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三章 高康大如何在他的娘胎里孕育了十一個月
大古吉在當時是個快樂的好夥伴,又有好酒量,到處與人對飲,世上無人與之匹敵。他喜歡吃醃臘鹹食,總是一口氣咽下很多醃肉,渴得唇焦喉燥,不停地豪飲。平時,他大量購進美因茨和巴萊納的火腿、熏牛舌。腊味上市的季節,採購了許多臘腸和芥末醃的牛肉,再佐以普羅旺斯的美味魚子醬。除此之外,他還買了很多香腸,不要博洛尼亞出產的(因為他怕義大利人在調料里下毒),而要比戈爾、龍高奈、布熱納、如阿格出品的。
大古吉長大成人,娶了蝴蝶王國的公主佳佳媚為妻。妻子容貌姣好,有一張紅撲胖乎的臉蛋,又小鳥依人似的。他倆如膠似漆,春宵苦短,雲雨歡悅,她終於懷孕了。一個漂亮的男嬰竟在娘胎里孕育了十一個月才出世。
說起來也不算太長。只要懷上的是非凡之品,風流倜儻、補天濟世之材,在娘胎呆上十一個月甚至更長些也是可能的。荷馬說過,海神尼普頓與提諾仙女交歡,懷孕了,整整一年後孩子才出生:那就是懷胎了十二個月。奧呂斯·格流斯在《雅典之夜》第三卷里說道,這樣長的時間才足夠顯示尼普頓的神威,才能孕育出絕頂聰明的孩子。同樣,朱庇特同阿爾克墨涅暗結珠胎時,他把夜晚延長二十四個小時,不是這樣長的時間是無法造就出降妖除魔的大力神海格立斯來。
這並非無稽之談,有古代的巨人學派的典籍可查。他們說,丈夫死後十一個月妻子生孩子是可能的,這孩子還是她丈夫的婚生子,合法的:
希波克拉底《論營養學》;
老普林尼《博物志》第七卷第五章;
普勞圖斯17《珠寶盒》;
馬科斯·瓦諾18在他的諷刺文《約定》
中引用亞里士多德的權威論斷;
松索利努斯19的《論生日》,卷六;
亞里士多德《論動物的習性》卷七,
第三章和第四章;
奧呂斯·格流斯《雅典之夜》,卷六,
第十六章;
塞維斯在《牧歌》中引用維吉爾的一句名詩;
十月懷胎母受苦……(拉丁文)
還可以列舉出成千上萬個這樣的例子,再加上法學家,這個數目就大大膨脹了。查士丁尼一世的《學說彙纂》第三條法規中的十三段《論丈夫死後十一個月生孩子的婦女的法定賠償》。他們甚至草草寫進那本艱澀難讀的《高盧法典》——《關於遺腹子和無遺囑或被剝奪財產繼承權的後代之繼承法》。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法律,我最好不要一一列舉。感謝這些法規,寡婦在她丈夫死後的兩個月里能縱情狂歡、恣意放蕩了。
我起誓,求你們——身強力壯的年輕人,如果遇到妖冶風騷、寬衣解帶的寡婦,你們儘管騎,把她帶到我這兒來。要是第三個月她肚子大了,莫驚慌,還是那死去男人留下的種。萬一她肚子顯山露水,路人皆知,更可以毫無顧忌地尋歡作樂,淫蕩不拘,反正她肚子已經滿滿的——羅馬大帝屋大維的女兒朱麗葉就是如此,她若不知道自己懷孕了,是不會讓別人當鼓擊,就像貨船必須載滿貨物,把船縫捻上才接受舵手的。如果有人責罵她們不該挺著大肚,肆無忌憚地到處尋覓交媾,就是母畜懷崽時也不讓公畜濫用交配權。她們會反唇相譏:畜生是畜生,寡婦則是女人,她們繁衍生息,世世代代,女人必須有充分享有一點點美好和快感的權利。據馬可羅比烏斯在《農神節》第二卷記載,很久以前波普麗就是這樣回答的。
不管怎麼說,如果魔鬼不讓寡婦懷孕,那就應該關掉水龍頭,把那個縫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