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歐洲史 · 第十八章 義大利之統一

何炳松 《近世歐洲史》
第一節 統一義大利之計劃 一八五〇年之義大利 義大利新黨驅逐奧地利人及建設立憲政府諸舉無不失敗。自諾瓦拉戰後義大利之政情幾有恢復舊狀之險。那不勒斯王既不實踐其立憲之言,且有懲罰革命黨之舉。羅馬教皇因得法國、奧地利、西班牙及那不勒斯之援助,竟能覆滅羅馬共和國。至於北部義大利、奧地利之勢力依然存在。摩德拿、帕馬及多斯加納諸邦之元首無不仰奧地利之鼻息以望其保護。然革命黨人之逃亡在外者仍日以驅逐奧地利及統一義大利為職志。 新黨意見之紛歧 然自拿破崙第一失敗以來,義大利之新黨對於統一之目的雖同,而對於方法之意見則異。共和黨人則深惡君主政體而渴望共和。又有主張擁戴羅馬教皇為統一半島之元首者。此外又有希望撒地尼亞王為解放義大利之領袖者。一八四八年之革命完全失敗,而撒地尼亞之君主年富力強,並允立憲。 瑪志尼 共和黨中之著名領袖首推瑪志尼(Giuseppe Mazzini)(一八〇五年至一八七二年)。有識而多才,自幼即醉心於革命。不久入燒炭黨,於一八三〇年為警察所逮,拘於熱那亞之西薩窩那(Savona)炮壘中。然仍能用密碼與他處革命黨通聲氣。 少年義大利 瑪志尼鑒於燒炭黨之無用,乃組織新黨曰少年義大利,以養成義大利青年之共和思想為目的。瑪志尼以為君主及外援皆不可恃。主張建設統一共和國,蓋恐聯邦之制形勢散漫,有強鄰入逼之虞也。然瑪志尼雖能激起人民愛國之熱忱,而乏實行之能力。同時志士之中亦頗有主張擁戴羅馬教皇為聯邦之首領者。 伊曼紐爾之開明 然義大利之將來既不繫於共和黨,亦不繫於教皇黨,而實屬於撒地尼亞王。義大利之獨立必自驅逐奧地利人於國外始,而驅逐奧地利人之事唯彼優為之。故志士之具有實行能力者無不傾心於彼之一身。蓋自一八四八年以來唯彼能與奧地利對壘,亦唯彼能熱心於立憲政治也。皮德夢特之有憲法雖始於一八四八年當其父在位之日,然彼能不顧奧地利之要求,一意以維持憲法為事。 喀富爾伯 伊曼紐爾第二頗有知人之明,即位之後即任喀富爾伯(Cavour)(一八一〇年至一八六一年)以國家大事。喀富爾主張立憲及統一甚力,固近世有名政治家之一也。然彼以為欲謀義大利之統一非藉外力之援助不可,蓋撒地尼亞之壤地褊小國力太微也。人口不過五百萬,國內分為四區,各區又復互相猜忌。若無他國之援助,必難望統一之成功。而諸國中彼以為法國最為可恃。嘗曰:「無論吾人之好惡如何,吾人之將來實有賴於法國;遲早之間歐洲必有運動會,而吾人必當為法國之伴侶。」 第二節 法國皇帝拿破崙第三與義大利 撒地尼亞加入克里米亞戰爭 不久撒地尼亞即得與法國同盟之機會。一八五四年英國、法國二國與俄羅斯有克里米亞(Crimea)戰爭。次年喀富爾與法國訂攻守同盟之約,遣兵赴克里米亞以援助之。至一八五六年巴黎開和平會議時,撒地尼亞遂得列席之機會。喀富爾力言奧地利之占有北部義大利實有擾亂歐洲和平之虞,並要求法國皇帝拿破崙第三援助義大利之獨立。蓋法國皇帝昔日曾表同情於燒炭黨者也。 拿破崙第三之地位及政策 拿破崙第三之所以干涉義大利尚有他種原因。彼與拿破崙第一同,得位不正。彼知門閥名譽不甚足恃。欲得民心非為國立功不可。一旦援助同種之義大利人以與奧地利戰,必能博得國民之同情。法國並或可因此而擴充領土,而為義大利聯邦之保護者。故拿破崙第三與喀富爾遂有密商之舉。所議何事雖不可知,然一旦義大利有與奧地利戰爭之舉,法國必允援助無疑。假使奧地利被逐於北部義大利之外,則撒地尼亞即允割讓薩伏衣及尼斯二地於法國。 馬進塔及索非里諾之勝利 一八五九年四月伊曼紐爾第二與奧地利宣戰。法國軍隊來援,敗奧地利軍隊於馬進塔(Magenta)。六月八日拿破崙第三與伊曼紐爾第二並駕入米蘭城,人民之歡聲雷動也。六月二十四日奧地利軍又敗於索非里諾(Solferino)。 拿破崙第三忽允停戰 不久拿破崙第三忽與奧地利訂休戰之約,留威尼西亞之地於奧地利之手。歐洲各國聞之無不驚異。實則法國皇帝目睹戰場之慘酷不欲久戰。而且彼以為欲驅盡奧地利之軍隊非有兵士三十萬不可。加之鑑於義大利諸邦對於皮德夢特無不表示其熱忱,一旦驟成強國,將為法國之大患。故僅以倫巴底、帕馬及摩德拿諸地與皮德夢特,使義大利之統一不能完成。然至是彼雖見到義大利將有絕大變化,而其力已不足以阻止之。變化維何?即建設統一之國家是也。 義大利諸邦之合併於撒地尼亞 一八五九年八九月之際帕馬、摩德拿及多斯加納三地之人民宣言永逐其元首以與撒地尼亞合併。亞平寧山(Apennines)以北之教皇領土曰羅馬納(Romagna)者,亦有開會宣言脫離教皇而加入撒地尼亞之舉。諸邦間之稅界一律廢止。引用撒地尼亞之憲法,並交郵政管理權於撒地尼亞官吏之手。此種國民運動實開義大利統一之局。 加里波的 南部義大利之那不勒斯王既不願與撒地尼亞聯盟,又不欲實行立憲。其時有加里波的(Garibaldi)者(一八〇七年至一八八二年)極仰慕瑪志尼之為人,決意以武力強迫南部義大利及西西里與撒地尼亞合併。彼於一八六〇年五月率「紅衣」志士一千人,由熱那亞渡海向西西里而進,敗那不勒斯之軍隊,遂以伊曼紐爾第二之名義占據該島。不久渡海登義大利半島,與那不勒斯軍隊稍有衝突。九月六日進那不勒斯城。 拿破崙第三之干涉 加里波的意欲向羅馬城而進。拿破崙第三大恐,蓋法國人民多奉舊教,雅不願羅馬教皇之失勢也。彼允伊曼紐爾第二可以占有北部之教皇領土,唯加里波的不得以武力久占那不勒斯,應另設永固之政府以代之。至於羅馬城及其附郭一帶則應仍屬教皇。十月間伊曼紐爾第二遂南向占據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王納款求和,南部之地遂併入於義大利王國。 義大利國會之開會 一八六一年二月義大利國會開第一次會議於吐林,遂著手於新國之合併。義大利人既實現其統一與獨立之希望莫不欣然色喜。然奧地利之勢力猶在,羅馬教皇之負固依然,未免美中不足耳。 第三節 一八六一年後之義大利王國 教皇對於新國之態度 義大利之統一事業雖未告成功,而愛國之人並不因此而失望。新義大利王國國會第一次開會時,喀富爾力主恢復「永久之城及亞得里亞海之後」。同時羅馬教皇庇護第九亦下令逐撒地尼亞王及其大臣於教會之外。並宣言憲法為革命之產物,當視為瘋犬,應隨地擊斃之。拿破崙第三受舊教徒之壓迫,遣兵入駐羅馬城以保護教皇為宗旨。 威尼西亞之加入 然不久撒地尼亞忽得一種意外之援助。一八六六年之春普魯士與奧地利間戰爭之機甚迫。普魯士因欲得義大利之援助,乃於四月間與伊曼紐爾第二締結條約。七月間戰事開始,義大利人與普魯士人遂合攻奧地利。義大利之軍隊於庫思拓薩(Custozza)地方為奧地利所敗,然普魯士竟敗奧地利軍於薩多瓦(Sadowa)。奧地利乃允割讓威尼西亞於拿破崙第三,唯以交還該地於義大利為條件。義大利人本欲並奪特棱特及的里雅斯德(Trieste)諸地於奧地利。嗣因海軍失敗故不得志。 羅馬城之被據 一八七〇年普魯士與法國宣戰。法國軍隊之駐於羅馬城中者均撤歸。伊曼紐爾第二遂乘機要求教皇庇護第九應與義大利王國協商一切。教皇不允,義大利軍隊遂入占羅馬城。教皇退居法迪坎(Vatican)宮中,自稱義大利政府之囚犯。然城中居民頗表示歡迎義大利之意。羅馬城及教皇領土以十三萬票之多數,於一八七一年一月合併於義大利,反對者僅一千五百票而已。 羅馬為新國之都城 至是義大利統一之功完全告竣。一八七一年伊曼紐爾第二向國會宣言曰:「吾輩將來之責任在於使吾國強大而快樂。」新國之都城一八六五年自吐林遷至佛羅稜薩,至一八七一年乃移入羅馬。新主宣言曰:「吾人竟入羅馬矣,吾輩將永留此地也。」撒地尼亞之憲法遂為義大利王國之憲法。 教皇之地位 羅馬教皇與新政府之關係如何極其難定。一八七一年五月義大利政府宣言教皇享有宗教職務上之完全自由,規定其身體為神聖不可侵犯。教皇仍得享君主之尊榮,得與外國往來遣使。在其領土範圍內與獨立君主無異。義大利官吏不得因公事入內。義大利政府並年給教皇優待費銀幣一百二十萬元,賠償其領土之喪失。然當時教皇不但不受此種年金,而且不願承認義大利之政府而以罪囚自待。直到一九二九年方與義大利政府復交,蓋絕交已達六十年矣。 義大利為歐洲之強國 義大利因欲維持其新國之尊嚴頗費巨款以擴充其海陸軍。製造新式戰艦,實行徵兵制度,仿普魯士之徵兵制以改組陸軍。海陸軍之費用因之加倍。國帑日益不敷。當一八八七年時不敷之款已達銀幣一億六千六百萬元。 義大利加入三國同盟 然義大利之政府仍日以擴充殖民地為事。中隔地中海與義大利遙遙相對之地為古代之迦太基(Carthage)即今日之突尼西亞(Tunis),義大利必欲得之以為快。不意於一八八二年先為法國所占據。義大利憾之,德國宰相俾斯麥(Bismarck)遂利用機會令義大利加入德國與奧地利匈牙利之同盟,即他日著名之三國同盟也。至一九一四年方解散。 義大利在非洲之殖民政策 義大利占據北部非洲之計劃既完全失敗,乃移其注意於與紅海口相近之阿比西尼亞(Abyssinia)地方。一八八七年遣軍隊渡海而往。嗣後戰事遷延至十五年之久方克服之。他日義大利並有與土耳其爭奪北部非洲的黎波里(Tripoli)之舉,後再詳述。 義大利之政黨 今日之義大利頗不能維持昔日喀富爾及伊曼紐爾第二輩之本意。因欲勉為歐洲之強國,不惜歲耗巨費以擴張軍備而殖民海外。賦稅之負擔日重,人民之痛苦不堪。昔日各地愛國之精神遂一變而為利己之心理。蓋義大利各部之利害原來本不一致也。共和黨人仍以反對王政為事。社會主義亦已深入工人之腦中。此外尚有主張維護教皇政權者。凡此皆新政府之勁敵也。 義大利之進步 義大利之國情雖不甚佳,然三十年來之進步實足驚人。實業發達一日千里。至今人民之從事工商業者已達三分之一以上。絲、棉、毛貨之輸出外國者為數日增。 教育之進步 義大利之人民頗以不識字為各國所詬病,故其政府有改良學校之計劃。然共和黨及社會黨人均尚心懷不滿之意。以為不識字之人數雖已大為減少,一八六二年不識字者約百分之七十三,一九〇一年約百分之五十二,然國家每年之軍費竟六七倍於教育費,實屬國家之奇恥。 重稅 若以其財富為比例,則義大利實歐洲負債最巨徵稅最重之國家。國民須納地稅、所得稅、房稅、遺產稅、印花稅、統捐及關稅等。此外煙、彩券、鹽及桂寧等無不由政府專賣。稅則規定未得其平。以工人及農民所負擔者為最重,故國家之收入半出自貧苦之人民。而且最重之稅往往加諸日用必需品之上如鹽及穀類是也。偶遇水旱,則人民每因乏糧而叛亂。至於食鹽則每二百二十磅徵稅銀十六元,而其成本實不過值銀六角而已。據一八九八年某經濟家之計算,佛羅稜薩之工人年納其收入四分之一於地方及中央政府,而英國之工人則尚不及二十分之一。然讀史者須知義大利在未曾統一以前稅重而政苛。統一以後賦稅雖不能減輕,而公共事業之進步亦正不小也。 罕柏特之被刺 伊曼紐爾第二於一八七八年卒。其子罕柏特第一(Humbert)即位。為人雖勇敢而且忠於憲法,然無實行改革之能力。一九〇〇年七月二十九日為叛黨所刺而卒。其子伊曼紐爾第三繼之,仍以繼續其父之政策為事。 義大利之移民 國民之不滿意於政府依然如昔。自罕柏特第一被刺後人民之移出國外者接踵而起。一八八八年人民出國者計十一萬九千人;至一九〇〇年增至三十五萬二千人;至一九〇一年竟達五十餘萬人。義大利領土之在非洲者類皆窮鄉僻壤,故義大利人之移出國外者多赴巴西、阿根廷(Argentina)、烏拉乖(Uruguay)及巴拉圭(Paraguay)諸國。其赴北美洲合眾國者亦以千萬計。一九一〇年回國者不下十四萬七千人。移出國外之人數雖多,然終不足以蘇國內人民之困苦。當一九〇五年時國內社會黨之勢力極其強盛,故教皇庇護第十通令舊教徒參加選舉以資抵抗。蓋舊教徒自來本不許參加選舉者也。然亦有以為社會黨之發生頗足以激起保守黨之實行改革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