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諸羅縣誌 · 卷二

規制志 城池衙署倉廒坊里街市橋樑津渡水利郵傳養濟義冢 規海外千里以為之邑,凡城郭、宮室、都鄙、廬井、津梁,皆王政所必經也;旱潦豐凶有備,郵亭丘壟各有地也,鰥寡孤獨有養也。斯邑啟土以來,百廢弗舉,間有因者,其名云爾。非大為振刷,豈止單子如陳,道茀不行;薛宣過彭城,橋樑不治而已!單厥心力,相其緩急而先後之,苟上關乎國體,下益於民生,敢曰傳舍其官;使後之視今,猶今之視昔乎? 城池 衙署(公館附) 倉廒 坊里 街市 橋樑 津渡 水利 郵傳 養濟 義冢 城池 諸羅自康熙二十三年卜縣治於諸羅山,城未築。四十三年,奉文歸治。署縣宋永清、署參將徐進才、儒學丁必捷至山,定縣治廣狹周圍六百八十丈,環以木柵,設東西南北四門,為草樓以司啟閉。年久傾壞;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重修。 論曰:三代之英,城郭溝池以為固,故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漢鼌錯之言兵事曰:『高城深塹,具藺石、布渠荅』(如淳曰:『藺石,城上擂石也』。蘇林曰:『渠荅,鐵蒺藜也』);又曰:『調立城邑,為中周虎落』(顏師古曰:『虎落,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言乎守之不可無具也。諸羅故無城郭,村落如晨星,無關砦堡塢;猝然有急,鳥獸駭散。劉卻之亂(詳見■〈艹佳〉苻),下加冬奔潰,亂民四出行劫;豈非營障不堅,村落莫能目固,故至此與?嘗就此地土物所宜,為因利乘便之計;有不藉壁壘而堅者,莿竹是也。其附根節密、其枝橫生、其莿堅利,若環植而外布渠荅,堅築敵樓於東南西北之沖,即矢石炮火可左右下,敵不得近。雖雲梯百丈,無所用之;雉堞豈能相過哉!今縣治東北比櫛可觀矣,西南牛羊踐履,故多闕焉;補而培護,加以樓櫓,萬世之功也。各莊民居稠密之處,皆當仿此。倉卒憑以相守,亦中周虎落之固矣。 衙署(公館附) 諸羅縣署原在佳里興(詳見「建置」);歸治後,相土縣內之中。四十五年,攝縣篆本府同知孫元衡建大堂,後川堂、前儀門;年久漸圯。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重修;顏大堂曰「柔遠能邇」。另建後堂住宅五間、左右齋閣各三間,內外廊舍俱備:皆捐己資為之。 典史署在善化里目加溜灣街。康熙二十三年建。 佳里興巡檢司署在縣署之右。康熙四十三年建。 儒學署(未建) 按儒學一官,朔望宣講聖諭、課督生徒,有教化之責。典史職在巡察捕盜,每事署其名於尾。皆與縣令共相為理,衙署宜在縣內者也。諸羅教諭僑寓郡城、典史署在目加溜灣,而在縣者惟佳里興巡檢。佳里興距縣八十里,當未歸治之前,縣令、營守俱住其地;故巡檢權移諸羅山耳。今縣治畫一,佳里興另設防兵。愚意欲移巡檢於笨港民居叢雜之地,使稽察奸宄;而移教諭、典史署歸縣內,庶一官各盡一官之職。但衙署經營百工器備,閒曹薄俸憚於轉徙、動費民力既所不忍,而文廟、城隍諸舉大工方竣,財匱力絀;存此說以俟後之銳意修舉者。 參將署原在佳里興;歸汛後(詳見「兵防」),在縣治北門內。前大堂,中川堂,後為私宅。康熙四十四年建。宅右為齋舍三間,齋舍之右為箭廳。五十四年,參將阮蔡文建大門、儀門。向覆以茅,五十五年火;署參將事守備游崇功重建,易茅以瓦。 守備署在參將署箭廳之右。康熙四十四年建。五十五年火,守備游崇功重建。 諸羅縣公館在府治東安坊。歷任知縣修理,規制甚備。 茅港尾公館在茅港尾街。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建。 笨港公館在笨港街。康熙五十五年,附近土民公建。 論曰:公館之設,古之驛亭。「周禮」:『遺人,所以職委積者也』。使客之往來於是乎憩,故民居不擾。其無事,則子衿里老朔望會集子弟,即此宣講聖諭,申明條約;又鄉校之遺矣。 倉廒(社倉附) 縣倉廒,合縣內十一所,在縣南者七所、在縣北者四所,間三百四十二(另社倉 【第 28 頁:版面影像】 八)。 一、縣內倉八十一間:康熙四十年,知縣毛鳳綸建三十間;四十七年,署縣宋永清建十五間;四十九年,知縣劉作楫建十間;五十年,攝縣篆知府周元文建六間;五十一年,知縣劉宗樞建二十間。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修。 一、下加冬莊倉二十間:康熙四十年,知縣毛鳳綸建五間;四十三年,署縣宋永清建五間;五十年,攝縣篆知府周元文因倉廒倒壞,罰管事丘蒲起賠五間;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建五間。 一、新嘓莊倉三間:康熙四十年,知縣毛鳳綸建。 一、果毅后庄倉一間:康熙五十年,攝縣篆知府周元文建。 一、開化里赤山莊倉五間:系偽時建。倒壞一間,今存四間。歷任知縣捐修。 一、茅港尾保倉十二間:康熙五十年,攝縣篆知府周元文著各里管事建。 一、府治倉八十八間:在鎮北坊者一十五間、在東安坊者七十三間。系各莊裡管事公建公修。 ——以上俱縣南。 一、打貓莊倉四十三間:康熙四十年,知縣毛鳳綸建三間;四十九年知縣劉作楫建十二間;五十年,攝縣篆知府周元文建二十間;五十一年,知縣劉宗樞建八間。 一、斗六門莊倉八十五間:康熙四十年,知縣毛鳳綸建十六間;四十七年,署縣宋永清建十間;四十九年,知縣劉作楫建二十四間;五十年,攝縣篆知府周元文建二十間;五十一年,知縣劉宗樞建十五間。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重修。 一、半線莊倉三間: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建。以貯半線至竹塹兵米。 一、淡水倉二間: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建。以貯淡水至南嵌兵米。 ——以上俱縣北。 社倉:一在縣治、一在新化里、一在善化里、一在安定里,一在茅港尾、一在打貓莊,一在斗六門莊,一在半線莊。以上每一處各一間。康熙四十八年,署縣宋永清奉文建。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重建。 坊里 縣屬轄里四、保九、莊九(里、保、莊皆漢人所居)、社九十有五(社見上「山川」注)。 里 開化里、善化里(俱在縣治之南)、新化里(在縣治之南,與台灣交界)、安定里(在縣治之西南,濱海)。 保 赤山保、茅港尾保、佳里興保(以上俱屬開化里)、善化里東保、善化里西保、新化里東保、新化里西保、安定里東保、安定里西保。 莊 諸羅山莊(在縣治廂外)、外九莊(北新莊、大小槺榔莊、井水港莊、土獅仔莊、鹿仔草莊、龜佛山莊、南勢竹莊、大丘田莊、龜仔港莊)、大奎璧莊、舊嘓莊、新嘓莊、下加冬莊:以上俱在縣西南。 打貓莊、他里霧莊、半線莊:以上俱在縣北。 社 諸羅山社、哆囉嘓社(「郡志」作倒咯嘓)、大武壟社、礁吧哖社、木岡社、茅匏社、內幽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新社仔社、蕭壟社、新港社(與台灣界)、卓猴社、大傑顛社(與鳳山界):以上各社俱在縣西南。 阿里山社、踏枋社、鹿楮社、■〈口皂〉囉婆社、盧麻產社、干仔霧社、奇冷岸社(一作嶇嶺岸)、大龜佛社(「郡志」作大居佛):以上各社俱在縣東南。 打貓社、他里霧社、猴悶社、柴里斗六社、西螺社、東螺社、眉里二社、南社、二林社、大突社、貓兒干社(「郡志」作麻芝干)、大武郡牛相觸二重坡社、南投社、貓羅社、北投社、馬芝遴社、半線社、柴坑仔社、水裡社、大肚社、阿束社、貓霧拺社(一作麻務捒)、沙轆社、牛罵社、崩山社、大甲東社、大甲西社、宛里社、房裡社、南日社、雙寮社、貓盂社、吞霄社、後壟社、新港仔社、貓里社、加至閣社、中港仔社、竹塹社、南嵌社、坑仔社、龜侖社、霄里社、上淡水社、內北投社、麻少翁社、武勝灣社、大浪泵社、擺接社、雞柔社、雞籠社、金包里社:以上各社俱在縣北。 山朝社:在縣東北。 康熙三十二年新附生番六社:木武郡赤嘴社、水沙連思麻丹社、麻咄目靠社、挽鱗倒咯社、狎里蟬巒蠻社(「郡志」作戀蠻)、干那霧社:以上各社俱在縣北。 三十四年新附生番九社:崇爻社、芝舞蘭社、芝密社、貓丹社、荺椰椰社、多難社、水輦社、薄薄社、竹腳宣社:以上各社俱在縣東北。 五十四年新附生番五社:岸里社、掃捒社、烏牛難社、阿里史社、朴仔籬社:以上各社俱在縣北。 「郡志」「規制」載:『諸羅縣社,舊管合三十二年新附,凡為社四十』。而舊管中有數社合為一社征餉者,其名皆不載。今並列之,以便省覽。他如東北山後之蛤仔難三十六社、哆囉滿直加宣等社,多有生番未輸貢賦者。其地分注於「山川」,其事別見於「外紀」。 街市 十字街、太平街、鎮安街:俱在縣城內。 下加冬街(在下加冬莊)、急水溪街(在溪南)、鐵線橋街(市店在橋之南北)、茅港尾街(在橋南。邑治至府一路市鎮,此為最大)、麻豆街(俱屬開化里)、灣里溪街、灣里社街(俱屬善化里)、木柵仔街(街南屬新化里、街北屬安定里)、新港街(屬新化里)、蓮池潭街(屬善化里)、蕭壟街(屬安定里):以上俱縣南。 笨港街(商賈輳集,台屬近海市鎮,此為最大)、土獅仔街、猴樹港街、井水港街(俱屬外九莊)、鹹水港街(屬大奎璧莊。商賈輳集,由茅港尾至笨港市鎮,此為最大):以上俱縣西南: 打貓街(在打貓莊)、他里霧街(在他里霧莊)、斗六門街(在柴里社)、半線街(在半線莊):以上俱縣北。 橋樑 鐵線橋、茅港尾橋:俱屬開化里。二橋各為一港,相去十里,為縣治往郡必由之路。舊時冬春架竹為之,上覆以土;夏秋水漲漂去,設渡以濟行人。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各建木橋;監生陳士俊自捐銀五十兩募眾捐資以助,兼董其事。堅緻牢實,四時皆無病涉矣。 馬鞍橋:在新化里新港。架木為之,形如馬鞍,故名。五十五年,附近士民重修。 鹹水港橋:在大奎璧莊。架木為之。 二重溝橋:在他里霧莊。架木為之(以上數橋,俱可通車馬)。 他里霧橋、笨港橋:俱架木為之(以上二橋,止在冬春之間設架,以通行人)。 津渡 牛朝溪渡、八掌溪渡(俱屬諸羅山莊)、八掌溪下渡、白須公潭渡、小龜佛山渡(俱屬外九莊。以上均用竹筏)、急水溪上渡、急水溪下渡(俱屬開化里。皆用竹筏)、井水港渡(屬外九莊)、石仔瀨渡、番仔渡、拔仔林渡、灣里渡(俱屬善化里)、犁頭標渡、蘇厝甲渡、檨仔林渡、蕭壟溪渡、歐汪溪渡(俱屬安定里)、洋仔港渡、蔦松渡(俱屬新化里)、阿拔泉渡(在斗六門北五里)、黃地侖渡(在外九莊)、布嶼稟渡、打馬辰莊渡、樹仔腳渡、貓兒干渡(俱屬半線莊)、竿寮渡、西港仔港、含四港渡、直加弄港渡(以上四渡,俱屬安定里。設雙桅杉板頭船以渡往來行人,水程至府三十里)。 水利 凡築堤瀦水灌田,謂之陂;或決山泉、或導溪流,遠者數十里、近亦數里。不用築堤,疏鑿溪泉引以灌田,謂之圳;遠者七、八里,近亦三、四里。地形深奧,原泉四出,任以桔槔,用資灌溉,謂之湖(或謂之潭):此皆旱而不憂其涸者也。又有就地勢之卑下,築堤以積雨水,曰涸死陂;小旱亦資其利,久則涸矣。諸邑以陂名者七十,有水源者三十有五;以圳名者五。以湖名者二,以潭名者二。水沙連以下六社民番采捕者,附載於末。 陂 諸羅山大陂即柴頭港陂。源由八掌溪出,長二十里許;灌本庄水窟頭、巷口厝、竹仔腳、無影厝等莊。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另發倉粟借莊民合築。 柳仔林陂源由八掌溪分流,長可十餘里,大旱不涸。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另發倉粟借莊民合築。 八掌溪漧陂源有二:一由赤蘭坑出、一由八掌溪分流,長可十餘里。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埔姜林陂源由八掌溪分流,長可十餘里。康熙五十六年,莊民合築。 馬朝後陂源由內山土地公崎流出。原有舊陂址;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二十兩助莊民重修。 楓仔林陂在下加冬莊東。源由白水溪出。康熙五十四年,莊民合築。 佳走林陂源由草潭出。康熙四十四年,莊民合築。 三間厝陂在馬朝后庄南。源由馬朝後陂尾分出。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烏樹林大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長可二十餘里;灌本庄大排竹、臭佑莊、客莊、本協、下加冬等莊。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另發倉粟借莊民合築。 安溪寮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長可十餘里;灌本庄塗庫仔、後鎮、上帝廟、竹圍後等莊。康熙三十八年,莊民合築。 王公廟陂在下加冬東南。源由白水溪分流。康熙五十四年,莊民合築。 新營等莊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長可三十里許;灌本庄太子宮、舊營、加冬腳等莊。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助莊民合築。 牛朝莊陂在外九莊。源由井水港頭出。康熙五十六年,莊民合築。 哆囉嘓大陂源由內山九重溪出,長二十餘里;灌本庄及龍船窩、埤仔頭、秀才等莊,大旱不涸。康熙五十四年,各莊民同土番合築。五十年大水衝決,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另發借倉粟八百餘石重修。 大腳腿陂在哆囉嘓南。源由十八重溪出,長可十里許。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八十石助莊民合築。 新陂在北新莊。源由諸羅山番仔坑流出,長可十餘里。有泉,大旱不涸。康熙三十一年,墾戶李承業、陳大松合築。 大溪厝陂在縣治西南三蒲竹。源由諸羅山番仔坑分流,長十餘里。康熙四十七年,莊民合築。 朱曉陂在外九莊大坵田。源由荷包嶼大潭出,有泉;淋雨時,鹿仔草、大槺榔、坑埔之水注大潭中,透至鬼仔潭止;大旱不涸。康熙四十三年,管事同莊民合築。 樹林頭陂在外九莊。源由八掌溪尾出,長五、六里許;灌樹林頭、新南勢竹二莊。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牛挑灣陂在外九莊。源由龜仔港頭出,灌牛挑灣、龜仔港二莊。康熙三十四年,莊民合築。 番仔陂即北香湖(見下)。 土獅仔陂在外九莊。源由牛朝溪出,南灌六加佃莊、北灌土獅仔莊。康熙四十九年,莊民合築。 咬狗竹陂源由牛朝山坑流出,長二十餘里;灌本庄及番婆莊、月眉潭、土獅仔、北勢等莊。康熙三十二年,莊民合築。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六十石助莊民重修。 打貓大潭陂有泉;淋雨時,新莊、柴頭港、打貓一帶流水注焉。灌本庄及青埔仔二莊。康熙四十二年,莊民合築。 打貓山腳大陂源由山迭溪出,長十餘里;灌本庄及火燒莊、南路厝等莊。康熙四十四年,莊民合築。 虎尾寮陂在打貓莊北。源由山迭溪分流。康熙四十七年,莊民合築。 雙溪口大陂在打貓侖仔莊。源由山迭溪分流。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西勢潭陂在打貓莊西北。源由山迭溪分流,灌西勢潭、柴林腳二莊。康熙四十五年,莊民合築。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一十兩助莊民重修。 大埔林陂在山迭溪北。源由山迭溪分流。康熙四十九年,莊民合築。 阿陳莊大陂在他里霧社東南。源有二:一由石龜溪分出,一由庵古坑出。康熙四十四年,莊民合築。 馬龍潭陂在貓霧拺。潭有泉源;合內山之支流,長二十餘里。陂流四注,大旱不涸;所灌之田甚廣。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二百石助莊民合築。 糞箕湖陂在他里霧社西。源由虎尾溪出。康熙五十六年,莊民合築。 石榴班陂在柴里社東北。源由阿拔泉溪出。康熙四十九年,莊民合築。 鹿場陂在虎尾溪墘。源由虎尾溪分流。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打馬辰陂在西螺社東。源由東螺溪出。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四十石助莊民合築。 涸死陂 小埔姜林陂在馬朝後半月嶺。康熙四十四年,莊民合築。 長短樹陂在下加冬西南。康熙三十六年,莊民合築。 吳連莊陂在哆囉嘓東南。康熙五十二年,莊民合築。 林富莊陂在舊嘓莊。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一十兩助莊民合築。 果毅後陂在舊嘓莊。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助莊民合築。 水漆林陂在赤山莊。灌本庄及大竹圍、龜仔港等莊。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一十兩助莊民合築。 塗庫陂在赤山莊。灌本庄及青埔仔、中社等莊。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八十石助莊民合築。 赤山陂原有舊陂址;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八十石助莊民重修。 洋仔莊陂在茅港尾東。原有舊陂址;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四十石助莊民重修。 番仔橋溝陂在茅港尾。灌佳里興、茅港尾二莊。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二十兩助莊民合築。 烏山頭陂即龍船窩陂。灌烏山頭、二鎮、龍船窩等莊。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一百石助莊民合築。 新港西陂在新化里。康熙四十六年,莊民合築。 新港東坡在新港社。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七十石助,莊民合築。 北社尾陂在縣治西北。灌北社尾,水牛厝二莊。康熙四十七年,莊民合築。 台斗坑陂在縣治北。康熙四十五年,莊民合築。 大目根陂在縣東北牛朝山後。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八十石助莊民合築。 劉荊莊陂在縣治西。灌本庄及鹿仔草二莊。康熙三十九年,莊民合築。 槺榔莊陂在外九莊。灌大、小槺榔二莊。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竹仔腳陂在外九莊龜仔港北。康熙五十五年,莊民合築。 頭橋陂在打貓莊東。康熙四十三年,莊民合築。 新莊陂在打貓西南。康熙四十三年,莊民合築。 坂頭厝陂在打貓西。康熙四十七年,莊民合築。 中坑仔陂在打貓東北。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榖四十石助莊民合築。 本廳陂在打貓本廳莊。康熙四十三年,莊民合築。 他里霧番仔陂在他里霧社。康熙五十年,莊民合築。 埔姜侖陂在他里霧社西。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一十兩助莊民合築。 猴悶陂在他里霧社北。康熙五十一年,莊民合築。 李望莊陂在他里霧東北。灌本庄及北勢二莊。康熙五十年,莊民合築。 尖山莊陂在柴里社東南。康熙四十八年,莊民合築。 柴里莊陂在柴里社。康熙五十年,莊民合築。 斗六莊陂在斗六門防汛後。康熙四十九年,莊民合築。 大竹圍陂在斗六門防汛後。康熙四十八年,莊民合築。 西螺引引莊陂在西螺社。康熙五十三年,知縣周鍾瑄捐銀二十兩助民番合築。 打廉莊陂在東螺社西北。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燕霧莊陂在半線社南。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圳 內林圳在打貓莊大埔林北。源由石龜溪入。康熙四十九年,莊民開浚。 走豬莊圳源由石龜溪分入,灌走豬、排仔路頭二莊。康熙三十四年,莊民開浚。 荷包連圳在走豬莊北。源由石龜溪分入。康熙五十二年,莊民開浚。 加冬腳莊圳在他里霧社南。源由石龜溪分入,灌加冬腳、殿仔林二莊。康熙三十六年,莊民開浚。 石龜溪莊圳源由石龜溪分入。康熙四十五年,莊民開浚。 湖 北香湖在縣北二里許。泉深地廣,盤曲三、四里,縣治東北一帶之水歸焉;大旱不涸。康熙三十四年,番民合築陂於下流,名「番仔陂」。 龍湖即赤山莊大潭。在龍湖岩前(別見「古蹟」)。 潭 白須公潭在外九莊八掌溪北。 何厝潭在打貓竹仔腳。 附:水沙連潭在水沙連社(見「古蹟」)。 鬼面潭在半線山內。夏秋時雨,產魚蝦;春冬多涸。 鼎臍挖潭在新港社之南。產魚蝦。 潛蟳塭在新港社之南。產魚蝦。 草塭五塭在安定里。夏秋產麻虱目魚。 尖山仔牛牳芝潭近海。廣可一、二里。多產魚。 郵傳 宋建隆間,以軍士遞文檄,謂之鋪兵。元、明因之,以至於今。明制:十里為鋪,鋪兵五人。諸羅自開縣設鋪兵六十七名,南自諸羅山鋪起、至新港鋪止,鋪十有一;北自打貓鋪起、至大肚鋪止,鋪十有一。各鋪十里、十五里、二十里不等(鋪兵工食,別載「賦役」經費」)。 諸羅山鋪在縣治西門外。鋪兵三名。 哆囉嘓鋪在哆囉嘓社。鋪兵三名。 新嘓鋪在新嘓莊。鋪兵三名。 赤山仔鋪在赤山保。鋪兵三名。 大路邊鋪在烏山頭。鋪兵二名。 茅港尾鋪在茅港尾橋頭。鋪兵三名。 佳里興鋪在佳里興保。鋪兵三名。 蕭壟鋪在蕭壟社。鋪兵三名。 麻豆鋪在麻豆社口水窟頭。鋪兵三名。 目加溜灣鋪在善化里。鋪兵三名。 新港鋪在新化里洋仔港,與台屬界。鋪兵四名。 ——以上俱縣南。 打貓鋪在打貓街。鋪兵三名。 他里霧鋪在他里霧社。鋪兵三名。 猴悶鋪在猴悶社。鋪兵三名。 柴里舖在柴里社。鋪兵三名。 草埔鋪在在西螺社南。鋪兵三名。 西螺鋪在西螺社北。鋪兵四名。 埔鋪在東螺社南。鋪兵三名。 小岡鋪在東螺社北。鋪兵二名。 大武郡鋪在大武郡社。鋪兵三名。 半線鋪在半線社。鋪兵三名。 大肚鋪在大肚溪墘。鋪兵三名。 ——以上俱縣北。 養濟 養濟院在善化里東保。康熙二十三年,知縣季麒光建。 義冢 一在縣治之東牛朝山。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建。 一在台灣縣寧南坊之南鬼仔山。 右「倉廒」以下九條,皆規制所必及。諸羅貯榖二十餘萬,修倉之費,無歲不有;大率修於民者二、三,修於官者七、八。以地卑濕而多風雨,室壞則榖朽;縣官之考成交代在榖,雖耗己資,不敢不亟也。所最宜加意者,莫如水利、津梁。何則?地溥且長,田可以井。畏澇者秋漲驟怒,海潮匯之,雖史起、鄭白無所用其智力矣。畏旱者因山澤溪澗之勢,引而灌溉,先王之溝洫澮川,詎異是哉!然穿鑿泉源,旁通曲引,木石之用、工力之煩既已不貲;而歲有衝決,修築之費半於經始:故愚者怠於事而失其利,智者有其心而絀於力。且鄉鄰之眾,謀多不集;非官斯土者激勸有道,考其成功,不委諸草莽、即廢於半塗耳。鍾瑄自五十三年視職,竊嘗留意於斯。循行所至,度其高下蓄泄之所宜,烝髦士、召父老子弟,與之商榷;工程浩大而民力不能及,則捐資以倡之、發倉粟以貸之。決壤壅塞,則令修治,使復其舊。陂之大者,另立陂長,責以巡察,司斗門之啟閉,以時其蓄泄。三年之間,田谷倍獲。雖未敢希蹤古先哲之遺烈,亦自盡其職之所當為云爾。北路溪流險惡,載胥及溺時時見告,匪止病涉而已。故橋樑之外,津渡尤加飭焉;而紛紛者猶欲因此窺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