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中國歷史講義 · 第九講 秦朝的統一
秦的先世,本是西方的諸侯,乘犬戎之亂,周室之衰,逐漸東侵,收取西周所棄之地,成為大國。[秦的由來與地位]當公元前三六〇到三四〇年的當兒,秦孝公信用商鞅,興利修兵,國勢便一天盛似一天。又兼地處上游,關塞四固,可以不遭外寇。所以穩穩地在西陲坐大,而人家莫奈何他。當春秋時,晉、楚交爭,最關大局,完全一南北互斗的形勢;一入戰國,秦便是西方的強有力者,無論合縱連橫[1],總是他與六國的交涉,一變為東西相持的局面,而秦的聲勢已造成唯一主動者的地位了。到了戰國的後期,燕、齊、趙三國既內亂自賊,秦便乘此機會,並力攻楚。又用客卿范雎的計劃,遠交近攻,務與韓、魏為敵。後來秦王政嗣立,聽從楚人李斯的獻計,更暗派辯士說客,齎著金玉幣帛去遊說諸侯。一面設法離間他們的君臣,一面便調兵隨後攻伐。於是六國自救不遑,益發日見削弱。
秦王政十七年,使內史勝滅韓,就地置穎川郡。[六國之亡與秦之統一]十九年,滅趙,趙公子嘉自立為代王。二十二年,使王賁滅魏。越二年,王翦滅楚置楚郡[2]和會稽郡。明年,虜燕王、代王,置代郡和遼東郡。又明年,滅齊。前後十年[3],六國盡亡,而秦乃統一。秦王政既以武力滅六國,因各國之舊,隨設郡縣,便明廢封建,把所有的領域劃為三十六郡。
郡縣不是秦創的,以前早就有此名色了。《周書·作雒篇》說:「千里百縣,縣有四郡。」《釋文》說:「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方百里,郡方五十里。」是郡縣之名,周時已立,不過郡小縣大,郡統於縣耳。故《春秋傳》載趙簡子誓眾,有「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的說詞呢。到了戰國,各自為政,有幾處地方的縣遂降為郡屬,於是郡乃統縣了。《史記·秦本紀》記惠文王十年事,說:「魏納上郡十五縣」。便是一個很適的例子。但返觀秦國,方孝公用商鞅時,「並諸小鄉聚,集為大縣,縣一令」,實為廢鄉邑為郡縣的開端,然尚未有郡和牧守的稱謂。及魏納上郡之後十餘年,《秦本紀》才大書「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大概當時六國先已變古,秦乃從而效之。及統一告成,當然為整齊劃一之計,於是依各國之舊,隨設郡縣了。
據劉宋時裴駰的《史記集解》所述,三十六郡是:內史、上郡、北地、隴西、三川、穎川、南陽、碭郡、邯鄲、河東,上黨、代郡、太原、雁門、雲中、九原、上谷、巨鹿、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東郡、齊郡、薛郡、琅琊、泗水、九江、鄣郡、會稽、漢中、南郡、長沙、黔中、巴郡、蜀郡。後來平定百越,又置閩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合四十郡。但近年王國維撰有《秦郡考》,他說秦郡以六為數,續置的並計起來,當有四十八郡。今特錄他的結語於下,以見一家之言,並就他所考定的置郡先後看,也得一目了然之快。
「秦郡當得四十有八。秦以水德王,故數以六為紀。二十六年,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上郡 蜀郡 漢中 南郡 黔中 南陽
三川 太原 巴郡 河東 上黨 東郡
穎川 會稽 陶郡 河間 閩中 隴西
北地 雲中 雁門 代郡 上谷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遼東 碭郡 泗水 邯鄲
巨鹿 長沙 九江 薛郡 齊郡 琅琊
三十六者,六之自乘數也。次當增置燕、齊六郡:廣陽 膠東 膠西 濟北 博陽 城陽為四十二郡。四十二者,六之七倍也。至三十三年,南置南海 桂林 象郡
北置 九原
其於六數不足者二,則又於內地分置
陳郡 東海
共為四十八郡。四十八者,六之八倍也。秦制然也。」
郡下分置屬縣,使上下相維;典守郡縣的官吏又都是時常調動的流官;於是官不私土,而大權便歸集於君主一人的手中。所以他坐鎮咸陽,威令及於四境,鞏固的中央政府便由此成立了。
中央政府的權力既十分強固,秦王政便嫌王號不足示尊,乃特標稱號為「皇帝」;
秦王政既並六國,因嫌王號不足示尊,很想另創一個特殊的名號來威令天下,他便示意給丞相、御史,令他們議復。議復的結果是「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貴。請上尊號,王為泰皇。命曰『制』,令曰『詔』,天子自稱曰『朕』。」他的批答是「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因他知道古來相傳的名王有三皇五帝的名目,他又自以為「功過三皇,德兼五帝」,所以合稱皇帝。
竟下制說:「朕為始皇帝,後世的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了。
萬世一系的說詞是起於不滿意周朝的「諡法」周制:人死將葬,誄列其行,為之立號以易名。所以立諡也叫「易名之典」。正當時的諡法,原是善惡直書,無所避忌[4],寓有勸懲之意。沿及後世,美多惡少[5]。至明、清則幾乎不見惡諡了。因為這時必行美始得易名,把立諡看作榮典;稍為差一點的人便夠不上獲此殊稱,何況破人指目為「惡」的呢!但秦承周后分明仍行以行定諡的老例,秦皇帝怕自己的行事不免將來落了褒貶,所以他便下制說:「死而以行為諡,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自今以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
秦始皇像
(明)《三才圖繪》
因此,後世便稱他為秦始皇。[秦始皇的政策]始皇的政策,務在中央集權,所以當時的設施,處處表現著大一統的精神。除了以郡縣代封建之外,最有關係於當代而且最有影響於後世的,無過於下列兩大端:
(一)勒定官制 始皇的設官分職,真是內外相維,深得體要。[秦官多為歷代所取准]所以始皇個人雖很遭後世的非難[6],而秦官卻多為歷代政府所取准。今且就當時最要的官職說,如中央政府的丞相,只管行政事務,不典兵事;太尉專掌全國軍政,不問吏事;別有御史大夫獨立於丞相、太尉之外,專司言論和糾察,卻不能躬親政務:不很可見互相鉗制,不得專決的用意麼!又如地方政府,有郡、縣兩級。郡置守,專掌政治;置尉,專典兵事;守、尉之外,又置御史來監察他。郡下統縣,縣各設令、尉,分司民事和軍政。郡守、縣令等官,都由皇帝簡用。所以事從中制,而守、令無特權,控制的力量便十分堅實了。
(二)統一法度 戰國之世,適承封建的末流,各因分化的關係,真是「田疇異畝,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既滅六國,一切法度,自然也要使它同一,才得刷新耳目,好教全國的百姓有所遵守。所以那時的權度律令便於無形中跟著武力的統一而漸趨一致。丞相李斯的奏同文字,並勒定八體來分頒應用,便是一個好例。
秦並天下,李斯奏同文字,把不與秦文合的異體悉罷不用。另定八體,分別應用:如「大篆」「小篆」的用於簡冊,「刻符」的用於符傳[7],「摹印」的用於印璽,「蟲書」的用於幡信,「署書」的用於封檢題字,「殳書」的用於銘刻兵器,「隸書」的施之徒隸便是。
原來「書同文,車同軌……」的運動,乃是行政統一的必要之圖;後世以改正朔、易服色為大一統的規模,他們的根據便在這裡。[大一統的規模]
此外如築長城以御匈奴,戍嶺嶠以制百越,開馳道以利交通等舉動,也都是當時通盤籌算的大規劃。但這樣地屢興大役,自不免苛征虐使,賈怨於百姓,所以始皇一死,四境便到處動亂。然而他樹下的偉績實已不可磨滅了。
百越也稱百粵,是指當時居於今浙、閩、兩粵和安南一帶的土民。他們就地為別:大概在浙江的叫于越,在福建的叫閩越,在兩粵的叫南越,在安南的叫駱越。始皇三十三年[8],定百越,增置桂林、象郡、南海等郡。只發兵五十萬人戍守五嶺[9]以鎮之。
始皇二十七年[10],開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見賈山《至言》,載《漢書》卷五十一《賈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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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縱是六國相結,一致對秦。其勢南北勾連,故稱「合縱」。作此運動最力而最有成績的是蘇秦。連橫是解散縱約,使六國一一西向事秦。其勢東西交親,故稱「連橫」。作此運動最力而最有成績的是張儀。後世稱蘇、張之流為「縱橫家」,便因此故。
[2]楚郡後稱南郡。
[3]自十七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三〇至二二一年,凡十年。
[4]成、康固是美諡,幽、厲便是惡諡。
[5]雖多美諡,尚有惡諡可指。隋煬帝、唐巢剌王便是適例。
[6]為的是焚書坑儒等事,詳見後第十一講。
[7]符傳是發兵或特使時持用的信物,必符合乃得施行。
[8]公元前二一四年。
[9]越城、都龐、萌渚、騎田、大庚為五嶺。
[10]公元前二二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