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二十九章

「你可把傑拉爾德給迷住了。」一兩天後,萊伊小姐對伯莎說,「他私下裡告訴我,他認為你是『絕色佳人』。」 「這孩子嘴真甜。」伯莎笑著說。 這個少年直言不諱的愛慕只會更討她歡心。他那雙碧眼盯著她看,就讓她覺得愉悅,憑著女人特有的直覺,就算是背對著他,她也能感覺到他的視線。他的目光追隨著她,停留在她的頭髮和漂亮的雙手上;她穿低胸連衣裙時,他兩眼放光地盯著她的脖子和胸脯;她感覺到他的目光沿著她的胳膊遊走,環繞她的周身。那是一雙最溫柔的笑眼,深邃的寶石綠中卻又透著一些神秘。伯莎特意擺出各種姿勢,好讓傑拉爾德看到她最美的一面。他看她手的時候,她總不能害羞似的把手往回縮。大多數英國男人看女人只看臉;他們不大會想到,女人的手有最纖美的輪廓,千般優雅,萬般嬌柔,指如削蔥根,玉甲似玫瑰;他們從不去探尋那雙手流露出的萬種風情。 「難道你不知道,這樣盯著人家看很不禮貌嗎?」伯莎突然轉過身,笑著說。 「請你原諒,我不知道你也在看我。」 「我沒看,但我還是察覺到了。」 她朝他嫣然一笑,只見一團火光突然躍入他的眼眸。一個已婚女子迷住了一個花心少年,總會感到滿足。這說明,她的魅力不證自明,而且還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就是完全沒有風險。她告訴自己,對男孩子而言,愛上一個比他年長許多的貨真價實的美婦人,沒什麼比這更能鍛煉他的了。這能教他如何規規矩矩,不惹是生非。換作某些黃頭髮、塗脂粉的可怕的女投機分子,我們聽說過有多少乳臭未乾的年輕人落入她們的爪牙,因而斷送了前程!以她的年紀,足以當他的母親,所以這位名副其實的美艷少婦認為,跟這個可憐的孩子調調情也無妨,他似乎也很喜歡。她可以讓他跑跑腿,迷得他神魂顛倒,使他心旌搖曳,直到他那顆年輕的花心把他救出來,讓他轉而瘋狂迷戀上一個酒吧女招待。當然,到了那時,她就罵他是個不知好歹、庸俗下流的無賴,後悔自己看錯了他,並告訴他再也別來找她。 當然,這隻適用於有男人愛的女人;而剩下的女人呢,眾所周知,她們極為嚴謹地看待這個問題,寧死也不會隨意玩弄別人的感情。 傑拉爾德天生有種魅力,一見人就自來熟,而表姐又是討人喜歡的那種親戚(尤其是漂亮的表姐),很容易合得來。這種親戚關係不那麼親,不必長期相處到令人厭煩,卻又足夠親密,可以互相人身攻擊,這可是交談中最有意思的一部分。 不到一個禮拜,傑拉爾德就習慣整天和伯莎泡在一起,而伯莎發現倫敦社交季比她料想的更有意思。她回想起之前僅有的兩次倫敦之行,頓時感到厭惡。一次是蜜月,另一次是頭一回和丈夫分開——很奇怪,這兩次經歷回想起來似乎同樣令人生厭。她幾乎已經不再想愛德華了,為此她欣喜若狂,猶如一個擺脫了枷鎖的囚徒。唯一的煩心事就是他多次表示想見她。他就不能像她不再煩他那樣,還她清淨嗎?他沒完沒了地問她何時回萊伊府,她只好編各種藉口讓他別來倫敦。一想到再次見他,她就反感。 傑拉爾德來接她的時候,她就不去想這些煩心事了。有時候,他帶她去巴特西公園騎自行車兜風;有時候,去某個博物館參觀一個小時。各個理事機構特意為了談情說愛這一個目的而大方出手,建了不知多少度假勝地;誰要是注意到這一點,就再也不會奇怪英國民族為何人丁興旺了。大英博物館裡涼爽、安靜,而且寬敞,無害的雕塑不會搬弄是非,還可以作為談資,打破交談時的冷場——大熱天的,還有什麼地方能比這兒更吸引人呢? 公園也特別適合那些轉而熱衷於柏拉圖式愛情的人。海德公園這個地方適合出現在田園詩中;在詩歌的情境中,鄉村青年科里登[科里登和菲利斯是田園詩中的情人名字。]穿著漆皮靴,戴著高頂黑色大禮帽,鄉村少女菲利斯身穿盡顯其風姿的精緻連衣裙。悉心照料的草坪、人工湖,以及整潔的小徑仿造出鄉間風味,對於不想太較真的人來說非常有趣。在一個個夏日的早晨,傑拉爾德和伯莎在這兒消磨了許多時光。她喜歡聽他閒扯,喜歡出神地看著他的碧眼。他真是個迷人的男孩子,也似乎非常依戀她!再說,他在倫敦只待一個月,她確定他會離開,讓他稍稍愛一下也無妨。 「你很快就要走了,你難過嗎?」她問。 「離開你我會很難受。」 「你說這話真是客氣。」 她一點一點從他嘴裡打探出他那不光彩的往事。伯莎滿肚子好奇,很想知道詳情,她巧妙地把話一句句套了出來,使他供認自己的罪孽,這樣她就可以假裝生氣。想到他是個如此墮落的青年,她竟異乎尋常地感到興奮,而這部分是出於傾佩;她看著他,覺得又有趣又稀奇。他和一本正經的愛德華太不一樣了。他漂亮的眼眸里閃著孩子般的天真,而他卻早已品嘗過七情六慾。伯莎有些嫉妒,嫉妒性別賦予男人的機會,嫉妒銳氣帶給男人的力量,讓他們大膽地把握人生,做到人生得意而盡歡。 「我應該拒絕再跟你說話,」她說,「我真該替你害臊。」 「但你沒有這麼做。所以說你頂呱呱。」 她怎麼能對一個愛慕她的男孩生氣呢?吸引她的正是他的任性妄為。這個男人從來都是毫不猶豫為女人赴湯蹈火,討伯莎歡心的就是對女人的這種殷勤。 一天晚上,萊伊小姐外出赴宴,傑拉爾德請伯莎去跟他共進晚餐,然後再去歌劇院。伯莎考慮到花銷,一開始婉拒,但他如此殷切,她也的確很想去,最後便答應了。 「可憐的孩子,他很快就要走了,我不妨順著他點。」 傑拉爾德來的時候興高采烈,看起來比平常還要稚氣。 「我真的不敢跟你出門,」伯莎說,「人家會以為你是我兒子。『哎呀,誰想得到她有四十歲了!』」 「胡說!」他打量她那身漂亮的禮服。伯莎和所有迷人的女人一樣,打扮起來總是極為考究。「啊,你真是絕色佳人!」 「好孩子,我都能當你母親了。」 兩人駕車離開,來到一家餐廳,是孩子氣的傑拉爾德選的,因為這家被公認為倫敦最貴的餐廳。這裡熙熙攘攘,有許多滿身珠光寶氣的女人,忙碌的侍者奔來奔去,電燈發出刺眼的光——這一切讓伯莎覺得很有意思。她凝視著面前這個英俊的少年,眼裡滿是讚許。他大手大腳,堅持要點最貴的,她勸了也沒用。到了歌劇院,她發現他訂了包廂。 「噢,你個敗家子,」她叫道,「你肯定把錢花光了。」 「哈,我有五百鎊,」他笑著回答,「我必須揮霍一把。」 「可你到底為什麼要訂包廂?」 「我記得你不喜歡坐別的位子。」 「可你答應了訂便宜的位子。」 「而且我想和你獨處。」 他天生會拍馬屁,沒有幾個女人能經受住他的甜言蜜語,抵抗住他那雙綠眼睛和迷人的笑容。 「他肯定很喜歡我。」兩人駕車回家的路上,伯莎心想。她挽著他的胳膊,以表感謝和欣賞。 「你真貼心,總是對我這麼好。我一直覺得你是個好孩子。」 「對你再好,我都樂意。」 他願意用那五百鎊花剩下的錢換得一吻。她心知肚明,也暗自竊喜,但沒有推波助瀾。這一次,他害羞了。兩人在門口極其拘謹地握手道別。 「你能陪我去,我太感激了。」 他看上去對她感激不盡。他花了這麼多錢,叫她良心不安,卻也叫她更喜歡他了。 傑拉爾德在倫敦的一個月快到頭了。令伯莎驚訝的是,她心裡老惦著他。她不知道,原來自己這麼喜歡他。 「他不走就好了,」她說,又忙不迭補充一句,「但他自然是走了更好!」 就在這時,那個男孩出現了。 「下禮拜的今天,你就在海上了,傑拉爾德,」她說,「到時候,你就會為自己犯下的所有罪孽感到愧疚。」 「不會!」他回答,以他最喜歡的姿勢坐在伯莎腳邊。 「不會什麼?」 「我不會愧疚,」他微笑著回答,「我也不會走。」 「你什麼意思?」 「我改了計劃。我要投奔的那個人說我可以這個月初動身,也可以兩周後再去。」 「可是為什麼?」這是個愚蠢的問題,因為她知道答案。 「本來沒什麼值得我留下來。現在有了,這就是為什麼。」 伯莎看了看他,發覺他發亮的眼睛直勾勾盯著她。她的神情嚴肅了起來。 「你沒生氣吧?」他換了種語氣問,「我以為你不會介意。我不想離開你。」 他如此真誠地看著她,眼淚都湧出來了,伯莎不禁深受感動。 「你能留下,我很高興,親愛的。我不想讓你這麼快就走。我們相處得很好。」 她用手指撫摸他的鬈髮,滑過他的耳朵,卻把他嚇得一激靈。 「別這樣。」他說著推開她的手。 「為什麼?」她笑著叫道,「你是怕我嗎?」 她又用手輕撫他的耳朵。 「哎呀,你不知道這樣讓我多難受。」 他一下站了起來。伯莎驚愕地發現,他臉色蒼白,渾身顫抖。 「你一碰我,我就感覺我要瘋了。」 突然,她在他眼睛裡看到了熾熱的慾火,是愛讓他顫抖。伯莎輕喊了一聲,一種奇怪的感覺襲上心頭。接著,男孩說也沒說一聲,突然抓住她的手,在她面前跪了下來,一遍又一遍親吻著她的手。他呼出的熱氣讓伯莎也顫抖起來,這一通狂吻深深烙印在她的肉體裡。她一下子把手縮了回來。 「我早就想這麼做了。」他低聲說。 她深深地被打動,一時接不上話來,只站在那兒望著他。 「你準是瘋了,傑拉爾德。」她佯裝在笑。 「伯莎!」 兩人站得很近,他眼看就要伸出雙臂摟住她。有那麼一刻,她瘋狂地想由著他為所欲為,任由他親吻她的唇,如同他親吻她的手那樣;她也想吻他的嘴、他的鬈髮,和他那女孩般柔滑的臉頰。但她努力讓自己冷靜了下來。 「噢,太荒唐了!別犯傻了,傑拉爾德。」 他說不出話。他看著她,那雙綠眼睛裡閃爍著欲望的火花。 「我愛你。」 「好孩子,你想讓我步你母親那女僕的後塵嗎?」 「哎呀!」他嘆息了一聲,臉也紅了。 「我很高興你要留下來。這樣你就能見到愛德華了,他要到倫敦來。你從沒見過我丈夫,對嗎?」 他的嘴唇抽搐了一下,似乎竭力讓自己鎮定下來。接著,他一把倒在椅子上,雙手掩面。他看起來這麼小,這麼年輕,卻愛著她。伯莎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眼裡湧出淚水。她覺得自己好殘忍,於是把手搭在他肩上。 「傑拉爾德!」他沒有抬頭。「傑拉爾德,我不是故意要傷害你。很抱歉,我剛才說了那些話。」 她彎下身子,把他的手從他臉上拉開。 「你生我的氣了嗎?」他幾乎是哭著問她的。 「沒有,」她溫柔地回答,「可你不能做傻事,寶貝。要知道,我都可以當你母親了。」 他似乎並沒有得到撫慰,這讓她仍然覺得自己很可惡。她用雙手捧起他的臉蛋,吻了吻他的唇。於是,他就像個小孩子一樣,被她一吻,眼裡晶瑩的淚珠便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