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橋市長 · 二十八

第二天早晨,亨察德到露塞塔的房子下方的市政廳去參加輕罪審判[1],憑著他是上一屆市長,這一年仍然是一個行政官員。他路過她那幾個窗戶的時候,抬頭往上看,可是並沒有看到她的什麼。 亨察德作為一個治安推事,初看之下似乎比解陋和塞論斯本人[2]更不合適。但是他那種粗中有細,那種一針見血的直言不諱,常常使他在法庭上處理落在他手中的這類簡單案子,比良好的法律知識更有效。這一天,本年度的市長喬克菲醫生不在,這位糧商於是坐上了那第一把交椅,他的眼睛仍然分了神,直望到外邊高台大廈那用細方塊石砌的正面牆。 這裡只有一件案子,犯人就站在他的面前。她是一個老婆子,臉上斑斑點點的,披著一塊披肩,說不上是種什麼一而再,再而三地變化出來,但絕非人工製造出來的顏色——既不是黃褐色、赤褐色、淡褐色,又不是灰色。她那頂黏糊糊的黑色軟帽,就像自從在《詩篇》作者的國土[3]上一直戴著,在那裡,雲彩里滴著脂油[4]。那條圍裙,和她身上的其他衣服比較起來,直到前不久都還可以算是比較白的。這個女人在油水裡浸泡過的模樣,整個看來表明她不是本鄉本土村子裡以至城鎮裡的人。 她匆匆看了亨察德和第二個治安推事一眼,而亨察德對她一看,不覺愣了一下,好像這個女人使他模模糊糊地想起了一個什麼人或是一件什麼事,這個印象在他腦子裡一閃而過,來得快,去得也快。「嗯,那麼她犯了什麼事?」他低頭看著案情記錄問。 「先生,她犯了婦女擾亂治安有傷風化罪。」斯塔伯德輕聲說。 「她在何處犯的?」另一個治安推事問。 「在教堂旁邊,先生,是在世界上最可怕的犯罪現場!我在她正作案的時候抓住了她,閣下。」 「那麼你站得靠後一點兒,」亨察德說,「讓我們聽聽你按規定得說的。」 斯塔伯德宣了誓,治安法官的書記員把筆蘸上墨水,亨察德本人並不做筆錄,警察隨即開始: 「我主紀元本年本月五日夜間,時間為午夜十一時二十五分,我聽到一陣違法活動的聲音,當即走上大街。等我——」 「不要說得那麼快,斯塔伯德。」書記員說。 警察兩眼看著書記員的筆等著,一直等到他草草記完,說了聲「行啦」,斯塔伯德這才接著往下說:「等我接著走到現場,我看見被告在另一個地點,也就是路邊的排水溝。」他打住了,又看書記員的筆尖。 「排水溝,好,斯塔伯德。」 「那地方量起來離我大概有十二英尺九英寸——」斯塔伯德仍然留神不要超過書記書寫的速度,又停了下來;因為他已經把他的證詞背下來了,對他來說,在哪裡停下都無所謂。 「我反對,」那個老婆子高聲宣告,「『那地方量起來大概有十二英尺九英寸離我——』,這個證詞不可靠!」 兩個治安推事商議了一番,於是第二位說:法庭認為,一個人宣誓說有十二英尺九英寸,這是可以接受的證詞。 斯塔伯德的誠實公正得到承認,因而帶著一種隱而不露的得勝神氣看了看那個老婆子,繼續說:「離我站的地方。她那時很危險地晃晃悠悠地朝那個大通道走過去,我往前靠近的時候,她犯了隨地便溺罪,並且還侮辱了我。」 「『侮辱了我』……行啦,她還說什麼來著?」 「她說:『把那盞該死的提燈拿走!』,她說。」 「好。」 「她說:『聽見沒,老蘿蔔頭[5]?把那盞該死的提燈拿走。俺揍過的那些傢伙,比你這種該死的傻瓜蛋他媽的不知要體面多少了。你這個母狗養的,俺要是沒有揍過,那才真他媽的胡說呢,』她說。」 「俺反對那段話!」老婆子插嘴說,「俺說了什麼,俺根本不能聽見,俺沒聽見的話,當不了證詞。」 於是又停頓下來商談了一番,還參考了一本書,最後斯塔伯德又得到允許繼續講。事實是這個老婆子出庭的次數,比這兩位推事本人還要多得多,所以他們不得不對他們的審判程序嚴格把握。然而斯塔伯德扯得離題太遠的時候,亨察德便按捺不住打斷他:「得啦——咱們不要再聽罵媽、罵狗啦!說出話來得像個男子漢,別那麼窩窩囊囊的,斯塔伯德,要不,你就別管啦!」他轉向那個婆子,「那麼,你有什麼問題要問他嗎,或是有什麼話要說嗎?」 「有哇。」她目光一閃回答說;書記又把筆蘸了一下墨水。 「二十年前,差不多那個時候吧,俺正在韋敦集市上一個帳篷里賣甜麥粥——」 「『二十年前』——嗯,這是從開頭開頭呀;乾脆你就從開天闢地開始吧!」書記不無譏諷地說。 但是亨察德愣住了,完全忘了什麼證詞不證詞的。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小孩子,走進了俺的帳篷,」這個婆子接著說,「他們坐下來,每人要了一碗粥。唉,俺的老天爺!那時候俺的光景可是完完全全比現在體面多了,俺買賣私酒,生意興隆,總是把朗姆酒對進麥粥里,誰要就賣給誰。俺給那個男人的粥里對了酒,後來他越喝越多,直到最後,他和他老婆吵起架來,提出把她拍賣,誰出最高價就賣給誰。一個水手進來,出了五個畿尼的價兒,交了錢,就把她領走了。用這種做派賣掉老婆的那個男人,就是現在在那兒坐在那把了不起的大椅子上的那個人。」說話的人最後抱起兩隻胳膊,朝亨察德點了點頭。 每個人都注視著亨察德。他的臉看上去完全變了樣,而且變了顏色,就像是抹了一層灰。「我們不要聽你過去的經歷和種種稀奇古怪的事兒,」第二位治安法官填補了接下來的那一陣沉默,態度嚴厲地說,「要你說的是與本案有關的事情。」 「那就是與本案有關的事情,這證明,他一點兒也不比俺強,所以他沒有資格坐在那兒來審俺。」 「你這是編瞎話,」書記說,「還是閉嘴吧!」 「不,這是真的。」這話是亨察德說的,「這就跟大晴白天一樣是真的,」他慢條斯理地說,「憑我的良心說,那確實證明,我不比她好!為了避免想對她報復而從嚴處置她,我把她交給你們來審判。」 法庭上引起的這場轟動,難以言表地強烈。亨察德離開那把坐椅走了出去,從人群中穿過,這時站在台階上和外面的人比往日要多得多。這個賣麥粥的小販到這裡以後,就一直住在一條小巷子裡,看來她早已鬼鬼祟祟地向世世代代住在那個小巷子裡的人暗示過,她知道他們當地那位大人物亨察德先生的一兩件離奇的隱情,要是她願意就可以說出來。這才把這些人招引到了這裡。 「為什麼今天有那麼多閒人圍在市政廳那兒?」露塞塔在這件案子審完以後問她的僕人。她起床晚了,剛剛朝窗戶外面看。 「啊,小姐,你看,那是亨察德先生的事兒,鬧得亂鬨鬨的。一個女人證明,他變成紳士以前,在集市上一個帳篷里把他老婆用五個畿尼賣掉了。」 亨察德從前對她講過,他和他妻子蘇珊分開了那麼多年,他相信她已經去世了等等,他可從來沒有清清楚楚地解釋過,他們分離真正的和直接的原因。她現在還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 露塞塔仔細琢磨頭一天晚上她給強逼著答允的事,臉上逐漸現出了愁苦的神情。那麼,說到底,亨察德原來是這樣的。一個女人要是委身於他,那可真是一場飛來的橫禍呀。 那天白天,她去了圓場和其他一些地方,直到靠近黃昏才回家。回到屋子裡她一見到伊麗莎白-簡,就告訴她說,她已經決定離開家,到海邊——布瑞迪港去待幾天;卡斯特橋太叫人悶得慌了。 伊麗莎白看到她面帶愁容,心神不安,心想變換環境也許會讓她放鬆,就鼓勵她照這個主意辦。她不免也疑惑,在露塞塔看來似乎籠罩著卡斯特橋的那種沉悶氣氛,部分原因可能是出於法夫瑞離家外出。 伊麗莎白送自己的朋友動身去布瑞迪港,在她回返以前負責照管高台大廈。過了孤零零又是連陰雨的兩三天,亨察德前來訪問了。他聽說露塞塔不在家,好像感到失望,他儘管表面上顯得滿不在乎地點了點頭,可是離開的時候,用手捋著鬍子,現出一副惱怒的神情。 第二天他又來訪。「她現在回來了嗎?」他問道。 「是,她今天早上回來了。」他的繼女回答說,「不過現在她不在家。她沿著去布瑞迪港的那條稅卡大道散步去了。傍晚的時候她會在家。」 他說了幾句話,透出了他的不耐煩,然後又離開了那所房子。 * * * [1] 輕罪審判通常僅有兩三個法官出席,對微小過失進行即時裁判。 [2] 解陋和塞論斯為莎士比亞《亨利四世下篇》中的兩個愚昧的鄉村法官。這兩個姓原義為「淺陋」(Shallow)和「沉默」(Sillence)。 [3] 《詩篇》作者傳為以色列的大衛王。 [4] 參見《聖經·舊約·詩篇》第65章第11節:「你的恩典為年歲的冠冕,你的路徑都滴下脂油。」 [5] 即老傻瓜之意。英國人在田間樹一草人驅趕鳥雀,草人頭多用一蘿蔔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