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義宣言 · 十二 舉手之勞一個短篇故事

安·蘭德 《浪漫主義宣言》
這個故事寫於一九四○年,但是直到一九六七年十一月才發表在《客觀主義者》上,它是以手寫原稿的方式被刊載的。 這個故事展示了創作的本質——藝術家的人生觀主導著他的潛意識,控制著他的創造和想像。 亨利·多恩坐在書桌前,望著一張空白的稿紙發獃。他的心裡空空的,但是怎麼也靜不下來。他自言自語:這會是你做過的最簡單的事情。 糊弄一下就可以了,他告訴自己。就是這樣。放輕鬆,怎麼糊弄怎麼來。是不是很簡單?你個大笨蛋,你在緊張些什麼?你覺得你不知道怎麼糊弄還是怎麼樣?那你就太自負了。他簡直快要對自己發火了。這就是你問題的全部。你簡直自負得無可救藥了。你連糊弄事都不會了,是嗎?那你就等於是在糊弄自己。你整個人生都是糊弄過來的。你怎麼就這次就不會了? 我再過一分鐘就開始,他說,就再過一分鐘然後我就開始。這次是真的。我就再歇一分鐘,總可以吧?我好累。你今天什麼都沒有做啊,他說,你幾個月都沒做什麼事情了。你有什麼可累的呢?這就是我為什麼累——因為我碌碌無為。我希望……我願意以一切做交換如果我可以……算了,真的算了。我不能想這個事。再過一分鐘就必須開始,也該準備好了。如果想這個事,就準備不好了。 別往那兒看,別往那兒看,別……他把頭扭了過來。他剛剛在看柜子上一本包著破舊的藍色書皮的厚書,壓在一堆舊雜誌下面。他能看到書脊上面的一行淡得快要消失的字:勝利,亨利·多恩著。 他站了起來,把雜誌推倒,蓋住了這本書。「眼不見心不煩。」他想。不,不。不是我不能看它,而是不能讓它看見我。你個矯情的蠢貨。他說。 這不是什麼好書。你怎麼知道它是好書的?不,不是這個意思。好吧,這是一本好書。好得不能再好了,一字千金,滴水不漏。要是能改就好了,要是你能說服自己這是一本很糟糕的書就好了,這樣你就會接受現實。這樣你就可以直視別人的眼睛,然後伏案寫一本更好的。但是你沒有說服自己。你嘗試了各種方法來說服自己,但是你想不開。 好吧,他想,就這樣吧。你都想了多少遍了,已經兩年了。放下這件事吧。等等。我倒不是在乎那些批評的聲音,而是那些褒揚我的評論。尤其是那篇來自芙露蕾特·拉姆的評論,她說這本書是她讀過的最好的書——因為書中的愛情故事實在太催人淚下了。 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書里還有一個愛情故事,他更不知道這個故事竟然還能催人淚下。而那些就在書裏白紙黑字寫著的東西,那些他花了五年時間構思然後落筆,花了他最多精力才完成的內容——芙露蕾特·拉姆隻字未提。起初,當他看到這些評論的時候,他懷疑這些東西是不是在他的書里;也許他只是夢見他寫這些東西了;或者可能是印表機漏印了——可是書那麼厚,如果印表機漏印的話,那麼多頁紙裡面,都他媽是些什麼呢?他的書不是拿英語寫的嗎,那就更不可能了。而且世上有這麼多聰明人,該認識字呀。他又確定自己沒有瘋。於是他重新讀了一遍他的書,一字一句地仔細地讀。他找到一個病句的時候,開心地笑了,然後他又看到了一個表意不清的段落,還有一處混亂的邏輯,他欣喜若狂;他想,他們是對的,這些東西我書里根本就沒有寫,根本就沒寫清,那麼根據科學道理,他們當然有道理沒看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但是當他翻完最後一頁的時候,他發現那些東西都在,這本書表意清楚、文采飛揚,而且討論的問題都是十分重要的。他寫得真是不能再好了——所以他又不能理解讀者的反應了。他覺得自己最好還是不要理解了,否則日子就不能過了。 好吧,他想。差不多了吧?一分鐘已經過了,你答應要開始的。 門開著,他朝臥室里看了看,凱蒂坐在桌子邊玩兒撲克接龍。她的臉上泛著自信,好像一切都是完美的。她的唇真美。人的嘴唇總能暴露人的內在。她的嘴唇有點上揚,好像是想向全世界微笑,如果不微笑就是她的錯一樣。誰說不是呢,她現在一切都好,世界也是。在檯燈的光下,她的脖子很白、很美,為了看清牌,她的脖子彎著,她還真是專心致志哪。玩兒撲克接龍不花錢。他能聽到撲克牌之間碰到的聲音,還有屋角的管道噼啪的聲音。 門鈴響了,她立即起身到門口開門,經過他的時候目光卻沒有朝著他。她的身材很棒,還特意穿了孩子穿的那種裙擺很寬的裙子,特別可愛。不過夏裝的裙子不是很合適這個季節,而且兩年前買的,也很久沒穿過了。他其實可以去開門的,不過他知道她為什麼想自己開。 他站了起來,兩腿站得很開,肚子裡翻江倒海。他沒有看大門那邊,只是側耳仔細聽。他聽到一個人的聲音,然後聽到凱蒂說:「我們真的不需要伊萊克斯[1]。」她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躲過一劫之後釋懷的歌唱。她幾乎是儘可能不讓這種情感顯露出來,好像她已經愛上了伊萊克斯的推銷員,想邀他進來一樣。他知道凱蒂為什麼這樣。她本來以為是房東來了。 凱蒂關上門,看了看他,然後一邊穿過房間一邊說:「我不想打擾你親愛的。」然後回房間繼續玩兒撲克接龍。 他告訴自己,你現在就只需要想芙露蕾特·拉姆的事,想像她到底喜歡什麼。她喜歡什麼,你就寫什麼,就這麼簡單。然後你就完成了一個商業故事,就可以賣好多好多錢。這簡直是舉手之勞。 不可能只有你是對的,全世界都是錯的,他說道。大家都說你應該這麼做。你想要賺錢,那就得自己想辦法。天上不會掉餡餅。老天爺怎麼會扔餡餅還恰好砸到你呢。人們只會說,你腦子不笨!看看保羅·帕提森,人們說。他可能還沒有你一半聰明,但是人家一年能掙八萬美金哪。但是保羅知道讀者喜歡什麼,然後投其所好。只要你能夠改掉一點兒固執,你有些時候就是要糊弄一下。為什麼不現實一點呢,這樣你至少能賺到第一桶金,沒準就是五千塊呢,這樣你就又能夠伏案做你的高深學問,做那些沒有人看得上的東西。人們都問他,想賺錢就得騙!那你說你怎麼辦?你要是再這樣下去,一周能掙二十五塊就是你的福氣了。這太不可思議了,你的確有過人的文學天賦,你自己心裡也有數,但是你的腦子得機靈一點兒啊。如果你連那種特別難的東西都能寫,那你寫一套連載的故事一定是舉手之勞啊。那種東西傻子都會寫的。人們說,別瞎想了,你難道想當炮灰嗎?他們說,看看你過的這日子。他們說,連那個保羅都會幹的事情,你為什麼就不能幹? 他重新坐下來,對自己說,想想芙露蕾特·拉姆。你覺得自己不能理解她,其實你可以,就看你想不想。所以就不要想複雜了。要簡單一點兒。理解她很簡單的。就是這樣。一切都要簡單來看。舉手之勞,寫一個故事。寫你能想到的最舉手之勞、最沒意思的故事。天哪,你能想到那種完全不重要,極其不重要,簡直一點點重要性都沒有的東西嗎?你能嗎?你難道想不到嗎,你這個自負的白痴?你把自己當什麼了?你以為你除了真善美就沒別的本事了嗎?你必須無時無刻不是一副救世主的樣子嗎?你必須得裝作自己是聖女貞德[2]嗎? 所以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他勸自己。你做得到的。你沒比別人高到哪裡。他咯咯笑了起來。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別人都是默念自己不比別人差到哪裡來給自己加油鼓勁。你倒好,跟自己說自己沒比別人高到哪裡。你還不如直接告訴我你有多自負呢。真的。你沒什麼能耐,也沒什麼聰明才智——也就剩下自負了。你就算是成了炮灰,也不是那種沖在前線的勇士。你就是一個自大的個人主義者——活該。 你覺得自己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你有什麼理由這麼覺得呢?你有什麼權力憎惡你將要做的這件事呢?你幾個月都沒動筆了。你沒法動筆。你黔驢技窮啦。如果你早已江郎才盡,又得靠這門手藝養活自己——那你還看不起讀者想讓你寫的東西,算什麼意思?這才是作家的核心競爭力啊,作家的偉大不在於他們寫了什麼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立意高尚的東西,而是趕緊把你會的詞全他媽招呼上來啊。你坐在這兒就像等死一樣,等著照片上訃告。 現在我好像想開一點兒了。我覺得我走上正軌了。我覺得我可以開始了。 別人一般是怎麼開始寫這種東西的呢?……好吧,讓我想一想……一定是那種舉手之勞的故事,要平易近人才好。平易近人……我該怎麼調動我的思維呢?我該怎麼創作一個故事呢?我到底怎麼寫東西呢?不,不,不要這麼想。不要。如果你這樣想的話,你的頭腦就又是一片空白了,甚至比空白還更糟。就假設自己之前從來沒寫過東西。現在我重新做人了。人生掀開了新的一頁。就是這樣!也不是很難嘛。如果你就這麼糊弄的話,那就終於可以開始了。你已經開竅了。 想一個平易近人的點子……快點兒,使勁想……那乾脆這樣吧:你就想想「平易近人」這個詞,想想它是什麼意思——這樣你一定可以想到一些什麼……平易近人……什麼是最平易近人的東西呢?你認識的人有什麼共同點呢?他們每天的生活都是被什麼驅使的呢?恐懼。不是害怕某個人,只是籠統的,恐懼。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無形力量,強大到無法抗拒。極其黑暗的恐懼。由於恐懼,人們想加害他人。人們知道有人想加害他們,所以先下手為強。由於恐懼,他們想看到你被欺凌、被侮辱。被欺凌的人才最安全。這不完全是恐懼。比如克勞福德先生,他是個律師,他最高興看到他的客戶敗訴。儘管他也會有些損失,但是他還是開心;他不在乎自己的聲譽受到不好的影響。他開心到都不知道自己很開心。天哪,克勞福德先生是個多好的主人公啊!你簡直可以就這樣把他寫下來,然後講講他為什麼這樣,然後…… 唉,他輕輕嘆了口氣。我可以這樣寫三本書,但是不會有人替我出版的,因為他們會說這不是真的,說我憎恨人性。不能這樣。真的不能這樣。這根本就不是他們口中平易近人的故事。但是這確實挺平易近人,挺貼近生活的啊。但是他們不這麼想。那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呢?你永遠都捉摸不透。不,你可以的。你知道他們是怎麼想。你知道——但同時又不知道。哦,快別這樣了!…… 你為什麼老要追根究底呢?這是你犯的一大錯誤——就是這個。關鍵就是在糊弄。根本就沒有什麼原因和意義。你在寫東西的時候必須假設整個世界都是沒有意義的,你的人生也是沒有意義的。你必須聽起來像這樣才行。那為什麼人們不喜歡尋找人生意義的人呢?這是為什麼…… 別這樣!…… 好吧。我們還是徹底換一種方式吧。不要從概念入手。我們從比較實際的東西開始吧。什麼都行。想一個最簡單、最顯然、最微不足道的東西。它太微不足道了,你都不會注意,橫豎都是微不足道。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這樣吧,一個鑽石王老五想勾引一個窮人家的年輕姑娘。這太棒了!這就太棒了。現在繼續。馬上繼續。不要猶豫。繼續。 嗯,他大概五十歲。賺過一些錢,都是些黑心錢,他就是那種冷漠的人。她只有二十二歲,沉魚落雁,甜美極了,現在在一個便利店打工。是的,就是那種最便宜的便利店。便利店是他的。這就是他的搖錢樹——他是便利店大亨。不錯吧。 有一天他來到這家店,看到了這個姑娘,一見鍾情。他怎麼會愛上她的呢?嗯,他太寂寞了,超級寂寞。他在世上沒有朋友。人們不喜歡他。人們從來不喜歡成功的人。而且,他對人十分冷漠。你眼裡要是不是只有自己的目標,別的都可以不管不顧的話,是不會成功的。當你堅持一個目標不放鬆的時候——人們就要說你冷漠了。你比別人努力的時候,在別人玩耍的時候你還在工作,這樣就可以比別人做得好——人們就會說你是一個不道德的人。這夠平易近人了吧。 你不能只是努力賺錢。你要為了別的奮鬥。這應該是一種偉大的能量——一種具有創造性的能量嗎?不是,是創造的原理本身。這才是創造出世間萬物的本源。大壩、摩天大樓、跨洋電纜,我們現在有的一切,都是來自於這樣的人。當他建起他的第一個造船廠的時候——哦,好像他是開便利店的對吧——去他的便利店吧!——當他建起第一個造船廠,賺到第一桶金的時候,那個地方還只是一個落後的漁村。他大興土木,一座城市拔地而起,他修建了港口,成百上千人為他工作,如果沒有他,這些人還在挖蛤蜊呢。現在他們都恨他。他倒是不怎麼在意。他早就習慣了。他只是不理解而已。現在他五十歲了,不得不退休。他賺了好幾百萬——但是卻還是世界上最悲慘的人。因為他還想做些事情——賺不賺錢都無所謂,只要有事情做,為之奮鬥,體驗成敗的快感——他正是為了這種力量而活。 這個時候他遇到了那個姑娘——什麼姑娘?——哦對,是那個在便利店工作的姑娘……去你大爺的便利店!你講那個姑娘幹嗎?她老早就結婚了——而且這跟我們的故事就沒有半點關係。他遇到的是一個窮困潦倒的年輕人。他很嫉妒這個孩子——因為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這個孩子——這是我想說的——根本就不想奮鬥。他優秀、善解人意、招人喜歡,但是他幹什麼都提不起精神。他打過幾份工,都做得不錯,但是他都辭掉了。他感受不到激情,沒有目標。他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他不在乎做什麼,也不在乎是誰讓他做的。他從來沒有創造過任何東西。他沒有為世界帶來什麼,也不會給世界帶來什麼。但是他希望世界能給他安全感。所有人都喜歡他,所有人都同情他。現在我們有——兩個人了。他們誰是對的呢?誰是好的呢?誰掌握了人間的真諦呢?當命運讓他們面對面,又會發生什麼呢? 看看,多棒的故事啊!你難道沒看到嗎?這不僅僅是關於他們兩個,還有很多很多的深意。這是我們整個時代的悲劇。這是我們面臨的最大的問題。這是最重要的…… 天哪! 你還能不能行了啊?你是不是可以這樣,如果你聰明一點兒,如果你能掩蓋這些所謂的意義,這樣讀者就會以為這只是一個講鑽石王老五的狗血故事。我不在乎他們沒看出來深層次的意義,我希望他們沒看出來,只要他們給我機會寫,我就能讓他們認為他們在讀的就是垃圾。我不需要強調什麼,也不需要表達什麼,我只需要用各種平易近人的東西來中和,我會寫小船、女人和游泳池。他們不會發現我的。他們會給我這次機會的。 不,他們不會的。別騙自己了。他們不比你差。他們對他們的那種故事了如指掌,就像你對你的那種故事了如指掌一樣。他們可能都說不清是什麼,說不清在哪裡,但是他們會發現的。他們總能發現什麼是他們的風格,什麼不是。而且你寫的是一個有很多爭議的話題。左派是不喜歡的。你的故事針對了很多人。你覺得一個爭議這麼大的話題——能刊載在流行周刊上嗎? 不,從頭開始,從他是便利店大亨那裡開始……不。我不能這樣。我不能浪費我好不容易想出的故事。我得用上那個故事。我會寫的。但是不是現在。我寫完這個商業故事就寫那個。這次是我第一次為了賺錢寫作。那個故事可以等一等。 現在從頭開始。我要想一個別的。我現在寫的故事還不差,是吧?你看看,舉手之勞的事情嘛,想想看。想法一下就來了。從頭開始就好。 要有一個有趣的開頭,讓讀者眼前一亮的那種,儘管你還不知道這個開頭是幹什麼的,也不知道後面如何發展。也許開頭你可以寫一個住在屋頂的年輕姑娘,在一個那種高樓上的儲藏室裡面住著,獨自一人。這是一個美麗的夏夜,突然間,槍聲響起,邊上的一扇窗戶應聲碎裂,玻璃碴四濺,一個男人從窗戶里跳了出來,正好跳在她住的這個屋頂上。 太棒了!這不可能有錯的。這個開頭真是差得不行,所以一定是沒問題的。 嗯……為什麼一個姑娘要住在高層的樓頂上呢?因為便宜。那不對,基督教女青年會提供的住處更便宜。跟另外一個姑娘拼房也貴不到哪裡去。這兩種都像是女孩子做的事情。但不是這個女孩子。她不會與人共處。她不知道為什麼,但是她就是不會。所以她孤身一人。她一生都這樣孤獨。她在一個很大、很吵、一幫笨蛋熙熙攘攘的辦公室里工作。她喜歡她的屋頂,因為夜晚一個人坐著的時候,整個城市都是她的了。她看著這個城市,好像沒有看到它現在的樣子,而是看到了它能夠成為的樣子,以及它應該成為的樣子。這就是她的問題——她總想讓事情變成它們應該成為的樣子,但是很少能如願。她看著這個城市,幻想著在那些頂層的豪華公寓裡發生的事情,因為這些公寓就像是浮動在天空中的光點。她幻想的是一些偉大的、神秘的、令人窒息的事情,而不是雞尾酒會、衛生間裡不省人事的醉鬼和養犬的貴婦。 緊挨著的這棟建築——是一個高檔賓館,有一扇大窗就開在她屋頂的旁邊。這扇窗是磨砂玻璃做的,因為從窗戶里看出去沒有什麼好風光。她當然從外面也望不進去——只能看到屋裡人的剪影。只有那些影影綽綽能透出來。她曾經透過磨砂玻璃看到過一個男人——他瘦高,把手臂抱在胸前,好像是給全世界下命令一樣。他的舉動,好像在說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於是她愛上了他,愛上了他的影子。她從沒有見過他,也不想見他。她對他一無所知,並且想保持這種狀態。她不在乎。她心目中的他一定不是他。她臆造了一個他。這種愛是沒有未來的,是沒有希望的,也是不需要希望的。這種愛不能成就幸福,但是本身就是幸福;這種愛不是真實的——但卻比她身邊的一切都要真實。然後…… 亨利·多恩坐在書桌前,卻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東西。人們只有在不知道自己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才能看到它們。他看這些東西,比感知身邊的任何東西都要真切,他不能作用於他們,只是作為一個遙望的旁觀者。每一條思緒都占據著一個拐角,而每一個拐角總是帶給他驚喜。他沒有創造任何東西,卻被一股潮流所推動,他既不用力,也不抵抗,這種愉悅的感情可以抵消他一直以來的痛苦。你只有不知道你體會到了這種感覺,才能讓這種感覺持久…… 然後那個夜晚,她還是一個人坐在她的屋頂上,然後就聽到了槍響,玻璃碎了,那個男人跳到了她的屋頂上。她還是第一次看見他——這簡直是一個奇蹟:在她有生之年,他真的出現在了她的面前,而且他看起來就像是她想要的樣子。但是他剛剛殺過人。我覺得他一定是出於某種正當的理由才殺的人……不!不!不!完全不是正當的殺人。我們現在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她也不知道。但是我們要來談一談夢想,談一談不可能的事情,談一談理想——不管世上的那些法則。她內心唯一的呼喊——她可以不顧旁人的阻攔。她要…… 哦,不能這樣!不能這樣! 嗯……? 清醒一下,清醒一下…… 那麼,你到底是給誰寫的故事呢?你這像是給《女性廚房讀物》寫的嗎? 不,你不是累了。你沒事,沒事的。這個故事可以留到以後再寫。你得先把錢賺到。沒事的,不會有人跟你搶這個故事的。現在鎮靜一下,從一數到十。 不!我告訴你,你可以的。你可以的。你只是沒有努力。你又開始瞎寫了。你現在得好好想想。你能不能只想不思考? 聽著,你能理解另一種寫法麼?不要老想著出彩,不要老想著和別人不同,不要老想著寫出超乎常人的東西,但是寫那種舉手之勞就能寫出來的東西。最平易近人的——對誰平易近人呢?給我聽好了。是這樣的,你總是在問:「如果……會怎麼樣呢?」問題就是這麼開始的。「如果它根本不是看起來的樣子呢……如果……不是很有意思嗎?」這就是你之前做的事,但是你必須停止。你必須停止思考什麼是有意思的。但是如果沒意思我為什麼要做呢?但是,對於他們來說是有意思的。為什麼對他們來說有意思呢?因為對你來說沒意思。這就是秘密所在。那我怎麼知道具體該怎麼寫呢? 聽好了,你就不能別這樣了嗎?你就不能把那玩意兒關掉——你那腦子?你能不能讓你腦子轉起來——又別讓它真在那兒轉?你能糊弄一下嗎?你能有意識地、故意地、冷血地糊弄一下嗎?你能想個辦法嗎?每個人都有需要糊弄的時候,哪怕是最好的、最聰明的人。人們說,每個人都有盲點?你這次就盲點一下好嗎? 老天爺啊,讓我學會糊弄吧!讓我撒謊吧!讓我變壞吧!就一次,我發誓。 看到了嗎?你就是得轉變一下。一個舉手之勞的轉變:從相信人必須得聰明、傑出、誠實、努力,相信人必須做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甚至還要有更高的要求——人必須愚昧、陳腐、諂媚、浮誇、墨守成規。就是這樣。別人都是這樣做的嗎?不是,我覺得不是,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不出半年就進精神病院了。那別人都是怎麼做的呢?我不知道。但是這不是關鍵——關鍵是這樣管用。也許只要我們剛出生就被傳授了後者……但是事實不是這樣。只是我們當中有些人很早就悟到了後者——然後他們就修得了處世的真法。但是為什麼是這樣呢?我們為什麼得…… 打住。你不是救世主,你是寫手。 好吧,現在就是一句話。控制住自己,別讓自己喜歡這個故事。無論怎麼樣,別讓自己喜歡這個故事。 我們寫一個偵探故事吧。一個懸疑謀殺案。講謀殺案的故事是不會有什麼深意的。來吧,麻利一點兒。 一個懸疑故事裡得有兩個壞人:受害者也是壞人,殺人犯也是壞人——這樣的話,就不會有人對任何一方表示憐憫了。一般都是這樣的。嗯,也許對於受害者而言你可以留幾句好話給他,但是殺人犯,必須得是一個大壞蛋……現在你得給殺人犯構造一個動機。必須得是那種特別邪惡的動機……想想看啊……想到了:這個殺人犯專門威脅別人,他抓住了很多人的把柄,故事中的受害者差一點就發現他了,於是就被滅了口。這簡直是最邪惡的動機了。沒有任何藉口來……有藉口嗎?如果……如果你能夠證明殺人犯其實是正義的,難道不是更有意思嗎? 如果所有被他要挾的人其實才是壞人呢?他們都做過不少見不得人的事情,一直打著法律的擦邊球,他們黑白通吃,你打官司也沒有勝算。這個人之所以威脅這些人,就是為了征討他們的惡行。他調查他們,讓他們付出代價。有些人之所以事業一路順風,就是知道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他也四處找尋這些「秘密」,只不過他沒有為了自己的個人發展,而是為了實現正義。他是專業要挾別人的羅賓漢[3]。他找到了讓這些人付出代價的唯一方式。例如說,有一個腐敗的官員,我們的英雄——不,是殺人犯——不,是英雄,抓住了他的把柄,脅迫他在某個事件上投了正義的一票。還有一次,一個臭名昭著的好萊塢製片人,一個曾經玷污過很多女孩兒的色狼——遭遇了我們的主人公,我們的英雄使得他給一個女演員批了休假,沒有讓他藉此占她的便宜。還有一個心腸很壞的商人——我們的主人公逼迫他改過自新。這裡頭最無可救藥的一個,是誰呢?一個偽善的改革者,我覺得,不行,這太危險了,有很多爭議的。他媽的!當改革者要抓住我們的主人公,加害於他的時候,他果斷下手先殺掉了改革者。他為什麼不能這麼做呢?這個故事的有意思之處是所有這些壞人都像是現實生活中的一樣,他們看起來是好人,是社會的脊樑,千萬人以他們為榜樣。而我們的主人公,恰恰是一個冷血、備受冷眼的人。 多好的故事啊!影射了美國的整個社會。看看那些所謂的公眾人物都是些什麼貨色,讓全社會的人都睜大眼睛吧!看看真相!所謂的獨狼很可能就是一隻癩皮狗。這個時代也應該回到誠信、勇氣和道德上來了。這就是這個殺人犯告訴我們的!一個以殺人犯為主人公的故事,但是情節卻急轉直下!多麼漂亮的故事!它有很多深意…… 亨利·多恩直直地坐著,他的手平放在腿上,他雙目無神,腦海里也空無一物。 他把桌上依舊空白的稿紙推開,然後拾起一份紐約時報,翻到了「招工」廣告的版面。 [1] 美國著名的家電品牌。——譯者注 [2] 15世紀法國女英雄。——譯者注 [3] 英國查理一世時期,羅賓漢劫富濟貧,因此而家喻戶曉。——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