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奈經濟著作選集 · 關於手工業勞動 [1]

第二次對話 M.X.:在我們上一次談話中,我們只討論了你把貿易歸入你稱作不生產 階級的工作的理由。但你所稱的這個不生產階級,同你說的生產 階級不同,並以此把生產的概念限定為只是土地產生的財富,因此這個不生產階級,應當包括非直接從事財富再生產並從第一手出售財富的其他一切職業和工作。我認為,按照你的分類,把所有這些工作歸入你所選擇的名稱以外的另一個名稱之下,是很困難的,因為貿易、科學、藝術、民政工作、軍役、僕人、遊手好閒的食利者,以及甚至乞丐,代表著與狹義的生產不同的各種對象、服務、勞動和工作,因此我看沒有一個屬名能夠確切地適合於這一切工作。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很難認為你的分類和你加以說明的那些名稱是可能的。我覺得這種分類尤其不恰當的,是你把土地所有者同你稱為生產階級和不生產階級的社會群體區別開來。 M.H.:我的朋友,你應當看到,自然界中的一切東西都是處在相互的關聯中的,一切東西都要在相互聯結在一起的圓環中通過。在這些各種各樣的活動的不可避免的接觸中,只有依靠抽象的概念才能夠對這些對象加以考察、分析和研究。這些概念除了抽象地、用分析的方法以外,在這一團混亂現象中對自然界的東西什麼也不能確定、移動,什麼也不能包括。任何的關係,在這裡都可以根據作為其特點的原因和活動而區分出來。你愈希望找到確切的區別,就愈要去找尋那些原因和活動,以便能夠在不忽視共同的聯結點的情況下,根據它們對自然界的共同體系的不同影響,清楚地看到它們的典型關係。在目前的場合,我們只以研究對組成社會的人們最有利的實際制度為限,我們只分析促進公共福利的那些人們的工作的共同特點;因此我們根據他們最出色和明顯的原因和活動,來對這些工作加以區分,以便把它們歸入基本的、主要的階級中。只有依靠這種抽象作用,才能夠研究和評價社會制度中的這些不同階級的人們和工作的相互關係,為他們定下最適合於他們的作用和表達得最確切的名稱,在詳細地敘述經濟學時,是必須遵守這種表達的確切性的。 生產或再生產(régenération)這個概念,在目前的場合下是區別公民的基本階級的基礎,這個概念是包含在為現實所嚴格規定的實際界限中的,這種界限用普通語言中使用的不確切的措辭來表達,是不適合的。但不應當使自然秩序去適應這種只能用不確切和模稜兩可的措辭表達的語言;而是後者在進行嚴格符合現實的分析時,必須與自然秩序的確切知識相一致。 我注意到,在你看來,按上述方式理解的生產階級和不生產階級之間的區別,不容許在這兩種階級之間再安置任何另外一個階級,因為在肯定和否定之間,在生產階級和不生產階級之間,看來是沒有中間的東西的。在不包括一切其他關係的場合,這是正確的。但可以很容易地向你指出:1)土地所有者對土地耕作完全不花費用和勞動(因此不能把他們歸入生產階級),然而卻為使土地適合於耕種而作了原預付;土地的質量是由他們維持的——這些情況不容許把他們同不生產階級混為一談;2)除此以外,在這兩個極端的階級之間有著接觸,這種接觸是靠作為它們之間的中介人的階級的收穫和費用而經常保持的。社會制度必須有這個第三階級的公民,這個階級是由最初的工作者、文化的保衛者和消耗純產品的土地所有者 構成的。 應當從上面這種觀點出發來研究這個混合 階級同其餘兩個階級的關係;這兩個階級之間的交往,是這個階級本身同他們保持的交往的結果。因此,把土地所有者階級區分開來是不可避免的,以便能夠清楚地、毫無阻礙地考察各種社會群體之間交往的過程。因此,這種區別不僅不會對你的認識造成混亂,相反,會使你的認識連貫起來和更有頭緒。 M.X.:假如我同你一樣,把生產只限於指土地生產的財富,那麼這種說法是正確的。但是不瞞你說,我一向認為手工業製造品也是真正的生產,儘管從某個時期起發表了許多學位論文,主張停止這種生產。 M.H.:從來沒有人要使手工業製造停止生產;你所指的那些製造品現在仍在生產,這也是確實無疑的。不過你應當看到,在你所指的那些文章中,所說的不是關於這種生產,不是關於手工業者使自己製造品的材料所具有的那種形式的簡單生產,而是關於財富的實際生產;我說實際生產,因為我不想否認說,手工業者在製造自己的製造品時,對原始材料沒有增加財富,這些人的勞動的確增加了用於製造的原材料的價值。 M.X.:我的朋友,你現在所作的承認,在我看來,大大地加強了我的看法,我認為,我們的爭論不可能繼續下去了。然而這個承認同時又使我產生了一種懷疑,使我不能完全相信我以前所持的對我的看法有利的見解。看來,你完全不想局限於所作的評論,毫無疑問,你認為這種評論把只會使問題弄糊塗的目前流行的看法從爭論中完全消除了。然而,請你相信,我不知道接下去的議論會把你引導到哪裡去。 M.H.:我親愛的朋友,如果你認為,我打算把你剛才提到的那種庸俗的看法從爭論中消除掉,那麼你錯了:這不是結束我們爭論的最簡便的方法。請原諒我直接地說,你恰巧也有這些庸俗的看法;要不是我發現這些看法之間的矛盾,提請你注意防止吸引著你的大多數人的幻覺,你會無止境地把這些看法向我提出來。你坦白承認吧:你不是對我說過嗎?製成一雙鞋子的鞋匠使財富增加了,因為這雙鞋子的售價大大地超過了用於製造鞋子的皮革的價格;因此,僅是售價使產品具有財富的性質。在這裡你不是想借用不容反駁的論據,來說明鞋匠的工作的生產性嗎?我的意思是說,來說明真正生產財富的事實嗎? M.X.:難道這種論據,甚至從你的觀點來看,也是沒有說服力的嗎?你建議我當心受到流行的看法的影響;相反,我卻注意到,我應當防備那些動人的詭辯會把我俘獲,不過我是願意服從真理的,這真理是顯而易見的。 M.H.:你認為我想把那些流行的看法從我們的爭論中消除掉,而我認為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這些看法,由此可見,我是正確的。實際上我不知道有其他的理由,可以用來證實手工業勞動能生產財富。這是你自己拿來證實的論題;要不是我首先引述過這些看法,並指出我們通常用以敘述的語言中包含的模稜兩可的現象,那麼這就是你自己可能提出的那些看法。 不過,我的親愛的朋友,請不要擔心我帶有狡獪的企圖,想用詭辯來說服你。我認為可以同你一起走筆直的道路。我認為,我們愈開誠布公地向前,你就更加容易達到正確的認識,並且對引導我們走向正確認識的道路更加感到驚奇。這道路你是很熟悉的,並且你已經好幾次一直走到了我們現在的地方,不過你對你所看到的各種對象沒有足夠的注意。 必須把在一定數量的財富上的添加(une addition de richesses réunies)同財富的生產加以區別;換句話說,通過在原材料上進行添加(réunion)的方法,使已有的消費品增加費用一同作為更新、或作為更新財富的實際增長的財富生產或創造(...une génération,ou création de richesses,qui forment un renouvellement et un accroisement réel de richesses renaissantes),必須區別開來。 那些對財富的真正增長與虛假增長不加區別的人,每一次議論到作為手工業的勞動結果的財富的虛假生產時,會不知不覺地陷入經常的矛盾中。 他們同意這樣的意見:在創造手工業品的支出和工價上國家花費的錢愈少,那麼由於這些製造品價格的降低而愈有利。但這不妨礙他們認為,手工業勞動的財富生產在於增加這些製造品的售價。這些矛盾的思想存在於同一個頭腦中,經常發生衝突,然而人們通常沒有注意到這種矛盾。 編織花邊的工人的價格很高的勞動,使作為花邊的原材料的線的售價增長了。因此,這些人得出結論,編織花邊使財富增加了。他們對繪價格昂貴的圖畫的藝術家的勞動,也發表同樣的意見;藝術家和手工業者的勞動報酬愈高,那麼這種勞動的生產率愈大。 這杯飲料值一蘇,而用於製造這杯飲料的原材料值一里亞(liard,法國古銅幣名,等於四分之一蘇。);製造這杯飲料的手工業者的勞動,使這種材料的價值增加了三倍。由此可見,在這個場合下,財富的生產是增長三倍;因此,在你看來,一年內使兩個工人的勞動用於製造這種飲料是很有利的,而如果兩年內有四個工人從事這種勞動,那就更加有利。由此推論下去,假如發明一種機器,能夠不要任何費用或者只需花很少的費用編織出很好的花邊,繪出美妙的圖畫,那麼你就會對我們說,這是非常不利的。的確,印刷術的發明,引起了關於作家勞動生產率降低的異常嚴重的議論。然而經過仔細研究之後,印刷術是完全受人歡迎的。因此,我的親愛的朋友,如果你能夠的話,就同意你的思想是有這些矛盾的吧。如果你不能這樣做,那麼關於手工業勞動的虛假的財富生產這個題目,就不值得繼續討論下去。 M.X.:我的朋友,你沒有注意到,在關於生產 階級的勞動方面,你陷入了同樣的混亂。難道在這種勞動上,人們不也是致力於少花錢嗎?難道能由此得出結論,這種勞動不是生產性的嗎? M.H.:在談話中經常可以遇到支吾和規避的情況,我的親愛的朋友,你好像是在提出另一個難題,以便擺脫困難,我們就來解決你提出的難題吧;不過在開始這樣做以前,讓我們把關於手工業和工業勞動的虛假的財富生產問題徹底地結束吧。當然,你不會再堅持把這種生產同手工業者、藝術家、建築工人、工廠主、企業主等等的產品的形式混為一談了。你還有其他的理由可以引用來說明你的意見嗎? M.X.:我很明白,由於手工業者的勞動而產生的財富生產,既不能同手工業製造品的生產混為一談,也不能同由於勞動的支出(Ies frais du travail)而造成的價格增長混為一談。這種支出同用於工人生活資料的必要支出確實是永遠不可分割的;但由於這種費用就出現了同手工業有關的財富生產,因為只有這種支出才保證了土地產品的銷售,並維持其價格。因此,根據你的意見,只有從第一手出賣的產品的售價,才使這種產品具有財富的性質,同時是土地每年生產的財富的衡量標準。我所說的這種支出,能擴大消費,加強購買者的競爭,並提高產品的價格,因而同時也就使國家的每年財富、人口和消費增長了。由此可見,實際的財富生產就存在於這種循環中,這種生產的循環,應當歸功於工業勞動。 M.H.:關於你剛才描寫的那種循環,你遺漏了非常重要的一點,這一點能向你說明它的產生和規模。你認為,它能擴大到超過作為國家每年支出的尺度的每年再生產的數額嗎?相反,你沒有看到,這個尺度限制著用以支付手工業者的勞動的支出,因而也就調節著這些手工業者能夠向生產階級支付的消費嗎? 顯然,這裡所說的只是財富並不增長的循環,它受到國家每年支出的數額的調節;國家每年支出的數額等於土地每年生產的財富的數額。由此可見,藝術家和手工業者的勞動不能擴大到超過國家能夠在這上面所花的支出的比例;這種支出應當同該國家每年所能花費的支出總數相適應。 因此,這種勞動不能引起供國家每年消耗的財富的增加;它本身受到這些財富的數額的限制,這些財富的增長只有依靠農業工作,而不是依靠給予手工業勞動的支出。由此可見,一切支出和財富的產生和開始,都在於土地的肥力,土地的產品只有依靠產品本身的幫助才可能增長。只有土地能把耕作者為提高產量而用於施肥的支出償還給他們。手工業者在這方面的幫助,只是製造某些耕地用的工具。在沒有手工業者的情況下,這些工具就得由耕作者自己來製造。無論什麼工作者,都必須首先有土地的產品供他們消費,以維持其生存;因此,這些生活資料並不是他們的勞動生產的。生活資料的消費也是什麼都不生產;它只是消滅土地預先生產的財富。工人加強自己的勞動,提高自己的報酬,或擴大自己的消費,這都是徒然的;他們不可能在供他們自己、耕作者,以及國內其他所有的人維持生活的實際存在的產品數量以外,再增加什麼東西。 因此你應當看到,調節產品價格的絕對不是手工業者的需求,他們只能用取得的報酬來支付。確定售價的是消費本身和產量本身。 M.X.:我的朋友,你當然不會否認,有的製造品,其價格要比生產費用高得多;例如,大畫家的圖畫,以及傑出的藝術家的其他作品。 M.H.:這裡你還能把政府給予特權的那些手工業者的製造品算進去;藝術家由於他們人數少,他們之間的競爭不會促使他們降低自己勞動的價格,以利於他們的作品的購買者,因此他們也享有這種特權。但是請不要把需要經過長時期的、花很高代價的學習才能學會的那些工作算上去,因為在計算這些工作的產品的價格時,往往不會注意在這種學習上所花的巨大支出。 M.X.:難道多少年來一直存在著的手工業製造品,例如建築物、家具、圖畫等等,並不是國家財富的一個部分嗎?難道這些製造品並不是對其所有者來說具有銷售價值的真實的財富生產嗎?當然,這些人在取得這些製造品時付了代價,但他們可以重新把這些東西出售。要知道出售和購買永遠需要有兩種財富為前提,因為這是用一種價值的財富交換成同樣價值的另一種財富。難道遊手好閒的人們所花的支出能產生這種財富嗎? M.H.:我的朋友,你在這裡所說的財富生產,實際上只是財富的保存。購買這些產品的人所花的支出,並不用於一剎那的消費,而是用於長時期的使用。但這兩種支出對花這些支出的人說來,是同樣有利的;由於只能維持一剎那的消費而你認為利益較少的那些支出,例如購買每天的食物的支出,甚至是更不可避免的,因此比其他的支出更受人歡迎。你怎樣來證明,藝術家的勞動比麵包師的勞動更帶有生產性呢?我假定,一張珍貴的油畫是很大的財富,因為藝術家能使購買油畫的人按很高的價格對他的勞動付報酬。因此,在對勞動的報酬不高的情況下,即使是很好的油畫也只是微不足道的財富。假如不是發明雕版和印刷,能以不大的支出印許多圖畫,那麼好的圖畫價格也會很貴。難道你認為,這些製造品價格的降低使國家的財富減少了嗎?相反,這價格的降低不是對我們有利的嗎?不是使我們能夠以同樣的支出增加我們的享受並使它多樣化嗎?這種甚至擴大到了消費支出和生活支出上的好處,不就是一切支出的真正目的嗎?我想你會同意這種說法的:以最少的支出達到最大的享受是經濟活動的理想。那麼關於通過手工業勞動的所謂真正的財富生產,從你的論點來看又是怎樣呢? M.X.:啊,我的朋友!你發表的議論愈多,我在你的經濟學中發現的矛盾也愈多。難道它不是教導我們說,財富是依靠支出而取得的,每一個人所花的支出對其餘的人都有好處嗎?而另一方面,它又對我們說,使支出降到最少是人們的經濟活動的理想。根據你的原則,我覺得這個理想就是國家的幸福和人口的消滅。聽從個人的利益,我當然希望在花最少的支出下求得最多的享受;任何別的人也都是這樣希望的。然而個人利益是與公共利益相矛盾的,而且是不能一致的,因此,即使自然秩序不對此設置障礙,也就是說,即使這些個人利益不相互防止其本身的消滅,它也會自己消失的。人是近視和貪婪的,假如迫使其盲目走向公共福利的那種必要性不指導他們走上真理的道路,他們經常會不知所從。你提出以最少的支出求得最大享受這個美好的原則,不正是受了個人利益的提示嗎? M.H.:我應當繼續說下去,我的朋友,因為除了最少的支出和最大的享受以外,我還希望用最少的勞動強度。我認為這種願望是一切的人所共同的;能夠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取得這種好處的人,甚至能不損害公共福利而得到最多的利益。手工業者不可避免地要工作,以便賺到生活資料,但用以支付他們的工資的那種支出,總是比迫使他們勞動的那種需要更加有限。有錢人為了自己的享受而花費支出,而把這種支出支付給工人作為工資。假如他們自己參加勞動,把他們花費的這筆錢賺回來,那麼他們就會給工人造成巨大的損失 [2] 。他們從事會減少自己享受的艱苦勞動,對自己本身也會造成損失,因為艱苦就是相應的享受的減少。他們用這種方法是不可能以最小支出取得最大享受的。同樣正確的是,為了把這兩個條件結合起來,他們就竭力從尋找工作的人的競爭中取得好處;我認為在這方面占便宜的,是那些儘量節省費用而增加享受的人。但這種節省是有限度的。任何勞動都是同費用分不開的,他們從事勞動只是為了要滿足自己的需要。的確,競爭能使勞動價格降低;然而工資是應當保證勞動的,以便工人能滿足自己的需要,因而能夠絕對地阻止為競爭所造成的勞動價格的隨意下降。因此,以最小支出取得最大享受的原則,受到對人們最有利的實際制度中不可違抗的最高規律的調節。你只要仔細地注意一下經濟學中各個原則的聯繫和應用,就不會看到其中有矛盾。 M.X.:如果在國內貿易方面我同意你的這些原則,那麼手工業品的貿易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部門,這難道不是一個永久的真理嗎? M.H.:貿易的一個部門,也許應當說是貿易的一個部分。但貿易不等於生產。 M.X.:你的回答是非常不能令人滿意的;共同的地方、獨特的原則、形上學和幾何學的抽象法,這是你同不習慣於這種學術辯論的人爭論時的常用手段。假如你說得通俗一點,你就會像所有其他的人一樣承認,這裡所說的是工人的產品的銷售和生產,只有工人的勞動才生產出這種產品的銷售價值。 M.H.:我的朋友,你覺得我的回答抽象,那只是由於你沒有很好地理會:這些產品的銷售價值並不是別的,只是原材料加上工人在工作時消費的生活資料的銷售價值。工人複製的這種銷售價值的出售,實際上只是轉賣貿易。難道你要使我相信轉賣 就是生產 嗎?我自己也要責備你有這種奇怪的想法。 M.X.:我的想法根本不奇怪;我完全出乎真心地認為有利的轉賣就是生產 。 M.H.:如果我對你回答說,貿易只是一種價值交換成另一種同等價值 ,在這些價值方面,有關雙方既得不到什麼,也不失去什麼,那麼恐怕你又要責備我用一般性的原理來回答了。 M.X.:這種用格言表示的貿易的定義,只是一種抽象的說法,它沒有注意到在貿易中使成交者的一方,有時是雙方得到實際利益的許多情況。如果我指出,你把工廠主看作轉賣商人,恐怕同這個問題的實質相去不遠吧。我卻肯定地認為,甚至在銷售自己的產品方面,他們也是我們的產品的買主,因為他們在自己的轉賣貿易中,把他們在自己勞動時消費的本國產品的價值出賣給外國人。 M.H.:照你看來,這裡又能得出什麼結論呢?至於我,我一直把貿易看作把一種價值交換成另一種同等價值,而沒有生產,即使這種交換由於某種情況而對成交者的一方甚至雙方有利。實際上永遠可以假定,它是對雙方都有利的,因為雙方都能使自己享受到只有靠交換才能取得的財富。然而在這種情況下,難道不總是把一種價值的財富交換成另一種同等價值的財富嗎?由此可見,這裡不可能有財富的真正增加。 M.X.:那麼,你是同意這樣的意見,即沒有交換就不可能獲得只有通過交換才能得到的財富。我們把這個原理運用在手工業品的對外貿易上。工人向國外出售自己的製造品,得到了錢,購買你的產品來維持自己的生活,對他們說來,靠這種貿易來保證自己的生活當然是非常有利的。他們從外國人那裡取得的錢用於購買你需要出售的產品,這錢對你說來同樣也是很大的利益。 M.H.:我需要出售和手工業者需要購買的產品,在我出售它們和手工業者購買它們以前就存在了。因此,我們的貿易只是這些產品的出售和購買,完全不能引起它們的產生。所以它絕對沒有生產我需要出售和手工業者需要購買的東西。 M.X.:這個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們所指的並不是你說的那種生產。我們指的是另一種生產——財富的生產。商品由於其銷售價值而成為財富。因此,購買者和出售者在同樣程度上促成商品的銷售價值。手工業者向外國人出售自己的製造品,取得的報酬是很大的,從而也促使你向他們出售的產品的價格增長,即此一端,也可說明手工業者是財富的生產者。 M.H.:你提出的問題,在我們上一次談話中已經詳細討論過了,在那次談話中表明,能夠在貿易中周轉的產品的價格,既不決定於購買者,也不決定於出售者。假如它決定於購買者,他就不會促使價格增長;因為按儘可能低的價格購買才合乎他的利益。假如它決定於出售者,那麼只有出售者一人才是他所出售產品的銷售價值的生產者,因為只有他一個人希望別人按儘可能高的價格購買。然而實際上一方不得不按比合乎他的利益更高的價格購買,而另一方不得不按他所不願意的、較低的價格出售。由此可見,價格是由其他的一些條件決定的,這些條件迫使成交者在出售和購買時犧牲自己的利益;因此,這些人的貿易絕對不是財富或他們之間交換的產品的售價(Valeur vénale)的生產者(leur commerce n'est donc point producteur),因為商品和購買商品的貨幣在交換以前就具有自己的價格。 M.X.:我也像你一樣承認這個真理,但你是否也同意我的說法:我們的手工業者在向國外出售自己的製造品中賺的錢愈多,他們就愈能購買我們的產品。這樣,購買者的巨大競爭成了使產品的買價和售價增長的條件之一。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手工業者同外國人的有利貿易,也使財富或我們產品的售價(valeur vénale)增長了。 M.H.:毫無疑問,我們的手工業者在向外國出售自己的製造品中賺的錢愈多,他們能購買我們的產品也愈多,在產品貿易需要銷售市場的國家裡,這有著一定的意義。然而在大家都能從事產品對外貿易的地方,這個條件會把你所說的那個微不足道的資源消除掉,因為在這種場合它沒有能力改變通商各國之間的共同價格。因此,在你的意見中包括了兩個相反的主張。手工業者的競爭,不可能使價格由於購買的稍微增多而提高,因為這種微不足道的活動永遠伴隨著另一種競爭,即由於我們的手工業者購買增多了,銷路擴大了,就會引起外國的進口。因此,價格的提高會因出售者的競爭而停止,出售者的競爭永遠是同購買者的競爭相適應的。另一方面,如果手工業者所花的支出較大,他們的製造品的價格增高了,外國人在購買這些製造品中再也得不到好處,我們的手工業者在對外貿易的競爭中就不可能得到利益。你當然不會採取那種荒謬的手段,如關閉我們的港口,以便禁止農產品貿易,使工廠主能夠以低價購買農產品而發財致富。你太關心我們的產品的銷售了,以致沒有注意到這種粗暴措施的一切不利之處。因此,你的反駁只是把一些不能並存的條件交織在一起。 M.X.:產品自由貿易的一般好處我是知道的;不過你當然不會認為,充分的自由競爭應當也要擴大到手工業品的對外貿易上。這一點是不能懷疑的:即我們的手工業者把自己的產品出售給別的國家對我們是有利的,而購買別國的手工業品是不利的。 M.H.:我不能理解你這個意見的奧妙之處;你想要出售手工業品,而照你看來,購買這種手工業品是不利的。這樣,你就大大地改變了你以前關於這種製造品的售價和買價的意見;你現在認為,購買別國的製造品是不利的。如果的確存在這種不利,難道外國人會購買你的手工業者的產品嗎?你的貿易部門我覺得是很成問題的,因為要開始這種貿易,必須有雙方面。 M.X.:我們的手工業者在藝術上的優點和他們的才能,能促使外國人購買他們的製造品。 M.H.:在這種情況下,你是有著特權;但它足夠普遍和持久嗎?你想,由於各國人民對不同式樣的愛好,在各國之間建立雙方面出售自己製造品的貿易,不是更容易嗎?因此,除了通過自由競爭以外,這個貿易部門是不可能擴大的。你可以對這種毫無意義的情況隨便怎樣想,但我們不再討論它了:De minimus non curat praetor. M.X.:看來你認為通過貿易而取得的貨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M.H.:你應該知道,對貨幣我實際上是考慮得很少的;我更為注意國家的繁榮,因為在具有財富的情況下,從來不會感覺到貨幣的不足,而且永遠可以補足它的不足。你記得我們的一個朋友嗎?他非常富有,但完全沒有貨幣,儘管這樣,他還是購買了大量的土地。缺乏貨幣並不成為獲得土地的障礙;相反,他用有價證券很快地就獲得了土地。這樣,通過把有價證券從一個富有的債權人轉入另一個債權人的皮包里,就完成了許多次付款,其中只有一次是用現金的。 M.X.:你不是更願意把工作給自己的同胞做,而不是給外國人做嗎? M.H.:是的,更願意給自己的同胞做,只要給予他們的勞動報酬不引起虧本;在相反的情況下,我不僅願意給外國人做,甚至寧願使用牲畜,或者甚至寧願使用機器,只要用機器代替人或牲畜能得到盈利,這種盈利能引起可以自由支配的財富的增長,所以總是對國家的居民有利的。 M.X.:人們為了節省開支,寧願使用馬和機器,而不使用人力,但這並不引起我國貨幣的外流。在工作中使用的馬消費飼料,有利於供它們食用的飼料的銷售,這種飼料同時也成了商品,進行這種貿易對我們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我們雇用薩伏依人來收割莊稼而不雇用本國的居民,那麼這些外國人會把從我們這裡取得的貨幣帶到自己的國家去,而對我國農村的居民造成損失;假如我們雇用本國的農村居民,那麼他們把自己所得的報酬用於本國,我國的貨幣不會外流。我們購買外國的手工業品,即使其價格比我們自己的便宜,情況也是這樣。這個意見我已經向你提過幾次了,尤其關於自由競爭在貿易中占統治地位情況下的外國商人方面;但我覺得,你沒有確切地回答這個問題。 M.H.:錢幣在各個國家之間流通,同它在每一個國家的個別居民中間流通是一樣的;它從一個國家流出,但由於經常的貿易往來,重新又會回到這個國家裡。它除了便於商品交換,作為買賣之間的中介符號以外,沒有別的作用,因為交換的最終目的完全不是貨幣。因此,如果把貨幣交換成同等價值的貨物,那麼國家就在不受損失的情況下得到了需要購買的東西;需要購買的那種東西,總是比貨幣更受歡迎的。在交換時人們有的出售,有的購買,為了便於這種交換,在出售和購買時使用貨幣。沒有一個國家會感到貨幣的不足,除非它不進行可以運送的商品的交換。因此,需要考慮的不是貨幣,而是需要出售或購買的交換對象;成交雙方要得到的利益,只存在於這種交換中。他們用貨幣來表示價值,因為貨幣是在貿易中流通的貨物的價值尺度。但他們知道得很清楚,大多數的交換,尤其是巨額的交換,是並不實際通過貨幣的。付款的承諾,只要完全可靠和用書面形式證明的,也可以在交換中採用,在貿易中用以代替貨幣,而且成交雙方並不由於缺乏貨幣而遭受任何損失;因此,國家在進行交換時不應把注意力集中在貨幣上,而是應當注意交換本身所保證的利益。所以我們假定,在使用貨幣的場合,貨幣並不存在,我們所得到的只是通過貨幣的使用所保證的利益,這種利益使貨幣在各個國家及其代理人之間經常周轉。 M.X.:你的議論過於專門了,但它對說明我們所假定的薩伏依人從我們這裡拿走貨幣而我們失去貨幣的情況,完全沒有幫助。 M.H.:我們為什麼要把我們的貨幣給他們? M.X.:因為在收割莊稼時我們寧願雇用他們而不雇用我們的農村居民。 M.H.:為什麼我們寧願雇用他們? M.X.:因為給予他們的勞動報酬比較低。 M.H.:這樣,耕作者雇用薩伏依人不是能使支出減少嗎? M.X.:是的,但這會對我們的農村居民造成損失。 M.H.:這個回答是十分含糊的;如果在花費支出時不考慮花費者在節約開支方面的利益,那麼同樣也可以說,任何節約開支對賺取工資的人都是不利的。但如果注意到雙方的利益,那麼就應當決定,是否應當用會引起另一種損失的方法來消除某種損失,還是應當根據花費支出的人的利益,讓這種花費完全不受阻礙。自然權利是贊成後者的,因為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財產,這是他們權力範圍內的事情。不過應當注意到,節省支出並不意味著絕對地節制生產支出,而只是使支出的分配有利於在這上面得到盈利的人,以及按照自己的利益把這些支出花掉的人。一些人在支出中得到好處,而另一些拿出支出的人則在支出的節省中得到好處;因此,你可以看到,後者對社會是完全沒有害處的,如果它對一些人有害處,那麼對另一些人有好處。因此,這件事涉及靠取得工資為生的那些人,他們相互之間根據支出的分配來分配這些工資。這個過程是很快地、自然而然地進行的,沒有政府的任何干預,這完全不是政府的任務;只有依靠選擇地位或職業的自由,才可能有這種正確的適應。 M.X.:我的朋友,我承認,這個回答很符合你的總原則,但並不令人滿意。它沒有證明,對我國靠工資生活的居民說來,在薩伏依人剝奪了這些人的一部分工資以後,國內用於工資的支出仍然保持著原有的數目。還可以肯定地說,這支出不會保持原有的數目了,因為薩伏依人拿走的那部分工資,會在薩伏依花掉。我並不反對我國的貨幣流入外國,但我不願意忽視我們的同胞失去的那部分工資。 M.H.:你的劇烈不安使我必須繼續解釋下去,以便徹底消除你的反對意見;在你的意見中表明,至少還有一個需要闡述清楚的疑問,因此我們必須來分析支出的泉源,它同時也就是工資的泉源。一切支出和一切工資最初都是由耕作者和土地所有者分配的,因此,他們愈是增加用於支出的財富總額,所能分發的工資也愈多,君主的收入也增加得愈多。不應當忽視這兩種情況。你實際上只注意了,怎樣把支出中所能分出的全部工資保持在國內,而不去研究怎樣使用支出對國家富強最有利。但你應當注意,在對農業不造成損害的情況下,使用於農業的開支儘量減少,就是增加土地所有者和君主的收入;這種收入的增加,就是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的增加,由此而保證國家強大,並且使工資增加。這就是你應當考慮的兩個要點,其結果能消除你的疑問。 寧願雇用薩伏依人收割莊稼的利益,在於減少用於農業的開支,增加收入,因而也就增加國家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相反,在上述開支增加而損害收入的情況下,國家和人民的這種損失是得不到補償的,因為用於開支的支出(les dépenses,enfrais)完全不是可以隨意支配的那種支出(les dépenses disponibles)。用於開支的支出果然可以分配工資,但工資也是由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分配的。因此,甚至在用於開支的支出減少引起工資縮減、而沒有得到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的增加作為補償的場合,甚至在這種場合,你也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認為這種工資的縮減對國家是有損害的,因為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的進程對國家是比較有利的。事實上,在農業花費不很大的時候,耕作者自然而然地會把由於節省開支而得到的盈利用於擴大自己的事業,以此增加產量和收入。因此,實際上並不是支出減少,而是收入增加,這種收入的增加能很快地使國家的工資超過它在薩伏依人降低勞動價格以前所有的數額。從節省開支的最初時刻起,國家擁有大量的生產性財富,就會更加強大,並且能得到更加富足的生活。 這樣,我們不知不覺地談到了使用馱載牲畜和機器、修築道路、利用河流和運河運送商品等問題。這些手段可以用來減少用於支付人們工資的巨大開支;由此就能增加收入,也就是增加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這種支出能促進國家的繁榮,被用來分配於國內的工資。 用於開支的支出雖然能提供工資,但完全不能保證國家足夠的繁榮,使它能不冒匱乏的危險而闊綽地、任意地花費支出,因為隨意支配上述有專門用途的支出,除非有別種手段來代替它,不然就會使勞動停頓。這就使我們重新回到節省用於開支的支出的問題上,這一點是我們要儘可能做到的,同時對國家的年產量不能造成損害,甚至還要使它增加,因為只有它才能保證各種支出,使享受增加,並保證國家的繁榮。因此,你可以看到,你的反駁使我們在同一個圓圈裡不斷地轉來轉去,結果終於發現了它的荒謬之處;因為它實際上是反對採用會使消耗農業收入的工資縮減的一切手段,來減少開支。照你看來,從這裡可以得出結論,在不增加財富的年產量,也不把收入留作可以隨意支配的支出的情況下,整個國家應當從事於會增加日常支出的工作。 M.X.:你至少要同意這樣一點:手工業者和你稱作不生產階級的一切支出,是歸耕作者階級所得的,而維持土地產品的價格的,就是這些支出。要知道你就是按照上述產品的這種價格來計算耕作者的一切開支(reprises)、土地所有者的收入,以及土地的每年再生產財富的。但如果沒有銷售價值,如果它們不能交換成別的等價財富,我是想說,交換成除原料以外的別的財富——通過手工業勞動每年再生產的財富或產品,那麼它們還能算作財富嗎?在這種交換中,一切在這方面或那方面可以被稱作財富的東西之所以被稱作財富,只是由於它們相互之間是以等價的財富支付的。取得手工業製造品是必須支付的;正因為如此,這些製造品是財富。取得農產品也必須支付;難道不是由於同樣的原因這些產品才成為財富嗎?你在工業產品和農產品之間能找出什麼區別呢?在應當把我們聯結起來的獨特條件對雙方主要都相同的情況下,難道你能找到這種區別(實際上甚至在同一類的各個個體之間,也總是能找到區別的),以便對我們所談的問題的本質作出結論嗎? M.H.:我已經對你說過了,這一切論據只是建立在語言的模稜兩可上的;假如我必須適應這種不確切的語言,我就會像你一樣說,手工業者的製造品是產品,這些產品是手工業者可以用來支付農產品的財富。但請允許我向你指出,不生產階級的完全不製造產品而取得報酬的人們,甚至乞丐和小偷(沒有人認為他們是生產財富的),他們也是依靠弄到的貨幣用等價的財富來支付農產品的。然而我們同意這樣的意見:成為財富的手工業產品愈少,我是想說,用於生產手工業品並使它具有價值的支出愈節省,那麼對於用土地產品來換取這種財富的人說來,這種財富使他們擔負的負擔愈輕。我的朋友,你還問我,我能在工業產品和農產品之間找到什麼差別?以及我怎樣能得出結論,認為前者不是真正的財富生產(générations ou créations)?難道應當向你詳細說明和議論的那種區別,你竟沒有注意到嗎? M.X.:你總是說,應當向不生產階級的人們支付,以便他們能夠支付他們向生產階級購買的產品。那麼到底是你還是我陷入了惡性循環而找不到出路;要知道我也承認必須使不生產階級的人們向生產階級支付,以便後者也能向他們支付。這樣,從這個方面或那個方面來看,所有的人都被支付,而且也都支付(tous sont payés et tous sont payeurs)。 M.H.:的確,不生產階級的人們要對他們向生產階級購買的產品付款。如果你願意的話,也可以說,這種購買是有助於產品的銷售和價格的;然而是否能由此得出結論,認為他們用以購買產品的這些貨幣,同時又被不生產階級的人們自己用來支付自己的工資。你不認為這是貨幣在同一次交易中的雙重使用嗎?要知道不生產階級購買產品所支付的貨幣,是他們用等價物向生產階級換得的。不生產階級從生產階級那裡得到多少,生產階級也從不生產階級那裡得到多少。你卻進一步肯定說,不生產階級用購買產品的貨幣來支付自己的工資,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在同生產階級做交易時,既要得到購買的貨物,又要得到支付的貨幣。這不是意味著生產階級把貨物白白送給他們嗎?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不生產階級怎麼能支付自己的工資呢?這是同你要證明的東西相矛盾的。 毫無疑問,你是想說,不生產階級把自己的貨幣向生產階級換取等價物以後,他們的貨幣成了生產階級的財產,生產階級又把這些貨幣用來支付勞務,以及向不生產階級購買製造品。照你的意見看來,這就是這些貨幣的循環或周轉,這些貨幣不斷地改變著主人,而且主人是同樣的一些人,不過是相互輪替著。 但這裡談到的不僅是貨幣,因為貨幣是不消費的;我們還應當研究不生產階級所消費的、生產階級每年再生產並出售給不生產階級的那種產品。除此以外,我們還應當注意下面這一點:認為生產階級把從不生產階級那裡得到的貨幣還給他們,這是不正確的;生產階級是把貨幣交給土地所有者的,用以支付租借費收入。因此,你想在生產階級和不生產階級之間規定一個固定的、統一的和相互的循環,但事實上這些貨幣完全不是按照這個方向周轉的。況且我們已經指出過,我們應當注意的重點並不是貨幣的周轉。我們忘記了我們的主要對象:通過生產性勞動每年生產的產品的年分配。 請你再一次拋開貨幣,把你的注意力只集中在分配上,這種分配實際上即使不通過貨幣也可以進行。事實上,生產階級可以用產品本身來支付勞務,以及支付從不生產階級取得的製造品。他們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支付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土地所有者也將用產品向不生產階級支付工資。生產階級還留下一部分收穫物,這是他們絕對必需的、要用於勞動的支出,沒有這種支出,就沒有每年的再生產,也沒有每年以上述方式在三個階級之間進行的分配。你知道,在印卡人管理的那個物產豐富的大帝國里,分配就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 這種分配是三個階級之間年生產和消費的真正分配(distribution réelle des productions et des consommations)從這個分配過程中你可以看到,它是直接地和徹底地以消費告終,而以再生產重新開始的。由此可見,這種分配並不回到生產階級;因而你的周轉也就消失了。 請你看一下經濟表 ,你就可以看到,生產階級提供了貨幣,其他的階級用這種貨幣向生產階級購買產品,從而又把貨幣還給他們,而第二年又向他們進行同樣的購買。你可以毫不費力地想像用票據來代替這種錢幣,這種票據表示著每一個人在生產的年分配(la réparation)中可以得到的部分,因為生產階級能使這些票據有規律地返回,以便保證下一年的分配。因此,你所說的國際貿易中的價格這個東西,在你看來只是一種尺度,它調節著土地生產的生活資料在每一個國家的人民之間的分配。在每年消費的產品的這種分配中,耕作者本人只得到固定的一部分,這種消費產品同勞務,以及同在於使消費或享受更普遍、更多樣化的製造品,是很容易區別開來的。由此可見,你在這裡看不到別的周轉,而只有能引起再生產的支出和能引起支出的再生產的周轉;這種周轉由貨幣的循環伴隨著,貨幣衡量著支出和生產。因此,請你不要把尺度同被衡量的東西混為一談,不要把作為尺度的貨幣的循環同被衡量的東西的再生產混為一談。 M.X.:在關於賦稅的理論中說得十分確當:「所有的人都工作。因為每一個人以自己的工作努力保證耕作者的勞動時間。裁縫替他們做衣服,這樣耕作者就不必為縫製衣服而放下自己的犁。裁縫的妻子管理家務;由於這樣,裁縫就可以不必放下自己的工作,」以及其他等等。 M.H.:你知道,在你引用這個比喻的那本書中,確實是把不生產階級和生產階級加以區別的;這個比喻不應當把你引向錯誤。不過它把生產性勞動同為滿足需要所必需的勞動(pour la jouis ssance)以及為便利這個過程創造條件的勞動混為一談了。但你沒有看到嗎,這種對耕作者的勞動時間的關懷,能使耕作者的生產性勞動增加;而這種勞動因而不僅要為自己,而且還要為裁縫生產生活資料。由此可見,裁縫是依靠耕作者生產性勞動的增加而生活的。因此,如果耕作者丟下自己的勞動,去為自己縫製衣服,那麼他就不能替別人生產生活資料了,因為他們花在這種非生產工作上的時間,是從他們的生產性勞動中取來的。這樣,裁縫的勞動必須意味著耕作者要從事雙倍的生產性勞動;否則手工業者就無法生存;這清楚地證明,後者的勞動是非生產性的。 M.X.:我開始明白,手工業勞動的結果,只有同在製造這些製造品以前已經存在的其他財富結合起來,才能成為財富;在同樣的質量下,它的價格要比這些財富低;換句話說,它在較小的程度上成為財富,就更受歡迎。然而我要回過來談有關節省方面我向你提過的反對意見,在使土地生產財富的農業工作上,人們也努力使支出節省。這不是也近於使這些財富成為價值更低的財富嗎?換句話說,不是近於使它在較小的程度上成為財富嗎?在這種情況下,你所說的能說明你的意見的那種區別又是什麼呢? M.H.:你沒有注意到的這種區別,你可以感到是非常清楚的。 所有工作的人都要由消費以維持其生活。但消費會消滅生活資料。因此,必須再生產這種生活資料。耕作者的勞動,而且只有這種勞動,不僅再生產他們自己所消滅的生活資料,而且還再生產其他所有消費者所消滅的生活資料。相反,手工業者的勞動,只是使他們有權利消費靠農業勞動再生產的生活資料。 因此你可以看到,農業勞動所產生的再生產財富,應當分成兩個部分,即:耕作者本身食用的部分和多餘的部分。從這裡可以看到,如果在不損害再生產產品的數量的情況下使第一個部分減少,那麼第二個部分就會相應地增加。譬如假定再生產的數量是二十,耕作者的支出是十,多餘的部分也是十。如果支出部分能夠減少到八,那麼多餘部分將是十二。 不管用於耕作的支出怎樣,產品的價格是受其數量和購買者的競爭調節的,而購買者的需要總是超過再生產產品的數量。因此,耕作者支出的節省雖然能使多餘部分增加,然而價格卻不會因之而降低;因此再生產財富也並不減少。 相反,上面已經證明過,手工業製造品在支出之外並沒有任何增加的財富;因此,支出愈節省,製造品的財富價值也愈少。 毫無疑問,你是知道這些意見的,這些意見應當使你能夠發現農業支出的影響同手工業支出的作用之間的區別,特別是農業生產的財富的價值同手工業品的價值之間的區別。可以在支出的價值方面對手工業者和耕作者作一比較,因為在經濟計算中,這兩者的支出都是應當予以注意的。但是在勞動的結果方面,手工業者同耕作者是不能相比的。這裡的區別是這樣的顯著,因此不需要繼續申述下去,就能消除你在節省手工業勞動和農業勞動的支出的影響方面提出的意見。勞動的支出確定著手工業品的價格,但手工業者之間的競爭限制著他們的勞動費用。在土地產品的價格方面——我再重複說一遍——情況完全不是這樣;由於其他許多原因,這種產品的價格並不僅是耕作支出的結果,即使耕作支出節省了,產品的銷售價值還是能維持的。手工業勞動的產品的價值,只是它的支出,如果支出多了,就會遭到損失;農業勞動的產品超過支出;它超過支出愈多,就愈有利,愈能增加人民的福利。因此,你的意見所根據的那種比較不存在了,你的意見也就不存在了。在不損害再生產的情況下,用於耕作的支出愈節省,土地所有者的純產品或收入就愈多。他們的支出是由向生產階級和不生產階級進行的購買,以及不生產階級向生產階級進行的購買構成的,進行這種購買的目的,是為了使生產階級能夠再生產這些收入和這些支出。這就是你所沒有發現的區別,也就是你自己所說的能說明我的意見的區別。 這些意見的正確性是很明顯的,應當能夠消除你在產品的銷售和價格,一切拿取勞動報酬的人(如工人、工廠主、藝術家、商人、馬車夫、僕人等)的報酬和消費方面的分歧意見。你付給他們的報酬愈高,那麼他們每一個人能在更大的程度上增加自己的消費。然而這時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將愈少,在你的產品的銷售上競爭的消費者也將愈少,因為工資的總額是有限的。因此,你對向生產階級拿取工資的人付的報酬愈高,那麼你向不生產階級支付的能力就愈小;由於同樣的原因,你向不生產階級支付得愈多,那麼你向生產階級支付的能力就愈小。這裡一切都服從於嚴格的規則,一切議論都必須讓位於計算。你只要計算一下,就不會再說,支付一切勞動報酬的巨大開支都會增加消費,從而也會增加產品的銷售和銷售價值。你會看到,這種議論如果在個別的場合抽象地討論,你覺得是有決定意義的,但對整個制度是矛盾的。你將必須允許一切貿易儘可能有巨大的競爭自由,以便儘量縮減繁重的開支。自然權利規定,每一個人都應當有可能在不侵犯別人的權利的條件下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命運,只要你注意到自然權利所規定的這種普遍自由的影響,你就能清楚地看到,這種自由是增加社會財富和私人財富的重要條件。你就會懷疑和推翻一切相反的意見,並且反對侵害可以看作人類一切權利的總和的神聖自由。那時你就會認清你剛才為之辯護的那種體系——想把作為不生產階級的勞動結果的虛假生產同由生產階級的勞動產生的真正生產等同起來的那些人的體系。你會感覺到,如果抽象地、單純地來看這種體系,它會導向空洞的、淺陋的、毫無意義的偏見;如果你想從這裡面得出有實際意義的結論(這就是它的辯護者的目的),它就會成為危險的、有害的謬誤,不幸得很,這種謬誤會引起許多不公平的壓迫,劇烈的壓制,罕有的經濟破壞,使人受累的壟斷制和有害的特權。最後你會承認,這種體系如果不能從其中得出任何實際規則,就必然是空洞的,或者如果把它作為行動的原則,就必然是極其有害的,而且不論在哪一種情況下,除了藉助於不確切的語言,用同一個詞表示完全不同的概念以外,都是經不起批評的。我要對你作應有的評價,我認為你並不是那樣一種人,他們企圖利用語言的模稜兩可,來搞亂我們爭論的對象,暗中使爭論繼續下去,從而獲得好處。我們談論的那個題目實在太重大了,而且你是完全忠於真理的,因此不允許採用這種卑鄙的偽造行為。這種意見是很複雜的,甚至用科學也很難分析清楚,它的複雜性還很少有人了解,而且它又被個人利益和一般人的偏見弄得模糊不清了,因此促使你為這種非常誘人的意見辯護。但現在毫無疑問,你已經明白了,這種意見所根據的一般成見,不久就得讓位於真理。 * * * [1] 魁奈的這篇文章是《關於貿易》的對話的重要補充。它是一七六六年寫成的,並於當年發表在《農業·商業·財政評論》一七六五—一七六六(Journal de l'agriculture,du commerce et des finances )上。一八八八年在《魁奈的經濟和哲學著作》中以及一九五八年在《弗朗斯瓦·魁奈和重農學派》一書的第二卷中重新發表。 唯一的俄語譯文發表在《摘錄》一書中,我們作了一些校訂,在這裡重新發表。(俄譯本注) [2] 然而應當對手工業工人同租地農業工人加以區別。假如土地所有者從事農業,把自己的財富在農業上預付,他們就能使產量增加,從而也就會增加支出的總數,這首先是對土地所有者本人有利的,因為他們的財富增加了,其次對其他各階級的人民也有利,包括手工業者在內,因為這種生產和財富的增長使花費也隨著增加,使他們能從中得到一定的好處。從這裡繼之而來的,幾乎一開始就是居民生活的豐足,不久人口也就會增長。農業和農產品還沒有達到高度發展的任何一個國家,情況都是這樣的,土地所有者負有宗教的義務,既為了自己本身的利益也為了所有人民的利益,應當儘可能減少自己用於純消費的支出,以便把這節約下來的果實用於生產性 支出——這些支出能改善他們的土地質量,使土地的產量增長,並且增加土地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