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薔薇 · 車站餐廳里的老人
一個乾瘦的老頭兒,滿臉都是硬得像刷子似的鬍子茬,坐在麥奧里火車站餐廳的角落裡。嚴冬的風雪一陣又一陣呼呼地刮過里加灣的上空。近岸的海水結成了堅厚的冰。透過呼嘯著的彌天大雪,可以聽到激浪拍打堅冰邊緣的隆隆聲。
老人到餐廳里來,顯然是為了取暖。他什麼酒菜也沒點,嗒喪地坐在長椅上,兩手籠在漁夫穿的那種短大衣的袖筒里,短大衣上疊滿了歪歪扭扭的補丁。
跟老人一起進來的還有一條毛蓬蓬的小白狗。小狗伏在老人腳邊打著抖。
鄰座上,有好幾個年輕人正在嘻嘻哈哈喝啤酒,他們的後脖子紅通通的,皮膚都很緊。他們帽子上的雪正在融化。雪水滴到啤酒杯里和夾有香腸的麵包上。可年輕人只顧起勁地爭論足球賽,沒注意到雪水。
有個年輕人拿起一個夾肉麵包,一口就吃掉了半個,這時小狗再也忍不住了。它跑到餐桌前,舉起前腿,人立起來,諂媚地望著那個年輕人的嘴。
「彼季!」老人輕聲喚道,「你怎麼不害臊!幹嗎去打擾人家?」
可彼季仍然人立在那兒,只是前腿已累得一個勁地哆嗦,後來終於放了下來。但是腳剛一碰到濕漉漉的肚子,小狗立刻想起它立在這兒的目的,又把前腿舉了起來。
然而那些年輕人並沒有發覺它。他們正在興高采烈地談著話,不時給自己的杯子裡斟滿冰涼的啤酒。
雪糊沒了窗戶,在這樣的大冷天,目睹人們喝冷得跟冰水一模一樣的啤酒,脊樑不由得會打起寒戰來。
「彼季!」老人又喚道,「喂,彼季!回來!」
小狗迅速地搖了幾下尾巴,似乎是在向老人表示,它聽見他在叫它,不過請他原諒,它實在是沒辦法了才出此下策的。它仿佛在說:「我自個兒也知道這樣做不好。可你又買不起這麼好吃的夾肉麵包來餵我。」
「唉,彼季呀,彼季!」老人輕聲說道,傷心得連聲音都有點打戰了。
彼季重又搖了一下尾巴,順便央求地望了老人一眼。它仿佛在請求老人別再叫它,別再數落它,因為它自己心裡也不好受,要不是出於無奈,不消說,它是決不會去向陌生人乞求施捨的。
有個戴綠色帽子的高顴骨的年輕人,終於發覺了這條小狗。
「狗雜種,討東西吃嗎?」他問道,「你主人在哪兒?」
彼季開心地搖了下尾巴,瞥了老人一眼,甚至尖著嗓子輕輕地叫了一聲。
「公民,您這是怎麼搞的!」那個年輕人說道,「既然養條狗,就得餵它,要不就不文明了。您的狗向我們討飯吃。可我國的法律是禁止行乞的。」
年輕人全都哈哈大笑起來。
「瓦利卡,您這話太過分了!」其中有個年輕人大聲責備道,隨手丟給小狗一片香腸。
「彼季,不許吃!」
老人喝道。他那被風吹得粗糙的臉和青筋暴綻的乾枯的脖子漲得通紅。
小狗瑟縮著身子,耷拉著尾巴,走到老人跟前,連看都沒看香腸一眼。
「他們的東西,哪怕是一粒麵包屑,也不許碰!」老人說道。
他急急忙忙地翻著身上的幾隻衣兜,找到了幾枚銀的和銅的分幣,放在手心中一邊數著數兒,一邊吹掉粘在分幣上的碎屑兒。他的手指不停地哆嗦。
「瞧他氣得那樣!」高顴骨的年輕人說道,「哎喲喲,倒挺有骨氣呢!」
「別去睬他了!何苦去跟他囉唆呢!」那年輕人的一個夥伴一邊勸解說,一邊給大家斟啤酒。
老人一句話也沒說。他走到櫃檯跟前,把幾枚硬幣放到潮乎乎的櫃檯上。
「買一個夾肉麵包!」他嘶啞地說。
小狗夾緊尾巴,站在他腳邊。
女營業員把兩個夾肉麵包放在碟子裡,遞給老人。
「一個!」老人說。
「您老拿著吧!」女營業員輕聲說道,「我不會因為給了您兩個麵包就破產的……」
「謝謝!」老人說道,「謝謝!」
他收下兩個麵包,走到站台上去了。那裡一個人也沒有。一陣風雪已經過去,另一陣正在逼近,不過眼下還遠在地平線那邊。於是一線微弱的陽光便乘機落到利耶盧佩河對岸白茫茫的森林上。
老人在長凳上坐下來,把一個夾肉麵包丟給彼季,把另一個用一條灰不溜丟的手帕包好,藏在衣兜里。
小狗痙攣地吃著麵包,老人望著它,說道:
「唉,彼季呀,彼季!你可真糊塗呀!」
但狗沒去聽他講。它光顧著吃了。老人望著它,用袖子揩著眼睛——大概是叫風颳得流淚了吧。
這就是發生在里加海濱麥奧里車站上的一則小小的故事的全部情節。
我為什麼要講這則故事呢?
這是我在思考細節對散文的作用時,不覺回想起來的。我明白,要是把這則故事描述給別人聽,卻不講那個主要的細節——不講狗用各種方式請求主人原諒,不講這個小生物的那種討好的神態,那麼這則故事就不如真事那麼動人了。
而如果再把其他細節——老人身上那件證明他是鰥夫或者孤老頭子的疊滿補丁的短大衣、從年輕人帽子上滴下來的雪水、冰涼的啤酒、沾著碎屑兒的分幣,以及從海上刮來的像白茫茫的障壁一般的風雪,也統統擲掉,統統不去寫,那麼這篇小說就將更加枯燥,更加乏味。
近年來,我國的小說中,特別是年輕作家的作品中,細節已開始消失。
然而沒有細節,作品就沒有生命。任何一篇短篇小說都會因此而變成如契訶夫所說的那種熏鮭魚用的干木棒。鮭魚拿走了,只剩下那根干木棒還豎在那兒。
細節的意義所在,普希金曾提及過,他說小事往往會被我們的眼睛忽略掉,可是卻能在眾人眼裡閃耀出光芒[1]。
可另一方面,有些作家卻深受累贅、無聊、瑣碎的觀察之苦。他們讓一大堆細節充斥自己的著作——絲毫也不加選擇,不懂得細節只有在性格化的情況下,只有在能夠像一道光芒那樣立時把黑暗中的任何一個人或任何一個現象照亮的情況下,才有權生存,才不可或缺。
例如,要給人以一場大雨已經開始的概念,只消寫雨點嗶嗶啪啪地打在窗下一張報紙上就足夠了。
或者,要給人以嬰兒死亡的可怖感覺,只消像阿列克謝·托爾斯泰在《苦難的歷程》中所寫的那樣便足夠了:
精疲力竭的達莎睡著了,等她醒來時,她的孩子已經死去。
她把他抓過來,解開襁褓——淡黃色的、稀疏的頭髮筆直地豎起在孩子高高的頭蓋骨上。
……達莎對她丈夫說:
「我正在熟睡的時候,死神襲到他身上了……只要想一想——他頭髮豎得筆直……他獨個兒在受苦……我倒睡熟了。」
不管丈夫怎麼勸說,也沒法讓她趕走那小孩子跟死神單獨搏鬥的幻影。
這個細節(嬰兒稀疏的頭髮豎得筆直)抵得上用許多頁的篇幅對死亡所作的最精確的描寫。
上文所提到的這兩個細節都達到了目的。細節描寫就應當這樣——不但能說明整體,而且還是非寫不可的。
我曾在一位青年作家的手稿上見到這樣一段對話:
「巴莎大嬸,您好!」阿列克謝走進屋來,招呼道(在此之前,作者說阿列克謝用手打開巴莎大嬸的房門,好像門還可以用腦袋瓜打開似的)。
「阿廖沙[2],你好,」巴莎大嬸放下針線活,望了阿列克謝一眼,親切地回答說,「你怎麼好久沒來了?」
「老沒有空。開了整整一個星期的會。」
「你說,開了整整一個星期?」
「可不,巴莎大嬸!開了整整一個星期。沃洛季卡不在家嗎?」阿列克謝掃視了一眼空落落的房間,問道。
「不在家。他上工去了。」
「那我走了。再見,巴莎大嬸。祝您健康。」
「再見,阿廖沙,」巴莎大嬸回答說,「也祝你健康。」
阿列克謝走到房門跟前,打開房門,走了出去。巴莎大嬸望著他的背影,搖著頭說:
「是個麻利的小伙子。腦袋瓜靈活。」
這個片斷不但寫得潦草、馬虎,而且儘是空話、廢話(均已用異體字標出)。其中的細節都是毫無用處的,非性格化的,什麼也沒有說明。
在尋找和確定細節時,必須作嚴格的挑選、篩洗。
細節,總是同我們稱之為直覺的那種認識能力最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
具體地說,我認為直覺是一種能夠通過局部,通過細節,通過某一特性再現整體圖景的認識能力。
直覺不僅幫助歷史小說的作者再現過去時代真實的生活圖景,而且還幫助他們再現當時人們的特有的色彩、感情和心理,這種心理同我們的心理相比,自然是有些不同的。
普希金從未去過西班牙和英國,可直覺卻幫助他寫出了一系列描繪西班牙的優秀詩篇,寫出了《石客》,而在《瘟疫流行時的宴會》一劇中,他所勾勒的英國中世紀的圖畫是那麼栩栩如生,即使由生長在這個霧國中的瓦爾特·司各特[3]或者彭斯[4]來寫,也不過如此。
一個恰到好處的細節可以使讀者對整體——對一個人物,對他的處境,對事件,最後對時代產生一種直覺的、正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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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自果戈理《與友人書簡選》(1847)。全文如下:「普希金經常跟我說……還沒有一個作家具有這樣的才華,能夠如此鮮明地寫出生活的庸俗,能夠以這樣的力量描畫出庸俗的人的全部庸俗,以便讓我們的眼睛所忽略的整個那樁小事在眾人眼裡閃耀出光芒。」——原編者注
[2]阿廖沙是阿列克謝的小名。
[3]司各特(1771—1832),英國小說家和詩人。
[4]彭斯(1759—1796),蘇格蘭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