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十七章 巴汝奇買赦罪符巧賺錢、出嫁老婦和打官司
有一天,我看到巴汝奇愁眉不展,一聲不吭,心想他肯定不名一文了,於是對他說:
「巴汝奇,看你的臉色就知道你病了,入不敷出。別擔心,我還有五六個從沒見過爹娘的法郎,你需要時,它們是不會撇下你不管,反正梅毒長在自己身上,痛癢自己知道。」
巴汝奇答道:
「錢算什麼,總有一天我會錢用不完——我有一塊點金石,像磁鐵一樣把別人錢袋裡的錢吸過來。不過,」他接著說,「你願不願意跟我一起去買些赦罪符?」
「說真的,」我對他說,「我這輩子對赦罪不感興趣,誰知道下輩子是怎麼樣呢?不過,我還是跟你去吧,只花一法郎,不多也不少。」
「那麼,」他說,「請借我一法郎吧,我會連本帶息還給你。」
「你不用付利錢,」我說,「這是送給你的。」
「那多謝了。」他說。
於是,我們就出發了,先到聖古爾伐斯教堂。我在第一個箱子裡買了一些赦罪符,其他的我便不拿了,因我對這類事情不感興趣。我念了幾句禱文,禱告聖勃利吉特。但巴汝奇每到一個箱子都買了赦罪符,每次都是付現金。
後來我們轉到聖母堂、聖喬安娜堂,又轉到聖安東尼和其他的教堂,這些教堂都賣赦罪符,我再也不買了,而巴汝奇每到一處,都跪下來,吻了聖物,買得越來越多,都是付現金的。長話短說吧,在我們回家的路上,他領我去城堡酒館,讓我看了十一二個裝滿錢的錢袋,我見了連忙劃十字,問道:
「哎喲,轉眼間你怎麼弄到這麼多錢?」
他說,這是從赦罪盤子裡弄來的。
「你瞧,」他說,「我把第一枚錢幣付給他們時,我便大大方方地放下去,讓他們看到這是一大枚金幣。然後變個戲法,用另一隻手抓起十幾個,或二十幾個、四十幾個銀角子,另一隻手也抓了三四十個。我去的每一處教堂都是這樣做的。」
「天主在上,」我說,「你會像蛇一樣被打入地獄——你偷了錢又褻瀆了神靈!」
「是的,」他說,只有你才這樣想,我可不這麼認為。讓我告訴你吧,賣赦罪符的人拿起聖物讓我吻的時候,就把那錢幣送給我了。他說,你將會成百倍收回——我給一枚錢幣就能收回一百枚。『收回』這個動詞是按希伯萊語的語法使用的,是未來時,而非命令式,與《聖經》里的『你必須熱愛天主』的命令是一樣的。因此賣赦罪符的人說將百倍收回,就等於命令式地收回一百倍吧。經學大師拉比和伊本·埃茲拉就是這樣解釋的,《聖經》的馬所拉本和巴特勒斯本也是這樣說的。除此之外,教皇西克斯特每年從他的土地和財政收入中撥一千五百金幣給我,因為我治好了折磨他很久的癰疽,他本以為他將會終生殘廢。而我今天是用自己的手,從同樣的教會財政中拿出錢給自己用,這有何不同?
「我的老師,」他又說道,「如果你知道我靠十字軍東征飽了私囊,你會更驚訝的,那可是六千多金幣啊。」
「然後它們又都長了翅膀飛走了,」我說,「因為你一分也沒有了。」
「它們從哪裡來就回到哪裡去,」他說,「只不過是換了主人。」
但我也曾將三千金幣派上好用場,那是給老不死、老掉牙的老丑婆作嫁妝。年輕的姑娘就不同了,她們的丈夫可是夠多的。我想,這些老丑婆年輕的時候可是拚命干,那個洞總是敞開的,來者不拒,可最終卻人老珠黃、無人問津了。天主在上,我要讓她們兩腿一蹬之前再享受一次良辰美景!於是,我給這一個老太婆一百金幣,給另一個一百二十金幣,下一個三百金幣,給的數目多寡視他們的醜陋和令人作嘔的程度而定,長得越可怕,越恐怖的人就要多給嫁妝,否則連魔鬼也不願同她們苟合。接著,我便去找了一個個長得又大又粗的樵夫安排這樁婚事。我還沒讓他看到老太婆的時候先讓他看到錢,我對他說,『老兄,如果你肯把她們大幹一場,這些錢都歸你。』一聽這話,這些可憐蟲的那個東西就硬得像公驢。我還安排了一場宴會,擺上最上等的美酒,加上許多作料,讓他們做好熱身運動,開始工作。他們還是像勇猛的漢子一樣,幹得不錯,至於那些實在慘不忍睹的老太婆,我用個口袋把她們的臉蒙住了。
「再說,我打了幾場官司也花了不少錢。」
「你怎麼會惹上官司呢?」我問道,「你既沒土地,也沒房產。」
「老兄,」他說,本市的小姐受了地獄魔鬼的驅使,流行穿上高領,系上領巾,把乳房捂得嚴嚴實實的,你的手根本伸不進去;她們還把衣襟開在後背,這樣一來,那些可憐的情郎可就鬱悶了。一個星期二,我便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遞了狀紙,狀告那些小姐,我對此表現極大關注,抗議說如果法院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那男人便把褲襠開在褲子後面。結果呢,那些小姐聯合起來,表示她們在根本問題上意見是一致的,並請了律師為她們辯護。我據理力爭,最終法院頒布了禁令:除非前面有開口,否則女性不許穿高領,系領巾。可我為這場官司花了不少錢。
還有一次,我同掏糞坑師傅和他的同事們打了一場又髒又臭的官司。我要求他們不要在晚上,在黑暗中念《糞桶》或《小臭桶》,我要他們在大白天念,在神學院前面當著所有的神學家和那些偽君子的面念。這場官司,由於我的律師起草狀詞時犯了個小錯誤,我就打輸了這場官司,我必須付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還有一次,我是因法官和顧問的騾子打官司,我聲稱騾子在法院大樓的院子裡吃草時,應該給它們系上漂亮的小圍嘴。因它們吃草時唾沫四濺,這樣就不至於弄髒了路面,法官和顧問的僕役輕輕鬆鬆擲骰子或玩其他遊戲時,也就不至於把整條褲腿弄髒了,我打贏這場官司,卻花了不少錢。
「所以,你可以加一加,算一算我定期請法官的僕役花去多少錢。」
「你為何這樣做呢?」我問道。
「我的朋友,」他說,「你不懂得玩。我比國王玩得快活,如果你願意就加入我這邊吧,我們會比魔鬼還敢幹。」
「不,不,」我說,「你這樣會被套上繩索的。」
「你呢,」他說,「你也會被埋在土裡的。哪一種更好呢?是在空中呢,還是土裡?你這頭笨豬!我一看到法官的僕役在大吃大喝時,我替他們看騾子,就瞅准機會把蹬馬那邊的皮革割斷,只留一根線系在上面。這些大腹便便的法官、顧問要蹬上馬時,就像一塊大肥肉那樣撲通掉在地上,令眾人捧腹大笑,那笑勝得過贏一百多法郎。我知道我還有更開心的事,他們回家時就會把這些僕役打得屁滾尿流,這樣我花錢請他們吃喝就沒什麼好抱怨的。」
總而言之,如上面所說,巴汝奇賺錢有方,起碼有六十三計賺錢的法子;不過他花錢也有招,恐怕不少於兩百一十四招花錢的法子,這還不包括填飽他鼻子下面那個打哈欠的大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