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導論 · 第26講 力比多理論和自戀
女士們,先生們:
我們已多次地(不久前已講過)講過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間的區別。首先,壓抑作用向我們顯示:二者可以彼此對抗,性本能表面上被征服,並且被迫通過倒退和迂迴曲折地尋求滿足,這樣做它們能夠彌補它們在前進中的失敗。我們接著認識到這兩種本能與必要性(necessity)一開始就有不同的關係,所以,它們的發展過程不同,並且它們與現實原則具有不同的聯繫。最後,我們似乎發現通過觀察而認識到的性本能與焦慮的情感狀態比與自我本能有更為密切的關係——這個結論只在一個重要方面似乎不完滿。因此,為了更為穩固地建立這個結論,我要再引入下面的更值得注意的事實:如果饑渴(自我保存本能的兩個最重要的成分)得不到滿足,結果不是它們轉變成焦慮,而是將未滿足的力比多轉變成焦慮,這是我們最經常看到的現象。
無疑,我們將自我本能從性本能中獨立出來的權利不能被動搖;說性本能的存在是個體的一種有區別的活動已隱含了這一點。唯一問題是這個區分究竟有什麼意義,以及我們是否嚴肅認真地對待這個區分。然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要看以下兩點:第一,性本能在身體上及心理上的表現與自我本能的區別究竟到了何種程度,我們能否加以限定。第二,由這些差異所引起的結果究竟如何重要。另外,我們當然沒有要堅持這兩種本能在本質上的差異,而且即使有了差異,了解也是很困難的。兩者都只被描繪為個體的能量源泉,如果我們要討論它們究竟為同一種,或分屬於兩種,那麼,就決不能只以這些概念為基礎,而必須以生物學上的事實為根據。我們對這些的認識還很少,即使我們認識的更多一點,它也與我們的分析任務無關。
根據榮格的例子,很顯然,如果我們堅持所有本能都源於一個單元,並且它們所具有的能量都稱為「力比多」,也不能使我們從中得到什麼好處。因為沒有方法能夠在精神生活中去除性的機能,我們於是不得不談到性的力比多和非性的力比多。但力比多的名字仍適合於留給性生活的本能力量,像我們至今實際中所用的一樣。
因此,在我看來,對精神分析來說,性本能和自我保存本能究竟是否應加以區分的問題,是不太重要的。精神分析也沒有能力來回答這個問題。然而,生物學在許多方面顯然可以證明這個區別的重要性。
確實,性生活是超越於個體之上的生命有機體的單一的機能,並且與物種有關。這個機能不僅像其他活動那樣時常有利於個體,而且為了得到性的高度的快樂,還使生命面臨危險和毀滅。由於個體的生命仍需保留一部分傳遞給後代,於是就有一種有別於其他的新陳代謝過程,作為達到這種目的的途徑。最後,個體有機體將自己看成重要的東西,並且認為其性生活也像其他機能一樣,只是為了自己的滿足。但是,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個體有機體只是物種生產序列的一小段,和不朽的種質(germ-plasm)相比,它的生命是很短暫的,像臨時作為種質的寄身之地一樣。[394]
然而,精神分析對神經症的解釋不需要這種深遠的考慮。沿著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區分,可以幫助我們發現理解「移情性神經症」的關鍵。我們已能夠將它們追溯到某一基本的情境,而在這個情境之中,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彼此矛盾,或用生物學的術語(雖不很準確)說:自我一方面作為獨立的個體有機體與另一方面作為物種延續的成員彼此衝突。這種分歧或許只能發生於人類,並且一般來說,人之所以比其他動物優越,或許就在於神經症。人類的力比多的過分發展和其精神生活的異常複雜——這或許就是由力比多發展而來的——似乎創造了這種衝突發生的條件。顯然,這些也是人類所取得的超越於動物的極大進步的先決條件,所以人類易患神經症的能力似乎只是其文化發展的能力的反面。但這些也只是推測,它使我們背離了目前的任務。
至今,我們的研究工作仍舊根據這樣的前提:我們可以根據其表現將自我本能從性本能中區分開來。對於移情性神經症來說,這種區分是不難獲得的。我們將自我指向其性需求對象的能量貫注稱為「力比多」,而將來自自我保存本能的其他的能量貫注稱為「興趣」[395]。通過追溯個體精神貫注,它們的轉移和最終的命運的過程,我們可以獲得對精神力量的機制的初步了解。為了這個目的,移情性神經症為我們提供了最珍貴的材料。但是,對於自我及其構造和其機能的各種組織,我們仍不清楚;我們不得不假定對其他神經症障礙的分析能夠給我們帶來某種必要的悟性。
我們很早就開始將精神分析概念擴展到這些其他的疾病之上了。在1908年,阿伯拉罕(KarlAbraham)就已和我在交換思想之後發表了一種主張,認為早發性痴呆症(dementia praecox)的重要特徵是:缺乏力比多發泄對象。但那時曾引起這樣一個問題:痴呆症患者的力比多既然已經離開了它的對象,那麼會發生什麼樣的結局呢?阿伯拉罕毫不猶豫地回答說:它又回到了自我,並且這種回復是早發性痴呆中誇大妄想(negalomania)的源泉。這種誇大妄想就好比是人們熟悉的戀愛時誇大對象的身價。[396]這樣,我們通過將它與正常的戀愛生活相聯繫這種方式,首次認識到了精神疾病的一個特性。
我要告訴你們,阿伯拉罕的這種最初的解釋已被精神分析者所接受,並且成為我們對待精神病學的態度的基礎。這樣,我們慢慢地熟悉了這個概念;雖然力比多依附於某種對象,並且表現出一種要在這些對象上求得滿足的欲望,但也可以拋棄這些對象,而轉向自我本身。這個觀點逐漸變得更為完善。我們從納基(Paul Näcke,1899)所描繪的性變態那裡借來了自戀(narcissism)這個有關力比多分配方式的名詞。即一位成年人將通常施用於外在性對象之上的所有的愛撫轉移到他自己身上。[397]
我們稍加思索就會發現,如果這種力比多對自己身體和人格而非對客體的固著確實發生了,那麼這種現象不可能是例外的或毫無意義的。相反,也許這種自戀乃是普遍的和原始的現象,有了這種現象,才會有對對象的愛,而且自戀也不必完全消失。確實,我們從力比多對象的發展歷史中就可以回憶到,許多性本能始於在客體對象自身(像我們所談的自淫一樣)獲得滿足,並且這種自淫的能力是現實原則教育過程中性生活退化的基礎。這樣,自淫現象乃是力比多分配在自戀方向上的性活動。
總之,我們對於自我力比多(ego-libido)和對象力比多(object-libido)之間的關係已有了一定的印象,這個印象可藉助於動物學方面的比喻進行解釋。要知道最簡單的生物由一團未分化的原形質(protoplasmic substance)組成。它們常借所謂的「偽足」(pseudopodia)向外伸張;並且能夠使自己重新縮成一團。這些偽足就好像是力比多投射到客體之上,而大多數的力比多則仍然積聚在自我之中,我們假定在正常的環境中自我力比多可以順利轉化為對象力比多,並且這可以再次回到自我之中。[398]
在這些觀點的幫助之下,我們現在能夠解釋大量的心理狀態,或更為保守地說,也可用力比多來描述正常生活的情況了,像戀愛者的精神行為、機體疾病或睡眠等狀態。就睡眠狀態來說,我們假定它基於從外部世界轉移開,並接受睡的願望。我們發現半夜裡夢的精神活動也是以保持睡眠為目的的,並且純粹受利己主義動機的支配。藉助於力比多理論,我們現在還認為睡眠是這樣一種狀態,其中所有一切外在方面的發泄不論是力比多的或是利己主義的都被放棄,而退入自我之中。難道這還不能使我們對這種由於睡眠而導致的體力恢復及一般疲勞的性質有全新的認識嗎?這既可以證實睡眠和胎內生活的相似之處,又可以擴大其心理方面的意義,力比多分配的原初狀態可以在睡眠者身上得到恢復,力比多和自我的利益在整個自戀中仍統一起來,並難以區分,共處於自我滿足的自我之中。
這裡再講下述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我們如何區分自戀和利己主義概念?我認為自戀是對利己主義的力比多補充。在我們講利己主義時,我們只看到個體的利益,而在我們講自戀時,我們還把它的力比多滿足考慮在內。就實際動機而言,二者各不相同。很可能一個人是絕對利己主義的,但是,如果他的自我要在一個客體對象上獲得力比多的滿足,那麼,他的力比多對於客體對象也有很強的依戀;這時,他的利己主義就使他的自我不會由於對客體的欲望而受到損傷。一個人可以同時既是利己主義的,又是強烈自戀的——即不很需要客體。而自戀要麼表現為直接的性滿足,要麼表現為所謂的「愛」,而與「肉慾」(sensuality)相對。在所有這些聯繫中,利己主義是自明的和不變的,而自戀是可變的成分。利己主義的反面是利他主義(altruism),利他主義這個概念與力比多的客體對象發泄不一致,利他主義和力比多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沒有在客體上謀求性的滿足的渴望。然而在某人陷入愛河時,利他主義與力比多的客體對象貫注相融合。一般來說,性的對象可將自我和自戀吸引去一部分,並且自我對於客體的性做過高的估計。
如果再加上利他主義,將來自於愛人的利己主義引向客體對象,那麼,性的客體對象就成為十分強盛的東西,並完全吸收了自我。
在以上純粹的科學想像之後,如果在此我給你們引入一段詩來說明自戀和戀愛的「經濟」[399]對比,那麼,我想你們就會發現它使人精神振奮。以下是從歌德的《東西歌女》[400](WestästlicheDiwan)中引出的楚麗卡和她的戀人哈坦的對話:
楚麗卡:
奴隸,勝利者,群眾,在問到你們時,都承認個人存在的意義是天地之子的主要幸福。
如果我們沒有失去我們的真我我們就沒有拒絕任何人的必要,如果一個人仍然是他自己,便可以忍受失去一切。
哈坦:
就算它是如此;
但我走的是另一條路;
我在楚麗卡身上,發現了人世賦予我的一切幸福。
如果她對我有意,我願犧牲一切,如果她舍我而去;
那麼我失去我的真正的自我。
那些和哈坦在一起的日子已成過去,而我仍然不變,如果她很快愛上了某個幸運的人我只好和他合為一體。
我的第二個問題是夢的理論的補充。我們不能解釋夢的起因,如果我們假定潛意識中被壓抑的觀念某種程度地獨立於自我,以便自我為了尋求睡眠,雖然它已撤回它在對象上的發泄,但這種觀念仍然不受睡眠欲望的支配,而保持其發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理解潛意識如何能利用夜間檢查作用的減弱或消失,而成功地獲得對白天殘餘經驗的控制,從而構建一種為本人所阻止的夢的願望。另外,這種殘餘的經驗和被壓抑的潛意識的材料原先就有一種聯繫,由這種聯繫可以產生一種抵抗力,來反對睡眠的願望和力比多的撤回。因此,我們通過這種補充,為我們有關夢的形成的觀點插入這種動力的重要特點。[401]
器質性疾病、痛苦的刺激或器官的發炎創造了一種條件,可明確地使力比多從對象上撤回。
所撤回的力比多可在自我中再次發現,而對身體上病痛的部分增加貫注。人們確實可以大膽地假定,力比多在這些環境中從其對象上撤回要比個人主義興趣從外界事物上的撤回更為明顯。這似乎為我們提供了一條理解疑症的途徑,其中有些表面上看不出病痛的器官都要求自我的關注。
但是,我這裡不準備再討論這一點,或者其他可用對象力比多返回自我來解釋的情境——因為我會遇到已引起你們注意的兩種反對意見。首先,你們想要讓我說明為何在討論睡眠、疾病等時,卻一定要堅持力比多與興趣的不同,以及性本能與自我本能的不同。實際上,如果我們要解釋這些現象,只需假定每個人都有一種流動的一致的力,貫注到對象之上,和積聚於自我之中,就可以從屬於一個或另一個本能。第二,你們想要知道我怎麼能冒險地把力比多剝離開對象看作是疾病的起源,假如這種由對象力比多轉為自我力比多(或更一般的自我能量)的變化是正常的和日夜重複的心理動力過程。
我現在進行回答。你們的第一種抗議聽起來很有道理。請考慮一下睡眠、疾病和自己的戀愛就很可能不會使我們將自我力比多從對象力比多中,或將力比多從興趣中區分出來。但這裡你們忘記了我們起初的研究,實際上,我們現在所討論的心理情境正是以這些研究為基礎的。既然我們已弄清楚了由移情神經症所引發的衝突,那麼就不得不對力比多與興趣、性本能與自我保存本能加以區分。從此,我們就注意到了這種區分。如果要弄清楚所謂的自戀性神經症——如早發性痴呆症,並且說明它們和癔症或強迫症的相似和不同之處,就不得不假定有力比多的存在。只有這樣,我們隨後才能運用由此而得出的不可否認的理論來理解疾病、睡眠和戀愛。我們到處應用這些理論,看它們究竟在哪些方面可以行得通。而沒有直接根據我們的分析經驗的唯一的論題是:不論力比多依附於客體對象或自我,它仍然是力比多,而不會轉變為自我的興趣;並且自我的興趣也一定不會變成力比多。然而,這還只是表示性本能與自我本能之間的區別;我們對這個區別已批判地思考過,並且出於啟發性的原因,我們對此將繼續堅持到它可能已消失為止。
你們的第二個觀察也提出一個合理的問題,但它的目標方向是錯誤的。的確,客體對象的力比多退回到自我不是直接的病因;我們確實知道在我們就要入睡之前它時常發生,但在我們醒時,它又復原。這就好像原形質的微生物在收回其偽足之後,往往再次伸出一樣。但是,如果有一種確定的、很有力的過程,迫使力比多從客體對象上撤回,那麼結果就很不同。由此,成為自戀的力比多會無法找到返回客體對象的途徑,於是,力比多在其自由運動上受到阻止,這就不免會引發疾病。如果自戀的力比多積聚到某種限度之上,就很可能會變得難以忍受。我們甚至可以想像出,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客體對象的貫注才得以發生,而自我也只得放出力比多,以免過分積聚力比多而致病。如果我們要對早發性痴呆症進行更為特殊的研究,那麼我可以告訴你們,使力比多脫離其對象而不能返回的那一個過程確實與壓抑作用有著密切的關係,它應被看作是壓抑作用另外的一種。不論怎樣,如果你們能認識到這些過程產生的基本條件——就我們目前所知,幾乎和壓抑作用相一致,那麼,你們就不難理解這些新事實了。衝突似乎是同樣的並且在同樣的兩個因素之間進行。假如結果與癔症中的十分不同,那麼其原因只能依賴於先天傾向的不同。這些患者的力比多發展中的弱點在於另一階段;引發症狀的固著之處也有不同的位置,或許是位於初期自戀階段之中;早發性痴呆症最後返回到這一階段。我們不得不假定自戀神經症的力比多在發展上固著的時期遠遠早於癔症或強迫症,但是,你們可能聽說過自戀性神經症實際上要比移情性神經症更為嚴重,但是通過對後者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也可以為前者的解釋所用。二者之間確實存在著許多可以相互溝通的地方,它們基本上屬於同一組現象。
並且你們可以想像出:一個人如果不先有關於移情性神經症的分析的知識,那麼他就難以對這些障礙(屬於精神分析學範圍之內的)做出相應的解釋。
早發性痴呆症的臨床表現(時常發生變化)不同,它的發作不是像自戀那樣由於力比多由客體對象返回並積聚於自我之中。它還表現出其他現象,這些現象可追溯到力比多要再次返回於客體對象併力求恢復的結果。這些才真正是這種疾病的顯著特徵;這些特徵和癔症的症狀相似,極少數也與強迫性神經症的症狀相似;但就總體來說,仍有不同之處。早發性痴呆症的力比多返回到客體對象或客體觀念的努力,似乎的確有所得;但是這些所得只不過是它們的影子而已——我是指屬於它們的詞彙表達。我對此不能講更多,但我相信力比多返回到客體對象的努力,可以使我們對真正構成意識與潛意識觀念之間的區別的東西獲得了解。[402]
我現在已希望引導你們使分析工作再前進一步了。由於我們已冒險使用了自我力比多概念,使了解自戀性神經症有了可能;我們面臨的任務是要在這些疾病里求得動力的成因,同時,通過理解自我來擴充我們有關精神生活的知識。我們所尋求的自我心理學不必建立在自我知覺的資料之上(像力比多的情況一樣),而是建立在對自我的干擾和破壞的分析之上。或許我們認為自我心理學要是能夠成立,我們從移情神經症的研究中所獲得的有關力比多的知識就會無足輕重了。
然而,我們目前在這方面還未取得很大的進步。自戀神經症很難用我們在移情神經症中所使用的技術來解決。你們不久就會知道這是為什麼。對於自戀患者來說,時常發生的事情是我們在走了一段路之後,就會碰壁,使我們停下來。像你們所知道的一樣,就是移情神經症,我們也會遇到抵抗的阻礙,但這個障礙可以逐個地衝破。而自戀的抵抗則是不能克服的,最多只能好奇地隔牆觀望,看看牆那邊發生的事情。因此,我們不得不改變研究的方法,而我還不知道是否能夠成功地找到一個替代方法。我們並不缺乏有關這些患者的材料,即使不足以解決我們的疑難,但這些材料的分量卻很可觀,而且現在我們的任務是用我們得自移情神經症的症狀的東西來幫助理解這些問題。這兩種病症的一致之處足以保證我們有個好的開始。到底這種技術會對我們有多大幫助,還要留待以後再看。
另外,還有一些阻止我們前進的困難。只有那些對移情性神經症做過分析研究的人們,才可以去研究自戀性神經症以及和自戀有關的神經症。但是,我們的精神病學者不是精神分析的學生,並且我們精神分析者也很少看到過精神病病例。一批精神病學家必須首先受精神分析的訓練。美國已開始在這個方向上進行努力了,有許多傑出的精神病學者用精神分析的理論給學生演講。醫院及精神病院中的主任醫生也都用精神分析理論作為指導來觀察病人。然而我們有時也在那裡成功地看到了自戀背後的一些東西。下面將告訴你們一些我認為我們所看到的東西。
被稱為慢性精神錯亂的妄想狂(paranoia),在當今的精神病學的分類上,占據著一種不確定的地位。但是,它與早發性痴呆無疑有著密切的聯繫;我曾冒昧地提出過,二者都應歸於妄想痴呆(paraphrenia)[403]。根據其內容的不同,妄想狂的形式有所不同,例如誇大的幻想(megalomania)、被壓迫的幻想(persecution mania)、被愛的幻想(erotomania)以及被妒忌的幻想等等。我們不希望精神病學試圖以這種方式做出解釋。這裡有一個例子,精神病學也曾經依靠理智的努力,試圖用這些症狀來進行互相解釋:患者深信自己受到迫害,因此猜測自己一定是個重要的人物,於是就漸漸地產生了妄自誇大的幻想。根據我們分析的觀點,這種誇大的幻想是自我顯現的直接結果,這主要是由於力比多從客體對象發泄上撤回——即屬於早期幼兒形成回復的第二期的自戀(secondary narcissism)。然而,我們從對迫害的幻想的觀察中得到了一個了解的線索。引起我們注意的第一個東西是在大多數事例中,迫害者和被迫害者是同性的,這仍然可有好意的解釋;但是,對於某些已受到深入研究的例子來說,似乎患者在健康時對這個同性者本來十分親愛,只是到了發病後,才把他當作迫害者。這使更進一步的研究成為可能:即可以把被愛的人更換成另外一個人,如把父親換為嚴師或權威者。這種經驗數目的不斷增長使我們得出結論:被迫害妄想狂(paranoia persecutoria)是這樣一種疾病,患者抵禦自己變得過於強烈的同性戀衝動。[404]愛可變為恨,這也許會嚴重威脅到既愛又恨的對象的生命,這個轉變正好比力比多由衝動變為焦慮,通常都是壓抑作用的結果。這裡用一個最近看到的例子加以說明。
一位年輕的醫生不得不離開他居住的城鎮,因為他曾威脅一位住在那裡的大學教授的兒子的生命,這個人當時是他的一位好朋友。他以為這位朋友有超人的魔力和邪惡意圖;他認為正是由於他,才造成了近年來家庭中的各種不幸和自己在家裡及在社會生活中的厄運。而且,不僅僅如此,他認為這種糟糕的朋友和其父親(教授)還引起了戰爭,並且使俄國人侵擾邊疆。他們曾用各種方法來威脅他的生命;他於是堅信只有這個罪犯的死亡才能使各種邪惡終止。然而他對他的情誼仍是那麼深,以致雖然有槍殺他的機會,卻總是手軟不能開槍。在我與這位患者的簡短的談話中,了解到他們之間的友情可追溯到他們在學校的日子。他們至少有一次遠遠地超出了朋友的界限:他們曾一起過夜,並有機會發生過一次完全的性交。就患者的年齡及其有魅力的人格來說,那時都應有與女人有關的情感,但他卻始終都沒有這個意思。他曾與一個具有很高社會地位的美麗的女子訂過婚,但由於她發現他冷酷無情,於是與他解除了婚約。幾年後,在他初次能給一位女人以性的滿足時,他卻發病了。在這位婦女感激和忠心地擁抱他時,他突然感到了一種神秘的痛苦,像利刃切顱一樣。之後,他把那時的感覺解釋為,像是進行屍體解剖把頭部切開時那種感覺一樣。由於他的朋友是病理解剖學家,所以他逐漸認識到,只有這位朋友才會將這個女人送給他,並誘惑他。從此以後,他開始了解其他的來自於這個朋友的迫害的陰謀了。
但是,病例中的迫害者和被迫害者也可能是異性的,那麼,這與說這種病是同性間的豈不是相矛盾嗎?前不久,我曾有機會診斷過這樣一個病例,並且從表面的矛盾中能夠引申出一種證實。
一個女孩想像自己受到一位男子的迫害,這個男子曾與她發生過親密的關係。而事實上,她起初卻妒忌一位婦人,這位婦人是可看作其母親的替代者。一直到第二次和他相會後,她才將受迫害的幻想從那位婦人那裡轉移到那位男子身上。可見,在這個病例中,迫害者和被迫害者的性別相同之說,仍可成立。只是在向律師和醫生訴說時,患者沒有提及其幻想的這個最初階段,於是,這使我們對妄想狂的解釋表面上存在著矛盾。[405]
同性對象選擇比異性對象選擇與自戀有更為密切的關係。因此,當同性戀的衝動受到排斥的時候,就很容易退回到自戀。迄今為止,我還很少有機會把我們所知道的有關愛的衝動的基礎全部告訴你們,而且現在來補充也已太晚。然而,我要給你們強調的是:對象的選擇,即力比多在自戀階段以後的發展,可按照兩個不同的類型發生:要麼按照自戀型(narcissistic type),這裡患者自己的自我被另一個儘可能相似的自我替代,要麼按照依戀型(attachment type)[406],這裡力比多以能滿足自己幼時需要的長者為對象,對於這種力比多強烈地固著於對象選擇的自戀型也應屬於有明顯的同性戀傾向。
你們可以回憶一下在本學年第一次上課時,我曾描繪過一個女人患有妒忌的幻想。現在我們的演講就要結束了,你們肯定很想聽一下從精神分析上如何理解這種幻想。但對此我能告訴你們的要比你們所期望的少得多。幻想和強迫觀念一樣,它不受邏輯和實際經驗的影響,可用它們與潛意識材料之間的聯繫來進行解釋;這些材料一方面受到幻想或強迫觀念的阻止,一方面又可借幻想或強迫觀念表現出來。二者之間的不同建立在這兩種疾病的地形學(topography)及動力學之間的差異之上。
對於妄想症和抑鬱症(可分為許多不同的臨床形式)來說,我們已發現某種線索,使我們有可能對這種疾病的內在結構獲得某些了解。我們已發現,這些患者深為苦惱的無情的自我責備,實際上都與自己已失去的或因為某種過錯而不再加以珍視的性對象有關。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抑鬱症患者確實都把自己的力比多從對象上撤回了,但是,通過我們所稱的「自戀性認同」(narcissistic identification)過程,這個對象在自我本身已建立起來,用自我替換了對象(這裡我只能給你們一種敘述的觀念,並且不用地形學及動力學名詞進行說明)。[407]於是,患者的自我被看作那已被拋棄了的對象;那些要施加於對象之上的一切攻擊性行為和兇惡的表示都轉加於自我。由此,抑鬱症患者的自殺衝動可以通過下面的假設更清楚地得到了解:即患者對自我的痛恨,與其對那些既愛又恨的對象的痛恨一樣地強烈。在抑鬱症和其他自戀錯亂中,患者情緒生活中有一種我們習慣於稱為矛盾情緒(ambivalence)的東西出現(自布洛伊爾之後)。我們用這個詞來表示對於同一個人有兩種相反的情感——即愛和恨的情感[408]。不幸的是,我在這些演講中不能給你們講更多的有關這種矛盾情緒的東西。
除了自戀神經症的認同之外,還有一種癔症的認同形式,這是我們早已知道的。[409]我希望能用一些清楚的區分給你們說明兩種形式之間的不同。我可以給你們講一些有關抑鬱症的周期或循環性,我保證你們會感興趣的。因為在適當的條件下(我曾兩度體驗過)通過分析治療有可能在患者神志清楚的時候阻止在同樣的或相反的情緒狀態中這種條件的再現。從這些病例中我們知道在抑鬱症、躁狂症(mania)及其他病症中,都有一種特殊的解決衝突的方法在進行著。你們可以想像得出在這個知識或領域中還有多少需要精神分析去探討。
我也告訴你們,我們希望有關自戀性障礙(narcissistic disorders)的分析會使我們了解一種方式,我們的自我以這種方式把不同的部分組合和構造成為整體,我們從前對這一點已做過初步的探討。[410]從對所觀察的妄想的分析中,我們已得出結論:自我有一種官能,它不斷地在觀察、評判和比較,並且以這種方式和自我的另一部分相互對抗。因此,我們相信患者的抱怨,認為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受人監視,每一個思想都有人知道並且受到批評。這其實已給我們道出了另一個鮮為人知的真理。他的唯一的錯誤是把這種不舒適的力量看作是某種他自己很陌生的,存在於他自身之外的東西。他真實地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已創造出一種理想自我(ideal ego),他在自己的自我中覺得有一種官能的界尺,可利用這種理想自我來測量他的實際的自我和一切活動。
我們也相信這種創造帶有自我滿足的意圖,這種自我滿足與幼時的主要的自戀有關,但從那時起便屢受干擾和阻止。我們知道這種自我觀察的官能就是以前所稱的自我稽查作用[411]或「良心」,就是夜夢中表現為對不道德的衝動的抵抗。如果這種官能從被監視的妄想中分離出來,我們就能知道它起源於父母師長及社會的影響——即與這些模範人物的認同。
這些是精神分析應用於自戀神經錯亂所獲得的一些發現。無疑,這些還很不夠,並且它們還欠準確,它們只能從建立起來、熟悉的新領域中獲得。之所以能產生這些結果是因為使用自我力比多或自戀力比多的概念;由於有這些概念的幫助,所以我們能夠將移情性神經症方面的結論推廣到自戀性神經症。然而,現在你們可能會問是否自戀性神經症及精神病的所有一切失調都可以用力比多來進行解釋,是否疾病的發展都是由於精神生活中的力比多因素,而與自我保存本能的失常完全無關。女士們、先生們,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似乎不需要馬上回答,並且更重要的是現在做出判斷時機還不成熟。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把它留待將來科學工作的進步來解決。那時一定能夠證明:致病的力量乃是力比多衝動特有的,所以,力比多理論無論是「真性」神經症方面或是最嚴重的人格障礙方面,都可以獲得勝利。我們畢竟知道力比多的特性就是不屈服於現實和必要性的支配。但我又認為自我本能在此也有聯帶的關係,既然力比多有致病的情感,那麼自我本能的機能就不得不因此而受到擾亂。即使我們發現在嚴重的精神病中自我本能自身是首要的受害者,我也不認為我們研究的方向會因此而失敗,無論如何,將來會給你們回答的。
然而,讓我們再次暫時回到焦慮問題,來說明我們前面所留下的模糊不清之處。我曾說過焦慮和力比多之間的關係很明確,但難以與下面的假定相調和:面對危險而發生的現實的焦慮似乎是自我保存本能的表現。但是,如果焦慮的情感不來源於個人主義的自我本能,而是來自於自我的力比多,那麼,我們應如何處理呢?畢竟焦慮狀態時常是不適當的,並且它愈是強烈,這種不舒適就愈明顯。在這些例子中,它時常干涉那唯一的可以保存自我的行動,不論它是逃避的或是防禦的行動。因此,如果我們將現實性焦慮的情感部分歸於自我力比多,並且把這種伴隨行動歸於自我保存本能,那麼,我們將會擺脫這種理論困境。畢竟你們不會深信一個人逃避是由於他感到焦慮。一個人感到焦慮並且為一個由觀察到的危險引起的同一動機而逃避。經歷過許多致命危險的人告訴我們,他們一點也不害怕而只是行動——如他們用槍瞄準進攻的野獸——並且,這無疑是最有利的方法。