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二十三章
伯莎踏上英國的土地,心裡明顯舒坦多了。她終於離愛德華不遠了,可一路上暈船也暈得厲害。雖說從多佛爾[肯特郡的一個港口城市。]到黑馬廄鎮距離不到三十英里,但交通太差,必須得在港口等上幾個小時,要不然就得乘港口聯運列車去倫敦,再折返六十英里。伯莎因被耽擱而惱火,她忘了自己如今身處一個自由的國度(感謝上蒼!),這裡的鐵路不是為了方便旅客而運行,而是為了給一家管理不善的公司創造效益,是旅客明知不好卻又少不了的東西。伯莎急不可耐,覺得在多佛爾等不下去了。她寧願多走一百英里,省下十分鐘,也不想一下午待在沉悶的候車室,或在鎮上瞎轉。列車像爬似的緩慢行進,等她認出肯特郡鄉村——那些被整齊的樹籬圍起來的肥沃草地,那些粗壯的樹木,那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心裡的躁動愈發煎熬了。
伯莎滿腦子都是愛德華,她之所以急不可耐,全是因為他。她曾一反心中對他的了解,期望他會來多佛爾接她,而令她失望的是,她並沒有見到他來。然後,她又以為他可能會來倫敦,雖然自己也說不清,他怎麼可能猜到她去了倫敦。她見到了一個背影像是愛德華的人,心跳一下子快得離譜。再後來,她安慰自己,想著他肯定會在黑馬廄鎮的上一站法弗斯利等她。等到了那一站,她把頭伸出窗外,順著站台望去——哪兒也沒有他的影子。
「這麼近,他本可以過來的。」她想。
此時,列車繼續鳴笛行進,她更清晰地認出了那片土地——荒涼的濕地和大海,軌道幾乎貼著海邊;潮水退去,留下一大片閃閃發光的淤泥,海鷗在上頭飛翔,發出尖銳的鳴叫聲。接著是熟悉的房屋,有飽受風吹日曬的村舍,還有「快活水手」旅店,以前店裡有大量走私的小桶白蘭地,在運往特坎伯雷這座主教座堂城市的路上被藏在那兒。列車經過海岸警衛隊駐地,那是一排長條形房子,整潔而低矮。最終,列車哐當哐當地駛過主街上方的橋。乘務員用肯特人特有的拖腔慢吞吞地喊道:「黑馬廄鎮,黑馬廄鎮到了。」
伯莎的情緒總是不受控制,其烈度有時候讓她動彈不得:此刻,她幾乎沒力氣打開車廂的門。
「總算到了!」她叫道,如釋重負地舒了一口氣。
她從未像此時此刻這般深愛自己的丈夫,她的愛是一種肉體上的刺激,讓她感到眩暈。她焦急等待的時刻到來了,她卻有些害怕。她就是那種熱切盼望機會到來卻很難把握住機會的人。
伯莎如此激動,她怕最終見到愛德華向她走來的時候,自己會突然泣不成聲。她多少次想像過這個情景:丈夫搖擺著身子大步走來,一邊揮著手杖;幾條狗跑在前面,朝她衝過來,狂吠不止。兩個腳夫踏著水手步子搖搖擺擺地走到行李車廂,拿出行李;乘客紛紛走出客車廂。跟著她下車的是個面色蒼白的職員,穿著一身褪色的黑衣,懷裡抱著一個嬰兒;後頭跟著臉色憔悴的妻子,也抱著個嬰兒,還提著數不清的小包。有個工人沿著站台溜達過去,跟著是三四個水手和兩個步兵。這些人都湧向查票員所在的一扇小門。腳夫搬出箱子,火車開走了。一個火氣大的商人嘴裡罵罵咧咧說個不停,因為他的行李被運往馬蓋特[肯特郡東部的一座海濱城鎮。]了。(這是個自由的國度,感謝上蒼!)站長戴著一頂飾有徽章的帽子,顯出一副神氣活現的樣子,踱步過去看是怎麼回事。伯莎沿著站台拚命張望。愛德華不在。
站長從她身邊經過,屈尊俯就似的點了點頭。
「你見過克拉多克先生嗎?」她問。
「不,並未見過。但我看,下面有輛馬車是來接您的。」
伯莎哆嗦了起來。有個腳夫問她要不要幫忙搬行李,她點點頭,說不出話。她走下站台,在車站門口看見那輛四輪馬車。車夫輕觸帽子向她致意,遞給她一張便條。
親愛的伯莎:
實在對不起,我不能來接你。我沒料到你會回來,所以接受了菲利普·德克勳爵的邀請,去參加一場網球比賽和隨後的舞會。他要留我過夜,所以我要明天才回。別生氣,明早見。
愛·克
伯莎鑽進馬車,蜷縮在一個角落裡,這樣誰也看不見她。一開始,她幾乎沒反應過來。這幾個小時,她一直處於極其興奮的狀態,結果大失所望,讓她喪失了思維能力。她處事從不理性,這下更是發懵了。剛才發生的事似乎是不可能的。在她回家的時候,在她急切盼著見他的時候,他居然去參加網球比賽,簡直太無情了。況且,這不是平常的回家。這是她頭一回離開他之後回家,離家的時候,她以為自己會恨他一輩子。可久別讓她的愛復甦,她回來了,一心想著要與他和好如初。結果他沒來接她,表現得好像她只是到城裡買東西去了一天。
「噢,老天,我回來真是傻!」
她突然想當場離開這裡,這樣豈不是更容易?她覺得自己不能見他。但沒火車班次了,倫敦—查塔姆[肯特郡北部的一個城鎮。]—多佛爾鐵路也許避免了不少人出走。他肯定知道她是多麼失望透頂,她腦中閃過一絲念頭,想著他會放棄比賽然後回家。說不定他已經在萊伊府里等著她了。她重新鼓起勇氣,向那念念不忘的場景看去。他可能在大門口。噢,那將令她何等歡喜,何等寬慰!馬車來到大門口,他不在;馬車來到門廊前,他也不在。伯莎走進房子,指望在門廳或客廳里看見他,怕他可能沒聽見馬車的聲音,可哪兒也見不著他。僕人證實他便條上說的是真的。
房子裡空蕩蕩的,又陰冷又淒涼。一間間屋子裡杳無人跡,家具被重新擺放過,顯得很古板,愛德華命人在椅子上罩上背套。令女僕詫異的是,伯莎把這些背套一件一件扒下來,一句話也沒說,統統扔進了空空的壁爐里。她仍舊覺得愛德華出門之事令人難以置信。她坐下來吃晚餐,時時刻刻都在盼著他回來。她遲遲不睡,吃准了他今天早晚會回來。可他還是沒回。
「我要是沒回來就好了。」
她想起了這幾周以來的心理鬥爭。一頭是自尊、憤怒、理智,是一切的一切,另一頭只有愛;而愛戰勝了一切。她幾乎無時無刻不想著愛德華,夢裡全是他的身影。他的一封封信在她心中激起無法形容的一層層波浪,一看到他的字,她便渾身發抖;她好想見他。她在夜裡醒來,夢見他吻她的唇。她懇求他來巴黎見她,而他要麼不想來,要麼不能來。最後,這種渴望變得不受控制。那天早上,還沒收到她苦等的信,她便決定拋開所有裝出來的怨恨,動身回家。她才不在乎萊伊小姐會不會笑話她,也不在乎是不是愛德華在這場較勁中贏得勝利——沒有他,她活不下去。他依然是她的生命,她的所愛。
「噢,上帝,我要是沒回來就好了。」
她回想起自己曾如何祈禱愛德華如她所願般愛她,乞求上帝賜予她幸福。孩子死後,她對信仰的叛逆不知不覺消失了;在痛苦和寂寞之中,她找到了新的信仰。有些人的信念生生滅滅,無道理可尋;對他們而言,與其說是在信仰,不如說是在感受。伯莎發現,比起以往陰暗的禮拜堂,在天主教堂里祈禱更安心。在禮拜堂,她沒法跟著無意義的齊聲誦唱,在規定時間裡念出規定的詞;人群會讓她把感情藏起來,而只有在獨處時,她的心門才能打開。在巴黎,她發現了許多安靜的小教堂,全天開放,外面太陽過於刺眼的時候,她會進去休息;到了晚上,幽暗的光線、芬芳的陳香、寧靜的環境,這一切讓人感到格外放鬆。唯一的光來自一根根細長的蠟燭,點燃了感恩和希望,忽明忽暗地閃著神秘的微光。伯莎為愛德華和自己虔誠祈禱。
然而,愛德華就是不解風情,她的千辛萬苦全都付諸東流。她的愛是一塊他根本不珍惜的寶石,他扔在一旁,就算丟了也不在乎。她太難受、太心碎,已然生不起氣來。生氣有什麼用?她知道,愛德華看不出他的所作所為有半點不合情理的地方。等他回來的時候,肯定美美地睡過一覺,看起來意氣風發、怡然自得,全然不會察覺到她受了深深的傷害。
「我想是我不對,是我苛求太多。可我就是忍不住。」
她只知道用一種方式去愛,而那種方式,看來是愚蠢的。「噢,但願此刻我能再次離開,一輩子不回來。」
她起床獨自吃了早餐,隨後忙著收拾屋子。愛德華留下過話,說他回來吃午餐,說到做到不正是他引以為豪的嗎?可她所有的不耐煩都消磨光了,伯莎此刻感覺沒什麼好急著見他的。她正想要出門——外面的空氣溫暖而愜意——卻又作罷,免得愛德華回來因為沒見著她而感到失望。
「我真傻,還考慮他的感受!如果我不在,他只會去忙自己的活兒,在我出現之前不會再想到我。」
儘管如此,她還是沒出去。他終於回來了,她沒有趕去迎接他。她在臥室里收拾東西,雖然聽到他在樓下的聲音,她也沒停下來。前一天強烈而近乎煎熬的期待與此刻的無動於衷,這兩者之間的落差真是奇怪。等他走進房間,她轉過身,但沒有朝他走去。
「喲,你回來了?玩得開心嗎?」
「開心,太開心了。不過我說,有你在家可太好了。我不在,你沒生氣吧?」
「噢,沒有,」她笑著說,「一點也無所謂。」
「那就好。當然,我以前從來沒去過菲利普勳爵家裡。我總不能臨了給他發個電報,說我妻子要回家了,我得去接她。」
「當然別這樣,要不然會讓你顯得太可笑。」
「不過,可以肯定地說,我在那兒很不自在。要是你一個禮拜前告訴我你要回來,我就推了這次邀請。」
「親愛的愛德華,是我太不切實際,我從來沒有主見,做事總是心血來潮,既自找麻煩,又為難別人。從一開始我就不該要求你為了我而放棄什麼。」
伯莎驚愕地盯著丈夫——她感到困惑,乃至有些沮喪。她差點認不出他來了。在共同生活的這三年里,伯莎沒看出他有什麼變化,加上她將一切理想化的強大本領,腦海里始終只保留對他的一個印象,就是初見時他的模樣——個子高挑、相貌堂堂的二十八歲男青年。萊伊小姐曾察覺到他身上的變化,也有些長舌婦說他的外表一落千丈。可他的妻子一點也沒看出來。分開以後,她有了更多的機會去幻想。見不著的時候,她把他想像成世上最英俊的男子,他那無瑕的面孔、那金色的頭髮、那無窮的朝氣和活力,想想都叫她痴迷。即便愛德華保持年輕時的容貌,一個個顯而易見的事實也會讓她感到失望,何況如今她看到了他身上的變化,更覺驚愕不已。她看到的是另外一個人,幾乎是個陌生人。克拉多克穿著隨意,雖然只有三十一歲,但顯得老多了。他身材變寬,身子發福,面容失去了往日的清秀,紅紅的兩頰也變得粗糙。他的衣著不修邊幅,走起路來緩慢而沉重,仿佛靴子上總是沾滿了泥巴,重得抬不起腿。此外,他身上有富裕的農場主那種春風得意、不可一世的快活勁兒。愛德華俊秀的容貌曾給伯莎極大的享受,而如今,她習慣性地沖向另一個極端,發現他簡直算得上醜陋。這樣說是言過其實,儘管他不再是初見時那個身材修長的青年,但仍舊身材魁梧又結實,比大多數男人要好看。
愛德華若無其事地親了親她,當作夫妻之間的問候;他這麼往前一湊,強烈的農家庭院的氣味飄進伯莎的鼻孔里——不管他穿什麼衣服,身上總掛著這股味道。她背過臉去,幾乎沒有掩飾自己噁心得哆嗦了一下。然而,正是這股男性氣味曾一度讓她慾火攻心,近乎昏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