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三十六章
屋裡又剩下伯莎一個人了,往事湧入腦海。過去的歲月一幕幕從腦中掠過,最初的戀愛時光又歷歷在目——去農場見愛德華的那天,在萊伊府大門前他向她求婚的那個夜晚。她想起撲進他懷裡時的那股狂喜。她忘了現實中剛剛去世的愛德華,只想著那個叫她愛得如痴如醉的高高壯壯的小伙。激情復燃,難以抗拒。壁爐台上擺著一張愛德華那時候的照片,在她面前放了這麼多年,她卻從未留意。她拿起來,緊緊捂在懷裡,親吻了一下。多少往事湧上心頭,她又一次見他站在眼前,像當年一樣,英姿勃發、身強力壯,讓她覺得他的愛可以保護她不受任何傷害。
可眼下還有什麼用?
「說什麼都晚了,要是這時候再次愛上他,那準是瘋了。」
令伯莎詫異的是,心中的悵惋竟愈發強烈,像魔鬼緊緊揪住她的心。啊,不能有一絲悲傷的念頭,不能冒這個險,她早就吃盡了苦頭,必須斷了痛苦的根源。她不敢留下什麼東西,生怕以後又勾起盲目的愛。要讓心裡踏實,唯一的機會就是毀掉會讓她睹物思人的一切。
她抓著相框,不敢多看一眼,從中取出照片,迅速撕成碎片,而後四下張望。
「什麼也不能留下。」她嘀咕道。
她瞧見有張桌上放著一本相冊,裡面是愛德華從小到大的照片,從留著長長鬈髮的小男孩,到穿著燈籠褲的淘氣鬼,後來變成學童,最後成了她心愛的人。在倫敦度蜜月時,她說服他留影,於是他用不同的姿勢拍了六七張照片。伯莎把照片一張張撕碎,心也要跟著碎了;她用盡全身力氣,才克制住自己,沒去瘋狂親吻這些照片。她撕得手指隱隱作痛,但不一會兒,照片全成了碎片,被扔進了壁爐。接著,她絕望地將愛德華寫給她的信也扔了進去,並點了一根火柴。她盯著紙片——捲曲,焦枯,燃燒。轉眼,便化成了灰燼。
經過這一番掙扎,她筋疲力盡,頹然倒在椅子上,但很快又打起了精神。她喝了點水,振作精神,準備迎接一場更可怕的考驗。她知道,接下來幾個小時決定了她以後能不能過上太平日子。
此時夜已深,是個暴風雨之夜,風在光禿禿的林間怒號。風吹打在窗戶上,發出人一般的尖叫聲,伯莎嚇了一跳。她即將要做的事情令她倍感恐懼,但迫於一種更深的恐懼,她不得不這麼做。她拿起一根蠟燭,打開門,仔細聆聽。沒有人;狂風呼嘯,聲音又長又單調,樹枝捶打著走廊里的窗戶,發出可怖的嗒嗒聲,好像看不見的幽靈就在附近。
在死人面前,活人能感覺到空氣中充滿未知而可怕的東西。較為敏感的人會產生一種說不清的感覺,感覺有什麼東西存在,或是感覺有什麼可怕的事情正在無形地發生。伯莎走到丈夫的房門口,有那麼一會兒不敢踏進去。終於,她打開門,點著壁爐台和梳妝檯上的蠟燭,走到床邊。愛德華仰面躺著,一塊手帕繞下巴綁著,以免下巴往下掉,雙手交叉在身前。
伯莎站在屍體面前打量著。年輕小伙的形象已然消失,她見到的是他如今的真實面貌——身材肥壯,面色漲紅,腮幫子上的小靜脈清晰突顯,形成發紫的網狀物;兩側臉頰鼓脹,是近幾年才這樣的;還有點絡腮鬍。他的皮膚已經起皺,也很粗糙,頂門的頭髮稀少,露出光亮又發白的頭皮;那雙手曾因孔武有力而討她歡心,她曾將其比作未拋光的雕塑上用斑岩做的手;而如今,它們粗糙得令人反感。很長一段時間,一碰到那雙手,她就有些噁心。這就是伯莎想要刻在心頭的印象。躺在她面前的死屍是個陌生人,一個她毫不在乎的人。
最後,她轉身離開,走出房間,回到自己的屋裡。
三天後,舉行了葬禮。一上午,漂亮的花圈和十字花架紛至沓來。眼下,萊伊府前的車道上聚集著一群人。有黑馬廄鎮共濟會成員(第31899分會),愛德華生前是該分會的尊主[即會長。],他們表明了來意,列隊站在路的兩旁,兩人一排,戴著白手套,繫著白圍裙。同樣,還有特坎伯雷分會(第4169分會)、大教區總會、馬可共濟會、聖殿騎士團的代表。黑馬廄鎮統一派聯盟派來了一百名保守黨人,兩兩一排跟在共濟會的隊伍後面。會友兄弟漢考克將軍(前尊主)率領黑馬廄鎮分會(第31899分會),阿特希爾·巴科先生走在政治家隊列之首,兩人就誰先誰後有過一些爭執;不過,最終決定由共濟會排在前面,因其成立的時間更早。跟著走來的是當地市區政務委員會的成員,愛德華生前任該委員會委員長,再往後是乘著馬車的紳士階層。梅斯頓·賴爾太太坐著雙排座活頂四輪雙駕馬車前來,而布蘭德頓太太、莫爾森夫婦,還有其餘人等只派了四輪單馬馬車來。要統率這麼一支支隊伍,需要過人的指揮能力,亞瑟·布蘭德頓發脾氣了,因為保守黨那群人還沒輪到就想搶在前頭。
「哎喲,」會友兄弟羅傑斯(「豬與哨」酒吧的店主)說,「這時候就需要克拉多克出馬。他是我見過的最棒的組織者,他能把隊列安排得井然有序。要是有他,這時候葬禮早該辦完了。」
最後一輛馬車走了,伯莎總算落得清靜了,她躺在靠窗的沙發上。她對遺孀不得參加葬禮這一古老習俗感激不盡。
她用疲憊又無神的雙眼望著長長的林蔭道,兩旁的榆樹上光禿禿的。天色昏暗,烏雲黑沉沉地壓下來。如今,伯莎是個臉色蒼白的三十歲婦人,風韻猶存,披著一頭濃密的鬈髮;而她深色的眸子下方是顏色更深的皺紋,眼裡的火星已經沒了一半。她的眉心有一根垂直的細紋,唇邊已失去了青春的歡快,嘴角下垂,一副憂傷的神情。她的臉瘦削而慘白,給人留下的第一印象是,她看上去疲憊不堪。她的面容仍舊不見一絲表情,眼裡透著痛苦的漠然。那雙眼睛在訴說,說她曾經愛過,卻發現愛無法令她滿意;說她曾是個母親,可她的孩子死了;說她如今無欲無求,但求過得太太平平。
伯莎真的筋疲力盡,身心俱疲了;厭煩了愛與恨,厭煩了交友和看書,厭煩了流逝的歲月。她的思緒飄向未來,她決定離開黑馬廄鎮,把萊伊府租出去,這樣一來,再脆弱的時候,也沒辦法回來。起初,她打算旅行,想住在沒人認識她的地方,以便更容易忘卻過去。伯莎回憶起在義大利的時光,那是失意之人得以慰藉的土地,那是一片安逸鄉。她要去那裡,去更遠的地方,一直往太陽的方向去。如今,她在世上沒了羈絆。終於,她終於自由了。
這陰鬱的一天暗了下來,隨著夜幕降臨,懸於空中的密雲變得黑沉沉。伯莎回想起她還是少女的時候,曾多麼願意向世界敞開心扉。那時,她感覺與全人類情同手足,想要投入他們的懷抱,以為他們會張開雙臂接納她。她的人生熱情橫溢,似乎要湧入別人的生命之中,與其融為一體,正如河流匯入大海。但很快,她的這股勁頭消失了;她意識到自己和別人之間有一道屏障,感覺別人都是陌生人。她不明白,為何她一心所求之物不可求得,於是把所有愛、所有敞開心懷的能耐傾注於一個人身上,那人就是愛德華;可以說,這是最後一搏,為了打破意識上的障礙,將她的靈魂與他的合二為一。她竭盡全力吸引他,將愛德華這個男人拉向身邊,想要了解他的內心深處,渴望沉迷於他的世界之中。但最後,她發現她苦苦追求的東西是不可得的。「我站在這一頭,全世界站在那一頭。」中間隔了一座深淵,任何力量都無法跨越,這是一道奇特的鴻溝,比火山更難以逾越。即便最恩愛的戀人也不了解彼此內心的本質。他們的愛再熱烈,結合得再緊密,也永遠都是陌路人,比萍水之交好不到哪兒去。
伯莎悟透這一點時,淚水漣漣,肝腸寸斷,一個人默默發愣。但很快,她找到了慰藉。在沉默之中,她建造了屬於自己的世界,不讓任何人看見,她知道誰也無法理解她的世界。這樣一來,所有的紐帶都變得煩人,塵世的七情六慾皆是多餘。
伯莎想著這些事,腦中一片混亂,思緒回到愛德華身上。
「假如我一直記日記,記下我的感情生活,那麼我會在今日擱筆,結尾就寫上:『我的丈夫摔斷了脖子。』」
然而,她為自己如此冷漠而痛心。
「可憐的人兒,」她喃喃自語,「他為人誠實、友好、寬厚。他竭盡所能,總是努力表現得像個紳士。他在這個世上很派得上用場,而且用他自己的方式喜歡我。他唯一的缺點就是,我愛他——又不再愛他。」
她身旁放著一本書,就是那天愛德華外出打獵,她在家等他時看的那本書。當時,伯莎要從沙發上起身,去迎接那位意料之中的來客,於是把書攤開,面朝下扣在桌上,後來就一直沒動過。此時,她想心事想得煩了,便拿起書,靜靜地讀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