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六十章 天地之間
第一節 不得觸地
本書開頭前,我們就提出兩個要回答的問題:阿里奇亞的祭司為什麼要殺掉他的前任?殺之前,他為什麼又必須折一根金枝?現在這兩個問題的第一個已經有了答案。如果我沒有弄錯,阿里奇亞祭司就是那些神王或人神之一,人們認為社會福利乃至自然現象的推移都密切地依賴於他的生存。這樣一個精神的統治者,他的臣民或信徒對於他們自己和他之間的準確關係並沒有任何很清晰的觀念,他們對這一點的看法也許是模糊不定的,如果我們想用精確的邏輯解釋這種關係,我們就會犯錯誤。那些人們只知道,或是只感覺到,他們自己以及他們的牲口和莊稼略帶些神秘地與他們的神王聯繫在一起,集體是健康還是多病,羊群牛群是興旺還是病弱?地里的收成是豐富還是微薄?這些都要看他是健康還是生病。他們能想像到的最大的災禍就是他們的統治者的正常死去——無論是病死,或是老死。因為在那些信徒最嚴重的後看來,這種正常死亡會給他們自己和他們的財產帶來果,譬如,致命的瘟疫會使人畜全亡,土地不再增產,甚至自然本身的結構都要瓦解。為了預防這些大災難,就必須趁王還年富力強的時候就將他處死, 以求他的神靈生命在精力未衰時傳給他的繼承者,以恢復他的青春。這樣,通過強壯的替身連續他一脈相承,神靈生命就可以永葆青春年少,這樣也就保證了人畜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保持青春,播種和收穫、春天和夏天、雨水和陽光,也永遠不會失調。如果我的推測不錯,這就是內米的林中之王、阿里奇亞的祭司之所以必須照例地死於他的繼承者的寶劍之下的緣故。
但是,我們還得要問一下,金枝又是什麼呢?阿里奇亞祭司職位的每個候補者為什麼要折下一根金枝才能殺死祭司呢?下面我們就來試著回答這些問題。
我們談到過,有許多規定或禁忌約束著有神性的王或祭司的生活,其中有兩條最好一開始就先談談,我希望讀者注意的頭一條規定就是神人的腳不可著地:墨西哥的扎波特克人的最高祭司必須嚴格遵守這條規矩,他的腳只要挨一下地,都會玷污他的神性。墨西哥的皇帚蒙特祖馬從來腳不沾地,總是由貴族背著他,如果到了某個地方他要下來,他們總是用華麗的毯子鋪地,讓他走在上面;日本的天皇如果腳踩著地,便是可恥的降黜,在16世紀時,這一點就足以使他失去王位。在宮外,有人把他背在肩上,在宮內他走在織工細緻的墊子走道上;塔希提的國王和王后,只能在自己世襲的領地之內著地走路,在其他任何地方腳都不能挨地,因為凡是他們腳踏過的地方都會成為神聖的。他們從一地到另一地旅行時都是由特殊專門的人背在肩上。永遠有幾對這種神聖侍從陪著他們,背的人需要更換時,國王和王后就攀上另一對侍從的肩上,不得用腳著地。多蘇馬的國王如果腳沾著地,便是個惡兆,他必須舉行贖罪儀式。波斯王在宮廷里在地毯上走路,任何其他人都不得 踩這些地毯,在宮廷外面,他從來不走路,不是乘車,就是騎馬。古時候,暹羅王從來腳不著地,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地方總是用黃金寶座抬著。從前,烏干達諸王和他們的母親和王后在他們住的寬敞禁城外面從來不能用腳走路,他們要外出時,就由水牛族的人把他們背在肩上,王家人士出門總有幾個水牛族的人陪伴,輪換著背他們。國王騎在背的人的脖子上,兩條腿放在兩肩上,腳插在背的人的手臂下面。這些背國王的人,一個背累了,就把國王抬到第二人的肩上,不讓國王的腳著地。他們用這種方法跑得很快,國王出巡時,一天都走很遠的路。在國王的禁城裡,專有小屋給背的人住,為的是需要他們時近便一些。剛果南部地區有一個民族,叫做巴庫巴或布香戈,直到前幾年,王族的人還是禁止下地,他們必須坐在皮革上、椅子上,或奴隸的背上,奴隸則用四肢匍匐在地,他們的腳放在別人腳上。他們外出時由人背在背上,而國王外出則坐在擔架,用竿子抬著。在奈及利亞南部奧卡附近的依波人中,土地祭司必須遵守許多禁忌,例如,他不能看見死屍,如果在路上看見了,他必須用腕帶把眼睛遮住,許多食物他都不能吃,如雞蛋、多種鳥雀、羊肉、狗、公羊等等。他既不能戴假面具,也不能摸它,戴假面具的人不能進他的屋子。如果狗進了他的屋,就把它殺掉扔出去。作為土地祭司,他不能坐在地上,也不能吃掉在地上的東西,人們不能向他扔土塊。按照古代婆羅門的儀式,國王在即位典禮上腳踩一張虎皮和一個金盤子,他腳上穿的是豬皮鞋,從那以後,只要他活著,他就不能光腳站在地上。
有些人是終身神聖的,或受禁忌的,因此終生不得用腳著地;但是也還有一些人,他們只在某些場合具有神聖或禁忌的性質,因 此,這項禁忌只適用於當他們吐出靈氣的那個固定的時刻。如在婆羅洲中部的卡亞或巴霍人中,女祭司舉行某種儀式時腳不能踏地,得在地上鋪放木板,踩在木板上。又如征途中的武士,他們周圍由一層禁忌的氣氛包圍著,因此,北美印第安人在整個出征時期,都不能直接坐在地上。在寮國,獵象時有許多忌諱,其中一條是主要獵人不能用腳挨地。因此,他從象上下來時,其他人用一個樹葉編的墊子給他墊腳。
很顯然,神性、魔力、禁忌或無論我們叫做什麼的那種,充滿在被奉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身上的神秘素質,原始人的哲學家們都視為一種物質的實體或流體,已奉為神的人身上充滿了這種東西,正如萊頓瓶里充滿了電一樣,也正如一個良好導體通過接觸可以把瓶里的電放出來一樣,人身上的神性或魔力也可以通過接觸土地而放出來,並且徹底放盡,在這種理論中,土地就是魔力流體的最優良的異體。所以,為了保持積蓄,不使流失,崇奉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物必須小心防止接觸地面。他像一個瓶子,裝滿了寶貴的物質或液體,如果要防止這種寶貴的物質或液體從他身上走掉,那就得像電學裡所說的,他必須絕緣。許多例子顯然提出守禁忌的人要絕緣,這不僅為他自己,而且也為別人。神性和禁忌的性質可以說是一種有力的爆炸物,稍一接觸就會爆炸,因此,為了大家的安全,就必須把它保持在一個窄狹的範圍之內,以防止它泄漏出來會爆炸、破壞和摧毀它碰上的一切東西。
第二節 不得見到太陽
下面談談第二條規定,就是太陽不能照在神人身上。日本天皇和扎波特克的大祭司都遵守這條規矩。大祭司「被看成神,大地不配負載他,太陽不配照耀他」。日本人不許天皇的聖體暴露在露天之下,因為太陽是不配照在他頭上的。南美洲格拉納達印第安人「未來的統治者或指揮者,不論是男是女,在幼小的時候都被禁閉好幾年,甚至七年,禁閉得那麼嚴謹,連太陽都不能看,如果他們偶然見到太陽,就剝奪他們的王位;他們只能吃某些指定的食物;看守他們的人,還在一定的時候到他們的隱居地或監獄裡去痛打他們」。例如,波哥大的王位繼承人(是國王姊妹的兒子,不是國王的兒子)必須從小接受嚴格訓練,他完全隱居在一個廟裡,既不許見太陽,也不許吃鹽,也不許和婦女說話,他的周圍都是衛士,注視他的行為,記下他的一舉一動。給他定下的許多規矩,如果違犯了一條,那就聲名掃地,甚至被剝奪繼承王位的權利。索加摩沙的王位繼承者也是一樣,在就位之前必須在廟裡齋戒七年,關在黑暗中,不許見太陽或光亮。秘魯國王的太子繼承王位之前,必先齋戒一月,不見太陽。
第三節 少女月經初潮時必須隔離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許多地方女孩到了月經開始來潮時必須遵守前述的兩條禁忌(即:不得觸及地面,不得看見太陽),或二者之 一。例如,盧安戈黑人的女孩們一旦月經開始來潮,就關在單獨的小屋裡,身體任何部分不得赤裸著觸及地面。南非祖魯人和他們同族各部落的姑娘,無論是走路,撿柴禾,或在地里幹活時,只要月經來潮的跡象出現,就馬上跑到河邊藏到蘆葦里,不讓男人看見,還用身上披的大氅把頭部密密地蓋好,不讓太陽光照到頭上。同時還儘量把身體蜷曲成一團,像被太陽曬得那樣萎縮,等天黑以後才回家去,躲進一間小屋裡住一些時候。尼亞薩湖 [1] 北端的阿瓦孔德部落中,小姑娘第一次月經來潮後必須由幾個女伴陪同住在一所黑不見光的屋裡隔離起來。屋裡地上鋪著乾枯的香蕉樹葉,不許點燈。這所屋子叫做「阿瓦孫谷」(Awasungu)之屋,意思是「無心的姑娘」。
新愛爾蘭島 [2] 上的姑娘們要在牢籠似的小屋裡幽禁四或五年,不見陽光,足不沾地。有一位目擊者對此風俗描寫如下:「我從一位教師處聽說這裡有一個對於姑娘們的奇怪風俗,所以我就要求酋長領我去她們住的屋子看看她們。那所小屋大約25呎長,處於蘆葦和竹叢之中,入口處掛著一捆乾草表示這裡是嚴格「禁忌」之地。屋內有三個圓錐體的結構,大約七八呎高,底部圓周約10到12呎,離地面四呎左右逐漸收縮直到頂尖成為圓錐形。這三個小籠子都是用露兜樹的寬大葉子密密地編起來的,不透光,也不透風。每個小籠的邊上開有一個口子,裝著椰子樹和露兜樹葉編的雙層小門。離地大約3呎左右是一層竹子做的架子,相當於地板。 據說每個小籠里住有一位少女,每人至少得在籠里住上4年到5年,足不出戶。我幾乎不能相信所說的這一切,太可怕了,不可能真的這樣。我對酋長說我想看看籠子裡面是什麼樣子,也要看看裡面的姑娘們,我將贈送她們一些小珠子作為禮物。他說除了他們的親屬以外,任何男人都不得見到她們,這是禁忌。不過,我想,我說要贈送珠子給她們這一點,起到了一定的勸誘作用,他終於去找那負責看守和開關門戶的老婦人去了。當我們等待的時候,聽到裡面那些女孩子很不滿的口氣跟酋長說話,好像不同意什麼或是害怕什麼。過了好一會子,那個老婦人終於來了。她當然不是一個令人感到愉快的獄卒或監護人,她好像也不給酋長面子讓我們看看那些姑娘們,臉色顯得極不友善難看。不過,酋長叫她開門,她還是照辦。姑娘們在裡面向外窺視我們,當聽到要她們讓我們看時,都伸出手來要珠子。我故意坐在離籠稍遠一點的地方,把珠子拿在手裡伸著給她們,我是想藉此引她們多走到外面來一點,好讓我仔細看看籠里是什麼樣子。這麼一來又產生了另一困難,因為這些女孩們在這裡幽禁期間不得足踏土地。她們想得到珠子,於是老婦人只好走到外面抱一些木頭竹片進來鋪在地上,然後去攙著姑娘們一個一個地踏著木片走到我身邊取我托在手裡的珠子。這樣我才能夠看看她們所住的籠子裡面。我的頭還沒伸進籠里,就直覺熱氣撲面,令人窒息。籠里很乾淨,除了幾根接水的短竹筒之外,什麼東西也沒有。竹製台架只夠一位姑娘坐下或蜷著身子躺在上面。關上籠門,裡面一定漆黑或相當昏暗。姑娘從來不許走出籠外,每天只能在籠邊放的盤子或木盆里洗一次澡。她們說出汗太多。她們從很小的時候就關在籠子裡一直到長成大姑 娘時才放出去。這時給每個姑娘都舉行一次盛大的結婚喜筵。我看見的這些姑娘里,有一個大約已十四五歲,酋長告訴我們她已經在籠里住了五年,很快就要被接出去了。另兩個女孩大約八歲、十歲,還得在籠里再住幾年。」
在英屬新幾內亞的卡巴迪地區,「酋長的女兒一到十二三歲就得守在家裡,不得以任何理由走出戶外,所住房屋遮掩嚴密,太陽不得照在她們身上。」在新幾內亞北部海岸的兩個相鄰部落雅賓人和布考亞人中,姑娘月經初潮時就要守在深閨里一連五六個星期足不出戶,還不得坐在地上,否則她的不潔就要玷污土地,因此給她一塊木墩讓她坐在上面,她的腳不得碰到地上,如果不得不離開屋子一會兒,就得用蓆子把身體裹得緊緊的,腳底下用藤條綁兩塊椰子殼如同穿上便鞋似地走動。婆羅洲的奧特達農人把八歲或十歲的女孩子關在家裡一個小房間或密室里,長期不和外人接觸。這間密室,同本宅其他部分一樣,都是建在離地面很高的木樁上的。室內只有一個很小的窗子,對著很孤寂的地方。女孩住在裡面,幾乎完全處在黑暗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哪怕是最急切的需要,離開住房。在她幽禁期間,家裡親屬也都不能見她,只有一個女奴專門侍候她。幽禁期限通常為七年,在此期間女孩獨自一人只有編織蓆子或做些其他手藝活消遣解悶。由於長期缺乏運動對她的發育成長很有影響,待到成年將她從小室里放出來時,臉色蒼白,皮膚蠟黃。這時候她才可以看見陽光、大地、流水、綠樹和鮮花,好像剛剛獲得新生。為她特別舉行一次盛大宴會,並殺死一個奴隸,將血塗在她身上。在塞蘭島,姑娘們到了月經期就自己關在漆黑的小屋裡。在加羅林群島的雅浦島上,如果小姑娘走在大道 上,首次月經忽然來潮,這時候必須請人給一個椰子殼作墊子坐下,不得直接坐在地上。然後回家在父母住處一定距離的小屋裡關上幾天,隨後又搬進專供月經期間婦女住的房子裡去睡上一百天。
在托里斯海峽的馬布雅格島上,小姑娘到了成年期,首次月經來潮的跡象出現時,家裡便在黑暗角落用柴禾堆成一圈,讓她帶上肩帶、臂釧、腳鐲、腿飾、踝飾、項圈,並在兩耳、前胸和後背都戴上貝殼飾品,蹲在柴禾圈內,只能見到她的頭部。這樣隔離三個月,白天不得被太陽曬著,夜間可以溜出來活動活動,同時讓家人把柴禾收拾收拾。自己不得用手進食,須由專門服侍她的一或兩位老年婦人——如她的乳母——餵她,其中一位特別為她在樹林中某處起火煮食給她吃。若正在海龜產卵期間,便不得進食龜或龜的卵。任何蔬菜倒是可以吃的。隔離期間,任何男人,即使她的爸爸,也不得進入她住的屋子。如果她爸爸在此期間看見了她,就准要倒霉,如出海捕魚就將一無所獲,甚至漁船也會觸礁或被風浪砸碎。三個月隔離期滿時,姑娘由兩個伴娘抬著,腳不沾地來到淡水灣邊,同時還有本族婦女圍著護送。到了海灣沙灘,便脫去姑娘的衣著裝飾,由兩位伴娘架著她一起向水裡搖搖晃晃地走去,把她浸泡在水裡。這時所有婦女都向她和抬她的兩個伴娘身上濺水。最後上得岸來,一個伴娘堆起一堆草讓姑娘蹲在上面,另一個伴娘跑到礁石邊抓一隻螃蟹,扯下蟹螫,又急忙趕回來。這時灘上已點起一堆火,就在火上烤螯,烤好後餵給姑娘吃。吃後,把姑娘重新打扮起來,全體婦女排成一行,列隊走回村里,姑娘走在隊伍中間,由兩個乳母攙著。乳母的丈夫出來接她,把她領到一個 乳母家裡,請所有的人用餐,這時姑娘才得像往常一樣自己吃飯。飯後跳舞,以姑娘為主,跟隔離期間照顧她的兩位乳母的丈夫一起跳。
據說昆士蘭北部約克角半島雅拉康納部落中女孩子到了青春期開始時就一人獨居一月或六個星期,只有婦女可以見她,男人一概不得見。她住在專門為她搭的小屋或棚里,整天仰臥在地板上,不得見太陽,日落時分得閉上眼,太陽下山後才可睜開。據說若不這樣,姑娘的鼻子就要染病。那期間,凡鹽水裡長的食物都不能吃,否則將要被蛇咬死。有一位老婦人照應她,給她吃菜根、山藥,給她水喝。有些澳大利亞的部落習慣把月經初潮時期死亡的女孩深埋土內,也許是為了不讓太陽照著。
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認為女孩子第一次來月經時「具有特大超自然力量,而且不全是玷污或有害的。不過他們還是強烈地以為它帶有邪惡,所以不僅讓她和家人及社會脫離,而且還試圖讓她和世界隔離。對她採取的戒令之一就是不看她。她必須低著頭,不看外界,不看天日。有些部落乾脆用毯子把她遮蓋起來。許多這樣的風俗很像北大西洋沿岸流行的風俗,例如,不許女孩用手捂頭,也不得讓手碰在頭上,有一種專門搔頭的工具供她使用。有時,除了餵食之外,她不得自己吃任何東西」。
華盛頓州沿海的奇努克印第安人,其酋長的女兒到了成年期月經初來時,要在家裡躲避五天,不見人,不見天,不得摘漿果。據信:她如看了天,天氣就不好;如摘漿果,就要下雨;如將杉木皮製的紙巾掛在雲杉上,那棵雲杉馬上就要枯死。她從家中另外一個門出入,到離村很遠的河灣里洗浴。她得禁食幾天,好多天不得吃 新鮮食物。
溫哥華島 [3] 上的阿特或努特卡印第安人把已到成年期初次月經來潮的姑娘「安置在家中類似走廊的地方,用蓆子密密地蓋起來,像個籠子似的,既見不到太陽,也見不到火。姑娘得在裡面住好幾天,只給水喝,不給吃的。姑娘在籠里住的時間越長,姑娘的父母就越光彩。如果在此最初的考驗期間,姑娘見著了火或太陽,便是終生的羞辱」。姑娘幽居的地方,屏風上畫著神話中的雷電之鳥。姑娘住在裡面不能動彈,也不能躺下,必須半蹲著坐在那裡。只許用梳子或一片骨頭搔頭,不能用手碰頭髮,也不得用手在身上搔癢。據說若搔一下,身上就留一道傷痕。當姑娘成年以後,八個月內不得吃任何新鮮食物,特別不得吃鮮魚。她只能自己單獨進餐,另用杯盤,不能和別人相混。
英屬哥倫比亞策佐特印第安人的姑娘,到月經來潮時都戴上一頂大皮帽把整個臉龐都遮了起來,曬不著太陽。據說如果姑娘面孔暴露在外,見了天日,就要下雨。那種大帽子還可遮住臉孔不見火光,因為姑娘這期間也見不得火。她的兩手也得戴上連指手套,嘴裡放一顆動物的牙齒以防止自己的牙齒出現空洞。整整一年內不得看見鮮血(除非事先把臉抹黑了),要不然就將雙目失明。整整兩年內得戴著那種大皮帽子,並且獨自住在一個小屋裡(不過可以見人)。兩年期滿後,由一位男子摘下她頭上戴的帽子扔掉。英屬哥倫比亞比爾庫拉或貝拉庫拉部落中的姑娘到了成年期開始來月經時,必須住在家中披屋裡,不得到正房,也不得坐在全家人 烤火的火爐旁。那披屋就是她的臥室,室內另外為她砌了火爐。姑娘一進入披屋臥室,頭四天必須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清晨吃少許飲食,喝一點水,整天不能再吃東西。四天以後,可以走出房間,但只能從在地板上另開的一個出口處通行(房子都是在高出地面的木樁上蓋的),這時仍不能到正房裡去。如果走出屋外,必須戴一頂大帽遮面不讓陽光照著。他們以為如果太陽光照在姑娘臉上,姑娘的眼睛就要受損害。她可以在山上采漿果,但不得走近河邊或海邊(整整一年之內都是如此)。如果吃了鮭魚,就要失去知覺,或者嘴巴變成長長的鳥喙。
阿拉斯加的特林吉特(斯林基特)或科洛希印第安人的小姑娘身上出現青春期的跡象時,就要關在一間非常嚴密的小屋或者籠子裡,只留一個很小的通風孔。姑娘要在這樣又黑又不乾淨的住處住上一年,沒有火,不能活動,沒人做伴。只有她媽媽和一個女奴給她送來飲食。食物是從通風的小窗口送進的,飲水得用白頭鷹的翅骨來喝。這種隔離,後來有些地方減少到半年、三個月,甚至更少。隔離期間,姑娘得戴闊邊帽子使她的目光不見天日,人們認為她不適於為陽光照射,她目光所到之處,能夠毀掉獵人、漁民以及賭徒的好運,能將東西變成石頭,還能造成其他危害。到隔離期滿時,將她穿的全部舊衣統統燒掉,全換新衣,大排酒筵,筵席上在她下唇與嘴巴平行地割破一道傷口,放進一小片木屑或貝殼,把裂口撐開。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中有一個名叫科尼亞加的部落,他們的姑娘一到成年期就關在一間小屋裡,頭六個月里蜷手蜷腳地坐著,後六個月里則把小屋稍為加大一點使姑娘能將背伸直。在這全過程中她都被認為不潔,沒有人跟她接觸往來。
巴西南部,巴拉圭邊境的瓜拉尼人 [4] 習慣把第一次出現月經來潮徵兆的小姑娘放在吊床上縫起來,僅留一個小口子呼吸。姑娘身子被包裹得嚴嚴密密,好像一具屍體。在月經的那幾天裡,就一直那麼躺著,並且嚴禁飲食。月經完畢,把姑娘交給一個女管家,由她剪短姑娘的頭髮,在頭髮未長到遮住兩耳之前,負責不讓姑娘吃任何肉類。玻利維亞南部的奇里夸諾人則把首次月經來潮的姑娘也照上述瓜拉尼人那樣縫在吊床里懸掛在屋頂上,直掛到第二個月內才將吊床降下一半高度,到第三個月內,一些老年婦女手拄拐杖來到屋內到處走,碰見什麼東西就用手杖敲打,聲稱她們是在驅趕那條傷害姑娘的蛇。
格蘭查科 [5] 的一個印第安人部落,叫馬它科人或馬它瓜的人,也將初來月經的女孩隔離若干時日,讓姑娘躺在小屋的一個角落,身上用樹枝或其他東西蓋著,不得見人,不得與人說話,不吃肉,不吃魚。在此期間還找一個男人在屋前擊鼓。在玻利維亞東部印第安人的尤拉卡雷部族裡,當姑娘首次月經有訊時,做爸爸的就在住宅附近用棕櫚樹葉搭一個小棚,把女兒關在棚內不見光線,並且一連四整天不進飲食。
英屬圭亞那的馬庫西人發現姑娘的成年期已到,初見月經徵兆時,就把姑娘放在吊床里掛在小屋的最高處。最初幾天裡白天躺在床上,晚上下來,點起一盞火,守在一旁,直到天亮。若不這樣,脖子、喉頭,或身上其他部分就要潰瘍。只要月經來潮時期,就 得嚴格禁食。月經結束後才得下地,住在屋內最暗的小間裡,早上可以自己做飯吃,但必須另外起火,另用炊具餐具。大約十天以後請巫師來家念咒解禁,在她身上以及她接觸過的值錢東西上吹氣。凡是她用過的鍋碗盆勺,都予砸碎,埋在地下。月經後洗過第一個澡,姑娘的媽媽必須用細棍抽打姑娘,姑娘必須忍疼,不得出聲叫痛。到第二個階段結束時,姑娘還得挨一頓打,以後就不再打了。這時姑娘才算「淨潔」了身子,可以同從前一樣與人相處交往。圭亞那的其他印第安人將女兒放在吊床里,在屋頂掛滿一個月後,捉一些大螞蟻來咬她。這種大螞蟻咬人非常疼。有時除了讓螞蟻咬之外,姑娘在高懸屋樑期間還須禁食。當隔離期滿姑娘從吊床上放下來時,人已瘦得只剩下一副骨頭架子了。
印度少女到了性成熟時就被關在一間黑暗的房間裡一連四天,不見天光。她被視為不潔,誰也不能挨著她。她的飲食限定為米飯、牛奶、糖、酥酪和不加鹽的羅望子果漿。到第五天早上,由五個有丈夫的女子陪同來到附近的池塘,用鬱金香粉化的水塗在身上,大家都在池塘里洗個澡,然後回到家裡,還扔掉姑娘原住小房間的蓆子和其他東西。孟加拉的拉希婆羅門強迫首次青春期來潮的女孩子獨自居住,不許見任何男人。她得在一間暗室里關閉三天,經受一定的苦行贖罪。不得吃魚、肉和甜食,只能吃米飯和酥油。馬拉巴爾 [6] 的蒂揚人認為少女第一次來月經時頭四天裡是不潔的。在此期間,她必須住在家裡靠北的一間房裡,房內裝飾鮮嫩的椰子樹葉編出花彩,姑娘睡在室內一種特製的草蓆上,另有一個 女孩陪她做伴,也睡在那裡。姑娘這時不能觸及任何人和樹木花草,不得見天,如果看見烏鴉和貓,就要遭受災難,必須絕對素食,不得外加鹽、羅望子和干辣椒。她還得隨身佩帶一把小刀,或將刀放在蓆子上,以避邪氣。
在柬埔寨,少女月經初潮時被安置在床上,掛著蚊帳,整整睡一百天。不過一般則認為4天、5天、10天或20天便夠了!即使這樣,在熱帶氣候下,嚴密的蚊帳里,也著實夠嗆的!另據記載,柬埔寨少女一旦月經初潮,便「進入林陰深處」。根據家庭的社會地位,姑娘隱蔽的日期可以是幾天或幾年不等,但必須遵守許多規矩,譬如,不見生人、不吃魚、肉等等,還不准出門,連去寶塔也不行。如遇日蝕,這種隔離便可中止。姑娘出來拜謝天狗,因為據說是這個怪物把太陽叼在嘴裡了。像這樣打破常規,允許姑娘在日食之際出現在大庭廣眾之前,表明對於那種禁止少女初來月經時不可看見太陽的戒律是多麼被人們執著地理解並遵行的。
像這樣廣泛流傳的迷信觀念和習俗,其根源可望在古代神話和民間故事中找到線索,而且也有人這樣做過。古希臘丹娜 [7] 的故事就是淵源於此。據說丹娜的父親把她幽禁在一間地下室里或一座銅塔里,宙斯化作金雨前來和她幽會從而受孕。西伯利亞的吉爾吉斯人關於他們祖先的傳說故事和這個古希臘的丹娜的故事有近似之處。某可汗有一個女兒,可汗把她關在一間黑暗的鐵屋裡,不許任何男人見她。有一個老媼專門服侍姑娘,姑娘長到處女 時期,有一天向老媼說:「您總是出去,是到哪裡去了?」老媼說:「孩子,外面有一個光明世界,你的父母就住在那兒,各種各樣的人全都住在那兒。我就是常常到那裡去的。」姑娘說:「好媽媽,我不告訴任何人,求您帶我也去看看那光明世界吧!」於是老媼把姑娘帶出了鐵屋。可是姑娘一見光明世界,馬上就晃晃悠悠地暈倒了。這時神的眼光落在她身上,姑娘就懷了孕。姑娘的父親非常生氣,把她裝在一隻金子做的箱子裡放到大海里隨風浪漂流而去(仙家的金子在仙境裡能夠漂流)。上述希臘故事裡的金雨和吉爾吉斯人傳說中神的眼光可能都是表示太陽和陽光的。婦女因太陽而懷孕的觀念在傳說故事裡屢見不鮮,甚至在婚姻的習俗里也有其跡象。
第四節 月經初潮必須隔離的理由
少女月經初潮時普遍受到許多限制和幽禁,其原因在於原始人對於月經出血極端恐懼。原始人對於月經出血總是害怕,特別是第一次月經來潮時,所以少女首次月經時比平常出現這種神秘的流血時應遵守的禁戒更為嚴格。本書前面部分已經列舉過由於這種原因而產生的恐懼和習俗的事例。鑒於月經出血現象帶來的恐懼周期性地衝擊著原始人的頭腦,深刻地影響著他們的生活和習俗,我們不妨再舉一些這方面的例子供讀者參考。
澳大利亞南部恩康特貝部落里有或曾經有過一種「迷信,女人每月月經期間必須從帳篷里分出來單住,如果有年輕人或男孩走近她的住處,她就得大聲向來人叫喊,年輕人就立即避開她而繞行 過去。假如她疏忽了這一點,就要受責備,有時甚至要受丈夫或近親的鞭笞。男孩子們從小就受到告誡,切不能見到婦人的這種血漬,否則就會頭髮早白,終生體質虛弱」。澳大利亞中部的迪埃里人相信:婦女月經期間如果吃魚或下河洗澡,河裡的魚就要死光,河水也將乾涸。同一地區的阿倫塔人禁止月經期間的婦女採摘「依利亞庫拉」球莖(當地的一種植物,土名irriakura ),這種球莖是當地男女常吃的一種食物。人們認為如果哪個女人違反了這項規定,這種食物就將供應不上了。
有些澳大利亞部落對於月事期間婦女的隔離更為嚴峻,呵斥鞭笞之外,甚至還更加嚴厲的懲罰。譬如,「魏克爾布拉族人有一條規定,禁止婦女帳篷跟男人帳篷搭在同一條路上,倘若違章,將在大帳篷內予以處死。其所以這樣嚴厲,是因為對月事期間婦女的恐懼。在此期間婦女必須遠避到帳篷以外至少半哩,陰部要綁上一圈本族圖騰的樹枝,要不斷地警戒和注意不讓男人看見自己。因為,據信,任何男人如果不幸看見這樣的婦女,就要死亡。如果這樣的婦女讓男人看見自己,就該被處死。婦女月經淨後,便把臉畫成紅白相間的顏色,頭上覆蓋著羽毛,回到原來帳篷中去」。
托列斯海峽 [8] 群島的穆拉勒格島上的婦女月事期間不得吃任何海里長的東西,否則捕魚將無所獲。新幾內亞西邊的加勒拉地方,婦女每月例假期間不得走近菸葉的地里,否則菸葉就要受病害。蘇門答臘的明南卡布爾人以為婦女身體不潔期間如果走進稻田,莊稼就被毀了。
南非的布須曼人 [9] 以為月經期間應嚴格隔離的姑娘,如果看了男人一眼,這個男人,無論原來身體是什麼姿勢,或手裡拿著什麼東西,都會馬上就地定住不能動彈:如果跟姑娘說話,就會變成樹木。南非的畜牧民族認為月經期間的婦人要是喝了牛奶,他們的牛就都要死亡,如果婦人的經血滴在地上,牛從上面經過,也要死亡。為防止這類災害,不僅經期婦女,包括所有婦女,都禁止進入牛群圍欄,而且還不得走一般的通道進村,或從這家小屋到那家小屋穿行,必須從各家屋後繞行以避開牛群所在的村中場地。每一座卡福人的村莊裡都可見到婦女這樣經行的道路。同樣,在巴干達人中婦女月經期間都不得喝牛奶,也不得接觸奶桶,凡她丈夫的東西一概不得碰著,不能坐在他的蓆子上,也不得為他做飯。如果她在這期間摸了自己丈夫的任何東西,就被認為等於是詛咒他死亡,或實際在行使巫法致他死命。如果她動用了他的任何東西,他肯定就要害病;如果她摸了他的武器,他在下次戰鬥中肯定要被殺死。此外,巴干達人還不許月經期間的婦女走近井邊,恐怕井水因而枯竭,同時這位婦人也將病死。她必須懺悔過失,請巫醫為她祝禱求恕,方能平安。英屬東非的阿基庫尤人在村里新建起一幢小屋以後,主婦住進新居,第一次生火那天,如果恰巧在這天月經來潮,那麼,這幢新居就一定要倒塌,因此第二天就得拆毀,這位主婦絕不能在這新居內再多住一宿。因為對她和對新居,都將有災禍降臨。
按照猶太人的聖法經傳,婦女月經期間若從兩個男人中間走 過,其中一個男人肯定要死亡。黎巴嫩的農民認為,月經期的婦女是許多災禍的根源,她們的身影能使鮮花凋謝,樹木枯萎,蛇蠍不行,她們如果騎馬,馬就要死亡,至少也要在長時間內不能使用。奧里諾科 [10] 的圭基里人相信婦女月經期間所踩著的一切東西都將死亡,如果男人踩到她走過的地方,這個男人的腿馬上就要腫脹起來。哥斯大黎加的布賴布賴印第安人的已婚婦女月經期間只能用香蕉樹葉當盤子,用後立即扔在偏僻的地方,如果牛發現並吃了它,牛就會消瘦死亡。她也只能用專門的杯子喝水,如果別人用她喝過的杯子喝水,就一定要病弱而亡。
北美印第安人絕大多數部落的習俗:婦女月經時都退出所住的帳篷或村莊,住進專門預備的小屋或掩蔽處所,自己吃,自己住,自己烤火取暖,嚴格禁止與男人的一切交往,男人們迴避她們如同迴避瘟疫一樣。再如:美國的克里克人和同血緣的印第安人把月經時的婦女趕到村外不遠的小屋裡居住,讓她們在那裡甘冒受敵人驚擾隔絕的危險。因為人們認為在這樣時刻走近這些婦女是「最可怕最危險的污染」,並且這種危險也會延及敵人,敵人若殺了這樣的婦女,就得用幾種神草藥來清除身上所受的污染。英屬哥倫比亞的斯特西里印第安人想像月經中的婦女如果從他們的箭捆上跨過,這些箭便成了無用之物,甚至會造成箭主的死亡;同樣,如果她從背槍的獵人身前走過,獵人所使用的槍就再也不能命中。赫德森灣 [11] 地區的奇佩瓦人及其他印第安人將月經期中的婦女從 帳篷中隔離,讓她(們)住在樹枝搭的小棚里。她們圍著長頭巾,連頭帶胸口全蓋住了。她們不能碰家中的家具或男人用的任何東西,如一碰著,「就玷污了,別人再用,就要遭災受害」,例如,生病或死亡。她們必須用一根天鵝的骨頭來喝水,不得在大家行走的道路上走路,也不得穿過牲口常走的路徑,「永遠不得在河流湖泊的冰上行走,也不得走近男人們狩獵海狸的地方或放置魚網的地方,否則就要破壞了漁獵的收穫。月經期間的婦女還不得和人一起同吃任何動物的頭,甚至還不得穿過或走在不久前由雪橇載著或人背著鹿、麋、海狸及其他動物的頭走過的道上。如果違犯,就被視為極其嚴重的犯罪。因為人們堅信這將阻礙獵人,今後狩獵不會像以往那麼收穫多」。拉普人也是這樣禁止婦女在月經期中到漁人慣常出發打漁的海岸邊快走。白令海峽的愛斯基摩人以為獵人如接近正來月經的婦女,打獵時就將無所收穫。由於相同的理由,卡利爾印第安人不許月經期中的婦女經過牲口走的路徑,如果實在需要經過的話,就把她抬過去。他們還以為如果她涉足溪流或湖水中,水中魚類都將死亡。
圍繞婦女生理上的這一神秘現象而產生的許多迷信,在歐洲文明民族中也不亞於原始未開化民族。現存最古的百科全書——普林尼的《自然史》——中列出有關因婦女月經而憂慮的危險遠比任何未開化民族提出的要多得多。據該書記載,月經期的婦女如果觸摸了酒,酒就要變成酸醋,她還會使莊稼枯萎,秧苗爛死,蔬菜全壞,果實早落,明鏡晦暗,剃刀變鈍,鋼鐵生鏽(尤其在下弦月虧期間如此),蜜蜂死亡(至少趕出蜂窩),牝馬流產,等等。歐洲各地,至今仍以為月經期中的婦女如進入啤酒廠,釀出來的啤酒就是 酸的;如摸了啤酒、葡萄酒、醋或牛奶,這些東西就全部要壞;她如果做果醬,果醬就不能存放;她如果騎母馬,母馬就要流產;如摸了花蕾,花蕾就要凋落;如爬上櫻桃樹,樹就活不了。不倫瑞克 [12] 的人們認為如果月事中的婦女在宰豬時幫了忙,豬肉就要腐爛。希臘卡利姆諾斯島上的婦女來月經期間不准到井邊汲水,不准渡河,不准出海,如果坐船一定有風暴。
所以,可以說婦女月事來時需要隔離的目的是要化除其危險影響。對於第一次月經來潮的姑娘要特別小心嚴格隔離的原因,就在於人們認為其危險特大,上面我們舉例說明了那條預防措施,即姑娘不許觸地和不見太陽。一般做法是把姑娘懸空吊起,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無論是像南美那樣把姑娘放在吊床上懸到屋頂高處,或是像新愛爾蘭那樣把姑娘關進高出地面的黑暗狹小的籠子裡,只要能使姑娘與大地和太陽隔離不致玷污、毒害生活的偉大來源就行了。總之,用電子學的術語來說,使姑娘變成絕緣體就無害了。為此目的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都是以姑娘本人和他人安全考慮為主導思想的。他們認為姑娘如果無視這些規定,她本身必將受害。所以,像我們已經考察到的那樣,祖魯人的姑娘們相信,如果月事來潮期間曬到太陽,自己就要瘦得皮包骨頭。馬庫西人想像,如果青年婦女違犯了這些戒律,全身就要潰瘍。總之,姑娘都被視為擁有強大的力量,若不使之保持在固定範圍之內,對姑娘自己以及姑娘接觸的所有人都將造成危害。為了所有有關人們的安全,有必要將那種力量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這就是我們所考察到 的這方面許多禁忌的目的。
這種解釋也適用於有神性的王及祭司之所以要遵守與上述相同禁忌的原因。在原始人的思想里,姑娘月經不潔(所謂的不潔)同神人的聖潔兩者之間實質上並無差別,不過是同一神秘力量的不同表現而已。這種神秘力量,跟一般的力量一樣,其本身無所謂好,也無所謂壞,只是如何應用從而造福或貽禍於人而已。所以,像月經來潮時的姑娘們一樣,神人既不能觸地也不能見天,其理由,一方面是恐怕接觸了天地之後神性的毀滅力量將發泄於天地,另一方面又怕神人具有的微妙神性一瀉無餘,今後不再能執行其擔負的關係人民甚至世界安全的神職。故上述各種戒律都在應當禁忌的前列(本書前面已經探討過這些禁忌問題),其意圖就是要保存神人的生命,隨之也就得以保存神的臣民和崇奉者的生命。原始人認為神人寶貴而又危險的生命,無論放在天上或地下都不如懸在兩者之中最為安全無害。
* * *
[1] 位於非洲東南部的馬拉維與莫三比克之間。
[2] 新不列顛北部俾斯麥群島的一個島嶼。
[3] 英屬哥倫比亞的一個島嶼,離加拿大西南海岸不遠。
[4] 南部印第安人的一個部落。
[5] 又名查科,是阿根廷、巴拉圭和玻利維亞三國之間的一個低地平原地區。
[6] 印度西南部沿海地區。
[7] 丹娜(Danae),即希臘神話中阿爾戈斯國王阿克里西俄斯(Acrisius)的女兒,亦譯達那厄。
[8] 在新幾內亞與澳大利亞東北部之間。
[9] 即南非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區的一個遊牧部落。
[10] 委內瑞拉的奧里諾科流域。
[11] 位於加拿大東北部,瀕臨大西洋。
[12] 德國下薩克森州的一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