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七章 化身為人的神
前幾章里列舉的世界各地未開化民族的信仰和一些事例,足以證明未開化民族認識不到自己駕馭自然的能力的局限,而這種局限我們看來似乎是十分明顯的。當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或多或少地具有我們應稱之為超自然力量,在這樣的社會裡,神與人之間的區別顯然相當模糊,或者毋寧說幾乎沒有什麼區別。作為超人的、具有世人無可比擬能力的神這一概念,在歷史的進程中已慢慢地逐步形成。在原始人看來,超自然的力量,如果確實超越於人的力量的話,也超越得不多,因為人可以恐嚇和迫使超自然力量按人的意志行事。在人類思想發展的這一階段,世界被視為一個偉大的平等的社會,所有的人,無論自然的或超自然的,都被認為是處於相當平等的地位。可是,隨著人類知識的增長,人們清楚地認識到自然的廣漠無垠和自己在自然面前的渺小與軟弱。然而這樣的認識並不導致相應的信念:認為自己想像的那些存在於宇宙內的超自然的神也是軟弱無能的;相反地,卻加強了認為神具有能力的信念。這是因為那時的人對於宇宙是按照固定不變規律活動的自然力量體系的這種思想,還沒有充分認識,或者還是矇昧無知。但這種思想的萌芽,原始人當然也還是有的,而且還按照它來行動——不僅在巫術方面,而且在日常生活許多方面都是如此。然而這種 思想一直停滯沒有發展,人們在解釋自己所生存的世界的時候,總是將它描繪為有知覺的意志和個人力量的表現形式。因此,如果他覺得自己如此渺小脆弱,那麼他就一定會認為控制自然這部龐大機器的神,該是多麼巨大而有力量!隨著與神平等的舊意識逐漸消失,他同時也放棄了憑藉自己的力量與智慧,或者更精確些說,憑藉巫術,來指導自然進程的信心,並且越來越多地把自己曾經聲稱與之共有超自然力量的神視為那些超自然力量的唯一所有者。所以,隨著知識的進步,祈禱與祭祀便在宗教中占據了首要地位。曾經一度享有與它們合法地同等地位的巫術逐漸退居到後面,淪為妖術的地位。這並不被認為是對神領域的一種侵犯、無益和褻瀆,但是卻遭到祭司們的堅決反對。因為祭司的聲譽、權勢的興衰都隨著神的聲譽及權勢的興衰而定。因此,當後來宗教與迷信的區別出現以後,我們就發現祭祀與祈禱乃是社會中代表宗教熱忱與文明啟迪的來源。巫術則是迷信和無知者的慰藉。到了更晚近時期,把自然力看作個人力量的這種概念,已被人們對自然規律的認識所取代,完全建立在必然不變、不受人們意志左右的因果關係的思想基礎上的巫術,又從其陷入的卑微屈辱之中浮現出來,通過調查研究自然界的因果關係直接為科學鋪設了道路。煉丹術是化學的先導,就是一例。
人—神的觀念,或者說賦有神性或超自然力量的人這種觀念,基本上屬於早期宗教史上的事。在後來的思想看來,那時候,即在神和人尚未被發現在他們之間的不可逾越的鴻溝之前,神與人還仍然被看作差不多是同等地位的。對於我們似乎是奇怪的那種化身為人形的神的觀念,對原始人來說,卻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那 時人們心目中,人—神,或神—人,只不過是較高程度的同一超自然力量而已。他們完全相信自己也具有這樣的力量。他們對於神和有力量的巫師,也沒有明確的區別。他們的神常常不過是隱形的巫師,在自然的帷幕後面做著同可以見到的巫師在自己夥伴中做的同一類施符念咒的事。由於神被普遍認作是以人的形象向其禮拜者顯現,巫術因人們假想他具有神奇權力就很容易取得神的化身的聲譽。這樣,從略高於微不足道的念咒人的地位開始,巫醫或巫師就能逐步發展到既是神又是王,集二者於一身的地位。不過在把他說成神的時候,我們必須注意不要把我們對於神這個既抽象而又複雜的概念注入原始人對於神的概念中。我們關於這個深奧命題的概念,是智力與道德觀念長期演變進化的結果,但迄今尚為未開化的人們接受,即使向他們解釋,也不能被理解。有關原始種族宗教問題流行的許多爭議都來自彼此的誤解,未開化的人不理解文明人的思想,文明人也很少理解未開化人的思想。當未開化的人使用神這個詞的時候,他心目中有著某種形象,而文明人使用神這個詞的時候,他心目中有著非常不同的另一種形象,如果像通常情況那樣,這兩個人同樣都不能使對方理解自己的觀點,那麼他們談論的結果,只能是混亂和誤解。如果我們文明人堅持將上帝這個名字限定在我們自己既是對神性質的特殊觀念之內,那麼我們就得承認原始人根本就沒有神。但是我們必須更加忠實於歷史事實。如果我們承認多數較進步的未開化人至少具有初步的某種超自然的人的觀念,那麼,這超自然的人便可以恰當地稱之為神,儘管它還不是我們關於這個詞的全部涵義。那一初步觀念,很可能就是文明人關於神的高級概念逐漸演進出來的萌芽。假如我 們能夠追溯宗教發展的全部過程的話,我們就可能發現,把我們對於神的概念同原始人對於神的概念連接起來的只有一根鏈條,而且是不曾中斷過的一根鏈條。
提出上述解釋和注意事項之後,下面我就要舉出一些神的例子來作證明。這些神的禮拜者都認為它們是活著的男人或女人的化身。大凡被認為是神的化身的人並非總是國王或國王的後裔:甚至最微賤階層出身的人也可能被信為是神的化身。例如,在印度,有一個人神(即由神轉化的人)便是以一個漂布人的身份出現在世人面前,另一位人神則是木匠的兒子。因此,我列舉的事例便不限於只是王室顯貴。這樣做的目的在於說明活人神化(換言之,即神以人的形象化身)這一普遍的原理。這樣化身的神在原始社會裡是很普通的事。這種化身可以是暫時的,也以是永恆的。在前一種情況下,神化為人(通常叫做神靈感召或神靈附體)是以超自然的知識、而不是以超自然的神力顯示。換句話說,這種神化一般表現為先知和預言,而不是奇蹟。另一方面,在這種神化不只是暫時的,而是神靈永恆常駐於人肉身的情況下,這位神——人就得要作出奇蹟以證明其為神。不過我們應該記住,在人類思想發展的這一階段里,人們並不以為這樣是違背自然法則的。原始人還沒有認識到自然法則的存在,從而也認識不到對自然法則的違背。對原始人來說,一件奇蹟只不過是一種普通能力的不尋常的驚人表現而已。
神靈暫時附體或神靈感召這種信念遍及世界。人們相信某些人常常有神靈附體,當神靈附體的時候,此人便茫然無知,抽搐顫抖,全身搖動,作出種種狂態和表情,這一切他本人並不知道,而是 神靈附在他身上作出的,在這種異常狀態下,他口中說出的一切,都被看作是神附在他身上透過他的口說出來的。例如,在桑威奇群島 [1] ,島上的王藏在柳木製的神龕里,扮作神念出神諭讖詞。而在南太平洋的一些小島上,神「經常降附在術士身上,於是那位術士便好像因神靈在身而驕氣十足起來,停止了由自己意志支配的言行,完全在神力影響下行動和說話。在這方面玻里尼西亞人原始的神靈顯異與古希臘著名民族的神靈顯異極其相似。一旦人們認為神降在哪位術士身上,這位術士的身體便立即劇烈地顫抖起來,幾至欲狂程度。他四肢抽搐,身軀脹大,口歪鼻斜,面容猙獰,兩眼大睜,茫然失神。在這種狀態下,他往往滿地亂滾,口吐白沫,好像是神附在他身上使他這樣。他這時以尖銳粗糲含糊不清的聲音,喊出了神的諭旨。一旁侍候的其他術士們,精曉這種儀式的奧秘,立即接受並向信徒弟子們轉告剛才神的旨意。那位術士講完神諭讖詞之後,便逐漸安靜下來,恢復沉靜狀態。然而神作完了諭旨之後,卻不一定馬上就離開那位『道拉』(即術士),往往還繼續附留兩三天之久。這時,此人便在臂上纏一塊特殊的土布作為有神靈附身的標誌。這期間他的一言一行都被當作是神的言行,因此人們極其注意他的表情和他的整個神態。……在神靈附身的情況下,這術士總被當作同神一樣的神聖,並且稱之為『阿圖』(神),平時則叫他為『道拉』,或『術士』」。
這種神靈暫時附體的事例非常普遍,世界各地都有,人們通過有關民族學的書籍已經相當熟悉,不需贅述。不過這裡不妨再向 讀者介紹兩個神靈短暫附體時的特殊方式(因為這兩種方式有些人可能還不大知道),本書後面還要提到它們。一種方式是藉著吮吸祭祀牲畜的鮮血以取得神靈附體。阿哥斯 [2] 的阿波羅·狄拉迪奧蒂斯神殿里,每月要在夜晚獻祭一頭羔羊,一位恪守貞操禮法的婦女吮嘗犧羊的血,於是便得到神靈感召而代神講出神諭或預言。阿卡伊亞 [3] 的愛吉拉地方穴居女巫喝過犧牛的鮮血之後才進入洞穴代神發布諭言。同樣,庫魯維卡蘭 [4] 人相信女神迦梨降附術士身上,術士喝了犧牛頸腔中湧出的鮮血,便向祭祀禮拜者說出神的答諭。在北西里伯斯島米納哈薩的阿爾福爾人的節日裡,術士猛衝到剛剛宰殺的犧豬旁邊,把頭埋進豬身喝那鮮血,然後被人用力拖離死豬,讓他坐在一張椅子上,他就開始預言那年的莊稼年景將會如何,說後他又跑到那死豬旁邊喝那豬血,又被拉回坐在椅子上繼續預言。當地土人認為,有預告吉凶能力的神靈降附在他身上。
還有一種神靈臨時感召的表現方式是神樹或神苗的應用。在興都庫什 [5] ,人們把神香樹枝堆在一起,點燃起來,丹尼爾(即女巫)頭上蒙著一塊布,深深地吸進那熏人的濃煙,直至渾身痙攣,倒地不省人事。過一會兒,爬起身來,尖聲高唱,在旁的觀眾也跟著高聲重複她的唱詞。阿波羅的女先知代神發言之前,先吃月桂樹葉並用月桂樹葉燒煙熏身。酒神巴克斯 [6] 的女祭司們嚼食常春 藤,有些人認為她們受神靈感召後的猛烈情態是由於這種植物的興奮醉人特性所致。在烏干達,術士為了得到神的感召,用菸斗猛烈抽吸菸草,直至如醉如狂程度,這時他的高昂激動的言談,被人們相信是神通過他說出來的諭言。印尼爪哇東北方的馬都拉島上,每一種神靈都有它自己專職的降神者,而且常常是女巫。準備接受神靈附體之前,女巫坐在香爐前面,把頭伸向爐里的焚香,吸進煙氣,漸漸陷入昏迷狀態,面容歪扭,猛烈痙攣,尖聲叫喊。據說這時神靈已降附在她身上,等她稍為安靜一點的時候,說出來的話語,便被當作神的諭言,是神靈附在她身上說的話,而她自己的靈魂則暫時離開了她的身軀。
這種暫時受神靈感召的人,被認為不僅具有神的知識並且有時候還具有神的權能。在柬埔寨,一旦瘟疫發生,好幾個村莊的居民便聯合起來,由一支樂隊作前導,一同去尋找被公認是當地神靈作臨時化身的人。找到之後,便將此人接到神的祭壇,在那裡求神顯靈。這以便成了周圍人們敬奉的偶像,求他保佑這些村莊免受瘟疫。馬格尼西亞 [7] 附近的海力地方有一個神怪的洞穴,其中有一座阿波羅的神像,據信它能夠賦予凡人以超人的力量,受他感召的人可以跳下懸崖而不受傷,可以連根拔起大樹扛在背上走過極狹窄的峽道。這些受神感召的苦修僧人表演的奇蹟,都是同一類的。
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經了解到原始人不能辨明自己在控制自然能力方面的局限,認為他們自己和其他人具有某些我們現在該稱 之為超自然的能力。我們還了解到,在這種普遍的相信除了含有神支配自然和人的信念之外,還認為某些人在某一短時期內受到某種神靈的感召,從而暫時地具有那種神祇的知識和能力。從這樣的信念出發,很容易趨向另一信念,認為神永恆地降附在某些人身上或以其他不為人知的方式賦予某些人高度的神力,以致這些人可以列入神的地位享受祈禱與祭祀等敬奉。有時候這些化身為人的神祇具有純粹超自然的或神靈的職能。有時候他們還具有最高政治權力。在後一種情況下,他們既是神又是王,其政府則是實行神權政治的政府。例如,在馬貴斯(或名華盛頓群島) [8] 有一類終身被祀奉為神的人,當地土人相信他們具有駕馭自然力量的超自然威力:他們可以使五穀豐收或者使土地荒蕪;他們可以散布疫病致人死亡。因此需要用活人向他們獻祭,以免他們憤怒。這些人為數甚少,每個島上最多不過一兩個。他們住在神秘隱僻的地方。他們的權力有時是世襲的,不過並非永遠世襲。一位基督教傳教士曾經觀察描述過一位化作人身的神。那神是一位很老的老年人,住在一座深院大屋裡,屋內有一座神壇,屋樑上和屋周圍樹上都掛著頭朝下的人體骨骼。從來無人進入那座大院,除了一些供神役使的人之外,只有在以活人作祭品(以下簡譯為「人犧」——譯者注)送至神前祭祀的時候,凡俗之人能窺視那座寺院。這位化形為人的神受到祭祀多於任何其他諸神。他常常坐在屋前台階上,一次召喚兩三個人犧供他享用。由於他造成的極端恐怖,所有人犧都要被縛送前去。全島居民都向他敬獻祭品,祈求賜福。此 外,在南海群島差不多每個島上都有一個代表神或者是神化身的人。人們都稱他為神。這些人同神在實質上已混淆不分了。這些人神,有時就是國王本人,更經常的則是祭司或其下吏。
古代埃及人膜拜的對象遠不只貓狗以至很小的小鹿,他們還大量地擴展到膜拜人。有這樣一位人神,住在安那庇斯村,人們把烤好了的祭品送到祭壇上奉獻給他,他就(據鮑菲利所說)坐下來享用,跟普通的凡人一樣。在古希臘羅馬時代,西西里島的哲學家恩培多克勒 [9] 自稱不僅是男巫,而且是神。他在致本市公民的詩篇中寫道:
啊,朋友
在這蜿蜒於阿格利亘屯堡黃色山坡上的偉大城市裡
阿格利亘屯的良好工事成了你發揮才能的勝地,
它提供陌生人幽靜處所聊以棲憩。
人們都向他歡呼致意!
我漫步在你們這些高貴的朋友中間,帶著高傲神氣。
你們用花環——盛開著鮮花的花環加冕於我高貴的髮際。
我已經不再是血肉之軀,而成了不死的神祇。
我無論走到哪裡,周圍的人們都向我頂禮。
千萬人群追隨著我,尋求更美好的人生真諦。
有人渴望預示前景,有人忍受痛苦悲戚,
他們都極願聽到安慰的話語,不要再受苦難侵襲!
他宣稱可以教導他的門徒呼風喚雨,令陽光普照,死者復生,祛病延年。公元307年,德米特利厄斯·波里奧瑟蒂斯恢復了雅典的民主,雅典人民感激他和他的父親安第哥納斯,尊稱他倆為救世尊神。那時他和他的父親都還活著,人們卻築起了神壇,指派了祭司專管對他的禮拜。人們手持花環香燭祭酒,載歌載舞,迎接自己的救主。他們排列在街頭,讚頌他是唯一的真神,因為其他諸神有的睡著了,有的住在遙遠的地方,有的並不是真神。當代一位詩人寫過這樣的詩句,被人們在公眾中頌唱或私下裡謳歌:
眾神之中最偉大最親愛的神,
就要來到這座城市。
時間給我們送來了得墨忒耳和德米特利厄斯。
他將主持少女莊嚴的禮拜,
而他是那麼公正、歡快、笑逐顏開。
恰如神應有的身份舉止。
朋友們像一群明星環繞在他周圍,
他在他們中間猶如璀璨朝陽,一派光輝。
他是偉大的波賽頓的驕子,
他是阿芙羅狄蒂的寵兒。
我們向他歡呼禮拜!
眾神或者居住在遙遠的地方,
或者充耳不聞,
或者並非真神,或者不我理睬。
唯有您,非木非石,是獨一真神,
我們躬身朝覲,頂禮膜拜!
古代日耳曼人相信婦女身上有某些神聖的東西,於是便把她們當作祭司諮詢請教。據說那些婦女觀察河水漲落,聆聽流水汩汩或咆哮,就能預言未來發生的事。但敬奉她們的常常是男人,他們把婦女當作真神和活的女神禮拜。例如,維斯佩基安統治時期,布魯克特利部落一位名叫維爾達的婦人曾被公認為神,並且因此統治著她的人民,遠近臣服。她就住在萊茵河支流利普河岸邊的一座古堡里,科倫人派遣使者去跟她締結條約,她不予接見,只指定一位大臣進行談判。那位大臣作為她的代言人,轉述她的神諭。這個事例表明,神權和王權這兩種思想在我們未開化的祖先中是多麼容易地融合在一起的。據說直到公曆紀元初期基提人 [10] 還有一位神的化身之人,人們稱之為神,此人住在一座聖山里,充當國王顧問。
據早期葡萄牙歷史學家道斯·桑陶斯說,東南非的津巴人或莫津巴人並不崇拜偶像也不承認有任何神,但是卻尊崇他們的國王,把國王當作神一樣,認為是世上最偉大最好的人。而這位國王也自稱只有他才是世上的神,如果老天爺不按他的意思下雨,或天氣悶熱,他便以箭射天,懲治老天爺違反了他的意志。南非的馬紹 納人 [11] 告訴他們那裡的基督教主教說,他們曾經有一位神,不過被麥他比里人 [12] 趕跑了。「這裡說的是當地某些村子裡供養一位他們稱之為神的人的奇怪風俗,各村人都向他諮詢求教,贈送禮物給他。往昔,屬於麥剛迪酋長的一個村莊裡就有一位這樣的人。那裡的人要求我們不要在村莊附近開槍,以免把那位被稱為神的人嚇跑了。」這位馬紹納人的神過去每年必須向馬塔貝爾人的國王奉獻四頭黑色公牛和一場舞蹈。一位基督教傳教士曾經見過並描述了這位神在國王的小屋前履行這舞蹈職責的情景。整整連續三個鐘頭不間斷地踏著手鼓和響板的節拍,在單調沉悶的歌聲中,這位皮膚黝黑的神瘋狂地舞蹈著,撅著屁股像裁縫,滿身流汗像豬仔,敏捷地跳躍著,表明他的兩條神腳多麼有力而富有彈性。
中非巴干達人相信一位尼昂薩湖神,這位湖神常常附在一位男子或婦女身上。所有的人,包括國王和酋長們在內,都害怕這位化身的神。當神降附人身這一神奇出現的時候,那人,或者說是神,便走到離開湖濱一哩半以外的地方,在那裡等待新月出現,然後開始從事他的神職。從一彎新月淡淡地在天邊出現的時候起,國王和他的全體臣民都置身於這位神人或者人們稱之為盧拜(神)的支配之下。神不僅在宗教信仰和儀式等問題上,而且在戰爭和國家政策等大事上都有最高的統治權。他被當作神諭來請教,他所說的話能夠使人得病也能治癒疾病,能夠使天下雨,也能夠製造饑荒。他的話靈驗以後,人們便送給他大量財物。烏魯阿(坦噶尼 喀湖西邊的廣大地區)的酋長「自負具有神的尊榮和權力並且假裝可以多日不進飲食也不感飢餓。他聲稱作為神來說完全不需飲食,他之所以吃、喝、抽菸,都是出於享受人們對他的供奉。」在蓋拉人 [13] 中間,當哪位婦女倦於操勞家務的時候,她就開始語無倫次地說話,作出異乎尋常的種種舉動,這便是凱羅的神靈要降附到她身上的徵兆,立刻,她的丈夫就匍匐在她腳下,膜拜她。她不再接受妻子的名義而被稱呼為「主」,不再操持任何家務,她的意志就是神的戒律。
盧安戈王國的國王被他的人民「像神一樣地」尊崇,稱他為「桑比和潘哥」,意思是神。他們相信只要他願意,就能給他們降雨,每年一度,在十二月間需要雨水的時候,人們都去向他求雨。這時,國王便站在他的寶座上對天空射出一箭,據信這樣就會降下雨水。關於蒙巴薩 [14] 的國王也差不多有與此同樣的說法。直到前幾年,貝寧 [15] 的國王,當他在地上的精神統治被英國海軍艦隊與水兵們的世俗武器予以結束之前,仍是他自己王土內人民所崇拜的主要對象。他在這塊土地享有的地位高於教皇在天主教歐洲所占的地位,因為他不僅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而且他自己也是一位神,他的臣民對他是並非出自內心地熱愛而是畏懼地順服和尊崇。依大 [16] 國王對英國尼日探險隊的官員們說過:「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造了我,我也完全像上帝一樣,是他指定我為王。」
一位嗜殺成性的緬甸國王,名叫巴敦薩欽,他的面容即反映了他稟性兇殘,在他的統治下死於劊子手刀下的無辜者多於被共同敵人殺害者。就是這樣一位國王竟認為自己超出凡人,他的崇高爵位是上天對他無數德政嘉行的酬賞,從而他丟棄了國王的稱號,力圖使自己成神。根據這一思想,他仿效佛陀在晉升到神的地位前捨棄皇宮後院遁世隱居的做法,也從自己的王宮退居到他經營多年的緬甸最大的浮屠,同最有學識的僧俗議論,宣揚五千年來僧徒恪守的佛陀戒律已成往事,他受命在此時期應運而生,廢除舊戒,另立新規。令他受辱的是許多僧徒表示了異議,國王深感失望,再加上權利之欲未泯,修行生活清苦,便很快扭轉了他企圖成神的想法,驅使他重登王位,又入王宮。暹羅國王受到與神同樣的尊崇,他的臣民不得正視他的面容,當他走過的時候,臣民全都匍匐於地,被召見時,也都雙膝跪下,兩肘伏地。對於他神聖的人身和品性,有專門的尊稱,凡對他說話或提到他的時候必須沿用,即使暹羅本土人士也難掌握這些特殊詞彙。這位國王的頭髮、腳掌、呼吸,以至身體內外的每一細目都有專門名詞。舉凡他的飲食起居,都有特殊字眼表明是國王所為,這些字眼則絕不能用以指任何別人的言行。暹羅語中不能有比用於國王更高的詞語來描述任何高官顯貴,外國傳教士也不得不使用暹羅語裡專指國王的那個詞來表示上帝。
在印度,人神為數之多,恐怕要算世界第一。沒有哪個國家像印度那樣從國王到庶民百姓全國上下都感激讚頌神的慈悲。在印度南部雷爾格赫利山區的牧民托達人中間,牛奶場就是聖地,照料奶場的擠奶人被說成是神。當問到托達人是否禮拜太陽的話題 時,一位神聖的擠奶人回答說:「那些可憐的人是這樣,不過我,」他拍拍胸脯,「作為一個神,為什麼要禮拜太陽呢?」每一個人,即使他生身的父親,都匍匐在他的腳下,沒有人敢不聽從他的任何旨意。除了其他擠奶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觸摸他,他對所有向他求卜請教的人發布神諭,以神的口氣講話。
此外,在印度,「每位國王都被看作簡直就是眼前的神」。印度摩奴法典中還進一步說到即使對孩提時期的國王也不能看作血肉凡胎,因為他是以人身出現的一位尊神。傳說若干年前奧里薩 [17] 地方有一個教派在已故維多利亞女王在世之日便尊奉她為首要之神。直到今天印度所有活著的、以英勇有力著稱,或被認為具有神奇能力的人,都有被崇敬為神的可能。旁遮普邦有一個教派崇敬一位他們稱之為尼克爾·孫的人為神。這位尼克爾·孫不是別人,正是令人敬畏的尼科爾孫將軍。無論他採取什麼辦法也不能勸止崇拜者對他的虔敬熱情。他愈是懲治他們,那些人對他宗教性的敬畏之心就愈甚。多年前,在貝拿勒斯城 [18] ,有一位著名的神化身為一位印度士紳,他的姓名叫起來非常悅耳——斯瓦米·布哈斯卡蘭達吉·沙拉斯瓦蒂,看起來特別像已故紅衣主教曼寧,只是更為誠樸。他的眼裡閃爍著對人類慈祥的光輝,接受著信奉者對他的神聖尊崇。
在西印度浦那城十英里以外的清奇沃德小鎮上,有一戶人家,據大部分馬拉達斯人相信,每一代人中總有一位是神甘菩提(一位 像頭人身的神)的化身。這位著名的神大約是在西元1640左右才第一次以的浦那地區一位名叫莫拉巴·高世音的婆羅門為化身而出現的。這位婆羅門想要通過戒酒禁慾和祈禱來獲得其自我拯救。他的虔誠得到了報償。一天夜間神親身向他顯聖,許諾要將神——即甘菩薩的神靈——的一部分降到他的身上,並且繼續附在他的子孫身上七世而不衰。神的許諾應驗了。七次連續不斷的神的化身,父傳子,子傳孫,一代傳一代,甘菩提的神光照耀著黑暗的世界。這最後一代甘菩提神的化身長相粗陋,視力不佳,於1810年死去。這一化身因緣的神聖,以及這一教派財產價值之巨大,使得婆羅門人士不能不冷靜地考慮那些還不知道甘菩提神的人們蒙受的無法形容的損失。於是他們就尋找並終於發現了一位載有聖潔氣質的軀體,在他身上大師的神靈又再次顯示。從那時到現在,這神靈連續不斷地愉快地、一個又一個有聖潔氣質的軀體上傳流下來。但是該宗教組織系統里卻有這樣的一條神秘的法令(雖然我們不能改變它在宗教史上的實行,卻可不免對它有著惋惜之痛),規定在神道衰微的日子裡不得將當世人神顯示的奇蹟同他的先輩們往昔所作的奇蹟對比。甚至傳說當世人神對這一代奸佞之徒顯示的唯一奇蹟就是一年一度在清奇沃德款待眾人飲宴而已。
還有一個教派,在孟買和印度中部有許多代表人物,他們認為它的宗教領袖們,或他們所謂的馬哈拉佳 [19] ,就是克利希那 [20] 在人 間的代表甚至實際的化身。由於克利希那在天上極其眷顧人世,有資助其繼承人與僧侶的欲望,於是創立了一種自我奉獻的特殊儀式,那些忠誠信徒把自己的身體、靈魂,以至也許更為重要的塵世資財都奉獻給所崇拜的神之化身。還教導婦女相信,接受與神靈共一身軀同具人慾的神之化身的擁抱,對婦女本人和他們的家庭都是最大的福佑。
基督教本身也始終不能夠避免染上這些令人痛惡的欺惑行徑。在那些冒稱為神,假裝其神性等同甚至超越偉大創始者的過分渲染所玷污。公元2世紀,弗利吉亞 [21] 人蒙泰勒斯聲稱是三位一體的化身,聖父聖子聖靈三者結合一起化身在他一人身上。這並不是一個孤立的例子,或一個神智不正常的人荒唐自負之言。從遠古到今天許多教派曾經相信基督,並且相信上帝本人,化身在每一個正式基督徒身上。這一信念發展的邏輯結論就是基督徒之間彼此相互禮拜。據德爾圖良 [22] 的紀錄,這是2世紀時迦太基的基督徒同道們做出來的。聖哥倫巴的門徒們崇拜他是基督的化身。8世紀,托萊多人 [23] 伊力潘多斯說到基督時把基督說成「眾神中之神」,意思是說所有信徒和基督一樣都是神。阿爾比教派 [24] 的教徒們互相禮拜是慣常習見的事。早在14世紀初,對土魯斯 [25] 進行的調查紀錄,不下千百次地提到這一事實。
一名叫自由聖靈兄弟姐妹會的教派在13世紀崛興。這一教派認為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長期冥思達到同神不可言喻的聯繫,並且成為與萬物父母本源一體,像這樣升登上帝之側,融化於上帝極樂本質之中,實際上成為神的一部分,便與基督本身一樣成了上帝的兒子,從而光榮地免除了一切人和神的法則約束。儘管外表上表現為極其愚蠢和迷惑的醜惡神態,他們心裡卻對這種信仰欣喜至極。這一教派的成員到處漫遊,穿著奇裝異服,大嚷大鬧地向人乞食,把一切誠實辛勤勞動都怒斥為敬神冥思、靈魂升到聖父身邊的障礙。在他們全部漫遊過程中,都有婦女追隨,跟他們極其親密地生活在一起。其中有人以為他們對於更高級的超越世俗的靈性生活極為精諳,在共同聚會的時候,完全脫去衣裳,把莊重禮貌看作靈性腐朽的標誌,是靈魂仍然匍匐於血肉之軀、尚未升入其中心本源,沒有和聖靈交流的表現。有時,由於宗教法庭的干預反而促進了他們的神秘團聚。他們不止爽朝地,而且以甘心樂意,勝利喜悅的感情在烈火中熄滅了。
大約1830年間,美國聯邦中一個與肯塔基州毗連的州內出現了一位冒名頂替的騙子,此人宣稱是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主,重新來到地上召喚不虔誠、不信奉的教徒和罪人回頭做一個好基督徒。他斷言如果那些人在一定時期內不改邪歸正,他就要發出信號,頃刻之間把世界毀為廢墟。這些矯飾誇張的假話甚至受到有錢社會地位的人士的嘉納。最後,有一個德國人用德語謙卑地請求這位新救世主以此可怖的災難來懲罰他的德國同胞,因為那些德國人不會英文,就憑這一點他們也該受懲罰。那位自封的救世主竟厚顏回答說他不懂德文。這位德國人反駁說:「什麼!你這位 上帝的兒子,竟不會說世上的各種語言,甚至連德語也不會?得了,得了,你是個騙子、偽君子、瘋子。該把你送進瘋人院去。」在場旁觀者哄然大笑,紛紛散去,為自己輕信受騙而羞愧。
有時候,神附身的人死去了,神靈就附到另一個人身上。韃靼 [26] 人中的佛教徒相信有許多活佛。這些活佛以大喇嘛的身份主持最重要的寺廟。當一位大喇嘛圓寂的時候,他的弟子並不悲哀,因為他們知道他不久又將以嬰兒的形式誕生,再入塵世。他們最關切的是要找到他的轉世誕生之地。如果這時候他們看到一條彩虹,他們就會認為這是逝去的喇嘛引導他們尋找出生之地的標誌。有時這位神嬰自己顯聖說話:「我是大喇嘛,」他說,「是某某寺廟的活佛,送我到我原來的廟裡去,我是那裡永生的首領。」無論用什麼方式,由佛自己宣稱,或藉天空的徵兆,佛誕生的地點總是顯示出來了,於是搭起了帳篷,歡樂的朝覲者經常由國王或王室最顯要的成員率領,出發去朝拜這位佛轉世的嬰兒,迎回原廟。一般說來,佛總是降生在西藏這塊聖地,朝覲的隊伍必須走過最可怕的荒漠才能抵達佛所在的地方。當他們最終找到了這個小孩,便向他跪拜頂禮。可是小孩必須滿足朝見者的驗證,才被確認是他們尋找的大喇嘛。他得說出他自稱為一寺之首領的寺廟名稱,路程多遠,廟中有多少喇嘛。他還得說出這位大喇嘛生前的習慣和圓寂時的情況。然後還須指出在他面前陳設的祈禱書、茶壺、杯子等物品中哪些是他前生使用的東西!如果他絲毫無誤地做了一切,他的轉 世身份才能得到承認,在一片歡聲中被迎回原廟。所有這些喇嘛中的最高首領是西藏首府拉薩的達賴喇嘛。他被人們認作活佛,死後神靈又誕生為嬰兒。據記載,發現達賴喇嘛的方式,同上述發現一般大喇嘛的方式類似。還有記載說到用金瓶拈鬮選出達賴喇嘛的。在他誕生的地方,樹木長出綠葉,在他命令下,鮮花怒放,泉水噴流,他所到之處,福澤綿綿。
但是,他絕不是這些地區唯一自命為神的人。在中華帝國境內所有化身為人的神都錄名註冊藏在北京的理藩院。正式取得神的資格的共160名,其中西藏有幸占30名,北部蒙古占19名,南部蒙古得天獨厚地占57名。不過,除了那些公開的或經過特許的神以外,還有許許多多民間的小神,或者叫做未經特許的神道,它們在山澗里或偏僻地方作出奇蹟,福佑人民。清政府對於西藏以外地區重生的這些微不足道的小小神祇,故作不知,未加取締。然而,一旦他們出生,便予注意,同時也留心察看經常從事神道活動的人們,如有不軌行為,便立即禁止,將那人一神貶送偏遠寺廟,永遠不能再轉生為人身。
據我們對原始社會國王在宗教中地位的研究,我們可以推想,古代大帝國如埃及、墨西哥,秘魯等國的君主都聲稱自己具有神或超自然的權力,這一事實並非簡單地虛榮或卑躬諛諂的結果,而純粹是上古原始人神化其帝王那種做法的遺痕和延續。例如,作為太陽的兒女的印加帝國 [27] ,國王或貴族成員,都被其臣民尊敬如神,他們不得做任何不義之事,也無人夢想觸犯這些君主或皇族任 何人的人身、尊榮或各種權利。印加皇族也像大多數人民一樣,不把疾病看作壞事。他們認為生病是他們父親太陽派來的信使召喚他們回到天上與太陽一起安憩。所以,印加族人在說到自己快要死的時候,通常總是說:「我父親召喚我回去隨他安憩了。」他們不祭祀祈求康復,從而違反他們父親的意願,而是公開聲稱他召喚他們去安息。西班牙征服者,從酷熱的山谷來到哥倫比亞安第斯山區的高原,驚訝地發現那些留在山底悶熱叢林中的民族,非但不是野蠻的遊牧部落,相反,卻是具有相當高度文明的在自己政府領導下從事農業耕作的民族。洪堡 [28] 曾將他們的政府比擬為相當於西藏和日本的神權政治。這些民族是奇布查人和穆伊斯卡人或莫茲卡人,他們分為兩個王國,國都分別為波哥大和騰佳,但是卻明顯地在忠誠於索加摩薩或伊拉卡的大祭司的基礎上聯合起來了。通過長期的苦行修煉,他們的神靈君王被認為具有呼風喚雨、叱吒陰晴的法力。據我們了解,墨西哥歷代國王登基時都要宣誓保證讓陽光照耀,天降甘霖,河水長流,五穀豐登。聽說墨西哥的末代國王門特珠瑪被他的人民當作神靈而禮拜。
古代巴比倫王國的國王,從薩崗一世時期直到烏爾第四王朝或更後些時候,在世之日都自稱是神,尤其烏爾第四王朝的君主們都為自己立廟,在各寺院為自己塑像,令人民禮拜,特定每年八月為向王禮拜月,每月朔望都要向王祭祀。同樣,阿賽錫德王朝帕提亞人 [29] 的君主們自稱是太陽和月亮的兄弟,被禮拜為神。如果在吵架時打了阿賽錫德家族的一個即使非官職人員,也被認為是瀆聖罪行。
埃及曆代國王,在世之日即被崇敬為神,敬獻祀品,並有專職祭司在供奉國王神位的寺廟裡專司祭祀禮拜。對國王禮拜的隆重使得對神的禮拜有時相形見絀,黯然失色。在墨任拉國王統治時期,一位高級官員聲稱他修建了許多聖地,意在使國王——永生的墨任拉——的怪靈受到「比一切神祇更多」的祈禱禮拜。「人們絕對相信國王真實的神性,他是『偉大的神』,『光輝的賀拉斯 [30] 』,是太陽神的兒子。他不僅有權統治埃及,而且有權統治『一切國家和民族』,『整個世界,從天南到地北,從極東到極西』,『在太陽環行一周所經過的整個範圍之內』,『天空與天空中的一切,地上和地上的一切,一切兩條腿或四條腿行走的動物,一切飛禽或昆蟲,整個世界把她的一切一切都奉獻給他』。無論向太陽之神作出什麼樣的讚美,都可照樣搬來算作埃及國王的神德。他的各種稱號都直接淵源於太陽神的稱號。」我們還聽說,「埃及的每一位國王一生之中受盡了埃及人民對他們所能想到的一切有關神性的讚美。他生來就是超人之神,根據他的王位他也是超人之神,他死後也被祀為神——神化了的人。大凡人們所知有關神性的一切都集中於他一人身上而備受讚美。」
現在我們就要結束這一番概述了,只不過是對於神聖王權演變情況的概述。這種神聖的王權在秘魯和埃及的君主統治時期達到最高最完美的表現形式。從歷史的角度看,這種神聖職務的授 命似乎起源於為公眾服務的巫師或巫醫的職務;從邏輯的角度看,它是根據概念聯想的錯誤推論得來的。人們把自己思想的程序錯誤地當作自然的程序,因而想像他們既然能夠控制自己的思想,或者似乎將能控制自己的思想,那麼,他們也將能夠相應地控制其他事物。有些人,由於這種或那種原因,由於天賦才能的高低,被人們認為具有極大的超自然力量,從而逐漸從一般常人中區分出來成了另一階級並且註定對人類政治、宗教、文化才智的演進起最深遠的影響。我們知道,社會的進步主要包括人們社會職能的不斷分化變異,或者用更簡單的話說,就是分工。在原始社會,所有工作都是由人們共同擔任,並且都是同樣地做得不好或幾乎都做得不好。後來逐漸分由不同階級的人去做,並且做得越來越臻於完善。只要這種專門勞動的物質與非物質的成果為全體人民所共有,這種不斷增多的專門化便會使整個社會受益。現在看來,巫師或巫醫似乎是社會演進過程中最古老的、人為的,或專門職業的階級。例如就我們所知的每一野蠻部落中都有男巫,在最低級的野蠻人中,如澳大利亞的原始居民,男巫是唯一專業化的階級。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分化也繼續進行,巫醫本身又分為醫療疾病、為民求雨等等類別,當其中最強有力者贏得了首領地位並逐步發展成為神聖之王的時候,原來作為巫師的職能就越來越退為歷史背景,而依巫術漸漸為宗教罷黜的程度相應地被祭師或神的職務所替代。更往後些時候,王權的民事和宗教兩方面的職權開始分開,有關世俗的權力歸於一人,有關神權的職能歸於另一人。與此同時,宗教的優勢只能抑制,卻不能根除。那些巫師仍然沉溺於古老玄秘的巫術,備受新近的祭祀祈禱禮儀。但他們中間的明智者終 於覺察到巫術的荒謬並且找到了利用自然力為人謀福利的更有效的方式。換言之,他們放棄了巫術,轉向科學。我並不是說這一整個過程處處都嚴格地循此路線發展的。在不同社會裡無疑地是有很大的差異。我僅僅是想最概要地指出我所理解的它的總趨向而已。從生產的觀點來看,這種進化是從單一的職能發展成為多樣的職能;從政治的觀點來看,它是從民主發展成為專制。至於君主政體後來的歷史發展,尤其是專制政體的衰敗以及它為更適合於人類更高需要的政府形式所替代的歷史情況,則非本書所要探討的課題。我們研討的中心乃是一個偉大的並且在其存在時期是有益的制度之成長而非衰亡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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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夏威夷群島。
[2] 希臘東南的一座古城。
[3] 希臘南部一個古國。
[4] 印度南部的乞丐和捕鳥者這一階層的人。
[5] 阿富汗的東北部及印度的西北部。
[6] 巴克斯(Bacchus,一譯巴克科斯,Bakchos),羅馬神話中的酒神,即希臘神話中的狄俄尼索斯(Dionysus)。
[7] 在土耳其西部,今名馬尼薩。
[8] 在南太平洋。
[9] 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約前490–前430),希臘哲學家、詩人、政治家、宗教教師和生理學家。
[10] 古代居住在相當於現在保加利亞東部一帶地方的人。
[11] 南非尚比西亞河以南、東羅德西亞班圖人的一部分。
[12] 南非祖魯族人。
[13] 今衣索比亞等國的人。
[14] 今肯尼亞東南海岸的一個港口。
[15] 西非土人王國。
[16] 即現代的尼日。
[17] 印度東部的奧里薩邦。
[18] 在印度東北部。
[19] 馬哈拉佳(Maharajas),印度的土邦主或大君。
[20] 克利希那(Krishnd),譯訖里什那,印度教三大神之一護持神毗濕奴的第八化身。
[21] 小亞細亞中部古國名。
[22] 德爾圖良(Tertullian,約160–約230),拉丁教會神父、作家,出生於迦太基。
[23] 西班牙中部的一個城市。
[24] 阿爾比教派(Albigenses),公元1020–1250年間法國南部一個新興的教派,後被視為異端受到鎮壓。
[25] 法國南部的一個城市。
[26] 韃靼(Tartars)一詞在中世紀的廣泛涵義是泛指中亞和東歐的遊牧民族。這裡指的是蒙古族和藏族。
[27] 今南美、秘魯等地,古代印加族人自稱是太陽的兒女。
[28] 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t,1769–1859),德國自然科學家、探險家和作家。
[29] 即安息人,公元前249–247年建國,為西亞大國,國勢強盛時與羅馬帝國抗衡。我國漢朝班超遣甘英使羅馬,曾抵安息國西境。安息曾是羅馬帝國與中國貿易、交通(「絲綢之路」)必經之地。
[30] 光輝的賀拉斯(golden Horus),埃及神話中的太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