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 · 俱舍論頌疏講記卷四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
從此大文第二,明俱生諸法,於中有二:一、正明俱起,二、廣辨差別。就初正明俱起中,一、明色法俱生,二、明四品同起。
第四卷,「分別根品第二之二」。「根品」的主要內容,第一個是二十二根,第二是俱生諸法,第三是六因、四緣、五果。
「從此大文第二,明俱生諸法」,哪些法是決定同時生起的?「於中有二:一、正明俱起,二、廣辨差別。就初正明俱起中,一、明色法俱生」,色法,物質一類的,哪些決定同時生起;「二、明四品同起」,色、心、心所、不相應行四法的情況。
且初明色法俱生者,論問起云:今應思擇,一切有為,如相不同,生亦各異,為有諸法決定俱生?此總問也。有定俱生。總答。謂一切法,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不相應行,五、無為法。無為無生,此中不說。此總標諸法,意取俱生,簡無為也。今先辨色決定俱生。別問色也。頌曰:
欲微聚無聲 無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餘根
現在要考慮這個問題:一切有為法,它的相各各不同,它的生也不一樣。那麼是不是有些法決定同時生起來?「有定俱生」,有些法決定同時生起,有連帶的、辯證的關係。「謂一切法,略有五品」,把一切法總的分成五品,這就是《百法明門》的模型已經顯出來了。即「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無為無生,此中不說」,現在討論諸法俱生,無為法是不生不滅的,當然不包含它。「此總標諸法,意取俱生,簡無為也」,一切法不出五品,五品就是五位,跟《百法》是一樣的。這裡討論俱生,要去掉無為法。
第一個,「今先辨色決定俱生」。
「欲微聚無聲,無根有八事。有身根九事,十事有餘根」,欲界、色界、無色界裡邊不同。現在說欲界,「微聚」,一個極微的聚,「無聲」,假使沒有發聲音,「無根」,沒有身根,沒有有情的根,最少有八個事(法)。假使加「身根」,九個事。假使還有其他的根,比如眼根或耳根,再加一個,有十個。這是說最少的情況,更多的當然還有。
釋曰:欲微聚無聲,無根有八事者,欲謂欲界。微是細義,非極微也。色聚極微細,立微聚名,為顯更無細極此者。此在欲界,無聲無根,八事俱生,隨一不減。言八事者,謂四大種,色香味觸。
「釋曰:欲微聚無聲,無根有八事者」,「欲」指「欲界」,欲界是最複雜的,上兩界單純。「色聚極微細,立微聚名」,微聚的這個「微」,不是指單個的極微,而是很多極微聚起來成一個可見的最小的色法。單個存在的極微是沒有的,它總是聚成一個色法。「為顯更無細極此者」,微聚這個色法的聚,是看得到的,沒有比這個更小的可見的色法。但微聚不是極微,單獨的極微是看不到的。
「此在欲界」,這個微聚,從欲界來說,「無聲無根」,假使不發聲、也不屬於有情身上(即無根),「八事俱生」,它最少有八個東西同時生。「隨一不減」,隨便減少哪一個都不行,最少有八個。
哪「八事」呢?「謂四大種,色香味觸」,色法都會有色香味觸,都有地水火風。關於地水火風,一個色法,它的堅硬性就是地,溫度就是火,凝聚的力量就是水,運動的能量就是風。比如土地裡邊,如果沒有水,它就分散了,不能聚成一塊,跟麵粉一樣的。用溫度計測它,也能測出溫度來。它裡邊的分子、原子、電子也都還在運動,都離不開地水火風。不管什麼物質,地水火風都是有的。小的微聚,裡邊也有地水火風。
《大毗婆沙》53說,假使水裡邊沒有地,再冷,它結不了冰。結了冰,表示水裡邊有地大,溫度一低,就顯出地大的相;溫度增高時,它可以化成氣,顯出風大的相。所以每一個物質都有地水火風。不過在某個狀態之下,會有其中一個相特別的明顯,實際上其他的幾個都在裡邊,在一定的條件下,就會顯出其他的相。
色香味觸,也一定有。不論什麼物質,總有它的顔色(顯色)、形狀(形色),總有它的氣味,有的氣味人聞不到,那是我們的鼻根鈍,狗的鼻子就能聞到很細的味道,聞到陌生的氣味就要叫起來了。物質的東西都有它的味道,甜的、鹹的、淡的,淡也是一個味。觸,碰上去是冷的、熱的,硬的、軟的,凡是物質總能夠有所觸覺。再小的物質也有色香味觸,這是外邊的四塵,前面「能斫及所斫」的就是這四個東西。一切物質都離不開色香味觸,也離不開地水火風。微聚是極微聚攏來的一個最小能見的色法,這八個東西「隨一不減」,一個都不會少。
有身根九事者,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身為第九。
「有身根九事者」,假若是有情身上的,就有身根,「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加上身根,一共九事。
十事有餘根者,眼耳鼻舌,名有餘根。此眼耳鼻舌,十事俱生。且如眼根,必有身根,此上必有地水火風,色香味觸,故成十也。如眼既然,耳鼻舌三,十事亦爾。
「十事有餘根」,假使還有眼根,或者耳根、鼻根,那就是十個根。不能說單有眼根,沒有身根,身根是最基本的東西,眼根、鼻根、耳根、舌根都要長在身根上,所以一定有身根。最起碼八個事俱生;加一個身根,九個;如果再有一個其他的根,比如眼根或耳根等,「此眼耳鼻舌,十事俱生」,假使說有眼根,加身根,地水火風、色香味觸,至少是十個。
這是色法俱生的辯證關係,一個色法要麼不生,生起來就有那麼多。「且如眼根」,比如說眼根要生的話,那至少有十個東西。除眼根,還必有身根,還有色香味觸、地水火風,「此上必有地水火風,色香味觸,故成十也」。
「如眼既然,耳鼻舌三,十事亦爾」,眼根如此,耳根、鼻根、舌根,這三個根也同樣起碼有十個。
故論云:眼耳鼻舌必不離身,展轉相望,處各別故。此上兩句顯必有身,下兩句明四根各別,不可眼上加耳等也。於前諸聚,若有聲生,如次數增,九、十、十一。謂前八上加聲成九,前九上加聲成十,前十上加聲成十一。
「故論云:眼耳鼻舌必不離身,展轉相望,處各別故」,眼耳鼻舌,離不開身體的。它們互相之間,處所不一樣。
「此上兩句顯必有身,下兩句明四根各別,不可眼上加耳等也」,如果生一個眼根,眼根上不可能再生起耳根來。身根是相連的,不能離開,眼根總跟耳根、鼻根、舌根分開長的。眼、耳、鼻、舌,這四個只能是離開的,不能合起來。
「於前諸聚,若有聲生,如次數增,九、十、十一」,前面說的那些色聚,或者單是器世間的八事,或者是有身根的九個,或者是有眼根(或耳根、鼻根、舌根)的十個。「謂前八上,加聲成九,前九上加聲成十,前十上加聲成十一」,如果上面有聲音,那就分別加一個聲,八個的變九個,九個的變十個,十個的變十一個。
又論云:以有聲處不離根生,謂有執受大種因起。以根上有聲義隱,故此文別指也。
根裡邊怎麼有聲音呢?這個意思比較隱蔽。「以有聲處不離根生」,有的聲音是從根上生的,「有執受大種因」發起的,這個聲是不離根的。《大毗婆沙》里也說,我們身上的那些極微(身上有很多極微)在運動,碰到的時候也會發聲,這個聲音很小54。有的時候我們自己耳朵也能聽到身裡邊的聲。
色法生起來的時候,最起碼這幾個法決定同時生起。
從此第二,明四品同起者,論云:如是已辨色定俱生,余定俱生,今次當辨。頌曰:
心心所必俱 諸行相或得
「從此第二,明四品同起」,五品法里把不生的無為法除掉,還有四品。這四品法俱生的關係,哪一些決定同時生的?
「論云:如是已辨色定俱生,余定俱生,今次當辨」,前面分辨色法俱生的關係,現在分辨其他決定同時生起的法。
釋曰:心心所必俱者,心與心所必定俱生,隨缺一時,余則不起。
心王心所必定同時生起。有心王,沒有心所,不可能;有心所,沒有心王,更不可能。
諸行相或得者,諸行即是一切有為,此即有四種,謂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相謂四相。此之諸行,必與有為四相俱起。故前句必俱二字,流至於此,應言諸行相必俱。或得者,得謂諸行上得也。謂諸行內,唯有情法,與得俱生,不通非情,是故言或。
「諸行相或得」,「諸行」,一切有為法,包含四品,「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這個「諸行」,必定有生住異滅「四相」。有為法要生的時候,還沒現起來,生相;正在現行的時候,住相;變的時候,異相;消滅,滅相。一切有為法都離不開生住異滅,如果離開這四相,那就是無為法。一切有為法,不管是四品里的哪一品,「必與有為四相俱起」,四相必定是與它同時生起的。「故前句必俱二字,流至於此」,前面「必俱」兩個字在這裡還要重複用,「應言諸行相必俱」,諸行(一切有為法)與它們的四相同時生起。「必俱」兩處通用:一個是心王心所必定是同時生起的;第二個,一切有為法跟生住異滅四相,也決定是同時生起的。
「或得」,有的時候,還要加一個得。「得謂諸行上得也。謂諸行內,唯有情法,與得俱生,不通非情,是故言或」,諸行中間,必定要有情身上的有為法纔有得俱生,比如成就一個眼根,是有情身上的事情,無情談不上得非得。一切有為法裡,有情身上有得,簡別無情沒有得,所以叫「或得」。
從此上來兩段不同,總是第一正明俱起竟。
這幾句話概括了四品的同生,下邊分析心王心所的關係。
其次大文第二,廣辨差別,於中有二:一、明心所有法,二、明不相應行。就明心所有,文分四段:一、明五地,二、明定俱生,三、明相似殊,四、明眾名別。就初明五地中,一、總標名數,二、別釋名體。
「廣辨差別」,這裡主要講心所法跟心不相應行。「就明心所有,文分四段」,心所法分四段文來講。「一、明五地」,心所法分五個地。「二、明定俱生」,心所法哪些決定同時生起。「三、明相似殊」,有些法相似,比如「慚」、「愧」,在法相里卻不一樣,這裡要講那些差別。「四、明眾名別」,那些名的差別。第一,心所法有五個地。「一、總標名數,二、別釋名體」,先把名字總說一下,再分別解釋它的體。
且初總標名數者,論云:向言心所,何者是耶?頌曰:
心所且有五 大地法等異
前面講四品同起,「心心所必俱」,「心」,識藴,七心界,意處都是指心王。「向言心所」,心所到底是什麼東西?
「頌曰:心所且有五,大地法等異」,「心所」有五種,也叫五地。「大地法等」,「等」,還有四種。「異」,這五種有差別。
釋曰:心所且有五者,標心所位也。大地法等異者,列其數也。一、大地法,二、大善地法,三、大煩惱地法,四、大不善地法,五、小煩惱地法。
「釋曰:心所且有五者」,為什麼說「且有五」呢?因為五地之外,還有不定地沒有擺進去,姑且就五種來說。「標心所位也」,心所分五位。「大地法等異者,列其數也」,大地法等五位,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
略釋大地法名者,論云:地謂行處,若此是彼所行處,即說此為彼法地。釋地一字義也。地是心王,是心所所行處,故言地,謂行處也。言若此者,此心王也。言是彼者,彼心所也。所行處者,心是心所行處也。即說此為彼法地者,由心是行處故,即說此心為彼心所法家地也。
下邊解名,先講大地法的名字怎麼安的。
「論云:地謂行處」,大地法的「地」是「行處」,走路,活動的地方。「若此是彼所行處,即說此為彼法地」,假使此法是彼法所行動的地方,那麼此法就叫彼法的地。比如一塊地是人活動的地方,就叫人走的地。這是「釋地一字義也」,先講「地」的意思。「地是心王」,這個「地」實際上就是心王。心所在心王上行動。五類心所法(大地法等)都在心王上行動,心王是心所法行動的地方。「故言地,謂行處也」,這個地是行處。「言若此者」,「此」是心王。「言是彼者,彼心所也」,彼是心所。「由心是行處故,即說此心為彼心所法家地也」,這個「家」字沒有具體的意思,心王是屬於心所法的「地」。
「地」是指心所法活動的地方,就是心王,這是拐了一個彎。
大法地故,名為大地。釋大地二字也。此言大者,目受想等十心所也。以受想等,通三性等一切心品,故名為大。若言大地,還目心王,心但是地,而是非大。今言大地者,大法之地,名為大地,依主釋也。
「大法地故,名為大地」,這裡講「大地法」,先講「地」,再講「大地」。「此言大者,目受想等十心所也」,受想等十個心所很大。「以受想等,通三性等一切心品」,善惡無記三性的一切心品都有受想思觸欲等十個法,它們存在的範圍大,所以這十個法稱為大地法。「若言大地」,心所法叫大,大所行的地方是心王。「還目心王」,大地還是指心王。「心但是地」,心王還是地,「而是非大」,而並不是大。「今言大地者,大法之地,名為大地,依主釋也」,大是心所法,地是心王,大所行的地,依主釋。這又是一個彎。
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謂法恆於一切心有。此釋大地法三字也。此中者,此心所中也。此心所中,受想等十心所法,是大地家所有,名大地法。大地之法,名大地法,依主釋也。故知唯言大者,但目心所;若言大地,便目心王;言大地法,即還目心所法也。此上有兩重依主釋,善應思之。
「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假使某個法,是大地即心王所有的,這個法就叫「大地法」,也就是心所法。「謂法恆於一切心有」,一切心裡邊都有它,這個心所法叫大地法。這是解釋大地法。
「此中」,心所法有好幾種,其中一種是「受想等」十個法。這「十心所法」,「是大地家所有」,「家」,表示「大地」,一個助詞。「大地之法,名大地法,依主釋也」,大地所有的叫「大地法」,也是依主釋。大地的法,是心王所有的法,就是心所法。「故知唯言大者,但目心所」,大是指心所,十個心所遍一切心叫大;「若言大地,便目心王」;「言大地法,即還目心所法也」。這樣轉兩個彎,解釋大地法。「此上有兩重依主釋,善應思之」,大地,大(心所)所有的地,依主釋;大地法,大地所有的法,又一個依主釋。
此下第二,別釋名體,正明五地,文分五段。
前面先講五位的名,下邊對每一個解釋,這是重點。
且初大地法者,論云:彼法是何?頌曰:
受想思觸欲 慧念與作意 勝解三摩地 遍於一切心
〖表二–九:大地法〗
「論云:彼法是何」,大地法的體究竟是什麼呢?「頌曰: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這個頌一背,大地法全部在裡邊。第四卷里前面幾個頌非常重要,都該背下來。《百法明門論》里講五位百法,有五十一個心所法,一個一個講,跟字典一樣,但不講相互的關係,比如俱生等等。因為都是世親菩薩著的,這裡講過,《百法》不要講了。沒有學過《俱舍》,一下子去學《百法》,理解的意思就不完整。所以歐陽竟無說:「沒有經過《俱舍》的學習就直接學法相,就像沒有地基的房子、沒有根的樹一樣。」
釋曰:前三句標列。第四句,釋得大地法名。
「前三句標列」,前三句列出這十個法。「第四句,釋得大地法名」,第四句說為什麼叫大地法,「遍於一切心」,就是「恆於一切心有」,恆的意思是必定有它們。恆和常不一樣,常是無為法,恆,必定有,但是有生滅。哪十個法?就是「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
受謂領納,此有三種:苦、樂、俱非,有差別故。俱非是舍受也。
「受」,前面講受藴的時候講過。「受謂領納,此有三種」,所領納有三種:「苦、樂、俱非」,苦、樂、舍,「俱非」是舍受。「有差別故」,三種受不同。
想者取像,謂於前境取差別相。
「想」是「取像」。「謂於前境取差別相」,對於那些境各式各樣不同的相,心裡取過來,那就叫想。
思者造作,謂能令心有所造作。
「思者造作」,思是造作。我們做什麼事情,都是思心所在指揮。造善的、造惡的,都是由它。所以經部認為業的體是思心所。「謂能令心有所造作」,這是思心所的功能。
觸謂觸對,根境識三,和合而生,能有觸對。
「觸謂觸對」,這是觸心所,意思是觸對。「根境識三,和合而生,能有觸對」,根、境、識,根跟境相對生識,同時也生觸;這是心所的觸,是根境產生關係(同分)、三和合而生的觸。這個觸與對境的關係,有不同的情況,即前面講的同分、彼同分。這個觸跟身上所感到的觸不要混淆。身根所對的觸,是屬於色法,指地水火風,輕重澀滑冷飢渴等等。
欲謂希求所作事業。
心裡想要一個事情,叫「欲」。「希求所作事業」,心裡想要做什麼事,想吃、想穿等等,這就是欲,是心裡的一個要求。
慧謂於法能有簡擇。
「慧」,在法里進行簡擇,這個要,那個不要,即區別取捨。
念謂於緣明記不忘。
過去所經過的事情,能夠明明白白記住不忘的,叫念。很多人記憶力不好,念力不強,是因為妄念多。把妄想息下去,念力就會增強,如果自己力量不夠,求白文殊加持,「嗡瓦幾擋那嘛」,白文殊咒多念,增長念力。
作意者,動作於意,謂能令心警覺為性。
提高警惕,心警覺起來,這是「作意」。對什麼事情起個作意,就是注意到它。
勝解者,謂能於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起殊勝解。
「勝解」,決定的定解。對所緣的境,「印可」,認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一定是這樣,而不是那樣,心裡有所決定,不懷疑。「起殊勝解」,起很殊勝的決定的解。
三摩地者,此雲等持,平等持心,於一境轉。亦持心所,從強說心。
「三摩地」就是「等持」。「平等持心,於一境轉」,一剎那中把心持在一個境上,去緣那個境的時候,心平平的,沒有流散到其他的境上。平等持心,專門注意在一個境上,不亂攀緣,這就是三摩地。如果不能住境,那不叫三摩地。三摩地在一切心裡都有,那是入定的心嗎?這個不是入定,只是一個三摩地心所,短時間對某個事情注意,而入定是長時間能夠維持不動。那麼三摩地持心王也持心所,因為持心王的作用強,所以「從強說心」,從力量強盛的那一分來說是持心,實際上「亦持心所」。
「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這十個為什麼叫大地法?
遍於一切心者,釋得地名也。此十心所,遍三性等一切心品;諸餘心所,即不能遍,故於此獨名大地法。
「遍於一切心者,釋得地名也」,為什麼叫大地法呢?「此十心所,遍三性等一切心品」,不管善的、惡的、無記的,所有的心都有它們。心王一起來就有這十個。我們以前學法相的時候,我們的老師範老居士說,就像太陽光有七個顔色一樣,赤橙黃緑青藍紫,太陽光一出來,這七個顔色決定跟著來。心王跟這十個大地法就是這樣的關係,有心王,這十個決定有。
「諸餘心所,即不能遍」,假使善地法,善心有;煩惱地法,染污心有,所以不是遍一切心的。而這十個法是遍一切心,「故於此獨名大地法」,所以這十個叫大地法。
從此第二,明大善地法者,論云: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釋大善地三字。信等十心所法,遍一切善心,得大善名。心王名大善地者,是大善法所行處故。大善之地,依主釋也。故大善地言,唯目心王。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恆於諸善心有。此釋大善地法四字。此中者,此心所中,謂信等十,是大善地家所有法,故名大善地法。大善地之法,依主釋也。彼法是何?頌曰:
信及不放逸 輕安舍慚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從此第二,明大善地法」,第二個,大善地法。「論云: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恆於諸善心有」,有十個法,凡是善心裡邊都有,這十個法叫大善地法。「大」,一切善心都有它。這裡講大善地法又是三個彎曲。「大善法地,名大善地」,大善法(心所法)所行的地方,叫大善地,指心王。「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這個心王(大善地)所有的法,叫大善地法,是依主釋。對大善地法的解釋跟前面大地法是一樣的。而重點是「謂法恆於諸善心有」。
〖表二–一〇:大善地法〗
「此釋大善地法四字。此中者,此心所中,謂信等十」,此心所法裡邊是信、不放逸等十個法。「是大善地家所有法」,大善地家是心王,它所有的法,叫「大善地法」。「大善地之法,依主釋也」。這十個法(心所法),一切善心裡邊都有,叫大善地法。「彼法是何」,大善地法是哪些呢?
「頌曰:信及不放逸,輕安舍慚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這裡先標一下這十個法:「信」「不放逸」「輕安」「舍」「慚」「愧」「二根」(無貪、無瞋)「不害」「勤」,這十個法,「唯遍善心」,只要是善心就有它們,不是善心就沒有,所以叫大善地法。
釋曰:信者,澄淨也。如水清珠,能清濁水,心有信珠,令心澄淨。有說於四諦、三寶、善惡業果忍許名信。
「釋曰:信者,澄淨也」,「信為道源功德母」,這個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澄淨」,乾乾淨淨的。「如水清珠,能清濁水,心有信珠,令心澄淨」,平時如從河裡打來的水,裡邊渾的東西很多,如果有「水清珠」,一種專門清水的珠,擺在濁水裡邊,可以把髒的東西全部沉澱下去,上面是清清的。水裡邊放明礬也能把髒東西沉澱下去,當然不如水清珠那麼好。「信珠」,信一個,珠一個,兩個東西,現在把它拼起來,表示同一個東西,持業釋。「令心澄淨」,心裡邊有這個信,心就乾乾淨淨的。
假使對三寶沒有信心,心裡邊翻騰得很,妄想雜念,東想西求的,什麼名堂都有。有信心,這些雜質都沉下去了,乾乾淨淨。以這樣的信心歸依三寶,把一切懷疑、什麼妄想都沉澱下去了。心澄淨,功德纔修得起來,如果信心沒有,「功德母」都沒有,「功德」從哪裡來呢?要有母纔有子,一切功德都從信心裡產生的。所以我們勸一般的居士,尤其是修過氣功的,或者外道轉過來的,都叫他先修十萬、二十萬乃至五十萬、一百萬的歸依,這就是修信心。有信心,纔能長養功德。如果信心沒有,外道或者氣功師的見還很多,那你功德就起不來。
「有說於四諦、三寶、善惡業果忍許名信」,另外一個角度說,具體到底信什麼。就是對四諦(苦、集、滅、道)、三寶(佛、法、僧)、善惡業果(造什麼業感什麼果,造善的業感樂果,造惡的業感苦果)都能生信。對苦、集、滅、道四諦能夠相信,對三寶的功德能相信,對三寶的體(實德能),善惡業果能相信,這就叫信。
這個信了之後,一切法的空性,也就在裡頭——空性不離開這些啊!四諦裡邊苦諦四相,無常、苦、空、無我,其中就有空。對這些能夠起信心,「忍許」,認為它是對的,許可它,「名信」,這就是信。所以不是說相信什麼就叫信。如果相信外道那些不正的,不叫信。佛教的信有確定內涵,一定要對三寶、四諦、善惡業果相信忍許,這個叫信;而離開這個相信其他的,那是不信。後邊大煩惱地法里的「不信」,就是對四諦、三寶等不信,而信其他的,不叫信,叫不信。
及不放逸者,修諸善法。論云:離諸善法,復何名修?此難意,善法即修,離善之外,何者名修,名不放逸也。謂此於善,專注為性。答前難也,專注是修,名不放逸也。餘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
第二個是「不放逸」。「修諸善法」,什麼叫不放逸呢?善的法好好修。如果這個人,專做壞事,或者晚上不睡覺,搓麻將,能不能叫不放逸?大放逸!把善法都丟一邊去了,要修善法纔叫不放逸。
「論云:離諸善法,復何名修」,這是一個問難。「此難意,善法即修,離善之外,何者名修,名不放逸也」,這個問難的意思,善法本身就是修,那麼離開善之外,還有什麼修呢?安立「不放逸」不是多餘嗎?「謂此於善,專注為性」,對善法專注纔能叫修。「專注是修,名不放逸也」,這個不放逸就是專注的修。
「餘部經中,有如是釋」,有部以外其他部,有這樣的解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把心守住,不讓它亂跑,叫不放逸,這是另外一個意思。這兩個意思是相順的,一個是在善法上專注叫不放逸;一個是不要散到其他地方去叫不放逸。
輕安者,輕謂輕利,安謂安適,於善法中,有所堪任,名心堪任性。
「輕安者,輕謂輕利,安謂安適,於善法中,有所堪任」,有能力修善法,「名心堪任性」。輕安有兩種,身輕安、心輕安。心的輕安,對善法有能力,修得起。假使沒有輕安,看了害怕,「這個怎麼修得起啊!」打退堂鼓。沒有輕安的人,修了定有輕安生起,對善法就能夠擔得起來。凡夫的心亂糟糟的,一點輕安都沒有,覺得修善法重得不得了,拿不動,修不起來。對善法有所堪任性,能夠修得起來,這個能力叫輕安。
身輕安,修了定之後,身上感到很有力,能夠維持身體修行,這個叫身輕安。心上的堪任性,跟身上的堪任性,都叫輕安。這裡講心所法,當然指的是心輕安。
舍者,舍離沉掉,令心平等,無警覺性。
「舍」不是什麼都不知道,糊裡糊塗;「舍離沉掉」,把昏沉、掉舉舍掉,「令心平等」,這樣纔能入定。昏沉是心沉下去了;掉舉是心高舉。心沉的也不要,舉的也不要,讓它平起來。「無警覺性」,使心比較穩,不是糊裡糊塗,是不要把心特別地提高警惕。心平平的、不高不低,叫舍。
慚愧二種,如後當釋。
慚、愧兩個,後面在第三科「相似殊」裡邊要解釋,這裡暫時不說。慚與愧,以及憍與慢,從世間上來說好像是一樣的意思,在佛教裡邊不一樣。
頌言二根者,謂無貪、無瞋,二善根也。不說無痴者,無痴善根,以慧為體,前大地法中,慧已攝竟,故大善地法中,不重說也。
「頌言二根者,謂無貪、無瞋,二善根也」,「無貪」,沒有貪婪的心;「無瞋」,就是慈心,這是兩個善根。一共三個善根,還有一個「無痴」怎麼不說呢?「不說無痴者,無痴善根,以慧為體」,痴是呆呆的,什麼都不知道,它的對立面,無痴善根的體就是慧,前面講過,所以不再重複。
把七十五法的四十六心所法學好之後,可以配一配《百法》裡面五十一個心所法,這裡講四十六個,是不是少了?沒有少。從這裡可以看出來,《百法》里有無痴這個心所,這裡說體就是慧,略掉了。「前大地法中,慧已攝竟,故大善地法中,不重說也」,因為大地法里已經有慧,無痴就是慧,不重複了。
言不害者,謂無損惱。
「不害」是悲,無瞋是慈。「謂無損惱」,不去損惱他,反過來救他的苦。
勤者精進,謂能令心勇悍為性。
「勤者精進」,勤就是精進。四正勤就是精進。但是這個精進不是做壞事。「謂能令心勇悍為性」,做善事的時候,「勇悍」不退,有這個勇氣。這跟不放逸有差別:精進是「勇悍」,勇於做善事,再困難也要做;不放逸是對善法專注地修。
頌言唯遍善心者,釋得地名也,謂唯遍善心也。由前信等具此兩義:一則唯是善性,二則遍一切善心。如大地法,雖能遍善心,不是唯善,唯信等具二義,得大善地法名也。
「頌言唯遍善心者」,最後一句,「釋得地名也」,這些心所法為什麼叫大善地法?「謂唯遍善心」,一個是「唯」,一個是「遍」。只有善心裡有它,一切善心都有它,有這兩個特徵的叫大善地法。「由前信等具此兩義」,前面信、不放逸等十個法,具有這兩個意思。「一則唯是善性」,只是善心裡有,無記心不能有它,不善心當然更不會有。「二則遍一切善心」,只要是善心,都有這十個法,所以叫大善地法。
它跟前面的大地法不一樣。大地法是遍一切心,大善地法是唯遍善心,只有善心有。「如大地法,雖能遍善心」,大地法,也能遍善心,但是「不是唯善」,不是只有善心裡纔有,無記的、惡的心裡也有它。「唯」的意思是只有善心中有,「唯信等具二義,得大善地法名也」,只有信、不放逸等十法具足這兩個意思,所以叫「大善地法」。
從此第三,明大煩惱地法。論云:如是已說大善地法,大煩惱法地,名大煩惱地。釋大煩惱地四字,唯目心王,心是大煩惱之地,名大煩惱地,依主釋也。此中若法,大煩惱地所有,名大煩惱地法。此釋大煩惱地法五字,此心所中,謂痴等六,是大煩惱地家所有法故,名大煩惱地法。大煩惱地之法,依主釋也。故知大煩惱三字,唯目痴等;大煩惱地四字,即目心王;大煩惱地法五字,還目痴等,應善思之。謂法恆於染污心有,釋上大義也。彼法是何?頌曰:
痴逸怠不信 昏掉恆唯染
〖表二–一一:大煩惱地法〗
第三科,「明大煩惱地法」。「論云:如是已說大善地法,大煩惱法地,名大煩惱地」,大煩惱法的地,即大煩惱法行動的地方,叫大煩惱地,這是指心王。「此中若法,大煩惱地所有」,大煩惱地是心王,這些法是心王所有的,「名大煩惱地法」,依主釋。「謂法恆於染污心有」,一切染污心裡都有大煩惱地法,染污心包括不善心和有覆無記。「彼法是何」,大煩惱法具體是哪一些?
「頌曰:痴逸怠不信,昏掉恆唯染」,有六個法:「痴」,就是無明;「逸」,放逸,不放逸的對立面;「怠」,精進的對立面;「不信」,信的對立面;「昏、掉」,昏沉、掉舉,分別是輕安、行舍的對立面,輕安是對治昏沉的,舍是對治掉舉的。「恆唯染」,大煩惱地法總是在染污心裡生起的。學習心所法,都是修行。有什麼煩惱,有什麼染污心,用什麼方法來對治,就在這裡頭。
釋曰:痴者,愚痴。亦名無明,迷境起故;亦名無智,無決斷故;亦名無顯,無彰了故。
所謂「痴」,就是「愚痴」。也叫「無明」,「無明」好像還不怎麼刺耳,「愚痴」就不好聽,「你愚痴得很!」那就有呵斥的意思。「迷境起故」,對境不了解,迷惑。明明是不淨的,以為是淨的,明明是無常的,以為是常的,被境迷掉了。
「亦名無智」,也叫沒有智慧。「無決斷故」,沒有決斷的心。有智慧的人碰到事情堅決得很,不會猶猶豫豫、迷迷糊糊、馬馬虎虎。馬虎也好,差不多也好,糊塗也好,都是無智的表現。「亦名無顯,無彰了故」,不明顯,對事情搞不清楚,也就是愚痴。從迷境的方面說,叫無明;從不能決斷的方面說,叫無智;從搞不清楚,不能彰了的方面說,叫無顯。總之是同一個東西,從多方面看它的特徵。
逸者,放逸。不修諸善,是修諸善所對治法。
所謂「逸」就是「放逸」。專心一致地修善叫不放逸;反過來,放逸是「不修諸善」,不修諸善談不上專不專一。「是修諸善所對治法」,是不放逸所要對治的法。假使起了放逸的念頭,就要以修行諸善(不放逸)來對治。
怠謂懈怠,心不勇悍。是前所說,勤所對治。
精進的對立面是懈怠,起了懈怠,用精進來對治。「勤」就是「精進」。
不信者,令心不澄淨。是前所說,信所對治。
「不信」,是「信所對治」。信心所,像水清珠一樣,把心裡那些雜質沉下去,讓心很清澈。不信的心所法一起,那些髒的東西都浮上來了,「心不澄淨」。不澄淨,對三寶、四諦、善惡業果不能明確地相信,懷疑、猶豫,將信將疑。有人看到佛教里有很多優點,但是他自己世間習氣又很重,卻說:「佛教不可不信,因果很對。」他也看到,不信不行;「但是不可全信」,又不能全部照著做,因為跟世間上的事情矛盾太大,佛法的修行跟世間習氣兩個完全不融合。一個是出世的,要出離的;一個是貪著世間的、染污的,兩個是矛盾的。這樣糊裡糊塗的,你到底信不信呢?如果這樣的人去念佛,不能說沒有感應,總還在念,至少種子下去了,要說當下有大的感應,恐怕困難。因為「心不澄淨」,有不信的成分,心裡邊不乾淨。
昏者昏沉,謂身心重性,於善法中,無所堪任。亦名身心之無堪任性。
有的人念經總打不起精神,好像很恭敬地低著頭。你低頭恭敬聽法倒好,你「恭敬」地打瞌睡,頭重得擡也擡不起,糊裡糊塗,這恐怕不行。「身心重性」,沒有氣力,頭都沒有辦法擡起來,這就是「昏沉」。昏沉不一定是睡著。人家說你睡了,「哎,我沒有睡,我在念」,你念的什麼?心裡已經糊塗了,人家念的聲音在你耳朵里倒還有。曾經有一位舉腔的師父,他邊舉腔邊睡,但是他能不舉錯,這個本事很大。但是這個樣子是不行的。昏沉的時候,心不猛利,不明確,這樣想開智慧,想入定,是不可能的。我們將來學「定品」或者「毗缽舍那」章,入定的心一定要很厲害,如龍泉寶劍斷物一樣,用這樣猛利的心纔能入定,纔能斷煩惱,纔能起空性的觀。如果心裡糊裡糊塗的,你觀什麼東西?一定要身心輕安,不要身心重性。
「於善法中,無所堪任」,身心重,怎麼還能修得起善法呢?在殿上坐兩小時,如果好好地念,善法就得到了。如果於善法沒有堪任性,睡在那裡,肺部也不健康,修的功德又沒有,浪費時間,很可惜。「亦名身心之無堪任性」,沒有能力修善法,也叫身心沒有堪任性。這是昏沉的過患。在其他書裡邊,昏沉跟沉沒,兩個還有差別。
掉者,掉舉,令心不靜。
「掉舉,令心不靜」,心不能靜下來。散亂和掉舉的差別:散亂是心流蕩,不能安在一個法上;掉舉一般是貪所起的,對那些東西有貪著,心靜不下來。比如想到喜歡的東西,心思跟著過去了,這是掉舉,是從貪所引起的。「令心不靜」,心裡掉舉,東想西想的,當然心靜不下來。有的人說他念佛,不念還好,念起來,妄想多得不得了。那麼你仔細地分析一下,這是什麼妄想?恐怕十之八九都是貪所引起的。這個事情放不下,那個事情還沒搞好,都是有貪心在裡頭。
恆唯染者,釋得地名也。遍者是恆義,此上六種,一則唯染,二則遍染,具此兩義,獨得大煩惱地法名。且如受等,雖是遍染,不是唯染。忿等十惑,雖是唯染,不是遍染。故皆不得大煩惱地名也。
這六個法,「痴、逸、怠、不信、昏、掉」,它們的特徵,「恆唯染」,總是染污的。「釋得地名也」,為什麼叫大煩惱地法?因為這幾個法總是染污的。「遍者是恆義,此上六種,一則唯染」,第一,在無覆無記性裡邊沒有它,在善心裡更沒有它,「唯染」,只有染污心裡有它。「二則遍染」,第二,所有的染污心都有它,所以叫恆唯染。「具此兩義,獨得大煩惱地法名」,第一,唯染污,不通無覆無記,不通善;第二,一切染污心裡都有它。有這兩個意思就叫大煩惱地法。
「且如受等,雖是遍染,不是唯染」,「受」,受心所,「等」,其他的大地法。雖然一切染污心都可以有它,但「不是唯染」,善心也有它,無記心也可以有它,不是單獨屬於染污的。雖然「遍」,但不是單獨的。兩個條件只有一個,所以不能叫大煩惱地法。「忿等十惑」,小煩惱地法,這十個雖然決定是染污的,但不是一切染污心都有它。兩個條件也只占一個,不能叫大煩惱地法。所以這兩類,都不能叫大煩惱地法,「故皆不得大煩惱地名也」。
從此第四,明大不善地法者,論云:如是已說大煩惱地法。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地。此釋大不善地四字,目心王也。心王是大不善法之地,名大不善地也,依主釋也。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謂法恆於不善心有。此意釋大不善地法五字,目無慚等。謂無慚等,是大不善地家所有法故,名大不善地法。大不善地之法,依主釋也。彼法是何?頌曰:
唯遍不善心 無慚及無愧
「從此第四,明大不善地法者,論云:如是已說大煩惱地法」,已經講好大煩惱地法,第四個「大不善地法」是什麼?「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地」,大不善法所行動的地方(心王),叫大不善地。大不善法之地,依主釋。「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反過來,這個法是「大不善地」心王所有的,叫「大不善地法」。大不善地所有的法,叫大不善地法,也是依主釋。它的特徵是「謂法恆於不善心有」,只在不善心裡有,而且一切不善心都有它,所以叫大不善地法。
〖表二–一二:大不善地法〗
「彼法是何?頌曰:唯遍不善心,無慚及無愧」,有這兩個心,好事就幹不成了。沒有慚愧心的人,壞事做到底,好事不會做,這兩個法是非常壞的東西。假使做了壞事,有慚愧心,馬上懺悔,這還可以救;沒有慚愧心,救不了。
釋曰:唯遍不善心者,釋無慚無愧得大不善名也。謂無慚無愧,一則唯不善性,二則遍一切不善心,具此兩義,獨得大不善名。且如受等,雖是遍不善心,不是唯不善性。忿等七惑,除諂誑憍,此七及瞋,雖唯不善性,不是遍不善心。故皆不得大不善名。此二行相,如後當釋。
「唯遍不善心者,釋無慚無愧得大不善名也」,這句話解釋這兩個法為什麼叫大不善。什麼法呢?「無慚及無愧」。
「一則唯不善性」,這兩個法的特徵,一是「唯不善性」,決定是不善性,善心、有覆無記、無覆無記都沒有它,只是不善的。二是「遍一切不善心」,一切不善心裡邊都有它。可想而知,這兩個不是好東西。如果沒有這兩個,壞心也起不來。因為無慚無愧,一切不善纔搞得起來。反過來說,一切不善心裡邊決定有無慚無愧。「具此兩義,獨得大不善名」,有上面這兩個意思,叫大不善地法,只有兩個:無慚、無愧。
「且如受等,雖是遍不善心」,「受」心所是大地法,一切善、惡、無記心都可以有,在不善心裡當然也是「遍」的,但「不是唯不善性」,可以通善、無記。另外一類,「忿等七惑」,後面要講的小煩惱地法,一共十個,「除諂誑憍」,把諂、誑、憍除掉,餘下七個,「此七及瞋,雖唯不善性,不是遍不善心,故皆不得大不善名」,這七個,還有一個「瞋」心所,雖然是唯不善的,但不遍一切不善心,也不叫大不善地法。
從此第五,釋小煩惱地法。論云:如是已說大不善地法。小煩惱法地,名小煩惱地。釋小煩惱三字,忿等是也。小煩惱地,即目心王。心王是小煩惱法之地,名小煩惱地,依主釋也。此中若法,小煩惱地所有,名小煩惱地法。此釋小煩惱地法五字,目忿等十。謂忿等是小煩惱地家所有法,故名小煩惱地法。小煩惱地之法,依主釋也。謂法少分,染污心俱。釋小煩惱名也。不遍一切,故言少分。彼法是何?頌曰:
忿覆慳嫉惱 害恨諂誑憍 如是類名為 小煩惱地法
五品裡邊最後是「小煩惱地法」。但在四十六個心所法裡,還有八個法沒有講,即不定地法。《俱舍論》裡邊不定地法是插在中間講的。
〖表二–一三:小煩惱地法〗
「論云:如是已說大不善地法。小煩惱法地,名小煩惱地」,小煩惱法心所法所行動的地方,叫小煩惱法地(心王)。「此中若法,小煩惱地所有,名小煩惱地法」,小煩惱地所有的法,叫小煩惱地法(心所)。也是兩個「依主釋」,與前面定義同樣的。
「謂法少分,染污心俱」,小煩惱地法不是遍一切染污心,在某些染污心裡有它,某些染污心裡沒有它。
「彼法是何」,這是那些法呢?「頌曰: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如是類名為,小煩惱地法」,這些頌都要背,對學法修行大有幫助。
釋曰:此忿等十,名小煩惱,謂有三義:一、唯修所斷,二、意識地起,與無明相應,三、各別現行。具此三義,故獨得名小煩惱地也。且如受等十大地法,痴等六大煩惱地法,及無慚愧二,不定中貪、瞋、尋、伺、睡眠,此等諸法,三義俱缺。慢、疑二種,雖與意痴相應,俱缺唯修斷。慢通見修斷,疑唯見斷故。惡作雖唯修斷,缺意痴相應,通善性故,皆不名小煩惱地法也。已上五段不同,總是別釋五地名體竟。
「釋曰:此忿等十,名小煩惱」,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一共十個法。「謂有三義」,這十個法有三個內涵。第一,「唯修所斷」,迷理的是見所斷,迷事的是修所斷。這十法不通見所斷,一定是修所斷。第二,「意識地起」,只有第六意識里起的,不通前五識;「與無明相應」,而且是跟無明相應的。第三,「各別現行」,這些法不能同時起來,起這個就不起那個。「具此三義」,有這三個意思的,歸為一類,叫小煩惱地法,「故獨得名小煩惱地也」。
「且如受等十大地法,痴等六大煩惱地法,及無慚愧二,不定中貪、瞋、尋、伺、睡眠」,不定地有八個法,這裡舉「貪、瞋、尋、伺、睡眠」五個。「此等諸法,三義俱缺」,這些法,於以上三個內涵都沒有。「慢、疑二種」,也是不定地裡面的,「雖與意痴相應,俱缺唯修斷」,慢、疑跟意識裡面的無明相應,但不是唯修所斷。「慢通見修斷」,慢心,見道斷的也有,修道斷的也有。「疑唯見斷」,疑心,決定是唯見所斷的。八個不定法的最後一個,「惡作雖唯修斷」,惡作雖然單是修所斷的,「缺意痴相應,通善性故」,未必是跟意識里無明相應的,因為惡作通善的。惡作是追悔,假使做了壞事追悔,是善的惡作,不跟意痴相應。所以上述這些都不能叫小煩惱地法。
「不定地法」: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
〖表二–一四:不定地法〗
四十六個心所法,不定地法沒有專門講。這裡講法與法俱生的辯證關係,哪些法起的時候,相關的法是如何的。而不定地法在前面五個有規律的地裡邊都安不進去,另外給它們劃了一個不定地。「不定」在《百法》里指善惡不定。
小煩惱地法55,「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它的相貌在《頌疏》里沒有細說,這裡大概地講一下。
忿,「於情非情現前不饒益境,令心憤發為性」,於有情或者非情,「現前不饒益」,對你不順的,看了之後心裡發怒,「憤發」。是屬於瞋的支分,但是忿不像瞋那麼厲害,當下發作一下就完了;瞋要深刻一點,這兩個深淺程度有差別。
覆,「隱藏自罪,說名為覆」,自己作了罪,恐怕失去恭敬利養,把罪藏起來,自己作的壞事、醜事都不說。一般人說話總是吹噓自己的功德,自己怎麼怎麼好,怎麼聰明能幹等等,至於自己到底有什麼缺點,從來不說。為什麼?一般的情況,你說了自己的缺點,人家對你看不起一點,在關鍵的時候不用你,那麼你的名聞利養就沒有了。把自己的過失藏起來,怕失去恭敬利養,這樣的煩惱心叫覆,這屬於貪痴一分,貪,貪利養恭敬,痴,把它蓋起來。這些小煩惱都是大煩惱(根本煩惱)的支分。
慳,「謂於財法,巧施相違」,對自己的財物,或者法,不肯布施。「祕吝為性」,保守起來,壟斷。財物壟斷是吝嗇,佛法壟斷也是吝嗇,佛說的法是度眾生用的,不是拿來作為自己私有財產、擡高自己的。如果你用這個法來擡高自己,你完全失去了學法的意義。
以前有位小路尊者,他開始愚痴得不得了,教他一個偈,四句話,念了前面的,記不住後頭,後頭背下來,前面的又忘了。他的哥哥大路尊者怎麼教他都教不會,後來佛陀讓阿難教他,也教不會。大家都知道他很笨。佛說他過去世本來是大法師,因為吝法,人家求法他不肯說,所以感得現在的愚痴。佛叫他給比丘洗鞋子、洗襪子、打掃衛生,並念一個偈子,後來終於把業障掃完,開悟證得阿羅漢果,以前法師的智慧又出現了。後來為大眾說法,說得非常好,聽眾許多證果證道,大家對他刮目相看。
這個意思是什麼呢?法不要慳貪,不要自己擡高自己。世間上的人,有技術的,木匠、泥水匠也好,乃至於有武功的人、氣功師也好,都是留一手,怕人家超過他。佛教希望人家超過我們,一代好過一代,佛法就能「正法久住」。
以佛法來招致名聞利養,這個心是最壞的心。這樣是對不起佛陀的。
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人家有什麼好事情,心裡不高興。「不耐他榮,妒忌為性」,人家發了財,「最好他碰到火燒,或者強盜搶,把他弄得精光,使他窮」;人家身體很好,心裡不高興,「最好他害病!」這些想法都是壞事。起了煩惱心,果報自己受。
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諫悔」。自己堅持做不對的事情,人家如法地勸你,不接受,這個叫惱。世間上常說「心裡惱火得很」,心裡煩了叫惱火。佛法里講惱不是這個意思。自己有不對的、有罪的事情,人家如理地來勸你,不接受,心裡產生熱惱,這就是「惱」。惱和嫉都是瞋的一個支分,慳是貪的一分。
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罵等事」,要對人家做迫害的事情,打罵等等。「於諸有情,心無慈悲」,沒有悲愍心,「損惱為性」,也是瞋的一個支分。
恨,「謂於忿所緣事中,數數尋思,結怨不舍」,對不饒益的事情「數數尋思」,懷恨在心,放不下,這個叫恨。忿跟恨的行相類似,都是對不饒益的境,心裡不高興,但一個是憤發,一個是懷恨。忿是一下子爆發的時候很厲害,發過就沒事了;恨呢,倒沒有大爆發,但這個心埋在裡邊,很長時間放不下。忿像刨花燒起火來,一下子很大,但是很快就燒完,沒有了;恨,像炭火,看起來火不大,但是時間很長。這是兩個行相的差別56。
諂,「諂謂心曲」,心裡彎彎曲曲的,不直。「由此不能如實自顯。或矯非撥,或設方便,令解不明」,使人家搞不清楚自己的事情。比如有些不持戒的,或者品德不端的,在人家面前故意裝出很規矩的樣子,這個是「諂」,心不直。就是要使人家不了解你的實際情況。佛教裡邊提倡「直心為道場」,實事求是,是怎麼的就怎麼的,不要裝模裝樣,在人家面前裝一個樣子,背後又是另一個樣子,使他人不能如實地了解你,這是諂曲。
誑,誑是騙人家,「謂惑他」。「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諂是貪痴的一分。一方面是貪,總要使人家對他有恭敬,裝作那個樣子,規規矩矩的;痴,愚痴,還覺得這樣做是好的。誑也是貪痴一分,為了名譽利養,裝出一個有德的樣子,騙人家。諂是使人家搞不清楚,裝出自己很有德,誑是為了名聞利養,故意騙人家。
憍,「染著自法,謂於自盛事,深生染著」,自己有什麼優點,自以為了不得,陶醉,「醉傲為性」。比如某個人武功很高,自以為天下無敵,實際上真正碰到一個強手,一下子就把他打垮了。
憍和慢有差別:憍是貪著自己的一些好的地方,自我陶醉,自以為了不得;慢是跟人家比較而產生的。
從此第二,明定俱生,於中有二:一、明欲界,二、明上界。
這裡總的科題是,哪些法跟哪些法決定同時生起的,「明定俱生」。「於中有二:一、明欲界,二、明上界」。
且欲界俱生者,論問云:此中應說於何心品,有幾心所決定俱生?頌曰:
欲有尋伺故 於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時增惡作
於不善不共 見俱唯二十 四煩惱忿等 惡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無覆許十二 睡眠遍不違 若有皆增一
「且欲界俱生者」,先說欲界俱生的心所法,「論問雲」,論裡邊起個問端。「此中應說於何心品,有幾心所決定俱生」,在什麼心裡邊,哪些心所法決定一起生起來的?
「頌曰:欲有尋伺故,於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有時增惡作」,欲界是有尋有伺地,「尋、伺」決定有的。在「善心品」這一類里,決定有二十二個心所法同時生起。如果有惡作心,再加一個「惡作」,成二十三。
釋曰:欲曉此頌,且要先知於欲界中,心品有五。謂善唯一。不善有二:一與不共無明相應,謂此心品,唯有無明,更無餘惑;二與余貪瞋等相應。無記有二:一有覆無記,二無覆無記。今此頌文,約此五品,以明俱生。
「欲曉此頌,且要先知於欲界中,心品有五」,欲界裡邊,一共有五種心。「謂善唯一,不善有二」,善的心只有一種,不善心兩種,第一個是「與不共無明相應,謂此心品,唯有無明,更無餘惑」,所謂「不共無明」,這個無明不與其他貪瞋慢及小煩惱等一起相生。第二個,「與余貪瞋等相應」,跟其他的貪瞋慢等相應,不與不共無明相應。無記心有兩種,「一有覆無記,二無覆無記」,有覆無記屬於染污心,無覆無記沒有染污,是純粹的無記。
「今此頌文,約此五品,以明俱生」,現在從欲界裡邊這五品心來看,每一品裡邊哪些心所法決定同時生起。
欲有尋伺故,於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者,夫欲界中,必有尋伺,故於善心品中,二十二俱生。謂大地十,大善地十,及與尋伺。
「欲有尋伺故,於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者」,善心裡邊,最起碼有二十二個心。「夫欲界中,必有尋伺」,欲界是有尋有伺地,心生起來,尋伺心所決定有。「故於善心品中」,決定有二十二個心所俱生。哪二十二呢?「謂大地十」,大地法十個。一切心生起的時候,十個大地法決定一起生起來。「及與尋伺」,十二個。「大善地十」,既然是善心,十個大善地法也是同時生起的,一共是二十二個。
有時增惡作者,然此惡作通善惡性,於善心中,有無不定,故言有時。善心若有,於前心品,更增惡作,成二十三。言惡作者,論有三解。論云:惡作者何?問也。惡所作體,名為惡作。答也。於惡所作事,起心厭惡,若惡若善,若作若不作,俱在其境也。
前面的二十二心所,在欲界一切善心裡邊決定有。「然此惡作通善惡性,於善心中,有無不定,故言有時。善心若有,於前心品,更增惡作」,而惡作心所,有的時候是善的,有的時候是不善的,假使是善的惡作起來,可以加進去,成二十三。所以說「有時增惡作」,有的時候可以增一個惡作。
「言惡作者,論有三解」,「惡作」,《俱舍論》裡邊有三個解釋。
「論雲」,《俱舍論》的原文。「惡作者何」,什麼叫惡作?「惡所作體,名為惡作」,他對自己所作的事情,感到不對——「惡」,起一個厭惡的心,不歡喜,這個就叫惡作。「於惡所作事,起心厭惡,若惡若善,若作若不作,俱在其境也」,假使做了壞事,起厭噁心,這是善的。假使沒有去做壞事,比如看到一個人錢很多,想偷不敢偷,沒有偷,回來懊悔,「那麼多錢沒有偷,這個機會失去了」,這個惡作是不善的。所以,有的時候做而惡作,有的時候沒有做而惡作,善的、惡的都有。
應知此中緣惡作法,說名惡作。謂緣惡作,心追悔性。注曰:於惡作事,既不稱心,遂生追悔,即此追悔,緣惡作起,名為惡作。惡作是境,非追悔也。今名追悔,為惡作者,從境為名也。此下論文:如緣空解脫門,說名為空;緣不淨無貪,說為不淨。注曰:此文舉例釋成也。空解脫門,以定為體,今名空者,以緣空故,從境為名。不淨觀無貪為體,今名不淨者,緣不淨故,從境為名。惡作亦爾也。
「應知此中緣惡作法,說名惡作」,第一個是所緣,心緣那個追悔的事情,叫惡作。「謂緣惡作,心追悔性」,這是論文,下邊是圓暉法師的註解。「於惡作事,既不稱心,遂生追悔」,對某件事不稱心,追悔,感到厭惡,不該這麼做,或者該做卻沒有做。「即此追悔,緣惡作起,名為惡作。惡作是境,非追悔也。今名追悔,為惡作者,從境為名也」,本來是一個追悔的心,追悔的心不叫惡作。所緣的境是惡作,是一件事情,現在自己的名字不用,把能緣的心叫惡作,有所緣境的財,有財釋。
「此下論文:如緣空解脫門,說名為空」,空解脫門(三解脫門之一,另兩個為無相、無願),緣一切法都是空,本來能緣的是以定為體,怎麼叫空呢?空是所緣的境,把一切境都觀成空的相,叫空解脫門,這個也是有財釋,不用定的名字,而用境的名字。另外一個,不淨觀,「緣不淨無貪,說為不淨」,觀一切法不淨,不淨當然不去貪著,體是無貪心所,但是叫它不淨,因為緣的境是不淨。這是舉幾個例,本身的名字不安,用所緣的境來安。「惡作亦爾」,惡作也同樣,本來是追悔心所,因為緣的境是惡作,「從境為名」,叫惡作。
又見世間,約所依處,說能依事。如言:一切村邑國土,皆來集會。惡作即是追悔所依,故約所依,說為惡作。注曰:此第二釋意者,先因惡作,方起追悔,故知惡作,追悔所依。今喚追悔為惡作者,於所依處,顯能依事。如人依村,村是所依,若人集會,即言村來,是舉所依村,顯能依人也。
「又見世間,約所依處,說能依事」,第二個解釋,以所依為名。世間說話也經常這樣,用所依的地方來代替能依的事情,如說「一切村邑國土,皆來集會」,村邑國土是所依的地方,而來集會的是人,以所依的處所來代替人,所以習慣上也有這個說法。
「惡作即是追悔所依」,「注曰:此第二釋意者,先因惡作,方起追悔,故知惡作,追悔所依」,做錯纔起追悔,所以「惡作」是「追悔」所依的事情,現在把追悔叫惡作,把所依的名字安到能依的事上來,「今喚追悔為惡作者,於所依處,顯能依事」。「如人依村,村是所依,若人集會,即言村來,是舉所依村,顯能依人也」。這是第二解釋,用所依安名。
又於果體,假立因名。如言:此六觸處,應知名宿作業。注曰:此第三釋,因是惡作,果是追悔,今喚追悔為惡作者,此於果上立因名故。如言者,如經言也。此六觸處,眼等六根也。此六觸處是果,宿作業是因。經言六觸處是業者,亦是果上立因名也。
第三個,果立因名。「又於果體,假立因名」,本來是果,用因的名字安在果上,「如言:此六觸處,應知名宿作業」,下邊看註解。「注曰:此第三釋,因是惡作,果是追悔」,因為做了惡作,然後追悔,惡作是因,追悔是果。「今喚追悔為惡作者,此於果上立因名故」,把惡作的名字安在追悔的果上。經裡邊也有這種例子,「此六觸處,應知名宿作業」,這個六觸處是過去造的業。「六觸處」本來是「眼等六根」,眼等六根是果,造的業是因,「六觸處是果,宿作業是因」,經裡邊說「六觸處」是「業」(宿作業),就是在果上立因名。
這是「惡作」的三個解釋,一個從所緣境安名,一個從所依安名,一個從因上來安名。「惡作」本身並不是那個「追悔」心所。因為做了那個事情,然後起追悔的心,所以就把追悔叫惡作。
問:何等惡作,說名為善?答:謂於善惡,作不作中,心中追悔性。謂於先時,於善不作,於惡而作,後生追悔,名善惡作也。與此相違,名為不善。謂先作善,而不作惡,後生追悔,名不善惡作也。故此二惡作,各依善惡二處而起。
「問:何等惡作,說名為善」,惡作裡邊有善惡,什麼樣的惡作是善的?「答:謂於善惡,作不作中,心中追悔性」,下面解釋,「謂於先時,於善不作,於惡而作,後生追悔」,在過去的時候,善的事情沒有做,或者是做了惡的事情,產生追悔,「名善惡作也」,是善的惡作。因為善的事情沒有做,後來感到很懊悔(追悔),這個是好的惡作。或者做了不善的事情,後來想想不該做,這個追悔的心也是善惡作。
「與此相違,名為不善」,反過來是不善的。過去做了善事,後來反而懊悔了,這是不好的惡作。或者,一個壞事沒有做追悔,這也是壞的惡作,「謂先作善,而不作惡,後生追悔,名不善惡作也」。這就是說,惡作裡邊有善、惡,有作、不作。
「故此二惡作,各依善惡二處而起」,惡作有善的,有惡的,所依的事情也有善惡二種。假使是起了善的惡作心,那麼欲界的善心品裡邊要加一個,二十三,所以說「有時增惡作」。
於不善不共,見俱唯二十者,此明不善心品,二十心所俱生也。不善不共者,不共無明也。見者,不善見也。俱者,謂不善心,一與不共無明俱,二與不善見俱也。且於不善不共無明心品,必有二十心所俱生。謂大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及與尋伺。
不善的有兩類,一類是跟不共無明或不善見相應的,一類是跟其他的煩惱相應的。
「於不善不共,見俱唯二十者」,不善心裡邊,「此明不善心品,二十心所俱生也」,有二十個心所一起生。「不善不共」什麼意思?「不共無明也」,不善品裡邊,與不共無明相應的那一類不善心。「見者,不善見也。俱者,謂不善心,一與不共無明俱,二與不善見俱也」,下面具體解釋。
「且於不善不共無明心品,必有二十心所俱生」,與不共無明相應的不善心,有二十心所俱生。哪二十個呢?「大地十」,這是任何心都有的。因為它是不善的,與無明相應的,所以是染污心,決定有「大煩惱地六」。因為它又是不善心,「大不善地二」(無慚無愧)也有。因為是欲界,有「尋伺」,一共是二十個心所。
第二不善見相應心品者,謂此心中,或有邪見,或有見取,或有戒禁取,亦有二十心所俱生,名即如前不共品說。於五見中,除身邊見者,此二見是有覆無記見也。
「第二不善見相應心品者」,第二個是「見俱」,跟不善的見相應的,也是二十個心所俱生。「謂此心中,或有邪見,或有見取,或有戒禁取,亦有二十心所俱生,名即如前不共品說」。十個大地法決定有;邪見、見取屬於不善見,所以心王是不善心,有大不善地二;不善必定是染污的,有大煩惱地六;因為是欲界,有尋伺,也是二十個。
為什麼五個見裡邊,只取邪見、見取、戒禁取三個,身見、邊見要除去呢?「此二見是有覆無記見也」,這兩個見是有覆無記,不屬於不善,不能放在不善品裡邊。
問:此不善見相應心品,合有二十一,二十如前,應加不善見,何故俱言二十耶?
提一個問難。與不共無明相應的是二十個心俱生;與不善見相應的,除了前面那二十個以外,「應加不善見」,不善見本身怎麼不加進去呢?「何故俱言二十耶」,為什麼頌里說兩者都是二十呢?
答:非見增故,無有二十一,以即於十大地法中,慧用差別,說為見故。見以慧為體,十大地法中,慧已攝竟,故不重說也。
不善見不用加上去,為什麼呢?大地法裡邊有個慧心所。這個慧心所可以是屬於善品的;也有壞的慧,比如邪見、見取、戒禁取等等,慧通善惡。見的體就是慧,在十個大地法裡邊已經有慧,所以還是二十個。
四煩惱忿等,惡作二十一者,此有三類:一、四煩惱者,貪、瞋、疑、慢也。二、忿等者,十小隨煩惱也。三、惡作者,不善中惡作也。此三類心,各有二十一心所俱生。且四煩惱相應心品二十一者,謂大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及與尋伺。此二十上,加貪等隨一,名二十一也。忿等二十一者,二十如前,加忿等一。不善惡作二十一者,二十如前,加惡作一。
「四煩惱忿等,惡作二十一者」,這是不善心品的第二類,有二十一個心所法俱生,裡邊又分三類。第一,「四煩惱」,「貪、瞋、疑、慢」,跟貪、瞋、疑、慢這四個煩惱相應的情況。第二,「忿等」,「十小隨煩惱」,跟這些相應的。第三,「惡作」,「不善中惡作也」。這三類心,都是「二十一心所俱生」。
「且四煩惱相應心品二十一者」,哪二十一呢?「大地十」一切心都有。因為是不善心,「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決定要有。「尋伺」一定有。這基本的二十個,跟前面一樣。因為起了貪、瞋、慢、疑其中一個,二十加上一個就是二十一。
第二類,「忿等」,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與這十個小隨煩惱相應,同樣也是「二十如前」,「加忿等一」。這些煩惱不會同時起來,起這個就不起那個。貪、瞋、慢、疑也是如此,比如起貪的時候,不會同時起瞋心;起疑的時候,也不會同時起慢心。所以只加一個。總之,這四個煩惱隨一起的時候,有二十一個心所俱起,假使起個貪心,決定二十一個心所法一起存在;假使起個忿心,決定也有二十一個同時起來。
第三類是不善惡作,「不善惡作二十一」,跟前二類一樣,都是「大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及尋伺」等二十個,再加上不善惡作自己一個,共二十一心所相應。
有覆有十八者,此取欲界有覆無記心也。謂與身邊二見相應,此二種見,能覆聖道,或有痴覆,名為有覆;不能招果,故名無記。此有覆心,必有十八心所俱生,謂大地十,大煩惱地六,及與尋伺。此中見不增,應知如前釋也。
「有覆有十八」,有十八個心所俱起。「此取欲界有覆無記心也」,這是就欲界說。「謂與身邊二見相應」,這兩種見,「能覆聖道,或有痴覆,名為有覆;不能招果,故名無記」,什麼叫覆?第一種,「能覆聖道」,對聖道有障覆。第二種,「或有痴覆」,痴把它蓋起來了。這兩個意思是一樣的。對聖道不能見到,不能通達,叫有覆。
為什麼叫無記?不招異熟果。感異熟果決定是要善惡法,因是善惡,果為無記。無記的法力量很薄弱,「不能招果」,所以叫無記。本身是無記,再加上前面說的有覆,叫有覆無記。不覆聖道,沒有痴所覆蓋的,也不能招異熟果,叫無覆無記。
假使有覆無記,決定有十八個心所俱生,哪十八個?「大地十」,這個一切心都有;「大煩惱地六」,有覆無記是染污心,大煩惱地遍一切染心,所以加上大煩惱地六個;欲界有「尋伺」,所以一共十八個。
「此中見不增,應知如前釋也」,有覆無記有身見、邊見相應,那要不要加個見?前面講過,見是大地法里的慧,所以有覆無記就是這十八個心所。
無覆許十二者,欲無覆心,異熟生等也。此有十二心所俱生,謂大地十,及與尋伺。言許者,依薩婆多宗,惡作不通無記,故於無覆無記心,唯許有十二。不同經部意,惡作通無記心。無記心中更加惡作故,得有十三,非所許也。
無覆無記,只有十二個。「欲無覆心,異熟生等也」,什麼叫無覆心?有四種:異熟生、工巧處、威儀路、通果心57。「異熟生」,異熟因感來的;工巧,工巧的心,做工巧,屬於技術那一類,既不是善,又不是惡;威儀路,行動威儀;通果心,神通變化的心。從法相上來講,無覆無記一共這四個,經常要碰到的。無覆無記的心,「有十二心所俱生」,因為既不是善,也不是染污,更不是不善,只有十個大地法,加上尋、伺(因為在欲界)。不是善,大善地法沒有;不是染污的,大煩惱地法也沒有;不是不善的,大不善地法也沒有;小煩惱地法也沒有。所以只有十二個心,「謂大地十,及與尋伺」,這是心所最少的情況。
「無覆許十二」,這個「許」是什麼意思?「言許者,依薩婆多宗,惡作不通無記,故於無覆無記心,唯許有十二」,有部認為惡作沒有無記,只有善、惡,所以在無覆無記的心裡邊,只能十二個。「許」,表示有部的看法。「不同經部意,惡作通無記心」,而在經部,惡作可以善、不善,也可以是無記。既然通無記,無記裡邊也可以加「惡作」,成十三個。而薩婆多宗「非所許也」,不承認經部說的十三個,只許十二個。
睡眠遍不違,若有皆增一者,睡眠通三性故,於前心品,遍有不違也。隨何品有,皆說此增。謂前善中,二十二上,加至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增至二十四。不善無記,準例應知。
「睡眠遍不違,若有皆增一」,「睡眠」心所「通三性」,有好的睡眠心,也有惡的,也有無記的。睡覺的時候,有的時候做好夢,如拜佛之類,這是好的、善的;有的時候,在夢中做壞事等等,這些都是壞的;也有無記的,夢中的境界也有非善非惡的。睡眠既然通三性,哪一品心裡都可以再加一個睡眠心所。「睡眠通三性故,於前心品,遍有不違也」,前面五品心都可以有。「隨何品有,皆說此增」,隨在哪一品心,如果這時他睡眠,就加一個睡眠心所。「謂前善中,二十二上,加至二十三」,假使善心裡邊有睡眠,二十二個加一個,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假使有惡作的,那麼加到「二十四」。「不善無記,準例應知」,其他幾品也都如此。
這一段,關係是很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記住,最好會背。
現在很多人得了感冒之類的病,那麼身體也要注意。不要因為太用功,把睡眠休息的時間都擠掉了,過於用功反而減小了學法的效果。《四十二章經》裡邊「彈琴」這個喻要經常想一想。彈琴,琴弦繃得太緊,再彈下去要斷掉的。如果病了,乃至命都沒有了,怎麼修呢?所以不能太緊。當然也不能太松。琴弦太松,彈不出聲音來,要不松不緊。這個就是中道58。
佛教是講中道的。事上的中道,看起來很淺,從真正的中觀見看,這是從中觀的理論上透發出來、應用於事上的。這個中道觀並不淺,相當深的,我們自己要掌握好這個原則,不要使修行有妨礙。在《慧行刻意》里說,有一種精進魔,它要破壞你的修行,使你拚命精進,你感到精進好,就讚嘆精進,弄得你覺也不睡,飯也不吃,弄得頭昏腦脹,最後害病、死掉,魔的目的就達到了。你修行修不成了,魔就是不要你修行,那你不是上當了嗎?所以有的時候精進過分,也會出魔。
從此第二,明上界俱生者,論云:已說欲界心品俱生,當說上界。頌曰:
初定除不善 及惡作睡眠 中定又除尋 上兼除伺等
「從此第二,明上界俱生者」,上界就是色界、無色界。上界心所法俱生也有規律。「論云:已說欲界心品俱生,當說上界」,有了欲界的基礎,上兩界只要在欲界的心所里除掉一些就可以了。
釋曰:初定除不善,及惡作睡眠者,謂初靜慮,如前欲界,諸心所法,唯除不善。不善有十,謂瞋一,小煩惱中忿等七,除諂誑憍,及無慚愧。此十煩惱,唯不善性,色界無有。除惡作者,惡作與憂根相應,色界離憂,故無惡作。除睡眠者,色界無段食,故無睡眠也。
「釋曰:初定除不善,及惡作睡眠者」,「初定」,就是「初靜慮」。「如前欲界,諸心所法」,五品心中,「唯除不善」,不善的心所法要除掉。哪些不善?「不善有十,謂瞋一」,瞋是一個;「小煩惱中忿等七」,十個小隨煩惱中,忿、覆、慳、嫉、惱、害、恨七個是不善的(不包括「諂、誑、憍」);再加上大不善地法的「無慚、無愧」。初靜慮要除掉這十個不善法。「此十煩惱,唯不善性」,這十個法一定是不善的,色界裡邊沒有。
「除惡作者」,「惡作與憂根相應,色界離憂,故無惡作」,色界裡邊,沒有憂慮。惡作總是跟憂相應,既然初禪裡邊沒有憂,惡作也不會起,所以要除掉惡作。
「除睡眠者,色界無段食,故無睡眠也」,還要除一個「睡眠」,色界是不睡覺的。得了初禪的人就可以不睡覺,不倒單毫無問題。以前佛在世的時候,阿羅漢白天乞食、精進修行,到晚上就坐在樹下,不倒單的。得定之後,可以不要睡。沒有得定,硬碰硬沖,不倒單,你修行根本還沒有上路,偏要晚上不倒單,白天坐在那裡就打瞌睡,念經打瞌睡,聽經也打瞌睡,做事情也打瞌睡。
海公上師講一個公案,很有趣。有一位師父瞌睡大得不得了,念經也打瞌睡,聽經也打瞌睡,做事情乃至走路也打瞌睡。有一次,他們一些人一起走路,經過一個獨木橋,一棵樹橫在河中間。這位師父上了獨木橋,也是打瞌睡。你說平時在別的地方打瞌睡,偏一偏還可以站住,到了獨木橋上還打瞌睡,一下就下去了。僧裙像一朵荷花漂在裡邊,這個就出洋相了。
海公上師這個話,也是叫我們提高警惕,不要弄得迷迷糊糊的。修行的人,戒定慧是重要的。持戒以後第二步就是進入定,入定之後,纔能產生無漏慧,斷煩惱。如果定得不到的話,煩惱也斷不了,一切善法也不鞏固的。得定,決定要從正知正念下手。如果迷迷糊糊的,永遠得不到定,而且把自己的智慧也磨損了。有的人越來越笨,就是瞌睡太多了,不用你的智慧,把智慧的刀弄鈍了,東西砍不動了。
前面說龍泉寶劍斷物,砍下去,東西馬上就截斷。智慧刀不磨,一天到晚睡,睡得都起銹了,再去砍東西,怎麼砍得動呢?受害的還是自己。你坐在那裡很舒服,這個代價是什麼?智慧沒有,不能入道。就算你其他方面都做好,但是這個愚痴,可以使你下一輩子生到畜生道。如果品德、行持、戒律不如法的話,那還更不如,這很危險。
喜歡打瞌睡的人,與定無緣,這個是肯定的。如果想入定,這個瞌睡絶對不能有,乃至細昏沉——沉沒,這比昏沉還要細,有這個沉沒的話,墮在「死水沱」里出不來。你自以為很舒服,很高興,以為得定了,不是定。海公上師講,四川的一些江里有「死水沱」,水不是往直流的,而是旋轉的,船過去,只有操作最出色的人纔能避免船被卷進去。如果你進入「死水沱」,這個很危險。不修定的人不知道,一修定,沉沒就是一個險境。念經是修定的前階段,如果念經的時候迷迷糊糊,這一輩子要得定,想都不要想了。
色界是沒有睡眠的,為什麼呢?「色界無段食」。睡眠哪裡來的?段食。食有四種: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後面三個食也能補養身體,色界有;前面一個段食是最粗的,色界沒有。段食沒有,睡眠也沒有了。晚上不吃飯,不會很飽,可以使你瞌睡少一點,正好修行。有一位居士,他說晚上不吃做不到,勉強做了,餓得難受,也是修不起。實際是沒有去鍛煉嘛!你過去習慣每天吃三餐,而且一般在家人晚上一頓吃得特別好,特別多,這個習慣養成了,一下叫你不吃當然不行。但是你慢慢地不吃,這個習慣養成了,反而身體更好。有些貪吃的人,為他自己找依據,說不吃營養不好,甚至要吃肉、吃鷄等等,這是不正知見。
中定又除尋者,謂中間定,除前所除,又更除尋,余皆具有。
「中定又除尋」,初禪到二禪中間有個中間定,是無尋唯伺地,沒有尋心所。所以中間定比初禪再多除一個尋。「謂中間定,除前所除」,除了初禪所除之外,「又更除尋,余皆具有」,其他的都還有。
上兼除伺等者,上者,二禪已上,乃至非想也。此二禪已上,除前所除,兼除伺等,等取諂誑,余皆具有。經說諂誑,極至梵天,故唯初禪,得有諂誑。以初禪地,臣主相依,必行諂誑。
「上兼除伺等者,上者,二禪已上,乃至非想也」,二禪以上是無尋無伺。
「此二禪以上,除前所除,兼除伺等」,從二禪一直到非想非非想處,不但除去前面所除的法,還要把伺心所除掉。「等」什麼?「等取諂誑」,十個小煩惱裡邊,初禪除了七個,諂、誑、憍三個未除掉,初禪還會有。
「經說諂誑,極至梵天,故唯初禪,得有諂誑」,經里說諂、誑兩個心所在初禪還有,初禪以上就沒有了。「故唯初禪,得有諂誑」,初禪為什麼還有諂、誑兩個心所呢?「以初禪地,臣主相依,必行諂誑」,諂誑是心不直,要顯得自己好,要誑惑人家。因為有臣主相依,大梵天是主,梵輔天是臣,梵眾天是民,有臣主相依的關係,所以諂誑的心會出來。在欲界更不用說,有臣有主有老百姓等等,諂誑必定會出來。做事情的時候,好好地觀察,是不是有諂誑心?對下級當然有的時候也會做假相,但是主要對上級,做得巴結的樣子,顯得自己很能幹,做一個不真實的相,使上級信任你,起用你,這個心就是煩惱心。
有人問具體怎麼用功,這就是用功。心所裡邊,大善地法都是對治煩惱的。信對治不信,精進對治懈怠,不放逸對治放逸,行舍對治掉舉,輕安對治昏沉。一個對一個,什麼煩惱來了,用什麼武器對治,都在裡邊。
為什麼初禪有諂誑呢?「臣主相依,必行諂誑」。這是客觀規律,因為有境(臣主相依),又是凡夫,有煩惱,決定會產生諂誑。如果煩惱斷掉,當然不會有了。
如經中說:大梵天王,處自梵眾,忽被馬勝苾芻問言:此四大種,當於何位,盡滅無餘?梵王不知無餘滅位,便矯亂答:我於此梵眾,自在,作者、化者、生者、養者,是一切眾生父。作此語已,引出眾外,諂言愧謝,令還問佛。
經裡邊有這麼一段公案。「大梵天王」在「梵眾」中間,高高在上。大梵天是在梵天的第三層,是最高的天主。最低的是梵眾天,是一般的老百姓;中間一層是梵輔天,大臣們。有一次,大梵天坐在很多梵眾中間,得意洋洋。突然馬勝比丘以神通到梵天來,問他一個問題:什麼時候可以把地水火風消滅完?這個是要懂法相的人纔知道。他不懂,但是那麼多的梵眾圍繞,他又怕丟臉,不能說不懂。他說:我對這些人有「自在」權,這個世界是我「作」的,這些人是我教「化」的,是我「生」的,是我「養」成的,我「是一切眾生」的「父」,自吹自擂地說了一套,跟馬勝比丘問的問題毫不相干。這樣把自己的面子保住了。然後他又怎麼樣呢?「引出眾外」,拉著馬勝比丘的手,跑到沒有人的地方,「諂言愧謝」,給他道歉。他說這些問題,你去問佛好了,我不知道的。但是人多的地方,他又不好意思說我不知道。這表示大梵天王還有諂誑心。那就是說欲界、初禪,還有諂誑。
解云:大梵天王,不知依未至中間四禪,此六地中,起無漏道,斷第四禪染;及依空處近分,起有漏道,斷第四禪染,是四大種無餘滅位,故矯亂答也。矯亂答辭,是誑語攝也。諂言愧謝,顯有諂也。作者,我能造作世間也。化者,我能化世間也。生者,我能生一切眾生也。養者,我能養一切眾生也。
「解雲」,圓暉法師的解釋。「大梵天王,不知依未至中間四禪,此六地中起無漏道,斷第四禪染;及依空處近分,起有漏道,斷第四禪染,是四大種無餘滅位,故矯亂答也」。大梵天王不懂怎樣把四大種全部消滅的道理,以諂誑的心來答,我是大梵天,所作自在等等,說了這麼一些。「矯亂答辭」,這些矯亂答的話,「是誑語攝」,屬於誑語所攝;他最後把馬勝比丘拉出去,「諂言愧謝,顯有諂也」,他對馬勝比丘還有諂的心。這是說初禪有諂誑。
「作者,我能造作世間也」,這個器世間是我造的。「化者,我能化世間也」,我教化。「生者,我能生一切眾生也。養者,我能養一切眾生也」。大梵天自己說自己能幹,吹噓自己。世間上很多人也喜歡這樣,還是有諂誑在裡邊。
公案里那個問題,「四大種無餘滅位」,要滅除四大種,要把色法的種子都滅掉,要靠什麼方法?色法最高到第四禪,滅也就滅到第四禪。有兩種方法,無漏道和有漏道。先說無漏道,依六個地(未至地、中間地、色界四根本地)起無漏道能夠把四禪的四大種滅掉。
還有一個依有漏道。依空無邊處的近分定,「起有漏道,斷第四禪染」。有漏道就是看到下地的不好,粗、苦、障,看到上地的靜、妙、離,然後對照,一個是羨慕上面的,一個是厭惡下邊的,那麼這樣就脫離下地。修空無邊處的近分定,正斷第四禪煩惱,可以把四禪屬於色界的四大種都滅掉,進入空無邊處定。有漏道斷四大種是這樣子斷的。而無漏道可以依九個地起,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地、三個無色定(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這裡為什麼只說六地,不說九地?這個問題,大家去思惟一下。
從此第三,明相似殊,此有兩段:一、明無慚等,二、明尋伺等。且初明無慚等者,論云:今次當說,於前所辨,諸心所中,少分差別。無慚無愧,愛之與敬,差別云何?頌曰:
無慚愧不重 於罪不見怖 愛敬謂信慚 唯於欲色有
有些心所法是「相似」的,但是也有差別。一個是「明無慚等」,一個是「明尋伺等」。「論云:今次當說,於前所辨,諸心所中,少分差別。無慚無愧,愛之與敬,差別云何」,無慚、無愧,一般人認為沒什麼差別;相對應的「愛」「敬」,這兩個差別又在哪裡?
「頌曰:無慚愧不重,於罪不見怖」,無慚就是「不重」,對於有德的人不敬重;無愧,「於罪不見怖」,做了壞事不害怕,這是兩個的差別。
「愛敬謂信慚,唯於欲色有」,愛、敬,即信心所和慚心所。無慚是不敬重,慚是敬重。愛就是信,這個愛當然是指好的愛。愛、敬這兩個心所法,只有欲界、色界有,無色界沒有。
釋曰:無慚愧者,標也。不重者,釋無慚也。不重賢善,名為無慚也。謂於功德,及有德人,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言功德者,戒定慧功德也。有德人者,具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
「無慚愧者,標也」,這是標無慚無愧兩個心所法。「不重」,「釋無慚」,無慚就是不尊重。「不重賢善」,對有德的人,不尊重,「名為無慚也」。「謂於功德」,一些有功德的事情,「及有德人」,有功德的人,「無敬無崇」,不恭敬、不尊重,「無所忌難」,對他無所畏;「無所隨屬」,也不去向他學法,「說名無慚」,這叫無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是恭敬的對立面。無慚就是指對好的事情、有功德的人不恭敬。
所謂「功德」,是有一定內涵的,決定是「戒定慧功德」。不是對一般人不恭敬都叫無慚。對有戒定慧的人,要尊重、恭敬。有些人對戒定慧不尊重,說「持戒有什麼了不起!」我們要求背誦戒律,有些人好像不好意思,覺得貶低他的身份,趕快走掉。這是不尊重戒,就叫無慚。
「有德人者,具戒定慧人也」,有德的人是有戒定慧的人。對有戒定慧的人不恭敬,也是無慚。在佛教裡邊,對戒定慧這些功德、對有戒定慧功德的人,如果你無所謂,那就是無慚。
「無忌難者,無畏懼也」,自以為了不得,對有功德的人,無所畏懼。「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不去向他學法,不把自己居於弟子的地位,這是無慚。
反過來,對那些功德的法、有功德的人,恭敬尊重;對他有所畏懼,對他作弟子禮,這就是「慚」。
於罪不見怖者,釋無愧也。謂諸善士,所呵厭法,說名為罪。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說名無愧。此中怖言,顯非愛果,能生怖故。
什麼叫「無愧」呢?「於罪不見怖」。「謂諸善士,所呵厭法」,「善士」是有戒定慧功德的那些人,他們所呵斥的、厭離的法,「說名為罪」。對這些罪「不見怖」,「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說名無愧」,看不到能招可畏的果報,叫無愧。這個「可怖畏」的果報,一種是現世的,你做了壞事,大家對你有譏嫌,對你看不起,貶低你的身份;另外一種是將來的異熟果報,墮三惡趣。「此中怖言,顯非愛果」,這些有罪的惡法,將來要感到可怕的苦果,對此他不知道生畏懼心,不知因果。別人說:「你做了壞事,將來感到苦報,很厲害的苦!」他無所謂。人家說:「這事做了要下地獄的啊,不要搞!」「下地獄就下地獄好了,有什麼了不得!」這個心,自以為自己很英雄好漢。你現在英雄好漢,真正地獄火來了,沒有一個不怕的,那時哭也沒用,叫也沒有用。所以說菩薩畏因,凡夫畏果。等到果出來,來不及了。地獄的獄卒拿著叉子把你叉到油鍋去了,你哭有什麼用?在因地的時候,就要生恐怖心。
有餘師說,於所造罪,自觀無恥,說名無慚。觀他無恥,說名無愧。慚愧差別,翻此應知。謂翻初釋,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為慚。於罪見怖,說名為愧。翻第二釋,於所所造罪59,自觀有恥,說名為慚。觀他有恥,說名為愧。
「有餘師說」,其他的論師還有一個解釋。「於所造罪,自觀無恥,說名無慚」,對自己不感到羞恥,叫無慚。「觀他無恥,說名無愧」,在人家面前感到無所謂,叫無愧。「慚愧差別,翻此應知」,無慚無愧如此,反過來就是慚愧。「謂翻初釋」,把第一個解釋反過來,「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叫慚。於罪見怖,叫愧。第二個解釋翻過來,對所造的罪,自己觀感到羞恥,是慚;對人家,怕人家知道,不好意思,叫愧。
愛敬謂信慚者,釋愛敬差別也。愛即是信,敬即是慚。愛謂愛樂,體即是信。然愛有二:一、有染污,二、無染污。有染謂貪,如愛妻子等。無染謂信,如愛師長等。此頌言愛者,取第二愛也。
「愛敬謂信慚者」,愛、敬,就是信心所和慚心所,「釋愛敬差別也」。「愛即是信,敬即是慚。愛謂愛樂,體即是信」,有了信纔喜歡它。但是愛有兩種:一種是「有染污」的愛,一種是「無染污」的愛。這個非要講清楚不可。愛情是染污愛,當然是不好的。
以前張澄基寫了一本書,裡邊用了個愛,結果引起佛教界大辯論,有人說佛教里講慈悲,不講愛。這樣辯過來辯過去,搞了幾年時間,結果把那些互相駁難的文章輯了一本厚厚的書。如果仔細學過《俱舍》,就不需要辯論了。反對方認為愛是染污的,只能講慈悲,結果辯論了許多。
實際上,在佛法裡,愛有兩種,一種是染污的,一種是不染污的。「有染污」的是「貪」,「如愛妻子」、兒女、財產等等。「無染污」的是「信」,「愛師長等」,所以這兩者截然不同。「此頌言愛者,取第二愛也」,頌里的愛是第二種愛,不染污的愛。
有信非愛,謂緣苦集信,忍許故有信,可厭故非愛。有愛非信,謂諸染污愛,由起貪是愛,染污非信也。有通信愛,謂緣滅道信,忍許故生信,可欣故有愛。有非信愛,謂除前相。
「有信非愛,謂緣苦集信」,信和愛各有寬狹,不能劃等號,所以要四料簡。第一個,是信不是愛。「謂緣苦集信,忍許故有信,可厭故非愛」,對苦集二諦,你承認這是苦、這是集,毫無懷疑相信,但是並不愛它,哪個歡喜苦和集呢?
「有愛非信」,第二個,愛是有的,信沒有。「染污愛」,單是有愛,但不乾淨,比如對妻子等那些。「由起貪是愛,染污非信也」,起一個貪,這個貪是染污的愛,但不是信,信是澄淨為性的。
「有通信愛」,第三個,有愛有信。「謂緣滅道信,可欣故有愛」,緣滅諦、道諦的信心,既是認可它,有信;又是對它起羨慕的心,喜歡它,有愛。
「有非信愛,謂除前相」,第四個,既不是信,又不是愛。除了前面三種,都屬於這一類。
敬謂敬重,體即是慚,如前解慚謂有敬等。有慚非敬,謂緣苦集慚,生恥有慚,可厭非敬。有通慚敬,謂緣滅道慚,恭敬有慚,可欣有敬。
敬是敬重,它的體是慚。慚跟敬也有差別,有的是慚非敬,「謂緣苦集慚」,「緣苦集」,感到自己受三界的苦,都是從煩惱裡邊生出來的,他心裡有羞恥,這是「有慚」。因為這個苦集二諦,都是不好的事情,「可厭非敬」,這是可厭惡的,當然沒有敬。
「有通慚敬」,又有慚,又有敬。「謂緣滅道慚」,對滅諦、道諦生起羞恥心,自己沒有證到;同時又「恭敬有慚」,對滅諦、道諦起恭敬心,慚是尊重、崇敬,起恭敬的心,那是有慚;「可欣有敬」,這滅道諦也喜歡,希望能證到它,這是有敬,這是慚敬都有。
唯於欲色有者,三界分別,如是愛敬,欲色界有,無色界無。問:豈不信慚大善地法,無色亦有?答:愛敬有二,謂緣於法、補特伽羅。緣法愛敬通三界有。此中意說緣補特伽羅者,故欲色有,無色界無。補特伽羅,此雲數取趣,謂數取諸趣也。
「唯於欲色有」,愛跟敬,兩個心所法,只有欲界、色界有,無色界沒有。「問:豈不信慚大善地法,無色亦有」,信慚是大善地法,既然無色界有善心,決定也有它們啊?「答:愛敬有二」,愛跟敬有兩種。「謂緣於法、補特伽羅」,一種是緣法生的愛敬,一種是緣補特伽羅(人)生的愛敬。緣法的愛敬,三界都有,無色界也有。但是緣補特伽羅的愛敬,無色界沒有,為什麼?無色界補特伽羅沒有物質,只有心王心所,沒有緣補特伽羅的愛敬,所以說「無色界無」,緣補特伽羅的愛敬只有欲界、色界有。
「補特伽羅」這是梵語,漢地叫「數取趣」。「數取諸趣也」,很多次地執取五趣:天、人、地獄、餓鬼、畜生。就是投生,這裡取,那裡取,心不斷地在取趣。補特伽羅,也是有情的另外一個名字。從他不斷地投生來說,叫補特伽羅,數取趣。
上次提個問題,用無漏的定斷四大,未到地、中間禪、四根本禪,六個地。但無漏定一共有九個,為什麼不說九個,說六個?
以有漏道斷煩惱,假使欲界的煩惱,在未到定(近分定)的時候斷。只能上一地斷下一地的,不能超越,所以鄰近的初禪近分定斷欲界的煩惱。初禪的煩惱,由二禪的近分定斷。二禪的由三禪的近分定斷。一地挨著一地,這兩個鄰近的地,觀下地的不好,上地的好,欣求上地,厭離下地,這樣一層一層上去,這是有漏道。
無漏道不限於界,三界哪一個地都不能系縛它,無漏道依某地斷惑,可以斷本地的,也可以斷上地的,但不斷下地的煩惱,因為已經斷掉了,不需要再斷。無色界的三地已經離開色界,四大早已斷掉,要斷四大種幫助還沒有得到無色界的定,所以不可能用這三個無色定斷四大種。
從此第二,明尋伺等,論云:如是已說愛敬差別,尋伺慢憍,差別云何?頌曰:
尋伺心粗細 慢對他心舉 憍由染自法 心高無所顧
「尋伺心粗細」,尋、伺就是心的粗、細不同,「心之粗性」名尋,「心之細性」名伺。「慢對他心舉」,慢是對他人比較而有的,「舉」是提高,擡高自己,這是慢。「憍由染自法」,自己有什麼比較好的地方,比如自己有錢,或者長在富貴家裡,或者學問好,自以為很好,自我陶醉,這是憍。「心高無所顧」,自己心擡高了,無所顧忌。
這裡附帶說一下,有的書上講憍也是初禪斷,到初禪為止。《俱舍》中說,諂誑在初禪還有,二禪以上就沒有了,但是憍並沒有被除掉。根據《大毗婆沙》,憍是通三界的,無色界還有。
釋曰:尋伺心粗細者,尋謂尋求,伺謂伺察。心之粗性,名之為尋;心之細性,名之為伺。
「尋」是「尋求」。「伺」是「伺察」。尋和伺的差別在哪裡呢?「心之粗性,名之為尋」,尋是粗,「心之細性,名之為伺」,伺察是細。好比打鐘,一錘下去,這個聲音「咣」一下子,這是粗,相當於尋。那一錘子打好了,裡面嗡嗡嗡的細的聲音,相當於伺。這是古代的比喻,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都是鐘聲,但是粗跟細有不同。都是追求的心,粗的叫尋,細的是伺察。這是一般的解釋,還有另一個解釋。
復有別釋,尋伺二法,是諸語言行。故契經言:要有尋伺,方有語言,非無尋伺。此語言行,粗者名尋,細者名伺。語言行者,是語言因也。
尋伺是說話的因。不僅是講出來的話,即使我們心裡的思想,都是靠尋伺來的。要說出口,更要靠尋伺。如果沒有尋伺,就不能說話了,因為心裡沒有推動的力量。有人問:二禪以上的人還說不說話?他心裡邊的思想是怎麼樣呢?思想是心裡的語言,如果語言沒有了,概念肯定也沒有了,他的思想是怎麼樣的?這是很細微的問題,在《俱舍論》里,有提這些辯論的問題60。這裡暫時不追究那麼多了。
語言的因是尋伺,「語言行」,行是因的意思。「故契經言:要有尋伺,方有語言」,這是經上的話。要有尋伺,纔會說話。心裡沒有尋伺,發動說話的因素沒有,就不說話。「粗者名尋,細者名伺」,粗的叫尋,細的叫伺。
慢對他心舉者,慢謂對他,心自舉性,稱量自他德類差別,心自舉恃,陵蔑於他,故名為慢。
這裡「慢」講得很仔細。「對他」,對其他的人比較下來,舉是擡高,把自己擡得高高的,覺得自己比他高。「稱量自他」,稱量就是比較。世間上的人,就是比有錢,比地位。錢比他多,地位比他高,在他面前就了不得,沾沾自喜;要是自己錢又少、地位也沒有,在人家面前就感到自己很自卑。所以慢的產生,是由比較而來的。「德類差別」,這個德是各方面的,不一定指戒定慧,比如出身、地位、名望、財富等等都是。相互比較之後,「心自舉恃」,感到自己比人家勝,把自己擡高。「陵蔑於他」,看不起人家,這個就叫慢。
憍由染自法者,自法謂自身色力等法也。謂憍染著自法為先,令心傲逸,無所顧性。論云:有餘師說,如因酒生欣舉差別,說名為醉,如是貪生欣舉差別,說名為憍。是謂憍慢差別之相。
已上兩段不同,總是第三,明相似殊竟。
「憍由染自法」,「自法謂自身色力等法也」,自己身上的優點,或者身體好,或者長得好,或者有錢等等,自己感到自己很殊勝。「謂憍染著自法為先」,自己感到了不得,「令心傲逸,無所顧性」,把心擡得高高的,「無所顧」就是自己飄飄然的。這個不是比較的,是感到自己有些地方很殊勝,擡高自己。
「論云:有餘師說,如因酒生欣舉差別,說名為醉,如是貪生欣舉差別,說名為憍。是謂憍慢差別之相」,有其他的論師打個比喻,有的人自己喝酒醉了,自己高興的那個樣子,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可高興的,他自以為很開心。同樣,貪生的欣舉,因為貪著自己的長相,或者名譽、地位、財富等等,產生的欣舉,也就是高興,這個叫做憍。這是以酒醉的狀態比喻憍的情況。
憍是通三界的,慢也通三界。所以這兩個很不容易除掉。在《戒定慧基本三學》裡邊,談到三十八個恃61,比如執著自己的外表好、出身高、學問大、本事強,等等,總之自己超勝的地方,感到自己了不得,這就是恃相,都是我慢我執的表現。這些煩惱相,對我們修行的人很有借鑑價值,我們要看看自己,有沒有這些恃相。要除我執,就從這些方面去看。
從此第四,明眾名別者,論云:然心心所,於契經中,隨義建立種種名相,今當辨此名義差別。頌曰:
心意識體一 心心所有依 有緣有行相 相應義有五
「從此第四,明眾名別」,一些名詞的差別。「論云:然心心所,於契經中,隨義建立種種名相,今當辨此名義差別」,在經裡邊,心王心所有很多的名稱,根據不同角度,安立了很多法相名詞(名相)。這些名相有各式各樣的意義,現在要把它解釋一下。
「頌曰:心意識體一」,這個「心」,有的地方叫「意」,有的地方叫「識」,到底是什麼差別?體是一個,從某個角度叫心,從某個角度叫意。「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心心所,有的地方叫有所依,有的地方叫有行相,有的地方叫有所緣。還有心(心王)、心所相應。前面說相應行,到底什麼叫相應呢?有五個意思叫相應。
釋曰:心意識體一者,集起名心,謂能集起三業事也。思量名意。了別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淨者善也,不淨者惡也,界者體也。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即此者,即此心也,將所依義,釋意也。作能依止,故名為識,識能依意也。據上兩解,是心意識三,名義雖異,其體一也。
「釋曰:心意識體一者」,心與意、識的體是一個,都是指心王。「集起名心」,前面說「心能導世間,心能遍攝受」,有集起的力量,集起心所,從這一點看,叫心。「謂能集起三業事也」,能夠集起三業(身、口、意三業)的事情,靠心來造那些事情。「思量名意」,從思量的作用上說叫意,「了別名識」,能夠起了別的作用叫識。心也好,意也好,識也好,都是一個東西。從集起的力量來說叫心,從思量的方面來說叫意,從了別的功能來說叫識。
「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另外一個解釋。「淨不淨界」,這個「界」就是體。各種淨的、不淨的、善的、不善的,構成差別,就叫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給其他的法做依止,叫意。前面說無間滅意,給後來的心王心所作依止,使後面的生起來,叫意。「即此者,即此心也」,體就是心,給其他的法做依止的時候,「將所依義,釋意也」,這是從所依的意思來解釋意。前面說思量叫意,這裡是所依叫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一個是所依,一個是能依,作能依的是識。所依的是意根,就是意,給後來的心王心所作一個依止,是第六意識的根(意根)。從能依方面說是識。「識能依意也」,識是能依,依靠什麼?依靠意(無間滅意)生起來。
「據上兩解,是心意識三,名義雖異,其體一也」,上邊兩個解釋都是說,心、意、識,雖然它們的意思不一樣,名字也不一樣,但是它們的體性,都是一個東西,只是從不同方面來看而已。那麼我們看到經上,或者其他的書上,講到心,或者意,或者識,那你心裡就明白是同一個東西。講心的時候,它有集起的力量,能夠集起三業;說它是意的時候,是思量或者作所依;說它是識的時候,它能了別,或者是作能依。這個意思知道了,它的體也知道了,這樣子你看經就能懂了。如果你不知道,查字典,就算能查到,但裡面給了很多種的解釋,你未必知道該採取哪一種。
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者,此釋心心所法,更有四名,義雖有殊,體還一也。
「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這後面三句,「此釋心心所法,更有四名」,在經典上,心王心所還有四個名詞。前面三個心、意、識專指心王,下面的四個名詞,通指心王心所。「義雖有殊,體還一也」,這些名相意義雖然不一樣,體還是一個,就是心王心所。
一名有所依,謂心心所,皆名有所依,托所依根故。所依根者,眼等六根也。
「一名有所依」,有所依,心王心所都是有所依的,沒有所依,生不出來。「托所依根故。所依根者,眼等六根也」,心王心所要生的時候,必定有所依。依什麼呢?依眼等六根,其中,第六識要依無間滅意——意根;前五識,不僅依淨色根,同時也要依意根。
「有所依」指的是心王心所。因為心王心所都是要有所依的。
二名有所緣,取所緣境故。所緣境者,色等六境也。
第二個名詞叫「有所緣」,心王心所都有所緣的境。「取所緣境故」,因為心王心所都要取所緣的境纔生得起來。心王心所力量很薄弱,沒有境生不起來。好比一個人,身體很差,必定憑藉手杖纔能走。
這個對我們修行很有用處。有境纔能生心王心所。煩惱的心所,如果沒有境也不生了。所以出家人要遠離五欲的境界,不使心生出煩惱心所。有的人不知道這個重要性,也不知道心王心所是靠境來的。對境不遠離,但心裡又想煩惱不要生起來,這怎麼可能呢?你如果是以無漏道把煩惱斷了,不管對什麼境,跟照鏡子一樣,一絲一毫都不沾著。但你是個凡夫,要趨入那個境,就像掉在染缸里,你想不染上這個顔色,不可能!既然有這個境,決定會在心上反映出來,這就是煩惱心。所以真正想修行,得遠離那個境,否則修行不會上路的。
境的範圍很多,眼睛看,耳朵聽,手碰到,鼻子聞到,都是境——五欲境。這個五欲境要儘量地遠離。有個公案,一個國王到山上去尋歡作樂,一批宮娥彩女跳舞、唱歌、奏音樂,他讓軍隊把山上的路口全部封掉,自己一個人享受。他正在很高興地享受五欲的時候,一群外道五通仙人,從這個山上飛過。他們中有天眼通的看到下面裸體女人跳舞,煩惱一起,神通沒有了,掉下來了;有天耳通的聽到女人的聲音,煩惱心一動,也掉下來了;還有有神境通的,聞到下面的女香,起了煩惱心,神通也沒有了,又掉下來……反正色、聲、香、味、觸境一現前,他的煩惱一起,神通就沒有了。這些仙人像鴨子一樣,一大堆地掉下來。那個國王大發脾氣,你們這一群人不規矩,偷看我的宮娥彩女,都殺掉了。所以對境不迴避,凡夫是沒有辦法修行的。
為什麼古代的叢林都在深山裡邊?就是取那個清淨的境,纔能生起清淨的心。如果你經常跟那些五欲打交道,又想修行,怎麼可能!這邊也要沾,那邊也要取;熊掌也要吃,魚也要吃,那怎麼行呢!現在很多人說,既做轉輪聖王,又要成佛,一舉兩得,不是很好嗎?轉輪聖王的福也享了,佛教化世間的事情也做了,不可能的!釋迦太子本來可以作轉輪聖王,為什麼不要轉輪聖王而去成佛呢?就是「兩者不可兼得」!你要這個,就不能得那個;你要得那個,就不能得這個。這就是靠智慧抉擇。我們學阿毗達磨,學佛經,就是要養成這個智慧。佛教是徹頭徹尾的智慧,離開智慧談不上佛教。
有一個居士,他以前在這裡住過一段時間,他說他們那裡很複雜,很墮落,後來他母親非要他回去不可,他也只好回去。他眼見耳聞的,都是那些染污的東西,感到很討厭。我說你如果心裡不提高警惕,現在雖然討厭這些東西,將來會不討厭的,甚至於會離不開它。對於煩惱,一開始有所警惕,多接觸之後警惕性會麻痹,跟著煩惱一路走,同流合污,那時就完了。所以說修行的人,這個地方要提高警惕,提心弔膽的,不要被五欲境所染掉。這就是境跟心的關係,一定要下功夫斷除那些心。
「所緣境者,色等六境也」,色、聲、香、味、觸、法六個境。
三名有行相,謂同有一行相也。如緣青境,心及心所皆帶青上影像,此識上相,名為行相。行謂行解,即能緣心也;相謂影像,即行上相也。行解之相,名為行相,依主釋也。心與心所,皆有青相,青相雖多,同一青故,名同有一行相也,或名有行相。論云:即於所緣品類差別,等起行相故。解云:品類差別者,境非一也。等起者,心心所齊等起也。
第三個名詞,「有行相」,「謂同有一行相也」,心王心所緣境的時候,心上起的行相也是一樣的。打個比喻,「如緣青境,心及心所皆帶青上影像」,假使所緣的境是青色,心王也好、心所也好,它們都帶一個青的影像,跟拍照片一樣,青的行相就在心王心所上反映出來。
「此識上相,名為行相。行謂行解,即能緣心也;相謂影像,即行上相也」,什麼叫行相?是心上的相貌。把外面的相在心上顯出來,就是相。「行」是「行解」,心裡緣境,作什麼樣理解,即「能緣心」。「相」是「影像」,所緣的境在心上反映出來,「行解之相,名為行相」,心裡緣那個境,對那個境的反映,就是行相。行解之相,依主釋。
「心與心所,皆有青相,青相雖多,同一青故,名同有一行相也」,心王心所每一個上邊都有一個青的相,欲界善心最起碼有二十二心所,每一個心所法都有一個青相,有二十二個青相,所以叫同一行相。「或名有行相」,心王心所另外一個名字叫有行相。
「論云:即於所緣品類差別,等起行相故」,所緣的法各式各樣的差別,而心王心所起的行相是相同的。「解云:品類差別者,境非一也」,當心王心所緣各式各樣境的時候,「等起者,心心所齊等起也」,心王有什麼行相,心所也有什麼行相,它們的行相是相等的。
四名相應,等和合故。等和合者,謂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一所依,二所緣,三行相,四時,五事,皆平等故。時等者,謂心心所同生住異滅時故。事等者,事者體也。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各亦爾,無兩受等共相應故。
第四個相應,什麼叫「相應」?「等和合故」,所謂相應,平等地和合,合在一起。相應是合得起來,合不起的不相應。什麼叫「等和合」呢?「謂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什麼叫相應?要有五個意思,都是平等相合的。一是「所依」,同一所依。比如眼識看東西,眼識依的是眼根,同時依無間滅意;它的心所法,也是依眼根和依無間滅意。二是「所緣」,同一所緣。比如緣青的境,眼識緣的是青,心所法所緣的也是青,所緣的是一樣。三是「行相」,當你緣這個境,心所法反映的跟心王所起的行解之相,是同樣的,都是顯現青的東西。還有「時」「事」這兩個也一樣。「皆平等故」,心王心所這五個東西平等,就叫相應。
「時等者,謂心心所,同生住異滅時故」,心王心所,生住異滅也是相同的。心王在生相的時候,心所也是在生相;心王是住相,心所也是住相;心王是滅相,心所也是滅相,時間上相等。這個很微細,一個剎那裡一個生滅,生住異滅也是同步的。這是「時等」。
「事等」,「事」是指「體」。「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各亦爾,無兩受等共相應故」。心王心所相應生起時,心王只有一個體,每一個心所法也都各是一個體。所以前面說,大地法裡邊有慧,五見的體是慧,就不能再把見加進去,這是有部的說法。不可能同時有兩個受相應,比如說一方面感到很苦,一方面又感到很快樂,這是沒有的。苦的時候就是苦,第二剎那可以變成快樂,但是樂跟苦不會在同一個時間。心王心所,體都只能有一個。
相應這個名詞也指的是心王心所。五義相應非常重要,心王心所五個條件平等,纔叫相應。僧團要和合,有六和合,條件合適,叫和合僧。如果這六和裡邊差一個兩個,那不是真正的和合。如果都做不到的話,那就是不和合眾,甚至於破僧的事都會出現。五義相應,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時間,同一個事(都只有一個體)。心王心所這五個條件都符合,叫做相應。
上來不同,總是第一明心所竟。
以上講了好幾個科題,把心所法都講完了。法界裡邊,相應行是心所法。下邊第二講不相應行,沒有這五個意思,是不相應的「行」,行是有為法。
從此大文第二,明不相應行,於中有三:一、總標名數,二、別牒解釋,三、諸門分別。
不相應行分三科來講。第一個是總標,不相應行一共有幾個,叫什麼名字。第二個「別牒解釋」,每一個的解釋。第三個,用諸門分別這些不相應行。
且初總標名數者,論云:已說心心所廣分別義,心不相應行,何者是耶?頌曰:
心不相應行 得非得同分 無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類
心王心所,從「界品」開始講,「廣分別」。「心不相應行,何者是耶」,不相應行是哪些呢?命根、得、非得,還有眾同分等等。
「頌曰:心不相應行,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相名身等類」,這個頌把十四個不相應行的名字列出來,這起碼要背。這些都是很重要的。
釋曰:頌言二定者,無想定、滅盡定也。相者,四相也。名身等者,等取句文身也。總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無想果,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異,十一滅,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此十四種,體非心所,不與心相應,名心不相應;五藴門中,是行藴攝,故名心不相應行。
「釋曰:頌言二定者,無想定、滅盡定也」,兩個無心定,一個是無想定,外道的;一個是滅盡定,內道聖者的。「相」是「四相」,生住異滅。「名身等者」,名身,「等取句文身也」,等是句身、文身,一共三個。
「總有十四」,七十五法中有幾個不相應行?十四個。「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無想果」,即無想天(異熟果);第五第六,「二定」,即「無想定、滅盡定」;第七,命,即「命根」;「相」是生住異滅,就是八、九、十、十一這四個;「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名身等」,「等」句身、文身。
「此十四種,體非心所,不與心相應,名心不相應;五藴門中,是行藴攝,故名心不相應行」,為什麼叫心不相應行呢?因為這十四個法跟心不相應,又屬於行藴,合起來叫不相應行。
從此第二,別牒解釋,於中有七:一、明得非得,二、明同分,三、明無想,四、明二定,五、明命根,六、明四相,七、明名身等。
「從此第二,別牒解釋」,分七科,「一、明得非得,二、明同分,三、明無想,四、明二定,五、明命根,六、明四相,七、明名身等」,十四個分成七段來講。「得非得」,是有部里相當麻煩的一個概念,能搞懂更好,實在不懂,先弄清大概的意思,以後慢慢搞懂。
就初第一明得非得中,復分兩段:一、明自性,二、明差別。
第一個,「明得非得」,又分兩段,「一、明自性,二、明差別」,自性是它本身,差別是它的各種變化。
且初明自性者,論云:於中且辯得非得相,頌曰:
得謂獲成就 非得此相違 得非得唯於 自相續二滅
「頌曰: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得是獲或者成就,「非得」反過來,不獲、不成就。「得非得唯於,自相續二滅」,哪些情況有得非得呢?「自相續」,自己身上有得非得;「二滅」,擇滅、非擇滅也有。無情身上沒有得,他相續也沒有得。比如你成就了天眼,不能說成就他人的天眼,是你自己身上的成就。或者把見道的煩惱(八十八使)斷掉了,得了擇滅,證到的是自己身上的,不能給別人證到。所以在自相續裡邊,可以得定,或者成就神通,或者證到擇滅等等。總之,得非得只有在自相續上、兩個滅上能夠有。在非情身上不能有,其他的有情身上也不能有。
釋曰:上兩句明自性,下兩句明所依。
前面兩句是講得非得的自性,後面兩句講得非得所依。依有情身心,或者兩個滅。
得謂獲成就者,釋得自性。得有二種:一獲,二成就也。獲中有二:一、未得今獲,二、已失今獲。故論云:未得、已失今獲。
〖表二–一五:二種得〗
「得謂獲成就者,釋得自性」,得的自性是什麼呢?一是獲,二是成就。
「獲中有二」,細分開來,「獲」有兩個,一個是「未得今獲」,從來沒有得到過,現在第一次得到。比如見道的時候,苦法忍這個無漏法,無始以來從來沒有得到過,現在得到。第二種,「已失今獲」,以前得到過,但是失掉了,現在又重新得到,也叫獲。《俱舍論》上說,「未得、已失今獲」,未得的、已失掉而現在又得到的。
解云:未得今獲者,如未得戒,今受得戒,創至生相,將成就故,名為今獲。已失今獲者,如先坐定,遇緣便舍定,名為已失;後重修得,創至生相,將成就故,名為今獲。
「未得今獲者」,沒有得到過的,現在獲,舉個例,「如未得戒,今受得戒」,比如從來沒有受過大戒,現在開始進入戒場,登壇,得了戒體。「創至生相」,在生住異滅的生相這個位,生相在未來,馬上要到現在,「將成就故」,還沒有成就,就要成就,這個時候叫獲,這是「未得今獲」。
「已失今獲」,已經失掉的,又重新得到,也叫獲。「如先坐定,遇緣便舍定」,以前得過定,碰到緣舍定,失掉了,「名為已失」。
以前有個國王,他經常供養一個外道的五通仙人,這個仙人教化國王,也做些好事情。他有神通,每天應供的時候,從空中飛來。國王很恭敬他,兩隻手伸出來,把他的腳托住,慢慢放在地下,然後請他進入宮殿、吃飯。每天如此。
有一天,到了吃飯的時候,國王有緊急的事情要去辦。他想:「這個仙人,我每天接他的,從來沒有缺過一次,現在怎麼辦呢?」他顯得很憂愁,他的女兒(公主)說:「父王,你接仙人,我從小看到現在,已經學會了,你去忙吧,我來接。」國王覺得他女兒應該能辦到,就同意了。
到了時間,這個仙人又來了,公主就跟國王一樣,把手伸出來,托住仙人的腳,然後輕輕地放在地上。印度的仙人都是光腳板的,他的腳板碰到女孩子的手,軟軟的,動了一個念頭,神通就沒有了,定失掉了。他以前飯吃好、說法之後,就飛回去的。這一次他沒有神通了,飛不起了,怎麼辦呢?他只好對國王說:「以前到你們國家都是飛來飛去的,你們國家到底是怎麼樣還不知道,今天我要慢慢地走回去,仔細看一看你們國家到底怎麼富強,建築怎麼好……」他就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回去了,國王還以為他真的是這樣呢。
這個仙人回去之後,起大慚愧,感到自己實在太不行,一個念頭不正,把神通給失掉了。拚命下功夫,又得通了,這回不上當了,不去王宮了,五欲境不敢隨便粘,所以他這樣提高了警惕。
這裡是說,過去得了定,失掉了,後來又得到了,就是「已失今獲」。「如先坐定」,比如過去得了定的,「遇緣便舍定」,碰到緣失掉了,「名為已失」。「後重修得」,後來拚命修,又得定了,這個第二次得到,「創至生相」,在生相的時候,「將成就故」,還沒有成就,快成就了,叫獲,「名為今獲」。
「獲」,過去從來沒有過的,現在開始有,或者曾經失掉的再次有,還沒到現在的時刻。「獲」只有一剎那,到住相,就是現在世的時候,叫「成就」。
言成就者,先未得法,今時已得,先已得者,今復不失,此所得法,流至現在,名為成就。故論云:得已不失,名為成就。故知獲時,不名成就;成就時,不名獲也。
「言成就者,先未得法,今時已得,先已得者,今復不失」,「成就」是指沒有得到的現在得到,或者已經得到的沒有失掉,還在那裡。「此所得法,流至現在,名為成就」,這個法從開始獲之後,慢慢地等流下來,一直到現在,持續下去,這過程中間,都叫成就。比如說成就了比丘戒的戒體,開始登壇的時候,纔生起的時候,是「獲」,得到比丘戒;到比丘戒的行相出來了,是「成就」。只要不舍戒,不破戒,你這一輩子都是成就比丘戒。當然到命終時就舍掉了。
「故論云:得已不失,名為成就」,得到之後,沒有失掉,叫成就。
「故知獲時,不名成就,成就時,不名獲也」,「成就」跟「獲」這兩個東西,性質是一樣的,時間卻不一樣。當獲的時候,不能叫成就;當成就的時候,不能叫獲。
非得此相違者,釋非得自性也。應知非得與此相違,謂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名為不獲。流入現在,名為不成就。故知不獲時,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時,不名不獲。
「非得此相違者,釋非得自性也。應知非得與此相違」,非得與得是相反的。「謂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名為不獲。流入現在,名為不成就」,怎麼叫不獲呢?「謂若有法」,假如有一個法,「先未曾失」,過去沒有失掉;「及重得已」,或者是失掉過又重得,「但今初失」,現在又開始失掉了。這兩種情況下失掉的法,「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失掉,就是「非得」,在生相的時候,叫「不獲」。「流入現在,名為不成就」,到了現在,叫不成就。失掉之後,一直持續下去,都叫不成就。
「故知不獲時,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時,不名不獲」,不獲的時候,不能叫不成就;不成就的時候,不能叫不獲。事情是一個,但是時間不一樣。
得非得唯於,自相續二滅者,釋得非得所依也。自相續者,自即簡他也。相續是身,簡非相續。非相續者,非情是也。唯於自身,有得非得。故論云: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續,無有成就非情法故。
「得非得唯於,自相續二滅者,釋得非得所依也」,依哪個有得非得呢?「自相續」,有情自己;「二滅」,兩個滅,無為法里的擇滅、非擇滅。這些地方有得非得,其他地方就沒有。
「自相續者,自即簡他也」,我們的身、心都是相似相續地等流下去的,叫相續。相續就是指身心。自己的身心上面可以有得非得。「自」是「簡他」,簡別不能是他,你的得是不會到別人的相續上去的。
「相續是身」,這個「身」是有情。「簡非相續,非相續者,非情是也」,簡別非相續,簡別非情。「唯於自身,有得非得」,自己身心的得非得只能屬於自己的相續。
「故論云: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你的得不能成為他相續的得。不可能成就他身上的東西。所以自他兩個得非得是不通的。
「非非相續」,「非相續」是非情,也要排除。「無有成就非情法故」,器世間,不是有情的,談不上成就。比如說成就一個戒或者一個定,器世間怎麼成就戒定呢?所以得非得不能依器世間,既不是非相續,又不是他相續,只能是自相續。
言二滅者,擇滅非擇滅也。無為法中,唯於二滅,有得非得。謂若修道,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不證時,擇滅上有非得也。緣缺位中,得非擇滅,故非擇滅上有得也。緣會時,不得非擇滅,即非擇滅上有非得也。故於二滅,有得非得。
「言二滅者,擇滅非擇滅也。無為法中,唯於二滅,有得非得」,無為法裡邊,虛空無為沒有得非得,擇滅、非擇滅有得非得。「謂若修道,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證擇滅的時候,擇滅上有得。不證的時候,擇滅上有非得。我們現在沒有證到,擇滅有沒有?前面說過,一切法都有離性。但是你沒有得到擇滅,有擇滅上的非得。
「緣缺位中」,因緣缺的時候,「得非擇滅」,非擇滅上有個得。「緣會時,不得非擇滅」,因緣和合的時候,法生出來了,非擇滅沒有了,不得非擇滅,非擇滅上有個非得。「故於二滅,有得非得」,所以在擇滅、非擇滅上有得非得。
論云: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皆有緣缺。除初剎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諸餘有情皆成擇滅。初剎那聖者,苦法忍是也。煩惱未斷,名具縛聖。此聖者無擇滅也。諸餘有情者,一切聖人也。決定無有成就虛空,故於虛空不言有得,以得無故,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已上論文。
得非得所依的是自相續,或兩個無為法(擇滅、非擇滅)。那麼,哪些人成就非擇滅,哪些人成就擇滅?這裡舉幾個例。「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非擇滅是一切有情都會有的。比如你昨天在這裡看書,旁邊其他的聲音本來可以聽到的,你沒聽到,以後這個聲音再也不來了,聽到那個聲音的識,再也不會有了,這就得非擇滅。
哪些成就擇滅?「除初剎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初剎那」,苦法忍。這個時候的聖者,煩惱一個也沒有斷,叫具縛的聖者。因為苦法忍正與煩惱在搏鬥之中,是無間道,煩惱還沒有消滅掉。到苦法智,纔把欲界苦諦下的煩惱消滅掉。苦法忍的時候煩惱一個也沒斷,是具足的。「及餘一切具縛異生」,煩惱具足的異生。「諸餘有情」,其餘所有的有情,初剎那後的有學、無學聖者,當然都是有擇滅的得,「皆成擇滅」62。
「決定無有成就虛空,故於虛空不言有得。以得無故,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引《俱舍論》的文。決定沒有成就虛空的,虛空無礙為性,無能礙、所礙,談不上成就不成就。既然談不上得,也談不上非得。有部宗,得非得兩個是相翻的,沒有得也無所謂非得。這是《俱舍論》的文。
下邊引《大毗婆沙》,學習能力強一點的,好好討論,可以開智慧。
又依《大毗婆沙》一百五十八雲,得有四種:一、與彼法俱,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隨形得。二、在彼法前,此是法前得,亦名牛王引前得也。三、在彼法後,此是法後得,亦名犢子隨後得。四、非彼法前後俱。謂無為上得也。
依《大毗婆沙》第一百五十八卷,得有四種。
第一,「與彼法俱」,法俱得,跟法同時生起的。「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隨形得」,這是形象化的一個比喻。「法俱得」是法相名詞;「如影隨形」,這兩個東西分不開的,有形必有影,同時而有的。法俱得,也叫如影隨形得。
第二,「在彼法前」,在法前面的那個得,叫法前得。也叫「牛王引前得」,牛王是帶頭牛,它先走,其他的牛跟在後頭。得在前,法在後。
第三,「在彼法後」,法在前,得在後。「此是法後得,亦名犢子隨後得」,犢子是小牛,小牛自己認不得路,要隨著母牛後邊走,這叫法後得。「如影隨形,牛王引前,犢子隨後」,這些都是以比喻的方式來表明法的意義。正規叫法俱得、法前得、法後得。
第四,「非彼法前後俱」,既不是在前,又不在後。「謂無為上得也」,無為法沒有時間性,所以不能說在它前後。
其所得法,則有六種: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如異熟生等。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有說此等亦有俱得,應在第四類攝。解云:第四類者,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後得,如別解脫戒等。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類智忍等。五、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如所余善染等。六、有所得法,不可說有前後及俱,而有諸得者,謂擇滅非擇滅法。
「其所得法,則有六種」,能得的得有四種,所得的法有六種情況。
第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有一些法只能有法俱得。「如異熟生等」,異熟生是無記法,力量薄弱,沒有法前得、法後得。
第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有一些法,只有法前得,「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有說此等亦有俱得,應在第四類攝」,什麼叫第四類?「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第四類是法前得、法俱得都有。有的人說它也有法俱得。三類智邊世俗智後邊還要解釋。
第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後得」,有的法只有法俱得、法後得,沒有法前得。「如別解脫戒等」。
第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沒有法後得。「如道類智忍」等等。
第五,「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如所余善染等」,把前面除開,其他的善法、染法。
第六,「有所得法,不可說有前後及俱,而有諸得者」,有一些法不能說有法前、法後、法俱,但是得是有的。「謂擇滅非擇滅法」,兩個無為法沒有時間性,法前、法後、法俱得都不能說。
這是《大毗婆沙》的原文。下邊圓暉法師解釋。
解云:第一,異熟生等,等取威儀、工巧非數習者,及有覆無記色等,此等諸法,勢力劣故,唯法俱得。
第一類,「異熟生等」,這個「等」指「威儀、工巧非數習者,及有覆無記色」。無覆無記的法,一共四種。即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這些裡邊,異熟生決定只有法俱得。威儀跟工巧,假使是「數習」(很熟練)的,它力量強,不在此例;一般不太熟練的威儀跟工巧,力量不太強的,也只有法俱得,沒有法前、法後得。還有有覆無記的色法,它的力量也很弱,有法俱得,沒有法前得、法後得。這是第一類,「此等諸法,勢力劣故,唯法俱得」。
第二,三類智邊世俗智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謂入見道,至苦、集、滅三類智邊,能修未來俗智,起法前得得之。此言修者,是得修也。謂見道是無漏,俗智是有漏,故於見道,俗智不起,勝緣缺故,得非擇滅。解云:勝緣者,是俗智所依身也。在見道中,唯有見道所依身,無俗智所依身,故勝緣缺耳。俗智既畢竟不生,故無法俱法後得也。
第二類,「三類智邊世俗智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世俗智是一個慧心所,同時生起有心王、大地法心所等等,這些隨行法用「等」字代替。什麼叫三類智邊世俗智呢?「謂入見道,至苦、集、滅三類智邊」,見道到苦類智的時候,苦諦的事情全部知道了。這個時候,以前世俗智所知道的苦諦,又可以知道了,能夠修世俗智。
到集類智的時候,欲界、色界、無色界的集諦全部都知道了。這個時候,以前對集方面的有漏智(世俗智)也可以修。
到滅類智的時候,把欲界和上兩界的滅諦全部知道了。以前由有漏道證過滅,這個智慧在此時也可以修。這時候世俗智並沒有生起來,但是有法前得。因為他過去很熟練,這時候能夠修。
見道的時候,十五剎那一個一個挨得很緊,中間沒有間隙,不能停下來。世俗智雖然可以得修,有法前得,但是實際上不會生出來。因為苦類智之後,馬上集法忍出來了,這個修苦的世俗智插不進去。在見道的行者身上,能夠生起世俗智的緣沒有,緣缺不生。這個時候,只有一個法前得。法生起來纔有法俱得;法後得也是如此,法都沒有生,怎麼有後得呢?所以說三類智邊的世俗智,只能有法前得,不能有法後得、法俱得。
「解云:勝緣者,是俗智所依身也」,俗智要依靠的身心,即能夠生起這個世俗智的殊勝的緣。「在見道中,唯有見道所依身」,見道的時候,身心是在修無漏道,有漏的世俗智,插不進來。「無俗智所依身,故勝緣缺耳」,俗智所依的身心沒有,所以說「勝緣缺」。這是三類智邊的世俗智,只有法前得,沒有法俱得、法後得。
問:何故三類智邊能修俗智,非道類智耶?答:二義故修,一、有事現觀故。謂世俗智,於無始來,曾知苦斷集證滅,今三類智,亦知苦斷集證滅,與世俗智同為一事,故能修俗智等。二、當諦事周故。謂於三諦,可遍知苦,可遍斷集,可遍證滅,當諦事周,兼修俗智。於道類智,不修俗智者,一、俗智於道中,曾無事現觀故。二、無遍事現觀故。謂必無於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種性多故。
「問:何故三類智邊,能修俗智,非道類智耶」,為什麼三類智邊,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三個智生起來的時候,能夠修世俗智,而道類智邊沒有修世俗智呢?
三類智邊之所以能修世俗智,有兩個原因。第一個,無始以來,我們以有漏的智慧,知苦、斷集、證滅——有漏道也可以證擇滅,滅煩惱。當然有漏道的滅是不究竟的,只是壓伏,不是真的斷。有漏道可以從欲界到初禪到二禪,一直到無所有處,把下面八地的煩惱都滅下去。雖然是暫時的滅,總歸也算是得到擇滅——有漏道的擇滅。所以說無始以來,苦可以知,集可以斷,滅可以證,這些用世俗智也可以做到。而現在三個類智做的事情跟世俗智一樣,也是「知苦、斷集、證滅」。它們是由同一個事情引發的,所以此時可以把世俗智引起來,這是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苦類智的時候,把上下兩地的苦都知完了;集諦的時候,把上下兩地的集諦都斷完了;滅諦的時候,把上下兩地的滅諦都證完了。這個時候,「當諦事周」,相應的諦下的事情做完了,可以歇一下氣,世俗智有插進來的可能(但實際上生不起來),所以說可以「兼修俗智」。如果當下正忙於斷它自己諦下的煩惱,世俗智就插不進去。
「於道類智,不修俗智者」,道類智不修世俗智的原因。第一個,「俗智於道中,曾無事現觀故」,前面的世俗智,是可以有過那些經驗的,而對無漏道的現觀是沒有經過的,無漏道從來沒修過。
第二個,「無遍事現觀故。謂必無於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種性多故」,道是不可能修完的。每一個根基,他修他的道,證了無學果,但是其他根基的人,不一定知道他們修的道。道是非常廣泛的,把所有道全部修過,這是做不到的。所以說,道類智邊,世俗智修不起來。
「於道類智不修俗智」有兩個原因。一是世俗智無始以來,從來沒有修過無漏道,對這個道的現觀是沒有經過的。二是道的種類很多,每一個根基都有它的道。一個人,只是一個根基,他所修的道,不可能把所有有情的道知道完。因此,道類智邊,不修世俗智。
問:何故於三諦有遍聲,非道諦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而無能修一切道。佛亦於道,得修習修,俱不盡故,故無遍聲。
為什麼苦集滅三個諦可以全部知,全部斷,全部證,而道諦不能說全部呢?
每一個有情有一個道,既然有無量無邊的有情,道就多得不可計數。所以,苦能夠知完,集也能斷完,滅也能證完,而絶對沒有一個人,把一切道都修完。「佛亦於道,得修習修,俱不盡故」,即使是佛,對道來說,得修、習修都不能修完。得修是什麼?就是前面的法前得,法還沒有生出來,那個時候的修叫得修;習修,到法現行,法俱得以後,現實地修叫習修。
就道而言,因為得修、習修全部修完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說「遍」。既然不能遍,過去有漏道的時候又沒有經驗,沒有事現觀,所以道類智邊不修世俗智。而前面三個類智邊,能修世俗智,雖然能修,卻沒有時間生出來,見道的十五剎那,連續不斷的,世俗智插不進去。「勝緣缺故」,世俗智要生起的緣沒有。既然生不起來,只有一個得修——法前得,沒有法俱、法後得。
第三,別解脫戒等,等取惡律儀等也。別解脫戒,是有記故,通法後得,即是戒在過去,現在起得,成就不失也。此別解脫戒,不隨心色,勢微劣故,無法前得。
第三類,「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後得」。「如別解脫戒等」是這樣的情況。「別解脫戒,是有記故,通法後得」,受戒是善心,不是無記,屬於力量強的,可以有法後得。「即是戒在過去,現在起得,成就不失也。此別解脫戒,不隨心色,勢微劣故,無法前得」,別解脫戒,正得戒的時候有法俱得;得了戒之後,只要沒有破戒,這個戒還成就,那個時候有法後得。受戒的事情(法)在前;這個別解脫戒的得,後邊還有,是法後得。所以法俱、法後都有,但是沒有法前得,為什麼?這個色法(別解脫戒),「勢微劣故」,不隨心轉。隨心轉的力量大,不隨心轉的力量小。所以別解脫戒的法前得沒有,而法俱得、法後得是有的。
第四,道類忍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謂道類忍,是向道攝,至道類智,是果道攝,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
第四類,「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類智忍等」。「道類忍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道類忍以及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謂道類忍,是向道攝」,向道是什麼?得到初果之前的十五剎那,叫初果向;二果沒有得到的時候,叫二果向;乃至四果沒有得到的時候,叫四果向。這個向道,不是果道。道類忍,正要得果,還沒有得果,是無間道,這時叫向道。「至道類智,是果道攝」,道類智是得果,初果須陀洹纔成就。「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得到果道,向道就舍了。道類忍雖然勢力很強,但是得了道類智,前面道類忍就舍掉了,法後得也沒有了。「故道類忍,無法後得」,但法前得、法俱得都有。
第五,所余善染等,等取通果等無記也。除前四類外,名所余也。勢力強故,通三種得。
第五類,「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如所余善染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所余善染等」,「所余善、染」的法,善法和染污的法;「等」,還有通果心等無記法,因為它是神通變化的,力量強,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都有。「除前四類」以外,「所余」的善法或者染污法,或者神通變化的心等等,「勢力強故,通三種得」,因為這些法勢力比較強,法前、法俱、法後得都有。
第六,擇滅、非擇滅法,非三世攝故,不可說前後及俱。而有諸得,謂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於緣缺位,非擇滅上有得也。
第六類,「擇滅、非擇滅」的「法」,它不是三世所攝,沒有時間性的,「不可說前後及俱」,不能說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但是這兩個滅上有得,「謂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於緣缺位,非擇滅上有得也」,既不是法前得,也不是法俱得、法後得,而得還是有的,這是第六類。
把能得的得分四種: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還有一個是非彼前後,是無為的得。所得的法又分六種:或者是只有法俱得;或者只有法前得;或者有其中兩種;或者三種都有;或者非三世攝,分六類。
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答:現在道類忍,雖復唯有法俱得,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得在現在世。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者,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
「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前面說道類忍沒有法後得,法前、法俱都可以有,現在提一個問題:道類忍還在未來的時候,可以有法前得,法前得是法還沒有出來,得已經起來了。道類忍到了住相,「現在道類忍」,法俱得當然有,怎麼會有法前得呢?
「答:現在道類忍,雖復唯有法俱得」,一個道類忍生出來,當然是有法俱得。「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得」,還沒有生的道類忍,可以有法前得。「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者,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現在的道類忍已經生出來了,當然沒有法前得。但是未來的道類忍很多,未來的道類忍有法前得「在現在世」。這裡說現在的道類忍有法前得,是說與它同類的在未來的道類忍有法前得。因為所得的法是根據種類來說的。根據道類忍的種類說,道類忍有法前得,這是第一個解釋。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若不現前,即有法前。約容有說,言現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現在的道類忍,法生出來了,當然是法俱得。但如果道類忍「不現前」的話,法前得是可以有的,「即有法前」。「約容有說」,從可能性來說,法前得是可以有的,「言現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而無法前,由此現在忍有法前得在未來世,此未來得,約世橫望,實在現忍後。而名法前,不名法後者,謂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現在忍前。約容起用,說有前得。
「又解」,第三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法已經出來了,只有法俱得,「而無法前」,這時不能說有法前得。「由此現在忍有法前得在未來世,此未來得,約世橫望,實在現忍後。而名法前,不名法後者,謂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現在忍前。約容起用,說有前得」,這是有部的說法。這個現在忍,有很多還沒有生起來的法前得,「在未來世」,在現在來看,還沒有生出來。而這時道類忍已經起來,這個得只能在後面生。但是從作用來說,這個得要生的話,決定在道類忍之前,所以道類忍有法前得。這是三種解釋,使用那一種都可以。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云:一切非得,總有三種。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後,三、非彼前後。所不得法,亦唯三種。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謂未來情數63畢竟不生法,及入無餘涅槃最後剎那心等。等取相應心所,及無生智也。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後非得。謂余隨應有情數法。三、有所不得法,無法前後,而有非得。謂擇滅,非擇滅法。必無非得可與法俱,以法現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非所得者,無得非得。亦無唯有法後非得,非無始來恆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卷,講非得。圓暉法師特意把《大毗婆沙》引來充實這個內容,因為得的問題很複雜。「一切非得,總有三種」,法前非得、法後非得、非前後的非得。法俱的非得有沒有?當然不能有,法都出來了,怎麼還會有非得呢?法前、法後可以有非得。前面在序文裡邊,說真諦三藏譯的版本有法俱非得,玄奘法師說這是不可能的,這裡正式講這個問題。《大毗婆沙》也這麼說,只有法前、法後、非彼前後(無為法)的非得。
「所不得法,亦唯三種」,所不得的法(即得不到的那個法)也有三種。
「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及入無餘涅槃最後剎那心等」,這兩種,只有法前非得,沒有法後、非彼前後非得。這是什麼意思呢?「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有情身上將來畢竟不生的法,只有法前非得,這個法不會生出來,怎麼有法後非得呢?所以只有法前非得。入無餘涅槃最後一剎那心也只有法前非得,「等」,「等取相應心所,及無生智也」,這個後邊要解釋。
「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後非得」,法前、法後非得都有。「謂余隨應有情數法」,其餘的隨其所應的有情身上的法。
「三、有所不得法,無法前後,而有非得」,「擇滅,非擇滅法」這兩種無為法,沒有什麼前後。
「必無非得可與法俱」,必定沒有一個非得與法俱起的。既然法生出來了,怎麼說有非得呢?「以法現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只要這個法是現前所得到的法,這個法上就有得。「非所得者,無得非得」,如果是一個不能得到的法,比如前面說的虛空無為或者非情,談不上得或者非得。
「亦無唯有法後非得」,只有法後非得,這種情況也沒有。「非無始來恆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這十六字是玄奘法師加的。下邊是圓暉法師註解。
解云:第一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者,謂是三類智邊所修俗智也。此世俗智,不通過現,故言未來。不是非情,名為情數。得非擇滅,名畢竟不生。見道已前,此世俗智,常有非得,名法前非得。三類智後,常有得起,更無非得也。
「解云:第一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者」,有情數身上畢竟不生的法,「三類智邊所修俗智」,三類智邊世俗智,是永遠不能生的。見道只有十五剎那,在這十五剎那裡邊沒有條件生,緣缺「畢竟不生」。
「此世俗智,不通過現」,三類智邊的世俗智,過去沒有(因為過去從來不會有無漏道),現在也沒有(十五剎那插不進),只有未來可能有,因為它沒有生出來,屬於未來世,「故言未來」。「不是非情」,它是見道人身上的,「名為情數」,是有情數。「得非擇滅,名畢竟不生」,在這時候,「勝緣缺故」,它得了非擇滅,是畢竟不生法。「見道以前,此世俗智,常有非得」,在見道之前,這個世俗智沒有生起來,都是非得。「名法前非得」,沒有生起的法,當然是非得,法前非得。「三類智後,常有得起,更無非得也」,三類智起了之後,就可以起世俗智,「更無非得」,沒有法後非得。這種情況是只有法前非得。
及入無餘最後心者,謂未來有一類,異熟威儀心,作入涅槃心。此心未起,常有非得,非得此心,名法前非得;此心起已,必入涅槃,便同非情,故無法後非得,無所依故。又無生智未起已前,常有非得,名法前非得;此智起已,必定不退,故無法後非得也。
第二種,入無餘涅槃最後剎那心者,「謂未來有一類,異熟威儀心,作入涅槃心」,涅槃的時候,都是無記心。有一類以異熟心或者威儀心入涅槃的時候,「此心未起,常有非得」,這個最後一剎那的心,沒有起的時候有非得。「非得此心,名法前非得」,這個心沒有生起來,非得已經有了,叫法前非得。「此心起已,必入涅槃」,這個心起來,就入涅槃。入了涅槃之後,「便同非情」,但不是說跟磚瓦木石一樣的非情。因為這個心起了之後,入無餘涅槃,脫離三界,談不上法後的非得,所以說「無法後非得」。「無所依故」,要依託的身心都沒有了,阿羅漢已經超出三界。得非得是依有情身而來的,即「自相續」。他這個「自相續」已經滅掉了,所以法後非得沒有。
「又無生智未起以前,常有非得」,利根的阿羅漢有無生智。「未起以前,常有非得」,這個智還沒有生的時候,以前也從來沒有起過無生智,無始以來,都是法前非得。「此智起已,必定不退,故無法後非得也」,證阿羅漢之後,利根的纔有無生智,這個智起了之後不會退。只有法前非得,沒有法後非得。
非無始來恆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者,此十六字,為遮非想見惑難故。
「非無始來恆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者,此十六字」,是玄奘法師加上去的字。「為遮非想見惑難故」,這十六個字是為了解釋關於非想非非想天的見所斷煩惱的難題。
謂唐三藏,譯婆沙了,有人以非想見惑,難三藏言:合唯有法後非得。其難意者,非想見惑,無始來成,無法前非得;見道斷已,畢竟不退,於過去見惑,理應合有唯法後非得,何故無耶?故三藏於婆沙,加一十六字,為通此難。其十六字意者,謂非想見惑,未斷已前,名為未舍。於未舍位,必無有人起未來非想見惑入過去盡,以未來見惑種類無邊,起不盡故。及入見道,斷見惑時,於未來非想見惑,即有法前非得。故過去非想見惑,約種類說,不可唯有法後非得也。
玄奘法師翻完《大毗婆沙》,有人以非想非非想天的見所斷煩惱來難問玄奘法師。他說,應當有一種情況,「合唯有法後非得」,只有法後非得,沒有法前非得。非想非非想天的見所斷煩惱,「無法前非得」,因為非想非非想天是有頂,是最高的,以有漏道沒有辦法斷它的煩惱,那麼它見所斷的煩惱,無始以來,都是成就的。有漏道只能斷下八地的煩惱,而非想非非想天的煩惱,只有無漏道能斷。見道之前,非想非非想的見惑,無始以來總是成就的,法前非得是沒有的。
「見道斷已,畢竟不退」,見道把它斷掉之後見惑就沒有了,而見道是不會退的,既然如此,「於過去見惑,理應合有唯法後非得」,過去見惑,應當是唯有法後非得,而不是前面說非得的三個情況,以這個例來難玄奘法師。好像說《大毗婆沙》里缺這一項,意思不完整。
「為通此難」,加這十六個字要解釋這個問難,其意思是什麼?「謂非想見惑,未斷以前,名為未舍」,「未舍」,非想非非想的見所斷煩惱未斷之前,「於未舍位,必無有人起未來非想見惑入過去盡,以未來見惑種類無邊,起不盡故。及入見道,斷見惑時,於未來非想見惑,即有法前非得。故過去非想見惑,約種類說,不可唯有法後非得也」,非想非非想天見所斷的煩惱還沒有舍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可以把非想非非想的所有的煩惱一下子起完。因為未來的見惑種類非常多,起不完的。見道之後,這些還沒有起來過的未來見惑,以後不會再起,有法前非得。所以只有法後非得而沒有法前非得的情況是不存在的。這個意思比較隱一點,要慢慢領會64。
從此第二,明差別,於中有二:一、明得差別,二、明非得差別。就初明得差別中,文復分二:一、正辨差別,二、隨難別解。且初明正辨差別者,論云:已辨自性,差別云何?總問。且應辨得?別問。頌曰: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無系得通四
非學無學三 非所斷二種
現在要說得非得的差別相。一個是講得的差別,一個是解釋問難。「且應辨得」,辨得的差別。這比前面《大毗婆沙》的文字容易一點,但是如果前面的得、非得的自性沒有搞通,差別也無從談起。前面的基礎打好,上文的理解並不難。
「三世法各三」,三世的法各有三種得,有過去得、現在得、未來得。「善等唯善等」,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它們的得也是善的、不善的、無記的。「有系自界得」,「有系」的就是有漏法,有漏法在哪一界,得也在哪一界。「無系得通四」,無漏得可以通四個。「非學無學三,非所斷二種」,這兩句等到後邊講。
釋曰:三世法各三者,三世門也。三世法得,各有三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如是未來,及現在法,各有三種得。
「三世門」,《俱舍》裡邊用各式各樣的門來解釋差別。這是從三世的角度來看得非得。「三世法得,各有三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過去法有過去得、未來得、現在得,現在法和未來法也是如此,「各有三種得」,共有九種。
且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後,此約能得與所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世也。然過去法,唯有一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也。或有二得,如過去世別解脫戒等。有通三得,如過去世道共戒等也。若一得,若二得,若三得,皆名過去法中過去得也。故過去得,通三種得,宜善思之。
「且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後,此約能得與所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世也」,能得的得,跟所得的法,就現在來說,都在過去。但過去裡面也有時間前後,這個得跟法的關係,法前、法俱、法後都可以。
「然過去法,唯有一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也」,過去的法,裡邊也有差別。或者只有一個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只有法俱得;或者有兩個得的,「如過去世別解脫戒等」,有法俱得、法後得;或者有三個得的,「如過去世道共戒等」,力量強的,三個得都有。「若一得,若二得,若三得,皆名過去法中過去得也」,不管是一個得、二個得、三個得,法也過去,得也過去了,都叫過去法中的過去得。「故過去得,通三種得」,過去法裡邊有三種得:法前、法後、法俱。「宜善思之」,這個要好好地去思惟。
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如別解脫戒,落謝過去,現在不失,起得得之。此即法在過去,得居現在,得居法後,故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唯法後得也。
「過去法家現在得」,「如別解脫戒,落謝過去,現在不失」,過去受戒,現在戒沒有失掉。「起得得之」,這個戒上有得。「此即法在過去」,受戒的事情已經過去,「得居現在」,而得還在現在,這是過去法的現在得,「得居法後,故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唯法後得也」,法在過去,得在現在,決定是法後得。
過去法家未來得者,謂法過去,得在未來,此未來得,名法後得。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得也。如過去世道共戒等,有法前得,已謝過去,其法前得,種類眾多,起未盡者,仍在未來得。此未來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過去法前得。故過去法未來得者,亦有法前得也,宜善思之。
「過去法家未來得」,法過去了,得還沒出來,「此未來得,名法後得」。「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得也」,因為法過去了,得還沒來,那麼從時間順序來說,當然是法後得。但是從作用上來說,某些未來的得,卻是過去法的法前得。下面舉個例子。
比如「道共戒」,道共戒力量強,法前、法俱、法後都有。當這個道共戒落謝過去,而法前得種類很多,那些沒有起的法前得,還留在未來世(這是有部的特殊情況,過去、未來都是有)。這個得要麼不起,起的時候,決定在前,是法前得。所以從作用來說,過去法也容許有法前得,這個得在未來。這樣事實不會有,因為法已經過去,法前得沒有起完的,當然不會再起來了。所以說過去法有未來得,這個得卻是法前得,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宜善思之」,這個要耐心細緻地想一想。
關於得,《俱舍》講了六類所得法,其中第四類,「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沒有法後得,「如道類智忍等」。道類忍是見道的最後一剎那心,過了之後,第二剎那是道類智,進入修道,道類忍只有一剎那。凡是作用強的法,一般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力量弱一點的,有法俱得、法後得,沒有法前得;最弱的,只有法俱得,而法前得、法後得都沒有,這是三種勢力強弱不同的法。道類忍是一個無漏法,力量很強,它有法前得,也有法俱得,為什麼沒有法後得呢?道類忍是見道的最後一剎那,是向道進入果道前的狀態,到了道類智的時候,成了果道,果道要把向道舍掉,那麼道類忍的得也舍掉了,所以不可能有法後得。按常理,道類忍力量強,應當有法後得,但是它一剎那進入果道,本身已經舍掉,法後得就不能起來了。
現在法家過去得者,唯法前得。現在法中現在得者,唯法俱得。現在法家未來得者,名法後得。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論起用前後,未來亦有現在法家法前得也。准過去說,宜善思之。
「現在法家過去得者」,法在現在,得屬過去,得在法的前面,法前得。
「現在法中現在得者」,法也在現前,得也在現前,那當然是法俱得。
「現在法家未來得者」,法在現在,得還沒出來,那決定是法後得,因為得生出來,是法之後。「據世橫望,雖皆法後」,一般從三世來看,雖然它的時間在法之後,應當是法後得,「若論起用前後,未來亦有現在法家法前得也」,但是從作用來說,也有法前得。「准過去說」,跟過去得一樣。某些得要麼不起,起的時候,決定是法前得。雖然它沒有起來,仍然屬於法前得。「宜善思之」,大家好好思惟。
未來法家過去現在得者,唯法前得。未來法家未來得者,或法前,或法俱,或法後,未來雖無前後次第,約得種類別,約容起用,說前後也。
「未來法家過去現在得」,未來法,「過去得」也好,「現在得」也好,「唯法前得」,只有法前得。「過去得」,法還沒生出來,而得已經在過去世,當然是法前得。「現在得」,現在的得已經生了,而法還沒有生,也是法前得。
「未來法家未來得,或法前,或法俱,或法後」,未來世裡邊,雖然沒有「前後次第」,但根據它的種類及作用來說,有的得是在法之前生的,有的是法之後要生的,有的是與法俱時的,所以未來法的得,法俱、法前、法後都可以有。
善等唯善等者,三性門也。善等者,所得善法也。等,等取不善無記法也。唯善等者,能得得也。等取不善無記得也。謂善不善,及無記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無記三得。
「善等唯善等者,三性門也」,善、惡、無記三性門來說。
「善等者,所得善法也」,「等」什麼?「等取不善無記法也」,不善和無記,它們的得也是一樣。「唯善等者,能得得也」,所得的法分善、惡、無記三種,能得的得也是善、惡、無記三種。「善等唯善等」是什麼意思呢?「謂善不善,及無記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無記三得」,簡單地說,善法的得是善的;不善法的得也是不善的;無記法的得也是無記的。
有系自界得,無系得通四者,系不系門也。有系者,三界有漏法也。其有系法,得唯自界。謂欲界法,得唯欲界。若色界法,得亦色界。若無色界法,得亦無色界。以有漏得,隨所得判,故有系法,隨在何界,其能得得,與所得同。無系者,無漏法也。無漏法有二種:一、有為無漏,謂道諦也,二、無為無漏,擇滅、非擇滅也。得通四者,無系法上能得得通四種也。謂三界得及無漏得,名為四種。
「有系自界得,無系得通四者,系不系門也」,這是系不系門,幫助有漏無漏法的得相應的界屬關係。「有系」,三界所系的是有漏法。「自界得」,法在欲界,得也在欲界,法在色界,得也在色界。若「無系」,無漏法,不屬於三界所系的,它的得有四種。
「有系者,三界有漏法也」,有漏法,是系縛於三界的。不論什麼法,是欲界的法就拘在欲界裡邊,是色界的法就限制在色界裡邊,有所系縛的,不能自由的。「其有系法,得唯自界」,這個法本身是三界所系的。系在哪一界,得也系在哪一界。「謂欲界法,得唯欲界」,假使法是欲界的,它的得也屬於欲界。「若色界法,得亦色界」,假使法是色界的法,它的得也屬於色界。「若無色界法,得亦無色界」,這是一樣的。「以有漏得,隨所得判,故有系法,隨在何界,其能得得,與所得同」,有漏的得,隨所得的法來判別它屬於哪一界。「故有系法,隨在何界」,所以說有系法在哪一界,「其能得得」,它能夠得到的得,也屬於哪一界,「與所得同」。這是一個原則。
「無系得通四」,無漏法的得有四種,比較複雜。
「無系者」,沒有系縛的是「無漏法」,無漏法不屬於三界所系。「無漏法有二種」,一種是「有為無漏」,另一種是「無為無漏」。道諦是有為法裡邊的無漏法,擇滅、非擇滅是無為的無漏法。「得通四者,無系法上能得得通四種也」,無系法,道諦和兩種無為法,它們的得有四種。「謂三界得及無漏得,名為四種」,有的屬於三界的得,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種;另一種得是無漏。
且非擇滅得,通三界系。謂非擇滅得,隨命根眾同分別判,以命根眾同分通三界系故,故得通三界系也。如欲界緣缺,得非擇滅得,即欲界系。若色界緣缺,得非擇滅得,即色界系。若無色界緣缺,得非擇滅得,即無色界系。故論云:非擇滅得,通三界系。
「且非擇滅得,通三界系」,非擇滅的得,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都有。
「謂非擇滅得,隨命根眾同分別判,以命根眾同分通三界系故,故得通三界系也」,非擇滅的得,屬於哪一個界系,就看命根眾同分。命根眾同分在三界裡的哪一界,它的得也就屬於那一界。舉個例,「如欲界緣缺,得非擇滅」,欲界裡邊,假使緣缺不生,得非擇滅,這個非擇滅的得,就是欲界系,因為命根眾同分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也是這樣。「故論云:非擇滅得,通三界系」,《俱舍論》裡邊說,非擇滅的得,通三界所系。
若擇滅得,色無色界,及與無漏。解云:謂擇滅得,隨能證道判。若有漏道證擇滅者,其所引得,色、無色界系。以色、無色有有漏道,為能證故,故擇滅得,通彼二界。然於欲界,無能斷道,故擇滅得,不通欲界。若無漏道所證擇滅,其擇滅得,亦唯無漏,隨能證道,是無漏故。若道諦得,唯是無漏,以道諦得,隨所得判,道諦是無漏,得亦無漏也。故無系法,總而言之,得通三界及與無漏四種也。
「若擇滅得,色無色界,及與無漏」,擇滅的得可以色界系,無色界系,也可以是無漏的得,有三種。
「解云:謂擇滅得,隨能證道判」,這裡圓暉法師的註解。擇滅得,根據證擇滅所依的道來判。「若有漏道證擇滅者,其所引得,色、無色界系」,假使有漏道證到擇滅,比如以色界的定得到的擇滅,它的得是色界系;以無色界的定得到的擇滅,得是無色界系。「以色、無色有有漏道,為能證故」,色界、無色界都可以有能證的有漏道,根據能證的道,屬於哪一界,擇滅得就是哪一界系。
有漏道斷煩惱,看到下界的粗、苦、障,上界的靜、妙、離,厭惡下邊的,追求上面的,以這樣的方式修禪定,得到上邊的那個定,可以把下邊的煩惱斷掉,得擇滅。假使欲界,大家要修初禪的,看到欲界的粗,欲界跟色界比較起來,粗得不得了;欲界的苦,有很多苦苦逼惱;障,有很多的障。而初禪,下邊是粗,它是靜;下邊是苦,它是妙;下邊是有障,它是脫離——解脫、出離。這樣一比較,感到上邊好,下邊不好,拚命地舍下邊的,求上面的。欲界的九品煩惱,以有漏道一品一品把它斷掉,這樣證到的擇滅得,是以色界定得到的,那就屬於色界。再上去,以無色定得到的擇滅得,那就屬於無色界。「故擇滅得,通彼二界」,所以擇滅得色界無色界可以有。「然於欲界,無能斷道,故擇滅得,不通欲界」,因為欲界沒有定,不能斷煩惱,證不到擇滅。所以擇滅的得,欲界裡沒有。
「若無漏道所證擇滅,其擇滅得,亦唯無漏」,如果能證的道是無漏,擇滅得也是無漏,「隨能證道是無漏故」。擇滅和得是兩個東西,所證的擇滅是無為法,得是有為法。假使以無漏道證到擇滅,能證的道是無漏的,所得的擇滅得也是無漏的,要根據能證道來判。
「若道諦得,唯是無漏,以道諦得,隨所得判」,道諦是無漏的有為法。證到一個道諦,得到一個得,這個得也是無漏的。「道諦是無漏,得亦無漏也」。
「故無系法,總而言之,得通三界及與無漏四種也」,無系法,包括擇滅、非擇滅、道諦,總的來說,三界系的得,還有一種無漏得,一共有四種。
非學無學三者,三學門也。頌言非字,流至無學,謂非學非無學也。三者,能得得也。謂非學非無學法,得通三種:一者是學,二者無學,三者非學非無學。又頌文窄故,唯標非學非無學。若依論文,三學具明。故論云:若有學法,得唯有學。注曰:有學法者,有學身中,有為無漏是也。以有學法,是有為故。得隨所得判,故得亦是有學也。若無學法,得唯無學。注曰:無學法者,無學身中,有為無漏也。以無學法,是有為故。得隨所得判,故得亦無學也。
「三學門」,學、無學、非學非無學。這裡只說一個非學非無學,學與無學含在裡邊。「頌言非字,流至無學」,「非學無學」略去中間一個「非」字,「謂非學非無學也」。「三者,能得得也」,法是非學非無學,得有三種,「謂非學非無學法,得通三種」,一種是有學的得,一種是無學的得,一種是非學非無學的得。
「又頌文窄故,唯標非學非無學,若依論文,三學具明」,三個學,頌只標一個,《俱舍論》裡邊,三學門把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三個得,全部講清楚。
「故論云:若有學法,得唯有學。注曰:有學法者,有學身中,有為無漏是也。以有學法,是有為故。得隨所得判,故得亦是有學也」,先說有學法。什麼叫有學法?修行人證到聖者之後,還沒有證無學之前,都是有學,見道以上,無學以前。他身上有的有為的無漏法,即他證到的道諦,這些是有學法。「是有為故,隨所得判故」,有為法的得,根據所得的法來判。所得的法是有學法,能得的得也是有學法。
假使無學法,得也是無學。「無學法者,無學身中,有為無漏也。以無學法,是有為故」,無漏的有為法,它的得隨所得的法判,「故得亦無學也」。
非學非無學,得有差別,謂此法得,總說有三。注曰:此文正釋頌也。非學非無學,法雖是一,其法上得,即通三學,故言得有差別也。非學非無學法者,謂一切有漏,及三無為也。已上論文。注曰:以有漏法不可修故,故非有學無學身中法,名非學非無學也。若無為法,不可修習令其增長故,亦是非學無學法。
「非學非無學,得有差別,謂此法得,總說有三」,「非學非無學」,它的得通三種,比較複雜一點。「注曰:此文正釋頌也」,這一段是真正解釋頌里的「非學無學三」。「非學非無學,法雖是一」,非學非無學,雖然是一種法,但是它的得卻是要「通三學」的。「故言得有差別也」,它的得有差別。
「非學非無學法者,謂一切有漏,及三無為也」,什麼叫非學非無學法?一切有漏法及三個無為法。有學法,有學身上無漏的有為法;無學法,是無學身上有為的無漏法,而無為法沒有包進去。所以,無為法屬於非學非無學。而其他的有漏法,當然是非學非無學。
「注曰:以有漏法不可修故,故非有學無學身中法,名非學非無學也」,有漏法是要斷掉的,不應去修的。有漏法是凡夫身上的法,非有學非無學身中的法,所以是非學非無學法。「若無為法,不可修習令其增長」,雖然無為法是無漏的,但是無為法沒有生住異滅的作用,也不可以修習令其增長,「亦是非學無學法」,也屬於非學非無學法。固然有漏的法不需要修習,無為法也不能修習使它增長,這些都屬於非學非無學,所以它的得就複雜了。
且有漏法,唯有非學非無學得,以有漏法,隨所得判,故能得得亦是非學非無學也。非擇滅得,及非聖道所引擇滅得,亦如是。注曰:非擇滅得,隨命根眾同分判,非聖道得,隨能證道判,故此二得,亦是非學非無學也。亦如是者,意明得同前,是非學非無學也。
「且有漏法,唯有非學非無學得」,先說有漏法。這是凡夫的法,它的「得」也是非學非無學。「以有漏法,隨所得判故」,有漏的法,所得的法是非學非無學,能得的「得」也是非學非無學。所以說,「能得得亦是非學非無學也」。
「非擇滅得,及非聖道所引擇滅得,亦如是」,有漏道所證到的擇滅,它上面的得,是根據能證的道來判,能證的道如果是有漏道,這個擇滅得也是有漏的,是非學非無學。非擇滅得,也是非學非無學。
「注曰:非擇滅得,隨命根眾同分判,非聖道得,隨能證道判,故此二得,亦是非學非無學也」,非擇滅的得,根據「命根眾同分判」,命根眾同分是三界所系的,是有漏法,所以非擇滅的得當然是有漏的,屬於非學非無學。「亦如是者,意明得同前」,與前面一樣,都是「非學非無學也」。
若有學道所證擇滅,得亦有學,隨能證道是有學故。若無學道所證擇滅,得亦無學,隨能證道是無學故。故知有漏,及無為法,雖是非學非無學法,其能得得,通三學也。宜善思之。
「若有學道,所證擇滅」,假使是無漏道證的擇滅,得也是無漏的。無漏有兩種:有學與無學。以有學的道得到的擇滅,如初果、二果等所得到的東西,「得亦有學」,得也是有學的。「隨能證道是有學故」,因為證擇滅所依的是有學法。假使是「無學道所證擇滅」,阿羅漢或者是佛證到的擇滅,能證的道是無學道,得也是無學,「隨能證道是無學故」。
「故知有漏,及無為法,雖是非學非無學法」,雖然有漏法跟無為法都是非學非無學,「其能得得,通三學也」,而它們的得通三種:非學非無學、有學與無學。「宜善思之」,這些都是比較細緻的,大家要好好地思惟,不要粗心大意。
學法的人,最好修一點禪定。因為我們凡夫的心很粗,碰到一些細緻的道理,就感到頭痛,覺得通不過去,簡直不想看了,這是心粗的表現。如何能心細呢?修禪定。心靜下來的最好狀態就是禪定。所以鼓勵大家學禪定。學法的人,戒、定、慧要同時進行,當然有重點。初出家的,五年學戒,十年不離依止,那是以戒為重點;到了一定的水平之後,要修定,定是重點;在最高的時候,定已經修到一定成就,重點要開發無漏智慧。總之進行的時候,有重點、有次第。
要達到最高的無漏慧,般若現前,這纔能了生死、度眾生。但是最初非從戒下手不可。持戒的時候,也要兼顧地帶一點禪定。因為禪定對持戒有幫助。得了禪定的定共戒之後,有些戒自然不會犯。所以說,戒、定、慧都是互相促進的。持戒能夠幫助入定,而入定之後能夠使持戒的力量更鞏固;到無漏慧出來的時候,無漏的戒也來了,戒更鞏固。所以說行的時候雖然戒、定、慧有次第,但是三者的效果是相互促進、相互幫助的。最後成佛的時候,戒、定、慧都達到最高最圓滿的境界。
非所斷二種者,三斷門也。非所斷者,謂無漏法也。二種者,非所斷法上能得得,通二種也。一修所斷,二非所斷。頌文窄故,唯標非所斷得。若依論文,三斷具明。故論云:又見修所斷法,如其次第,有見修所斷得。非所斷法,得有差別,謂此法得,總說有二。此正釋頌文也。有二者,修非二斷也。
「非所斷二種」,這是講三斷門,即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非所斷者,謂無漏法也」,無漏法不需要斷,是「非所斷」。有漏法,要麼是見道所斷,要麼是修道所斷。無漏法既不是見所斷,也不是修所斷,不要斷,要使它增長的!「二種者,非所斷法上能得得,通二種也」,非所斷法上的得有兩種,一種是「修所斷」,一種是「非所斷」。雖然法是非所斷,但是能得的得,卻不一定是非所斷,也有修所斷。
「頌文窄故,唯標非所斷得」,假使依論的長行來說,「三斷具明」,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都要講的。頌要簡略,以非所斷的兩種,來包括見所斷、修所斷。
「故論雲」,把論文引出來。「又見修所斷法,如其次第,有見修所斷得」,見道所斷的法,得也是見所斷的得;修道所斷的法,得也是修道所斷的得。
「非所斷法,得有差別」,「謂此法得,總說有二」,非所斷法上的得,總的來說有兩種。「此正釋頌文也」,這是真正解釋頌文。前面那個見修所斷,是隱在頌文裡邊的。「有二者,修非二斷也」,非所斷法上的得,一種是修所斷,一種非所斷,有兩種。
別分別者,諸無漏法,名非所斷。無漏者,道諦二滅也,無漏非見修所斷,名非所斷。非擇滅得,唯修所斷,及非聖道所證擇滅得,亦如是。注曰:此是釋非所斷法得通修所斷也。非擇滅得,隨所依判,唯修所斷。若非聖道所引得者,隨能證判,亦唯修斷,故言亦如是也。聖道所證擇滅之得,及道諦得,唯非所斷。此文釋非所斷法得通非斷也。謂聖道所引得,隨能證判;若道諦得,隨所得判,故皆非斷也。
「別分別者」,分別地來講。「諸無漏法,名非所斷」,一切無漏法都是不要斷的。「無漏者,道諦二滅也」,道諦、擇滅、非擇滅。「無漏非見修所斷,名非所斷」,見道所斷的一定是染污法。無漏法決定不是見道所斷;但又不是修道所斷,修道所斷是有漏法,所以無漏法是非所斷。
「非擇滅得,唯修所斷」,非擇滅的得,只是修所斷。「及非聖道所證擇滅得,亦如是」,以有漏道證到的擇滅的得,也是修所斷。
「注曰:此是釋非所斷法得通修所斷也」,再解釋兩種非所斷法上的得,一種是修所斷,一種是非所斷。哪些是修所斷呢?一種是非擇滅的得;另一種,不是聖道(即有漏道)所證擇滅的得。這兩種得,屬於修所斷。
「非擇滅得,隨所依判,唯修所斷」,非擇滅的得是根據命根眾同分來判。因為命根眾同分是修所斷的,這個非擇滅得也是修所斷。
「非聖道所引」的擇滅得,「隨能證判」,凡是擇滅的得,根據能證道來判。有漏道證的擇滅,得也是有漏的。「亦唯修斷」,也是修所斷,「故言亦如是也」。
「聖道所證擇滅之得」,無漏道所證的擇滅的得,「及道諦得」,道諦上面得到的得,這兩種得是無漏的得,「唯非所斷」。
「此文釋非所斷法得通非斷也」,再解釋一下,非所斷法的得通修所斷、非所斷兩種。「謂聖道所引得,隨能證判」,能證擇滅的道是無漏道,擇滅的得也是無漏法,是非所斷;「若道諦得,隨所得判,故皆非斷也」,因為道諦是有為法,得是依據所得法的性質來判。道諦是無漏,因此得也是無漏,所以都是非所斷。
這個頌理解上很吃力,把它搞通,要下功夫。好比是磨刀,如果你把刀放在很光的石頭上磨,不費力氣,石頭也沒有損失,但是磨的結果呢,刀還是那麼一把刀。所以石頭總要有點粗糙的,能夠使刀口在磨的時候,慢慢地銷掉,這樣刀鋒纔利得起來。《俱舍》是聰明論、慧毒門,但一開始毒進去不是很好受的,總是有一點反應的。這個反應挺過去,那智慧門就開了。如果你舒舒服服地睡大覺,希望明天聰明起來,這是妄想!聰明是要下功夫努力的,也不是把書供起來就聰明了,沒有那麼容易。
佛教都是要從聞思修去努力。有點聞慧,還是膚淺的,要深入非要思惟不可。聞慧是這一點、那一點,這一堆、那一堆,連貫不起來,思慧纔把聞慧貫穿起來,這個意思為什麼這樣,為什麼那樣。前前後後,脈絡分明。所以思惟很重要。要把它連貫起來,一定要靠思慧。那麼修不是更好嗎?修要入定,你現在定還沒有,沒有辦法修,先從思惟下手。所以這裡再三強調「宜善思之」。
有一些問題,先解答一下。
一、非擇滅得,為何唯修所斷?非擇滅得是隨命根眾同分判的,是三界所系的,有漏的,但非擇滅得也不是染污的,所以是修所斷。無漏法纔是非所斷。
二、「非擇滅得」在六離合釋中屬於哪一種釋?非擇滅得,「非擇滅」是一個名相,「得」是一個名相,非擇滅是無為法,得是不相應行,是非擇滅上的得,依主釋。
三、如何理解非擇滅得?一個法,因為因緣不夠,生不起來,得到非擇滅,就生起一個非擇滅的得。
四、非擇滅法是無為無漏,為何要斷?非擇滅法是無為法,不需要斷,而它的得是有漏的,是修所斷。
五、為何非擇滅得隨命根眾同分判,而不隨意根?意一會想有漏,一會想無漏,一會想善,一會想非善,所以不可能作依據。而命根眾同分是穩定的,有情在哪一界生,命根眾同分就在哪一界,這是穩定的,所以要隨命根眾同分判。
六、法前得、法前非得,如何理解?法在後,得在前,就是法前得。非得在前,法在後,就是法前非得。一個法沒有生起來,是非得,非得在前,叫法前非得,法沒有生起來之前,所有的非得,都是法前非得。如果法生出來了,法前非得沒有了。舉個例,假使眼根沒有成就,直到眼根生出以前,沒有獲眼根,都有法前非得。以後眼根生了,非得就沒有了。法沒有了,就是非得,這是法後非得。
從此第二,隨難別解者,論云:前雖總說三世法各三,今應簡別其中差別相,頌曰:
無記得俱起 除二通變化 有覆色亦俱 欲色無前起
「從此第二,隨難別解」,再解決一些問題。「三世法各三」,有一些差別相展開講一下。
釋曰:無記得俱起者,無記者,無覆無記也。謂異熟生全,威儀工巧少分,取非數習者。此無記法,勢力劣故,唯法俱得。法若過去,得亦過去。法若未來,得亦未來。法若現在,得亦現在。
「釋曰:無記得俱起者」,因為無記法的力量小,只有法俱得。
「無記者,無覆無記也」,「無記」指這裡無覆無記,是那些呢?「謂異熟生全」,異熟生全部都是;「威儀、工巧」只是「少分」,「取非數習者」,不是很熟練的。熟練的力量強,也會有法前後得。因為是不太熟練的,不是數習的,所以力量薄弱,只有法俱得,「此無記法,勢力劣故,唯法俱得」。
「法若過去,得亦過去。法若未來,得亦未來。法若現在,得亦現在」,上面這些無記法,法過去了,得也過去;法還沒有生出來,得也沒有生出來;法在現在,得也在現在。法跟得是同時的,因為它的勢力弱,沒有法前法後得。
除二通變化者,此二通變化,是通果無記,有三種得,前言無記得唯俱起,故須除也。二通者,天眼耳通相應慧也。能變化心者,謂十四能變化心也。論云:天眼耳通慧,及能變化心,勢力強故,加行差別所成辦故,雖是無覆無記性收,而有前後及俱起得。
「除二通變化」,二通(天眼、天耳)變化也是無覆無記,因為它是神通變化心,這個力量強,有法前法後得,不單是法俱得。
「除二通變化者,此二通變化,是通果無記」,無覆無記一共是四種,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還有通果心。這四類裡邊,第一類異熟生,全部是法俱得;工巧、威儀一部分,不熟練是法俱得。「二通變化」,屬於「通果無記」,勢力比較強,「有三種得」。「前言無記得唯俱起,故須除也」,前面講無記得只有法俱得,要把二通變化除開。
「二通」是指天眼通、天耳通相應的慧心所。「能變化心者,謂十四能變化心也」,有十四種能夠變化的心。變色界的心、欲界的心,可以有十四種。
這十四種還很有規律性,由這十四種神通變化心,能夠產生一些變化的事情。哪十四種?「依根本四靜慮,生有差別故」。神通都是從四靜慮(根本定)來的。假使是初靜慮的,它的變化心有兩個:一個是「欲界攝」,可以變下邊的;一個是「初靜慮攝」,自己本身的。二靜慮的有三個:初靜慮的、欲界的,加本身二靜慮。第三靜慮有四個:前面三個,再加自己第三靜慮的變化心。第四靜慮有五個:欲界、初靜慮、二靜慮、三靜慮、四靜慮。這樣加起來,一共十四種65。
依根本定起變化心,能自由地變化自地和下地的一切事情。上界的不行,沒有能力。
「論云:天眼耳通慧」,「天眼耳」,天眼、天耳這兩種神通的慧心所,「及能變化」一切事情的「心」,這個力量(勢力)強,「加行差別所成辦故」。一是它的勢力很強;第二,要加功用行,纔能夠成辦。不是任運而起,不是隨隨便便可以起來的。雖然本身是「無覆無記」,「而有前後及俱起得」,但是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前面說過,三種得,主要是看這個法的力量強不強。最強的,有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中等的,有法後得、法俱得;最弱的,只有一個法俱得。因為天眼、天耳神通變化,這些力量很強,所以三種得都有。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無記色,亦如無覆無記,唯法俱得也。有覆色者,謂初禪有覆煩惱,所發身語二色是也。能發煩惱,通三種得,所發身語,唯法俱得。謂此身語,雖有上品,而亦不能發無表故,勢力劣故,由此定無法前後得。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無記色,亦如無覆無記」,有覆無記色也是只有法俱得,與無覆無記一樣。
「有覆色者,謂初禪有覆煩惱,所發身語二色是也」,身業是形色,語業是音聲,這些屬於色法。從初禪的有覆煩惱發的,屬於有覆無記。
能發的煩惱三種得都有,因為煩惱力量強;但所發的身語二業是色法,色法力量弱,所以只有法俱得。有覆的煩惱,三種得都有,而有覆色只有法俱得。
「謂此身語,雖有上品,而亦不能發無表故,勢力劣故,由此定無法前後得」,雖然有的時候,身語業(色法),也有上品的,但是總歸是色法,力量不太強。「不能發無表故」,因為無記的,不能發無表;「勢力劣故」,由此沒有法前得、法後得。
欲色無前起者,謂欲界系善不善色,無法前得,唯法俱得及法後得。以欲界色是不隨心,勢微劣故,無法前得;是有記故,通法後得。
「欲色無前起者,謂欲界系善不善色」,欲界系的有不善,色界系的沒有不善。欲界所系的善或不善的色(包括有表、無表),沒有法前得,只有法俱得、法後得。比如說無表色,造的身語業(形色跟音聲)滅掉了,無表色還在,有法後得。
「以欲界色是不隨心,勢微劣故,無法前得」,欲界的色不隨心轉,比如欲界無表色,「亂心無心等」,不論心怎麼變,它性質不變,因為它不隨心轉,所以勢力弱,沒有法前得。但是「是有記故,通法後得」,是善或不善的,有法後得。
得、非得的問題很難,對後面的內容關係也不太大,第一次學先基本了解就可以。以前有一位說:「我背《俱舍》的頌子,背兩三個我就發起火來啦!」這是過去的善根種子不夠,碰到法來了,他受不了,發脾氣了,只好停下來。但停下來要去懺悔啊!對法起瞋心,這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最起碼是以後法的緣沒有了。對其他事情起瞋心,尚且要焚燒一切善根乃至墮惡道,對這麼殊勝的法,起一個瞋心,這個罪報很大,不得了。過去的善根不夠,煩惱重,表現出來後,自己要善於對治,不隨著它跑。否則,煩惱越來越熾盛,那以後就是三惡道的事情了。要趕快對治,對法要生起意樂心,要把煩惱壓下去。
從此第二,明非得差別。論云:非得如得,亦有如上品類別耶?不爾,云何?頌曰:
非得淨無記 去來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 許聖道非得
說名異生性 得法易地舍
非得是不是跟得一樣,有各式各樣的差別呢?「不爾」,非得沒那麼大的差別。那怎麼樣呢,「云何」?
「頌曰:非得淨無記」,非得本身是無覆無記的。「淨」即是不染的,不染污的「無記」,無覆無記。「去來世各三」,過去、未來世,各有三個。「三界不系三」,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系的,或者不系的(無為法的非得),都是三種。
「聖道非得」,聖道是無漏的,那麼聖道的非得是得不到聖道,當然是有漏,叫「異生性」,即是凡夫。異生性怎麼舍呢?「得法易地舍」,法得到了,非得就沒有了。投生換了一個地,所依身舍掉了,非得也就沒有了。
釋曰:非得淨無記者,三性門也。謂非得性,無覆無記,淨謂無覆也。
「非得淨無記者,三性門也」,善、惡、無記三性門判非得的性,「淨無記」,無覆無記。「非得」的「性」,都屬於「無覆無記」。
去來世各三者,三世門也。謂過去未來,各有三世非得。若現在法,唯有過去、未來非得,無現在非得,以法現在是所得者,必成就故,定無非得。舊云:現在法有非得者,此翻謬矣。
「去來世各三者,三世門也」,就三世來說,過去、未來法各有三種非得。「謂過去未來,各有三世非得」,過去、未來這兩世裡邊,各有三世的非得,過去法有過去、未來、現在的非得,未來法也有過去、未來、現在的非得。
「若現在法,唯有過去、未來非得」,現在法生出來了,過去沒有生的時候有非得;未來也可以有非得。「無現在非得」,法在現在,已經得到了,怎麼能說非得呢?「以法現在是所得者」,法生出來了,「必成就故」。開始是獲,第二剎那是成就,「定無非得」,有得就沒有非得。
前面序里的問題。「舊雲」,「舊」指真諦三藏翻的《俱舍論》。「現在法有非得者,此翻謬矣」,真諦三藏翻的書里說現在法有非得,這個翻譯錯了。
且過去法有過去非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後,此據非得與所不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也。若過去法,現在非得者,唯法後非得。若過去法,未來非得者,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論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非得也。准得說之。
「且過去法有過去非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後,此據非得與所不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也」,過去的法,已經謝掉了,它的非得也過去了。這個非得,或者是法前非得,或者是法後非得。「今時同在過去世也」。過去的時間很長,可以法前,可以法後。
「若過去法,現在非得者」,假使過去法現在有非得,「唯法後非得」,法已經滅掉了,但是非得在現在,這是法後非得。
「若過去法,未來非得者,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論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非得也。准得說之」,過去的法,未來的非得還沒有出來,從三世來看,非得在後,法在前,那當然是法後非得。但是從作用來說,有一些非得,要麼不起,要起的話,決定是在法前,也可以說有法前非得。「未來亦有過去法家」的「法前非得」,前面已經講得很多,「准得說之」,根據得的那個原則去類推。
未來法家,未來非得者,或法前,或法後,未來雖無前後次第,約性類別,約容起用,說前後也。未來法家,過去現在非得者,唯法前非得也。
「未來法家,未來非得者」,未來法,非得也在未來。可以「法前」,可以「法後」,總之都還沒有生出來。「未來雖無前後次第,約性類別,約容起用,說前後也」,未來法還沒生出來,怎麼能說前後呢?那是根據它的作用,這個法的非得要麼不生,生的時候,不是在法前面的,就是在法後的,這樣看未來法的非得,也有法前、法後兩種。
「未來法家,過去、現在非得者」,法還在未來,而非得已經過去,或者是在現在,那當然是法前非得。「唯法前非得」,只有法前非得,這是未來法的情況。
現在法中,過去非得者,唯法前非得也。現在法中,未來非得,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現在法家法前非得也。
「現在法中,過去非得者」,現在的法,非得在過去,「唯法前非得」,是法前非得。
「現在法中,未來非得」,現在法生出來了,非得在未來,還沒有生,「據世橫望,雖皆法後」,照時間看,法在前,非得在後,應該是法後非得。「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現在法家法前非得也」,但根據作用來說,有些非得,要麼不起,要起就在法前起,也叫法前非得。根據起作用的情況來說,也有法前非得。
三界不系三者,界系門也。三界不系者,是所不得法。三者,能得非得也。謂三界及不系法,各有三界非得也。
「三界不系三者,界系門也」,非得在三界裡邊屬於哪一界所系?「三界不系者,是所不得法」,有非得的,即所不得的一個法,有的屬於三界的,有的屬於不系(無為法)的。而這個非得本身,決定是「三」。「三者,能得非得也。謂三界及不系法,各有三界非得也」,三界的法,跟無為法,它們上面的非得,通三界,非得沒有無漏的。
且如彼欲界法,有三界非得者,謂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欲界系;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色界系;無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無色界系。良由非得,隨所依判,故隨所依,通在三界。如欲界法,有三界非得,色、無色界法,有三界非得,准欲界說之。
「且如彼欲界法,有三界非得者」,欲界的法,也有三界的非得。「謂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欲界系」,假使欲界的有情,欲界的法沒有得到,沒有成就,這個非得是欲界系。「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色界系」,色界有情,對那些欲界的東西舍掉了,這個非得是色界系,因為有情的眾同分在色界。「無色界有情」,對欲界的法舍掉了,「非得無色界系」。
「良由非得,隨所依判」,非得是根據所依的有情來判,有情在欲界,非得也在欲界;有情在色界,非得也在色界;有情在無色界,非得也在無色界。「故隨所依」,隨所依的補特伽羅在哪一界,非得就在哪一界。
「欲界法」如此,「有三界非得」,「色、無色界法」,也「有三界非得」,根據欲界類推,「准欲界說之」。
如果身在欲界,色界的法沒得到,沒有成就,非得;或者對無色界的法,也有非得,這些非得都是欲界系。就色界有情來說,無色界的法沒成就,有非得;欲界的法舍掉了,有非得,因為人在色界,這些非得都是色界系。無色界也同樣。
若不系法,三界非得者,欲界不得不系法,非得欲界系;色界不得不系法,非得色界系;無色不得不系法,非得無色界系。
「若不系法」,無漏法,不屬於三界系的,「三界非得者」,它的非得屬於三界怎麼說呢?「欲界不得不系法」,如果在欲界不得這個不系法,無漏法沒有得到(即非得),「非得欲界系」,還是根據有情所在界來說的。色界的有情不得這個無漏法,「非得色界系」。無色界的有情,沒有得到這個無漏法,「非得無色界系」。不管是三界所系的法或者無漏法,非得總是根據所依的有情在哪一界來判別的。
許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者,釋非得不通無漏也。謂發智本論,許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故論引本論云:云何異生性?謂不獲聖法。不獲即是非得異名,非說異生性是無漏應理。注曰:已上論文。不獲即是非得異名已下者,是論主釋上兩句本論文也。既知不獲聖道,名異生性,明知異生性,必非無漏。此異生性,即是非得,故知非得,不通無漏也。又婆沙四十五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能令有情起異類見、異類煩惱,造異類業,受異類生,故名異生。
「許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異生性是什麼?聖道非得。無漏道,沒有得到,這叫異生性。反過來,得了聖道之後,就是聖者。
「釋非得不通無漏也」,無漏法的非得是沒有得到無漏法,還是有漏的。
「謂發智本論,許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66,「本論」,《發智論》。有部的論典「一身六足」,「一身」就是最根本的《發智論》。這裡邊講,聖道的非得是異生性。「故論引本論雲」,《疏頌》中凡是說「論雲」,是指《俱舍論》;「本論」是指《發智論》。《俱舍論》里引《發智論》,「云何異生性?謂不獲聖法」。聖者的法沒有得到,那就是異生性。「不獲即是非得異名」,非得有兩種,一種是不獲,一種是不成就,不獲就是非得。「非說異生性是無漏應理」,既然是這樣,說異生性是無漏不應道理,而應當是有漏。
「注曰」,圓暉法師再解釋一下。「不獲即是非得異名已下者,是論主釋上兩句本論文也」,「不獲聖法」是《發智論》的話;下面是世親論主解釋《發智論》的話。「既知不獲聖道,名異生性,明知異生性,必非無漏」,既然說沒有得到聖道叫異生性,那麼異生性就不是聖道;「必非無漏」,即是有漏。
「此異生性,即是非得」,聖道的不獲,就是非得。「故知非得,不通無漏也」,非得是無覆無記,是三界所系,有漏的,聖道的非得仍然是有漏的,沒有無漏的非得。
「又婆沙四十五雲」,《大毗婆沙》第四十五卷,世友尊者有這麼一段話,「能令有情起異類見、異類煩惱,造異類業,受異類生,故名異生」,什麼叫異生呢?使有情起各式各樣的見,各式各樣的煩惱,造各式各樣的業,然後受各式各樣的果報,這個叫異生性。異生性是凡夫,這裡給出了明確的解釋,「異」是各式各樣。異生性的體是「聖道非得」,學過《俱舍》的非得,就比較明確地知道了這個概念,回答起來也有一定依據,界限明確,不會含糊,得到的結論推不倒。
得法易地舍者,舍非得門。謂舍非得,不過二門:一、得法舍,二、易地舍。
「得法易地舍者,舍非得門」,非得在什麼情況下舍掉呢?「謂舍非得,不過二門:一、得法舍,二、易地舍」,舍非得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得法舍」跟「非得」針鋒相對的是「得」,法得到了,非得也沒有了;第二種是「易地舍」,既然非得是根據有情所在界來說的,如果欲界的有情生到色界去了,那麼他的非得也舍掉了。從下地到上地,或上地到下地,屬於這一界系的非得就沒有了。
得法舍者,如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得聖道時,舍異生性,此即以得替非得處也。易地舍者,謂從下地生上地時,若從上地生下地時,以易地故,必舍非得。如從欲界生上界時舍欲非得,以欲非得隨所依身,所依舍故,非得亦舍也。如欲界既然,余界亦爾。故易地舍,但由易地,舍於非得,未必有得替非得處。
第一種,「得法舍」。舉個例,「如聖道非得說名異生性」,聖道的非得是異生性,「得」了「聖道」,見道之後,不是凡夫了,「舍異生性」。「聖道非得」的那個「非得」就舍掉了,「此即以得替非得處也」。
第二種,「易地舍」。「謂從下地生上地時,若從上地生下地時」,不管你從下到上,或者從上到下。「以易地故,必舍非得」,因為地已經改變,「如從欲界生上界時舍欲非得」,欲界的有情,非得都是欲界系的,但是當他生到色界或無色界去,那當然欲界的非得也舍掉了。「以欲非得隨所依身,所依舍故,非得亦舍也」,因為非得是隨所依身的,你是哪一界的人,非得就屬於哪一界,所依的身都舍掉了,非得當然也舍掉了,這是易地舍。「如欲界既然,余界亦爾」,欲界如此,色界、無色界一樣。
「故易地舍,但由易地,舍於非得,未必有得替非得處」,易地舍,只不過是所依的身換了一個地,非得也舍掉了,未必有個得來代替那個非得,不是說一定得到那個法。前面的得法舍,本來是非得,現在法得到了,把非得代替了。這兩個情況是不同的。
然異生性,通前兩舍。謂易地舍中,雖不遍舍異生性盡,亦有少分舍異生性,如從下地生上地時,亦舍下地異生性也。
異生性兩種舍都有。得法舍,得了聖道,當然要舍。但是易地的時候,也可以舍少分。比如欲界的凡夫,得了初禪,生到初禪天去,「雖不遍舍異生性盡」,異生性沒有全部舍掉。「亦有少分舍異生性」,舍一部分的異生性,「如從下地生上地時,亦舍下地異生性也」,如從欲界生到初禪,舍掉欲界的異生性,但是色界的異生性還是有,沒有得聖道是舍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