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學紀聞 · 卷一 易
易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易》之道也。處憂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懼乎?故《乾》以惕無咎,《震》以恐致福。
「修辭立其誠。」修其內則為誠,修其外則為巧言。《易》以辭為重,《上系》終於「默而成之」,養其誠也。《下系》終於六「辭」,驗其誠不誠也。辭非止言語,今之「文」,古所謂「辭」也。(1)
(1)【全雲】謂「《易》以辭為重」,語意微有病。
履霜戒於未然,月幾望戒於將然。《易》貴未然之防,至於幾,則危矣。
「潛龍以不見成德」,管寧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時,杜襲所以戒繁欽也。《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原注】見《韓非·解老》。可以發明貞固之說。
《乾》初九,《復》也。「潛龍勿用」,即「閉關」之義。《坤》初六,《姤》也。「履霜堅冰至」,即「女壯」之戒。
《淮南·人間訓》云:「《易》曰『潛龍勿用』者,言時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1)。『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惟有道者能行之。」以陰、陽言日、夕,《易》說所未及。(2)
(1)【閻雲】「君子終日乾乾」為句,「夕惕若」為句,「厲無咎」為句,證以下文「言雖危無咎」,益驗句讀斷宜如此。不意《淮南子》誤讀「厲」聯上,至王輔嗣猶然。今朱子《本義》正之。【方朴山雲】《書》有「怵惕為厲」之句,從「厲」字絕,亦有說。【繼序按】今《冏命》「怵惕惟厲」乃偽《古文尚書》襲用《周易》語,何必引之。【全雲】漢人皆以「厲」字連上,無異讀者,如張竦、班固、張衡文,不一而足,是必田何以來,句法如此,不止《淮南》也。但朱子更定,於義為協。
(2)【何雲】以惕為息,最為淺陋,先儒所以不之取。宏辭人說經,徒欲誇多鬥靡耳。【全雲】據首條雲「《乾》以惕無咎,《震》以恐致福」,則亦非以惕為息者,特有取其陰陽日夕之說耳。
蔡澤謂:「《易》曰『亢龍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詘,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澤相秦數月而歸相印,非苟知之。《賈誼書》云:「亢龍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潛龍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1)龍之神也,其惟蜚龍乎?」
(1)【全雲】蔡澤安知《易》?澤以傾危之口,乘范雎之急而奪之位,是其進不以正也。居位無所建白,是其存不以正也。不過巧於自全,未久即歸相印耳。夷考澤之生平,蓋以蘇、張之術始,以黃、老之術終。然於蘇、張則已黠,於黃、老則尚粗。【又雲】賈生「潛龍入而不能出」之說,非也。潛蓋其時為之。
《越絕》引《易》進退存亡之言曰:「進有退之義,存有亡之幾,得有喪之理。」陸宣公云:「喪者得之理,得者喪之端。」其語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為「羿、莽、媧、武非常之變」。干寶之說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總己,專斷萬機,雖情體信順,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篤敬,然後可以取信於神明,無尤於四海。」愚謂此說為長。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與天地並立。一旅復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晉,郡縣之失也。(1)
(1)【何雲】晉室八王樹兵,非不封建也;終收琅邪渡江之效,則失中有得。【全雲】封建兼有得失,郡縣亦然。如唐以藩鎮而亡,宋以削除藩鎮而亦亡也。典午封建之初,原無先王之規制,致其後日尋干戈,而平吳以來,遂盡削郡縣武備,則天子之勢反弱,此於封建、郡縣直兩失之。何說謬。
古者君臣之際,分嚴而情通。「上天下澤,《履》」,其分嚴也;「山上有澤,《咸》」,其情通也。不嚴則為《未濟》之三陽失位,不通則為《否》之「天下無邦」。
《陰符經》云:「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愚嘗讀《易》之《臨》曰「剛浸而長」,《遯》曰「浸而長也」,自《臨》而長為《泰》,自《遯》而長為《否》,浸者漸也,聖人之戒深矣。
「繫於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繫於金柅」,一柔方進而止之也。
《蒙》之剛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剛中,「五」也,占而從之曰「原筮」。
「童蒙」應於「二」之剛,則吉,養之早也。「童觀」遠於「五」之剛,則吝,見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隨》之「九五」曰:「孚於嘉,吉。」信小人者亂之機,《兌》之「九五」曰:「孚於剝,有厲。」
「鳴謙」則吉,「鳴豫」則凶。鳴者,心聲之發也。「未知獲戾於上下」,鳴謙者歟?「二三子亦姑謀樂」,鳴豫者歟?
柔而剛,則能遷善。剛而柔,則能順理。《復》之「六三」,柔而不中,勉為初之剛而屢失,故頻復。《巽》之「九三」,剛而不中,勉為初之柔而屢失,故頻巽。
《小畜》上九,「月幾望」則凶,陰亢陽也。《歸妹》六五,「月幾望」則吉,陰應陽也。《中孚》六四,「月幾望」則無咎,陰從陽也。曰「幾」者,戒其將盈,陰盈則陽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門」,《隨》之「初」曰「出門」,謹於出門之初,則不苟同,不詭隨。
冥於《豫》而勉其「有渝」,開遷善之門也。冥於《升》而勉其「不息」,回進善之機也。
「大蹇朋來」,進君子之真朋也。「渙其群」,退小人之偽朋也。【原注】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進而眾賢聚,故《復》「朋來無咎」。眾賢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雲不雨」者二。《小畜》終於「既雨」者,陽之極為陰也。《小過》終於「已亢」者,陰之極為陽也。【原注】畜極則通,過極則亢。
「謹乃儉德,惟懷永圖」,故「甘節,吉」。「盜言孔甘,亂是用餤」,故「甘臨,無攸利」。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故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召平、董公、四皓、魯兩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賤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經不以秦而亡也。萬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壞也。(1)《剝》之終曰「碩果不食」,陽非陰之所能剝。(2)
(1)【全雲】東郭先生、梁石君、蓋公,齊士也;甘公,楚士也;孔甲、田何、毛亨、高堂生、顏芝,皆秦人,而張蒼嘗仕秦。【又雲】此深寧有感於身世之言。據《袁清容集》言,深寧當元初,嘗為俗吏所窘,其時甬上故公相家子弟皆不免於折辱,惟杜門用晦而已。久之,始有稍稍致敬於深寧者。會修學宮,求深寧作記,然深寧杜門如故也。「士不以秦賤,經不以秦亡,俗不以秦壞」,言雖壯而心則痛。考深寧序《桃源世譜》,已有此數語。
(2)【閻雲】召平有三,此必指為蕭相國客者,但秦時封東陵侯,非士也。浮丘上,宜增高堂生,亦秦之博士。
下陽舉而虢亡,虎牢城而鄭懼,西河失而魏蹙,大峴度而燕危,故曰「設險以守其國」。狄患攘而民怨結,宗藩弱而戚黨顓,柄臣揃而宦寺恣,寇叛平而方鎮強,故曰「思患而豫防之」。(1)
(1)【全雲】姜維棄漢樂諸城,而魏得平行入蜀;梁武帝不守採石,而台城坐困;周德威失榆關,而契丹取營、平;金人過獨松,而笑宋之無備,一也。
《復》曰「朋來」,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1)
(1)【何雲】兩「朋」字異義。
陽大陰小而言「陰陽」,闔而辟也;朔先晦後而言「晦朔」,終而始也。
《爾雅》:「小罍謂之坎」,「大琴謂之離」。萬物之象,無非《易》也。(1)
(1)【閻雲】案,又有「轡首謂之革」,「康謂之蠱」,「和樂謂之節」。
《易》之終始皆陽也,始於《乾》之「初九」,終於《未濟》之「上九」。
《易》於《蠱》「終則有始」,於《剝》「消息盈虛」,於《復》「反覆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則無與於人事歟?曰:聖人以天自處,扶陽抑陰,盡人事以回天運,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於人,而不可以欺於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復》之初即《乾》之元,「碩果不食」則生矣,《復》之所謂仁也。《乾》為木果,在春為仁,發生也,在冬為乾,歸根也,終而復始。
張子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朱子謂「聖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貞』,不言『利不貞』,言『貞吉』,不言『不貞吉』,言『利禦寇』,不言『利為寇』也。」(1)
(1)【全雲】為君子謀,亦正所以為小人謀。
聞之前修曰:「中庸、誠、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龍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坤》六二言『敬以直內』。」
「《復》以自知」,必自知,然後見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嘗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奪」;「行法俟命」,命可俟[1]而法不可變。
「下學而上達」,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漢,能上陰陽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繫於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詩》相漢,(1)能陳《關雎》之義,而不能止奄寺之惡,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經術雖明,奚益焉!
(1)【方朴山雲】以魏相與匡衡並論,可雲不膠者卓矣。【全雲】魏相與匡衡不同科,魏相有得有失,至附和奄黨之匡衡,則無足道矣。然魏相原未能以《易》相漢。
五陽之盛而一陰生,是以聖人謹於微。(1)齊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陳完奔齊,亡齊者已至矣。漢宣帝甘露三年,匈奴來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宮。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於前二年。我藝祖受命之二年,女真來貢,而宣和之禍乃作於女真。(2)張芸叟曰:「《易》者極深而研幾,當潛而勿用之時,必知有亢,當履霜之時,必知有戰。」
(1)【閻雲】劉元城器之,夏至日與門人論陰陽消長之理,以為物禁太盛者,衰之始也。門人因曰:「漢宣帝甘露三年,呼韓邪單于稽侯來朝,此漢極盛時也,是年王政君得幸於皇太子,生帝驁於甲觀畫堂,為世嫡皇孫,為新室代漢之兆,此正夏至生一陰之時。」元城曰:「然。」王氏此條純從劉元城論來。
(2)王氏此論從劉元城來。
《易》言「積善」曰家,《大學》言「興仁」、「興讓」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勝小人之邪。《易》曰:「田獲三狐得黃矢。」世之亂也,小人以狡勝君子之介。《詩》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為井,以木巽火為鼎,上止下動為頤,頤中有物為噬嗑,小過有飛鳥之象焉。余卦可以類求。王輔嗣「忘象」之說,蒙莊緒餘爾。
《左傳》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朱子發(1)以為鄭康成之語。愚謂「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見於《易緯通卦驗》,漢儒皆謂之《易》。(2)則此所謂《易》雲者,蓋緯書也。(3)
(1)【全雲】漢上先生朱震。
(2)【全雲】緯書萌芽於春秋、戰國之間,秦穆公、趙簡子紀夢二冊,其始也。降至始皇之際,則有「亡秦者胡」之說,故《隋志》云:「漢儒習於緯書,惟孔安國、毛公、王璜諸人以為妖妄。」然則奚至哀、平之際始出乎?張衡謂「劉向校《七略》,尚無讖緯」,不知此系秘學,不在群書之列。【繼序按】「正其本」云云,《易緯坤靈圖》亦有之,不止《通卦驗》也。【又按】《大戴記·禮察》《保傅》、《小戴記·經解》、《賈子·胎教》、《史記·太史公自敘》、《漢書·東方朔傳》皆有之,特語有詳略耳。
(3)【何雲】「差之豪厘,謬以千里」,見於董子之論,在緯書未作以前,即經解亦非哀、平以後書也。
鄭康成《詩箋》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謂「包當作彪,文也」;《泰》「包荒」,謂「荒讀為康,虛也」;(1)《大畜》「豶豕之牙」,謂「牙讀為互」;《大過》「枯楊生荑」,謂「枯音姑,無姑山榆」;《晉》「錫馬蕃庶」讀為「藩遮」,謂「藩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讀如「解」,(2)「解謂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當為「倪」;《萃》「一握為笑」,「握」讀為「夫三為屋」之「屋」;《繫辭》「道濟天下」,「道」當作「導」,「言天下之至賾」,「賾」當為「動」;《說卦》「為乾卦」,「乾」當為「幹」。其說多鑿。鄭學今亡傳,《釋文》及《正義》間見之。
(1)【繼序按】別本《爾雅·釋詁》及《詩·召旻》箋並云:「荒,虛也。」何必破「荒」為「康」,始以「虛」注之。《晁氏易》雲「大也」,蓋北宋本《釋文》作「大」不作「虛」。
(2)【閻雲】王氏集《鄭注周易》云:「解,皆讀如人倦之解。」【繼序按】鄭音「皆」為「解」,非音卦名「解」字也。惠松崖改「皆」為「解」,非。
《書序》:「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而賈逵以為「八王之法」,張平子以為「《周禮》八議之刑」。索,空也,空設之。唯馬融以為八卦。(1)杜預但云「古書名」,蓋孔安國《書序》猶未行也。愚按,《國語》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韋昭注謂「八體以應八卦也,(2)謂《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離》為目,《兌》為口,《坎》為耳,《艮》為手」,此足以證孔、馬之說。
(1)【全雲】《尚書正義》以「九丘」為《周禮》,蓋亦類此。
(2)【全雲】「八索」亦未必是八體。
《易》正義云:「伏犧制卦,文王繫辭,孔子作《十翼》。」朱子謂《繫辭》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繫辭》之傳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辭。《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彖象上下傳》者,孔子釋經之辭也。愚按,《釋文》云:「王肅本作『繫辭上傳』,訖於《雜卦》,皆有『傳』字。」《本義》從之。《漢·儒林傳》云:「孔子晩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王肅本是也。(1)
(1)【何雲】揚子云《解難》云:「伏犧氏之作《易》也,綿絡天地,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錯其象而彖其辭。」似與正義及朱子之說異。顏師古《儒林傳注》亦云:「《傳》謂《彖》、《象》、《繫辭》、《文言》、《說卦》之屬。」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舉商、周。『帝乙歸妺』、『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於岐山』,周事也。」朱子發云:「《革》存乎湯、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復》存乎顏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謂:「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1)
(1)【全雲】解「存乎其人」句,頗附會。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範》道統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數相為經緯,皆演於商之季世。(1)
(1)【全雲】「用晦所以明道」,微有語疵,易為小人藉口。
桓譚《新論》云:「《連山》八萬言,《歸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詳而商《易》簡。未詳所據。
孔子卜得《賁》。孔子曰:「不吉。」子貢曰:「夫《賁》亦好矣,何謂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賁》又何好乎?」【原注】《呂氏春秋》:「賁,色不純也。」(1)
(1)【何雲】何用蔓引?
苕谿劉氏(1)云:「《夬》以五君子決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憂』,蓋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時,然後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臨一小人,徒能使之憂而已。惟其有憂,則將圖之無不至矣。」愚謂「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憂」,元祐是也。
(1)【全雲】劉一止,字行簡。
《井》之「九三」,荊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謂『異乎人之求』也。(1)君子之於君也,以不求求之;其於民也,以不取取之;其於天也,以不禱禱之;其於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無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諸儒所不及。(2)
(1)【全雲】何氏以為此特「輔嗣清言之儔」,尚未盡。其實荊公學術,略具於此。所謂「以不求求之」者,即其初年屢征不赴之術也;「以不取取之」者,即其「不加賦而國用足」之說也;「以不禱禱之」者,一變而遂為「天變不足畏」之妄談矣。豈特清言也已哉!
(2)【何雲】是亦輔嗣清言之儔也。【全雲】荊公作《易解》而不列於三經,其後承其學者有耿南仲、龔原諸家。然南軒頗有取於荊公之說。
王輔嗣以「寂然至無」為《復》,又云:「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蘇子美辨其非。(1)愚謂先儒雲「至靜之中有動之端」,所以見天地之心,與寂然至無之說異矣。「冬至陰之復」,蓋如周子「利貞誠」之復,就歸處言之。荊公曰:「陽以進為復,初九是也;陰以退為復,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1)【何雲】子美《復辨》一篇,出於程子之前,其聰明非尋常才士所及。
薛氏曰:「《易》以初爻為七日者,舉前卦而雲也。《復》之『七日來復』,《震》『既濟之七日得』,皆舉初爻。」
葉少蘊謂:「凡《易》見於有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體也。而《易》不以體對用,故別而論之曰:《易》無體。」晁景迂(1)曰:「體用本乎釋氏。」(2)
(1)【何雲】名說之,字以道。
(2)【全雲】李二曲嘗暢此論。
利貞者,性情也。王輔嗣註:「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顏子好學論》「性其情」之語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湯舉皋、伊而不仁者遠。」玉泉喻氏(1)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
(1)【全雲】名樗,字子才,龜山弟子。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本義》云:「郭璞《洞林》讀至『匯』字絕句,下卦放此。」愚按正義曰:「『以其匯』者,匯,類也,以類相從。『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順,下應於《乾》,已去則納,故征行則吉。」亦以「匯」字絕句。《泰》之「征吉」,引其類以有為;《否》之「貞吉」,絜其身以有待。
儉德避難,朱子謂「收斂其德,不形於外」。【原注】申屠蟠以之。(1)
(1)【全雲】原注是正文。
《泰》之「三」,無往不復,陽之極也,而否將萌。《否》之「四」,有命無咎,陽之復也,而泰將至。
一許敬宗在文館,唐為武氏矣。一楊畏居言路,元祐為紹聖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聲之隤,隴西以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為恥。(1)清議所以維持風俗也。清議廢,風俗壞,則有毀宗澤而譽張邦昌者,有貶張浚而褒秦檜者。觀民風設教,居賢德善俗,可不謹哉!
(1)【閻雲】《通鑑》晉孝武帝太元九年:「初,新平人殺其郡將,秦王堅缺其城角以恥之,新平民望,深以為病,欲立忠義以雪之。」《晉書·載紀》「民」作「酋」,「病」作「恥」,則此「新平以為恥」,「恥」似當作「慚」。蓋恥屬苻堅,慚屬新平人也。新平,今之邠州。
齊德衰於召陵,(1)晉志怠於蕭魚;淮平而異、鎛用,潞定而歸真惑。《易》曰:「日中則昃。」《玄》曰:「月闕其摶,不如開明於西。」
(1)【閻雲】召陵當作「葵丘」。【全雲】「以此眾戰,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已有震而矜之意,不特葵丘也,深寧之語不錯。
「制官刑」則「具訓蒙士」,「無彝酒」則「誥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記》曰:「禁於未發之謂豫。」
龜靈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錦尚絅」;蘭薰而摧,玉剛而折,是以「危行言孫」。此「白賁」、「素履」所以無咎。
知止而後有定,故觀身於《艮》。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故觀心於《復》。
惟進賢可以正君,故公仲進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進攸之、禕、允,而宮府之體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歸,不能諫六嬖之惑;魏相因許伯,不能遏弘、石之惡。(1)《泰》曰「拔茅」,《漸》曰「進以正」。
(1)【何雲】滿朝皆霍氏之私人,欲不因許伯,得乎?中書置自武帝,不可以病弱翁也。此等盲論,只可任致堂輩不討論者為之耳。【全雲】欲發霍氏弒後之罪,故因許伯,此不甚為弱翁病,是也。謂中書置自武帝,則先朝敝政,獨不可更革乎?弱翁固自賢相,然不能逆防弘、石之惡,究屬美中之瑕。
《乾·文言》曰:「寬以居之。」朱子謂:「心廣而道積。」程子《易·小畜》傳曰:「止則聚矣。」呂成公謂:「心散則道不積,充拓收斂,當兩進其功。」
丹書敬義之訓,夫子於《坤》六二《文言》發之。「孟子以『集義』為本,程子以『居敬』為先。」張宣公謂:「工夫並進,相須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內外不越。天命限之,內也不可出;人慾限之,外也不可入。」郭沖晦雲。(1)
(1)【閻雲】沖晦,郭雍所賜號。【全雲】此條出《白羊問答》。【又雲】郭雍,字子和。父忠孝,號兼山,程子門人。
「小畜下[2]體乾,復上體坤,乾坤相應,故《小畜》初九『復自道』,『九二』『牽復,吉』,與《復》六四『中行獨復』,『六五』『敦復無悔』,義甚相類。『牽復』中『不自失』,『敦復』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雲。(1)
(1)【全雲】胡忠簡公銓,字邦衡。
「同人於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見於《彖》,明一卦之義也。
里克之中立,鄧析之兩可,終於邪而已。故《隨》之「六二」曰:「弗兼與也。」(1)
(1)【全雲】宋建中靖國之說所以致亂。
「虛美薰心」,(1)秦亂之萌;「浮文妨要」,(2)晉衰之兆。故《賁》受之以《剝》。
(1)【何雲】路溫舒語。
(2)【何雲】王羲之語。
廉恥,國之脈也。廉恥泯則國從之,是以楚瓦好賄郢城危,晉盈求貨霸業衰,秦賂讒牧遷為虜,漢金間增垓敗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學》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亂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擊之。」
「翰音登於天」,無實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1)
(1)【全雲】殷浩與房琯有別。
君子無斯須不學也,黃霸之受《尚書》,趙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難顛沛中,況優遊暇豫之時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連山》首《艮》,艮,萬物之所終始也。八風始於不周,卦氣始於《中孚》,冬至為曆元,黃鐘為律本。北方終陰而始陽,故謂之朔方。《太玄》紀日於牛宿,紀氣於中首,而以罔、冥為元。艮之終始萬物也。虞仲翔云:「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癸。艮東北,是甲癸之間。」沙隨程氏(1)云:「醫家《難經》為《百刻圖》,一歲陰陽升降,會於立春,一日陰陽昏曉,會於艮時。此說與《易》合。」又云:「北方之氣,至陰而陽生焉。《彖》曰:『習坎,重險也。』於物為龜為蛇,於方為朔為北,於《太玄》配罔與冥,所以八純卦中,獨冠以習。」
(1)【全雲】沙隨先生迥,字可久。
日月為《易》,一奇一耦,陰陽之象也。王介甫《詩說》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陽生矣則言日,陰生矣則言月。(1)與《易·臨》『至於八月有凶』,《復》『七日來復』同意。四月正陽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陰生也。陰始於四月,生於五月,而於四月言陰生者,氣之先至者也。」李子思(2)云:「《復》剛長,以日雲者,幸其至之速。《臨》陽消,以月雲者,幸其消之遲。」沙隨程氏云:「陽極於九,而少陰生於八,陰之義配月。陰極於六,而少陽復於七,陽之義配日。」
(1)【何雲】此說精審有味。朱子謂變月言日者,是月之日也。則詩人何必屢變其辭哉!
(2)【全雲】名舜臣。
一卦變六十四,六十四卦變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變與六爻皆變者,其別各六十有四;一爻變與五爻變者,其別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變與四爻變者,其別各九百有六十;三爻變者,其別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發謂:「《需》『利用恆』者,《需》之《恆》也。《蒙》六五『順以巽』者,《蒙》之《觀》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離》、《兌》,故曰《革》。是謂天下之至變。」張真父謂:「《易》無所不變,《蒙》曰『困蒙』,《小畜》曰『復自道』,又曰『牽復』,《履》曰『夬履』,《離》曰『履錯然』,《歸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歸妹』,《臨》曰『咸臨』,《咸》曰『執其隨』,《艮》曰『不拯其隨』,《噬嗑》曰『頤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膚』,《損》曰『勿損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壯於前趾』,又曰『壯於頄』,《遯》曰『執之用黃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兌》曰『孚於剝』,《未濟》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變之象。《小畜》以一陽為復,《兌》以一陰為剝,變之變者也。六十有四,相錯而不相亂。」張文饒(1)謂:「《臨》之初、二,皆曰『咸臨』,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兌》之說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與《履》,《乾》、《兌》相易之卦也。」
(1)【全雲】名行成。
《臨》所謂「八月」,其說有三:一雲自丑至申為《否》,(1)一雲自子至未為《遯》,(2)一雲自寅至酉為《觀》。(3)《本義》兼取《遯》、《觀》二說。《復》所謂「七日」,其說有三,一謂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後為《復》,(4)一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5)一謂自五月《姤》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6)《本義》取「自《姤》至《復》」之說。
(1)【繼序按】蜀才孔仲達。
(2)【繼序按】鄭康成,虞仲翔,何棲鳳。
(3)【繼序按】荀慈明,褚仲都。
(4)【繼序按】鄭康成,王輔嗣。
(5)【繼序按】京君明,陸公紀。
(6)【繼序按】侯行果,褚仲都,莊氏。
《易》正義云:「四月純陽,陰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純陰,陽在其中,而薺麥生。」《漢和帝紀》:「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與《月令》不同。張文饒曰:「陽雖生於子,實兆於亥,故十月薺麥生。陰雖生於午,實兆於巳,故四月靡草死。」【原注】《參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麥生。」
「初六,履霜,陰始凝也。」見於《魏·文帝紀》注,太史丞許芝引《易傳》之言。沙隨程氏、朱文公皆從之。【原注】郭京本無「初六」字。
龜山曰:「子見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處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謂非所以為訓,「若使大人處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則亦不足以為大人矣。」(1)
(1)【全雲】聖人非道廣之太丘。
《頤》初九,王輔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至哉斯言,可書諸紳。(1)
(1)【閻雲】宋李孟傳亦常取斯四言誡其子孫雲。
「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傅玄《口銘》也。《頤》「慎言語,節飲食」,正義用其語。(1)
(1)【繼序按】傅休奕銘詞作「患從口入」,深寧所舉與莊綽《雞肋編》所引諺語同。
「聖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復》。(1)蓋《復》者,去其不善而復於善之謂也。若《蒙》,則無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雲。(2)
(1)【全雲】南仲謂人能養之於《蒙》,則無須乎《復》耳。此古人《胎教》與《少儀》之說,若不得已而用《復》,是兼施矣。何說滯。【繼序按】南仲名南,水心弟子。
(2)【何雲】好語而無味,各因其時與其人,則《蒙》、《復》兼施也。
「趾所以行,輔所以言。艮其趾,雖行猶不行也;艮其輔,雖言猶不言也。故能時行時止,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馮當可(1)雲。【原注】《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傴背為躬,見背而不見面。朱文公詩云「反躬艮其背」,止於所不見,止於至善也。
(1)【何雲】名時行。
「帝乙歸妹」,子夏傳謂湯之歸妺也。京房載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本天地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荀爽對策,引「帝乙歸妹」,言「湯以娶禮歸其妹於諸侯也」。張說《鄎國公主銘》亦云:「帝唐降女,天乙歸妹。」(1)若《左傳》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紂父」。二說不同,《正義》皆略之。(2)
(1)【何雲】燕公文,不足據以證經。
(2)【繼序按】《易緯乾鑿度》以《易》之「帝乙」為成湯,鄭康成引以注《禮記·檀弓》。【又按】《白虎通·姓名章》亦同。
「《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此陸農師之說,朱文公取之。(1)
(1)【全雲】陶山陸佃,字農師。荊公之弟子,而放翁之祖也。
范諤昌《證墜簡》:「《震·彖辭》脫『不喪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漸》上九疑『陸』字誤」,胡安定取之。(1)
(1)【全雲】范諤昌,宋初隱士。劉牧之《易》本於諤昌,諤昌之《易》得於种放。【繼序按】《太平御覽》引王肅此傳注「政行百里,則匕鬯亦不喪」云云,則范謂書上脫「不喪匕鬯」四字,似得之。【又按】王昭素亦云然。【方朴山雲】以「陸」為「逵」,謂於協韻可也,注「逵」為「雲路」,則可疑。【繼序按】陸、逵者,從坴得聲,訓詁小異,而聲類大同。「逵」又從九從首作「馗」,《韓詩》中「中逵」作「中馗」,與《說文》合,則《廣韻》收「逵」字入六脂者,非古音也。儀從義得聲,義從我羊。《墨翟書》義從弗,作「羛」,而仍讀若錡。漢碑且借儀、義二字為「蓼莪」之「莪」,則《廣韻》收「儀」字入五支者,非古音也。范改「陸」作「逵」,仍與「陸」音相近,與「儀」音不相近。況《廣韻》支、脂二部字古不通用,唐人猶能知之,而謂周公不知乎?至「逵」為九達之道,訓以為「雲路」,必不其然。
《釋文》(1)引《子夏傳》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禮》疏謂:「坤為土,坎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萬國,親諸侯。
(1)【全雲】陸德明作。
《釋文》引鄭注異字,然《內則》注「明夷睇於左股」,猶有所遺。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訓。(1)晁景迂云:「古者禮冠,未有簪名。」
(1)【閻雲】杜詩「盍簪喧櫪馬」,近杜注號為詳博,皆未知其從侯果來者。侯果說見李鼎祚《周易集解》。
《說苑》:(1)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國家,小足以守其身,謙之謂也。』」孔子曰:「《易》曰:『不損而益之,故損;自損而終,故益。』」今《易》無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動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動而萬物變化。』」今《易》無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傳》之言,殆非也。
(1)【全雲】劉向作。
《鹽鐵論》文學引《易》曰:「小人處盛位,雖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恆其德,而能以善終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於天,後入於地。」《說文》引《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今《易》無之。疑《易傳》及《易緯》。
後漢魯恭引《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藏,未得用事,雖煦噓萬物,養其根荄,而猶盛陰在上,地凍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1)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議獄緩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經曰『後以施令誥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趙溫曰:「於《易》,一為過,再為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凶。」漢儒說《易》,可以參考。
(1)【方朴山雲】可知郭京本無「堅冰」二字,非古本也。【繼序按】《三國志·魏文帝紀》注「初六履霜」,乃檃栝傳文耳。傳文「馴致其道」二句,乃申明「至」字,何妨復舉「堅冰」二字耶。
王肅注《易》十卷,今不傳。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體離陰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獲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於味必思其毒,於利必備其難。」見《太平御覽》。(1)
(1)【閻雲】《宋史·藝文志》「易類」有王肅傳十一卷。
《漢·郊祀志》引「西鄰之禴祭」,顏師古註:「瀹煮新菜以祭。」蓋以「禴」為「瀹」。王輔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於鬼神。」亦與顏注同。(1)鄭康成謂:「禴,夏祭之名。」
(1)【何雲】顏即承輔嗣說,何用蔓引炫博,必應劭、伏儼之徒,乃兩漢經師緒言,可舉以參考耳。
《離》九三,蔡伯靜(1)解云:「『鼓缶而歌』,當衰而樂也。『大耋之嗟』,當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順其常而已。不樂則哀,皆為其動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說長於古注。(2)
(1)【何雲】名淵,西山長子。
(2)【何雲】張子云:「悲衰暮故為樂,不為則復嗟年景之不足,明正將老,離過於中,故哀樂之不常其德。」伯靜之說,蓋本於此。
《京氏易》,「剝床以簠」謂祭器。澹庵云:「《易》於《剝》、《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呂成公之說,本於《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渙其群」,蘇明允云:「群者,聖人所欲渙以一天下者也。」《本義》取之,謂程傳有所不及。
充善端於「蒙泉」之始,絕惡念於「履霜」之萌。
《坊記》曰:「不耕穫,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無咎無譽,腐儒之謂也。」《左氏傳》穆姜以「元、亨、利、貞」為《隨》之四德。為是說者,其未見《彖》、《象》、《文言》歟?
《易緯坤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讀《易》,不可為宰相。』」注者未詳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剛也。「謙謙」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險之閒也,「蹇蹇」六二,陰居陰也。
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濟六爻悉無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離》曰明,曰電。
《曾子·天圓篇》:「火日外景,金水內景。」薛士龍(1)詩云:「嘗聞曾子書,金火中外明。圓方遞含施,二景參黃庭。」愚按《周髀》云:「日猶火,月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其說本於《易》之《坎》、《離》。《坎》內陽外陰,故為水、為月;《離》內陰外陽,故為火、為日。
(1)【全雲】名季宣,號艮齋。
《繫辭》正義云:「韓氏親受業於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雲』以證成其義。」(1)愚考王弼終於魏正始十年,韓康伯,東晉簡文帝引為談客,(2)二人不同時,相去甚遠,謂之「親受業」,誤矣。(3)
(1)【閻雲】嘗謂唐李嘉祐詩「輔嗣外甥還解易,惠連群從總能詩」,王輔嗣年二十四卒,無子絕嗣,見《三國志》。晉張湛雖稱輔嗣女婿趙季子家有《列子》,未聞季子之子能明《易》以傳其學,此必殷浩外甥之誤記。蓋詩人多不契勘,或曰:安知其不別有所據?余笑而不敢答。
(2)【閻雲】案,韓康伯名伯,潁川長社人,殷浩之外甥也。官太常。《晉書》有傳。【何雲】《晉書》本傳不言其注《繫辭》,惟《隋書·經籍志》及陸氏《釋文》載之。
(3)【何雲】晁公武《讀書志》亦承《正義》之誤。【又雲】郭京亦為此言。
程子言《易》,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朱子以為「先見象數,方說得理,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愚嘗觀顏延之《庭誥》云:「馬、陸得其象數,取之於物;荀、王舉其正宗,得之於心。」(1)其說以荀、王為長。李泰發亦謂「一行明數而不知其義,管輅明象而不通其理」。蓋自輔嗣之學行,而象數之說隱。然義理、象數,一以貫之,乃為盡善。故李鼎祚獨宗康成之學,朱子發兼取程、邵之說。
(1)【何雲】馬、陸,當指馬融、陸績,荀則荀爽也。【全雲】荀爽亦象數之學,何說恐誤。考《隋志》,於王弼《易》下附註:魏散騎常侍荀煇《易》十卷。意者近王弼之學,故附之。顏氏所指,或是煇耶?
馮當可謂:「王輔嗣蔽於虛無,而《易》與人事疏;伊川專於治亂,而《易》與天道遠。」又謂:「近有伊川,然後《易》與世故通,而王氏之說為可廢。(1)然伊川往往舍畫求《易》,故時有不合,又不會通一卦之體,以觀其全,(2)每求之爻辭離散之間,故其誤十猶五六。」晁子止(3)為《易廣傳》,當可答書曰:「判渾全之體,使後學無以致其思,非傳遠之道。」
(1)【全雲】輔嗣疵纇誠有之,然未嘗不近人事,未可廢也。
(2)【全雲】《誠齋易傳》亦然。
(3)【閻雲】晁子止名公武,即撰《晁氏讀書志》者。
呂元鈞云:「求於八卦之先,而牽於數,故謂《坎》、《離》先天地;得於六爻之後,而惑乎氣,故謂卦氣起《中孚》。」
伏羲之《易》,當以圖觀,文王以後始有書。艾軒(1)云:「《易》不畫,《詩》不歌,無悟入處。」誠齋(2)云:「卦者其名,畫者非卦也,此伏羲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緯乾鑿度》以八卦之畫為古文天、地、風、山、水、火、雷、澤字。(3)
(1)【閻雲】艾軒,林光朝號。
(2)【閻雲】誠齋,楊萬里號。
(3)【何雲】恐未必然。觀《左傳》既列卦象,又舉卦名可見。
上《系》七爻,起於《中孚》「鳴鶴在陰」;下《系》十一爻,起於《咸》「憧憧往來」。《卦氣圖》自《復》至《咸》八十八陽、九十二陰,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陰、九十二陽,《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復》亦六日七分,陰陽自然之數也。(1)
(1)【全雲】卦氣之說,起於漢儒,《十翼》未必遂有此義。
龜山曰:「《乾》、《坤》兩卦,聖人釋其義於後,是解《易》之法。」沙隨曰:「《乾》、《坤》,《易》之門,《文言》於《乾》,四致意焉,《坤》則一而已。舉《乾》、《坤》之義,則他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類《文言》,學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釋文》云:「桓玄、明僧紹作『仁』。」今本乃從桓玄,誤矣。《本義》作「人」,云:「呂氏從古,蓋所謂『非眾罔與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記之。古用木畫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寫卦。筮者執以示主人。」【原注】卦者主畫地識爻,六爻備,乃以方版寫之。「今則用錢,以三少為重錢,九也;三多為交錢,六也;兩多一少為單錢,七也;兩少一多為拆錢,八也。」見《儀(1)禮》疏。
(1)【閻雲】案,「儀」當作「士冠」。
《易》者,數之原也。(1)《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訟》「三百戶」、「三褫」,《師》「三錫」,《比》「三驅」,《同人》「三歲」,《蠱》「先甲後甲三日」,《臨》「八月」,《復》「七日」、「十年」,《頤》「十年」,《坎》「簋貳」、「三歲」,《晉》「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車」,《解》「三狐」,《損》「貳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剛」,《萃》「一握」,《困》「三歲」,《革》「三就」,《震》「七日」,《漸》「三歲」,《豐》「三歲」,《旅》「一矢」,《巽》「先庚後庚三日」、「三品」,(2)《既濟》「七日」、「三年」,《未濟》「三年」。其數例總釋於《乾鑿度》。如「月幾望」、「巳日乃孚」,皆陰陽氣數之變。
(1)【閻雲】按,王氏雲數亦多遺,如《乾》「萬物」、「六位」、「六龍」、「萬國」、「四德」、「四時」,《坤》「萬物」「一朝一夕」、「四支」,《蒙》「再三瀆」,《師》「萬邦」,《比》「萬國」,《泰》「萬物」,《(比)〔否〕》「萬物」,《謙》「萬民」,《豫》「四時」,《觀》「四時」,《無妄》「萬物」,《頤》「萬物」、「萬民」,《離》「百穀」、「四方」,《咸》「二氣」、「萬物」,《恆》「四時」、「萬物」、「從一」,《明夷》「四國」,《睽》「萬物」,《解》「百果」,《姤》「四方」,《萃》「萬物」,《革》「(三)〔二〕女」、「四時」,《震》「百里」、「九陵」,《歸妺》「萬物」,《節》「四時」。【程易田雲】按,王氏所舉之數,十年、三年、三日、七日、一握、三接、貳簋、十朋、一車、一矢、三褫、三錫,並有義在,而閻氏謂其多遺,搜取萬物、萬民、萬國、萬邦、四方、四時、百穀、百果、一朝一夕、諸空數之無義者補之,恐非王氏所舉《易》數之指。【繼序按】程先生名瑤田,字易疇,歙縣人。孝廉,官嘉定教諭。與戴東原、方希園窮經數十年,著《通藝錄》,辨九穀、溝洫諸考,皆能發古人所未發。
(2)【閻雲】「三品」誤置於「先庚後庚三日」下。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隨、臨、無妄、革也。惟乾不言所利。遏惡揚善,所以順天休命;內君子外小人,所以財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養正」作之師。
《大畜》為學,《賁》為文。「能止健」而後可以為學,「文明以止」而後可以為文。止者,篤實而已。不以篤實為本,則學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體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謂:「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災」,王輔嗣注云:「為斯賤之役。」唐郭京(1)謂「斯」合作「」。愚按《後漢·左雄傳》「職斯祿薄」注云:「斯,賤也。」不必改字。
(1)【全雲】郭氏京著《周易舉正》。
「城復於隍,其命亂也」。湯伯紀(1)云:「亂,如『疾病則亂』之『亂』。」愚謂唐玄宗極熾而豐,泰之極也,以李林甫、楊國忠為周、召,以安祿山、哥舒翰為方、虎,非「命亂」而何!
(1)【全雲】東澗先生湯漢。
《漢·郊祀志》:「劉向引《易大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禮·本命篇》「誣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傳》豈即此篇歟?(1)
(1)【閻雲】凡書引《易》為今《周易》所無者,顏師古曰:「蓋易家之別說者也。」豈得謂即《大戴禮記》?
《說卦·釋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釋文序錄》列九家名氏,雲,「不知何人所集,稱荀爽者,以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玄,為《易義注》,內又有張氏、朱氏,並不詳何人。」荀悅《漢紀》(1)云:「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說。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說經意。由是兗、豫言《易》者,咸傳荀氏學。」今其說見於李鼎祚《集解》。若「乾升於坤曰云行,坤降於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終於離,坤起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皆諸儒所未發。
(1)【何雲】荀悅《漢紀》約班《書》為之,又無「自敘」二字,蓋誤。【全雲】此在荀《紀》河平三年有此數語,何氏讀荀《紀》不審,而反以此為誤。
王昭素謂:「《序卦》雲『《離》者麗也』。麗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謂後人妄有上、下經之辯。吳仁傑(1)亦從王、晁之論。沙隨程氏按《繫辭》曰:「二篇之策,從韓康伯本。」張文饒(2)云:「《序卦》上經不言《乾》、《坤》,下經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諸用也。」朱新仲(3)謂:「《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然則《序卦》亦雜以經師之言歟?」
(1)【全雲】字斗南。朱子弟子。
(2)【何雲】名行成。
(3)【何雲】名希真。
劉夢得《辨易九六論》曰:「董生言本畢中和,中和本其師,師之學本一行。」朱文公曰:「畢氏揲法,視疏義為詳。柳子厚詆夢得膚末於學,誤矣。」(1)
(1)【何雲】雖視義疏為詳,然亦非有別傳,據孔氏而詳之耳。柳譏之,非過也。【閻雲】柳書謂董生膚末於學,非詆夢得。[3]
《古易》五家:呂微仲、晁以道、睢陽王氏、東萊呂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吳仁傑二家。而洪興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傳》為正,以諸書附著其下,為《考異釋疑》。(1)
(1)【全雲】一行所纂,非舊本明矣,但未知與張弧本若何。
經說多依託,《易》為甚。子夏傳,張弧作也。(1)關子明傳,阮逸作也。(2)《麻衣正易》,戴師愈作也。(3)
(1)【何雲】本景迂語。
(2)【何雲】本後山語。
(3)【何雲】本之朱子。
《越絕外傳》:范子曰:「道生氣,氣生陰,陰生陽。」愚謂「先陰後陽」即《歸藏》先《坤》之義,闔而辟,靜而動也。
《鄭志》:張逸問《贊》云:「我先師棘下生,何時人?」答云:「齊田氏時。善學者所會處也,齊人號之棘下生,無常人也。」愚案康成有《易贊》,所謂《贊》雲者,《易贊》也。棘下,即稷下也。劉向《別錄》:「談說之士會於稷門下。」(1)
(1)【閻雲】案,魯亦有棘下,為城內地名,見《左傳》定公八年。《水經注》以為「亦儒者之所萃」,恐誤。
《京氏易·積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羲,暨於神農,重乎八純。聖理玄微,易道難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窮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應,加乎星宿,局於六十四所、二十四氣,分天地之數,定人倫之理,驗日月之行,尋五行之端。災祥進退,莫不因茲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之情狀,運氣生死休咎,不可執一隅,故曰《易》含萬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此占候之學,決非孔子之言也。張文饒言「四易」又異於是:「易有四,體一用三。伏羲《先天》,體也;《連山》天易,《歸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1)
(1)【全雲】文饒之言亦無據。桓譚所云先天、中天、後天三易尚不可信,況晚出譚後之謬語云。
京氏謂「二至四為互體,三至五為約象」。《儀禮疏》云:「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1)
(1)【全雲】深寧於集《鄭氏易注》,發明互體之說最精。
《說卦》虞翻曰:「《乾》、《坤》五貴三賤,故定位。《艮》、《兌》同氣相求,故通氣。《震》、《巽》同聲相應,故相薄。《坎》戊《離》巳,月三十日一會於壬,故不相射。《坤》消從午至亥,故順。《乾》息從子至巳,故逆。」蓋用納甲卦氣之說。
「初九,潛龍」,辭也。有「九」則有「六」,變也。「潛龍」,象也;「勿用」,占也。輔漢卿(1)謂:「《易》須識辭、變、象、占四字。」【原注】項氏曰:「不稱『乾馬』而稱『震龍』,震,動也,乾之動自震始。」(2)
(1)【全雲】輔廣,朱子弟子。
(2)【繼序按】項安世,字平甫,著有《周易玩辭》。
陽為大,陰為小。《大畜》、《小畜》,《大過》、《小過》,取陰陽為義。
六爻有得有失,唯《謙》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漢書·敘傳》「六世耽耽,其欲浟浟」,(1)【原注】音滌。註:「《頤·六四》爻辭,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傳作「攸攸」。顏注以「浟浟」為欲利,輔嗣以「逐逐」為尚實,其義不同。
(1)【程易田雲】《漢書·敘傳》「其欲浟浟」,音滌。今易作「逐逐」,「逐」與「浟」異矣。然余考《周禮·笙師》「龢篴」注云「杜子春讀『篴』為『蕩滌』之『滌』」,據此音讀而「篴」字從逐,則「逐」字古有滌音也。【繼序按】滌從條得聲,條從浟得聲,乃滌讀如逐。《易》「良馬逐」,《釋文》:「逐,一音胄。」《詩》「肅霜」、「滌場」為韻,肅古音繡,則滌音可知矣。
上蔡謝子為《晁以道傳易堂記後序》,言:「安樂邵先生《皇極經世》之學,師承頗異。安樂之父,昔於廬山解後文恭胡公,從隱者老浮圖游。隱者曰:『鬍子世福甚厚,當秉國政;邵子仕雖不耦,學業必傳。』因同授《易》書。」上蔡之文今不傳,僅載於張稘《書文恭集後》。康節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觀物外篇》曰:「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而南矣。」張文饒謂:「《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聞見錄》載邵子之言曰:「天下將治,地氣自北而南,將亂,自南而北。」蓋為聞杜鵑聲[4]也。陳忠肅謂重南輕北,分裂有萌,則以人事知之。(1)
(1)【方朴山雲】以陰陽言。【全雲】忠肅之說恐未然。是時章、蔡、曾皆南人,故重南是其私意。然不必以南人用而遂致分裂也。前此寇萊公以北人重北,亦是私意。若王文正竟謂南人不可作相,則唐之陸象先、陸贄非南人乎?
歐陽公以《河圖》、《洛書》為怪妄。東坡云:「著於《易》,見於《論語》,不可誣也。」南豐云:「以非所習見,則果於以為不然,是以天地萬物之變為可盡於耳目之所及,亦可謂過矣。」蘇、曾皆歐陽公門人,而論議不苟同如此。
迂齋(1)講《易》,謂:「伏羲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無非易;伏羲既作《易》之後,天下之萬事無非易。」又《策問》謂:「種明逸以易學名,而其後世衡至師道累葉為名將。郭逵以將帥顯,而其後兼山、(2)白雲(3)皆明《易》。蓋《易》之為書,兵法盡備,其理一也。」愚聞之先君雲。(4)
(1)【全雲】樓昉,東萊弟子。
(2)【何雲】忠孝。
(3)【何雲】雍。
(4)【何雲】前語蹈空,後語卑狹。【閻雲】按王氏《玉海·易》云:「有未畫之易,易之理;有既畫之易,易之書。」〇唐薛仁貴亦有《周易新注本義》十四卷。【全雲】丁寬及身為名將,何須至種、郭而始悟。
知識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貴篤實,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禮火則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濟》也。」【原注】養生之說,陰昇陽降。
《史記》春申君說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今《易·未濟》曰:「小狐汔濟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後漢·西羌傳》:「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書紀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則鬼方即鬼戎與?《詩·殷武》「奮伐荊楚」,朱子《集傳》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蓋謂此。」愚按《大戴禮·帝系篇》「陸終氏娶於鬼方氏」,《楚世家》「陸終生子六人,六曰季連,芉姓,楚其後也」,可以證《集傳》之說。(1)
(1)【全雲】漢人以鬼方為西戎,則非荊楚也。即如《楚世家》以季連為鬼方之所自出,豈得遽襲其號?朱子之說似誤。
《未濟》「三陽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隱者。朱子謂:「《火珠林》已有,蓋伊川未曾看雜書。」
虞翻夢吞三爻而通《易》,陸希聲夢三聖人而舍象數作傳。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聲未知「比之匪人」之訓,踐履與《易》相違。(1)
(1)【閻雲】《陸希聲傳》見《唐書》百十六,《陸質傳》見《唐書》百六十八。此雲「比之匪人」,似誤以陸希聲為陸質者。希聲雖有「在位無所輕重」之文,不似質黨韋執誼。【全雲】翻雖狂直,不失為貞士,不似希聲由宦官而進用。【又雲】閻注誤。希聲事不載《唐書》本傳,別見《楊文公談苑》及葉石林《避暑錄話》。蓋希聲嘗授僧佛書辯字。光書法,後光以書供奉,得幸,希聲因祈使援己,贈以詩,有云:「筆底龍蛇似有神,天池風雨變逡巡。寄言昔日不龜手,應念當時洴澼人。」光遂以其名達於中貴,因得召用,深寧所謂「比之匪人」也。豈得以陸質黨韋執誼,而疑深寧訛質為希聲耶?
張緒雲「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雲「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謂晏以《老》《莊》談《易》,系小子觀朵頤,所不解者豈止七事哉。【原注】以義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談亡晉,衍也,非弼也。范寧以王弼、何晏並言,過矣。(1)
(1)【何雲】平叔自言不解《易》九事,見《管輅別傳》,皆陰陽之占。【繼序按】《魏·管輅傳》注、《世說新語》並作「九事」,與《梁·伏曼容傳》同,惟《南齊書》、《南史·張緒傳》作「七事」。
「上坎為雲,下坎為雨」,虞翻之說也,郭子和從之。【原注】坎在上為雲,故云雷屯,坎在下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貞不字」,謂許嫁笄而字,耿氏(1)之說也,朱文公從之。
(1)【何雲】南仲。
《咸》之感無心,感以虛也;《兌》之說無言,說以誠也。堯之「於變時雍」,孔子之「綏來動和」,其感至矣。文王靈台之樂,宣王《雲漢》之憂,(1)其說深矣。
(1)【何雲】憂,初刊本作「喜」。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義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館閣書目》:「《周易元包》十卷,唐衛元嵩撰。」今按楊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陰陽曆算。獻策後周,賜爵持節蜀郡公。武帝尊禮,不敢臣之。」《北史·藝術傳》:「蜀郡衛元嵩,好言將來事,不信釋教,嘗上疏極論之。」《書目》以為唐人,誤矣。(1)
(1)【全雲】據《隋書·經籍志》,則元嵩沙門也,而不信釋教,異矣。
揚雄《覈靈賦》曰:「《大易》之始,河序龍馬,洛貢龜書。」(1)劉牧謂《河圖》、《洛書》同出於伏羲之世。
(1)【何雲】《子云傳》本《自序》,止於四賦,《覈靈》或出依託,何足據,乃欲持以斷此等大公案耶?
曾子固為《徐復傳》云:「康定中,仁宗命講《易》《乾》、《坤》、《既濟》、《未濟》,又問今歲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復對:『歲直小過,而太一守中宮,兵宜內不宜外。』仁宗嘉其言。與林瑀同修《周易會元紀》。」今考侍講林瑀上《會元紀》,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開說,皆諂諛之辭,緣飾以陰陽。賈昌朝奏瑀所學不經,不宜備顧問,遂絀之。復與瑀同修不經之書,不可謂知《易》也。《荀子》曰:「善為《易》者不占。」
「介於石」,古文作「砎」。晉孔坦書曰:「砎石之易悟。」(1)
(1)【何雲】《說文》下引《易》作「砎」。
《坤》曰「早辯」,《解》曰「夙吉」。治之於未亂,為之於未有。在周子謂之「幾」,在張子謂之「豫」。
程子《易傳》,晩始授門人。(1)止齋(2)《春秋後傳》亦曰:「此身後之書。」劉道原(3)謂:「柳芳《唐歷》本皆不同,由芳書未成而傳之故也。」
(1)【閻雲】《晉書·孫盛傳》:「著《晉陽秋》,咸稱良史,諸子私改之。盛初寫兩定本,寄慕容儁。後孝武帝博求異聞,始於遼東得之,以相考校,多有不同,書遂兩存。」《太平寰宇記》:「高句麗國書籍中有《晉陽秋》。」安得今有人向彼國購得乎?
(2)【全雲】陳傅良,字仲舉。
(3)【全雲】劉恕。
《易緯辯終備》曰:「煌煌之燿,《乾》為之綱。合凝之類,《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節搖通。萬物孳甲,日營始東。」六節蓋謂六子。日營始東,《震》也。(1)
(1)【方心醰粹然雲】呿,音區,張口也。
東坡曰:「《左氏》論《易》,唯南蒯、穆姜之事為近正。」【原注】知莊子曰:「師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預註:「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嘗一日無陽,亦未嘗一日無君子,故十月為陽,純坤稱龍。朱子曰:「《復》之一陽,是《坤》卦積來,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陽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謂:「明雖困於人,而幽可感於神。豈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獨知之乎?」【原注】愚謂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韓子云「惟乖於時,乃與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處困之道也。(1)
(1)【方朴山雲】雖欲弗用,山川其舍諸?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貳,用缶。」在險之時,用禮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於酒食」,《困》九二「困於酒食」,《未濟》上九「有孚於飲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誥》戒,其象見於《易》,其言詳於《書》。三爻皆陽,剛制之意也。
「萈陸夬夬[5]」。項氏《玩辭》曰:「萈音丸,山羊也。陸,其所行之路也,猶『鴻漸於陸』之『陸』。兌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說文》「萈,山羊細角也,從兔足,苜聲,讀若丸。『寬』字從此。」徐鍇按:「《本草注》:萈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聖人不以位為樂也。」在《易》謂之「虎尾」,在《書》謂之「朽索」、「深淵」。
「先甲」、「先庚」。吳祕注《法言》云:「《周禮》『治象,挾日而斂之』,鄭司農云:『從甲至癸,謂之挾日。是以《易》稱「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為申命令之義。獨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寬令也;庚金主義,示其嚴令也。』」(1)
(1)【方朴山雲】甲、庚取義之說,《正義》中已破之。
程子謂「學《易》先看王弼」。(1)余謂輔嗣之注,學者不可忽也。於《乾》九三曰:「《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之災。」「上九」曰:「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於《文言》曰:「進物之速者,義不若利;存物之終者,利不及義。」又曰:「文王『明夷』,則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則國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於《坤》曰:「方而又剛,柔而又圓,求安難矣。」「初六」曰:「陰之為道,本於卑弱而後積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陽之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處』明之,則以初為潛。」於《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於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後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而上九說征之輻。」於《大有》六五曰:「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焉。」於《豫》初六曰:「樂過則淫,志窮則凶,豫何可鳴?」於《觀》上九曰:「觀我生,自觀其道者也;觀其生,為民所觀者也。」於《賁》六五曰:「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於《復》曰:「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於《頤》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於《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瀆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九三」曰:「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上九」曰:「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於《睽》上九曰:「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於《蹇》初六曰:「處難之始,居止之初,獨見前識。睹險而止,以待其時,知矣哉。」於《萃》之《象》曰:「聚而無防,則眾生心。」於《漸》上九曰:「進取高潔,不累於位,無物可以屈其心而亂其志。峨峨清遠,儀可貴也。」於《中孚》上九曰:「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於《小過》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則不雨也;《小過》陽不上交,亦不雨也。」(2)
(1)【方朴山雲】程子不論象,不論卦變,皆弼說也。
(2)【何雲】程傳中所取輔嗣之義甚多,厚齋則但就其格言錄之。
《乾》稱父,【原注】純陽。《坤》稱母,【原注】純陰。《震》長男,【原注】陽在初。《巽》長女,【原注】陰在初。《坎》中男,【原注】陽在中。《離》中女,【原注】陰在中。《艮》少男,【原注】陽在末。《兌》少女。【原注】陰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義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養正,察乎微;《頤》之養正,先乎近。
《家人》卦辭曰:「利女貞。」男正易,女正難。二《南》之詩,以化行閨門為極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謂也。」身正則家正矣。
《蒙》之「初」曰「發」,《家人》之「初」曰「閒」。《顏氏家訓》謂:「教兒嬰孩,教婦初來。」
【何雲】劉屏山云:「愚夫昧《易》,才士口《易》,賢人玩《易》,聖人忘《易》。」凡無得於心而摭其辭,皆「口易」也,非獨能言而不能行之謂,此卷其諸「口易」乎?
【全雲】何氏之言,足以警世之讀《易》者。然深寧此卷,當分別觀之。其中有反覆於陰陽消長治亂邪正之故者,是有得於上下千古,而感慨於身世以出之者也,安得謂之「口易」乎?其中有無當於大義者,則置之可耳。何氏篤信其師傳之《易》,以彼其師,果能行耶?果有得於心耶?前輩未可輕議也。
【何雲】己未冬日,謁曹侍郎秋岳先生於集福精舍。先生教之曰:「宋說家之書,莫如洪容齋、王伯厚為優。然《困學紀聞》條理尤為秩然,不可以不亟讀也。」退而謹識於硯匣。至丙寅,游山陽,乃於書肆中得之。沾溉之益,良非一二可竟,南北奔走,亦未嘗不偕也。丙戌春,為故友閻百詩先生校此書,付之開雕,因加重閱,記諸第一卷之尾。
【繼序按】顧仲恭前輩以程泰之《演繁露》並稱,閻徵君謂「非其倫也」,此語甚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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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俟,元刊本作「制」。
[2] 下,原本作「上」,翁注云:「『上』當作『下』,諸本皆誤。」據改。
[3] 此條「閻雲」,原本列於「何雲」之後,以「〇」隔開。據四庫本、翁注本補「閻雲」。
[4] 聲,元刊本作「發」。
[5] 萈陸夬夬,《易·夬》「萈」作「莧」,王弼註:「莧陸,草之柔脆者也。」與「萈」字異。王氏誤。「萈」字見《說文解字·見部》,「莧」字見《說文解字·艸部》。翁注本亦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