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第一大哲康德之學說
梁啓超撰。發表於1903年《新民叢刊》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期。作者認為康德哲學是調和「論定派」與「懷疑派」的產物,其目的在於「搜討諸智慧之本原,窮其性質及其作用」,因而可稱之為「檢點派之哲學」。指出康德哲學以分外物為「現象」與「本相」、「現象」可知與「本相」不可知為基礎。認為其所論人類智慧之作用有三:「視聽作用」——依據「感覺力中所固有之定理」(空間和時間),以「綜合一切,序次一切」;「考察作用」——依據附麗於吾人心靈的「條理滿足」、「庶物調和」和「勢力不滅」三大原理,以使庶物百相「相引而有條理」,並求得其間一定之「公例」;「推理作用」——此為人類智慧中一更高尚之力,可「舉一切而統之於其本原」。指出前二種作用所能及者只是「物理學」,第三種作用所能及者則為「哲學」,專以研究「魂」、「世界」、「神」為目的。認為康德以「道學」(道德學說)為本,哲學則附麗其上。指出其申論「道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超越空時的「真我」是常「自由」的。但因「惟自能守此法令者,乃能實有其自由」,故自由與道德律令又是統一不可分的。作者每以康德哲學與佛理比較對勘,強調「康氏哲學大近佛學」,且有與王守仁、朱熹乃盧梭等「頗相類」乃至「基礎相同」者。對康德在學術界的歷史地位極推崇,認為當十八世紀「全歐學界最糾紛、最劇競之時代」,康德出而「砥柱狂瀾」,「以良知說本性,以義務說倫理」,使萬眾知所趨向,實為「百世之師」,乃「黑暗時代之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