又可避免在世界史中加進不科學並且不合乎國際主義的賓主之分的意識的現象。
以上所論,只是要糾正思想意識,並非要機械地取消「發現」一詞的使用。例如講到科倫布想到達遠東而無意中到了美洲的事,恐怕只是說「科倫布無意中發現了新大陸」,但「發現」二字當加引號,表示那只是在講科倫布當時的主觀意識,而不是在世界史的整個範圍中來下斷語。如把「地理髮現」一詞作為世界史中一章一節的題詞,或在一般的敘述中用此名詞,那就是極成問題的斷語了,今後不當再如此做法。
「法蘭克」與「法蘭西」
把「法蘭克」與「法蘭西」兩詞基本上等同起來,把法蘭克國特別看為法蘭西國的前身,是在一切世界史作品中甚為普遍的一種概念。這個概念並不限於中國,歐洲的歷史書上也都如此說,法國的歷史學者尤其是故意地培植這種不正確、最少是不恰當的意識。那是十九世紀資產階級民族主義高漲時代的意識產物。法德兩國都自稱為中古時代法蘭克族大帝國、亦即一般所謂查理曼帝國的正統繼承者,而法國的歷史學者抓住這個名詞上的意外恰合,特別倡導這個說法,而這個說法也就為一般外國的歷史學者所接受,甚至連德國的歷史學者對此問題也感到莫可奈何,作不出切合實際的邏輯分析。例如十九世紀末德國許多歷史專家合撰的一部十九巨冊的《世界通史》,曾經幾十年間成為德國以及所有歐美國家歷史學界公認的權威專著之一,其中除當然地說德國是查理曼帝國的繼承者外,對於法國歷史學者的說法,在當時流行的客觀主義方法的支配之下,也只有承認,說法蘭西就是當初的法蘭克。
德國人都如此表示,別國的人就更可想而知了。例如在貫通英文與其他文字最有權威的《牛津大字典》中,關於「法蘭克」(Frank)一詞的解釋如下:「六世紀征服高盧的那個日耳曼民族的人,高盧由此得名為法蘭西。」不僅英文的權威字典如此,其他歐洲文字的權威字典也都有同樣的解釋。
實際上,就歷史發展的線索講,德法兩國是同樣地淵源於查理曼帝國的,在兩國間很難有所偏依。但後世的國名則與此種發展沒有有機的聯繫,今日法國國名之與前代查理曼帝國國名的吻合,乃純屬偶然的現象,而沒有必然的因素存乎其中。因為資產階級學者往往分不清楚歷史中的必然因素與偶然因素,時常誤把偶然看為必然,把表面現象看為基本實質,所以連有切身關係的德國歷史學者在此問題上對於法國人的說法也提不出確切有力的反駁。
在尚未完全由古日耳曼語分化出的最早德語中,所謂「法蘭克人」稱Franko,這個字拉丁化為Francus。這種始終以萊茵河流域為主要根據地的日耳曼人,征服高盧之後,移植巴黎一帶地方的人特多。這個地區後來成為一個公爵邦,拉丁文稱Francia,後世的法文為France,意即「法蘭克公爵邦」。雖然整個的法蘭克帝國(包括今日的德、奧、法、比、荷、盧、瑞士、義大利的一部,西班牙的一部)有時也稱Francia,但意義完全不同,那是指的此種人的統治所達到的疆域。在當時這兩個名詞,或一個名詞的兩種用法,並沒有被混同起來。同時,我們要特別注意的,就是在帝國的東部(後日德國部分),萊茵河中游的地方,另外一個法蘭克人比較集中的地方,也以族名為地名,拉丁文為Franconia,乃Francia的另一寫法,後來成為帝國東部的一個公爵邦,德文Franken,是又一個「法蘭克公爵邦」。所以帝國東西二部都有一個族人集中的地區,都以族名為地名,同時全帝國又泛泛地以族名作為總的稱謂。因此後日發展而出的東國或西國都沒有根據說自己是可以排除對方而自稱為查理曼帝國的繼承者的。但在中古時代,東西兩國的歷史發展不同,也就決定了國名的歧異,最後也就造成了一般人對國名認識上的思想混亂。
最後分裂為東西二部的法蘭克帝國,西國的查理曼子孫的王朝在九八七年絕滅,西部的五十多個封建公侯開會選舉新王。當時競選者甚多,但一般諸侯對於太強大的候選人都不願擁護,唯恐實力太大的人在獲得王的名分後對他們要名正言順地統治干涉。最後巴黎地區的那位「法蘭克公爵」當選,因為他比較貧弱,只能作傀儡王。所以自九八七年起,西國的王畿就是Francia或France,即今日我們所譯的「法蘭西」,但全國仍無定名,而稱為「法蘭西」的王畿只是全國土地很小的一部分。一般人用「法蘭西」一詞時,是專指王畿而言,每個諸侯領地自有專名,絕不稱為「法蘭西」或法蘭西的一部分。一直到十五世紀英法百年戰爭末期,貞德女傑由東向西到王畿去勤王時,她仍然自稱是「到法蘭西去」。但在九八七年後的幾個世紀中,王的力量逐漸加強,經過征服,經過交涉,或經過聯婚,王把許多諸侯領地都併入王畿,成為「法蘭西」的組成部分,最後到了十六世紀,諸侯全消,領地都成了王的畿地,至此全國才整個地稱為「法蘭西」。所以假定九八七年當選為王的不是「法蘭西公爵」而是法國西北角的「不列顛伯爵」,今日法國的國名就要成為「不列顛」(若果如此,由於國名的混淆,很可能在人們的意識中又要造成一些與英國的歷史糾纏不清的問題)。
帝國東部的發展不同,自九六二年後國王稱「羅馬皇帝」,自認為古羅馬帝國及查理曼帝國(查理曼的正式帝號也是「羅馬皇帝」)的繼承者,從此東國的正式國號就是「羅馬帝國」,後來又半正式地稱為「神聖羅馬帝國」。當初東國遠較西國為統一,在西國的人尚無總名之先,東國的人自十世紀起就已自稱為「德意志人」,但由於「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長段插曲,到十九世紀「德意志」才成為正式的國名。我們如果假想東國沒有改稱「羅馬帝國」,而由東國的法蘭克公爵把它統一(中古時代有一段時期法蘭克公爵確曾在東國建立王朝),那麼今日德國的國名很可能就要成為「法蘭克」或「法蘭西」。
我們費了相當多的篇幅來解釋這一個國名問題,好似是小題大做。但這個問題似小而實大,其中有一個非常複雜的由於機械看問題及表面看問題而發生的思想混亂問題,而這個思想混亂問題又是有普遍性的,當予糾正。為能了解西歐自中古到近代全部歷史的某一方面,弄清這個問題,對我們可有很大的幫助。我們上面只談到德法兩國的國名與德法兩國歷史學者根據名詞所下的論斷。所有學習西歐史的人的頭腦都被這兩國的歷史學者所攪亂,糾纏在這個充滿了似是而非的概念的問題裡邊,而更大更廣泛的問題反倒時常被忽略,無意中容易認為這個問題只是德法兩國之間的問題。實際上,今日西歐大陸所有的國家,就政治發展的線索來講,都直接或間接地導源於法蘭克帝國。德、奧、荷、瑞士、比、盧、法等國都全部由法蘭克帝國蛻化而出。義大利和西班牙兩國,無論就法統講,或就更重要的政治發展講,也部分的建基於法蘭克。德法兩國並不能壟斷「法蘭克的繼承權」。肅清這種由德法兩國歷史學者所造成的「壟斷」思想後,對於西歐歷史一千年上下的政治發展線索就更容易辨認清楚了。
以上所論的這一個國名問題已夠複雜,但「法蘭克」一詞在世界史上的複雜性還不止此。「法蘭克」就是我們中國明代的所謂「佛郎機」。不僅在今日世界史的作品中,在亞歐非三洲的大部地方,在過去一千年以上的時間,這個名詞曾在說各種不同語言的地區在各種不同的譯音下流動出現,直到今日這個名詞,在許多地方仍為現代的取名,而非史書上的專名。
在八九世紀間法蘭克人統一西歐大部時,也正是跨亞歐非三洲的大食帝國最盛的時期,兩大帝國間政治文化的關係頗為密切,自此大食(回教世界)就稱西歐為「法蘭克」,稱西歐人為「法蘭克人」(阿拉伯人拼音為Faranji)。這個用法一直傳到今天,今日近中東所有回教國家的人仍稱所有的西歐人為「法蘭克人」。大食人把這個名詞在中古時代很早就傳到中國,後來當中國成為橫貫亞歐大陸的蒙古帝國的一部時,對西歐的知識相當豐富,稱西歐為「佛郎」(見《元史·順帝紀》至正二年秋七月),西歐各國的商人不斷地來到中國,也隨中國的習慣,以「佛郎」人自稱。印度人也是經過回教徒而知道西歐,所以無論中古或近代都稱西歐人為「法蘭克人」(印度各地的方音對此詞拼法甚多,大致都與阿拉伯或波斯拼音相近)。由於西歐人對印度人壓迫的慘酷,「法蘭克」一詞在最近一百年間已開始有惡劣的含意,印度人對西歐人惡意指稱時,特別稱之為「法蘭克人」。
在明代,西歐的葡萄牙人經由印度而到中國,就是當時的所謂「佛郎機人」。這個名詞很顯然地是由大食或印度的用名音譯而來的。葡人初到中國時所帶的通譯員,一定是與中國久有通商關係的印度地方的商人:或大食人,或波斯人,或印度人。到中國後,他們當然稱他們的僱主為「法蘭克人」,按阿拉伯、波斯或印度的拼音,更接近地譯為「佛郎機人」。中國當時已不知道,這就是元代大家所熟知的「佛郎人」。近年來學習西歐史的人,又不知道歷史書中所遇到的那種人就是「佛郎機人」,於是又新譯為「法蘭克」。「法蘭克」又與在近代中國比較早出的「法蘭西」一詞非常容易聯繫起來,而歐美的歷史學者也確是把這兩個名詞不正確地、最少是不恰當或非分地聯繫起來,這就特別加深了我們對此問題的混亂思想。當初學習西歐史時如用中國舊有的「佛郎機」一詞,誤會的可能就可減少許多。今日或者無需再廢「法蘭克」而用「佛郎機」,但這個名詞一千多年間的錯綜複雜的遊程,確需我們在學習西歐史及世界史時摸索清楚。
(原載《歷史教學》195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