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實義疏 · 阿毗達磨俱舍論實義疏卷第四

尊者安惠造 一剎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餘三實唯法  剎那唯後三 內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余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余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