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常寧縣誌 · 卷二

常寧縣知縣張問明主修 候選貢生 殷 銘纂修 庠 生 劉 綸編訂 營建志 營建志論 帝王創有天下,凡所以固圉[1]養尊、妥神便民者,莫不有崇宏之規以肅觀瞻而昭體統,未有為民惜應供之財力,而弛不得已之役者也。京畿[2]有之,邑亦宜然。寧自宋元來,其間巨細興作,歷有成制,兵燹[3]而後,得毋尚有缺焉者乎?而宜創宜修,百廢具舉,以潤色大平。民不虞寇盜,吏不褻[4]規模,以及理幽治明,乘傳表節,上追乎盛世之休[5],亦有心者之所宜然也。《詩》曰:民亦勞止,汔可小息[6],事茍有裨[7]於民,無損於治,營建亦所不廢焉,作《營建志》。 城池 金湯者,有形之險也,眾志者,無形之險也,一若可恃,一若不可恃。然王公必設之以守者,其制然也。夫《易》設險之辭[8],不繫於乾兌之金,震巽之木,坤之土,離之火,而繫於坎。坎者,水也,又互為山。寧之城左繞興泉諸峰,已有因陵而高之勢。右臨石,眾流更自有不鑿而深者,其甚得先王設險之意也。夫陶公[9]之績,洵[10]雲不朽,修葺而崇起之,今幸有繼陶公而興者矣!黃一清識。 常寧舊無城。自洪武二十八年,峒寇奉虎晚、夏奇等生,發攻劫地方,乃奏調衡州衛中所官軍剿鎮。本所副千戶鄧旺議設排柵,正統八年,鄧旺子鄧英易柵築城。天順八年,副千戶胡綱乃改用石甃[11],而城制差備。成化二十三年,正千戶方政重修。萬曆元年,知縣陶敬圖更新修築,內外俱用青石,上用蓋石,以為永久。城周圍六百七十四丈,城腳厚十丈二尺,城身連垛口[12]高十丈五尺。四門城栱、城樓、敵台、窩鋪[13]俱備。扁其門,東曰青陽,南曰臨桂,西曰西江,北曰望湘。萬曆四十三年春,水泛漲西北,十帶俱崩,知縣劉自省捐俸重修。崇禎十一年,礦賊劫掠,城樓俱已煨[14]燼。順治十二年,知縣張芳修缺補墜,俸經屢捐。康熙七年,知縣張問明蒞任,見城垣、垛口傾頹過半,隨即設措修理。又見城樓久廢,椽無一存,復捐俸命匠構造,次第成功。樓之廢也,迄今三十有三年矣。幸復舊制,誠一方之金湯[15]哉! 廨署 臨百官以治天下,蒞兆姓而撫方州,尊卑雖殊,體統則一。長吏之廉隅[16],可不嚴飭乎?出治之規模,可不弘整乎?堂室館庫,貴其軒翔,此非侈一人之綺麗[17],實以崇萬姓之觀瞻焉!《詩》曰:如翬斯飛,君子攸躋[18],亶[19]其然乎!黃一清識。 縣署在城西門內。正統初,知縣趙忠建立,成化二十三年,知縣謝廷舉重修。萬曆元年,知縣陶敬圖、典史潘永朴更修。崇禎十一年,復遭兵火,知縣徐兆奎重建。歲久,內外傾頹過半。康熙九年內,知縣張問明捐俸修造,次第告成。 正堂三間 抱廳三間 左軍器庫一間 幕司廳一間 黃冊庫□間 君子堂三間 後二堂五間舊系竹柱茅蓋,久而風雨飄淋,知縣張問明捐俸鼎建,竹木平買,不費民間銖黍,扁其額曰:無逸堂。 後三堂三間棟桷頹敝過半,知縣張問明捐俸重修。 東西六房各三間西三房全頹,東三房瓦椽少存,知縣張問明捐俸新建、整修。 甬道牌坊一座順治十二年,知縣張芳新建,題其額外曰:式敷民德[20],內曰:儼[21]思安定。復銘曰:勿恃己聽,勿恃己明。天視天聽,惟顯茲民。勿恣我喜,勿恣我怒。一賞一罰,明神匪恕。勿盡錙銖,勿委泥沙,民財民力,裨爾邦家。守位曰仁,服官曰敬,勤惜分陰[22],敢告作令。 東西腳門二間 左土地堂三間 左迎賓館三間久廢。 右內監房十間 鋪監房五間在縣治屏牆外街左。 前門三間 知縣宅後衙五間 左右書房各三間 雲霄廟在縣宅後。 典史宅正廳三間 川堂一間 後衙二間 耳房六間 旌善亭 申明亭二亭在縣治左右,知縣吳景明建。後知縣陳勛合為勸懲亭,在縣治屏牆外街右,中列二扁,一曰:流芳百世,一曰:遺臭萬年。舉其善惡之尤者,列名於上,善人三名:黃帆、聶廷鳳、夏應松。 陰陽學在按察司街南,知縣吳景明建。 醫學在按察司街南,知縣吳景明建。 布政司 正堂三間 後堂三間 川堂三間 廂房三間 儀門三間 前門三間以上在縣治南。正統七年,知縣趙忠創,成化二年,知縣謝廷舉修,旋[23]廢。後知縣吳景明重建,今廢。 按察司 正堂三間 後堂三間 川堂三間 東西廂房各三間 東西廚房各三間 儀門一座俱久廢。 前門三間以上在縣治北,洪武六年縣丞梅煥創。成化二十年知縣謝廷舉修,旋廢。順治十六年,知縣張芳左右各建積穀倉三間,又官廳三間,惟前門獨存。 府公署 正堂三間 川堂三間 後堂三間 廚房三間 儀門一座 前門三間以上在縣治西。洪武三年,知縣宋維創,成化十九年,知縣謝廷舉重修,久廢。 夫馬廠三間在縣治前門外左街,七里糧排共建。崇禎十四年,知縣陳振藻重修。 僧會司在湘山寺。 道會司在北真觀。 四城兵馬司萬曆四年城牆修完,知縣陶敬圖查出軍民侵占墓地,重造,每門三間。 所堂在縣治東街,明正千戶呂祖岩建。 抱廳三間 頭門三間 竹亭一座 書房一間俱衡州衛守備李時陰建。 鐵局在南城內,久廢。 柏坊驛在縣北三十里,原設驛丞一員,今裁,衙廢。 官廳三間 頭門三間 水次倉東西各七間 中建官廳三間 頭門一間 河洲驛在縣西二十五里,原設驛丞一員,今奉裁革,衙廳久廢。 養濟院在縣治北城外。洪武六年,縣丞梅煥創,成化二十三年,知縣謝建[24]舉重修,復廢。萬曆四年,知縣陶敬圖重創,瓦房三間,前門一間。 壇 《周禮·地官·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25]。而壇之名歷代不改。邑以三列人知為神也,幾忘乎其為民矣!民以食為天,稷非土不生,土非稷無以見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均利齊功而養人攸[26]賴也。山興寶藏,川資灌汲,與夫雷動風散,雲行雨施,罔非佐社稷以全民。天者也,厲[27]之於民,比田鼠田豕之干苗為患適同。然彼祭貓虎以制之,此藉壇以妥之,皆可不為民害,是壇壝之設,不亞於庠序。一以為養,一以為教也。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抑亦信於神而始可忠於民耳。壇維三而義則一,一者何?曰敬百姓。 社稷壇在北城外,壇四面各二丈五尺,高三尺,東南西北,陛[28]各三級。社有石主,長二尺五寸,方一尺一寸,剡[29]上闊下,埋其半立壇中,而稷不建主符,為一壇,左社右稷,以歲春秋仲月[30]上戊日致祭。 祭品 帛二 羊二 豕[31]二 爵[32]三 登[33]一 鉶[34]二 籩[35]四形鹽棗 薧[36]魚栗 豆[37]四韮葅[38]鹿醢[39]菁葅醯醢[40]簋[41]二黍稷 簋二稻梁 樂用鼓吹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南城外。舊制,天下郡邑,得祀封內山川。明洪武間,令祭風雲雷雨、境內山川之神並城隍,共為一壇。而設三位,中祀風雲雷雨之神,左祀境內山川之神,右祀城隍之神,以歲春秋仲月上巳日致祭。 祭品 帛七 羊三 爵三 鉶二 籩四 豆四 簠二 簋二 樂用鼓吹 邑厲壇在北城外。祭期以歲清明、中元[42]及十一月朔日[43],凡三祭。先期迎城隍之神於壇上,祭之日,榜[44]無祀鬼神,於壇下左右而祭之。 祭品 壇上 羊一 豕一 壇下左右 羊各一 豕各一 菓四 爨飯 冥衣數百具 社稷山川祭用鼓吹,茲不用鼓吹,所以別尊卑也。 祠廟 《祭法》[45]:以死勤事,以勞定國則祀焉。能御大災,能捍大患,則祀焉。其得臚[46]以爼豆[47]者,即其得崇以榱[48]桷[49]者也。城隍顯祐於一邑,御災捍患昭[50]其靈,祠所以雲報也;忠義英烈於千古,死事勞國著其功,祠所以示勸也。推之,而凡立祠以彰勸報,皆不名滛[51]。則雖構土木之繁,飾丹塗之彩,固可與夏禹、泰伯[52]諸祠永存不朽。否且難免於仁傑[53]之奏而毀之,胡穎[54]之過而焚之也,奚所取於營建而並志之為? 城隍廟在縣治南街西。洪武三年,知州宋維始建。正統七年,知縣趙忠重修,歲久復壞。成化二十二年,知縣謝廷舉重創。萬曆四年,知縣陶敬圖鼎建。萬曆四十三年,知縣劉自省增修。 正廟三間 左右道房十間 川堂一間 寢廟五間 右邊廚房一間 拜亭三間 左右迴廊十間 丹墀內左邊錢庫一座,右邊拜亭一座。 左官廳一間 官房□間新官上任,於此齋宿。 後殿玉皇閣樓三間 頭門牌坊一座久頹,康熙九年知縣張問明捐俸鼎建。 關帝廟在縣治後北城內。萬曆三十九年,署印推官李汝登建牌坊一座於街口,扁曰:忠義坊。萬曆四十三年,勅封三界伏魔大帝神威遠鎮天尊,知縣劉自省復新神像一座,有扁。 旗纛廟在縣治北所堂之後,衡州衛守備李時蔭建。 三皇祠在南城外。前殿立三皇像,後有雨華堂三間,像、殿、堂漸頹,知縣張問明重修。住持僧從訓。 水府祠在西橋之右。 熒惑祠在縣南城外。萬曆三年,知縣陶敬圖見時有回祿[55]之災,建祠以禳[56]之。知縣張問明重修。 五顯祠在南城內,預備倉後。崇禎六年,千戶崔陛重建。祠後創立寶華庵,久為兵火頹廢。 七即祠在縣東城內,兵火久廢。康熙五年,庠生呂左盈糾眾復建。 柳仙祠在縣治前大街。 龍祖廟在西陽保。元時開創,洪武七年,廟祝唐貴修造。 梓潼廟在西城外上街,久廢。 通天廟在縣北二十里有棲霞山,高數千丈。庠生陽生色建廟其頂。廟前後松柏叢茂。四時常有煙霞,為庠生劉綸讀書處。順治十二年,知縣張芳過之,贈以聯云:居由不負士心,呼吸可通帝座。 驛鋪 驛鋪之於國家誠重矣!王人之綸[57],官司之羽檄[58],胥[59]於是乎通焉。其在都會與郡邑,繁簡不同,況瘁[60]無異。獨念供億勞矣,當思何以忘其勞馳遞困矣,當思何以恤其困,是在留心民瘼者爾黃一清識。 本縣所轄鋪舍一十二處,創自洪武初年,至正統七年,知縣趙忠重建,成化二十一年,知縣謝廷舉重修。 每鋪正廳三間 東西耳房各三間 郵亭一座 前門一間 門前過路亭三間 縣前總鋪 金塘鋪 東沖鋪 沙江鋪往耒陽縣 大陂鋪 長沖鋪 黃芧鋪 石盤鋪 彌勒鋪往桂陽州 玉水鋪 藍田鋪 柏坊鋪往衡陽縣 潤澤坊冷鋪一間 南門外冷鋪一間 知時泉冷鋪一間 儒學前冷鋪一間 西河冷鋪一間 關市 周制:門關謹出入,辨之以節,杜亂萌也。棄繻[61]真偉人,雞鳴之詐,未可不防。寧無四塞之固,雖擊柝足待暴客[62],而重門未表天關。乃若貿遷[63]化居[64],義取日中[65]。先王重厥制,於朝宮、祖[66]社[67]間過者第[68]其罰。後世不務本[69]而逐末[70],市且棋布矣。然而五都之牣[71],於寧何有?倘命納價[72]於大史[73],庶其免於滛僻[74]乎! 煙竹湖市在縣東三十里。 梅埠橋市在縣東三十里。 客鋪市在縣東三十里。 衡頭市在縣東五十里。 陽隔洲市在縣東六十里。 招源市在縣東七十里。 白沙堡市在縣東七十里。 回龍市在縣南五十里。 河洲市在縣西二十五里。 江口市在縣西北三十里。 柏坊市在縣北三十里。 津渡 水為地之筋脈,所以別疆畫野也。於氣為太柔,而化[75]物之走,迅激淼茫[76],固未易衝波而去。即天根[77]見而水涸[78],亦有難於徒涉者。舟楫之利,以前民用,斯非王者之器乎? 柏坊渡在縣北三十里衡陽界。 白馬渡在縣東五十里耒陽界。 河洲渡在縣西二十五里祁陽界。 橋樑 臥影波流之中,輻輳馳騁於其上,若坦坦而履道。然古所稱安舟者,非乎?徒杠[79]、輿梁[80],歲時繼興,紀政體也。水之滸,江之濱,無徘徊於道阻,弗致嘆於一方,則償民粟以修圯覆[81],治績之懋[82],亦其一節雲。 廉政橋在縣西門外。宋淳祐甲辰[83]歲建,至元皇慶癸丑[84],達魯花赤[85]金剛奴敦武[86]重建。事詳元進士宗道傳《記》[87]。成化二十一年,洪水衝倒。二十三年,中所正千戶[88]方政、知縣謝廷舉重易以石。天啟元年,知縣樊來聘捐俸重修,有記。 通津橋在西門外一丈許[89]。因廉政橋在縣治之右,為白虎手,故另鑿此橋,以殺其勢。 見龍橋在縣南儒學之右,嘉靖壬戍[90]知縣蕭鎧建,久廢。 步雲橋在縣治北門外。元科甲捷音至日,父老俱於此候其歸,遂名步雲。歲久頹塌。成化十六年,知縣吳景明、中所千戶胡海重修。崇禎九年,通判[91]攝[92]縣事薛之奇重修,又名曰薛公橋。 北門橋在縣北門外壕上。成化二十二年,千戶方政建。天啟七年,知縣盧梯重修。康熙十二年春,橋左崩丈余,知縣張問明捐俸助修。庠生劉綸有募修。引附《藝文志》。 曲潭橋在縣治東。成化二十二年,知縣謝廷舉重修,上有亭。知縣許肇、趙泮各有詩,入府志。康熙十一年春,水泛漲,傾塌一栱,知縣張問明給銀二十兩,糾[93]庠生李良橒、李良樞、李長舒、長發、長旦、長秋、長秀等捐資鳩工[94],共襄厥成。 寧石橋在儒學左,久廢。 南石橋在南城外一里。成化二十二年知縣謝廷舉重修。 益後橋在縣西一里。成化十三年建後,洪水沖頹,邑民李廣重修,今名李廣橋。 下廊橋在縣東門外。成化十年千戶呂祥重建。 興隆橋在縣西十五里,成化二十三年千戶方政建。 小陂橋在縣東四十里斛林保。萬曆二年,知縣陶敬圖重建,有碑。 洪寧橋在縣北二十里。弘治四年知縣許升重建,有古碑,建亭其上,扁曰憩亭,後為火焚。康熙八年,知縣張問明捐俸復建。 土陂橋在縣西三十里。崇禎六年孟春,邑民黃廉政重修,知縣劉紹璇捐俸助之,有碑記[95]。 泉江橋在縣南十里。崇禎四年,邑民黃廉政重建。 山坊橋在縣東十里。邑民賀正賢募建,知縣劉紹璇有碑。後李長舒重修。 文家橋在縣西五里。成化二十二年千戶方政建。 亭台 接官亭在縣北五里。萬曆三十九年,本府推官李汝登署縣事創建,今頹傾。 憩亭在縣北十五里。順治九年,知縣朱瑛建於洪寧橋之上,扁曰憩亭,後為火焚。康熙八年,知縣張問明重建。 觀德亭在舊學儒林坊之南。成化十九年,知縣謝廷舉創建,今頹傾。 樓閣 迎旭樓在東門外。本縣迎春,舊無壇宇,每逢陰翳[96],官吏、師生俱衣朱紫立風雨中,祀事茍簡。萬曆二十四年,鄉耆劉麓議建春亭。工竣,知縣陳勛題其扁,曰:迎旭樓。 仰廉樓在城西廉政橋之下,萬曆十九年,知縣陳勛創建。 觀音閣在廉政橋西岸。 青雲閣在城東下廊橋之左。 坊表 君子高其行,遠其志,深其根本。根本固,則世故之風雨不搖。舞翼凌雲,展足度澗,逍遙與日月並流,寧[97]區區[98]藉坊以表異哉!雖然,大朴[99]之風邈[100],則高標不可以不顯;道義之氣微,則勛節不可以不彰。故訓方型俗,靜一流競[101],坊表亦所必紀焉殷銘識。 澄清坊在縣治東,按察司前。 集賢坊在縣西。 中和坊在縣治南街。 潤澤坊在縣治南。 孝敬坊在縣治北街。 儒林坊在舊學右。 文潤坊在舊學左。 平政坊在縣前。 紹芳坊在舊學南街。 世科坊在縣治東。 宣化坊在縣前西。 承流坊在縣前東。 忠義坊在關帝廟巷口。 貞節坊鍾氏夫死,不嫁,守節堅貞。知縣吳景明,申詳[102]院道,題請奏可。行文司府,建立石坊,以表其節,坊在北城樓左。 善民坊成化十二年,歲大飢,廖璜輸粟賑濟,有司申請奏立牌坊,今見存下液保。 【注釋】 [1]圉:防禦。 [2]京畿:國都及其附近的地區。 [3]兵燹:因戰亂所造成的焚燒、破壞。 [4]褻:輕慢,冒犯。 [5]休:美好。 [6]民亦勞止,汔可小息:出自《詩經·大雅·民勞》。意為:人民也真勞苦,該讓他們都歇一下。 [7]裨:增添,補助。 [8]《易》設險之辭:《周易·坎卦·彖》:「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9]陶公:指明朝萬曆初年常寧知縣陶敬圖。 [10]洵:確實,誠然,實在。 [11]甃:磚。 [12]垛口:城牆上呈凹凸形的短牆。 [13]窩鋪:臨時支搭以避風雨的營寨或棚子。 [14]煨:在帶火的灰里燒熟東西。此處指火燒。 [15]金湯:比喻防守堅固的城池。 [16]廉隅:稜角。比喻人的行為、品行端方不苟。 [17]綺麗:鮮艷美麗。 [18]如翬斯飛,君子攸躋:此語出自《詩經·小雅·斯干》。意思為:檐呀,像野鳥兒展翅膀,人呀,一步步地來升堂。 [19]亶:實在,誠然,信然。 [20]式敷民德:出自《尚書·盤庚下》。意思為:向民眾布施恩德。 [21]儼:恭敬,莊重。 [22]分陰:比喻極短的時刻。 [23]旋:不久。 [24]建:疑為「廷」。 [25]壝:古代祭壇四周的矮牆。 [26]攸:所。 [27]厲:禍患,危險。 [28]陛:台階。 [29]剡:削,刮。這裡指狹小。 [30]仲月,指每季的第二個月,即農曆二、五、八、十一月。春秋仲月,即農曆二、八月。 [31]豖:豬。 [32]爵:盛酒的禮器,形似雀,青銅製,有流、兩柱、三足,用以溫酒或盛酒,盛行於殷代和西周初期。 [33]登:古代祭器名。 [34]鉶:古代盛羹的小鼎,兩耳三足,有蓋。 [35]籩:古代祭祀和宴會時盛果品等的竹器。 [36]薧:乾的食物。 [37]豆: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形狀像高腳盤。 [38]韮葅:是指以醯醬醃漬之韭菜。 [39]鹿醢:鹿肉製成的醬。 [40]醯醢:指魚肉做成的醬。 [41]簋:古代盛食物器具,圓口,雙耳。 [42]中元:農曆七月十五(在廣大南方地區俗稱「七月半」)。 [43]朔日:農曆每月初一。 [44]榜:張貼出來的文告或名單。 [45]《祭法》:《禮記》中的一篇。 [46]臚:祭祀。 [47]爼豆:俎和豆,都是古代祭祀用的器具。 [48]榱:椽子。 [49]桷:方形的椽子。 [50]昭:表明,顯示。 [51]滛:「淫」的訛字。指名不副實。 [52]泰伯:又稱吳太伯,吳國第一代君主,東吳文化的宗祖。姬姓,父親為周部落首領古公亶父,兄弟三人,排行老大;兩個弟弟分別是仲雍和季歷。父親傳位於季歷及其子姬昌,太伯和仲雍避讓,遷居江東,建國勾吳。 [53]仁傑:唐朝時任武則天宰相的狄仁傑,曾毀淫祠。 [54]胡穎:南宋名吏,曾殺蛇,毀淫祠。 [55]回祿:相傳為火神之名,引申指火災。 [56]禳:祈禱消除災殃。 [57]綸:指天子的詔書。 [58]羽檄:古代軍事文書,插鳥羽以示緊急,必須迅速傳遞。 [59]胥:皆,都。 [60]況瘁:勞累。 [61]棄繻:典出《漢書》卷六十四下《終軍傳》。繻,帛邊。書帛裂而分之,合為符信,作為出入關卡的憑證。「棄繻」,表示決心在關中創立事業。後用為年少立大志之典。 [62]擊柝足待暴客:柝:打更用的梆子。設置重重門戶,並派更夫巡夜。指嚴加戒備,以防不測。《周易·繫辭下》:「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63]貿遷:販運買賣。 [64]化居:謂居貨為賈。化,古「貨」字。 [65]義取日中:《易經·繫辭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意思為,在中午開設市場,召集各地的民眾,聚集了各地的貨物。交易之後,各自得到了想要的東西就離開了。 [66]祖:始廟。 [67]社: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 [68]第:儘管,只管。 [69]本:農業。 [70]末:商業。 [71]五都之牣:流通於都市之間的貨物很多。牣:滿滿的,很多。 [72]納價:納稅。 [73]大史:疑有誤。可能為「太宰」。 [74]滛僻:即「淫僻」。滛,「淫」的訛字。淫僻,即邪惡不正。 [75]化:古「貨」字。 [76]淼茫:因沒有把握而難以預期。 [77]天根:星名。即氐宿。東方七宿的第三宿,凡四星。《國語·周語中·單襄公論陳必亡》:「天根見而水涸。」「見」,同「現」。 [78]涸:水干。 [79]徒杠:可供人行走的小橋。 [80]輿梁:能夠行車馬的橋。 [81]圯覆:圯,橋;覆,塌壞,倒塌。 [82]懋:美。 [83]淳祐甲辰:南宋淳祐四年,即1244年。 [84]皇慶癸丑:元皇慶二年,即1313年。 [85]達魯花赤:頭目、領袖。元代在中外各官署主管以外,都設置達魯花赤一員,由蒙古人擔任,以監視漢官。 [86]金剛奴敦武:人名。 [87]本志卷十《藝文志》有宗道傳寫的《廉政橋記》。 [88]中所正千戶:千戶,官名,金朝始置,為世襲軍職。初專授予漢人降臣,後也用以稱女真軍事組織猛安。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後封功臣,也用此名,又稱千夫長,共九十五人。元朝於各路設千戶所,置千戶為長官,隸屬於萬戶,下領百戶。以統兵數量分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為上千戶所,五百人以上為中千戶所,三百人以上為下千戶所。明朝沿置為千戶所長官,正五品。隸屬於衛,下設百戶。 [89]許:表示約略估計的詞,意思為大約、左右。 [90]嘉靖壬戍:嘉靖無壬戍年,只有壬戌年,「戍」或為「戌」之誤。嘉靖壬戌,為嘉靖四十一年,即1562年。 [91]通判:官名。在州府的長官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對州府的長官有監察的責任。又名同判。 [92]攝:代理。 [93]糾:集合。 [94]鳩工:意思為聚集工匠。 [95]收入本志第十卷《藝文志》。 [96]翳:陰霾,陰雲。 [97]寧:豈,難道。 [98]區區:(數量)少;(人或事物)不重要。 [99]大朴:即「太朴」,原始質樸的大道。桓溫:《薦譙元彥表》:「太朴既虧,則高尚之標顯。」 [100]邈:高遠,超卓。 [101]流競:(為官職)奔走爭逐。 [102]申詳:向上級官府詳細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