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三十九章 壁畫展現巴克斯戰勝印度人的畫面

拉伯雷 《巨人傳》
一開始,畫面上展現的是被烈火焚燒的城市、村落、城堡、田園和森林,還有一群瘋狂的女人把牛羊活活地殺死,狼吞虎咽地吃它們的肉,這就是巴克斯入侵印度時四處燒殺掠奪的場面。 儘管如此,印度人卻瞧不起巴克斯,甚至不屑派兵對付他。他們相信探子的匯報,說什麼巴克斯的軍隊里根本沒有士兵,只有一個經常喝得醉醺醺的、瘦弱不堪的小老頭,他身邊是一夥醜陋的野人,一絲不掛,蹦蹦跳跳,像公山羊一樣頭上長角,屁股有尾巴,其他的就是大醉如泥的女人。因此,他們決定放過這些人,不跟他們作戰,好像即使打了勝仗也毫無榮耀可言,反而是恥辱、不光彩的事。 巴克斯正是利用印度人的輕敵,步步為營,到處縱火,因為火和雷是他的父親傳下來的武器。在他出世之前,早已嘗過朱庇特的雷了(他的母親塞默以及他母親的房子都是被大火燒毀的)。到處淌著血,因為血是自然而然地在和平時期製造、在戰爭時候灑出的。薩摩斯島上的平原之所以被稱作帕拿馬,是血淋淋之意,這就是證據。因為當年巴克斯就在那裡俘虜了從以弗所逃出的亞馬孫人,使他們流血過多而致死,因此地上灑滿了鮮血。這個例子比亞里士多德在《疑問篇》里對一句古語「戰時莫食也莫種薄荷」的解釋更清楚。原因是在混戰時受傷的人,如果他這一天接觸過或吃過薄荷,別人不可能或是很難為他止血的。 接著,壁畫描繪了巴克斯奔赴戰場。他坐在一輛由三對同軛小豹拉著的華麗戰車上,看起來還是一副小孩的面孔,臉色紅潤像天使,不長一根鬍鬚,這正說明會喝酒的人是永遠不會變老的。他的頭上還長犄角,戴著由葡萄枝葉編織的美麗花環,手執紅色棍杖,腳穿金色的靴子。 在他的整個軍隊中沒有一個是男人,他的衛隊和所有的武力全由巴克斯的女祭司們組成。她們是巴薩里德、伊凡特、歐雅德斯、艾多尼德、特里忒利德、奧吉吉亞、米瑪羅娜、美那德、提亞德、巴基德448,全是瘋狂、兇狠、殘暴的女人,腰裡纏著毒蛇和長蟲,披頭散髮,頭上繞著葡萄藤葉,身穿鹿皮或羊皮,手執短斧,末梢如松果狀,纏著長青藤的棍棒,還有長矛,像杉樹一樣的叉子,輕便的盾牌一動就響,在需要的時候可以拿來當戰鼓使用。她們一共是七萬九千兩百二十七人。 領隊的先鋒是巴克斯的心腹賽利納斯,他曾在不少戰役中表現出自己的膽識和智慧。他是一個顫顫巍巍的小老頭,駝背,腆著大肚子,大大的耳朵直挺挺地豎著,鼻子又尖又彎,眉毛又粗又硬,騎在一隻公驢上,手裡握著一根拐杖,既可以當拐杖,也可以在作戰時當武器。他身上還穿著一件女人的黃裙子。他帶的是一群野小子的烏合之眾,像山羊一樣頭上長角,獅子一樣兇殘,像淫蕩的小丑一樣唱啊跳啊。這些人的名字叫薩梯,多利斯語稱提蒂爾,他們一共是八萬五千一百三十三名。 最後壓陣的是潘,是個醜惡可怕的怪物,下身像山羊,大腿毛茸茸的,頭上長著又直又硬的角。他滿臉紅光,鬍子很長。他膽大妄為,敢於冒險,動輒發怒。他的左手拿著一根笛子,右手握著一隻曲棍。他率領的也全是像薩梯、赫米潘、愛基潘、西爾文、法恩、拉米亞449、拉萊斯450、小精靈和小妖精之流的人物,共有七萬八千一百一十四名。 他們的口號是:「哎噢唉」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