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十章
就這樣,克拉多克夫婦順著一條通不到任何地方的大道開始了他們的旅程,這條大道叫做神聖的婚姻之道。春天到了,許多新鮮的樂事隨之而來。伯莎仔細觀察延長的白晝,從土裡迸出來的彩色番紅花,還有大葉野茉莉。二月溫暖潮濕的天氣催開了報春花,跟著是紫羅蘭。二月是慵懶的,全世界昏昏欲睡、沒精打采,哪管四月的騷動和五月的生機。大自然的種子正在萌芽,萬物的脈搏在有節律地跳動。海霧從北海上升起,給肯特郡土地罩上一層薄薄的水汽望去,白色而近乎透明。透過水汽,光禿禿的樹看起來歪歪扭扭、奇形怪狀,樹枝就像長長的手臂,扭動著從冬天的束縛中掙脫出來。濕地上的草綠油油的,羔羊活蹦亂跳,衝著羊媽媽咩咩直叫。矮樹籬上已有歌鶇[一種背部為褐色、胸部有褐色斑點的鳥。]和烏鶇[雄鳥黑羽黃喙,雌鳥棕色,見於歐洲。]在鳴唱。三月鬧騰騰地呼嘯而來。高掛的雲朵被疾風在天上吹來吹去,有時候堆積成厚厚的雲團,接著被吹散,往西邊飄去,一朵緊跟著一朵,匆忙之間,前一朵絆倒了後一朵。大自然正在休息,可以說是屏住呼吸,準備鉚足勁兒誕育萬物。
伯莎漸漸更了解丈夫了。剛結婚時,她除了知道自己愛他,別的確實什麼都不曉得。一切全憑感覺說了算;她和他不過是兩隻木偶,被大自然湊到一塊兒,弄得相互吸引,以便傳宗接代。伯莎內心的情慾像火一般燃燒著,她猛地撲進丈夫的懷裡,給他粗暴的愛——以及神聖的愛。他是亞當,她是夏娃,世界便是伊甸園,是用愛的魔法幻化而成的。而更深的了解帶來的是更深的愛。伯莎一點一點讀著愛德華的心思,欣喜地發現了出乎意料的純潔。意識到他的純真讓她有一種奇特的幸福感。她看得出來,他從來沒戀愛過,女人對他而言是陌生的東西,他以前幾乎不了解。她很驕傲,她的丈夫沒有沾染過別人,乾乾淨淨來到她身邊,吻她的那兩片唇也是乾淨的。他們從沒聊起過這個話題,但她對他純粹的貞潔確信無疑。他的內心潔白無瑕。
這樣的他,怎能叫她不愛!只有跟丈夫在一起的時候,伯莎才快樂。他們之間的紐帶不可切斷,只要他們活著,就將長相廝守,永不分離——每念及此,她就感到莫大的滿足。她像小狗一樣跟著他,百依百順,實在感人。她的傲氣徹底消失,渴望只活在愛德華的世界裡,把她的性格融於他的性格之中,與他合二為一。她要把他當成自己唯一的實體,把自己比作攀援橡樹的常春藤。他便是那棵橡樹,是強壯的支柱,是她的依靠。早餐過後,她都會陪著他巡視農場;只有她不能在場的時候,才會待在家裡打理家務。書是讀不進去了,她乾脆把書都扔在一旁。何必要看書?若是為了消遣,大可不必去讀,丈夫就是她終身的消遣。既然她懂得如何去愛,別的知識還有何用?她被獨自留在家裡的時候,往往待了一會兒便會拿起一本書,思想卻立馬開小差,心思又飄到愛德華身上去了,想著要跟他在一起。
伯莎如今的生活就是一場美夢,這場夢永遠無需醒來。她的幸福並非驚天動地、轟轟烈烈的那種,而是風平浪靜、順順噹噹的。她住在玫瑰色的樂園裡,那裡沒有濃重的昏暗,也沒有刺眼的光芒。她住在極樂之地,與凡間唯一的聯繫就是去利納姆參加每周一次的禮拜儀式。未加裝飾的教堂里有股宜人的人間煙火氣——北美油松、漆得光亮的長椅,以及潤發脂和利潔時[英國著名家居護理集團,創建於1823年。]增白丸的氣味。愛德華穿著安息日的服裝,風琴手奏出討人嫌的聲響,鄉村唱詩班吟唱得跑了調;格洛弗先生機械地講著祈禱文,巧妙地剝奪了其中所有的美感,他的布道味同嚼蠟。做禮拜的兩個小時讓伯莎直觀感受到塵世的氣息,這才能讓她意識到,生活並非只有精神層面。
四月到了。萊伊府門前的榆樹上開始冒出新葉;嫩綠的葉芽似點點細雨,掛滿枝頭;離得遠些,可見一層碧綠的霧靄,走近一看,便沒了影蹤。褐色的田野也披上了夏裝;三葉草一株株探出頭來,蔥翠又繁茂,莊稼也豐收有望。有段日子,空氣算是溫和宜人,陽光暖和,令人心情雀躍;此時,終於能確定,春天近在咫尺。溫暖舒適的春雨滲入土壤;樹枝上總掛著數不盡的雨滴,在雨後的陽光下閃閃發亮。含羞的鬱金香綻開花瓣,給大地鋪上了艷麗的色彩。利納姆上空的雲朵往上散去,世界跟著舒展開來,形成更大的圓。此時,鳥兒的啁啾沒了三月時的變化無常,而是盡情歡唱,歌聲蕩漾在空氣中。萊伊府後院的山楂樹上,第一隻夜鶯一展歌喉。春回大地,香氣四溢:沃土細雨清香撲鼻,麗日微風沁人心脾。
可有時候,雨從早到晚下個不停,於是愛德華高興得直搓手。
「但願雨能下一個禮拜,鄉下正需要雨水。」
在這樣的一個雨天,伯莎正躺在沙發上,而愛德華站在窗邊,望著淅淅瀝瀝的雨。她想起去年十一月的那個午後,她也是站在這扇窗戶前,凝視著冬天的陰沉,心裡卻充滿愛和希望。
「來,坐我身邊,愛迪寶貝,」她說,「我一整天都沒怎麼見到你。」
「我得出門了。」他頭也不回地說。
「噢不,幹嗎非得走。過來坐下。」
「我再待兩分鐘,趁他們還在拉雙輪馬車過來。」
「吻我。」
他親了親她,她笑了。「你真滑稽,我看你根本不想吻我。」
他沒法回答,因為馬車到門口了,他跳了上去。
「你上哪兒去?」
「我要駕車去赫恩,找老波茨買些羊。」
「就為這事?既然我讓你留下,你沒想過下午留在家裡?」
「為什麼?」他回答,「留在家也沒事幹,我看沒客人要來。」
「我要跟你在一起,愛迪。」她哀怨地說。
他笑了。「恐怕我不能因為這個而爽約。」
「那我跟你一道去好嗎?」
「去幹什麼?」他驚訝地問。
「我就是想和你待在一起,我不喜歡老是和你分開。」
「可我們並沒有一直分開。見鬼,在我看來,咱倆總是黏在一塊兒。」
「你不會留意我在不在你身邊,不像我。」伯莎輕聲說,頭低了下來。
「可外面下著傾盆大雨,你要是跟來,會淋得濕透的。」
「和你在一起,我什麼也不在乎!」
「你想跟來就跟來吧。」
「你不在乎我去不去,你不把這當回事。」
「嗨,我覺得你要是冒雨跟來就太傻了。當然,我也是沒辦法才得去。」
「那你去吧。」她說。她欲言又止,怨言到了嘴邊又咽了回去。
「你還是待在家裡的好。」丈夫歡快地說,「我五點回來吃茶點。回見!」
他本可以說除此之外的千言萬語。他本可以說,她能陪他,讓他再高興不過了;他本可以說,讓約會見鬼去吧,他會在家陪著她。可他走了,還歡快地吹著口哨。他不在乎。他此般拒絕羞辱了她,伯莎氣得兩頰泛紅。
「他不愛我。」她說著突然淚如泉湧——這是她婚後生活中第一次掉淚,也是父親去世以來頭一回哭,這是羞辱的眼淚。她努力克制,卻克制不住,哭得不能自已。愛德華的話聽起來太冷酷了,她沒想到他竟會說這種話。
「或許早該料到,」她說,「他不愛我。」
她生起他的氣來,想起他不經意的冷漠好幾回傷了她的心。好幾回,她上前撫摸他,他卻差點把她推開,就因為當時他在忙別的事。好幾回,她鄭重聲明會永生永世愛他,他卻沒有任何回應。他難道不知道,這樣做刺痛了她的心?當她說全心全意愛他時,他卻在念叨有沒有給鐘上過發條!伯莎生了兩個鐘頭的悶氣,全然忘了時間,聽到門口又有馬車的聲音時,不覺吃了一驚。她的第一反應就是跑去給愛德華開門,但她忍住沒去。她還生著氣呢。他進門了,嚷嚷著跟她說,他渾身濕透了,得換身衣服,一面咚咚地上了樓。當然,他沒有注意到,這是結婚以來頭一回,他進門後妻子沒有在門廳迎接他——他才不會長心眼兒呢。
愛德華走進房間,神清氣爽,容光煥發。
「哎呀,還好你沒去。雨簡直倒下來似的。茶點好了嗎?我餓死了。」
伯莎要他道歉、要他虛心認錯、要他懇求原諒,可他還想著他的茶點。他和往常一樣快活,絲毫沒有意識到妻子痛哭過一場,正憋了一肚子氣。
「羊買了嗎?」她怨憤地說。她急於讓愛德華注意到她心緒不寧,這樣她就能怪他犯了錯。可他什麼也沒察覺。
「沒買幾頭,」他叫道,「統統買下來要五英鎊,我沒肯付。」
「還不如跟我待在家裡,我可是跟你說過的。」
「單看這樁買賣,確實不如不去。但我覺得,鄉間這趟跑下來,對我身體有好處。」他總能隨遇而安。
伯莎拿起一本書讀了起來。
「報紙呢?」愛德華問,「我還沒看頭條呢。」
「反正我不知道。」
晚餐前,兩人就這麼坐著,愛德華有條不紊地翻看《標準報》[創刊於1827年,倫敦地區主導日報,主要報道英國國內外新聞及倫敦地區財政情況。],一欄接著一欄。伯莎翻弄手中的書頁,想要把書看進去,結果從頭到尾都在忙著傷心。晚餐時,兩人幾乎沒有說話,因為愛德華沒怎麼說話。他只是說起很快要收新土豆了,還有他見過拉姆齊大夫的事情。伯莎用一兩個字打發了他。
「你都不說話,伯莎,」晚些時候,他說,「怎麼了?」
「沒事!」
「頭疼?」
「沒!」
他沒有問下去,以為她這麼安靜是出於生理原因。他似乎沒有察覺到她跟平時有什麼兩樣。她盡力克制住自己,可最終還是爆發了,接起了他一小時前的話茬。
「我頭疼不頭疼你真的在乎嗎?」這與其說是問題,不如說是譏諷。
他驚訝地抬起頭。「到底怎麼了?」
她看著他,擺出不耐煩的姿勢,別過身去。這時候,他走過去摟住她的腰。
「你不舒服嗎,親愛的?」他關切地問。
她又看向他,但此時眼裡噙滿了淚水,止不住地抽噎。
「噢,愛迪,對我好點。」她說,突然軟了下來。
「快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他摟住她,吻她的唇。這一摟一親,把垂死了一個小時的愛給喚醒了,她簌簌地掉下眼淚。
「別生我的氣,愛迪。」她抽噎道。她居然自己賠禮道歉。「是我對你太兇,是我控制不住。你沒生氣,對嗎?」
「到底為什麼呢?」他問,徹底搞糊塗了。
「下午我傷透了心,你似乎一丁點也不在乎我。你一定要愛我,愛迪,否則我不活了。」
「你真是個傻瓜。」他笑著說。
她擦乾眼淚,面露微笑。他能原諒她,讓她倍感安慰。此刻,她感到格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