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中國歷史講義 · 第四十講 元祐黨爭及其影響
宋朝黨爭,起於仁宗、英宗兩朝。而極於哲宗元祐[1]以後。[元祐以前之黨爭]仁宗時,宰相呂夷簡和范仲淹因仁宗廢郭皇后事,大起爭論。
仁宗即位之初,立郭氏為皇后。後來寵愛美人尚氏,尚氏嘗在仁宗前有冒瀆郭皇后的話,皇后動了氣,就伸手批尚美人的頰,仁宗上前勸解,卻誤批了仁宗的頰,仁宗大怒。時宰相呂夷簡一向和郭皇后有意見,而內侍閻文應素來和夷簡要好,遂勸仁宗廢黜郭皇后。呂夷簡更竭力主張,並引漢光武廢黜郭后為例,仁宗遂下詔廢后。右司諫范仲淹等力爭,都受降官的處分。從此呂夷簡與范仲淹互相攻擊,范仲淹再降職。余靖、尹洙等上疏替范仲淹申理,都受降職處分。歐陽修為寫信給諫官高若訥責其不上書爭諫,亦遭貶斥。館閣校勘蔡襄作《四賢一不肖詩》,讚揚范仲淹、余靖、尹洙而譏高若訥,那首詩傳誦一時,書賈把它抄下來賣,賺了不少的錢。宋朝士大夫的意氣之爭,那時候已這樣厲害了。
英宗時,韓琦、歐陽修等和司馬光、王珪等為了尊崇英宗的本生父濮王趙允讓的禮節問題,又彼此爭論,剌剌不休。當時的士大夫,為了一個小問題,尚互相結黨,彼此攻,何況王安石變祖宗成法,創立新制,自然要引起更劇烈的黨爭了。
仁宗無子,以太宗曾孫李實為皇子,賜名曙。仁宗崩,曙即位,是為英宗。英宗即位後,議怎樣尊重他已死的本生父濮王允讓。司馬光主張「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宜准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濮王以高官大國」。於是中書省奏:「贈官及改封大國,當降制行冊命,而制冊有式,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王珪等主張「濮王於仁宗為兄,宜稱皇伯而不名」。歐陽修引《禮記·喪服大記》提出異議,以為「《喪服大記》雲『為人後者為其父母降服,而不沒父母之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但御史呂誨等固執王珪之議,互相辯駁。呂誨等並上書彈劾歐陽修「首創邪議」,並牽連到宰相韓琦等,指為「附會不正」。結果英宗以太后的命令,稱濮王為「親」。呂誨等遂負氣辭職(因為英宗沒有稱濮王為皇伯),英宗加以慰留,而呂誨等辭意堅決,遂命各以原官出補外職。司馬光等上疏請留呂誨等,不報,遂請與呂誨同貶官。為了這一點禮節上的爭議,居然引起政潮,可見當時士大夫的好以意氣用事了。
王安石創行的新法,立意不能說不良,不幸在朝的大臣不肯和他合作,反群起與之為難,以致新法的成效未見,而黨爭的惡果已成。[元祐間新舊黨的傾軋]當時反對新法的,如韓琦、范純仁、司馬光、呂公著、程頤[2]、蘇軾[3]等,與附和王安石的,如呂惠卿、章惇、蔡京、蔡卞等,儼然分為新舊兩黨,互相傾軋。神宗崩,哲宗即位,太皇太后高氏當朝,以司馬光等輔政,盡廢新法,罷黜新黨。但不久舊黨之中,又分為洛、蜀、朔三黨;洛黨以程頤為首,蜀黨以蘇軾為首,朔黨以劉摯為首,互相攻訐。在元祐年間,政權盡在舊黨手裡,但因為自相傾軋之故,對於政治並無良好的設施。而被罷黜的新黨,對舊黨銜恨入骨,常想乘機再握政權。當時舊黨中的范純仁也覺得一味排斥敵黨,而又自相哄鬧,終不是好現象,所以他做了宰相,務以「博大開上意,忠厚革士風」;並對太皇太后痛論前代朋黨之禍。但士習已成,終於無法挽救這朋黨傾軋的局面。
元祐八年[4],太皇太后崩。[元祐以後舊黨的失勢]太皇太后在時,舊黨一味趨附她,對哲宗卻不大理會;哲宗積忿在心,到那時候,自親政事,便想起用新黨。於是楊畏等上疏言:「神宗更法立制,以垂萬世,乞賜講求,以成繼述之道。」並請起用章惇為相。明年,哲宗特下詔改年號為紹聖(表示繼紹仁宗變法的意思)。並起用章惇為尚書左僕射,政局為之一變。當王安石執政時,反對他的人雖多,卻並未竄逐一人。
早春圖
(北宋)郭熙
王安石行新法時,對於反對新法的大臣,從未竄逐一人。只有熙寧七年,因久旱饑荒,反對新法的鄭俠,繪《流民圖》,上之神宗,因此得罪遠竄。但那一年王安石也正暫時罷相,鄭俠的被竄逐,王安石不負什麼責任的。(按史稱鄭俠上《流民圖》時附有奏章,說「陛下觀臣之圖,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是日,天果大雨。其實那裡會有這種事情,即使有,也是適逢其會。於此可見《宋史》所載,大半是不可靠的,尤其是對於王安石的誹謗。)
元祐中舊黨執政,才把新黨的呂惠卿、鄧綰、蔡確等遠竄。章惇執政之後,也就竄逐舊黨諸臣,以為報復。哲宗崩,徽宗即位,太后向氏聽政,又進用舊黨。然徽宗亦傾向新法,不久便引用蔡京,並改年號為崇寧(表示尊崇神宗熙寧年間的新法)。蔡京完全是一個善於迎合上峰意志的官僚。當司馬光執政時,下令盡廢新法,免役法亦限五天內廢止,各處都不能如期實行,時蔡京知開封府事,獨能依限辦到,很得司馬光的賞識,被任為戶部尚書。章惇執政,恢復新法,他又竭力參贊,徽宗即位時,他免職在杭州,得宦官童貫的推薦,復被起用。既為宰相,揣摩徽宗之意,指舊黨司馬光等一百二十人為奸黨,立碑刻石,頒立於郡縣,黨爭到了這種地步,宋朝的「國難」,也快要臨頭了。[蔡京立黨人碑]
歷代的黨爭,像漢朝的鉤黨,是士大夫與宦官之爭。[宋朝黨爭與歷代不同]唐朝的牛李黨,或者可以說是小人與君子之爭。獨有宋朝的黨爭,性質卻很複雜。王安石的新法,立意是在改革弊政,發展國民經濟。附和他的人,當然不失其為有識之士(如蔡京一班人當然除外)。但反對新法的舊黨如司馬光等,都是歷史上有名的正人君子,即使一時激於意氣,何至把新法的好處一概抹殺,甚至一朝執政,便想把最苛酷的差役法恢復轉來?[黨爭原因的推測]大概宋朝的政治,本尚優柔,真宗、仁宗以後,此風益甚,士大夫競以含糊為寬厚,因循為老成,在此時而欲頓改前轍,實行新法,已違反士大夫的心理,加以神宗寵任王安石太過[5],士大夫不免因忌刻而怨恨。於是對祖宗舊法,都以為善,安石新法,都以為惡。司馬光在英宗時嘗說,「農民於租稅之外,當無所與。衙前當募民為之。」後來他又力詆雇役之非。蘇轍嘗言官自借貸之便,後來又竭力攻擊青苗錢之非。蘇軾論雇役,甚至說:「士大夫宣力之餘,亦欲取樂,若廚傳蕭然,則似危邦之陋風,非太平之盛觀。」後來他又力爭雇役之不可罷。原來他們反對新法,本沒有真知灼見,不過激於意氣,共為黨援以爭勝而已。到了元祐年間,舊黨執政,新法雖罷,而士大夫意氣的爭執,卻已欲罷不能。[元祐黨爭的影響]於是由新舊黨的互相攻訐一變而為舊黨的自相傾軋,再變而為新舊黨的循環報復,三變而為小人借新黨之名以專權禍國。這樣看來,王安石並沒有以新法害天下,倒是元祐諸臣的結黨傾軋,卻該負一部分的禍國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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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祐,宋哲宗第一年號,起公元一〇八六年,終一〇九三年。
[2]程頤字正叔,世居中山,後從開封徙河南。他是有名的理學家,世稱伊川先生。
[3]蘇軾字子瞻,眉山人。他是有名的文學家,自號東坡居士。
[4]公元一〇九三年。
[5]神宗甚至稱王安石為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