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歐洲史 · 第十章 第一次法蘭西共和國
第一節
立憲君主時代 (一七九一年至一七九二年)
第二次革命 法國革命之性質及其進行已於前章詳述之。舊制之廢止,國內之統一,人民之參政,皆革命之功也。其改革事業之和平及全國人民之贊助世界史上殆無其匹。然不久而有第二次猛烈之革命,以致君主政體一變而為共和。並有種種過激之舉動激起多數國民之反抗。因之引起與外國之戰爭。內憂外患同時並進。遂產出革命中之恐怖時代。國內政府有同虛設,擾亂之局幾至不可收拾。不得已而屈服於一專制之武人,其專制較昔日之君主為尤甚。此人為誰,即拿破崙波那帕脫(Napoleon Bonaparte)是也。然其結果不但將一七八九年之事業永遠保存,而且擴充其事業於四鄰諸國。故當拿破崙失敗路易十六之兄入承大統時,即以力維革命之功業為其唯一之政策雲。
貴族之逃亡 法國人民對於國民議會初期之改革極形滿足,舉行周年紀念之慶典舉國若狂,上章曾提及之。然國內貴族仍不願居於法國。王弟亞多亞伯、卡倫、康狄(Condé)親王輩於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後即有逃亡之舉。嗣後貴族因焚毀堡壘,廢止特權及廢止世襲制而逃亡者踵相接也。不久逃亡在外之貴族(émigré)有曾充軍官者組織軍隊渡萊因河而南。亞多亞伯並有入侵法國之計劃。極欲假列強之力以推翻革命之事業,援助國王之復辟,及恢復貴族之特權。
逃亡貴族之行動反使法王失信於國民 逃亡在外之貴族既有恫嚇之舉,又有假借外力之嫌,其行動遂影響於居在國內之同類。法國人民以為在外貴族之陰謀必隱得國王及其後之贊助,蓋其時德國皇帝而兼領奧地利者實為後之兄利歐破爾得第二(Leopold Ⅱ)其人也。加以國內不願宣誓之教士顯有反對革命之意。故「愛國者」與反對革命者之間其勢益同冰炭。
彌拉波維持王政之失敗 假使法國王聽信彌拉波之言,則革命中或不致有恐怖時代之發現。彌拉波之意以為法國須有一強有力之君主,並能遵守憲法,指導國會,維持秩序,而尤以消除人民懷疑恢復特權為最要。然王及其後與國民議會均不聽信其言。彼於一七九一年四月二日因荒淫無度而死,年僅四十三,從此遂無人可為法國王之參謀者。
法王之遁走 一七九一年六月王攜其眷屬以遁,人民益疑懼。王自批准《教士組織法》後即存避地之念。法國東北境駐有軍隊為迎護國王之備。以為王果能遁出巴黎以與軍隊合,則不難聯絡德國皇帝而捲土重來以阻止革命之進步。不幸王及其後行至發棱(Varennes)離其目的地僅二十五英里許,中途被逮,遂返巴黎。
法王逃亡之影響 王及其後之逃亡國人聞之既怒且懼。觀於人民之一憂一喜足見其尚存忠愛君主之心。國民議會偽言國王乃被人所迫而走,實非逃亡。然巴黎人頗以國王此舉有同叛國,非令其去位不可。法國之有共和黨實始於此。
共和黨之領袖 共和黨中之最負盛名者為馬拉其人。馬拉者為當時之名醫生,曾著科學書數種,至是主持主張激烈之《民友報》。嘗在報中痛罵貴族及中流社會中人,彼謂「人民」者乃指城市工人及鄉間農夫而言者也。此外又有對穆郎,即曾於一七八九年七月十二日演說於皇宮花園中者也。彼亦為主持報館之人,且為科第力(Cordeliers)俱樂部之領袖,為人和藹而有識。最後即為對穆郎之友丹敦(Danton)其人。面貌兇惡,聲音宏亮,極為暴民所信服。其識見不亞於馬拉,而出言不若馬拉之惡毒。然因其精力過人之故,遂有殘忍激烈之行。
國民議會之閉會 一七九一年九月,國民議會二年來專心編訂之憲法告竣。法國王宣誓忠於憲法,並大赦天下藉以解除國人之誤會。國民議會至是遂閉會,而以新憲法中所規定之立法議會(Legislative Assembly)代之。十月一日開會。
立法議會開會時之憂患 國民議會之事業雖盛,然法國之狀況愈形險惡。外有逃亡貴族之陰謀,內有不遵新法教士之反對,而國王又陰通外國之君主以冀其干涉。當王及其後在發棱中途被逮之消息傳至德國皇帝利歐破爾得第二時,德國皇帝宣言法國王之被逮足以證明法國革命之非法,「有害於各國君主之尊嚴及政府之威信」。乃與俄羅斯、英國、普魯士、西班牙、那不勒斯及撒地尼亞(Sardinia)諸國君主協商「恢復法國王之名譽及自由,及阻止法國革命之過度」之方法。
匹爾尼次宣言 八月二十七日,德國皇帝與普魯士王聯銜發出匹爾尼次(Pillnitz)宣言。申明若輩依法國王兄弟之意已預備聯絡其他各國之君主以援助法國王之復辟。同時並召集軍隊為作戰計劃。
宣言之影響 此次宣言不過一種恫嚇之文字而已;然法國人民則以此為歐洲各國君主有意恢復舊制之證據。無論革命功業或且為之敗於一旦,即外力干涉之一端已為法國人所不容。故宣言之結果適足以促進法國王之去位而已。
新聞紙 法國自全級會議開會後新聞紙蔚然興起。革命熱忱之得能持久者新聞紙之功居多。西部歐洲諸國在法國革命以前除英國外類無所謂新聞紙。偶有周刊或月刊以討論政治問題為事者每為政府所疾視。自一七八九年後,日刊新聞驟形發達。有純屬表示個人主張者,如《民友報》是也。有並載國內外新聞與今日無異者,如《導師》( Moniteur )是也。王黨之機關報名《使徒之條例》(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立言尖刻而輕薄。新聞紙中亦有畫報專在諷刺時事者,極饒興趣。
雅各賓黨 其時各種政治俱樂部中以雅各賓(Jacobin)俱樂部為最著。當國民議會遷入巴黎時,議員中有一部分租一室於會場附近之雅各賓寺中。最初本僅百人,次日人數驟倍。其目的在於討論國民議會中行將提出之議案,決定本黨對於各種政策之態度。因此國民議會中貴族代表之計劃多被阻而不能行。俱樂部日漸發達,於是即非議會中人亦得與於該部之會議。至一七九一年十月,則無論何人均得入部旁聽。同時並漸設支部於各地,而以巴黎為中樞,一呼百應,極足以激起全國之民心。當立法議會開會之初,雅各賓黨人並非主張共和者,不過以為君主之權力當與總統相等耳。若國王而反對革命則當令其去位。
立法議會中之政黨 立法議會既開會,對於各種困難實無應付之能力。蓋自國民議會中人議決不能再被選而為立法議員後,立法議會中人遂多年少不更事者。各地之雅各賓俱樂部每能用武力以選出其本黨中人。故立法議會中以反對國王之人居其多數。
吉倫特黨 此外並有多數之青年法學者被選為議員,其中著名者多系吉倫特(Gironde)地方之人,故世人遂以地名名其黨。黨中人多善辯,亦主張共和者。然絕無政治手腕以應付一切困難之問題。蓋亦能言不能行之流亞也。
宣布逃亡貴族為叛國之人 自法國王逃亡之事失敗後,其兄布羅溫斯(Provence)伯遂出國以與逃亡在外之貴族合。既嗾使德國皇帝與普魯士王發匹爾尼次《宣言》,乃集其軍隊於萊因河上。立法議會宣布「集於邊疆上之法國人」實犯陰謀叛國之嫌疑。令布羅溫斯伯於二個月內回國,否則削其繼統之權。其他貴族若於一七九二年一月一日以前不能遵令返國者則以叛國罪犯論,如被逮捕,則處以死刑並籍沒其財產。
對待不遵新法教士之嚴厲 立法議會處置貴族之嚴厲實貴族自取其咎,非立法議會之過也。唯議會處置教士之殘虐則絕無理由,殊為識者所不取。立法議會議決凡教士於一周內不遵新法宣誓者則停其俸給以「嫌疑犯」(suspect)論。不久(一七九二年五月)下令逐國內不遵新法之教士於國外。因之大傷力助革命之下級教士之感情,而激起多數信奉舊教人民之反對。
立法議會啟外國之爭端 立法議會一年中之舉動當以激起法國與奧地利之戰端為最重要。其時議會中人多以當日之狀況為不可忍。外有貴族擾亂之憂,內有國王反動之慮。故吉倫特黨人力主與奧地利開戰。以為唯有如此方可謀國民感情之統一,明國王真意之所在。蓋一旦戰端開始則國王之態度如何不難一目了然也。
第二節
第一次法蘭西共和國之建設
法國對奧地利之宣戰 法國王迫於立法議會之要求乃於一七九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與奧地利宣戰。彼吉倫特黨中之少年律師初不意此舉竟開二十三年之歐洲戰局。而且後半期之戰爭雖已以擴充領土為目的,然法國革命之原理能隱然遍傳於西部歐洲者實權輿於此時。
法軍入侵奧屬尼德蘭之失敗 其時法國軍隊本無戰鬥能力。蓋自充任軍官之貴族逃亡以後軍隊組織久已瓦解。雖有護國軍,然僅能為維持各地秩序之用,於戰略上絕無經驗。故法國軍隊入侵尼德蘭時,一見奧地利之騎兵即不戰而潰。逃亡貴族聞之無不大喜,歐洲人亦以為所謂「愛國志士」者亦不過爾爾。
法王否決議會之二案及免吉倫特國務大臣之職 同時法國王之地位亦益趨險惡。立法議會議決議案二:一、 令不願宣誓之教士於一月內出國;一、 召募志願軍二萬人駐於巴黎城外以資守衛。法國王均否決之,並免吉倫特黨國務大臣之職,此皆一七九二年五月至六月間事也。
一七九二年六月二十日之暴動 法國王對於議會之議案既有否認之舉,國人益憤。以為此皆「奧地利婦人」或名「否決夫人」(Madame Veto)者一人所為,而且並知王后果有將法國之行軍計劃暗泄於奧地利之舉。六月間,巴黎暴民舉行示威運動,「愛國志士」中頗有侵入推勒里(Tuileries)宮中者,往來搜索「否決先生」(Monsieur Veto)。幸其時議會中人環繞法國王而立於窗下,王戴一紅色之「自由冠」,向大眾祝國民之康健,暴民乃四散。王雖得不死,然亦險甚矣。
普魯士軍隊之入侵 巴黎暴民既擾亂王宮,歐洲各國君主益以為所謂革命者實與無政府主義同。普魯士本於法國宣戰時即與奧地利聯合者,至是不倫瑞克(Brunswick)公遂率其軍隊向法國而進,以恢復法國王之自由為目的。
宣布全國已陷於險境 於是立法議會於一七九二年七月十一日宣布全國已陷入險境。下令全國城鄉人民均須將其所藏之軍器或彈藥報告於各地政府,違者監禁之。並令全國人民一律戴三色之帽章。其意蓋在引起全國人民同仇敵愾之心也。
不倫瑞克公之布告 當聯軍將近法國時,法國王不但無保護法國之能力,而且犯私通國敵之嫌疑。王之地位已有朝不保夕之勢。不倫瑞克公之布告既出,法國王去位之事益不可免。其布告於一七九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以德國皇帝及普魯士王之名義行之,宣言聯軍以平定法國擾亂及恢復其國王權力為目的;凡法國人有反抗聯軍之舉者則以嚴厲之軍法從事並焚毀其居室。如巴黎人民再侵犯國王及其後或有騷擾王宮之事,則巴黎必得屠城之禍。
馬賽之志願軍及其軍歌 其時巴黎之暴民頗欲強迫立法議會實行廢止國王之舉。召馬賽(Marseilles)之護國軍五百人來巴黎以援助之。諸兵士沿途高唱《馬賽歌》(Marseillaise),慨慷動人為世界國歌之最。至今尚為法國國歌。
推勒里宮之第二次被擾 丹敦輩決欲廢立國王而建設共和政體。八月十日巴黎人民有第二次入侵王宮之舉。馬賽之軍隊實為先驅。王及其後與其太子事先遁入立法議會會場所在之騎術學校中,議會中人引之入居新聞記者旁聽席。宮中守衛之瑞士兵忽向叛黨開槍,卒以眾寡不敵之故全體被殺。於是暴民侵入宮中大肆劫略,殺死侍人無算。拿破崙目睹其事,嘗謂若衛軍之將不死,則守護王宮或非難事雲。
巴黎之革命市政府 同時巴黎暴民占據市政府,逐市政府之參事而代之。巴黎市政府遂為激烈黨人所占有。乃遣人要求立法議會實行廢立國王之舉。
立法議會召集憲法會議 立法議會不得已允之。唯法國果欲變更其政體則昔日所定之君主憲法當然不適於用。故議決召集憲法會議商酌變更政體之方法。他日憲法會議之事業不但改訂憲法統治國家,而且外御強鄰內平亂黨,蓋即法國革命中之「恐怖時代」也。
第三節
革命時代之戰爭
法國宣布共和 憲法會議於九月二十一日開會。其第一件議案即為廢止君主宣布共和。國人以為此乃自由世紀之黎明,專制君主之末日矣。乃易正朔,以一七九二年九月二十二日為「法國自由元年」(Year One of French Liberty)之元旦。
九月慘殺(一七九二年) 同時巴黎之市政府擅作威福實行殘忍之舉,而為自由史上之污點。偽言巴黎城中逆黨密布下令逮捕之,因而公民無辜入獄者達三千人。當九月二日及三日之間殺死無算。其理由則謂:「吾人一旦出兵迎敵,彼三千囚犯必且出獄以攻吾人之後矣。」此蓋市政府或恐民間仍有主張復辟之人故假此以恫嚇之耳。
普魯士軍隊於發爾米被阻 八月下旬普魯士軍隊長趨入法國境於九月二日占據維丹(Verdun)要塞。法國大將度穆累(Dumouriez)遇普魯士軍隊於發爾米(Valmy)而敗之,此地距巴黎蓋僅百英里而已。是時普魯士腓特烈威廉第二本無久戰之意,而奧地利之軍隊又復逗留不進。蓋兩國是時方有分割波蘭之事也。
法軍之戰績 因之法國軍隊雖無紀律竟能抵禦普魯士之軍隊而擴充其勢力於國外,侵入德國境,占據萊因河畔之要塞,並占據東南境之薩伏衣。於是度穆累再率其服裝破爛之兵侵入奧地利所領之尼德蘭。於十一月六日敗奧地利軍隊於宅馬普(Jemappes),遂占有其全境。
憲法會議思擴充革命事業於國外 憲法會議急思利用其軍隊以擴充革命事業於國外。乃於一七九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發布告於法國軍隊所占諸地之人民曰:「吾人已將爾輩之暴君逐出矣。爾輩若願為自由之人者則吾人當加以保護,使暴君不得報爾輩之仇。」所有封建徭役不平賦稅及種種負擔一律廢止。凡反對自由、平等,或維護君主及特權者皆認為法國人之敵。
法王路易十六之被殺 其時憲法會議對於處置國王之方法頗費躊躇。然多數議員以為國王陰嗾外國之干涉實犯大逆不道之罪。乃決議開庭以審判之,卒以多數之同意處以死刑。於一七九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殺之於刑台之上。王臨刑時態度雍容嫻雅見者莫不感動。然因其優柔寡斷之故貽害於國家及歐洲者甚大。而法國人民之所以建設共和政體原非本心,亦王之無能有以促成之矣。
法王被殺之影響 法國王之被殺無異法國對於歐洲列強之挑釁。列國聞之莫不投袂而起以反對法國。英國政府之態度尤為激烈。英國王佐治第三且為法國王服喪,逐法國駐英國之使臣而出之。內閣總理庇得宣言慘殺法國王之罪大惡極實為史上所未有。英國人尤慮法國人抱擴充領土之野心。以為路易十四侵占奧地利所領之尼德蘭及荷蘭之計劃行且復現。二月一日,庇得向下院宣言:法國之革命足以擾亂歐洲之和平,故英國應與歐洲大陸各國合力以抗之。
法國對英宣戰 同日憲法會議亦議決對英國及荷蘭二國宣戰。初不料加入聯軍最後之英國竟為反對法國最久之敵人。戰爭延長至二十餘年之久,迨拿破崙流入荒島後方止。自此以後,法國軍隊漸形失勢。蓋自一七九三年一月第二次分割波蘭後,奧地利、普魯士乃得專意於法國方面之戰爭也。
法軍之敗績及法將之遁走 是年三月,西班牙與神聖羅馬帝國亦加入同盟以抗法國,法國遂處於四面楚歌之境。三月十八日,奧地利軍大敗度穆累於尼爾溫登(Neerwinden),逐法國軍隊於尼德蘭之外。度穆累既恨憲法會議之袖手旁觀,又不滿於國王之慘遭殺戮,遂率其軍隊數百人遁入敵中。
同盟諸國提議瓜分法國 同盟軍既戰敗法國軍隊,乃發瓜分法國之議。奧地利應得法國北部一帶地,並以亞爾薩斯及洛林二地與巴威,以其在奧地利境內之領土與奧地利。英國應得丹刻克(Dunkirk)及法國所有之殖民地。俄羅斯之代表主張西班牙及撒地尼亞亦應稍分余潤。「既分之後,吾輩應於殘餘法國國土內建設穩固之君主政府。如此則法國將降為第二等國家不致再為歐洲之患,而歐洲之導火線亦可從此消滅矣。」
第四節
恐怖時代
公安委員會 法國人既喪失尼德蘭一帶地,其名將又有降敵之舉,憲法會議中人莫不驚惶失措。內憂既迫,外患交乘;亡國之禍近在眉睫。若必俟憲法告成方謀建設以自衛,實屬緩不濟急。故組織一種強有力之政府以平定內亂而抵抗強鄰實刻不容緩者也。於是憲法會議於一七九三年四月決議組織委員會,會員初本九人,後日增至十二人。即著名之「公安委員會」(Committee of Public Safety)也。委員會中人曾言曰:「吾輩欲推翻君主之專制,非建設自由之專制不可。」
吉倫特黨 其時憲法會議中黨派不一,有力者凡二:其一為吉倫特黨,以費堯(Vergniaud),布里索(Brissot)等為首領。黨中人多長於辯才而力主共和者。在一七九二年之立法議會中極占勢力,與奧地利及普魯士之宣戰即為該黨之主張。以為唯有如此方可明國王之態度如何。然該黨黨人少應變之才無指導之力。因此聲勢漸衰,而山黨遂起而代之。
極端共和黨 山黨(Mountain)為極端之共和黨,如丹敦、羅伯斯庇爾(Robespierre)及聖鞠斯特(Saint-Just)輩皆黨中健者。凡國內之雅各賓俱樂部皆在其勢力範圍之下,同時並得巴黎市政府之援助。若輩以為法國人民在君主政體之下無異奴隸,故所有君主時代之遺制亟應一掃而空之。應建設自由、平等、博愛之新國以代昔日君主之專制、貴族之驕橫及教士之詐偽。又謂法國人之天性本皆良善,然亦仍有主張維持舊制者,若聽其自在則數年革命之功必且敗於一旦,故若輩對於表同情於貴族或教士者皆以「反革命黨」(counter-revolutionary)目之。不惜用極殘酷之方法以排除異己,而巴黎暴民實贊助之。
吉倫特黨之被逐 吉倫特黨極不滿於巴黎之暴民及其市政府。以為巴黎不過法國之一市,焉得以一市而統治全國?故提議解散市政府,並移憲法會議於他處以免受巴黎暴民之牽制。山黨以此種主張足以破壞共和而推翻革命,乃激動巴黎暴民以反抗之。六月二日暴民圍會場,市政府之代表要求逐吉倫特黨人於會議之外。
法國之內亂 山黨及巴黎市政府之橫暴漸為國人所不滿。正當同仇敵愾之日,幾罹國內分裂之禍。反對山黨之最力者為布勒塔尼之農民,尤以芬底(La Vendée)一區為尤甚。該地人民多具愛戴君主及教士之忱,故雅不願出兵以助推翻王政及戮殺教士之共和。同時馬賽及波爾多(Bordeaux)兩城亦頗怒山黨對待吉倫特黨之太過有反叛之舉。里昂(Lyons)城之商民尤痛恨雅各賓黨及共和,蓋該城本以產絲織品著名,一旦教士與貴族失其權勢,則絲織品之銷場為之大減也。故當憲法會議要求出兵輸餉時,該城獨不奉命,且募軍萬人以抵抗之。
法國要塞之陷落 同時法國之外敵又進逼不已。一七九三年七月十日,奧地利軍隊攻陷其要塞康狄(Condé)。二周之後,英國人亦占據筏侖西恩(Valenciennes)。同盟軍隊遂得有根據地於法國境。離巴黎僅百英里許,都城陷落危在旦夕。普魯士人又逐法國軍隊出馬因斯(Mayence),向亞爾薩斯而進。法國之海軍根據地土倫(Toulon)亦擁太子叛,稱路易十七,並請英國之海軍來援。
噶爾諾組織軍隊 至是法國之共和政府已有朝不保夕之勢,而公安委員會竟能應付裕如,殊足令人驚嘆。八月中,噶爾諾(Carnot)入充公安委員,遂著手召募軍隊,不久而得七十五萬人。乃分為十三軍以禦敵。每軍有特派代表(deputies on mission)二人,蓋恐統軍之將復蹈一七九二年拉法夷脫及度穆累之覆轍也。於是軍勢為之復振。
法軍戰敗同盟軍 是時同盟軍竟不向巴黎而進。奧地利人專意於占據沿邊之城鎮,英國人則西向以攻丹刻克。然法國軍隊不久敗英國軍隊于丹刻克附近,而奧地利人亦於十月間在發廷宜(Wattignies)地方為法國大將如耳洞(Jurdan)所敗。其時腓特烈威廉第二方有事于波蘭,不倫瑞克公之軍隊不甚猛進。故一七九三年之冬法國已無復外患。
城市叛亂之平定 公安委員會對於各城市及芬底(Vendée)農民之叛亂,亦頗具平定之能力。先召回駐紮邊境之軍隊攻陷里昂城。乃遣殘忍成性之科羅得霸(Collot d'Herbois)馳往懲辦之。五月之間市民被殺者凡二千人。同時憲法會議議決夷其城,更其名為「自由市」(commune affranchie)。幸其時遣往實行此議決案者為羅伯斯庇爾之至友,僅毀城中房屋四十座而止。
波那帕脫在土倫 波爾多及馬賽二城鑒於里昂城被懲之慘遂不敢再抗憲法會議,允其代表之入城。二處市民之被殺者各約三四百人。唯土倫尚堅壁自守。其時有無名之騎兵軍官名拿破崙波那帕脫者力主占據港外之海角以便炮擊港外之英國軍艦。一七九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市民多登英國軍艦遁。憲法會議之代表乃入城。
芬底亂事之平定 芬底之農民雖屢敗自巴黎遣來之護國軍,然是年秋間因兵力不支而敗,農民死者無算。憲法會議代表之在南特城者殺死或淹死叛黨二千人。革命中之慘酷事件以此為最。憲法會議乃召回其代表而殺之。
恐怖時代 公安委員會雖能外御強鄰內平叛亂,然革命事業終未告成。芬底農民及諸城之叛亂足見法國人多不滿於雅各賓黨。憲法會議之對於此輩均以「反革命之嫌疑犯」對待之。又以為欲阻止國人之反對莫若用恐怖之方法。故所謂恐怖時代者乃革命黨之一種除敵方法也。其起訖時期雖無一定,然最烈時代約十閱月——自一七九三年九月至一七九四年七月。
革命法院 吉倫特黨未敗以前,巴黎本已設有特別司法機關曰革命法院(Revolutionary Tribunal)以審理革命中之嫌疑犯為務。其初遇事慎重,處死刑者絕少。自城市叛亂以後,公安委員會於九月間新增委員二人,此二人曾與於九月慘殺之事者也。任為委員所以恫嚇反對革命之人也。同時並規定凡言語行動有反對自由之表示者即以「嫌疑犯」論。所有貴族及其父母妻子如不表明其贊助革命之心跡者概拘禁之。
王后之被殺 十月間王后馬利翁團涅脫被控,法院審之卒處以死刑。同時名人如羅蘭(Roland)夫人及吉倫特黨人亦多被殺。然受害最烈者仍推里昂及南特二城,上已述及茲不再贅。
第五節
恐怖時代之告終及督政部之組織
山黨之破裂 不久山黨內部忽有分裂之跡。丹敦本為雅各賓黨人所心服者,至是頗厭流血之舉動,以為恐怖主義已無存在之必要。同時巴黎市政府之領袖曰阿貝耳(Hébert)者態度激烈如故,以為不如此則革命終難告成功。並主張廢止上帝而以「崇拜理性」(reason)代之,乃以一女優裝理性之神坐於聖母院(Notre Dame)中之壇上受人頂禮。
羅伯斯庇爾及聖鞠斯特 羅伯斯庇爾為公安委員會之委員對於溫和及激烈兩派均不表其同情。頗以道德高尚思想精深負時譽。彼與聖鞠斯特極醉心於盧梭之學說,以冀光榮快樂共和國之實現。國內無貧富之階級,男女有自立之精神。生子五歲即由國家教育之。國內建神廟以崇拜「永久」(Eternal)之自然神。國人須於定期中在廟中宣布其朋友為誰。如無友或負情者則流之遠方。
羅伯斯庇爾之剷除異己 羅伯斯庇爾因急於建設理想共和國之故,以丹敦為反對共和及革命之人,又以阿貝耳之主張無神為有礙革命之前途,均主張殺卻之以為快。其結果則溫和及激烈二派之首領於一七九四年三月四月中前後被殺。
羅伯斯庇爾之被殺 異己者既剷除殆盡,羅伯斯庇爾遂大權獨攬。然不能持久也。當彼將革命法院分為四部以便辦事迅速時,憲法會議中人莫不人人自危,恐蹈丹敦及阿貝耳之覆轍,因有陰謀反對之舉嗾憲法會議下令逮捕之。七月二十七日羅伯斯庇爾入議場中方欲有所陳說,忽聞「推倒暴君」之呼聲。羅伯斯庇爾大驚,幾不能作聲。某議員起立大呼曰:「渠之喉已為丹敦之血所窒塞矣!」羅伯斯庇爾急求援於巴黎市政府,然終被憲法會議所逮,與聖鞠斯特同時就戮,時一七九四年七月二十七日也。此二人固熱心革命者,徒以過於急就卒致身敗名裂良可慨矣。
政局之反動 羅伯斯庇爾既被殺,國內遂無敢再主張恐怖主義者。國人厭亂,政局上之反動隨之以起。革命法院所殺之人數亦大形減少。不久巴黎之市政府為憲法會議所廢止,雅各賓俱樂部亦被解散。
恐怖時代之回顧 第一步 「恐怖時代」之性質及其重要讀史者每多所誤會,茲故不厭繁複重總述之。當全級會議開會時,法國人仍忠於王室,不過希望政治之刷新、立法之參預、特權之廢止而已。貴族懼而遁。國王及其後又陰求外力之干涉。奧地利與普魯士之軍隊入侵法國,普魯士之軍統並要求恢復法國王室之自由,否則且毀巴黎城。巴黎得馬賽城人之助竟廢止君主,而憲法會議並決議殺之。當英國與奧地利之軍隊攻陷法國邊境要塞時,里昂、馬賽及土倫諸城,與芬底之農民群起作亂。憲法會議與公安委員會乃不得不用殘酷之方法以外御強鄰內平叛亂。
第二步 內憂外患既皆消除,羅伯斯庇爾及聖鞠斯特輩因欲建設其理想共和國,乃用殘忍方法以驅除異己。其結果則有第二步之「恐怖時代」。
法人大部分不受恐怖時代之影響 讀史者須知當恐怖時代法國人之受其影響者甚少。即以巴黎而論亦並無人人自危之象。絕不致如迭更斯(Dickens)輩小說家所言之甚。商業進行如故,公共娛樂場之擁擠亦如故。貴族之被殺者固多,而人民所受之影響則仍絕少。
憲法會議之改革事業 而且當「恐怖時代」憲法會議中人並不專注於「嫌疑犯」之逮捕。曾召集軍隊百萬以敗同盟軍。並能實行國民會議所提之改革。又定初等教育之制為他日之模範。法典之編訂亦在此時,不過因拿破崙有增訂之舉故其名為彼一人所居耳。至於所定共和曆雖不久即廢,然其衡量之制至今為歐洲大陸諸國所採用。
廢除舊習之熱忱 憲法會議之廢除舊制未免有太過之處。如廢止「先生」(Monsieur)「太太」(Madame)之稱,而以「公民」(Citizen)及「女公民」(Citizeness)代之。巴黎城中街道之名稱凡帶君主臭味者亦一律更改之。並思均人民之貧富,乃籍沒貴族教士之財產分售於貧民。故小康之地主為之增加不少。一七九三年五月並通過《最大限律》( Law of the Maximum ),規定民食之價格不得逾過各市政府所定之最高價。不過因實行甚難故無甚結果耳。
紙幣價值之低落 紙幣之價日落,限制幣價跌落之法日嚴,國內金融益形紊亂。當一七九六年時,紙幣之流通者約四萬兆佛郎。一佛郎之現金竟至值三百佛郎之紙幣。
共和第二年之憲法 最後憲法會議著手編訂憲法,蓋一七九二年九月之召集憲法會議其宗旨原在於此。憲法之首冠以《人類及公民之權利及義務宣言》(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Man and the Citizen )。規定立法機關為二院制:曰五百人院(Council of Five Hundred),曰元老院(Council of Elders)。為元老院議員者須五十歲以上之男子,已娶妻或鰥居者。行政機關設督政部(directory),由立法機關選舉五人組織之。
憲法會議之敵 憲法尚未告竣,反對憲法會議者日益增多。其時中流社會重複得勢,極不滿於君主之廢止及暴民之專橫,故力主君主立憲之實現。憲法會議懼共和之傾覆,乃議決選舉新議員時須於憲法會議議員中選出三之二。又深信軍隊之可恃,議決將新憲法交諸軍隊以求其同意,並召集軍隊使駐於巴黎附近以維持選舉議員時之秩序。巴黎富民聞之大怒,乃召募護國軍以攻之。
一七九五年十月五日 憲法會議急令拿破崙波那帕脫任保護會議之責。波那帕脫率其軍隊駐會場外,巴黎之護國軍遂為其所敗而潰。王黨之志乃不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