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新論 · 第三部分 理論成就
八、精神結構與外部世界
當然,我在第一章中提出的所有一般的發現和假設,都源於艱苦和細緻的工作,對此我已在前面的章節中給出了實例。現在,我們也許很想對我們通過諸如此類的工作而實現的知識增長做出考察,並思考我們為未來的發展開闢了什麼樣的道路。在這一點上,我們會注意到下述的事實,即我們常常不得不大膽越過心理科學的界限。我們涉及的現象並不只屬於心理學,它們也有器質性的和生物學的側面。因此,在努力建立精神分析的過程中,我們也得出了某些重要的生物學發現,並且不可避免地提出了新的生物學假設。
但暫時還是讓我們僅談及心理學。我們看到了,要劃出心理常態和心理變態的分界線,在科學上並不是行得通的,以致這種區分雖然實際很重要,但僅僅具有世俗的價值。因而,我們能夠通過研究心理失常來理解正常的心理生活——如果這些病理狀態,像神經症和精神病,有根本不同的獨特原因,那就做不到這一點。
通過研究睡夢中出現的短暫無害、實際又起著作用的精神異常,給了我們一把理解生活中長期和有害的精神疾患的鑰匙。因此,我們現在可以大膽地斷言,意識心理學很難理解夢,也就同樣很難理解正常的心理功能。意識的自我覺知純屬自以為是,事實證明了,它根本不足以探測心理過程的豐富性和複雜性,不足以揭示心理過程的相互聯繫,也不足以認識心理過程失常的決定因素。
我們的假設是採納一個精神結構,它是擴展於空間、暫且匯集到一起、為生活的迫切急需而發展起來的,它僅僅在一個特定的點和在某些條件下才產生意識現象——這個假設使我們能夠在類似於任何其他科學、像物理學的基礎之上建立心理學。在我們的學科中,就像在其他學科中一樣,問題是相同的。在經過檢查而直接呈現給我們知覺的對象的那些屬性(性質)背後,我們必須去探索某些內容,它們更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器官的特定感受能力,並更接近於被認為是真正的事態。我們無法達到真正的事態本身,因為很顯然,我們推論到的任何東西都必定要被轉換成我們的知覺語言,而我們要擺脫這一點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我們這個學科的本性和局限也就在於此。就好像我們在物理學中所說的:「假如我們能看得足夠清楚,我們就會發現,表現為固體的東西乃是由這樣那樣形態和大小的粒子所構成的,並且占有這樣那樣相對的位置。」與此同時,我們試圖通過人造的輔助物來最大可能地提高我們感官的效率。不過,可以設想,所有這樣的努力都不能影響到最終的結果。現實將總是保持「不可知」。科學從我們最初的感官知覺中得到的收穫,就在於洞悉外部世界中存在的聯繫和依從關係。這些聯繫和依從關係能以某種方式被如實地複製或反映在我們的思想和認識的內部世界中,使我們能夠去「理解」外部世界中的某些事物,去預見它們和有可能去改變它們。我們在精神分析中採取的步驟就與此十分類似。我們發現了填補我們意識現象中的裂隙的技術方法,我們運用這些方法就像物理學家運用實驗一樣。以此,我們推論了一些其本身是「不可知的」過程,並把它們引進了我們意識到的過程中。例如,如果我們說:「在這一點上介入了潛意識的記憶」,那就意味著:「在這一點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對它還不能形成觀念,但它如果進入了我們的意識,它才能夠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得到描述。」我們對進行這種推論和引進的合理性論證,以及相信它們的程度,其每一個體實例自然都是可以批評的。而不可否認的是,要得出一個具體結果常常是極其困難的——這表現為在分析者之間缺少一致性。問題的新奇性會因為缺乏訓練而受到指責。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學科本身固有的特殊因素:因為心理學與物理學不同,我們所關心的並不總是只能引起冷靜的科學興趣的事物。因此,我們對這一事實也將不會感到十分驚訝,即當一個女性分析者並不確信她自己對陽具的強烈願望,那她也就不會強調這個因素對她的病人的重要性。錯誤的根源在於個人因素,但這樣的根源從長遠來看並不特別重要。如果一個人查閱關於顯微鏡的使用的舊教本,他就會驚奇地發現,當顯微鏡的技術還是剛剛出現的時候,它就對使用這種工具進行觀察的人們的人格提出了特別的要求——對全部這些要求,直到今天也沒有提出過疑問。
我不可能嘗試去完整描繪精神結構及其活動。我會發現自己受到如下事實的阻礙,即精神分析還一直沒有時間同等地研究所有那些功能。因此,我只滿足於自己對在第一章中所談到的內容逐一做扼要的重述。
我們生命的核心是由混沌的本我構成的,它與外部世界沒有直接的交往,甚至只有通過其他作用的媒介,才會為我們自己的知識所理解。在本我中,肌體的各種本能在起作用,它們本身是兩種原始力量(愛欲與破壞)以各種比例相融合的混合物,並且它們通過與不同器官或器官系統的聯繫而彼此分化開來。這些本能的唯一驅動力是獲取滿足,這被認為是出自器官藉助外部世界的對象而發生於其中的某種變化。但是,像本我的願望這樣的本能,其直接的和肆意的滿足經常會導致與外部世界的危險衝突和引來滅頂之災。本我並不知曉為確保生存而產生的擔憂,因而也不知道焦慮。
或許更正確地說,儘管它能產生焦慮的感覺要素,卻不會利用它們。可能被假定存在於本我的精神要素之中或之間的那些過程(原發性過程),與存在於我們的智力和情感生活中、經由我們的意識知覺而為我們所熟悉的那些過程是大不相同的。它們不受邏輯的嚴格限制,因為邏輯會以不合理為由排斥其中的某些過程,並謀求消除它們。
與外部世界相隔絕的本我有它自己的感覺世界。它異常敏銳地覺察出在它內部的某些變化,特別是來自它本能需要的緊張性的波動。這些變化作為快樂-不快樂系列中的感受而變成意識。
無疑很難說這些知覺是通過什麼方法和藉助於什麼感覺終端器官而發生的。但已知的事實是,自我覺知——一般感覺和快樂-不快樂的感情——以專橫的力量制約著本我中的事件變遷。本我服從於不可抗拒的快樂原則,但本我並不是單獨如此。看來其他精神作用的活動也只能修正快樂原則,卻不能取消它。快樂原則究竟何時和怎樣才可能得到克制,這仍然是理論上最為重要的問題,並且還沒有得到解決。快樂原則是要求減少,也許實際上是要求消除本能需要的緊張(即達到無憂無慮的境界),這一考慮導致快樂原則與兩種原始力量(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間仍未確定的聯繫。
心靈的另一構成部分是我們最為了解的和最容易認識到的——那就是眾所周知的自我——它是從本我的表層中發展出來的,本我的表層通過適應於接受和排斥刺激而直接與外部世界(現實)相接觸。自從有了意識知覺,它就不斷影響到本我的越來越大的領域和越來越深的層次。但它一直保持著對外部世界的依賴,一直帶著它的起源的不可磨滅的印記。自我的心理功能就在於把本我中的(事件的)變遷提到更高的能動水平(也許是通過把變動不居的能量轉變成受約束的能量,可相當於前意識狀態)。自我的建構功能就在於把思想活動引進到本能的要求和滿足本能的行動之間,思想活動在確定了它當前的方向和估價了先前的經驗之後,就努力利用試探性行動去預測所規劃的行動過程的結果。以這種方式,自我就會做出決定:獲得滿足的企圖是力求實現呢,還是加以拖延,或者也許它根本就不必要,因為本能的要求是危險的而完全受到了壓抑(在此我們就有了現實原則)。
就像本我單一地指向獲得快樂一樣,自我主要考慮的是安全。自我義不容辭地擔負著自我保存的任務,而這正是本我所忽視的。它(自我)運用焦慮感作為信號,對威脅著自身完整的危險發出警告。
因為記憶的痕跡,特別是言語殘餘能夠變成意識,起著與知覺相同的作用,所以就有引起混亂的可能性,導致對現實的誤解。自我通過建立現實檢驗來使自己避開這種可能性。由於睡眠狀態的獨特條件,這種現實檢驗才得以在夢中失去效用。自我尋求在機械力量占主導的環境中保存自己,會受到最初來自外部現實的危險的威脅。但威脅著它的危險並不單單來自外界,它自己的本我也是類似的危險根源,這是由於兩個不同的原因:首先,過度強烈的本能會傷害自我,這與外部世界的過度「刺激」會傷害自我相類似。實際上,前者不能毀滅自我,但卻能夠毀滅自我特有的動力組織,使自我重新變成本我的一部分。其次,經驗可以告訴自我,某些本身並非無法忍受的本能需要,其滿足會帶來現實世界中的危險,因此,這種本能需要也會成為危險。從而,自我是在兩條戰線上作戰:
它必須既防止外部世界消滅自身的威脅,又要防止內部世界提出過度的要求,以求得自己的生存。
它採取了相同的方法來防禦二者,但它對內部敵人的防禦是特別不利的。自我在起源上與這個內部敵人相一致,此後它們又以最密切的關係共同生存,結果自我極難逃避內部的危險。內部的敵人雖然能暫時受到壓制,但卻一直作為威脅而存在。
我們已得知,童年初期虛弱的和不成熟的自我在其努力避開那個生命時期特有的危險時,是怎樣受到加之於它的壓力和長久傷害的。兒童通過他們父母的關心而得到保護,以防止來自外部世界的、威脅著他們的危險。他們為這種安全感付出的代價是對失去愛的恐懼,失去愛會使他們面對外部世界的危險,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當一個男孩發現自己處在俄狄浦斯情結的境況中,從原始根源得到加強的閹割危險對他的自戀構成威脅的時候,上述的因素就會對衝突的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迫於當前實際的危險和有其種系發生基礎而回憶到的危險這兩種影響的共同作用,兒童開始嘗試進行防禦(壓抑),這暫時是有效的。然而,當後來性生活重新活躍,從而對過去受到拒斥的本能欲望帶來強化時,在心理上就變得不適宜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就必然會認為自我控制早期性興奮的任務是完全失敗的,也就是當時它的不成熟對此還難以勝任。我們從自我的發展落後於力比多的發展當中,會了解到導致神經症的基本前提。我們無法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兒童的自我不承擔這個任務——就是說,如果兒童的性生活可以聽其自由,就像在許多原始人中發生的那樣,神經症就能夠得到避免了。很可能神經症疾患的病因要比我們在這裡描述得更為複雜,即便如此,我們也至少說明了致病情結的一個基本的部分。
我們不應該忘記種系發生的影響,它以某種方式被表現在本我中,其形式我們還不能掌握。並且它必定會作用於自我,這種作用在早期比在後期更強而有力。在另一方面,我們逐漸認識到,那種壓抑性本能的早期嘗試,使得幼稚的自我產生支持外部世界而反對內部世界的強烈傾向。後一種態度是由禁止嬰兒性慾所造成,它對個體後來為文化所做的準備不能不產生影響。被迫放棄直接滿足的那些本能欲望不得不進入新的導向替代滿足的渠道。在這些迂迴的過程中,它們也許變得失去了性的特性,並且它們與其起初的本能目標的聯結也會變得更鬆散了。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預期得出這種論點,即我們文明的許多具有很高價值的寶貴財富,都是犧牲了性慾和通過對性驅力的限制而獲得的。
我們不得不一再地強調這樣的事實,即自我把它的起因和它所獲得的最為主要的特性都歸之於它與外部現實世界的聯繫。因而我們可以進一步假定,自我又一次十分接近於本我的種種病理狀態,是基於與外部世界的聯繫的中斷或鬆動。這非常符合我們從臨床經驗得到的認識——即精神病爆發的誘因或者是現實變成使人無法忍受的痛苦,或者是本能變得異常強烈——由於本我和外部世界競相對自我提出要求,兩者肯定會導致相同的結果。如果自我與現實能夠始終保持分離,精神病的問題就會是簡單明了的。但這種情況絕少或許根本就沒有發生過。甚至只要遠離外部世界現實,他就會陷入一種幻覺混亂的狀態。一個人可以從愈後的病人那裡了解到,當時在他頭腦的某個角落(如其所說)還有個隱藏著的正常人,像個冷眼旁觀者,觀看著在他身邊流逝著的病態喧鬧。我無法確定我們是否可以設想一般情況都是如此,但我能報告出發病過程不很劇烈的其他一些精神病具有相同的表現。我想起一例慢性偏執狂,當每次忌妒發作之後,患者的夢境都會向分析者轉達出爆發緣由的準確寫照,而不受任何妄想的影響。這顯示了一個有趣的對比:
當我們習慣於從神經症患者的夢去發現與他們醒著的生活不相容的嫉妒時,在這個精神病病例中,白天支配著病人的妄想卻在他的夢中得到了糾正。發生在所有這些病例中的精神的分裂,我們可以認為大體是真實的。形成的兩種精神態度取代了單一的態度——一種是正常的態度,注意於現實;另一種態度則是在本能的影響下,自我與現實相分離。這二者相伴並存,其結果依賴於他們相對的強度。如果後一種態度是強有力的,或變得強而有力,那就出現導致精神病的必要前提。
如果關係正相反,那麼妄想性障礙就會有明顯的好轉。實際上,這僅僅是退回到潛意識當中——大量的觀察使我們相信,當妄想明顯表露之前,它早已預先存在了。這種看法,即假定在所有的精神病中都有自我分裂的看法,如果不能實際用來說明其他更類似神經症的狀態,以及最終不能實際用來說明神經症本身,那它就不能吸引廣泛的注意。我最早是在戀物癖的病例中逐漸確信這一點的,這種變態可以被看作是性反常行為之一。如眾所周知,它是基於病人(幾乎總是男性)否認女性沒有陽具的事實——這個事實對他是極不合宜的,因為這證明了他自己有受到閹割的可能性。因此,他拒不承認他自己具有關於女性生殖器缺少陽具這種感官知覺,並堅持相反的信念。可是,未被承認的知覺並不是沒有一點影響,因為,他無論如何也沒有勇氣斷言他真的看到了陽具,他拿其他的什麼東西去加以代替——身體的一個部分或某一別的對象——並委之以陽具的角色,這是他不能沒有的。替代物通常是他在看到女性生殖器的時刻實際看到的某種事物,或者是能適當地作為陽具的象徵性替代物的某種事物。此刻,把物戀的對象當成自我分裂來加以描述是不正確的,這不過是藉助於移置作用而形成的妥協,在夢中就常有這種情況。但觀察向我們進一步表明,創造出物戀的對象,是出於試圖消滅閹割可能性的證據,從而能夠避免對閹割的恐懼。要是女性像其他生物一樣擁有陽具,一個人就沒有必要擔心會失掉自己的陽具。此時我們發現,有戀物癖的人發展了與沒有戀物癖的人相同的閹割恐懼,並以相同的方式做出反應。因此,他們的行為同時表達了兩個相反的前提。一方面,他們拒不承認他們的知覺事實——即他們看到了女性的生殖器沒有陽具。另一方面,他們知曉女性沒有陽具的事實,並從中得出了正確的結論。兩種態度並行存在於他們的整個一生,而卻沒有相互的影響。在此,才可以正確地把它稱之為自我分裂。這種情形也使我們能夠了解到,戀物癖怎麼經常地得到有限的發展,它並不完全制約著對象的選擇,而是或多或少地為正常的性行為留下了餘地。實際上,有時它退而表示有節制的作用,或只限於暗示,因此,有戀物癖的人從沒有做到過自我與外部現實世界的完全分離。
絕不應該認為,戀物癖提供的是有關自我分裂的特例,它僅僅是用來探討問題的一個特別便利的論題。讓我們回到自己的主題上來,兒童的自我在現實世界的支配下,會通過人們所稱的壓抑來擺脫不合宜的本能要求。現在,我們將通過進一步的主張補充這一點。在這同一生命階段,自我經常發現還要抵擋來自外部世界而使自己感到苦惱的某種要求,這是依靠不承認對這一現實要求的知覺而做到的。這種不承認經常地發生,而且不僅僅為有戀物癖的人所具有。無論我們什麼時候去研究它們,均表明與現實相分離的嘗試都是折衷的、不完全的。它們的不承認總是由一種承認所補充,兩種相反而獨立的態度總是引起和導致自我分裂的局面,其結果再次依賴於二者哪一個能夠具有更大的強度。
我們剛才論述過的有關自我分裂的種種事實,都不像它們起初出現時那麼新奇了。這實際上是神經症的一般特徵,它存在於主體的精神生活中,涉及某種特殊行為,即兩種彼此相反而又相互獨立的不同態度。可是,就神經症來說,這兩種態度之一屬於自我,另一相反受到壓抑的態度則屬於本我。這一情況和另一情況(上節已加以討論)之間的區別,基本上是地形學的或結構上的區別。在個體的例證中,要確定兩種可能性中的哪一個並不是很容易的。可是,它們通常有下列共同的特點,無論自我在其防禦的努力中做了什麼,不管它是否試圖拒不承認外部現實世界的一部分,也無論它是否試圖抵制來自內部世界的本能願望,它的成功從來都不是全面的無條件的。
結果總是取決於兩種相對立的態度,二者不論強弱勝負都同樣導致了精神的複雜性。最後,唯一必須指出的是,我們依靠自己的意識知覺對所有這些過程取得的了解是非常少的。
九、內部世界
我們尚沒有辦法轉達一組複雜的同時性事件的知識,而只有按順序地加以描述。因而,這導致了所有我們的解說都只好開始於片面的簡單化,直到它們能夠得到補充,得到發展,並得到完善。
自我的圖景可寫照如下:它介於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間;它接納前者的本能要求,以便使其得到滿足;它從後者引發出知覺,並作為記憶加以利用;它刻意自我保護,抵禦來自兩方面的過度要求;同時,它的全部決策都聽命於修正了的快樂原則。自我的這幅寫照實際上僅可應用於童年初期結束之時,即到大約5歲。就在這個歲數前後,發生了一個重要的變化。外部世界的一部分至少是部分地不再作為對象,而是通過認同作用被納入了自我,變成了內部世界的組成部分。這個新的精神構成部分繼續發揮著迄今為止是由外部世界中的人們(被放棄的對象)所起的作用:
它觀察自我,命令自我,評判自我,並以處罰來威脅自我,簡直就如同它所取代的父母。我們把這個構成部分稱作超我。我們能意識到它,是由於它作為我們的良心而起到的評判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超我常常表現得很嚴酷,真正的父母並未對此提供固定模式。超我要求自我不僅要說明自己的活動,而且同樣要說明自己的思想和沒有得到實施的意圖,它似乎對這一切都有所覺察。
這提醒我們,俄狄浦斯傳說中的英雄也會對他的行為感到內疚,並使自己受到自我處罰,儘管由我們和他自己審判的罪過是由不可違抗的神諭力量造成的。超我事實上是俄狄浦斯情結的繼承者,它只是在情結得到解決之後才建立起來的。為此,它的過分嚴酷就不是照搬現實的模式,而是與用來抵禦俄狄浦斯情結誘惑的力量相符合的了。對這一事實的某些懷疑必定是出自哲學家及其信徒的主張,即道德感並不是由教育逐漸灌輸給人們的,或者並不是人們在其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而是從更深遠的根源被注入給人們的。
當自我與超我非常協調一致地發揮作用時,要區別它們的表現很不容易。但它們之間的緊張和疏遠卻會使它們自身顯而易見。良心的責備引起的苦惱與兒童對失去愛的恐懼十分一致,現在,這種恐懼已為道德的力量所取代。另一方面,如果自我成功地抵制了超我的誘惑,並做了一些反對超我的事,自我就會感到提高了自信心和加強了自尊心,好像取得了某些寶貴的收穫。在這一點上,雖然超我已經變成了內部世界的一部分,但它對自我仍舊扮演著外部世界的角色。在整個後來的生活中,超我都體現著一個人童年期的影響,即父母對他的撫養、教育的影響,和他對父母的依賴的影響——由於共同的家庭生活,大大地延長了人類的童年期。而總的來說,超我感受的不僅是父母的個人品質,而且是對它自身可發揮決定性影響的一切。如他們從屬的社會等級的趣味和標準,以及他們所屬民族的固有意向和傳統。喜歡高度概括和明確區分的人也許會說,個體與父母相分離之後所面對的外部世界代表著現實的力量;他的帶有遺傳傾向的本我代表著有機體的過去;後來逐漸把外部世界與本我聯結起來的超我,更多地代表著文化的過去,這似乎是兒童在早期生活的幾年期間作為遺留經驗所必須重複的經歷。這樣的概括不可能是普遍正確的。文化產物的某些部分無疑在本我中會遺留下它們的沉澱物。超我所起到的大部分作用是在本我中喚起迴響,許多兒童的新經驗將得到加強,因為它們是某些早期種系發生的經驗的重演。
你所擁有的來自於你的父親,獲得它使之成為你的。
因此,超我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間占據了一個中間的位置,它本身合併了現在和過去的影響。
在建立超我的時候,可以說在我們面前就有一種方式,以這個方式。現在被轉變到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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