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歐洲史 · 第十四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

何炳松 《近世歐洲史》
第一節 法國之復辟 法國人不反對復辟 法國王路易十六之兄雖逃亡在外二十年以與革命為敵,然當一八一四年入即王位時法國人民並無反抗之意。蓋法國人之主張共和政體者本居少數。人民心目中又尚有君主政體存在也。 路易十八之維持革命事業 然同時新王亦並無推翻革命事業之意。彼之性情與其弟亞多亞伯之剛愎不同。當幼年時代喜讀服爾德及其他諸哲學家之著作,對於舊教黨徒亦無特別之情感。而且年已六旬,身體肥巨,具有常識者豈願輕信貴族之言恢復舊制以轉滋紛擾耶? 一八一四年六月之憲章 一八一四年六月法國王所頒之《憲章》( Constitutional Charter )較拿破崙時代尤為自由,而與英國憲法頗為相似。設國會取二院制。上院貴族由國王任命之;下院代表由富民選舉之。唯君主有提議法律之權,而下院得行請願立法之舉。 人權之維持 除建設代議機關外,《憲章》中並維持革命時第一次《人權宣言》之原理。宣布人民在法律上之平等,有充任軍政官吏之權。稅率以人民之貧富為比例。雖定羅馬舊教為國教,而人民仍得享宗教及身體之自由。人民並有出版之自由,唯不得濫用。 亞多亞伯所統率之極端保王黨 《憲章》頒布之後國內政黨紛然而起。逃亡之貴族及教士組織極端保王黨(Ultra-royalists),以推翻二十五年來之改革事業與恢復昔日之舊制為目的。主張擴充教士權力,限制出版自由,增加君主權力,恢復喪失財產。此黨人數雖少,然因有王弟統率之故極有勢力。 溫和保王黨 然力能援助法國王者實為溫和保王黨。此黨鑒於二十五年來之政變深知恢復舊制之不可能。故一面力勸極端保王黨人不可堅持,一面力使法國人民維持王政。以上二黨一屬激烈一主溫和合占國內人民之大部。 自由黨 第三黨可稱為自由黨。此黨雖忠於王政,然以為《憲章》所付人民之權利未免太少,主張減少人民選舉權上之財產限制及責任內閣之建設。 無可調和之黨 此外尚有極端反對波旁族之無可調和黨(irreconcilables)。第一為波那帕脫黨,類皆拿破崙部下之軍人。若輩常憶昔日之光榮,並恨反對革命者之得勢。拿破崙未卒以前此黨日望其有捲土重來之一日,及其既死乃擁其子為號召之資,稱之為拿破崙第二。此外又有共和黨人對於波旁及波那帕脫兩王族均所反對,而以恢復一七九二年之共和為主。 第二節 一八三〇年之革命 查理第十之政見 當路易十八在位時代王黨之勢殊盛。故法國王於一八二四年去世時波旁族之勢力已足以戰勝反對黨而有餘。假使其弟查理第十(一八二四年至一八三〇年)即位以後處置有方,則國祚延綿正未有艾。不意彼竟有「與其屍位若英國王,不如刊木生活之為愈」之語。即位之始其政策一受教士及耶穌會中人之指使。貴族之喪失財產者年發國幣數千兆佛郎以賠償之。 七月命令 查理第十之政策既行,反對者當然甚烈,王不之顧。且於一八三〇年七月有專橫之舉。根據《憲章》上君主有為公安而立法之權之規定,於七月中下令數通,規定檢查出版之制,增加選舉權上之財產限制,聲明唯君主獨有提議立法之權。憲政精神摧殘殆盡。人民權利絕無保障矣。 新聞記者之抗議 下令之次日即七月二十六日,巴黎之新聞記者提出抗議。為人民顯然反抗命令之始。宣言若輩不能遵守王命,仍當繼續其新聞之出版。並謂國王既剝奪民權,則人民不應再忠於王室。 共和黨人之暴動 然查理第十之傾覆共和黨人之力居多。七月二十七日巴黎城中之共和黨人多毀移通衢之巨石,堆成堡棚以御政府之兵士。 候補王位者之出現 至七月二十九日巴黎全城皆入於叛黨之手。王知事體擴大,乃與國會商酌收回成命之法。然為時已晚,國會難開。富商巨賈已有擁戴奧爾良(Orleans)公之子路易腓立(Louis Philippe)入繼王位之計劃。路易腓立在昔本極熱心於共和,曾與於發爾米及宅馬普諸戰役。不久被放,居於英國數年。復辟後返國,主張民主以取信於國人。衣服樸素,遣其子入普通學校中就學,不另聘師傅。故中流社會之主張維持王政者莫不以彼為最屬相當之人物。 查理第十之退位及路易腓立之被任為中將 查理第十知王位之不可再留乃決意退位,傳其位於其孫波爾多公。並命路易腓立為中將負實行王命之責,稱其孫為亨利第五。而己則攜眷遁入英國。此種措置本可望人民之讚許,然路易腓立並無實行之意。彼反一意以結好共和黨人為事。蓋此次變亂共和黨之功獨多,而且並有擁戴老耄之拉法夷脫組織臨時政府之舉也。其時叛黨設委員會於市政府中,四周圍以暴民。路易腓立突圍而進,以數言折服拉法夷脫。二人遂攜手立於窗外之平台上。拉法夷脫手擁路易腓立以示親密之意,路易腓立亦手搖三色之旗以表其同情革命之忱。共和黨人至是已知無法可阻路易腓立之入即王位矣。 下議院之勸進 路易腓立於八月三日召集下議院宣布查理第十之退位,唯不明言其繼統之人。四日之後下議院議決請路易腓立入承大統,上議院承認之。路易腓立當允許即位時,嘗曰:「吾實無法拒絕國家之召我。」 修訂憲章 國會中人從事於《憲章》之修訂,且要求新王於加冕以前承認之。將《憲章》之第一段文字全行刪去,以為「給予」(grant)二字有傷國民之榮譽。宣布出版自由,規定責任內閣制。並刪去定羅馬舊教為國教之一條。 一八三〇年革命結果之微 就事實而論,一八三〇年之革命無甚結果。君主雖已易人而政府之專制如故。選舉之權仍以富民為限。昔日貴族教士擅權之政府至此仍以富商巨賈代之。白旗雖廢而代以三色旗,然同是王政初無變更。彼共和黨之革命絕無效果之可言也。 第三節 比利時王國之建設 比利時人對於荷蘭之不滿 法國一八三〇年之革命其影響並及於奧地利領土尼德蘭。此地自維也納會議後即合併於荷蘭。其不滿意於荷蘭之處不一而足。第一,荷蘭王威廉雖宣布憲法於全國,然以法國之憲章為依據。故上無責任內閣之制,下有財產限制之選舉權。而且南省人民數逾北省百餘萬,而代表之數則與北省相等。加以充任官吏者類多荷蘭人,不顧南省人民之利害。至於宗教則南省多信舊教,北省多奉新教。國君又系新教教徒每有強迫南省人民改奉新教之舉。 比利時王國之獨立 路易腓立即位不久,布魯塞爾(Brussels)即有叛亂之舉。南方各省聞風興起,遂建設臨時政府,於一八三〇年十月四日宣布離荷蘭而獨立。不久並召集國民公會以建設永久之政府。公會遂編訂憲法,以民主觀念為根據而建設立憲君主之政府。是時之比利時人實與一六八八年時之英國人無異。一八三一年七月迎可堡(Coburg)之利歐破爾得(Leopold)為比利時新國之君。 第四節 德國同盟之建設 德國所受拿破崙之影響(一) 小國之滅亡 拿破崙占據德國之影響有三:第一,自法國得萊因河左岸地後,德國領土之因之合併者及小邦之因之滅亡者不一而足。至維也納會議討論組織德國同盟以代神聖羅馬帝國時,德國小邦之存在者僅得三十八。 (二) 普魯士地位之優勝 第二,普魯士之內外情形為之丕變,卒為他日繼奧地利而獨霸德國之基。蓋普魯士雖喪失第二、第三兩次分割波蘭所得之領土,然因之反得薩克森王國之半及西部萊因河畔之地,領地人民純屬德國種,而異族不與焉。與奧地利國內之五方雜處者大異。至於內部之改革則自耶拿戰後有斯泰因及哈登堡輩盡力革新,其成績之優美幾可與法國第一次國民議會等。廢止階級,釋放佃奴,經濟發達造端於此。軍隊改組實為一八六六年及一八七〇年戰勝他國之預備。 (三) 立憲之要求 第三,自拿破崙戰爭以來,德國之民族精神為之大盛。國民既抱救國之忱,又有參政之望,則其要求立憲不滿王政又勢所必然者矣。 一八一五年之德國同盟 當維也納會議討論德國統一問題時,提出方法有二。普魯士代表所提出之計劃在於組織強有力之同盟,與北美洲合眾國相仿,國內大政操諸中央。反對此種計劃最力者為奧地利之梅特涅,而有德國諸小邦為其後盾。蓋奧地利深知其國內人種之複雜斷無統一德國之希望。無論在匈牙利及南部諸省絕無德國人,即其西部諸地亦有多數斯拉夫種人雜居其內。而且奧地利向欲獨霸國中,則非使國內諸小邦形同獨立不可。其結果則奧地利之計劃見諸實行。 德國同盟為君主之聯合 德國同盟並非聯邦可比,實包有「德國之君主及自由城市」者也。如奧地利之皇帝及普魯士之王皆有領土在同盟之中。此外丹麥之領土好斯敦(Holstein)及尼德蘭之領土盧森堡(Luxemburg)亦均在同盟之列。四國之君主皆為同盟中之分子。故同盟之中有二君純屬外人。而其他重要二君之領土又非全部屬諸同盟者。 法蘭克福公會之無力 同盟之公會設於法蘭克福(Frankfort)城。為會員者皆代表君主而不代表人民。公會之權力極小。既無干涉各邦內政之權,而會員又不能任意表示其可否,凡事均須請命於其國君。權力既微,議事敷衍,適足以為歐洲人士談笑之資耳。 德國同盟之弱點 同盟中各邦均有與他國締結各種條約之權,不過不得妨害同盟之安全,並不得與同盟諸邦宣戰。同盟之憲法不得各邦君主之全體同意不能修正。此種組織缺點顯然。然卒能維持至五十年之久,至一八六六年普魯士與奧地利戰役後方解體也。 德國學生之政治組織 維也納會議未能為德國建設強有力之政府,德國之新黨中人無不失望。大學學生群起而非議之,而抱德國自由之望。一八一七年十月十八日大學學生群集於瓦特堡(Wartburg)堡壘,舉行路得改革宗教及來比錫大戰紀念之祝典。演說中多讚嘆因與拿破崙戰爭而陣亡之愛國者。 科策部之被刺 此種學生之運動歐洲政治家聞之無不驚恐,而梅特涅尤甚。學生頗有痛恨新聞記者科策部(Kotzebue)為阻止俄羅斯皇帝維新之事業者,竟刺殺之。新黨之信用益為之墮落。梅特涅益有所藉口,以為學生之集會,政府之維新,及出版之自由,其結果必皆可怖。 卡爾斯巴德議決案 梅特涅於一八一九年八月召集同盟諸大邦之代表開會於卡爾斯巴德(Carlsbad)地方。通過各種議案以限制新聞紙及大學學生之言論自由及逮捕革命黨。此種卡爾斯巴德議決案由奧地利提出,雖有抗議者卒通過於大會。既限制出版之自由,並干涉大學之教授,妨礙進步莫過於此。然德國人亦無有力之反抗,屈服梅特涅制度之下者蓋垂三十年也。 南德諸邦之立憲 然在德國南部諸邦政治上仍頗有進步。一八一八年巴威王即有編訂憲法建設國會之舉。二年之內巴登、符騰堡及厄斯諸邦無不聞風而起。至一八三四年又有「關稅同盟」(Zollverein)之組織。各邦貨物通行無阻,昔日稅界一掃而空,影響他日政治上之統一者甚大。關稅同盟以普魯士為領袖,而奧地利不與焉,實為他日德意志帝國統一之先聲。 第五節 西班牙與義大利之恢復舊制 約瑟波那帕脫時代之西班牙 西班牙之恢復舊制較他國尤為徹底。拿破崙因力維其兄之地位之故戰事連年,大傷西班牙之元氣。至一八一二年法國人方被英國人逐於西班牙之外。然西班牙之人民雖屈服於法國人之下,而始終反抗實與獨立無異。西班牙之國會(Cortes)雖忠於故主,然能利用國內無主之機會於一八一二年編訂憲法以植立憲之基。 斐迪南第七之廢止憲法 西班牙王斐迪南第七之被禁於法國者先後凡六年。至一八一二年仗英國人之力而復國。返國之日即廢止憲法。宣言國會之編訂憲法,顯欲以「根據法國革命原理之煽亂憲法」強國民之遵守,實越俎而奪君主之大權。又宣言凡主張立憲者均以大逆不道論處以死刑。於是專制政體,異端法院,封建特權及宗教團體無不死灰復燃,一仍昔日之舊。耶穌會中人捲土重來。檢查出版物較昔尤厲。壓制言論之自由,恢復寺院之財產。新黨人之被拘或被逐者踵相接也。 一八一五年後之義大利 維也納會議對於義大利絕不關心,不過以一種「地理上之名詞」(geographical expression)置之。蓋義大利絕無政治上之統一者也。北部之倫巴底及威尼西亞則屬於奧地利。帕馬、摩德拿及多斯加納諸邦則均屬於奧地利之王族。南部之那不勒斯王國則屬於西班牙之一支。中部有教皇領土截半島而為二。外有奧地利之蟠據,內有羅馬教皇之負固,義大利之統一幾絕望矣。 拿破崙時代義大利之改革 拿破崙之統治義大利雖甚專制,然其設施與改革成績昭然。廢除舊制,澄清吏治。興利除弊成績燦然。然因其利用義大利以謀一己利益之故大失人望。昔日熱忱援助之人不久皆抱與汝偕亡之意。 皮德夢特之廢止新政 撒地尼亞王伊曼紐爾第二(Victor Emmanuel Ⅱ)於一八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返其京都吐林。全國人民莫不欣然色喜。不意返國之後,即將皮德夢特於法國革命時引入之新政一律廢止。恢復貴族之特權,交還教士之財產。宗教法庭設置如昔,檢查出版嚴厲如前。人民遂無復宗教上之自由矣。 教皇領土中之復古 教皇領土中之政策亦復與其他諸國相似。一八一四年教皇下令廢止一切革命時代之法律,而恢復昔日之舊制。熱忱過度,甚至種痘及路燈諸事亦以革命事業目之加以禁止。 義大利境內之奧地利領土 奧地利所領倫巴底及威尼西亞二地中之新政無不革除殆盡。奧地利因欲維持其領土,特設明暗二種偵探制以干涉個人之自由。其橫暴情形實有令人難忍之處。 奧地利在義大利之勢力 奧地利除領有義大利北部之地外,並享有保護摩德拿之權。多斯加納公國則因條約關係無異奧地利之領土。帕馬之馬利亞路易薩付其權於奧地利皇帝之官吏,而那不勒斯王國又與奧地利訂有攻守之同盟。故義大利半島中除撒地尼亞及教皇領土外無不在奧地利之勢力範圍中。 法國革命之事業並不全廢 義大利半島雖四分五裂日處於強鄰威脅之下,然一八一五年之義大利已與一七九六年拿破崙入侵時之義大利異。諸邦中雖皆有恢復舊物之舉,然法國革命之遺蹟不但留在法律政府之中,而且深入人心之內。民族主義方興未艾,雖有警察已難剗除。人民雖恨拿破崙之專橫,而對於法國之改革事業則欣慕不已。 第六節 美洲之西班牙殖民地及一八二〇年之革命 南北美洲西班牙殖民地之夢想獨立 梅特涅思想之實現以在西班牙及義大利二國者為最著。因之革命之舉不再啟於德國與法國,而重見於西班牙及義大利。西班牙本國僅占其全國領土之一小部分。蓋西班牙之領土除歐洲本國及各處島嶼外本包有北美洲之一部,中美洲之全部,及南美洲之大部。美洲之西班牙殖民地自始即受母國自利之商業政策之苦。凡殖民地僅能與母國之商埠一二處往來貿易。自北美洲合眾國叛英國而獨立以後,西班牙之殖民地遂有蠢蠢欲動之勢。迨拿破崙入據西班牙之消息傳到美洲,西班牙之殖民地群起而叛亂。 西班牙殖民地之叛 西班牙殖民地之叛亂實始於一八一〇年。是時墨西哥、新格拉那達(Granada)(即今日之哥倫比亞[Colombia])、委內瑞辣(Venezuela)、秘魯、倍諾斯愛勒(Buenos Aires)及智利(Chile)諸地名雖擁戴斐迪南第七,實則均起奪政權於母國派來官吏之手。最後乃有獨立之舉。最初西班牙頗以殘暴方法平定叛亂。至一八一七年委內瑞辣之叛黨首領玻利發(Bolivar)出,該地獨立竟告成功。此後五年之間新格拉那達、秘魯、厄瓜多(Ecuador)、智利、墨西哥及上秘魯(即今日之玻利非亞[Bolivia])諸地相繼獨立。 英國反對西班牙武力平亂 斐迪南第七自復辟以來,即遣兵赴美洲以平定殖民地之叛。彼並以革命為有害諸國之利害為理由求援於各國。不意英國政府頗持反對。蓋自南美洲諸邦獨立後英國之商業驟形發達,不願放棄其利益也。 西班牙恢復一八一二年之憲法 一八二〇年一月西班牙調遣駐在加的斯之軍隊赴美洲平亂。兵士深知遠征之苦遂有叛亂之行。宣言恢復一八一二年之憲法。全國新黨聞風響應。京都之暴民於三月間圍王宮以迫西班牙王宣遵守憲法之誓。 西班牙革命消息傳入義大利 西班牙革命消息不久傳入義大利。義大利本有各種秘密結社專謀叛亂。其最著者為「燒炭黨」(Carbonari),以謀立憲政體及國家統一為目的。那不勒斯人既知西班牙王有允許恢復憲法之舉,亦群起迫其王仿行西班牙之憲法,時一八二〇年七月也。那不勒斯王不允並求援於各國。 梅特涅以革命為疫病 梅特涅乃請俄羅斯,普魯士,法蘭西及英國合力以阻止「叛亂及罪惡」之發展。彼以為革命之為物正同疫癘。不獨抱病者有生命之憂,即旁觀者亦有被染之險。欲防傳染應速隔離。 奧地利之干涉 一八二一年一月奧地利請各國遣代表開大會於來巴哈(Laibach),以商議恢復南部義大利之原狀為宗旨。那不勒斯王斐迪南亦來赴會,極願奧地利遣兵入其國以平內亂。叛黨之被戮或被逐者不一其人,憲法遂廢。 味羅那公會 同時西班牙之革命日趨於不可收拾之境。俄羅斯、奧地利、普魯士、法國及英國於一八二二年開公會於味羅那(Verona),以研究對付西班牙革命之方法。英國不主張有干涉之舉。法國王路易十八因被國內教士及極端保王黨之逼迫,遣兵入西班牙以「維持亨利第四子孫之西班牙王位為宗旨」。法國之自由黨人頗不謂然。以為法國今茲之援助斐迪南第七實與一七九二年時普魯士及奧地利之援助路易十六無異。法國軍隊既入西班牙,斐迪南第七之地位復固。平定內亂殘酷異常,法國人恥之。 西班牙殖民地問題 當法國援助西班牙王平定內亂之日,正英國美國援助西班牙殖民地獨立之秋。在味羅那公會中除英國外無不欲援助西班牙以平定其內亂。蓋同盟諸國固以壓制「無論何地及何種之叛亂」為目的者也。 孟祿主義 梅特涅輩既有援助之意,北美洲合眾國之總統孟祿(Monroe)於一八二三年十二月向國會宣言歐洲列強幹涉之危險,即後世所謂「孟祿主義」是也。其意略謂凡歐洲同盟諸國有欲擴充其制度於西半球之任何部分者即以有害於合眾國之和平及安全論,而且視為一種有傷友誼之行動。 英國承認西班牙殖民地之獨立 同時英國外交大臣坎寧(Canning)向法國駐在英國大使力言西班牙欲平殖民地之叛斷難得手。又謂西班牙與其殖民地間有所爭執英國當取中立之態度,然不容有第三者之干涉。一八二四年之冬英國承認倍諾斯愛勒、墨西哥,及哥倫比亞之獨立。歐洲大陸諸國以英國此舉「足以提倡革命之精神」頗示不滿之意,英國不顧也。 葡萄牙 當一八〇七年拿破崙遣兵入侵葡萄牙時,其王族渡大西洋遁居南美洲之巴西。自英國人逐出法國人以後,葡萄牙之政權握諸英國大將伯勒斯福(Beresford)之手。擅作威福。遂激起一八二〇年之叛。叛黨要求王室之返國及立憲之宣布。王約翰第六(John)遂歸自南美洲,命其子彼得祿(Pedro)留守巴西。 梅特涅國際警察制之失敗 觀上所述可知梅特涅壓製革命之國際警察制已完全失敗。蓋英國美國既持異議,同盟之勢大為減削。當希臘叛土耳其而獨立時,俄羅斯有對土耳其宣戰之舉。希臘獨立卒告成功。足見雖俄羅斯當有利於一己時亦未嘗無援助革命之意。至一八三〇年法國有七月革命之舉,梅特涅之政策益不能行。故就事實而論,所謂神聖同盟者絕無成績之可言。一面內部解體,一面革命精神復興,瓦解之勢至此遂不可收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