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祖庭廣記 · 孔氏祖庭廣記卷第三
崇奉雜事
魯哀公十七年、立廟於舊宅。守陵廟百戶。即闕里先聖之故宅。而 先聖立廟。自此始也。
前漢元帝初元中、下詔太師褒成君霸以所食邑八百戶祀 先聖。
後漢靈帝光和元年二月、始置鴻都門學。畫 先聖及七十二弟子像。
魏文帝黃初元年、令魯郡修起舊廟。置吏卒百戶以守衛之。又於其外廣為室宇。以居學者。
宋孝武皇帝孝建元年十月,詔建 仲尼廟,制同諸侯之禮。
梁武帝天監四年六月,立 先聖廟。
元帝初為荊州刺史,起州學 宣尼廟,置儒林參軍一人,勸學從事二人,生三十人,加廩餼。帝工書善畫,自圖畫 聖像,為之贊而書之,時人謂之三絕。
後魏高祖太和十三年,立 先聖廟於京師。
陳後主至德三年十一月,詔修復 先聖廟。
唐高祖武德二年,立 先聖廟於國子監。
太宗貞觀二年,房玄齡建言:周公、仲尼皆聖人,然釋奠於學以 夫子,大業以前,皆以
孔子為先聖,以顏子為先師,別祀周公,尊 孔子為先聖,以顏子為配。
高宗顯慶二年七月十一日,太尉長孫無忌等議曰:案新禮,
孔子為 先聖,顏子為先師。又准貞觀二十一年,以 孔子為 先聖,更以左氏等二十一人與顏子俱配 尼父於太學,並為先師。今據永徽令文,改用周公為先聖,遂黜 孔子為先師,顏子、左氏為從祀。據漢魏以來,取捨各異,顏子、夫子,玄作先師, 宣父、周公,迭為 先聖,求其節文,遞有得失。所以貞觀之末,親降綸言,依禮記之明文,酌成康之奧說,正 夫子為 先聖,加眾儒為先師,永垂制於後昆,革往代之紕繆。 仲尼生衰周之末,拯文喪之弊,祖述唐舜,憲章文武,弘至教於六經,闡儒風於千世。自漢以降,奕葉封侯,崇奉其聖,迄於今日。胡可降茲上哲,俯入先師。今請改令從詔,於義為允。其周公仍依別禮,配享武王。詔從之。
乾封元年,皇太子弘請立 宣聖碑,進表。備見碑文。
睿宗太極元年,親制 先聖贊曰:猗歟夫子,實有聖德。其道可尊,其儀不忒。刪詩定禮,百王取則。吾豈匏瓜,東西南北。命刻於石。
玄宗開元二十七年,詔追諡 孔子為 文宣王,仍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衣之。嘗作詩云:夫子何為者,棲棲一代中。地鄰鄒氏宅,住近魯王宮。嘆鳳嗟時否,傷麟怨道窮。今看兩楹奠,當與夢相同。
宣宗大中五年,國子祭酒馮審奏: 文宣王廟始太宗立之,睿宗書額,武后竊政之日,題大周二字,請削去。從之。
宣宗置右宮城承慶門,其內曰承慶殿。百福殿之西有內 孔子廟。
宋 太祖建隆三年,詔 文宣王廟宜准儀制,令立戟一十六枝,撰 宣聖贊曰:王澤下衰,文武將墜。尼父挺生,河海摽異。祖述唐舜,有德無位。哲人其萎,鳳鳥不至。四年四月,駕幸文宣王廟,閱土木之功。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御便殿,顧謂近侍曰:朕嗣位以來,咸秩無文,遍修群祀,惟魯之 夫子廟堂未加營葺,闕孰甚焉。乃詔大將作恢敞儒宮,命內侍高品、殿直各一人、內品二人監督工役,告成以紀其事。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遣吏部尚書張齊賢以太牢祭 文宣王及十哲、七十二賢、鄒邑孔大夫、
宣尼 母顏氏、諸從祀先儒,又賜御製書贊。若夫撿玉尼山,
回輿闕里,緬懷於 先聖,躬謁於嚴祠。以為易俗化民,既仰師於彝訓;宗儒重道,宜益峻於徽章。增薦崇名,聿陳明祀,思形容於聖德,爰刻鏤於斯文。贊曰:立言不朽,垂教無疆,昭然令德,偉哉素王,人倫之表,帝道之綱,厥功實懋,其用允臧。升中既畢,茂典載揚,洪名有赫,懿範彌彰。命御書院模勒刻石。及賜兗州曲阜縣廟九經、書疏釋文、三史各一部,令本州選儒生講說。又賜太宗御製書百五十卷及銀器八百兩,仍以經傳賜兗州。
二年,遣入內內侍省殿頭張文質齎?太宗皇帝御製書百五十七軸,並內降金鍍器物、九經、三史及疏釋文,及昨赴 文宣王廟祭祀器物、金鍍銀香爐、香盒並香藥、緋羅銷金帕、黃復等。其賜書仍令本州選儒生講說。
二年,賜曲阜縣廟桓圭一,從上公之制,冕九旒,服九章。
三年六月,入內供奉官周懷政等言:曲阜縣廟碑並石壁磨礱就,望以御製贊並群臣所撰贊刻於壁。從之。
真宗天僖二年五月,?、委本州於本城內選差兵士四十人、員寮一名,於本廟巡宿守把,防護官物,並委轉運司於轄下州軍有衣甲器械處,約度合消分數,支與本廟。互年命轉運司支破官錢,差撥兵士工匠修完本廟,及於 夫子之後,選差朝官一人監督工役。是時,傅大父中憲方任太常博士,被選,因乞封禪行闕,余材皆橡、樟、楩、梓之屬,自是殿宇益加洪麗。
仁宗初即位,首崇儒術,車駕幸國子監,奠謁 先聖,退閱七十二賢贊,觀東序及禮器。
慶曆八年,四十五代孫彥輔為曲阜宰,被旨監修祖廟,奉安 齊國公像,尚循舊衣卿服,乞正公命九章之服; 魯國太夫人與 齊國公同殿,乞遷於後殿奉安。累賜三聖御製九經、三史,而無諸般書籍,乞賜全監書。並從之。仍命弟子以下禮數未備,並依禮圖改正,以稱崇儒之意。嘉祐六年,賜御飛白書殿榜並金字篆廟牌,至廟日設祭奉安。仍賜御製祭文曰:維嘉祐六年歲次辛丑,三月甲申朔十九日壬寅,皇帝御名:謹遣兗州通判田洵,敢昭薦於 至聖文宣王:惟王淵聖難明,誠明易稟,敷厥雅道,大闡斯文。生民以來,至德莫二,教行萬世,儀比一王。闕里之居,祠宇惟煥,遐瞻牆仞,逖仰門扉。奮于飛染之蹤,新茲摽榜之制。命工庀事,推策涓辰。敢議形容,蓋申崇奉,仰惟降格,遙冀鑒觀,尚饗。帝初寫牌,巾櫛而書,其尊崇聖道如此。是時傳先公文清先生宰鄉邑,因進詩百韻稱謝,轉運使秘閣校理張師中亦進寶奎耀文歌,降詔獎諭。
神宗元豐元年十月,詔兗州常以省錢修葺 宣聖祠廟。先是州縣憚於申請,廟久不修,榱棟傾落,人不堪憂。至是,始獲完葺,祠宇一新,以省錢修,遂為定製。
五年十一月,賜度牒三十本,給兗州修 先聖廟,及於本路差雜役兵士、工匠。運司奏,四十七代孫沂州新太縣令若升監修。
七年五月,詔自今春秋釋奠,以鄒國公孟子配食文宣王,設位於兗國公之次,荀況、楊雄、韓愈以世次從祀於二十一賢之閒,並封伯爵。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五日?,中散大夫、鴻臚卿孔宗翰奏:今有管見,雖干臣本家之事,上系朝廷典禮,開陳如後:
一、臣伏見先臣 孔子之後,世襲封爵一人,自西漢以來,有褒成侯之國,魏晉以降,又有奉 聖、崇聖、恭聖之號,其名不一,皆有實封,或以百縑奉祀。聖朝祖宗以來,益加崇奉。真宗東封禮畢,親謁儒廟,眷遇隆厚,恩禮備至,貴道之美,冠映古今。然名有未立,必待聖朝而正之。蓋襲封疏爵,本為侍祠,今乃兼領他官,不在故郡。且承襲之人,皆取嫡長,父死子封,不必有德朝廷,既許居外,何能更戀祖堂?以至於法度不修,庭宇頹弊,恬不為怪,魯人傷之。欲乞特下有司,講求古今典禮,議其所宜,今後不使襲封之人兼領他職,乃乞別立請俸終身,使在鄉里。如此則知其不可輕去,必能嚴潔祭祀,敦睦親族,上以裨聖朝風化之美,下以為衰宗家世之幸。
又臣寮上言,切以魯中 孔子廟貌,國家之所常敬,然而錫田之數,不足以賙族人,襲封雖存,未免事奔走,甚非所以尊崇之意也。方朝廷日新,盛德,推獎名教,仰惟 先聖,宜極尊崇。伏望聖慈明詔有司,講求典禮,增錫土田之數,別異世襲之人,使天下四方知朝廷尊崇之意,而於聖化豈小補哉!伏候?旨,奉旨令禮部、太常寺同共詳定聞奏,付禮部施行。本部看詳前代典故,自漢魏以來,莫不封孔子之後,優賜田邑,然未嘗明立制度,故承祀之禮,有時而盛衰。國家褒崇 先聖,日益隆厚,真宗嘗賜經史於其家,使兗州擇儒生講授,有以見祖宗尊奉 聖祀,度越前代。今眾官參議,合依所請,厘定典禮,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學以訓其子孫,則朝廷崇儒貴道之本厚矣。㐲候?旨:
一、合襲封人與除已有料錢,寄祿官如已系幕職、州縣官,即與改合入官。專以奉 先聖祠事為職,添支供給,隨本資考,每三年理為一任,用本路及本州按察官薦舉,依吏部格關升資任。如朝廷非次擢用,許依舊帶公爵,出令以次合襲封人權主祀事。
一,添賜田一百大頃,使其家依鄉原例,自召人戶耕種,更不用職田制㩧之法。
一,依舊法,添差廟戶五十人,看林戶五人,並依役人法。
一,差剩員,每一番十人充衍 聖公白直。
一,賜田所入,除供祭祀外,修立則例,置籍出納,均贍族人。仍委本縣官一員,與衍 聖公同簽書管勾。
一、賜監書一本,置教授官一員,於舉到學官人內差。或委本路監司保舉有行義人,充令教諭本家子弟。內舉人依本州學生例與供給。如鄰近鄉人願從學,聽。
一、衍 聖公每遇親祠大禮及冬正朝會,許赴闕陪位。
一、改衍 聖公為奉 聖公,仍刪定家祭冕服制度頒降,俾遵奉施行。
一、白身合襲封奉 聖公者,與除承奉郎。
三省同奉旨,並依所奏施行。?如右。牒到奉行。
崇寧二年五月朔,四十七代嗣孫奉議郎專主奉 先聖祠事。襲封奉聖公若虛謹續錄。
叔祖父昔年編此既成,欲鏤板藏於 祖庭。值建炎之事,廟宇與書籍俱為灰燼。後二十餘年,或見於士大夫家,皆無完本,甚可惜瑰。宣和閒,嘗預撿討,輒因公暇,考諸傳記,證以舊聞,重加編次,僅成完書。比之舊本,又取其事繫於 先聖而非祖庭者,及以聖朝,皆纂集而附益之,遂鏤板流傳,非特成叔祖父之志,將使歷代尊師重道優異之典,昭昭可見,不其韙歟,正隆元年丙子歲五月甲午初一日辛丑朔,四十九代孫瑰。謹識。已上三款,系舊文相續。哲宗紹聖三年,?轉運司支系省錢三千貫,修完本廟,奏委四十七代孫宣德郎襲封奉 聖公若蒙監修。崇寧四年八月,詔太常寺考正 文宣王廟像冠服制度,用王冕十二旒,袞服九章,畫圖鏤板印賜,仍頒降天下州縣學,咸使依圖改正。歷代以 先聖與門人同服袞冕,至是始服王者之服,從國子司業蔣靖之請也。
大觀元年十二月,詔立賞錢十貫,禁采折林木,許人告捉。
四年閏八月,詔兗州改定瑕縣、龔縣。舊瑕土縣、龔土縣祀孔子名,故改焉。政和元年,奉旨, 至聖文宣王改執鎮圭,其廟舊立十六戟,今立二十四戟。又曾參等所封侯爵與宣聖名同,甚失弟子尊師之禮,改封者八人。又旨:孔子弟子河內公等贊文並所封名犯 宣聖名處,並行改撰。及改封,又令運司於系省錢內應副修完本廟,及於本路諸州軍差雜役兵士、工匠和雇百姓修造。委四十八代孫承奉郎襲封衍聖公端友。監修。
四年,命後苑作製造御前生活所造牌,御書曰大成殿,頒降本廟。從四十七代孫文林郎舒州司戶曹事若谷。之請也。又太學、辟雍、 先聖殿皆御書。又襲封衍 聖公奏:朝廷稽考三代制禮作樂,乞頒降大樂,許內外族人及縣學生咸使隸習,並乞降禮器以備釋奠及家祭使用。至六年五月,差四十七代孫宣教郎若谷。押賜堂上正聲大樂一副、禮器一副。
宣和四年,詔修太學 宣聖殿,賜御製書贊云:太學教養多士,嚴奉 先聖,殿室滋圯,作而新之。命駕奠謁,系之以贊曰:厥初生民,自天有造,百世之師,立人之道,有彝有倫。垂世立教,爰集大成。千古允蹈,乃嚴斯所,乃瞻斯宮,瞻彼德容,雲孰不崇。命刻石於太學,昭示無窮。金天會五年,睿宗為右副元帥,駐燕京,雖戎馬未息,首建 太學,修國子監。
七年,大軍入山東,兗州堅壁而守。是時,睿宗為都元帥,次城下,諭以禍福,戒軍士以夫子所生之地,不得剽奪。十八日,撫定退師。十九日,命曲阜知縣衡雄與縣吏等引詣 宣聖廟,既至廟庭,以建炎群寇之火皆為灰燼,而殿火猶未息。元帥乃登杏壇,望殿火奠拜訖,詣 聖林。時有軍人發掘二代泗水侯墓,方深六尺余,又伐破四十六代孫宋刑部侍郎墓。元帥親見,遽命執縳,乃奠拜 先聖陵下,周覽久之,以伐墓十二人隨行,至廟南十餘里,盡殺之。
熙宗皇統二年,禁官私占 先聖廟者,載於制條,為不刊之典。又?行台支撥錢一萬四千餘貫修 宣聖殿,仍委四十九代孫曲阜縣主簿瑰。監督工役,皆從權襲封端稟。之請也。四年,行省支降錢一萬四千五百貫,筏南京八作司見材修完本廟,創蓋大成殿。至正隆二年,以羨錢修兩廊及 齊國公殿。天德初,定禮儀,凡職官到任謁廟,先詣 宣聖廟奠拜訖,方許詣以次神廟。於是著之甲令。
正隆五年二月一日,都省批:隨處 宣聖廟宇多有損壞,官司不用心提點修完,致有如此。委隨路轉運司佐貳或幕官一員,專一管句,遇有損壞,即便撿修。出宗大定十四年正月十六日,國子監起請孔子廟大成殿 聖像,冠十二旒,服十二章。兗國公像,冠九旒,服九章。撿到唐郊祀錄,開元二十七年八月,詔追諡 孔子為 文宣王,仍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衣之。按周禮,王者之服,袞冕十有二旒,其服十有二章,諸公之繅斿九就。今 文宣王冠服已依典故,其兗國公、鄒國公一體妝塑九章服,擬遷鄒國公像於 宣聖之右,與兗國公相對淮上,冠服妝塑。宋崇寧四年,賜 孔子冠服,冠十二旒,服九章,故金所賜章數,於禮為備。
十八年,以皇統修廟羨錢付本廟修 鄆國夫人殿。是年,給降襲封衍 聖公印。
二十一年,召襲封衍 聖公總赴闕,奉?旨特授曲阜縣令。
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奏立 宣聖廟碑。章宗明昌元年三月,奉特旨:比聞曲阜縣 孔聖廟興蓋多年,門廡位次阨陋損壞,差彼處官提控修補,所用錢於 東嶽香錢內支。如已後更有損壞,委本縣逐旋申部,支錢修補。續奉特旨, 夫子廟以系省錢修蓋,又降到錢八萬三千貫有奇,修建樓殿廊廡等四百餘間,仍設廟學。教授。六月十三日,有司以特旨修蓋 宣聖廟宇,令本廟具隨代支給地土增損數目。本廟言:舊有賜田二百大頃,因值兵火,除見在外,不知下落四十八大頃八十六畝。巳申上司。後承戶部符,於徐州豐縣區村、張村、新村、潘村、李村、慕義六處貼撥數足,計准今時官畝一百二十三頃二畝一分五厘七毫。泰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給到按察轉運司憑驗所得物併入祭祀庫,衍聖公掌其出納。
是年七月,尚書省令置下馬牌於廟門首。
四年歲次癸丑十一月十有一日,四十九代孫省差權襲封管句祀事。璪。謹續錄
是年提刑司降到尚書禮部符該奏行條理節文:刺史州巳上無 宣聖廟處,許依自來創行起蓋。舊有廟處若有損壞,亦許修完。今緣隨處廟學官司多不為意,以致傾壞。兼照得明昌三年七月再定奏行提刑司條理內該委提刑司勉勵學校,宣明教化。若廟宇傾頹,學舍弊壞,即生員何以勉勵,恐無以上副興崇學校之意。行下各路運司照驗,依應施行。如廟學有損壞去處,支贍學錢修完。如不足或全闕,據合用錢數,疾速行移本運司,關支省錢應副修完,無得疏駮。
五年,修廟功畢,羨錢一萬四千有奇,申乞回納。奉特旨別置事產,為巳久添修之用。置到地六十大頃,房屋四百餘閒,俱隸曲阜,悉蠲稅力所收,入縣倉庫。衍 聖公與縣次官同掌出納。
是年修廟功畢,兗州節判張彀以尼山 先聖所生之地,廟宇頹毀幾盡,遂聞於上。於是出羨錢四千有奇,以曲阜簿劉燁、奉符氶郭仲容、奉符令劉格監修,逾年告成。惟正殿雖加修葺,而舊制卑陋,有所未稱。崇慶元年孟春,亦新作之,工畢於貞祐元年之季秋,其錢稱巳費之數。
六年,?翰林學士党懷英撰修廟碑文及書丹篆額。文見碑門。是年有司講定儀禮。撿舉唐開元禮。褒 聖侯位於文官三品之下。禮閣新編。元祐閒襲封奉 聖公開寶禮在寺監長官之下。別作一班。今儀亦列於寺監長官之下。
七年十一月。承省部符。廟學生移籍太學。同品子例。
承安元年十二月一日,降襲封四品印記。
五年正月,奉特旨襲封衍 聖公,兼世襲曲阜縣令。五年內祀事不闕,縣事修舉,特轉官一階。
泰和元年二月十日,有司以 先聖廟東南泮宮地六十四畝一分二厘,以充釋奠之費。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山東路尚書六部申明條挌云:襲封衍 聖公止合管句祭祀兼縣事,自余軍儲等務皆次官掌之。
大安元年十月八日,兗州下曲阜縣襲封衍 聖公明有 條理,管句祀事兼縣事外,不得別行差占,亦不合巡捕螟蝗。若已後但有橫泛差遣,有妨祀事,逐旋申復。
宣宗興定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京師完中城,遷立宣聖廟,尚書省委襲封衍 聖公以董其役,未幾告成,廟宇、廊廡、講堂、學舍煥然一新,導蔡水以圜其廟,取辟水之制雲。元光二年,襲封衍 聖公元措時任同知集賢院事,申請詳定侍 朝班次,禮官議依前代典故,當視襲封衍 聖公四品職,班寺監長官之下。
孔氏祖庭廣記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